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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十一辑)-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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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要为她读这类作品时,她就说:“如果你非要读这些神话故事,那你就给你自己读好啦,我不相信美满的结局。”说完,她从椅子上站起来,带上她的鸟出门去了。
尽管她每天都出去,但她不是一个爱拜访别人的人,她也不好客。
一天,史密斯太太在村子的大街上拦住了我,当时我正到那儿去为埃尔斯小姐办点事。她对我说:“要是她能接受邀请就好啦。社交界的人都很想见见她。我能对他们说些什么呢?这些人认为她太傲慢,太孤芳自赏啦。”
一开始我很吃惊,不知道史密斯太太为什么要问我。可是后来我意识到,也许我是惟一知道答案的人。
我一边吞着口水,一边想着该说些什么。我向史密斯太太行了个曲膝礼以表示我对她的敬意,然后说。“或许,或许你可以对他们说,她正在守孝?”
“守孝?”史密斯太太扬起下巴,冲我皱着鼻子说:“就穿着那样的衣服?”
我又行了个礼,“她那个地方的人可能就是这么个穿法。我所知道的就是,她有一件非常伤心的事。我还从没见过有谁像她这样悲伤难过呢。”
我有可能是对的,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她需要添新衣服,而她总是订做一些颜色很深很暗的衣服。人们都认为她行为古怪,我也这样认为。但是,我还知道,忧伤将永远伴随她,而且,随着岁月的流逝,会越来越重。
然而,关于战争的传闻却改变了她的心境。她变得坐立不安了:她更经常地带着她的鸟出去,不论天气有多么不好;每当我们闲着的时候,她就在屋子里踱步;有时她还站在壁炉旁摆弄那只木匣子。她再也不坐在椅子上看书,或者回想她的过去啦,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焦躁不安。
一天,我从村子里回来,告诉她我听说的关于大陆那边战争的事儿,就在我说话时候,她又泪如泉涌了。很久以前,我就猜到了她悲伤的原因,可是我再也没敢提起什么绅士的事。
在一起这么长时间,虽然我们已经很默契了,但是,现在我仍然需要鼓足勇气才敢向她提出我的问题:“你在那边有……什么……熟人吗?”
她抬头看着我,叹了口气,点点头,然后从椅子上站起来,说:“来,我们把你带回来的东西放起来。”
我跟着她进了厨房。
等我们把东西收好了,她对我说:“你看我们去拜访一下史密斯太太怎么样?”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是说‘我们’,埃尔斯小姐?”
可是后来我想,我不应该这么大惊小怪,因为她一直把我当成一个同伴,而不是一个佣人。
“是的是的!快去拿你的外衣,祖柏琳不飞了,我不能再等了。”
我们出了门。虽然天已经很晚了,而且风很大,我们还是没用多长时间就到了史密斯·韦特太太家。可是,当我们到那儿的时候,我们俩都有点发抖。
佣人把我们领进客厅。我敢肯定那个佣人希望我跟她到下人的房间去,但是我决定,只要埃尔斯小姐不让我走,我就一直呆在她身边,不管那个佣人会怎么想。
史密斯太太只是眨着眼睛看了我一会儿,就转向埃尔斯小姐,说:“热梅小姐!真是稀客呀!你来得正好,和我一起喝茶吧!”
埃尔斯小姐红着脸,摆摆手说:“噢,不。我很抱歉。我不想打扰你喝茶。尽管莉丽一直在教我这些礼仪,可我还是做不到入乡随俗。”她转身向门口走去,“我以后再来。”
“不不不!”史密斯太太慌忙摆着手站起来,示意我们回到房里。“求你了,小姐,我很高兴你能来,我正需要有个人陪陪呢,真的。”她让小姐坐在壁炉边一张舒适的椅子里,又看着我走到椅子后面,她示意我坐到离她们远一点的地方。
小姐看见她的手势就转向我说:“来,拿把椅子坐到壁炉跟前来,莉丽。”我不顾史密斯太太皱眉,就照她说的做了。虽然我从没跟任何人谈论过,但是,与埃尔斯小姐朝夕相处这么长时间,我知道这位小姐决不遵守她认为荒唐的礼节。上茶的时候,她把史密斯太太端给她的盛着三明治和饼干的盘子递给了我。
“那么,告诉我,亲爱的小姐,是什么事让你在这样可怕的天气里到我这儿来的?”史密斯太太说着放下茶杯,又拿起一块饼干。
埃尔斯小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低头看着她的手,她的两只手紧紧地握着拳头,骨关节处都白了。她慢慢地把手张开,平放在太腿上,“我很抱歉这样冒昧地打扰您,史密斯太太。可是我必须知道关于我的国家的事。莉丽告诉了我她听到的事,可是,也许你能告诉我更多。大陆上发生了什么事?你没从那个律师那儿听到什么消息吗?他听说了什么没有?”
史密斯太太把头往后一靠,闭上了眼睛。然后她摇摇头,又皱起了眉头:“不,他没有。其实,我明白现在的通迅很不可靠。”她欠了欠身子,“你在担心你的津贴吧?”
“我的津贴?你是说我的钱?”小姐摆手否认,“不不,他们寄给我的钱到现在还没花完呢。我不担心钱的事。”她把头靠近女主人的头,其实她根本就没有压低声音,“我想知道我的捐助人……是不是平安。”
“好吧,”史密斯太太坐直身体,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说:“我会给律师写信,帮你问问他。我肯定他一有消息就会通报我们。这样总可以了吧?”
埃尔斯小姐点点头:“可以,是的,也只好这样啦。”她站起来,“非常感谢,史密斯太太。这件事对我很重要。”她一边朝门口走,一边说:“我得走啦,谢谢你的茶。它的味道好极啦。也许,我也会像你一样,习惯它。”
史密斯太太亲自把我们送到了门口,因为埃尔斯小姐没有给她足够的时间招呼客厅女仆。我敢说,这是史密斯太太接待的一次最不寻常的来访。
过了几个焦虑不安的星期之后,邮差送来一封信。当我把信拿进来的时候,埃尔斯小姐一把夺了过去,她撕信封的时候,连里面的信都撕坏了。她反复读着信,脸色越来越苍白。
最后,她把信递给我说:“读吧,然后告诉我,你怎么看信上说的事。也许我的英文没有我想得那么好。”
我拿着信走到窗户跟前,好看得更清楚些。信是打在一张非常飘亮光滑的纸上的。信的上方是一个前途无量的伦敦律师的名字,就连我都听说过这个名字。
亲爱的女士:
我以极其沉痛的心情向您通报,您的国家的政府已经灭亡,它的大部分领导人已经死去。古德温公爵夫人被她背信弃义的仆人谋杀了。埃瑞克公爵和军队在一起。据说,他可能是在凯瑟的军队到达之前,就逃出了国。我们的代表无法知道他的下落,不过,一有消息,我会尽快通知您。
当然,您会明白,这就意味着您不会再收到津贴了。不过,您用不着担心,我们一直注意到,您的钱花得很适当,如果您继续保持目前的消费水准,那么,那些利息足够您维持以后的生活。
您忠实的仆人
M——
我抬起头看见她站在壁炉边,她的手放在那个匣子上。我不止一次地猜想,那里面是不是藏着金子。我想要不了多久她就会需要它啦。我说:“我想它是说,你不会再有钱了。你给我的工钱我用不了,你可以节省开支。”
她打断我的话说:“不,那并不重要。信上是不是真的说,埃瑞克失踪了,古德温死了?”她惊恐地望着我,我想,她除了惊恐还有别的什么。
我点点头,装出很随便的样子,“你认识他们?那样失去他的妻子该有多悲惨啊。”
她没有立刻回答我,只是站在那儿,盯着壁炉里的余火。“那不是一个爱情的婚姻。”
我放下信,拿起火钳把炉火拨旺。她说:“不,等一下,我喜欢灰烬,很多时候,它们是我惟一的安慰。”她叹着气,望着窗外的东方,“我们都是在风中飘零的灰烬,谁也不知道我们会在哪里落脚。”她又叹了口气,站起来,走到祖柏琳栖息的地方,对那只鸟说:“再来一次,好吗,宝贝?也许是战争使你没能找到他,对吗?”
我站在窗前看着她离开了房子。以前,我每次都看见她把鸟抛向空中之后,它盘旋着飞几大圈,然后就朝她俯冲下来;可是这次,它迎着风朝海的方向飞去。埃尔斯小姐拍着手目送它远去,好像她的愿望能催它飞得再快一点。
虽然鸟在天黑之前就回来了,可是小姐显得并不满意。我在厨房里听着她在壁炉前来回踱步,然后坐在床上,接着又踱步的声音。
我希望我能分担她的忧虑,可是她不愿意别人打听她的事,我只好猜测着各种原因啦。
一个星期以来,几乎每天早上埃尔斯小姐都让祖柏琳往海上飞,直到黄昏的时候,她才能飞回来。可是有一天,她中午就飞回来了。
小姐托着它走进卧室,我正在壁炉前拔火。“等等,我需要那些灰烬。”她把鸟放在肩上,拿起装炭的桶和铲子说:“把它们装在这儿。”她的脸容光焕发,眼睛里充满了胜利的喜悦。
我把桶里的煤倒在壁炉边,然后用铲子把炭灰撮进桶里。当我把最后一些灰扫进铲子时,小姐隔着我,探着身子在壁炉上面摸索着,我抬头看她的时候,她正把一只小木匣子紧紧地搂在胸前。
“穿上外衣,快到农夫汀斯坦家去,看看他能不能借我们用一下马车,再找个人来驾车。我们必须赶快!”
外面风很大,乌云已经把太阳挡得严严实实,天色很暗,好像是黄昏一般。从昨天夜里开始,雨就停了,可是地面仍然很泥泞。农夫汀斯坦对我的请求很惊讶,但他也很愿意帮助我们。他亲自驾车,我坐在他身边。我看得出来,他对这事感到奇怪,可是我知道他不会问,其实,就算他问,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
埃尔斯小姐在门前台阶上等着我们,胳膊上挎着毯子,那只小匣子安安稳稳地盖在毯子里。那只白鸟仍然栖在她的肩上,埃尔斯小姐朝我们跑过来的时候,她拍打着翅膀来保持平衡。她把毯子放在马车前部,靠近座位的地方,说:“把灰烬拿来,莉丽,把它们也放在这儿。当心别弄洒了。”
我按她的吩嘱把装灰的桶从门口那儿拿过来,放在马车的后面。祖柏琳站在放在毯子上面的木匣子上瞪着我。
“我们得带上满满一车柴禾,汀斯坦。”还没等农夫伸手,小姐就走到房子旁边的柴禾垛房,拾起满满一抱干柴。我连忙学着她的样子抱起柴禾来,在汀斯坦的帮助下,我们很快就装满了一车干柴。
“够啦!”小姐一声令下,我们都爬上车,坐下,埃尔斯小姐把那只木匣子放在大腿上,让那只鸟站在她的肩上。农夫拉起缰绳,看了一眼埃尔斯小姐问:“我们上哪儿,小姐?”
“海边,汀斯坦,你一定要快一点!”
他看了她一会儿——或者也许,他在看那只鸟——然后耸耸肩,让马车跑了起来。虽然驾车到海边用不了一个小时,但我还是很庆幸有那些毯子抵御大风。当我们到达海边的时候,海面上狂风大作,波涛汹涌。汀斯坦把车停在离海水只几步远的一个沙丘上说:“不能再往前啦,车轮会被陷住的。”
“很好。非常感谢。”小姐紧紧抱着匣子,站起来,抢先跳下马车,白鸟尖叫着拍拉翅膀。“我们得把火点着。把木头和炭灰拿来。”她把手放到祖柏琳身上,让这只仍在惊叫的鸟回到她的肩上。
农夫和我连忙照她说的,拿来了装灰的桶和柴禾。埃尔斯小姐让我们把干柴放在干沙子上,她用脚清理了一块地方,“用那些死灰在这儿画个圈,然后把木头放在中央。”她说。
“啊,小姐,那样是点不着火的。”农夫一手拿着灰桶说:“那样,你会把余火都弄灭的。”
小姐走到我们中间,咬着牙说:“我知道我在干什么。我比你们更了解灰烬。”
农夫又耸耸肩,把木头摆起来,我把死灰倒在沙滩上。小姐朝我们喊:“不要带火的余灰,莉丽,只要死灰。”我原以为风会把那些灰吹跑,可它们却稳稳地落在我倾倒的地方,在惨淡的太阳光下,它们好像在发光。
埃尔斯小姐把木匣子放在我刚刚画的圆圈旁边,然后从我手里拿走灰桶。她把带火星的余灰直接倒在木头上,放下桶,说了些什么——我想是对鸟说的——然后又在木头上方拍了拍手上的灰。柴禾立刻燃起了熊熊大火,汀斯坦吃惊地向后退去。他嘟囔着回到马车上,缩成一团,眯着眼睛望着埃尔斯小姐。
小姐根本没注意他,全神贯注地干着自己的事。“把毯子都拿过来,赶快!”
当我把毯子拿过来的时候,她正站在离火很近的地方,太近了,我都担心她的裙子会被火烧着。她已经把那只匣子拿起来而且打开了它。当我靠近的时候,看见那里面有玻璃在闪光。我以为她会拿出一些高脚杯呢,可是她手里拿的却是一双舞鞋。至少,它们看上去像舞鞋。既然是玻璃的,那穿上它们跳舞一定很不舒服。虽然云彩挡住了太阳,光线很暗,但是它们却在闪闪发光,很像是钻石。
埃尔斯小姐抬起头笑着说:“它们真的很舒服,我可以穿着它们跳一整夜舞。”她又看了看鞋,然后扔然微笑着,弯下腰,把它们放进火里。
汀斯坦和我都叫了起来,可是火势很旺,它们很快就会被烧化的。我扔下毯子,但是太晚了,鞋已经拿不出来了。
“没关系。那正是它们的归宿。”埃尔斯小姐从肩上取下鸟,转向大海。她向远处眺望了一会儿,好像正找什么东西。然后她把鸟举向天空。鸟拍打着翅膀飞向乌云密布的天空,她越飞越远,洁白的身体像海上的航标灯在闪亮。埃尔斯小姐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甚至当我什么也看不见了,她还在望着远方,我在想难道她的视力真的比我的好得多吗?
突然,她指着前方说:“那儿!她找到他啦!”她转身看着我,眼睛里充满了从未有过的喜悦。“他来了!”她抓住我的手,“他终于来啦!”
然后她转身,把手举向大海和天空,举向一个白点儿,那白点儿越飞越近,最后,那只白鸟向她扑来。当鸟在她手指上落稳之后,她对它嘀咕了一会儿。就在她走向火堆的时候,它惊叫起来,她脸上一副聚精会神的表情。接着,鸟不叫了,眼睛也直盯着火苗。
埃尔斯小姐把鸟放在肩上,拿起灰桶。她把桶直插进火的中央,把柴禾散开了。然后她把桶向身后的沙滩上一扔,向前倾着身子,把双手正好放进火中心,然后又立刻站起来。看上去好像她正从燃烧的干柴中心拉出一根闪闪发光的火线。她拿着火线朝大海走去,还不停地吹着它,好像要让它冷却一样。等火线的光黯淡了,变成了淡淡的橙黄色时,她把它送到白鸟面前。祖柏琳瞪着眼睛看了一会儿,跳到小姐手上,用它的嘴叼起那条火线。埃尔斯又一次把鸟举向空中,鸟衔着那条发着金光的线,朝大海深处飞去。埃尔斯小姐回到火边,不停地从火里向外抽线。我探着身子向火里看,想知道那线是从什么东西里抽出来的。只见火堆中心有一滩熔化了的闪亮的玻璃。我又看着小姐的手,奇怪它们怎么敢碰这么灼热的火线,可是那儿的光线太暗了,只能看见一点红红的东西。
一直静静地坐在马车上的汀斯坦,咕噜着说:“它怎么能不往水里掉?”这时我才发现,那条线紧绷着从小姐手里伸向灰濛濛的天空。这怎么可能呢?她是怎么干的?
我眼看着那滩玻璃越来越少,心想,要是玻璃都没了,可怎么办呢?然而,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火线已经从天上降下来并与海面保持平行。火里再也抽不出线了。她紧紧拽住这条火线,好像抓着她的生命线一样。这时,她的手突然弹跳了一下,然后她就开始用力拉线,边拉,边把线往火里盘绕。
“来帮帮我!帮我拉!”
我顾不上多想,连忙抓住线拉起来。我发现那线完全不像我想像的那样又热又硬。是啊,难怪她说,穿着那双鞋跳舞很舒服呢。
我回头对汀斯坦大喊:“快来帮我们!它一点都不烫!”
汀斯坦有些不高兴,但他还是下车朝我们走过来了,火光下,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我不能责怪他犹豫不前,就在我打算再次向他保证线不烫的时候,埃尔斯小姐指着海面大叫道:“看那儿!船!”我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一只小划艇在风浪里颠簸着朝我们驶来。“快去拿毯子来。”她把我手里的线拉到一边说。农夫汀斯坦也一定看见了那条船,因为,他也上前抓住了火线,使劲拉起来。
我迅速地把扔在火堆周围的毯子都捡起来,再把它们抖开。当我抬起头的时候,船已经离我们很近啦,我看见那只白鸟栖息在船头,它身后还有两个人影。
船一靠岸,火线就从船上松开了。那两个人跳下船,用力地往岸边拖那条船,农夫汀斯坦边跑过去帮他们。埃尔斯小姐欣喜若狂地把剩余的线扔进火堆,然后伸手接住了朝她飞来的白鸟。鸟一回到她肩上,她便一动不动地迎着风站在那儿眨着眼睛,等待着男人们从船那儿转过身,面对着她。
过了一会儿,船上两个人当中的一个伸着一支手臂朝她冲过来,脚下溅起一片白色的水沫。
埃尔斯小姐不顾一切地朝着他跑过去,不停地喊着,“埃瑞克!埃瑞克!”扑进他的怀里。
他们站在水中,深情地凝视着对方,她像永远也看不够似的。
我懂啦,这是一个爱情故事。
《站立的女人》作者:'日' 筒井康隆
赵海虹 译
我熬了一个通宵,终于完成了一篇50页的短篇小说。它是一篇平庸的娱乐小说,既没有好处也没有坏处的读物。
“如今你不能写会给人益处或坏处的小说——那是没有用的。”我一边用夹子把稿纸夹紧、放进信封,一边对自己这么说。
但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念头:只能写不好不坏的小说?这原因我尽量不容自己多想。我也许是愿意去想的。
晨光亮得刺眼,我屣上木屐,带着信封离开家。因为第一部邮车还要过一会儿才来,我转身向公园的方向走去。这里不过是狭窄的居民区中心80平方米大小的一片区域,清晨时分没有孩子上这儿来。如今,在大都市,即使是只有十几棵树的绿荫都是非常宝贵的。
我应该带些面包出来的,我想。我最喜爱的狗苗就站在公园长凳旁。它是一株亲切的狗苗,浅黄的皮毛,对于杂种狗来说,它的个头偏大。
我到公园的时候,液体肥料车刚刚开走,地面潮湿,空气中有一股氯的气味。我常在这里碰见的那位老年绅士正坐在长凳上,给浅黄的狗苗喂食,喂的好像是肉饺子一类的东西。狗苗总是有很强的食欲。也许,液体肥料被深扎地下的根部吸收并传送到四肢之后,它仍然渴望着什么。
给它们任何东西,它们都照吃不误。
“你给它喂东西了?我今天走得忙,我忘记给它带面包了。”我对老人说。
他把亲切的目光转向我,然后微笑了。
“啊,你也喜欢这家伙?”
“是的。”我一边回答一边在他身边坐下来,“它和我养过的一条狗长得一模一样。”
这棵狗苗抬起头,用它黑色的大眼睛望着我,而且摇摇尾巴。
“事实上,我自己就有一条和这家伙一样的狗,”老人抹了抹狗苗颈部的碎毛说。“它三岁那年被栽成了狗苗。你难道没见过它么?就在海岸路上,男装店和胶卷店之间。那里不是有株和这家伙长得很像的狗苗么?”
我点点头,接上去问:“那么那只是你的?”
“是,它是我们的宠物。它的名字叫犬八。现在它已经完全植物化了。一棵美丽的狗树。”
“你这么一说它还真像眼前的家伙。也许它们是同种的。”
“你养的那只狗呢?”老人问,“它被种在哪儿了?”
“我们的狗叫巴夫,”我摇头说,“它四岁那年被种在城边上公墓的入口。可怜的东西,它刚种下就死了。液体肥料车很少从那边过,而那里太远,我不能每天去喂他。也许他们种得不得法。它还没变成树就死了。”
“然后它被移走了?”
“没有,幸运的是,在那个地方没人在意它有没有发臭,于是它就被撇在那儿,自己风干了。现在它是一株骨苗了。听说,隔壁的小学上科学课的时候,它是很有用的教材。”
“那很好。”
老人敲敲狗苗的头。“我想知道这家伙在变成狗苗前叫什么名字。”
“禁止用原名称呼狗苗,这条法律不是很奇怪么?”我说。
老人目光锐利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漫不经心地说:“他们不是用这条法律影射到人了么?为了这个缘故,变成狗苗的狗就失掉了自己的名字。”他一边挠挠狗苗的下巴一边点头。“不仅是原来的名字,你连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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