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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所有童话都是写给大人看的-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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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菲利亚轻轻吹掉墓碑上的灰尘,转身走了。
当她回到家,推开门时,却发现桌上的花瓶里插着一束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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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蒙一个人坐在车里喘着粗气,双手不安地拍打着方向盘,汗水浸湿了他的衬衫。
埃德蒙今年二十七岁,却年轻有为,他工作五年,已经是小镇一家公司的副经理了,虽然每天早出晚归忙得昏天黑地,但他却始终乐此不疲。他一直有一个梦想,等自己赚到了足够的钱,就带着妻子离开这个小镇,到大城市里去创立一番自己的事业。
许多人都羡慕埃德蒙幸福美满的家庭,他的妻子很漂亮,他们在大学就已相识。但结婚多年,却一直没有孩子,感情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因为他的工作一直很忙,经常不在家,所以妻子难免会有些怨言。埃德蒙心里觉得自己亏欠妻子很多,他下定决心,等离开了这个小镇,一定要好好补偿自己的妻子。
这天上午,埃德蒙的心情很不好,和妻子吵完架出门上班,停车在广场买早餐,还好心帮站在前面忘带钱的老妇也买了一份,但到了公司后却发现自己的钱包不知在什么时候不翼而飞了,他不由得觉得有些讽刺,这个世上真是好人有好报么?怎么在自己身上一点都没有体现出来。
因为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他只能回家吃午饭了,他中午从公司出来的时候给妻子发了个短信,便开车往回走。他住在小镇的最北端,那里有一片小别墅,因为和公墓离得近,所以从早到晚总是人烟稀少。
心中的怨气加上饿得咕咕叫的肚子,让埃德蒙把车开得飞快,当他把车开到离家不远处一个巷子的拐角处时,忽然有两坨鸟粪砸在了他的车玻璃上,他心里一惊,心想这难道是鸽子粪么?鸽子怎么会从广场附近飞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正分神之际,从拐角处猛地闪出一个脚步匆匆的行人,他没刹住车,直接把那人撞倒在了地上。
埃德蒙顿时吓得愣在了车里,他发了几秒钟的呆,连忙下车查看那个人的伤势。那个行人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他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脸上都是血,看上去已经奄奄一息了。埃德蒙摇了他几下,站起身来想寻求路人的帮助,可是周围没有一个人。
埃德蒙想着要把他送到医院去,可是医院在小镇的最西端,等到自己把他送过去,估计他已经没救了。他左顾右盼了一下,见四周始终都没有人,慌乱和恐惧间,他心里无端浮现出一个罪恶的念头:既然没有人看到,不如就把他丢到城外去吧?虽然这只是个意外,但万一送到医院后他死了,自己的事业家庭不就全完蛋了吗?
想到这里,他连忙把那人拖进汽车的后备厢,然后用鞋子把地上零星的血迹用沙土掩盖掉,做完这一切,他一个人坐回了车里,警惕地环顾着周围的情况,额头上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埃德蒙把车开回了家,然后敲开了门。
“你今天怎么忽然说要回来,不是一直都在外面吃午饭的么?”妻子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今天钱包丢了,你不知道今天我有多么倒霉。”
“不就是丢个钱包么?而且你怎么全身都是汗,出什么事了?”
“没事没事……快点先吃饭吧,我饿死了。”他抹掉头上的汗,硬挤出一个笑容对妻子说道。
吃完饭,埃德蒙坐在椅子上一边摆弄着花瓶里的栀子花一边心神不安地想着对策,现在车后备箱里的那个人应该已经死了吧?自己究竟要把他丢到哪里去呢?
“埃德蒙,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谈谈。”妻子坐在他对面对他说道,“我觉得我们……”
“话说,我们家里有铲子么?”埃德蒙忽然打断妻子。
“铲子?什么铲子?”
“就是用来挖泥土的铲子。”
“地下室里应该有吧,你用它要干什么?”
“没事,邻居要借而已。”
埃德蒙想到,既然家不远处有个墓园,不如就把尸体埋到墓地里去吧,警察再怎么找也不会跑到墓地里去挖尸体吧,这应该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了。
“话说,今天下午你不用上班么?”
“不,不了,我身体有些不舒服,我想在家里休息。”
极度的恐惧和紧张后,埃德蒙感到异常的疲惫,他请假在家里睡了一下午,一直到晚上才醒来。这天深夜,趁着妻子熟睡,埃德蒙偷偷到地下室拿了铲子,独自开车到墓地去了。
墓园的夜晚阴森恐怖,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腐朽的气息,虽然埃德蒙是个无神论者,但他依然觉得有些害怕,可是既然事已至此,他不这样做也不行了。在车里足足坐了半个钟头后,他终于还是下定决心,下车拿起铲子在墓地的角落开始挖起了坑,每一阵寒风和每一次草丛里的窸窣声都让他不由得毛骨悚然,然而他手上的活儿却一直都没有停下来。
忽然间,埃德蒙感到自己背后被一个硬物顶住了,他失手把铲子丢在了地上,心也惊得差点从嗓子眼里窜出来,然而他刚想喊,嘴却被捂住了。“别喊,我不会伤害你的。”耳边传来的是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浑厚而沙哑。那人松开捂住他嘴的手,让他缓缓地转过身来,埃德蒙转身一看,发现那人手上似乎是拿着一把枪,而由于天色太黑,他看不太清那人的脸。
“你……你是谁?你想干什么?”埃德蒙紧张地问。
“我是谁并不重要,我也不管你是人是鬼,在这边做什么,不过我想向你借个东西。”那人的声音听起来冷静得可怕。
“借东西?借什么?”
“旁边那辆车是你的吧,现在我要把它借走了,因为我有急用。但你不必灰心丧气,你要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切因缘终有报,而你会得到上天的报答的。”
他拿走了埃德蒙的钥匙,把枪收在了腰间,转身把车开走了,借着车灯亮起时的光线,埃德蒙看见那人长满了络腮胡,脸上有一条很长的刀疤。
埃德蒙在原地愣了很久,最后还是捡起铲子回家了,但他依然没有从这个莫名其妙的事情中回过神来,没想到尸体和自己的罪证竟然会这样一并被一个陌生人以这么一种方式带走了。
第二天早晨,埃德蒙起床打开电视看了一下晨间新闻,里面提到有一个通缉犯最近游荡到了这个小镇,他杀人抢劫盗窃无恶不作,新闻提醒市民们注意安全,而那个通缉犯的照片上,正是昨晚的那个人。
也就是说,如果警察发现了那辆车子,也一定会以为人是这个前科累累的杀人犯杀死的了,到时候只要说自己的车被偷了,什么都不知道就行了,所以自己的罪孽难道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被洗脱了么?
“埃德蒙,你今天不去上班吗?”妻子走过来问他。
“不,我打算辞职了,我们明天就走,我觉得自己一直以来亏欠你太多,我们去过平平淡淡的小日子,好不好?”
然后他看见妻子的眼里泛起了泪光,但里面写的却并不只是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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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戈一脚踢开一只凑过来索食的鸽子,然后露出了得意而鄙夷的笑容。
他刚用从广场角落的小摊边上偷来的钱包买了份早餐,但是他却打心眼里瞧不起这些吃白食的鸽子,他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自己去偷去抢好歹也是需要付出劳动的,而且时常还要冒着生命危险,而这些两个翅膀的生物却只知道咕咕咕地讨食,他私以为这比饿死还要没有尊严。
亚戈离开家已经十年了,他十年前在这个小镇杀了人,从此便一直潜逃在外。此刻他正拿着一束玫瑰花往家走,玫瑰花是他在广场上捡到的,而他心里却没有情人,只有朝思暮想的母亲。
十年前的不辞而别让他和母亲失去了联系,他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一直都是母亲把他抚养大,然而他现在却不能照顾他的母亲,这是最令他感到愧疚的地方。前些日子他路过小镇的边上,左思右想了很久后,最终还是决定回家来看一看,但他显然惊动了当地的警察,现在他只能压低帽子遮住脸上的伤疤,趁着通缉令还没有贴出来,赶紧回去看一眼母亲。
亚戈走到家门口,敲了很久的门,却都没有人来开。他只好掏出已经有些生锈的钥匙,费了很大劲才打开了门。走到屋里,他的眼泪顿时就滑了下来,屋里的摆设还和之前一样,只是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了,他把玫瑰花插进了花瓶里,坐在椅子上想等自己的母亲回来。
可是时间过去了很久,母亲却依然没有回来,他看马上要到午饭时间了,便想出门去买点东西回来做给母亲吃,给母亲一个惊喜。然而他出门后才发现,家附近的集市早就搬走了,听路人说是搬到了离家很远的城北去了,他只好慢慢走到城北去。
一路上他惊奇地发现,十年间城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城北只是一片荒凉之地,现在竟然建起了一座座别墅,他走着看着就忘记了自己要去集市,多年来的犯罪经历让他习惯性地开始盘算自己能不能潜入这些别墅中去捞点值钱的东西,毕竟住别墅的可都是有钱人呐。
亚戈走到一栋别墅前,发现门似乎是虚掩着的,这不免增加了他盗窃的可能。原本光天化日之下,他还略有些犹豫,但他摸了一下腰间的枪,胆子顿时便壮了起来,于是他很老练地脱掉鞋,推开门就蹑手蹑脚地往里走。他左顾右盼了一下,发现屋里似乎没有人,他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确认了,最终发现只有卧室的门是关着的。他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一下,里面传出了女人的呻吟声,他恍然大悟,原来是房子的主人在亲热,可是怎么会在大白天呢?亚戈管不了这么多,他只想趁他们在寻欢作乐时,自己也好好大捞一把。
他翻遍了房间的抽屉,但除了一些零散的现金之外,没有找到任何值钱的东西,这不免让他有些失望。他心想值钱的玩意一定都放在卧室里,比如手机钱包之类的东西,一般都会放在床头,自己既然进不去,不如就在别墅边上守着,等房子的主人出门,那时候他一定会带着钱包。
于是他从别墅里走出来,带上门,站在房子对面的树后看四周的动静。果然过了没多久,一个男人从屋里行色匆匆地出来了,他悄悄跟在了他的身后,走到一个小巷里才上去把他拦下来,然后用枪指着他。
“快,把你的钱包拿出来。”
“钱包?我没带钱包。”那人一脸惊慌失措的神情。
“哦?出门不带钱包,那你是去哪里?”
“我真没带钱包,我准备回家呢。”
“呵呵,你想骗我?我劝你还是乖乖把钱包交出来吧,难道你想吃子弹么?”亚戈晃了晃手枪,露出了阴险的笑容。
那人眼珠一转,把手伸到口袋里假装掏钱包,然后趁亚戈不注意一转身就拔腿跑向了拐角处,亚戈没回过神来,想追上去,但想到自己现在是通缉犯,万一被当地警察抓住就死定了,于是只好忍气吞声地收起枪,悻悻然转身走了。
亚戈这时候才想起自己原本是要去看母亲的,但没想到最后却还是变成了这种结局,果然还是劣根难改啊。他有些怅然地走到墓园,想要去看看父亲。
“爸爸,别怪儿子不孝啊,您看到现在的我,应该会很失望吧?不但变成了通缉犯,还没能照顾好妈妈,如果您能听到,请帮我保佑妈妈健康幸福吧。”亚戈靠在父亲的墓碑前,流下了眼泪。
当他走回到墓园门口的时候,却发现远处有几辆警车正在巡逻,他暗骂一定是刚才那个人报警,这下自己回不去了。他心想警察再怎么搜,也应该不会来搜查墓地吧,于是随便找了块墓碑,靠着想接下来的对策。现在自己独自躲在这里,饿着肚子,既不能够进城,去其他小镇路途又太遥远,真是有点山穷水尽了,但他已经没有太多的力气去焦虑了,饥饿和疲惫让他靠在墓碑上就这么睡着了。
深夜时分,亚戈被一阵掘地的声音惊醒,他睁开眼一看,不远处有一个人的身影,旁边还停着一辆车。
“这真是上天的礼物呢。”他摸了摸腰间的枪,默默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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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上有两只鸽子正在交头接耳。
“杰克,我觉得心情很差,今天我无缘无故被人给踢了一脚。”
“罗丝,我也是,今天那个原本天天喂我们吃玉米的老女人竟然带的是花。”
“所以我想要报复这些愚蠢的人类。”
“报复?好主意,可是要怎么做呢?”
“来,看到那辆车没,我们等下跟着它飞,然后把鸟屎砸在它的挡风玻璃上。”

死神的管理培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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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刷牙的时候,我从盥洗室溜达到走廊窗台那里想看看外面的风景,结果却莫名其妙地摔死了。
我们宿舍是上个世纪的老房子改造的,那个窗子因为是后来新装的,位置非常低。我平时经常会走到这里来,看看天气打打电话什么的,一直也都平安无事。但不知道今天是哪个孙子把洗衣粉弄撒了一地,我走到窗边脚底一滑愣是给摔了出去,以一个非常标准而完美的跳水姿势砸在了水泥地上,一点水花都没有。我当时就估摸着自己八成是摔死了,因为感觉灵魂开始往上飘,一直飘到楼顶才缓缓停下来。
在楼顶我看见了一个大叔,胡子拉碴,略微秃顶,大概四十来岁的样子,穿着背心人字拖,摇着蒲扇坐在那里发着呆,像是在乘凉的样子,他看见我飘上来,便很热情地过来跟我打招呼。
“你好。”他跟我握了握手。
“你好,请问……你是谁啊?”我有些疑惑。
“我是死神。”
“死神?”我心里不禁有些犯嘀咕,没想到死神竟然是个大叔。
“是的,感谢你来应聘我的管理培训生。”
“等……等一下,应聘?我不是来应聘的,而且‘管理培训生’是什么东西?”我被他这一通话给彻底说糊涂了。
“嗯?你不是来应聘的?那你怎么死的?”
“刷牙的时候摔死了。”
“刷牙也能摔死?呵呵。”
“你这个‘呵呵’让我很难为情……总之是一不小心就给摔死了,你看我还穿着裤衩,四仰八叉地躺在下面呢。”我拿手往下指了指。
“噢……嗯……啧啧,的确有点惨。”他往下看了一眼道,“这么说,你不是自杀的,我还以为你是主动报名来应聘的呢,实不相瞒,每年都有很多大学生来我这应聘的,研究生博士生也不少,这段时间比较冷清,不过等期末人就多了。”
“那个……我冒昧问一下,你要招什么人,具体是做什么工作啊?”
“你看,这个世界每天都有这么多人死,人死后灵魂总要有个归宿,不能到处飘来飘去,就像每年都有这么多的大学生毕业,他们都是要就业的,不能成为社会闲散人员,而死神呢,就是负责给这些灵魂安排去处的,可是随着人口越来越多,每天死的人也越来越多,我一个人就渐渐忙不过来了,这个时候就要招点靠谱的灵魂来帮我引导其他的灵魂,你看你们这些大学生,活着的时候是社会的负担,死了以后还要给我增加负担。”
“噢,也就是说你相当于公司的老总了。”我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是的呢,我最近在招管理培训生,说白了也就是工作学习一段时间后能够直接进入管理层的职位……怎么样,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正好你学历也够,不如我们今天就面试一下吧。”
我歪着脑袋想了一下,觉得既然死都死了,在死人里混得体面一点也不坏,要是有一天能从“死人”变成“死神”,等将来某一天我那些小伙伴们一个个都死了,大家聚到一起,那我在他们面前该多有面子。于是我就答应了死神大叔,他让我坐在对面,开始问我问题。
“你先做个简单的自我介绍吧。”
“我叫CC,来自××省××市,今年二十一岁,是一名英语系大三的学生,我生前性格开朗,乐观向上,热爱生活……可惜现在死了。”
“嗯,好的,不用难过,人固有一死,要么病死,要么摔死……你刚说你是英语系的,美剧没有字幕能不能看懂?”
“看不懂。”
“这没关系,反正你以后也看不到了……那四六级过了吗?”
“我们不考这个,考专业四八级。”
“噢,那你和外国人交流没有问题吧?”
“这个很随意。”
“嗯,那平时有外国人死了你可以负责一下……对了,你们学院有没有什么学小语种的同学看起来快要死掉的样子,我们现在比较缺这方面的人才。”
“他们背单词的时候看起来都很想死,但是一直都没有跳楼的。”
“没关系,等到明年毕业找工作的时候就会有了……嗯,现在回到你身上来,你大学期间参加过学生工作吗?”
“有,当过学院宣传部部长,在社团也干过,是学校登山协会的副会长。”
他皱了下眉头道:“这些东西其实一点用都没有,我们一方面不需要做宣传,另一方面你看你死了之后想飘多高都可以,登山什么的就更别提了,所以不妨说说你有什么兴趣爱好吧。”
“我兴趣爱好挺广泛的呀,唱歌、踢球、看书、打游戏……”
“这些也用不到,你说点具体的,跟职位相关的。”
“其实我还是不太清楚我这个职位具体是干什么的……”
“唉,你们这些大学生啊,书都白念了……你每天的工作就是到处看哪里有谁死了,然后就跟他沟通,问他是怎么死的,然后他生前的情况是怎么样的。我这里有具体的规则,你学过就知道什么样的人要领到哪里哪里去。”
“噢,也就是说我是跑客户的啊,刚才不是说管理培训生吗?”
“再怎么样也得从基础学起啊,你要管别人好歹也先得在工作中学点东西吧?而且你以为跑客户那么容易,他要是不想跟你走你怎么办?或者他不能接受自己死了的事实忽然情绪失控怎么办,这都需要你的沟通技巧,你随机应变的能力,你与人打交道的能力……与死人打交道的能力。”
“好吧,我知道了。”
“这样吧,你明天开始实习,工作范围就你们学校这一带吧,毕竟人熟地方也熟,先做一段时间看看。”
“那上班时间是怎么样,实习工资是多少?”
“上班时间随意,反正你已经死了也不会再过劳死了,工资的话……不要刚出来工作就谈待遇,这是实习期,没有工资,而且都死了你还要钱做什么?你就好好干吧,等升职了,退休以后能转生做个高富帅。”
于是我就这么不明不白地通过了面试,成为了死神的管理培训生。临近早晨的时候我和死神大叔一起聊着天坐在楼顶上看着下面的救护车把我的尸体拉走,旁边围着一大群人在那里指指点点,我似乎还在里面看见了我舍友和不少我们班女生的身影。
我默默地想,不知道他们会怎么看我的死呢,要认为是自杀也就罢了,要知道我是一不小心滑一跤掉下去的,那这死法可就真有点丢人了,而且竟然还穿着裤衩叼着牙刷被这么多人围观,现在就算医生能把我救活,我都没脸再活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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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上班的第一天,我在学校里飘来飘去,觉得好不自在。
原本今天有一天的课,我这么一死,完全就随心所欲了,只是很可惜我没法像以前一样躲在宿舍里打游戏了,不过这种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的生活也挺有意思的,我一会儿躺在路上看看天空,一会儿坐在树枝上看底下人来人往,完全没有人知道我的存在。
今天学校里最热的话题自然是有一个男生穿着裤衩含着牙刷从楼上掉下来摔死了,这么多年来我还是第一次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只是没想到竟然是以这样的一种形式。
坐在一个女生自行车后座上的时候,我听到她和同伴就在讨论我的事情,其中一个说,你知道吗那个男生死得好诡异,不知道是自杀还是谋杀,另一个说自杀为什么不等刷完牙再跳,而且刷牙不是应该在盥洗室吗,怎么会刷到一半跑到窗台边上去,真是太奇葩了。
我在她背后忍不住骂她,你管得着嘛我愿意,可惜她听不见我说话。
我很伤感地想,死掉以后还真是糟糕,无论别人怎么讨论你评价你,你都没有任何反驳的余地了。而且很多关于你的秘密估计就从此尘封了,比如你的账号密码,你偷偷喜欢过的人,甚至连你究竟是怎么死的,都要成为永恒的未解之谜了,当然除非他们都死了我可以亲口跟他们说,但是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缓缓地飘到教室里去听我们班的课,没想到大家课前还为我举行了一个简短的悼念仪式,全班人在班长的带领下起立默哀三分钟。我坐在讲台上看他们一个个低着头,还有人在偷偷抹眼泪,按道理来说我本该是要难过的,但是非常违和的是,他们现在正在哀悼的那个人竟然是我,而且绝对想不到我就这样坐在他们前面接受哀悼,就好像皇帝接受群臣们的觐见一样,想到这里我还是忍不住笑出了声。
我们老师的课依然那么的无聊,我坐在风扇上听了一会儿,也差点被她弄得昏昏欲睡。如果她能成功把死人给说睡着,那就真的有点厉害了,不过她要是知道我死了都还坚持来听她的课,不知道会感动得要死还是吓得要命呢。
于是我就这样在学校里飘了一天,去了很多之前想去却去不成的地方,知道了很多之前完全不知道的秘密。
比如我可以在课间飘进女厕所,听女生究竟在讨论些什么,不管她们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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