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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人阿里埃尔-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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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地吃了一顿。
雷声就在近处响了。阿里埃尔很想和孩子们留在一起,但他害怕皮尔斯追来,只得继续往远眺。
阿里埃尔同孩子们告了别,钻进林丛深处,树木把他和岸边的牧童和水牛隔开了,他这才飞到森林上空,放眼四顾。
乌云已经遮住了半边天,在他刚刚飞过来的田野上投下了浓重的阴影。风一阵紧似一阵。这样更好。把乌云吹到他面前来的风儿,可以帮助他飞得离那些追踪者更远。阿里埃尔越升越高。头顶几乎触到了铁青的乌云。
突然,一阵狂风卷住了阿里埃尔,先是把他往下刮去,随后打了一个旋儿,又把他卷到高空的浓云深处。阿里埃尔试着想同狂风搏斗一下,但很快就发现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为了不再白白耗费体力,他干脆就把自己交给了旋风。归根到底,这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他既不会坠落下去,更不致摔个粉身碎骨。当旋风平息,不再托住他的时候,他马上可以转为独立飞行。
阿里埃尔使自己的身体失重之后,就觉得风好象完全停了。呼吸变得轻松起来。几乎连空气的一点点动静都察觉不出了。“这是因为我的飞行速度同风速完全相等的缘故。”——阿里埃尔猜对了。
可是,当他往下看的时候,还是不由打了个寒噤:虽说他现在处在高空,但依然看得见下面有如风驰电掣般一闪而过的田野、山峦、森林、河流……他又往上看去,乌云团团,有的像蓝色的山峰,有的像褐色的岩石,有的像黑色的深渊,雪亮的闪电纵横交错,宛如耀眼的藤蔓,将它们连成一片,向他渐渐压来……突然之间,它们崩塌了,顿时把他团团围住,转得他迷迷糊糊……哪儿是天?哪儿是地?四外漆黑一片。忽而电光闪闪,忽而雷声隆隆,不知什么时候就袭来一阵瓢泼大雨,雨水有时是自上而下,有时是自下而上,有时横着就过来了。迎面而来的狂风刮得他就像一片落叶滴溜溜直打转。他的耳朵、嘴巴和鼻子里都灌满了雨水,脑袋变得昏昏沉沉。
终于,他落到一股下降的气流当中。风雨好象一下子全停了——其实是在和他一起下降。只要他的速度稍一迟缓,气浪和水流就劈头盖顶而来,把他往下压去。
突然之间,他意外地发现离陆地不远了。不,那不是陆地,借着闪电的光芒,可以看出那是无边无际的黑色大海。难道狂风已经把他带到大洋上来了?……他还能在空中支持多久呢?……不,这不是海洋。一道闪电过后。阿里埃尔看见了树梢,屋顶……是洪水!
夕阳忽然露面了,一道金光照亮了一个小岛。到那儿去!无论如何得到那儿去!
阿里埃尔向着小岛顽强地逆风飞去。他看见了一个穷村子的几间茅屋。乌云又把夕阳遮住,不过风暴已经远去,风停了,只有大雨依旧如注,但比刚才也小了些。
阿里埃尔几乎是掉着降落到一座藤蔓缠绕的凉亭旁边的,他落地之后,听见旁边传来像是喘粗气的声音。
一条水牛趴在地上,浑身的青毛被雨水冲洗得闪闪发亮,肚子一起一伏,大概它也刚从远处游到这儿来,在同水灾搏斗中累得精疲力尽。
阿里埃尔歇了片刻,就踩着满是青蛙的一片片水洼,沿着被冲刷得满目疮痍的乡间小道,向村里走去。最后吹来的几阵晚风,把竹林刮得哗哗响。
他走到一间茅屋前。暴雨把泥墙和门柱冲洗得干干净净。两扇门板可怜巴巴地斜吊在铁环上。
院子里杂草丛生。草泥抹的屋顶已经塌了。阿里埃尔踏上凉台,惊跑了一条灰蜥蜴,他走进屋里。地上有许多小蝎子,“唧唧唧”地叫着爬来爬去。墙壁上长满了青苔。有一条窄窄的梯子通向屋顶。
一个角落里坐着个赤裸的老者,他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眼睛垂下,一副苦思冥想的姿势——一不小心就会把他当成一尊塑像。他蓄着一把长长的白胡子,皮包着骨头,奇瘦无比。
“老伯!”阿里埃尔喊了他一声。
老人缓缓抬起头,一双水牛般的青白眼珠视而不见地瞪着阿里埃尔,他似乎还没有摆脱冥索苦思的状态,只听他吟道:“有限之中觅无限,其乐也悠悠!……”随即又垂下双目。
阿里埃尔见此地无法找到食宿,就走了出去。
天已经完全黑下来。阿里埃尔在村子里转了整整一圈,发现村子已经半毁,空无人烟。只有一间茅屋里亮着一盏昏暗如豆的油灯,四个白色的幽灵在里面晃动——这是来装殓死人的浴尸女。
阿里埃尔突然感到自己是那样孤独无助和茫然无措,他不由哭泣起来。自儿时黑衣人踩碎他的玩具之后,这恐怕还是他头一次哭泣。
黑夜已经降临,可是,他突然之间一飞冲天,掠过一片死寂的水波浩淼的大地,再也不想看它一眼。
最后几团乌云也很快飞到地平线后面去了。
深邃的蓝色夜空之中,一颗明亮的星星迎着阿里埃尔闪闪发光。他把它当作灯塔的光芒,毅然朝它飞去。
飞向星星!远远离开地面,远远离开人间!……
第三十一章 热带林莽
阿里埃尔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座半坍塌寺庙的屋顶下,一时竟想不起自己是在哪儿了。
但他很快就记起了那烟波浩淼的苍茫大地,他在映出繁星点点的一片汪洋之上飞呀飞呀,飞了几乎整整一夜。远处地平线上,在水波粼粼的蓝黑色水面之上,出现了一条黑色林带。是岸!可以休息一下了!阿里埃尔加快速度向前飞去。
他飞到一块林中空地时,已经再没有一点气力,也顾不上去找个干燥的地方,就在一棵枝虬叶茂的大树上落干,像飞鸟归巢似的趴到树枝上。他把脑袋往树干上一靠,立刻就沉沉睡去。
清晨的第一道阳光射来,他就醒了,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竟悬在离大树不远的半空中。大概是他在睡梦中不知不觉地动了动身子,所以离开了栖身之处。不过,即使在昏睡之中,他依然小心翼翼地保持了失重状态,因而没有掉到地下。这可是个对他十分有用的发现:他可以睡在空中!这种本事对他真是大有好处呀。
阿里埃尔醒来的时候,旭日橙红色光芒已经使空气中充满了热腾腾的蒸汽。左近的枝头上,已经有鸟儿唱,猴儿叫了。下边呢,在大树粗粗的虬根下,一条大眼镜蛇正在晒太阳。万一他在睡梦中跌落在地,那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眼镜蛇在一片水洼里喝足了水,就把身体的前半截挺起了三分之一,高高昂起脑袋,左右摇晃着东张西望,发现了草丛中的一只色彩缤纷的小鸟。
阿里埃尔看到小鸟处境危急,正想把它惊飞,可眼镜蛇已经迅如闪电扑向了自己的牺牲品,鸟儿连叫一声都没叫出来,就被它吞下肚去。
“皮尔斯也就像这条蛇一样想抓住我,”阿里埃尔想道,“不过,眼镜蛇是因为肚子饿,而皮尔斯这么干又是为了什么呢?”
但阿里埃尔此时早已饥肠辘辘,还是先想法找点食物充饥吧。
他重又飞到树顶上空,发现自己原来是在一片莽莽原始森林的边儿上。极目远望,巨树林立,绿涛滚滚。阿里埃尔飞到这片绿色海洋的上空,发现在一块林中空地上有一座寺庙的废墟,几根粗糙的石柱上爬满了藤蔓。地上灌木丛生,密不透风。
在这里安下身来倒也不坏。阿里埃尔徐徐降落,穿过塌了一半的屋顶上的一个窟窿,进到里面。
潮湿腐臭的空气立时把他围住。屋顶只塌了一半。足可以在坏天气时避一避,躲过热带的倾盆暴雨。在这屋顶尚存的破庙一隅,有一尊三人高的神王因陀罗坐像。他的双手放在膝头,一条腿伸到地上,另一条腿盘在身下。他双目半合,头上戴着锥形冠,胸前挂着一串念珠。他的两旁各有几个一人多高的小神像。
在神王的膝盖上可以铺些干树枝、树叶和茅草当床。
这座神殿又窄又长。它的右首并排着几根柱子,柱子外边是一间拱顶不高的偏殿,偏殿的右侧虽说是墙,却几乎全塌了,它的拱顶只靠着四根方柱支撑着才没掉下来。这里可以说是条野兽自由出入的通道。
不过,他现在难道不是被野兽从四面八方重重包围吗?
阿里埃尔飞出庙宇,像蜜蜂寻花采蜜一样,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树。他非常欣喜地发现,这森林里有不少可以吃的果子。不远处还有一股清泉。怪不得人们会在这个所在盖庙呢。泉水岸边青草地上有来饮水的野兽踏过的痕迹。
黄昏时分,阿里埃尔已经把新居里安顿好了。他不但用树枝和苔藓在因陀罗的膝头铺了一个床铺,甚至还存下了一点儿准备天气不好时吃的果子。
夜幕刚一降临,阿里埃尔就明白了,他并不是这座破庙唯一的住户。
除了他白天就发现的无计其数的蝎子、蜥蜴和蝙蝠之外,废墟中的居民还有蛇。白天捕食之后,晚上它们就爬到这里来,盘绕成一堆一堆取暖。不大一会儿工夫,地上到处都是一堆堆的毒蛇了。群蛇咝咝响着,准备过夜。吃野果为生的红蝙蝠像乌云一样在空中盘旋,翅膀不时挂到新住客的身上,它们有时落到地上,惊扰了蛇群,毒蛇咝咝地对着它们吐着信子。跟无数毒蛇这么紧密地相伴为邻,就算睡在神王因陀罗的膝上也不无危险。
阿里埃尔想起早晨发现的新本领,决定睡到因陀罗神头顶上的天花板底下。
有时夜间活动的飞禽走兽吵吵闹闹,不断把他从睡梦中惊醒,但他很快就习惯了。
阿里埃尔开始了热带莽林中的新生活。最初的一些日子他过得很快活,因为他远远地飞离了那些比毒蛇猛兽还凶狠的追踪者。只是一到晚间要睡觉的时候,他就会感到孤苦伶仃,愈加思念为数不多的那几个朋友——洛丽塔、尼兹马特和沙拉德。但是,此时此刻想回到他们身边还为时过早。应该耐心等待,一直要等到皮尔斯确信他阿里埃尔这一次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死了追踪这条心为止。
现在,阿里埃尔用不着再怕谁,他可以自由自在地尽情享受自己的飞翔之乐。在这以前,他的飞行不是为了逃避别人的追捕,就是为了让别人取乐开心。而在这莽莽丛林之中,他可以就是为了飞而飞。
每当朝阳射出最初的光芒,阿里埃尔便冲向广阔的蔚蔚蓝天。热带雨林中的空气潮湿沉闷,高空中却是清爽新鲜。阿里埃尔和早起的鸟儿一起引亢高唱晨歌一曲。
有时他也来一回相当远的长途飞行。欣赏欣赏云层间光亮的嬉戏,看看月夜那令人销魂的良辰美景,心中不由感到甜丝丝的,啊,多么自由,多么宽广,多么轻松呀!
他一飞就是几个小时,直到身体的感觉告诉他,他仍然是大地的囚徒:他感到了疲倦和饥渴,或是睡意,这才返回到自己的栖身之地。
在一个繁星之夜,阿里埃尔试着在森林上空睡了一次。等他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在悬空酣睡之际被风儿远远地吹跑了,他好不容易才找到了回去的路。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敢睡在空中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阿里埃尔益发习惯莽林中的生活。他研究飞禽走兽的习惯禀性,有的鸟兽他避之若仇,有的则趋之如友。有一回,一只老虎竟然在溪边守候,一见他就纵身扑了过来。若不是及时闪开,阿里埃尔就被它扑倒了。老虎的第二扑,已经是向空中的人扑去,阿里埃尔连连升高。老虎气得暴跳如雷,疯狂地向空中又窜又跳。阿里埃尔忍不住开始故意戏弄它。最后,老虎见无计可施,便放弃了猎物,气呼呼地溜回丛林去了。而飞人冲着老虎的背影又大呼小叫,撩拨了它一阵。猴子和鹦鹉也跟着起哄,兴高采烈把莽林之王耻笑了一顿。
阿里埃尔在森林中也交上了朋友。一开始,有几只猴子见了他就躲,还气呼呼地抓到什么就用什么掷地,但最后还是同他交上了朋友,有事没事常到阿里埃尔身边来,而他也经常挑一些好果子,带上它们飞到猴子那里款待一番。
有两只鹦鹉见了他就欢叫:“阿里埃尔!阿里埃尔!”经常陪着他在树林里飞来飞去。
他还教会它们说“洛丽塔、尼兹马特、沙拉德”这几个名字。这样,他自己仿佛觉得是在同朋友们聊天。
他见过大象和水牛同老虎之间的可怕搏斗,也见过庞大的象群。他从高空看下去,一头头大象都变得只有老鼠那么大,而长长的鼻子就像是头上长出来一根粗尾巴。飞得近些之后,他听见它们有力的脚掌沉重地踏在地面上发出的声音,树干喀嚓喀嚓被撞断的声音,象牙的磕磕碰碰的声音,干燥多褶的皮肤唰啦唰啦的摩擦声,长鼻子摔打的啪啪声和时高时低的吼叫声。他见过几百只一齐甩着耳朵,扬起长鼻子,不断甩着尾巴的象群。他还见过一群巨大的白牙老象,浑身上下的皮肤的皱褶里嵌着枝条叶片,有的只剩下一只长牙,有的颈上伤痕累累,显然是一场恶斗刚罢。他也见过浅黑色的幼象在母象肚子下忙忙碌碌地拱来拱去,它们只有两三英尺高,刚刚才出牙。
阿里埃尔不知不觉成了野人。他长了一头长长的头发,赤身裸体,只在下身系上几片树叶,就这么赤身裸体地走来走去,飞来飞去。衬衣和被单他都小心地藏到了几块石头底下了。
他整天与飞鸟、猴子为伍,从一棵树到另一棵树飞来飞去,寻找食物,一有风吹草动就高高飞到空中。如果他真的完全变成野人,就会在这这莽莽丛林中了此一生。之所以没发生这种事,多亏了他早早训练出来的那两只鹦鹉。
“洛丽塔!尼兹马特!沙拉德!”两只鹦鹉不停地从早叫到晚。它们的叫声在他心里激起欢乐和深深的自责,逼着他思考自己的命运。
拉甲王宫里的经历和与皮尔斯的狭路相逢,都在阿里埃尔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痕迹。他仿佛一下子摆脱了自己身上人为的幼稚病,变得成熟起来,只不过他自己还没有充分意识到自己身上发生这种变化罢了。
在这以前,他不过是别人手中的消极工具而已。在丹达拉特,他只学会了伪装和掩饰自己的思想感情。逃离丹达拉特之后,他一直是提心吊胆,唯恐重新落入皮尔斯的魔掌。这种恐惧使他在精神上变得麻木不仁,甚至没想到要进行积极的斗争,捍卫自由自在的生活权利而不任人摆布。
恐惧把他驱赶到这座莽莽丛林之中,使他独来独往,既不能和坏人打交道,也不能同好人来往,和人类断绝了关系。
终于有一天,人类的自豪和愤怒在他心中猛然觉醒了。不,他决不能就这样在林莽中待下去!他要飞向人类,争取到在他们之中生活的权利!
为什么他不能利用自己非凡的优势呢?飞人可以大有作为!但是,他究竟能做些什么,他依旧还不清楚,因为他对人类生活所知太少。
“但是,时光一定会告诉我怎么办!”阿里埃尔拿定了主意,开始进行出发的准备。
他找到一种坚果,发现它的汁液能把皮肤染成褐色。弄成这个样子,他就可以冒充印度人或是皮肤晒得过黑的欧洲人了。洗过澡之后,染上的颜色虽然稍微变淡了一些,但毕竟能保住基色。他找出衬衣和被单仔细检查了一下,然后洗净,甚至还用晒热的石块熨了熨。
他采了些果子带在身上,在一个清晨登程上路了
第三十二章 “新基督徒”
牧师爱德温·金斯利摘下眼镜,叹了口气,他在椅背上一靠,把眼睛向上望去。他对面的墙壁上,挂着一幅国王的肖像,国王有一张盎格鲁撒克逊的长脸和一双皇室遗传下来的略微有些凸出的眼睛。国王的左右两侧挂着另外两幅肖像。一幅是印度总督,一位神情严峻,两唇薄薄的勋爵;另一幅是穿着法衣的坎特伯雷大主教①。国王和总督的头都偏向一边,仿佛是在躲开牧师的视线,而主教大人却径直责难地盯着金斯利,仿佛在责备牧师辜负了他的期望。
【①坎特伯雷大主教,英国国教会首。】
主教大人一直对金斯利牧师青眼有加,可是,当他读罢牧师最近要送出的这份呈报,会说些什么呢?
整整3个星期以来,金斯利牧师一直在绞尽脑汁起草这份报告,千方百计想把情况陈述得对自己有利。
想当初,吸引印度人加入基督教的工作开展得非常成功。金斯利在以往的报告中一再表白,这一巨大成绩的取得,完全归功于他的传教热诚和布道有方。
而实际原因根本不是如此。牧师吸引到基督教羊群里来的“多神教徒”大多都属于那些最低贱、最受歧视的种姓。对于这些人来说,皈依基督教有利可图,因为这样做多少可以改变一下他们毫无权利的地位。另外,金斯利在举行接受入教施洗礼时还布施银质小十字架和其他一些廉价的玩意儿,这也起了不小的作用。可惜风云突变。一些印度宗教团体担心皈依基督教的人数日益增多,就想出一种特殊贱民净洁仪式:凡受净的贱民可以享受比原来地位高一等的待遇。虽然这种革新受到最保守的“正教”团体非议,却行之有效。许多贱民如今宁肯受净而不愿去受洗。于是,金斯利的传教成绩一落千丈。不但吸收新教徒日益困难,原来入教的也纷纷退出。
金斯利牧师落到了死胡同里。他茶饭不思,坐卧不宁。
白天,他费尽心机编造妄图蒙混过关的呈报;黑夜,他苦思冥想扭转乾坤的灵丹妙方。
他撰写了天花乱坠的布道词,屡屡去穷乡僻壤传教布道,可惜无济于事。能打动这些多神教徒和偶像崇拜者的心弦,证明只有基督教的上帝才是至高无上的,除非是奇迹。可是,奇迹从何而来?
“约翰!给金斯利先生送早餐!”牧师听见了他的姐姐,老处女弗洛伦丝·金斯利的声音。
一个印度小男孩端着托盘走了进来,盘子上放着热气腾腾的咖啡壶、杯子、一盘鸡蛋和烤面包片。
他是“弗洛伦丝姑姑”(家里人都这么称呼牧师的姐姐)的教子帕列什,受洗后改名叫约翰。他系着一条银腰带——这是教母送的礼物,他也就是为了这东西才受洗的。他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十字架和一个死去的父母留给他的银护身符。帕列什—约翰说什么也不肯把它从自己身上取下来。
牧师喝着咖啡,瞅了一眼十字架和护身符,叹口气想道:“他们全都是这样,胸前既挂十字架又挂护身符,而心里却……”
“牧师先生现在大概没空……”金斯利听到另外一个房间里传来女儿苏珊娜的声音。她不知跟谁用印度斯坦语在说话。
牧师顿时精神起来。说不定是哪个印度人听了他的布道,想来受洗呢?牧师把早餐抛到脑后,急忙在睡衣外套上一件长袍,赶到前厅里。
他面前站着一个身材匀称、皮肤黝黑而眉清目秀的青年,蓄着一头隐士那样的长发。他身上只穿了一件衬衫,裹着一件看上去十分奇怪的白斗篷。这些土著真是穿什么的都有!
“你找我?”牧师问。
“是的,”青年垂下眼皮,颇为谦恭地答道,“先生,我想跟您谈谈……不过,看来我来得不是时候?”
苏珊娜是个二十来岁的姑娘,她穿着一身粗麻布衣裙,因为刚得一场伤寒,头发全剃光了。她面色阴沉地看看父亲,又看看青年。
牧师看出对方是有要事想跟他谈,就把他领进自己的书房。
不速之客自称比诺伊,他是印度人,是个孤儿。他想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神。他研究过婆罗门教义、佛经和古兰经,但这些宗教都不中他的意。他对基督教也有所了解,想更深入地钻研它的教义。他为什么不喜欢自己国家的宗教呢?因为它们的神看不见摸不着,从不下凡济世。
牧师皱起眉头,暗中寻思道:“作为一个土人,他的智力可是太发达了,不过,他想的也很实际。这个狡猾的种族要求见到神兆和奇迹。实在是很难应付。但总有办法向他证明,上帝的存在不仅仅表现在奇迹之中——他们总他妈的惦着什么奇迹!……现在要紧的是不能放过他,无论如何得给他施洗,就算得拿出比银十字架更贵的东西作代价也罢!有了新入教的教徒,写报告就该有词儿啦。”
“这一点我跟你要好好谈谈,我的朋友,”牧师慈祥地说,“不过,咱们为此得经常见面才行。你住哪儿?”
“为了寻找真正的神,我云游四方,居无定所,”来客答道。
牧师略一沉吟,郑重其事地说:“你就在我家住下,比诺伊!对,对。在我这里永远能为寻找上帝的人找到住处和食物,弗洛伦丝!”他叫了一声。当一位穿着黑色衣裙、瘦骨嶙峋的白发女人进来之后,他对她说道:“这是比诺伊。我希望他成为你未来的教子。他要在我们家住下。你把他领到阁楼上去吧!”
弗洛伦丝姑姑好奇地打量了青年一下,点了点头:“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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