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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之异谭-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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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跪吧。”Jake仍旧一派淡然。
  “喂……杰哥,你这……”Leo三人齐齐瞪大了眼睛盯着他看。
  “我来这儿只为了唱歌,其它的全都无所谓。”Jake对着镜子整理着装,然后偏头从房间门上的窗口向着外面看了看,灯光温暖的吧台前坐着一个穿黑衬衫的家伙,叼着烟,端着一杯汁液透蓝的酒,百无聊赖地看着吧台后的调酒师玩花样儿。
  Jake过去打开门,叫住一个路过的侍者,指了指黑衬衫:“那位客人今晚的酒我请了,A3的位子给他留着。”
  侍者答应着向黑衬衫走了过去,Jake退回房间,Leo在他身后指了指外面:“那哥们儿也在肥佬的黑名单上,想不到胆儿还挺大,这当口还敢一个人来泡吧。”
  Jake笑了笑,黑衬衫那小子就是这么个怪人,他不了解这个人,可这个人却无比地了解他,总能一指头就戳中他心里最疼最痒最软最深的那块地方。
  时间差不多的时候,Jake和他的伙计们登上了舞台,台下有客人高声呼喊:“J!J回来了!e on!”
  Jake向台下扫了一眼,黑衬衫闲散慵懒地坐在A3号座位上正叼着烟冲他笑。
  Jake也笑了,台下的女客就有人议论:“冷面杰克居然笑了!他居然会笑!”
  “冷面杰克”是凯撒皇宫酒吧的客人给Jake起的绰号之一,很少有人见到他的笑,他总是木着脸,因为对牛弹琴对于一个乐者来说并不是什么开心的事,何况他对着的往往是一群牛,一群疯牛,甚至有的连牛都算不上,是纯粹的禽兽不如。
  没人愿意对着禽兽卖笑,他也不想让自己的音乐沦落为谄媚客人的工具,所以他成了“冷面杰克”,甚至还有些女客一掷千金买他一笑。
  在这些人的眼里,酒吧驻唱和以色事人的优伶没什么两样。
  谁会在乎他是如何花心思地演绎这些音乐艺术家的作品呢?
  谁会欣赏他倾注了全部心血自创的乐曲呢?
  谁会在意他投入在每一支歌曲中的情感呢?
  如同任何类别的创作,所求的不过是被理解与被欣赏,所谓“千古知音最难觅,人生难得一知己”,伯牙破琴绝弦,还不是为了一个钟子期?
  “他在对谁笑?”女客们还在猜。
  “好像是冲着那个座位上的人。”
  “那个座位上只有个穿黑衬衫的男人啊。”
  音乐声响起,台下一如既往地被冷面杰克的烟酒嗓摇滚点燃了为现实生活压抑住的情绪,Jake弹不了吉他,贝司手Jo临时代弹,Jake就只站在麦克前,一首接一首地唱,没有多余的言词和动作,就只望着某一处,专注得连位置处在最后面的鼓手Leo都在心里犯起了嘀咕。
  Leo给Jo使了个眼色,Jo会意地往前站了一站,乐队的四个人里只有主唱Jake和他能自由移动位置,Jo站到了与Jake平行的位置,然后惊讶地发现他那么专注地看着的,竟然是个男人。
  A3座位上的黑衬衫,手里夹着高脚酒杯,杯子里的蓝橙酒像盛满了星光,晶晶闪闪,映在黑衬衫黑沉沉的眸子里,Jo疑心自己眼花,使劲儿眨了眨眼睛,再看过去时,那酒就恢复了平常。每一支歌曲结束,黑衬衫就向着Jake举举杯,然后一口气喝掉杯中酒,像在祝贺,又像在夸奖,更像在一同愉悦欢喜。
  喂喂喂……Jo浑身激凌了一下,杰哥一直喜欢的是女人啊,这个黑衬衫算怎么回事?两个人之间的这种互动交流也太诡异了点儿吧……
  Jo看到吧里最漂亮的坐台妹向着黑衬衫走过去,贴着他的胳膊坐下,言笑晏晏眉目如画,黑衬衫并没有拒绝,也歪着头笑眯眯地回应,Jo悄悄地瞥向旁边的Jake,正到了换歌的当口,Jake说:“下一首,《Norwegian Woods》(挪威的森林)。”
  Jo险些笑出来,关于披头士的这首经典之作,它略显古怪的歌词所想表达的深意一直在国内歌迷中产生着不同的理解,有人说它讲的是一个男人想泡妞,结果被妞甩了的故事,有人则说这是个有贼心没贼胆的男人面对女人的主动勾引临阵退缩的怂故事,不过Jo记得最清楚的是其中一个最简单粗暴的解释:有些女人,你可以进入她的身体,但是进入不了她的心灵。
  杰哥这是吃醋了吗?Jo心情复杂地琢磨,难道男人的心灵比较好进入?
  ……
  中场休息的时候,Jo悄悄找到那位坐台妹:“Shirley,你跟那穿黑衬衫的小子说什么了?”
  “关你个屁事?”Shirley心情似乎不怎么好。
  Jo察言观色,猜到了两三分,伸手在Shirley的腰上捏了一把,嬉皮笑脸地道:“得了,我在台上都看见了,你告诉我,我帮你出气去。”
  Shirley信以为真,而且是真的气着了,猩红的嘴唇里狠狠向着地上啐了一口:“嘁!那傻X说他不近女色——X,不近女色来泡什么吧?!难不成是来搞基的?!哼,瞧他那样子不是基佬就是不举!人模狗样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他惹上了道上的人,急了老娘一个电话打给姓张的那个肥佬,看这傻X还装不装X!”
  “行了,消消气,你要是真把那肥佬招来再砸一回店,咱们的收入不也跟着受影响不是?”Jo还真怕这女人不知轻重惹麻烦,笑嘻嘻地哄了她几句。
  不近女色……该不会真是基佬?Jo回到后台,没发现Jake的身影:“杰哥呢?”
  “在前头和客人喝酒呢。”Leo道,“杰哥今儿是怎么回事?看着古古怪怪的,不过又不像不高兴的样子。”
  “哎,我跟你们说,我怀疑……”Jo拉过Leo和大键低声道。
  ……
  Jake坐在A3座位上喝酒,黑衬衫在旁边笑着看他:“昨晚我离开你们公寓的时候,你的房东太太郑重地警告过我了。”
  “哦?”Jake挑着眉看他,事实上这些天以来黑衬衫每天都会在他的房间待到很晚才离开,偶尔还会留宿,两个人也没什么事做,除了听音乐就是聊音乐,不过奇怪的是,无论他们将房间的音响开到多大,冯太太都从来没有上楼来制止过他。那么这一次是……?
  “她说:‘我们阿杰是正经孩子,水杉音乐大学的才子,交过女朋友的!别看那孩子在酒吧里打工,人可是老实人!从来不搞那些花花肠子,更不会学外国人那一套,好好的男女朋友不交去弄那什么牛仔山,所以你啊,以后要注意着些,我这里也不允许外人留宿……’”黑衬衫笑着学冯太太说话,“难道是我的意图太明显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27话:礼物(5)

  最后一句当然是在开玩笑,Jake也笑起来,半真半假地问:“那么你的意图是什么?”
  黑衬衫却只是笑。
  “你住哪儿?”Jake又问,他发现自己对他真的是一无所知。
  “我是个浪子。”黑衬衫也半真半假地回答他。
  “没工作?”Jake点起烟,在烟雾里定睛看着他。
  “工作就是闲着。”黑衬衫笑着摇头,“你再这么盘问我,我会忍不住用酒瓶给你这颗音乐家的脑袋开瓢的。”
  “我只是想问问你,”Jake递烟给他,“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
  “我对男人没兴趣。”黑衬衫大大方方地接过烟。
  “……玩儿音乐。”Jake把被打断的话说完整。
  “你是说咱俩弄个组合?男声二重唱?”黑衬衫好笑地看他,“比起唱来,我更喜欢听。”
  “当我没说吧。”Jake站起身准备离开,听见黑衬衫在身后问他:“想不想出去走走?”
  “去哪儿?”Jake偏着头。
  “不知道,我是临时起意,”黑衬衫笑着承认,“走万里路胜读万卷书,没有见识就没有灵感,至少我觉得出去走走会对你的音乐创作有启发,虽然想想有点儿不太现实……不过我想能尽量走得远一点儿最好,彻底脱离身边已经不再新鲜的氛围,去感受一下异地风情,接纳新的东西,开拓一下视野和思路,比如海边了,沙漠了,深山老林了……”
  “你想去哪儿?”Jake问他。
  “我?”黑衬衫笑出白牙,“我喜欢纯粹的东西,人,音乐,环境,比如J,比如J的音乐,比如和J一起去西藏。”
  “什么时候出发?”Jake问。
  “你还要上学的吧?”黑衬衫弹着烟灰,白花花的轻屑像珠峰的雪。
  “我不是第一回干逃学的事。”Jake招手叫来侍者,“去后台跟Leo他们说一声,我有事先走了,下半场让另一个驻唱顶上吧。”然后又对黑衬衫道:“我去买票,你回家打包,一个小时后13号公寓见。”
  “你甚至还不知道飞西藏的航班是几点。”黑衬衫被Jake说走就走的果断逗笑了。
  “有什么问题吗?”Jake问。
  “绝对没有。”黑衬衫笑。
  *——*——*——*——*
  “在寂静的夜,
  曾经为你祈祷,
  希望自己是,
  你生命中的礼物。
  当心中的欢乐,
  在一瞬间开启,
  我想有你在身边,
  与你一起分享。”
  *——*——*——*——*
  Jake从经理办公室请了假出来,穿过灯红酒绿的舞池,穿过群魔乱舞的人丛,穿过令他爱痛交加的过往,像褪下了灰败腐臭的厚重外壳,沐浴着光与火,在踏出这让他苟延残喘挣扎求梦的地狱之门的那一刻,换上鲜亮新生的羽毛,振翅冲入九霄,冲破冰冷楼群的束缚,冲向更高更远更无际的天空。
  去西藏。去最纯粹的地方,带着最纯粹的朋友,享受最纯粹的音乐。
  然后去东海,去南疆,去北漠,去遍世界每一个最痛最美的角落。
  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
  用音乐征服世界,用梦想改变命运。
  天煞孤星,也有自己的光芒。
  Jake在酒吧门外看到了黑衬衫,他笑吟吟地站在星光下,“怎么了?”Jake边问边向着他走过去,却见黑衬衫冲着他抬了抬手,他的腿就再也迈不动步子。
  “我大概要食言了。”黑衬衫笑着,黑沉沉的眼底星芒闪烁。
  “什么意思?”Jake忽然觉得冷,从心底冷上来,泛布了发肤,这种感觉他太熟悉不过,每一次亲历的生离死别,都让他冷得几乎要冻僵。
  “意思是你们两个小王八蛋马上就要去见上帝了!”暗影中闪出一道肥硕的身躯,肥佬的脸上横肉抖动,胳膊还打着石膏,他的身后黑影幢幢,十几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手里执着刀棒对着黑衬衫和Jake虎视眈眈。
  Jake并没有注意到酒吧门内坐台女Shirley的脸一晃避开,此刻他被那股预感一般的冰冷冻得心痛如绞,他动弹不得,只能咬着牙瞪着黑衬衫:“你走!”
  “我不走。”黑衬衫耍赖似的仍然在笑,“虽然不能一起去西藏,不过我保证,我会陪你到底。”
  Jake不知该说什么,他知道黑衬衫不会离开,因为黑衬衫给出的每一次保证都能如言做到。
  “嗬!原来这两个婊。子养的小杂种早就搞到一起去了!”肥佬脸上的横肉翻涌出一记狞笑,颠着步子走到离他较近的黑衬衫的面前,眼角却瞥着Jake,“还他妈的在老子面前装什么贞女烈妇,还不一样是被男人嗞嗞嗞——”
  肥佬惊恐地伸手去摸自己的嘴,刚才那“嗞嗞嗞”的、好像电器受到干扰般的声音并不是他在做什么口技,那根本就不是他想发出的声音!
  “啧,总有人爱往平坦的马路上丢砖头,就像总有人喜欢打扰别人的生活,”黑衬衫双手插在裤兜里,在星夜下懒洋洋地散着步,“只不过是单纯地想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梦想,却总要被迫去沾染那些肮脏渣滓,做‘人’可真是难,做个有梦想的人更难。”
  Jake看着他,看着他黑沉的眼睛里星光闪烁,慢慢地汇聚成片,黑的瞳仁变成了银的,唇间的声音清酥润畅,像是一曲动人的旋律。
  黑衬衫走到Jake面前,银亮的眸子看着他笑:“你就在这儿继续唱下去吧,这儿有你合作默契的音乐伙伴,还有喜欢你歌声的听众,别把梦想当负担,它应该是你最好的享受。”
  “你呢?”Jake声音冷硬,寒意还在不断地从心底泛上来,不断地提醒着他,他是天煞孤星,克死了生他的母亲,克死了养他的父亲,克死了疼他的哥哥,克死了忠于他的狗,克死了欣赏他的朋友,除了音乐他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他的朋友,他没有。
  黑衬衫垂下眼皮,银亮的光被遮住,眼底黑沉一片,他翘着唇角,低声告诉Jake:“没有你就没有我,我只是感到抱歉,我的力量有限,只能做到让这些人不再找你的麻烦。”
  “什么?”Jake问。
  “肥佬,加上他的打手,一共十八个人,是我的极限,”黑衬衫笑了笑,“然后我还能残留最后一点力量,这点力量我会用在你的身上。”
  “什么意思?”Jake听不懂黑衬衫的话,他只是冷得打颤,“宫律,什么都别管,别再他妈的管我!你走,离我远远的,快走!”
  “你怕克死我?”黑衬衫露着白牙,一成不变的笑容里带着微不可见的遗憾,“放心,我不会让你难过,我保证,我一定会陪你到底。”
  *——*——*——*——*
  燕彤只是在办完事后碰巧路过凯撒皇宫酒吧而已。
  此刻她坐在标着A3号牌的座位上近距离地欣赏着舞台上的Jake不同于平时的样子。
  她今天着实累坏了,灵媒界有消息称有十八个人在同一天的晚上失去了十八岁以后的所有记忆,万俟昭认为这件事有些不同寻常,因此让她去做逐个调查。
  她跑了一整个白天外加大半个晚上,然后决定躲到老Jake的地盘上休息休息。
  燕彤给自己点了一扎黑啤,大喇喇地翘着腿靠在沙发背上,酒吧的气氛比她想象得还要热烈,客人们包围着不算高的舞台,疯狂地叫喊着“J”。
  燕彤一直以为酒吧里只放蓝调或者慢摇来为那些在现实生活中失意的男女们制造情调,没想到居然还可以闹成明星演唱会一般喧嚣。
  Jake就是凯撒皇宫酒吧的绝对明星,在这里,人人都爱烟酒嗓J。
  这是燕彤第一次见到Jake的另一面,狂野,霸气,愤怒,激烈,和白天的那个沉默寡言几乎没有存在感的Jake判若两人。
  音乐的力量真是大啊,燕彤跟着Jake的曲调哼唱了几句,然后她惊讶地看到一名三十来岁的火辣少妇冲上舞台扳过Jake的脸就是一阵狂吻。
  台下的人们发出更高分贝的尖叫,紧接着又冲上去一名年轻的男客。
  整个酒吧都疯狂了,燕彤咕咚咚灌着啤酒让自己保持镇定:疯了,全都疯了,酒吧里全是疯子,J的粉丝全是疯子!
  不,不不,疯狂的不是人,是音乐,是J的音乐,太野了,太狂了,太……太毁灭了,太他妈的……让人难以抗拒了!
  燕彤怔愣地盯着台上的Jake,他的T恤被疯狂的女客们扯成了碎片,赤着的上身布满了唇印、咬痕、长指甲抓出的血道以及水淋淋的烈酒,湿发遮住了他的眼睛,他仍在唱,弹着吉他,肌肉贲张,血管突起,汗水抛洒在空中,挥霍着生命的一切力量。
  周末的凯撒皇宫通宵营业,由四名驻唱歌手平分演唱时间。
  Jake的时间只剩最后一曲,他放下手里的电吉它,回身抱过自己每天都要背着来、背着回的木吉他。Leo、Jo和大键停下了手中乐器,他们知道,这最后一首歌,Jake想要自己完成。
  “最后一首,我最喜欢的歌,送给……”送给谁呢?Jake顿住,他确实是想送给谁的,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是谁,他好像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也许是一件事,也许是一个人,这让他心里有些空落,像是一棵树上的树洞,有人从他的记忆里挖掉了什么,以至于他无法感受到那段记忆究竟是欢喜还是忧伤。
  它,或者是他,就这么悄悄地消失掉了,大概是不想让他再一次因为失去而难过,所以连他的记忆都被“它”抹了个一干二净。
  不……不是,“它”还留下了一点点痕迹,所以他现在才想为“它”唱这首歌,“它”会喜欢的,“它”一直想听,没错,是这样。
  “送谁?送给谁?”台下的客人等不及地尖叫着问。
  Jake拨动琴弦,清沉沙哑的声音像星光下吹过苍冷沙漠的微暖的风,所有的嘈杂在这一刻全都静止了下来,Jake垂着眸,专注地吟唱,冥冥中似乎有两道同样专注的目光投在他的身上,心底那块空缺好像一下子被填满,那么温暖,那么充实,那么纯粹。
  Jake睁开眼,不由自主地向着A3座位看过去,这情形熟悉得就好像过去的每一天都曾发生过,然而迎面对上的却不是那似曾相识的目光,只有血肉鲜明的现实。
  终究到了曲终时候。
  燕彤冲他招手,他就走过去,在她旁边坐了下来。
  “你知道吗,”燕彤眸光闪闪地看着他,“你刚才唱到其中一段的时候,发生了一件神奇的事……”
  “哪一段?”Jake把燕彤杯子里剩下的半扎黑啤一口气喝干。
  “就是那段:在寂静的夜,曾经为你祈祷,希望自己是你生命中的礼物……”燕彤哼哼唧唧地唱道。
  Jake抬手,揪住她的后脖领往起拎她:“走,去医院。”
  “干嘛?”燕彤不明所以。
  “科学研究表明,五音不全也是一种病,你得治。”Jake醉醺醺的,不知是因为开心还是在痛中作乐,揪着燕彤衣领的手松开,然后整根胳膊搭在她的肩上。
  “我已病入膏肓,你甭管我了。”燕彤的眼睛仍然闪亮,“你听我说啊——刚才你唱到这一段的时候,身上出现了灵光!”
  “灵光?什么玩意儿?”Jake伸手拿过桌面上标着A3的号牌,胡乱地摆弄。
  “精灵之光!”燕彤满眼羡慕地看着他,“世界上最美好最美丽的三种光之一,知道吗——你的音乐里有个精灵!”
  “哦,精灵长什么样子?叫出来我看看。”Jake醉笑着。
  燕彤很认真,扳着Jake的脸让他正视她,然后给他讲解:“精灵没有固定的一种样子,它们从万物的精华中产生,可以幻化成不同的实体,包括人形。有的时候它们会变成人类混在人群里游玩,它们善察人心,聪明敏感,但有时候也十分任性,不受拘束。灵媒界对于精灵的评价有两种极端,一种认为精灵是非常美好的存在,它们停留过的地方会开出美丽的花,会有最透明的阳光和最璀璨的星光,会有彩虹,会带给世间万物最美丽最美好的景象,只要它愿意。而另外一种评价则认为精灵不好控制,具有破坏性,无视规则,恣意妄为,因为它们是万物最纯粹的精华所生,所以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制住它们,包括结界了符咒了,对它们毫无用处,它们唯一的天敌就是它们自己,除非它们自愿耗尽灵力,失去幻化的力量,从而只能以最原始的状态寄生于产生它的地方存在下去……”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Jake喷着酒气打断燕彤。
  燕彤有些微激动:“怎么没关系?!你造出了精灵!明白吗?你造出了一个精灵!”
  “我怎么不知道我还有这种手艺?”Jake被燕彤扳着脸,用暧昧不清的眼神看着她。
  “是你的音乐,你的歌,”燕彤眼睛亮得像星,“就在这一段,产生了一个精灵,旋律精灵,它是旋律!只有最纯粹的东西才能产生精灵,所以每当你用最纯粹的心思唱起这一段,身上就会出现灵光,灵光是精灵的祝福,它在这段旋律里祝福了你,老J!”
  “那又怎样?”Jake不以为意地笑着问。
  “被精灵祝福的人会得到它送的一件礼物!”燕彤继续激动。
  “哦,什么礼物?”Jake继续不以为意,“生日蛋糕?贺卡?精灵之吻?”
  “我不知道,也许是金钱,也许是名利,”燕彤慨叹,“我说过,精灵实在是亦正亦邪的一种存在,它强大又任性,可以毫无理由地把噩运带给一个善良可怜的好人,也可以毫无理由地把幸运带给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不过呢,被精灵祝福了的人,一定会遇到好事,你这几天可以注意一下,真的,相信我,你会得到一件最棒的礼物!而这件礼物,也一定是它认为你最需要的东西。”
  *——*——*——*——*
  Jake一直以为自己最需要的是被懂音乐的人认可,或者是需要一个可以尽情展现他音乐理念的环境,再或者是几个真正欣赏他的音乐的朋友,再再或者,他需要的可能仅仅只是一把音质绝佳的吉他。
  然而没有。
  他只是做了一个梦,梦里有湛蓝的天,雪白的云,碧绿的草,缤纷的花,斑斓的石头。
  一个彩色的梦。
作者有话要说:  

  ☆、第28话:诅咒(1)

  公寓客厅的沙发上,是三个表情严肃的人,燕彤,家琪,还有娃娃脸。 
  燕彤盯着自己的手机,家琪盯着自己的电子书,娃娃脸盯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三个人就那么眉头紧锁地各自盯着。 
  突然发出了一声类似抽泣的声音,娃娃脸受了惊,先是抬眼看向家琪,发现她很紧张地盯着电子书看,对那声诡异的抽泣浑然不觉,娃娃脸将目光调向燕彤,却见她扫了扫自己的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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