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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和人生赢家抢男主的日子-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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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凶猛地从树下飞出来,张开小刀般锋利的上颚,口中喷出一股刺鼻的毒汁。
  邵宗严飞退两步,毒汁落到地上,深深地蚀入地表。那些蚂蚱并不畏惧人类,依旧前扑后继地冲上来,竖起长刀般的前爪猛地砍向他的脸庞。
  但那爪子最终没能落到目标上。
  飞到半途,它们忽然发现眼前的人类不见了,它们也无法控制地落向地面。直到身子落地,巨大的复眼里映入了地面的东西,它们才发现自己的翅膀早已落了满地。收割了那些膜翅的可怕敌人并没就此放过他们,而是用一种看不见的柔软东西束缚住了它们的身体,将它们送入黑暗。
  这个东西,叫作塑料袋。
  邵道长提着一塑料袋的蚱蜢站起来,朝着刺槐丛外的精灵摇了摇,告诉他中午可以吃炸蚂蚱了。
  精灵麻木地笑了。荒漠中最可怕的毒物接二连三地成为他们的备选午餐,他对这些传说中生物的警惕性也被消磨掉了不少。在邵宗严逮到一只拳头大的巨蜂时他也只想着这东西怎么吃,味道会不会好,过了好一会儿脑中才闪过一道灵光。
  那不是这片死亡沙漠里自然生长的毒虫,那是专门用来寻人的“风神之眼”!
  他额头上的热汗顿时变得冰凉,冲上去抓住邵宗严,用嘶哑得可怜的声音喊道:“他们找来了!我们快离开,现在!立刻!马上!哈森……那个领主马上就要过来了!”
  他的掌心湿冷,颤抖着握住邵宗严的胳膊,一向温柔含笑的客服小哥也冷了脸,看着空中飞舞的毒蜂,眯起眼问道:“这些蜂子是他放出来的?”
  “嗯。”精灵想到领主对自己的恶意设计,想到被封住魔力后种种遭际,想到那座暗无天日的黑石牢,一时竟失了声,只能轻轻点头,恐惧地拉着客服的衣角,要他跟自己离开。
  邵宗严却摇了摇头,艳丽温暖的脸庞变得杀气腾腾,淡然开口:“在牢里时我还怕他来,现在却只怕他不来了。这片地方万里无人,正是杀人灭口的好地方,做什么还要躲避他?”
  “可……可我们敌不过他们。我知道你很强,可他不仅擅战,身上还有温斯顿家族祖上传下的神器,能释放出强大的风火两系魔法。他的侍卫队也都是身经百战的骑士,他们骑着凶猛灵活的奔袭巨蜥,每一只都能轻松咬碎一只大象……”
  他滔滔不绝地说着那些人的强大,心里的畏惧不知不觉越积越深,美丽的头颅低低垂下,整个人都被恐惧和忧郁包裹住了。
  草鱼精自信地传声给邵宗严:“不用怕什么魔法,你只管干,出了事有我接着。”
  邵道长有了强援在手,顿时越发仙风道骨世外高人了。他伸手托起精灵的下巴,强迫他看着自己:“怕什么,有什么可怕的。别的你都不用想,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就不会让人碰你一根指头;就算我不行了,还有晏兄在呢,那些人占不了便宜。”
  可是晏兄……精灵不太有信心地看着缸里不过一巴掌大的小草鱼,还是把希望都投注在了邵宗严身上。
  想来也是,他是那个游戏的客服,又能把自己从黑牢里救出来,又怎么会输给小千世界的一个领主呢?
  还是想想怎么才能委婉地拒绝烤虫子比较实际。
  邵道长搭好小凉棚,就把草鱼放进生态鱼缸里,精灵也赶进去休息,自己趁着天气还没完全热上来在外面忙碌了好一会儿才进去。
  青金担忧地透过帘子看着他,却怎么也摸不准他到底在弄什么,只大略看出那是一个陷阱,可那陷阱里到底放的什么就怎么也猜不出来了。
  邵宗严回来之前,却是认认真真地把手洗了一遍,身上的被单也换了,略宽松的衬衫长裤换成一件紧裹着身子的白色棉t恤和牛仔裤。世上就有这么一种人穿得越简单越魅惑,美好的肌肉线条在棉布下若隐若现,仿佛诱惑着谁把那件薄薄的t恤撕开似的。
  精灵是最爱好美丽的生物,哪怕这种美丽在人类眼里总是会和“床”挂钩,在他眼里却还是单纯的,纯粹是值得欣赏的美。就像这片壮阔的荒原砂漠,就像头顶碧蓝的天空,也像他们精灵这种自然的宠儿。
  直到那副会移动的美景走到他面前,问他怎么还在门口站着,青金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说:“我想看看你在做什么,我还是有些担心他们。”
  邵道长看着自己修长白皙的手指,得意地笑了笑:“没什么,一点药而已。他们不是乘坐骑而来?就搁了点给畜牲用的药,等他们从那什么蜥上栽下来再慢慢收拾。”
  他深深一笑,动人的脸庞看起来竟有一种肃杀感,令精灵不由畏惧,充满敬意地问道:“那是什么药?”
  邵宗严似乎回忆起什么,眼波流转,神色明艳无匹,浅笑道:“没什么,你不用懂。”
  他推着精灵进了屋里,坐在地上就开始处理那些吃的东西。蚂蚱头拧下来,连着内脏揪出一条血淋淋的不明物体扔进小盘里;那两只蝎子也被扔进水里,拿小牙刷内内外外地刷了一遍;而蜘蛛的待遇最差,是先在砂石地上滚了几遍,磨掉肚子和大腿上扎人的毒毛,然后拔掉了八条耀武扬威地乍开的粗腿,扔进一盆调料汁里泡着。
  邵宗严看他不住地看蜘蛛,以为他是舍不得蛛腿,还给解释了一句:“腿上没什么肉,肉都在头上和肚子里了,不过得熟了再吃。”
  精灵勉强咧了咧嘴,没好意思说自己不想吃这东西——肉都吃过了,虫子还能说不吃吗?这又不是给他挑食的时候。
  这回因为有刺槐树在,邵宗严便砍了枝条烧火。这些刺槐枝条本就没有什么水份,用火柴一引,很快就噼噼叭叭烧了起来,火不算硬,但料理这些虫子已经足够了。
  他先烧了一锅水,放上少许葱姜蒜、一瓣八角,把收拾好的蝎子和蚂蚱放进去稍煮,去掉野生虫子的异味。蚂蚱才一变色他便都捞了出来,搁在笊篱里控干水份,在锅里倒了点油,小火连煎带炒地慢慢烹熟。
  蚂蚱的香味是肉类也不能相比的,外壳熟了之后红通通的,只要稍稍洒上一点盐,不放任何其他调料就足够鲜嫩酥脆。炒熟之后他自己先抓了一只,从肚子上撕开,吹凉了喂给晏寒江尝鲜,自己也忍不住吃了另外半个。
  这只蚂蚱肚子里是满黄的,籽软绵绵又香又腻,拿舌尖儿一抹就都化了,鲜得和蟹黄差不多。肉也是清甜清甜的,外壳炸得酥脆咸香,洒上的盐粒还没完全化掉,没有过多调料的味道,却最大地烹出了蚂蚱本身的鲜美。
  他把锅里的都捡出来,自己顺手偷吃了一个,愉快地嚼着肉回去炸蝎子。煮好的蝎子也晾得差不多干了,拿刀破开腹部切成小块,下到冒烟的滚油里,“刺啦”一声,香气便窜到了所有人的鼻子里。
  原本一直因为不想吃虫子而为难的精灵坐在香酥红亮的蚂蚱对面,开始操心该如何控制住自己,不要把这盘蚂蚱全吃了。
  晏寒江完全没有这种烦恼,抱着半个比自己腰还粗的蚂蚱啃得香甜极了,粘得一身都是炸蚂蚱的油和细盐粒,搞得自己倒像一条腌好待进锅的鱼。
  过了没多久,蝎子肉也上桌了。邵大厨把锅里多余的油倒出去,提起斩运刀刨了仙人掌的外皮,露出里面脆生生、水嫩嫩的茎肉。这肉里饱含水份,切开就有粘滑而清透的汁液流出来。他略洗了一下,拿菜刀切成薄薄的象眼片,俏上一头鲜百合,借着炸蝎子的荤油做了个爆炒。
  炒好的仙人掌爆百合清甜爽口,还有股淡淡的肉香。精灵正愁着以后要断了蔬菜,没想到这满身毒刺的仙人掌竟也这么好吃,清脆的口感类似黄瓜,还裹着些类似葵的粘液,滑润爽口。炒熟百合瓣清脆中带点软糯,本身的甘甜让整道菜都提出了一股素食特有的清鲜。
  两荤一素都已经上桌,原料皆是让人看了就难受的毒物,做出来却色香味样样都好,让人垂诞欲滴,不知道那些蜘蛛又会是什么味道?
  青金如今算是近朱者赤,心也跟着放宽了不少,哪怕明知道自己最可怕的对头已经找到他们的行踪了,还是更关注那些蜘蛛怎么吃——别的菜都尝过了,样样都好吃,于是那个没吃到嘴的就更引人好奇了。
  他叼着筷子看着那堆蜘蛛,只等着它们下油锅。谁知邵宗严竟不做了,爆完葱末后只把昨天剩的饭倒进锅里炒松软了,倒上切成小块的火腿丁、罐头青豆玉米一起翻炒,最后浇上打成浆的蛋液炒匀,热腾腾的端上桌,便叫他们开饭。
  蛋炒饭是很香,可是蜘蛛呢?又要留着晚上吃吗?
  晚上真的还能吃上饭吗?
  邵宗严完全没听到他的心声,当场就把火压灭了,然后一转身把腌好的蜘蛛扔到灰里,拿斩运刀拨平灰堆,给它们埋得严严实实。
  精灵失落地坐正身子,挟着香脆的仙人掌片吃,忍不住还是偷眼看了看那些被无情抛弃的蜘蛛。邵宗严给晏寒江拨了半碟子炒饭,里面大半都是火腿丁,又拿手帕沾水擦掉了他身上的盐粒,给他剥了一块肥嫩的蝎子肉配饭吃。
  照顾好草鱼精,回头看到精灵魂不守舍的模样,他便淡淡劝了一声:“吃吧,吃饱了才有力气打架,当年我想吃了饭再打都不成,你有这条件,就别和自己过不去。”
  青金低下头,盛了炒饭慢慢吃着,没好意思让他知道自己不是为了打架,而是想着那蜘蛛才一直没吃饭。
  

第34章 第三次救援
  吃过饭后,邵宗严泡了壶俨俨的普洱给三人清口。也不是什么好茶,只是超市卖的小团茶,当时看着新鲜就买了一袋回来。
  这种茶泡开后是浓浓的棕红色,茶香中还夹杂着淡淡的果香,醇厚甘甜。茶水喝下去就逼出了一身热汗,再拿小扇子扇扇风,就能享受一阵痛快到心里的凉爽。
  唯有晏寒江身为草鱼,没有汗腺的,在这种环境下只能靠着泡澡解暑。可是连着在沙漠里住了那么多天,三个大鱼缸里的水都放热了,邵宗严再心疼也没办法,只有在化冻鱼冻肉的时候把小鱼缸搁在上面借点凉气降温。
  幸亏草鱼精也好伺候,除了不太爱用安全套里的水之外没有别的要求,就是把他直接搁到冻鱼身上乘凉也不会嫌弃。
  邵道长扇了会儿扇子,忽然问道:“这蜂能飞多远,那个领主怎么还没到?”
  一句话勾起了精灵的心病,他捧着瓷杯连喝了几口,压下剧烈的心跳,低声道:“就快了,他们肯定是追着‘风神之眼’来的,奔袭巨蜥的速度比这种虫子慢上近一半,如果他们也是半夜疾行的话,过了中午就该到了。”
  “那就来得及了。”
  “来得及什么?”精灵心里不禁胡思乱想起来——难道他刚才不止放了药,还布了什么需要时间发挥的魔法阵或是炼金道具下去?
  邵宗严搁下扇子,走身慢悠悠地走到灰堆旁边,蹲下去捡了根烧剩的刺槐树枝,拨弄里面埋着的蜘蛛:“来得及烤熟这个了。”
  “……”
  灰堆里已经散发出香气的蜘蛛自然比不知还在哪片沙漠里转圈的领主一行重要。邵道长捡起一只圆滚滚烤得黑红的蜘蛛,捏开外壳露出白生生的嫩肉时,就连最忧心重重的精灵也把注意力转到了其上,大口灌着茶水,只等着品尝这些美味。
  蜘蛛肉果然已经熟了。
  邵宗严拿小刀剔开蜘蛛腹,把里面的内脏剔掉,吸了一口颤微微像要流动的晶莹软肉,满意地点了点头:“这就熟了,再烤老一点也行,你吃嫩的吃老的?”
  这句话自然是对着草鱼精说的。精灵跟着他们过了这么多天,还是看得出来自己的地位的。他也没打算跟那么条可爱到连他自己也想捧在手心宠爱的小人鱼争宠,听说蜘蛛熟了,便自己去灰堆里捡。
  蛛壳外面滚了一层灰,可是拨开壳后,里面满满都是白嫩嫩甜丝丝的肉。因为之前在调料水里腌泡过,肉里带上了丝丝咸香,也不过份,正适合当零食吃。头部的肉稍微硬些,口感介于鱼片和蚂蚱之间,细腻鲜香,而腹部的肉则更软滑,颤微微的入口即化。
  他不由得想起自己世界的那些不受欢迎的毒蜘蛛,在南方的潮湿平原,也有许多像这种毒蛛一样令人胆寒的大蜘蛛。听说黑暗沼泽那里有种比人还大的蜘蛛,祸害了当地村民许多年。等他回去之后或许也可以试着接下这个任务,找几个朋友一起去杀死那种巨蛛……
  然后烤熟了尝尝?
  那样大的蜘蛛,一定连腿里都塞了满满的肉吧?
  他学着人类的习惯蹲在灰堆边,一面唏嘘地怀念着家乡的美味食材,一面毫不客气地连吃了几只烤蜘蛛,嘴边沾满了黑黑的炭灰也不自知。
  精灵蹲在火边现捡现吃;邵道长一趟趟地来回,捡几只就坐到桌边,剥出净肉搁在盘子里;草鱼精就只管坐在盘边抱着肉块吃。三人的胃口都在艰苦的逃亡过程中撑大了不少,再加上最能解腻去油的普洱,这么大一堆蛛肉竟都吃得干干净净,甚至还有些意有未尽。
  要是那只“风神之眼”也能吃就好了。
  精灵的心态不知不觉间已被邵宗严改变,淡定地坐在椅子上,捧着杯子安然啜饮起甘醇的茶水来。
  或许这个世界也有“说曹操曹操到”的说法,那些风神之眼也忒不禁念叨。精灵才刚想起它们,它们就飞到了这间小凉棚外面,拳头大的身子猛撞进来,在床单上印出了一个个圆圆的凸起;还有几只撞到柜子上,但因柜子又重又坚硬,反倒掉得它们自己昏沉沉落到了地上。
  因着这棚子是依着一座怪石而建的,背后、两侧都无法进入,那些巨蜂很快就都聚到了正面,用尽全力朝太空毯撞来。
  门帘被这股冲力荡开了大大的缝隙,与此同时,也有一只迅猛狡诈的毒蜂从撞开的缝隙中扑入,“嗡嗡”地扇动翅膀,扑向……
  扑向桌上还没刷的盘子。
  这种毒蜂是靠气味追踪的,而这屋里和它们闻过的剩菜味道最相似的,自然只有另一盘剩菜。
  它刚刚闯到盘子上空,一把缠着丝丝桃花劫运的雪白宝刀就追了过来,刀身周围激荡的真气直接绞碎了它薄薄的膜翅。
  这个世界的引力极大,在没了翅膀那一刻,这毒蜂就像坠了秤砣般狠狠落下,沾了一身炸蚂蚱的油底儿和渣子。
  精灵终于没忍住,问道:“这个能吃吗?”
  “没吃过。”邵宗严犹豫地摇了摇头:“我们那时候找蜂巢大都是为了挖蜂蜜,蛹子和幼虫也能炸了吃,里面的肉又香又绵软。长成了的多是混着别的药材浸酒,借它的毒性治风湿,倒不怎么上桌。”
  眼下也不是考虑怎么吃它们的时候,还是先把外面撞门的几只宰了,免得客户和晏兄给这些蜂蜇着。
  他扫了一眼碟子里毒蜂又尖又长的尾刺,提着刀走到门帘边,刀背蓄满真力朝着突起的圆点砸去,一照面的工夫就震倒了五六只毒蜂。
  因为邵宗严下刀的速度太快、位置太准,这些毒蜂落下时几乎不分前后。远处追着它们而来的侍卫只能看到一片拳头大小的巨蜂如下雨般落到砂地上。邵宗严推开帘子出去捡毒蜂,隔着灼热扭曲的空气,恰好见到了那名出来探路的侍卫和他所乘的奔袭巨蜥。
  比他们之前打到的枭猎蜥肥多了。巨蜥的头是人头的两倍,颈子粗长,前爪短小、后腿的大腿极粗,腹部雪白柔软、高高膨起,皮下脂肪一定很丰富,可以切下来熬油。
  他拿簸箕搓起毒蜂,深深看着那只巨蜥,露出一丝可惜的笑容——这次洒的药实在不少,药性又太烈,恐怕等不到它们解掉药性再捡来吃了。
  他转身回了小屋,那名侍卫恍惚了好一会儿才从那个魔性的笑容里挣脱出来,连忙勒住跨下巨蜥,匆匆返回去禀报领主:“救了大祭……罪人青金的人也是一名神官,而且精通范围法术,所有‘风神之眼’在撞上他的小屋时都被杀死了!”
  领主哈森摘下遮面的亚麻围巾,露出一张苍白冷峻的面孔,墨黑的眸子冷冷看向那名侍卫:“救了他的有几个人,长什么样子,是多高等级的神官?”
  “他们留在屋子里,墙上又设了防御魔法,我怕惊动了他们,就只在远处看了一会儿。那个救了青金的神官出来收起了风神之眼,他大概有十六七岁,比罪人青金还要年轻,非常的……美。”
  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魔性魅力,他透过扭曲的空气,看着那人变形的面容时,仍然觉着他全身都淌着魅惑的魔力。就像传说中引诱神之子堕入地狱的妖魔一般,只凭远远一望,就能在人心中种下无法逃离的魔咒。
  “很美吗?”领主挑起一边嘴角,玩味地笑了笑,随即寒眸一竖,将挂在蜥颈上的水囊劈头扔了过去:“一个男人就让你忘了自己的使命了?那座屋子里到底有多少人,用什么兵器,是哪个种族,哪个等级的强者?只看到了一个人就来回报,我要你有什么用!”
  侍卫低低伏在地面上,颤抖着说:“领主大人,我不敢再接近那里,是因为他已经发现我了。您知道的,我身上带着隐藏形体的魔法坠链,可是他看到我了,他特地朝我笑了笑……”
  在领主的威压之下,他不得不昧着良心说:“他是在挑衅您,领主大人,他是故意让我知道他已经发现我,发现您在后面追踪了。他一定是位可怕的强者。”
  “强者吗?”哈森从背后抽出长刀,指尖摩挲着刀背,露出一丝狠戾的笑容:“强者才有征服的价值。”
  他双腿在奔袭巨蜥腹部轻轻一夹,座下骑兽便轻盈地腾空而起,一步跨出数米的距离,朝着“风神之眼”消失的地方疾奔。在他身后,所有的侍卫也驱着巨兽拔足疾奔,那名跪着的侍卫直到最后才起身,跨上巨蜥追随领主一行而去。
  奔行了十几分钟,那座依傍巨石而建的小棚屋便出现在众人面前。
  哈森挥了挥手,他身旁的年轻侍卫便骑着巨龙往前冲了几步,扯着嗓子喊道:“罪人,你赶快出来吧,那座小屋挡不住领主大人的脚步。只要你虔诚认罪,领主大人不会为难你,不然的话,你和将你劫出黑石狱的劫匪们只有死路一条!你要知道,领主是神明投影在俗世间的化身,如果他不肯宽恕你,你在这片大陆上就将无处容身!”
  帘子蓦然掀起,露出客服小哥修长昳丽的身影。他右手倒提弯刀,雪白的紧身t恤被汗水打透贴在身上,透出完美的肌肉线条和一片若隐若现的肌肤。唯有背后那个近乎长方形的大包有点煞风景,看起来和他这个人完全不相配。
  他的面容却比身体更色气逼人,即便是皱着眉、冷着脸要杀人的模样,眼中还是含着脉脉流波,无论怎么看都是在勾搭人的样子。
  领主忍不住向前欠了欠身,贪婪地看着他的容貌,玩味地笑道:“原来如此。难怪高洁矜持的大祭司看不上别人,却跟着你私逃出了黑石狱,果然是个美人。可是你想没想过,你们就是离开了这片死亡荒漠,又能逃到什么地方去?这片土地是神明的领地,我是神在人间的代行者,你们除了我允许的地方,无处可逃。”
  他贪淫又冷酷的目光从邵宗严头上扫到脚底,仿佛在挑选货物似的,最终给了一个满意的评价:“如果你就此投降,并把青金交还给我,我可以特许你成为我的妻子之一,并允许你们……在我眼前交‘欢……”
  “住口!你别再说这些恶心的东西了,邵宗严才不是你们那种人!”帘子猛地掀开,露出一张领主日思夜想的美丽面容。
  不过,和领主想象中的憔悴支离相反,经过几天的奔波逃亡,青金不仅没有消瘦下去,反而红光满面,好像还……胖了点?他身上那条用来禁锢魔法的秘银链子也不见了,整个人身上都缠绕着灵动的生命气息,气质清绝,仿佛又回到了昔年那个高高在上的大祭司。
  那个他无力碰触,无法摧折的大祭司。
  领主眼神一黯,朝他招了招手:“过来,为了你那位美貌的神官朋友,大祭司阁下。我为了你特地带来了神罚之戒,你知道你们逃不了的。如果你不想连累他沦为最卑贱的罪奴,就老老实实地过来认罪,臣伏在我脚下。”
  青金神色骤变,无法自控地颤拌着,向前迈了一步,邵宗严却伸手拦住了他,给他一个安慰的笑容。
  “不用怕,有晏兄呢。”
  邵道长用身子遮住了领主射向精灵的放肆眼神,斩运刀交到左手,比他还要霸气冷傲残虐无情地说道:“你的嘴倒很硬,但愿别的地方也够硬。上一次在我面前放这些话的人,这辈子都硬不起来了。”
  “放肆!”哈森眼神一沉,侍卫长连忙呵斥道:“你怎么能对领主这样说话!”
  哈,我不仅能说,还能做呢。
  他脚尖轻轻点地,长身纵出数米之远,如同一支被吹离枝头的蒲公英,飘飘摇摇飞到巨蜥面前。右手一扬就是一大把一毛钱硬币,以天女散花的手法打向那些巨蜥。
  硬币尚且不如巨蜥皮肤上一块突起的皱皮大,竟能轻易地洞穿它们的皮肉,打得血花四溅。那些巨蜥身上虽有魔法约束,平常都显得十分驯服,可是巨大的疼痛刺激下顿时激起凶性,嗷嗷狂叫着追向邵宗严,任主人怎么鞭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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