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亵渎 第一卷 轮回-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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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圣历682 年。罗格。奥塔。里弗斯已经在莱茵魔法学院里呆了四个年头了,天赋还算聪颖的他,再有两年就可以走出这座魔法学院,成为一名正式的魔法师了。在这个动荡的年代,因为众所周知的破坏力,魔法师可是很吃香的。同时,由于同样众所周知的魔法师的弱点,体力差,颂咒时间长,战争中对魔法师的保护成为第一位需要考虑的问题。即使如此,就算是大陆名将,也还是难以完全避免法师的伤亡。
  掌握魔法是需要天赋的,成为一个合格的魔法师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也使得大陆上的魔法师数量相当的稀少,相对应的,魔法师的地位也就要高得多。同时,大多数高级法师也都是很富有的人物,因为各种宝石、魔法白银、玄铁魔法材料都价值不菲。高级的魔法道具往往使法师间跨等级的对战成为可能。曾有人说过,魔法师的法力是和他的财富成正比的。
  
  罗格的父亲里弗斯子爵是莱茵城邦同盟的一名下级贵族,封地仅仅是一个小镇和周围的几个村庄,人口不过几千人。不管怎样,做为一名拥有封地的贵族,罗格还是有资格在名字中间放入奥塔,这个莱茵同盟下级世袭贵族的象征。
  
  大陆的名字千奇百怪,基本上一个国家就有一种称呼。近年来随着神圣教会的兴起和教权的扩张,各国逐渐接受了格罗里亚作为大陆的名字,意为神的赞美诗。莱茵同盟位于大陆东南角,是由十多个大小公国联合而成,与大陆三大强国德罗、奥匈、阿斯罗非克相比国力只能算是二流国家。然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同盟国王路易十四世在余下的三十几个小国面前,特别是相邻的罗恩公国、克多城邦,还是会经常性的炫耀一下武力。不过这位国王对艺术、美人和长生不死的兴趣远大于开疆拓土,在位十几年间,与邻国大多数时间还是相安无事的。
  
  与莱茵同盟的国家地位相适应,莱茵魔法学院也就是大陆上一个二流中等的学院,位于同盟首都莱茵城北部。教学风格胜在平实,这也直接导致了三百多年的校史中,没出过什么震惊大陆的人物。出于各国对魔法师的需要,魔法学院往往是等级制度森严的大陆上最为平等的地方,至少一般不会出现平民魔法学徒被贵族打死的情况。而且往往成功毕业的平民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历练后,也有很大机会成为贵族。
  
  罗格的家境有点没落了,家中仅有4 名仆役,这对一个有封地的贵族来说是很难堪的。老里弗斯除了脾气暴躁之外并没有什么理财技能,收入还是在逐年减少。然而这并不妨碍罗格学会贵族该有的一切恶习,傲慢、自大、好色、暴躁,还有普通贵族没有的阴险狡诈。十四年那年罗格第一次在家中婢女的身上成为了男人之后,自此越发把小小的领地搞得鸡犬不宁。老里弗斯只好在一年之后把罗格送入这所魔法学院,为此耗光了仅有的几件祖传珠宝。
  
  罗格不指望老爷子能再给他什么资助,为了平日的玩乐,他需要钱。于是靠着嘴甜,巴结上了学院里一位中级法师费斯,为他管理魔法实验室,并做些费斯不好出面的工作。这个时候,罗格正在魔法实验室里研究着莫名其妙出现在面前的一个珠子。珠子暗淡无光,苍白色,上面还有几丝裂纹,看起来不象值钱的样子。惟一显示有点与众不同的是珠子里隐隐有一白一黑两道光芒在闪动。罗格睁大眼睛,仔细的估算着这个珠子的价值,却不曾想珠子也正研究着他。突然珠子裂开,那道黑气直扑罗格的额头,没入脑中。罗格整个人如同变成了软体动物一般,蠕动起来。时不时这里鼓出一块,那里陷下一块,黑色的血液不时从皮肤中喷射出来。终于,罗格慢慢的睁开了眼睛,眼睛是一片苍白,一阵低沉的笑声响起:“这个灵魂的精神力还不错。”罗格望向地上的法珠碎片,恰在此时,那道白气也挣扎着飞了出来,却说什么也无法飞离珠子碎片太远。罗格双目一亮,白气和法珠的碎片也被吸入了额头,实验室内隐约听见一声凄历的叫声。罗格身体里又有如煮沸的水一样,良久方才平息。再睁开双眼时,已经恢复成普通人的样子。
  
  那道黑气正是罗德里格斯的灵魂,借助神器灵魂法珠隔绝一切灵魂的力量,他成功的逃脱了审判之光,并躲过了天界的追踪。然而审判之光的力量是无法抗衡的,所谓神器自然无法与真正神的力量相比。何况审判之光例由天界主神发动,以消灭世间过于强大的邪恶。俄狄神殿一战后,灵魂法珠已经用尽全部力量。亡灵法师并没有消灭罗格的灵魂,而是选择了融合,并继承了全部罗格的性格。由于灵魂法珠能量有限,且大部分被用来禁固威娜的灵魂,亡灵法师在融合灵魂的时候只选择带入了对魔法的本源认识,而放弃了庞大的具体法术知识。此时威娜的灵魂已经只余下最核心的一点能量,被称为神之本源的能量,其全部意识早已烟消云散。这一点点神之本源也被带入灵魂之中。
  
  亡灵法师并没有消灭罗格的灵魂,反而融合了他的灵魂意识。“我已经太多的烙上了这个世界的印记,所能做到的只是毁灭。也许对这个世界来说,创造才是最重要的。当一个苹果跳入棋盘,并开始横冲直撞时,对整局棋的影响,比一个跳出棋盘的棋子,要大的多吧。”
  
  罗格的天赋并没有多少过人的地方,经过四年三心二意的修练,也仅仅是个二级魔法师罢了,就能使出初级和一级的魔法。按照莱茵魔法学院的规定,能顺利发出二个不同的二级魔法,也就是达到四级法师时,就可以毕业了。然而亡灵法师的灵魂融合带来的是庞大无匹的精神力,并可藉此达到极高的魔法控制力。毕竟,一个法师的强大并不仅仅在于魔力高低,对魔力的理解和掌控也许更加重要。按罗格的理解,法师的强大还在于阴险和财富。“一个十根手指都带着魔法强化戒指的一级法师是怎么也不会败给赤手空拳的二级法师的。”这一点亡灵法师倒是同意,毕竟一级和二级法师之间的差距,就如同白痴和弱智之间的智力差距。而依照罗格的实力,让他理解四级以上的法师,还有些困难。
  
  格罗里亚大陆的魔法经过多年发展(主要是为了战争需要),形成了严密的体系。一般而言魔法师法力等级每上升两级,所能应用的魔法就会上升一级。就是说一个十级法师可以使出五级的魔法,而一个十一级法师法力要求能使出两个五级魔法。当然也有这个体系之外的怪胎存在,比如说亡灵法师罗德里格斯。
  
  神之本源是最纯净的灵魂能量,灵魂和身体被彻底改造过的罗格将藉此创造出自己的宠物。法师宠物一般是高级魔法师的专利,且均为召唤兽。而造物,“那是神的领域”死灵法师想到。然而神从来不是死灵法师尊重的对象,他又忙着融合灵魂和改造身体了。在完全融合了灵魂法珠之后,罗格的肉体已经面目全非。然而出于种种的考虑,罗格的外表仍然未做变动,仍然是矮矮胖胖,体形臃肿,一张平平无奇的脸,和那双阴险的眼睛。然而灵魂法珠带来了另一个神秘的技能:空间。
  
  罗格本人倒是没什么意见,就是有也不敢表述。在了解神之本源的来历之后,倒是对布伦表示了无比的欣羡。“他绝不会是最后一个”罗格恶狠狠的想。
  
  经过了三天三夜梦游般的生活,被费斯痛骂了数次,亡灵法师终于完成了他的工作。 
  
  罗格醒来了。这一刻起,罗格还是罗格,罗德里格斯也是罗格。亡灵法师终于瞒过了天界,在棋盘上放下了那枚苹果。
  
  
  
  
  
  
  第一卷轮回第二章造物
  
  
  花还是花,树还是树,满世界迷离的色彩也未有不同。
  不同的是罗格。
  
  苏醒过来的罗格,就如一条池水中的鱼,望出去,整个世界都仿佛在波光中轻轻摇动。这花,这树,这色彩,如同变成了一幅画,平面的画。画的后面有着些什么,罗格努力的想看过去,甚至不由自主的想扑出去,然而就如那水晶鱼缸中的鱼,每次都在这画面前弹了回来。夏去秋来,罗格才恢复了过来,确切点说是恢复了以前一切的恶习,早上起来也不再检查一下自己的手是不是已经变成了手骨。
  
  罗格可以清晰的感觉到神之本源的存在,那双银色的眼,刀刻的线条,白袍下荡漾的波纹,就如梦的碎片偶尔会在脑中闪过。于是罗格心中如同燃起了火焰。
  
  死灵法师对天使本能的厌恶并没有冲淡罗格的好色之心,反而渐渐被后者压过。许多贵族都具有的偏执,在罗格身上表现的特别明显。不过大多数贵族表现偏执的方式是深信自己比平民高贵并在一切地方上都优越,而罗格的想法就简单多了,用神之本源再造一个光天使作为自己的宠物。罗格从没有象眼前这样渴望强大,光天使就如此刻骨铭心,那天上的神界该是什么样子。拥有宠物是七级魔法师才能作到的,依靠罗格的精神力,亡灵法师特别选择留下融合的魔法阵知识,以及神之本源的纯净,当他的魔力达到三级法师水平时,也许可以勉强召唤出自己的宠物。
  
  费斯是一个九级法师,魔法实验室是学院深处一座颇为幽静的二层小楼。本来以费斯的实力,再高个二级也没这待遇,但是因为费斯同时还是一位颇有造诣的练金术士,这可比他的魔法实力要重要的多。因为高品阶的魔法物品是所有人的最爱。
  
  当然,罗格的外貌毫不讨人喜欢,费斯之所以选择罗格作学徒,一方面是因为他的马屁实在拍的好,另一方面是罗格在费斯众多价值不菲的宝石面前经受住了考验。罗格绝不是路不拾遗的君子,只是明白“为了大利,眼前小利必须舍弃”的道理。还有一个费斯意识深处的原因,那就是平民出身的他,绝对的享受被一个贵族服伺的生活。在数次一起寻花问柳之后,费斯和罗格的情谊迅速的深厚了起来,也找到了许多共同语言。不过不管怎么说,看到突然发疯一样钻研魔法阵和苦修魔力的罗格,费斯还是颇为高兴。
  
  “老师,魔法阵中这些歪歪扭扭的符号都是干什么用的?”“和你所学的咒语一样,这些符号是为了集聚空间相应的魔法能量而画的。用不同的魔法材料画出的法咒功能也不同。而一个魔法阵的功能就是由这些集聚而来的能量的大小,种类和顺序而定的。”
  
  “那魔法阵的组合方式岂不是很多?”“那是当然,有记载的魔法材料就有几百种,各种纯正属性的魔法能量有几十种,当然其中包括了各种神力。再加上控制能量大小,流向,时间的法咒,组合数量是无穷无尽的。现有的魔法阵都是前人在无数次失败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
  
  “如果一个魔法阵画错了,又被启动,会有什么后果?”刚一问完罗格就暗骂自己是个笨蛋,时不时在费斯实验室里发生的爆炸还不说明问题吗?不过罗格的运气着实不错,作为一个练金术士,费斯的法力不怎么样,可魔法阵的知识着实精通。
  
  莱茵魔法学院里四分之三的学生都是贵族,象罗格那样的下级贵族也经常受些白眼。贵族学生大多不如平民刻苦,但同为初级法师,魔法装备的差距足可以使他们能与平民学生一战。而平民出身的学生由于财力的差距,只好用苦修的方式提高魔力。原本的罗格既没有财力购买魔法装备,也不愿意象平民一样的苦修,因此实力平平,就是偶尔欺压一下平民,也都是学院外的草头百姓。
  
  日子一天天过去,天气也渐渐的凉了。曾经认识罗格的人几乎都诧异于他的变化,那个矮胖无耻的家伙现在每天不是埋首于图书馆的故纸堆中,就是关在房里冥想。随着魔力的缓慢增加,终于在一个雪花飘起的日子,罗格的魔力达到了三级魔法师的水准。这些日子里,罗格也有意外的发现,被彻头彻尾的改造之后,这个身体拥有爆炸性的力量和不输于野兽的敏捷。“与其说你是个人,倒不如说是个魔兽”死灵法师下了论断。灵魂融合的初期,罗格还能和死灵法师在意识里交谈,到了现在,两个人的灵魂已经完全成为一体,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了。但显然,这个论断只能来自于人和魔兽身体结构极为了解的死灵法师。
  
  另一个意外是精神力。在某个下午罗格正和《风系魔法阵的原理》做斗争的时候,那双银色的眼又在烧灼着他的神经。“真想喝他妈的一口”罗格想起了窗边桌子上的酒杯。对那双眼的渴望让他准备继续沉没在魔法阵的海洋里,却发现那酒杯就在他的面前静静的悬着。随着罗格的愕然,酒杯重重的砸在他的头上,劣质葡萄酒洒了一身。那之后,罗格发现自己的精神力可以控制移动物体。经过几个月无知且无畏的练习,罗格终于能够将进屋偷吃的猫扔出屋外。这点能力与魔法比起来即麻烦且无用,但亡灵法师留下的那点对世界本源的理解使罗格隐隐觉得这个能力极为有用。一直到许多年后,罗格才明白自己错怪了亡灵法师,此时自己的先见之明原来来自于一个阴险小人对阴谋天生的嗅觉。
  
  不管怎么说,这个伟大的日子终于来临了。罗格近乎狂喜的看着屋内自己绘出的五颜六色的法阵。这个宠物召唤法阵因为要配合神之本源,所以做了不小的改动。一般法师的宠物无外乎小妖,乌鸦,黑猫之类的小魔物,用途也以侦察居多。召唤出的宠物和魔法师的灵魂有最直接和本质的联系,宠物的死亡也一般会给魔法师带来重创,就这一点来说,费斯曾断言罗格召唤的宠物不是野猪就是地鼠。法师宠物在战斗中意义不大,即使是黑虎这类大型生物也是如此。与其用宠物战斗,还不如使用召唤兽,威力强大而且安全。
  
  罗格的咒语吟唱完成了,魔力开始一点点注入法阵,自外而内,法阵一个个符号开始亮起来,各种光芒交织在一起。当全部法阵亮起来时,魔鬼的吼叫和天堂的圣歌交织着在法阵中响起,罗格满头大汗,青筋突起,竭力支持着法阵对他魔力无穷无尽的需索。法阵中央的慢慢出现一团黑色的雾气,不断滴下水银一样的液体。这团银色的液体越来越多,当有一个人头那么多时,雾气消散,只余下这团水银样的物质在空中不停的变换和翻滚。罗格又念起另一个咒语,把手放在那团物质的上空。慢慢的,一滴金色的水滴从罗格指尖渗了出来,滴落在那团物质里。那团物质突然疯狂的蠕动起来,一团团黑雾从中喷射了出来,布满了整个法阵。
  
  罗格无力的坐在一边,满怀希望的注视着法阵,那双银色的眼不时在眼前闪过。罗格知道,这次的生物将是世界未曾存在过的,不管是什么,他希望,这个宠物能有一双银色的眼。
  
  雾散了,罗格无言注视着他的新宠物,一具破破烂烂的骷髅。
  
  
  
  
  
  
  第一卷轮回第三章 混战
  
  
  这个骷髅怎么看也不象是个高级魔物,甚至连一个骷髅兵都算不上。整个骨架不大,看得出来生前并不是一个很高大的人。骨头上散布着斑驳的痕迹,部分骨头,比如说很重要的头骨上,还有几条很显著的裂缝。至于肋骨,数来数去也不到二十根,或许不知被哪只野狗充作救命的饥粮了。惟一与众不同的是背后有两个原本似乎是翅膀之类东西的纤细骨架。
  这就是神之本源所造出来的生物??罗格的下巴都快要掉下来了,这个骷髅怎么看也不该跟天界的诸神扯上关系,难道说那天上享受无限荣耀的诸神,本质和邪恶无异吗?
  
  罗格的精神力慢慢延伸过去,逐渐和骷髅融合,开始尝试控制,检查这个也许是新品种魔物的技能。一切都很顺利,这个骷髅似乎没什么特殊能力,除了力量比一般骷髅大点。一阵疲劳感袭来,罗格知道自己的法力已经用完了。“唉,不管怎么说,你也算是我的宠物了,今后你的名字就叫风月吧。”并不想深究骷髅和风月究竟有多少关系,罗格就把骷髅送回了异界。就在骷髅消失的瞬间,罗格似乎感觉到它传过来一丝郁闷,是对这个名字不满吧。开玩笑吧,骷髅也郁闷?“我一定是太累了。”
  
  第二天清晨,在连续三次宠物召唤,用尽魔力之后,罗格终于接受了自己的宠物是个骷髅的事实。例行的冥想补足魔力了,时间已近黄昏。“是时候去喝一杯了。”
  
  “橡树林”酒吧颇有点年头了,规模不小,距离北面的魔法学院仅有三个街区,同时也是佣兵工会任务的发布地之一。因此魔法学徒和佣兵云集,自然也少不了火热的女郎和想钓个金龟婿的女孩。
  
  “哟,那不是罗格吗?好久没见了,听说你这半年转性了啦,还真准备当个大魔法师啊?”罗格一看,原来是埃特,曾经一起打架泡妞的损友。埃特五大三粗的个头,比罗格大了三岁,老子是城防军的骑兵大队长,也算个中级骑士了,自小一直训练埃特成为骑士,却不知怎的把儿子送进魔法学院。不过埃特还算有些天份,比罗格晚入学一年,却早了半年成为三级魔法师,目前正向四级法师努力呢。
  
  罗格走到埃特身边坐下,一言不发端起酒杯就喝,良久,长叹一声。同桌还有三个一看就知是纨绔子弟的,佩着贵族常用的细剑。两个舞女正和众人嘻笑打闹着。埃特亲热搂过罗格的肩膀“我说老弟,这些日子没有你还真是够闷的。别人就没你那么多花花肠子。怎么,心里烦啊,是不是哪个妞没把上啊?哈哈。包在大哥我身上。来,先喝一杯!伙计,把你们龙舌兰酒再上两瓶!!”
  
  酒吧里的气氛渐渐到了高潮,不时爆发出一两声女人的尖叫和几个大嗓门的轰笑。 “来,罗格老弟,我来介,介,……介绍一下,这是伦斯。布洛姆,布洛姆伯爵的二儿子;这是凯特,他老子就是我爸的顶头上司。这是佛朗哥,是佛伦侯爵的侄子。”埃特大着舌头又把罗格介绍了一下。
  
  “我说,那边的那个妞不错啊,就是好象不大好对付。”伦斯盯着酒吧的一个角落。众人忙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角落里一张桌子上坐着四男二女,看起来象是佣兵,其中一个一身法师打扮。一个女孩大约十八九岁,打扮惹火,一身深色的短甲,把雪白修长的大腿裸露在外,大腿上绑着一个皮带,上面插着三把飞刀。胸甲在酒吧昏暗的光线下看不大出具体颜色,但毫无疑问做工精良,并且很好的突出了女孩胸部的曲线。胸甲领口开得很低,一道深深的乳沟几乎让伦斯的眼睛掉了进去。身边的一把双手大剑倒是让几个人略微清醒了一下,毕竟这种重量的巨剑侧面说明了女孩的实力。女武士的脸是火辣辣的艳丽,一头淡褐色的波纹长发随意的披散在四周。
  
  女武士身边坐着的是一个粉妆玉琢的贵族小女孩,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一身长裙除了精美的做工和贵重的质料之外,很少有多余装饰。女孩身上惟一显眼的装饰是一付兰宝石的耳坠。
  
  几个人无礼的注视立刻就被注意到了。那个女武士回瞪过来,伦斯忙回了个口哨。女武士一脸寒霜,手摸上了剑柄,却被那个法师拉住了。“不要在这里惹事,奇薇”。
  
  就在这时,酒吧里突然安静了片刻,众人望向酒吧门口。首先夺去众人心魄的就是那一头飘动的金发,如同最耀眼的太阳,让所有的人一阵失神。那头金发下是可以媲美太阳神的英俊面庞,上面永远雕刻着从容的微笑。他身上仅穿了一件黄金打就的锁链胸甲,用魔法白银装饰了复杂的花纹。胸甲中央纹着一个黄金狮头,饰以十字架和郁金香。
  
  “奥菲罗克!莱茵同盟的黄金狮子,他怎么会来这?”低低的议论声此起彼伏。奥菲罗克是莱茵同盟最大的巴伐利亚公国领主的独子,自幼就被送到神圣教会光明大神殿接受指导,半年前方回到莱茵同盟。奥菲罗克是教会最年轻的三个高级神殿骑士之一,同时很早就显示出出众的军事天份,外加天生的英俊和显赫的门弟,风头甚至盖过了莱茵同盟的几位皇子。
  
  奥菲罗克身边是一个如冰山一样的女子,仅仅比高大的黄金狮子矮了小半个头。绝色的面容上看不出一点表情。女子一身罕见的黑色法师袍,步伐间仿佛有黑色的火焰不断在升腾,摇曳的身姿却是竭斯底里的诱惑。女子的身后是两个护卫,缓缓散出有若实质的杀气显示二人已是从生死之间走过无数次了。
  
  奥菲罗克一行人径自走上楼梯。良久,酒吧里才恢复了平时的喧闹。罗格心中却是不宁,不知为什么,在奥菲罗克耀目的面容上,他好象总是看到一双银色的眼。
  
  “砰!”一个大号的酒杯在罗格身边炸开,里面的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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