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仵作王妃-美人红妆案-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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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爷,我也要回府了,不如同路吧。”明瑛郡主策马到宁无忧等人身边,说道。
  “当然好。”宁无忧漫不经心地点点头,不过就是同路而已,不会太麻烦。他单手握着马缰,稳稳地骑在马上。
  “咦,我的衣服怎么破了?”突然听到宁浚一声惨叫,“我的衣服怎么破了?”
  “或许是在打猎的时候被树枝什么的刮破了,你自己没注意吧。”宁涛满不在乎地看了宁浚的衣服一眼。
  宁浚拉起自己的衣服,狠狠地看了一眼,“你们懂什么,这件衣服是我母妃亲自为我绣的,这上面的图纹是她亲自设计,绣法也是独特,天下就这么一件,破了就没了!”
  那件衣服果然华丽无比,之上针织绣纹精致绮丽,栩栩如生,以银丝勾勒描绘,珍贵无比,怕就算是再修补,也难以恢复原貌了。
  “王爷,”赵知良十分歉疚地上前,看了看宁浚身上的衣服,再看了看宁无忧手臂上的伤,一时间脸色发白。想来是因为这个围猎是因自己而起,而导致宁无忧受伤,宁浚的衣服被树枝划破,所以他心头惶恐不安。他捏紧马缰,低声道:“我,我家中有个人可以为王爷缝补衣服,她针线很好,一手绣活很不错。若是王爷不嫌弃,不如……不如到我家里坐坐,她很快就能把您的衣服补好了。”
  “真的?”宁浚双眼一亮,“她会这种绣法?”他狐疑地看了眼赵知良,“这可是最繁复的蜀绣,双面都有图纹,连皇宫之中都不见得有绣娘会。”
  “会的会的!”赵知良十分笃定地点头,“她会绣的。”他再咬了咬牙,带着些恳求地看了看木梓衿,说道:“我如今能进入御林军,多亏王爷的帮助,不知何以为报,不如,就将今日打到的猎物带回家中,让……让我家中的绣娘做一顿野味,算是谢过王爷和红线姑娘的帮助。”
  木梓衿看向宁无忧,“王爷……不如就去赵大哥家里,能吃饭,还能让人将贤王殿下的衣服补好。”
  宁无忧蹙了蹙眉,“本王就不去了,礼部和工部的事还很多,六弟,你随我先回去,八弟跟随赵知良去补衣服吧。”
  木梓衿担忧地看了看他染血的手臂,心里微微一沉。
  宁无忧欣慰地看了她一眼,随后微微一笑,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眼神,便和宁涛带着人策马而去。
  木梓衿呆怔地留在原地,只好先去赵知良家里,毕竟赵知良与她从小一同张大,她不好拒绝让他难堪。
  “赵大哥,前些日子去你家,就感觉你家里不一样。我就知道你肯定是找着媳妇儿了,快告诉我,你说的那个绣娘是不是你媳妇儿啊?”她好奇地打趣赵知良。
  一旁的明瑛郡主听得挑眉,淡淡的看了赵知良一眼。
  赵知良瞬间红了脸,有些尴尬地低着头,“不是,她……她就是我的一个邻居,只不过,你也知道,邻居之间互相照顾是应该的。”
  “哦?邻居?邻居会帮你收拾屋子,会给你洗衣服缝衣服啊?”她啧啧两声,“还给你把衣服叠好放在床上,你的邻居,未免对你太热情太体贴了啊。”
  众人听闻嗤嗤轻笑,赵知良赶紧说道:“真的真的!真的只是邻居!”
  “赵兄,那你太没用了,这女人对你这么好,明显是喜欢你啊,你得主动一些,将她娶回家里才好!否则就辜负了人家一片美意。”宁浚意味深长地对他说道。
  赵知良沉默,有些颓然地垂着肩膀,“我……我穷,又没官没品的,哪儿能娶她进门,让她跟着我受苦呢……”
  “话不能这么说啊!”宁浚眉头一竖,豪气冲天地看着他,“你现在是御林军的人了,还认识了我,说出去,你认识贤王殿下,哈哈,吓死一片京城的人啊!”他轻咳一声,“关键就是,你还认识了五哥,若是让人知道,指不定来巴结你的人都排到长城去了!”
  “我……”赵知良尴尬不已,“我也不知道人家喜不喜欢我……”
  宁浚嗤笑一声,“有本王在,你直接把她娶回家里把事先办了,甭管她愿意不愿意!”
  “贤王殿下,你这样可不好。”明瑛郡主冷冷一笑,“你出的这个馊主意的,说不定会让那个女孩子恨上这位兄弟,我看,你还是少说话吧。”
  “你!”宁浚愤怒地瞪着她,“你怎么不跟着五哥走,你留下来干什么?赵兄又不欢迎你!”
  “我也想吃今捕猎到的美味,”明瑛郡主毫不扭捏地说道,“怎么,难道我还没资格去他家里吗?”

  ☆、杀父之痛

  从皇家猎场之上回来,京城已是一片灯海,万家灯火阑珊辉映,壮阔华美。
  一行人慢悠悠地随着赵知良到了南城,南城的灯火朴素简约,却极为温馨。木梓衿骑在小红马上,家家户户灯火透过门窗旖旎而来,映照在她的脸上,将人笼罩氤氲成一片温暖的色调。间或从屋舍之中传来男女老少欢乐的声音,热闹又温柔。
  久违的熟悉感,让她想要逃避,又不自觉想要多看一会儿,多听一会儿。
  “京城南边的风貌和北边有些不同。”明瑛郡主好奇地四处打量,不由得感慨道。
  “那是当然了。”宁浚鄙夷轻蔑的看着她,得意洋洋地抬了抬下颌,“北面是皇城,君临天下,当然繁华热闹,而南面,大多都是平民生活的里坊,自然就简单许多。”他指着市坊外的围墙,“你看,连市坊的围墙都矮很多。”
  “难怪。”明瑛郡主大笑,“难怪当日王爷半夜跑出去,是在南城被抓住的。”
  “你住口!”宁浚似乎被说中了痛处,十分的难堪,脸色一变,陡然厉声喝道。
  木梓衿微微一笑,突然觉得此时的嘈杂说笑之声也十分动听。
  “我对你们说啊,”明瑛郡主丝毫不理会宁浚的怒意,轻笑道:“有一次半夜呢,贤王殿下突然想到平康坊找自己的红颜知己,以为自己偷偷溜出去是不会被发现的。哪知道呢,皇城内的军巡房是格外尽职的,他刚出门没多久,就被发现了。”她娓娓道来,绘声绘色,语调舒缓动人,“我们这位贤王殿下呢,被人当做了歹徒,一时慌不择路,便想也不想,就往南城跑。但是京城的街道,四通八达,他一有动静,四面八方的军巡房的人都来捉他一个人。贤王殿下惊慌之下,就想翻墙进人家的里坊之中,可……”
  “你够了!”宁浚骑着马,扬鞭过来狠狠地抽了明瑛郡主的马一鞭子,明瑛郡主身下的马吃痛,飞快地躲开,嘶鸣几声。
  “你总是和我不对盘,有什么看不惯的直接打我一顿也好,干非要弄得人尽皆知?不就是本王翻墙的时候,又被里坊的人当做贼,捉起来又交给了军巡房吗?军巡房那帮混账!本王反复对他们说本王是王爷,可他们一个个猪脑子,非得关着我审问,直到五哥来了才把我放了!”
  几个人忍住笑,赵知良在军巡房做过武侯,笑着解释道:“王爷,军巡房的人也是按规矩办事的,若是发现了二更之后还在街上走的人,一定是要抓起来的。”
  “哼!”宁浚冷哼一声,看向红线,脸色有些尴尬委屈,“红线,所以给你长个记性,你以后可不要二更之后出门,说不定,五哥是不会来救你的。”
  木梓衿蹙了蹙眉,“贤王殿下在平康坊有红颜知己?”
  宁浚微微一愣,脸色红了红,轻轻地点了点头,“嗯……以前是有的啊,那时候还小,看着其他达官贵人都有,便自己也想有一个。”他冲着木梓衿咧了咧嘴,连忙紧张地看着她,“你们,可不许把这件事情说出去!若是以后梓衿回来了,知道我在平康坊有过红颜知己,他会生气的。”
  “木梓衿?”明瑛郡主好奇,疑惑地看着宁浚,“就是那个杀父凶犯木梓衿?”
  “什么杀父不杀父,他还没有认罪……”宁浚又伤感的叹口气,“说不定,他真的已经死了……”
  “想不到天下真的有人会杀父……”明瑛郡主语音突然低沉下去。
  宁浚豁然抬头,很不满地瞪着她,“你自小被你爹爹当宝贝似的疼爱着,自然不懂……”
  明瑛郡主不过轻声一笑,“他?疼爱?”她嘴角一勾,夹了马腹向前而去。
  木梓衿一直低沉着头,沉默不语,只紧紧地拉住了自己的马缰,“杀父”两个字,对于她来说,依旧是一个无法磨灭的痛苦,如今唯有沉默,才能勉强控制住自己内心的激荡和愤恨,还有无边无尽的落寞与无助。
  赵知良担忧地看了她一眼,与她擦身而过,提了音量说道:“王爷郡主,这边走,我家在丰安坊。”
  几人立即随着他的马进入丰安坊,由于早知道这里居住大多都是平民百姓,虽然天子脚下,京城的人都见过大世面,可若是劳师动众带太多的人也难免会引人注意,几人都丢下了随从和奴仆,自己带着捕获到的猎物进去。
  院落之中一棵高大繁盛的柳树丝绦千缕万缕,婆娑树影之中,有明亮柔软的灯光。
  赵知良将众人的马拴好,立刻提着猎物进了房中,并带着人到正厅之中的桌前坐下。他看着自己简陋的房间,再看了看王爷郡主等人身上穿的衣裳,有些难为情,但是依旧热情大方。
  “王爷,将您的衣服脱下来,我去让阿……让我的邻居为你缝补……”
  “大朗,你回来了……”赵知良话音未落,忽然从房内传来一道女人柔美的声音,众人一愣,纷纷闻声看去。
  朦胧灯光下,一女人婷婷而立,那女人见到众人,似有些惊愕,微微诧异之后,微微低了头,慢慢走到赵知良身边,茫然疑惑地看着他。
  “阿芍,这些就是我上次对你说的,帮我的人。”赵知良笑了笑,又对木梓衿等人介绍,“这是我的邻居,她叫芍药。”
  “芍药?”宁浚坐在凳子上抬起脸来看了芍药一眼,惹得芍药将头埋得更低了,他忽然“哦”一声,“原来你就是芍药啊,你就是京城里最有名的绣娘吧?”
  “芍药不敢当。”芍药低声说道。
  木梓衿一惊,转头看向芍药,忽然想起红袖曾经为她介绍过这个京城之中的绣娘,有些大户人家或者富贵宦官之家的人,喜欢让她织绣一些绣品,听说她绣法精妙绝伦,所绣的绣品几乎无人能及。
  芍药见众人有意无意打量着她,微微低下头。她领口有些高,微微遮住下半边脸。
  宁浚立即将衣服脱了下来,指着肩袖处,说道:“我这衣服在围猎时大概被树枝什么的刮破了,你看看,这能补吗?”
  芍药立即将他的衣服捧在手心里,借着灯火细细地查看,“公子这衣服上的线是银线,又点缀孔雀毛的丝线,若是要补,这线怕是难得。”
  “真绝了!”宁浚顿时双眼一亮,“你竟然看得出那线是孔雀毛,看来你是个行家了,银线倒是很好弄到的,只是,孔雀毛……”
  “孔雀原本就难得,”明瑛郡主自斟自饮,淡淡讥诮地说道:“刚好,我府上有几只野鸡,那野鸡的毛和孔雀的毛颜色也差不多,不如我拔了给你?让这位芍药姑娘给你缝补一下?”
  “混账,野鸡毛能和孔雀毛相比吗?”宁浚气急败坏。
  “虽然孔雀毛难得,但是用绿色的蚕丝也可以代替的,”芍药微微垂着头,轻声说道,“公子若是能够得到绿色的蚕丝,我可以将公子的衣服修补得和原貌没有多大区别。”
  “可以可以,蚕丝倒是好得的。”宁浚连连点头,“能修补好就万幸了,若是让母妃知道我将她给我绣的衣服弄坏了,她肯定打死我。”
  “好了,让阿芍将猎物拿去厨房吧,做好了吃一顿,”明瑛郡主说道,“否则得饿死了。”
  赵知良闻言,立刻选了几只可以做菜的猎物,和芍药一同进了厨房。
  木梓衿也跟随着去厨房帮忙,刚走进去却被赵知良十分客气地请了出来,无奈之下,她只好先到院子里随便逛逛。不远处便是赵知良拴马的地方,几匹马此时低头凑在一起喝水,小红马见到她,抬起头来,甩了甩尾巴。
  她深吸一口气,慢慢走过去,蹙眉细细回想着今日所发生的一切,脑海之中仿佛还残留着宁无忧手臂上那抹殷红的血色。小红马见到她似乎尤其兴奋些,微微跳动着马蹄,偶尔还用马蹄剐蹭地面。
  她蹙了蹙眉,觉得有些不对。小红马平时温顺乖巧,没有如今日这样躁动过。她见它不断踢踏着马蹄,连忙蹲下身将它的后腿抬起来查看。
  借着从房屋里传来微弱的灯光,轻轻扒开马蹄之内模糊的血肉看了看,除了一片血肉模糊,似乎什么都看不见。谨慎地用手轻轻地按了按,感觉柔软的血肉之中有什么坚硬又尖锐的东西,像铁钉一般。扎得很深,根本就无法□□。
  再用力按了按,小红马甚至发出一声低吟。她气馁的起身,安抚地摸了摸小红马,“我拔不出来,等回王府之后,再让看管马的人给你□□吧。”
  “红线,你看什么?”宁浚此时刚好从窗户上探出个头来。赵知良所住的地方院落虽然小,但似乎别有一番韵味,窗下柳树迎风招摇,烛火微光透过纱窗,映下朦胧斑驳的光影,独有一份淡然恬适,仿若采菊东篱,仿若归园田居。
  木梓衿挑了挑眉,不由得借着温馨的灯光欣赏起来。
  宜水镇的人淳朴,像木梓衿这样的小户人家,有个院落已经不错。院落一般都是用来养鸡养鸭,亦或者,像木梓衿家中一般,用来晾晒药材。而三代都是当捕快的赵知良家,就更不会懂得如何将房间与院落布置得雅致美观。想来,是那个叫做芍药的女人布置的。
  刚才匆匆一瞥,并没有看清芍药的模样,只是在厨房时,看着她与赵知良亲密默契的模样,一时有些恍惚。
  曾几何时,她也看见过自己的父母如此。相携出入,厅堂厨房。
  “红线,快进来,芍药做了荷叶鸡,再不来就吃完了。”宁浚啃着一块鸡腿,对木梓衿说道。
  木梓衿似乎隐约嗅到了清淡诱人的荷叶和烧鸡的香味,便立刻进了屋。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依旧是两更。么么!

  ☆、夜色阑珊

  进屋时,恰好看见芍药,这回倒是将她看清楚了,模样清秀,五官精致秀美,身着一身淡蓝色软缎,乍看之下似乎并不出众,但是灯下细看,越是发觉她的美来。那种如水般只能体会不能言传的韵致,让人心里一亮。
  “赵大哥,好福气。”木梓衿坐下之后,轻声在赵知良耳畔说道。
  赵知良轻轻傻笑,“大家吃啊,这是芍药做的荷叶鸡,早就酱好了。”
  “难得这荷叶这么新鲜,”宁浚看着托着鸡肉的荷叶,那荷叶果然碧绿鲜嫩,难得的是完整硕大,如碧玉盘般,将鸡包裹在其中,“这荷叶鸡,我倒是吃过多次,这最地道的,要属平康坊的秦淮楼,那儿的荷叶鸡,是专门请了江南的师傅来做的,独家秘方烧制,尤其是酱汁,更是神秘得很,我曾经用千金去买制作办法,秦淮楼的老鸨都不给我。这京城之中,怕是没有人能做出和秦淮楼荷叶鸡一样的味道了。”
  芍药脸色微微一变,说道:“我做的……不是秦淮楼的荷叶鸡……”
  “我知道我知道,秦淮楼的荷叶鸡有酱汁的,你这个没有。”宁浚一边塞了鸡肉在嘴里,一边含糊地说道:“不过你这鸡的味道,和秦淮楼不相上下。”
  “这荷叶倒是别致,京城之中,哪里能够得到这样的荷叶?”木梓衿见芍药脸色白了白,微微眯了眯眼,又说道:“我也知道京城之中的酒楼,一般要是做类似的食物,都会让城郊专门养荷花的农户,大清早的就摘了荷叶来,这样既新鲜又能保证数量。不知芍药姑娘这荷叶是在哪儿摘的?”
  芍药微微一僵,为赵知良盛了一碗汤,低声说道:“我今日为谏议大夫的二夫人送绣枕时,见二夫人院中养的荷花好看,一时多看了几眼,二夫人觉得我为她绣的枕套好看,便让我摘了这么一张荷叶。正好,我用来做了这荷叶鸡。”
  “原来如此。”木梓衿点了点头。说起枕头,木子记突然想起宁无忧吩咐地让她做的枕头来。
  大成国,有头有脸的人,都喜欢睡玉枕,尤其到了夏天,夜晚枕着玉枕,凉爽舒适,可玉枕毕竟太硬,而普通人家更用不起,所以大多数人还是睡软枕。
  软枕并不如玉枕那般华贵考究,但是稍微讲究的人家,便在枕套上做文章。在枕套之上绣上繁复精美的图纹,便让一个枕头华美奢贵了起来。
  “刚好,我也想做个枕头,就差枕套了,不如芍药姑娘为我在枕套上绣上些花样,如何?”
  芍药立刻放下手中的酒壶,说道:“你是张大哥的朋友,我自当尽些绵薄之力,别说一个枕套,就是其他的我也在所不辞。”
  “就是,木……红线。”赵知良一梗,“你帮了我,我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不如就让阿芍给你绣个好看的枕套,就当答谢吧。”
  几人吃完了饭,芍药便收拾桌子。木梓衿等人吃饱喝足准备离开,赵知良出门相送。
  “赵大哥,你是怎么和芍药认识的?”木梓衿不经意地随口问道。
  “说来也巧。”赵知良回头往屋子里看了看,见芍药正在里面忙着,并没有跟上来,低声对她说道:“那日我被我叔父介绍到军巡房做武侯,”他顿了顿,“大约一个月前,我夜巡时,遇到了她。”
  “那她被你抓起来了?”她随口问道。
  “没有……”他轻咳一声,“我……我并不是故意放她走,而是……当时下着雨,她一个人冒着雨跑回家,一身的狼狈。我原本是想将她带回军巡房的,可是她苦苦求我,说她是因为到城外祭奠自己的亲人,所以才回城晚了。她当时穿着一身素缟,手中还抱着纸钱……我看她可怜,而她当时也快到丰安坊了,我便偷偷放她回去了……”
  “你还真是怜香惜玉啊。”木梓衿调侃了一句。看着赵知良满足的目光和神色,她心头蓦然间不是滋味。
  同样是灯火阑珊的夜晚,父亲为她谈了亲事,那看准的青年之中,还有赵知良。若是没有发生那些意外,没有那些风云诡谲,她此时,怕是已经在父母的媒妁之下,与赵知良结婚生子了。
  或许他们的生活只是柴米油盐,只是家长里短,可平淡恬适,安然无澜的日子,虽说无味,但也比如今要好。
  垂于身侧的手不经意握紧,她竟不知自己盯着赵知良看了好一会儿。直到将赵知良看得浑身有些不自在,躲闪着她的眼神,她才恍然惊醒过来。
  出了丰安坊,京城夜晚的繁华慢慢落幕,喧嚣鼎沸缓缓归于宁静。辞别了赵知良,木梓衿与宁浚、明瑛郡主向北而行,三人进入皇城之后,一一辞别,木梓衿才骑着小红马飞快地回楚王府。
  楚王府恬静雅致,灯火绰约交织。她将小红马牵到马棚,先找了镊子来,抬起小红马的后腿,小心翼翼地将扎入它马蹄间嫩肉里的东西□□。
  她诧异地发现这扎入马婷内的,竟是三根并排在一起的铁钉,铁钉极细,如铁丝一般,但是坚韧。
  “谁在那里?”忽然有人提着宫灯走了出来,悬着朝着她这边照了照。
  明亮的灯光照亮了她所在的一隅,她立刻起身,“是我。”
  “红线姑娘,”看管马的马奴钱靖愣了愣,提着宫灯向前走了几步,他人近中年,曾是一名叱咤疆场的战士,只是在战场之上受了重伤,导致康复之后腿也有残疾,如今向她走来,脚步虽然略显蹒跚,可依旧沉稳。
  “红线姑娘,才回来?”
  “是,我的马受伤了,钱叔你在就太好了,帮我看看吧。”
  钱靖走了过来,将宫灯递给她,俯下身抬起马腿看了看,“似乎是被什么东西扎到了,伤口有些深,我去拿些药过来给它涂上,这几天姑娘就换匹马骑吧。”他说完,转身出了马棚,去拿药。
  木梓衿将那从马蹄之中□□的铁钉放到眼前看了看,接着宫灯的光,铁钉之上血肉模糊。再仔细查看,这三条一样粗细的铁丝并在一起的,每条铁丝不到三分粗,一端平整,一端粗糙,应该是被折断的,三条铁丝用什么东西紧紧黏在一起,无法分开。
  尖锐的那头,想来是被小红马踩到,所以才深深地扎入它的马蹄之中。而从这铁钉的长短来看,大约有一寸左右,将近一寸的铁钉扎入马蹄中,若不是经过长期的奔跑,根本不能完全刺入马蹄。这说明,其实小红马很早就踩到铁钉,只是由于训练有素,才忍住疼痛没有挣扎,而是等她下了马背之后,才疼痛地躁动踢踏。
  她安抚地摸了摸小红马的脖子,很快便看见钱靖拿着药回了马棚。
  “姑娘可会去休息了,这照顾马是我的事,我会为它上药的。”钱靖用沾了药水,俯下身,微微屈着一条腿,另外一条腿不太方便,跪在地上。他警惕地将小红马受伤的腿抬起来,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借着宫灯的光,慢慢地清洗模糊的血肉。
  “钱叔,你看,这是我刚才从马蹄中□□的钉子。”她将手中的钉子递给钱靖看,“若是这么一根钉子扎入马蹄之中,想来是要费很大的劲吧?”
  钱靖眯着有些浑浊的眼睛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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