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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奴翻身当地主-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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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修炼魔法还是武技,都要讲究一定的天赋,能够在两方面都有专长的人,就更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了。
琳娜平时也会看些骑士小说,相比白马王子和公主的桥段,她更喜欢英雄无敌横扫天下的故事。在知道自己能够魔武双修之后,她习武修魔的热情,更是空前的高涨起来。
至于李斯特,他闲来无事的时候,也就陪着伊莎贝尔和琳娜一起学习。
卷四 大展拳脚 第二十三章 全系魔法通才
更新时间:2008…8…26 23:52:38 本章字数:3337
在被困绝谷时,李斯特就已经从凯瑟琳那里学到了星门方法。
李斯特天赋异禀,进境之快超凡脱俗,现在已经达到了高级斗气的境界,而他所欠缺的只是实战经验,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超凡入圣根本不是问题。
这段日子以来,随着眼界的提高,李斯特已经知道自己在斗气方面的进度实在是太过于惊人,他不怎么敢向大家提起,就是怕惊世骇俗。不过吗,斗气修炼如此之快,到正好和他那副强壮的身子骨相匹配。
对于魔法,李斯特一向都很有兴趣,毕竟以前在地球上,李斯特没少看玄幻方面的小说。
魔法师举手投足之间,就有着毁天灭地的诺大威能,实在是很容易满足一般常人心目中的强者心态。但可惜的是,李斯特来到这个异界也差不多快半年了,却还从来没有机会接触到系统的魔法学习。
伊莎贝尔和琳娜现在开始学习魔法,正好给了李斯特一个机会,使得他终于有机会接触那玄奥的魔法世界。
不过,在蒙托拉开始讲述最简单的魔法原理,并提示大家尝试着进入冥想,感应元素能量时,李斯特却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在知道了冥想的法门之后,李斯特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内就进入到了冥想状态,而他也感觉到了身周确实有无数代表元素能量地光点。但和蒙托拉所描述的不同。这些光点并不是单独一色,而是五颜六色的什么色彩都有。
红色代表火元素,蓝色代表水元素,黄色代表土元素,绿色代表风元素,再加上圣光系的白色,亡灵系的黑色,血系的赤紫色,以及少见的金属系的淡金色等等。这些基本的元素常识,李斯特已经在书本中都知道了。
而这次在冥想状态中,代表着这些不同元素能量地光点,全都出现在了李斯特的意识中,甚至还有不少李斯特说不出是什么颜色的怪异光点。
在这些光点中,最多也最密集的,还是红、蓝、黄、绿这四色。这也代表四大主系元素能量。
次一些的,则是白、黑、赤紫、淡金等色彩,而这些自然代表了那些非主系的元素能量。
至于那些怪异颜色的光点,则是稀少到了极点,别说和四大主系元素能量相比较,就是和相对来说最少地淡金色的金属系元素能量相比,也稀薄了十倍都不止。
按照李斯特自己的看法。每一种怪异颜色的光点,肯定是代表着某一种极为冷门的元素能量,但由于这种元素能量实在是太过稀薄,一般人根本感觉不到,自然也不可能开发出运用这种元素能量的法门。
不过,李斯特一想到自己能够感觉到这么多种不同色彩的元素能量,也不由地暗暗咋舌。
这种现象,只能说明李斯特是不折不扣的全系魔法通才!
一般来说。拥有魔法天赋的人只会对某一系的元素能量感应特别强烈,而一些更杰出的人则可以两系、三系多修。只不过相对于魔法师的稀少数量而言,能够修炼两系魔法以上都有成的魔法师,实在是极为罕见。
像苏格拉底大师那样,能够风、火两系双修,都达到圣魔导的级别,自古以来都不多见。
至于全系魔法通才。在爱斯美拉达大陆上也不是没有。当今地光明神教教皇。奥克查•;纽曼陛下,就有着全系魔法通才的称号。
当然了。奥克查教皇最专精的还是圣光系魔法,几乎达到了超圣之阶,不然的话也不会有大陆第一人之称。至于其他各种不同系的魔法,奥克查教皇虽然均有涉猎,但还没有第二种能够达到圣级标准。
虽然不清楚奥克查教皇的这个全系魔法通才到底“通”到什么地步,但在李斯特看来,这位教皇陛下只怕多半还不及自己。
原因很简单,冥想中所看到的光点,除了能感知对那一系元素能量最有亲和度外,还有办法辨别这种亲和度地高低。
光点地浓密程度,就是亲和度高低地最佳判定标准!
光点越密集,就代表亲和度越高,在魔法方面的天赋就越强,将来地成就自然是不可限量。
按照蒙托拉的介绍,能够感觉到某一种色彩的光点达到百点以上,就算是
可以了,如果达到了千点,那么被称为天才也不为过
但李斯特和元素能量的亲和度,却只能用恐怖来形容了。
在李斯特的意识之中,各色代表元素能量的光点,密密麻麻的挤满了他的意识之海,简直可以用水汇不通来形容。
要想数清这些光点有多少?那么对不起,可能比数清楚天上有多少星星,还要困难百倍!
有了修炼斗气的经验,李斯特当然明白自己在魔法方面的天赋,同样会达到一种让人不可置信的程度。
全系魔法通才不说,还对每一种元素能量的亲和力都达到前所未见的标准,简直就像是开了金手指作弊器一样。
要知道,对比一下伊莎贝尔这个拥有神恩之四灵天赋的火灵之体,她所能感觉到的火元素光点,也不过是在万点以上。虽然这也算是一个数不清的数量,但比起李斯特意识之海中光点的密集程度,却只算的上是小巫见大巫罢了。
当然了,和元素能量亲和力高,并不代表你就一定会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因为要想驱动这些元素能量,还需要有极强的精神力来支撑。
但对于李斯特来说,他既然连穿越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都能很快的适应,那么他的精神力自然不可能太低。
最终,李斯特只能感叹一句:为了补偿自己被穿越到这个异界,老天爷还算是给了自己不少好处。不然的话,凭自己以前的那个宅男性格,怎么可能在这个异界混的下去?
事实上,李斯特又怎么可能知道,穿越过程中的能量冲击,早就使他的精神力和这个异界的能量达到了同频程度,在这个位面空间中,根本不存在他不能驱使的能量!
李斯特知道自己天赋再强,也不能随口乱说,天知道大家会不会把自己当怪物看?反正是陪着伊莎贝尔和琳娜学习魔法,只要自己不表现的太过出色,相信不会引起大家的注意。
当下,李斯特也不言明自己到底感应到了什么,只是这么默不作声的随着伊莎贝尔和琳娜学习。
伊莎贝尔有着火灵之体,而蒙托拉又是火系的高级魔法师,他们两个一个教一个学正是相得益彰。
至于琳娜,由于烧烤食品改变天赋的效果并不是特别强大,她在水、土、圣光三系能量方面所能感应到的光点,都在百余点左右,算是达到了及格标准。
不过,能够三系同修,这样的天赋也算是难得了,那怕是三系元素能只能修炼到初级魔法师的境界,但表现出来的战斗力,也不会弱于中级魔法师了。再加上琳娜在武技方面也达到了中级骑士的标准,将来她的成就,应该配的上魔武双修这四个字了。
谈到魔武双修,在魔法与武技方面都能达到圣级的,自古以来还没有这样的人材,而李斯特的变态体质,很有可能使他在不久的将来,成为第一个达到这种高度的存在。
不同的天赋,在学习能力上体现的十分明显,像伊莎贝尔学习魔法,几乎不论是蒙托拉教什么,她都能一学就会,这火灵之体果然就像是天生为学习魔法而生。
相比较而言,琳娜的学习进度就慢了许多,不少内容她要反复尝试,才能慢慢的撑握。
至于李斯特,他的进度可不是“一学就会”这四个字可以形容的了,真要说什么,也只能说是“举一反三”!
既然是全系魔法通才,李斯特想不“举一反三”也不行,毕竟蒙托拉不是什么系的魔法都懂,除了一些基础知识之外,他也就只能在火系魔法方面提出一些精僻的见解。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在给巴拉克启蒙之后,还需要另寻水系魔法方面的大师来做他的导师。
有着蒙托拉的指点,李斯特自然是在火系魔法方面所学最多,其余系的魔法他就只能结合一些书本,自己暗中进行尝试了。
卷四 大展拳脚 第二十四章 送别
更新时间:2008…8…26 23:52:38 本章字数:3364
于自己感应到的那些有着怪异颜色的元素能量,李斯着法子去沟通,却总是不得要领。很显然,想要摸索出一种新元素能量的操控方法,现阶段的李斯特还是办不到的。
李斯特也知道,一口气吃不成一个胖子,自己的学习速度已经是惊世骇俗,如果还能自创魔法,那不免也太没天理了。
事实上,正是因为修行时进阶的速度太快,李斯特在基础知识的积累上就有些不足,没有那种苦修魔法,一点点取得进阶的心境,又如何能够体会出魔法奥义的最终本质?
对于李斯特来说,他的魔法实力可以修炼到无比强大,但在创造新魔法流派方面,并不是你实力强大就可以办到的,还需要极为精深的理论知识与魔法经验,而这些都是李斯特现阶段所欠缺的。
不过,李斯特的天赋让他能够感应到这个位面空间的所有能量,这已经使他站在了远超常人的位置上。假以时日,李斯特成为开创某一魔法流派的宗师,也不是不可能。
正式开始学习魔法不过数天,李斯特已经获益良多,对于火球术这样低阶魔法的操控能力,绝不逊色于伊莎贝尔这个火灵之体。当然了,李斯特并没有在人前表现出自己具有如此的能力。
估摸着时间,烧烤美食改变天赋的作用应该会在多诺万的身上体现出来,但李斯特还没有听到这方面的消息,就有人向李斯特通报,一直闲赋在大公府养伤的虎族之花娜塔莎,托人向李斯特传话,想见他一面。
在李斯特心目中,娜塔莎不仅是客人,还是朋友,如果她有事相求,李斯特是很愿意帮忙的。于是。李斯特抽时间回了一趟大公府,与娜塔莎相见。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休养,娜塔莎的伤势已经全好,不知道是不是经过国变的洗礼,她的气质变的有一种说不出的坚韧,站在那里英气勃勃地样子,与李斯特想像中喜欢养花弄草的虎族之花并不一样。
不过,身为虎族。娜塔莎在美丽中本来就有着一种刚强,在那长挑的身材下似乎隐藏着一股爆炸般的力量。这种英气,比起凯瑟琳更胜一筹!
凯瑟琳的英气,多半还有着后天养成的痕迹,而娜塔莎的这股英气,却像是与身俱来。
也许,目睹父王因政变而血溅尘埃。娜塔莎身上的兽族血性已经被彻底地激发出来,如果谁敢小看这位几乎灭族的虎族公主,一定会吃大亏。
事实上,娜塔莎与李斯特见面的原因,只是想和他告别。身为虎族的公主,娜塔莎不会甘心就这么被比蒙族给压制住,她早就打定主意要潜回到兽人帝国。重整旧部与比蒙王摩萨克抗争到底。
在娜塔莎的心目中,自己数逢危难,都是李斯特相救,早就把他视为了大恩人,因此才会在离开之前单独向之道谢,以表示感谢这段时间以来李斯特的照顾。
李斯特到不觉得自己帮助娜塔莎有什么了不起的,见她这么客气,也只好谦逊一番。不过。摩萨克有着什么样地实力,李斯特可是亲眼见识过,连树人乔治都不是他的对手,娜塔莎想与之为敌,又谈何容易?
不过,娜塔莎决心已定,明知自己选择了一条无比艰难的道路。也只能走下去。李斯特唯一能做的。就是祝她一路顺风。
第二天,娜塔莎带着泰格向凯瑟琳辞行。对于她不计较与兽族的恩怨,在关键时刻施以援手,表示了感谢。
对于娜塔莎,凯瑟琳和她并没有什么私人交情,而且罗严克拉姆公国多年来与兽族为敌,相互之间也不会有什么好感。
不过,娜塔莎回到兽人帝国,就等于是要在兽族内部再次进行一场内斗,从政治上来说对罗严克拉姆公国是好事,因此凯瑟琳也很乐意送娜塔莎回兽族,甚至还提出需不需要什么帮助。
娜塔莎自然不会接受凯瑟琳的“好意”,虎族在兽人帝国多年为王,虽然几乎被比蒙族灭族,但多多少少底蕴还在,自然不会接受这所谓的“好意”。
最终,凯瑟琳只是带着一干重臣,将娜塔莎送出了佛罗伦斯城,算是尽了地主之谊。
娜塔莎回首望向佛罗伦斯城地城墙,心中感概万千,兽族多年来与罗严克拉姆公国交战,面对莱因哈特大公手创的铁军从来
迹,兵锋所指根本无法踏马佛罗伦斯城。
而自己这一次,居然是一路逃亡到这里,蒙人族施以援手,才勉强保住了性命,实在可说的上一句造化弄人。
娜塔莎不由的想到了李斯特,这个人类还真是独特,也许他是唯一对兽族没有任何歧视心理的人类吧。那股真诚,娜塔莎能够感觉到,那是装不出来的。
只不过,这次一别之后,还有没有机会和他见面呢?
也许是兽神听到了娜塔莎的心声,正当她准备和泰格快马上路时,却发现李斯特正站在大路的前方,淡淡笑着向她挥手。
娜塔莎地眼中泛起了一丝雾气,也只有李斯特,才称得上她在人族中唯一的朋友吧?
而这时李斯特已经迎了上来,笑道:“昨天已经道别过,但今天不来送送你,也就太不够朋友了。我不知道你们兽族有什么习惯,但在我的老家,送别朋友时应该送一份礼物。我的身家一穷二白,没什么好东西,就送你这么一株幼苗,当做是纪念吧。”
说着,李斯特拿出了一株翠绿的幼苗,根部还带着泥土打了包,递到了娜塔莎面前。
以娜塔莎的种植经验,她一眼就看出这正是一株黑皮果的幼苗!
李斯特地这份礼物,自然算不上贵重,却让娜塔莎想起了过往种种,一时之间不免有些失神。
良久之后,娜塔莎强行压下眼眶中地泪珠,伸手接过这株黑皮果地幼苗,向李斯特道:“朋友有礼相送,自然是要回礼。不过我这落难的兽族,实在也没什么东西可以回赠,今天我就送你一个承诺。只要我娜塔莎还一日活在世上,就可以答应你地一个要求,那怕是用我的性命为代价也在所不惜。”
李斯特哈哈大笑道:“朋友之间,要承诺干什么?而且只要你说一句话,就算要我帮忙,又有什么不可以的?”
娜塔莎的眼睛再次湿润了,她向李斯特行了一个兽族所特有的拍胸之礼,道:“朋友,希望我们还有相见的那一天。”
说着,娜塔莎拍马而去,生怕自己走的慢了,会更加割舍不掉与李斯特的情谊。至于泰格,一直在一旁扮木偶,见到娜塔莎快马而去,这才策马追了上去。
看到娜塔莎渐行渐远,李斯特忍不住大声道:“如果明知事不可为,也不用强求,留着有用之身,总比白白牺牲好。”
娜塔莎没有回头,只是背着身向李斯特挥了挥手,然后在一片烟尘之中,渐渐失去了踪影。
李斯特有一些怅然若失,在他的心目中,确实是把娜塔莎当朋友。要知道在这个异界,真要找到一个对种植感兴趣的人,是何等的困难?就算娜塔莎是兽族,但在李斯特的眼里却算不了什么,只觉得她是这个异界唯一的知音,是真正懂得种植乐趣的人。
现在李斯特在新作物种植方面,已经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但大家对于这些农作物的价值,还是只关注在蕴含有元素能量、能够改变人体的魔法天赋等与力量有关的方面,而忽略了农业本身。
农业发达,才能保证社会的基本需求,才能促使文明进一步发展,即使是在这个魔法文明的世界也不例外。
这个异界,走过了近万年的文明岁月,但社会的发展却没有明显的进步,原因就在于魔法文明的追求,仅仅只是崇拜力量的强大而忽视了民生。不然的话,借助魔法的奥妙,这个异界不知道会发展成什么样子。
在李斯特看来,评定一段文明的好坏,就看这段文明对于社会民生的发展,是不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这个时候,李斯特又想起了“末世的预言书”,如果真有机会改变这个异界的社会结构,说不定是件好事,能够推动这个异界的文明向前发展。
不过,李斯特又忍不住自嘲了一下:自己居然想着推动这个异界文明的发展,这会不会太妄自尊大了一点?
卷四 大展拳脚 第二十五章 巴比Q的隐藏作用
更新时间:2008…8…26 23:52:38 本章字数:3347
塔莎悄然离开佛罗伦斯城,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离开的第二天,佛罗伦斯城内突然冒起一个话题,被传的沸沸扬扬。
话题的主角,正是多诺万•;冯•;梅尔卡滋子爵大人。
在佛罗伦斯城内,有一位艳名远播的温妮男爵夫人,她虽然是小贵族出身,而且刚三十岁就成为了寡妇,却是佛罗伦斯城中出了名的交际花,入幕之宾无数。
据传闻,她的那位男爵丈夫,就是因为应付不了她的需索无度,才会中年早逝。
这位温妮男爵夫人是位派对狂人,隔三差五的就会举办酒会,邀请不少花名在外的公子哥或是贵夫人、娇小姐之类的,齐聚一堂进行狂欢。
多诺万是出了名的纨绔子弟,自然做过这位温妮男爵夫人的入幕之宾,也是她派对上的常客。
虽然现在佛罗伦斯城中有布莱德侯爵大人坐镇,但多诺万的花花肠子却是耐不住寂寞的,于是找了个借口出门,兴高采烈的参加了这次温妮男爵夫人举办的酒会,想趁这个机会和这位风骚的男爵夫人再温鸳梦。
谁知参加这次酒会的,还有门德斯的一个侄子,同样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为了争做温妮男爵夫人的入幕之宾,两人互不相让的争闹起来。
双方因为家族关系,本来就是互相瞧对方不顺眼,再加上酒精入肚、精虫上脑,三言两语之下也顾不上颜面,直接动起手来。
按道理说,门德斯的侄子身材高大,真要打起来,面对被酒色淘空了身子的多诺万,自然会大占上风,但出乎意料的是,最后结果居然是多诺万完胜。
完胜的原因也很简单。多诺万在打斗的过程中,烧烤食物激发魔法天赋的特殊作用突然暴发了出来。
多诺万这样的花花公子,那懂得什么魔法的玄妙,但圣光系元素能量本身就据有自我疗伤的功能,再加上土素元素能量可以提高防御力,多诺万就像是如有神助一样,越战越勇将门德斯地侄子打成了猪头。
特别是多诺万最后打的兴起,居然无意间激发出了一道水箭。硬生生的在门德斯侄子的脸上开了一个大口子,把这位花花公子吓得当场晕死过去。
多诺万这一生,与人争斗无数,却鲜有胜绩,更别谈胜的如此风光了,当下得意洋洋的向众人吹嘘,自己是如何如何暗中苦练。才有今日这样的成就。
参加这次酒会的,虽然多是一些花花公子、浪荡贵妇之类地人,但他们的随从侍卫中,却也有着一些身手、眼光都不错的人,当场就看出多诺万居然身兼土系、水系、圣光系三系元素能量。
这个发现,自然让大家觉得惊讶万分。多诺万的废材之名,早就在贵族***内流传开了。这个没用的家伙居然能够摇身一变,成为身兼三系元素能量的魔法“天才”?
梅尔卡滋家族在政界呼风唤雨,但他们的家族却从来没有出现过什么强者,更是自古以来就不曾有过任何一名家族中人,能够拥有魔法天赋。
多诺万突然身兼三系元素能量,绝对是创造了家族史上地奇迹,只不过这种奇迹居然是由家族中最出名、最没用的花花公子所创造,就有些让人大跌眼镜了。
多诺万大胜门德斯的侄子。自然成为了当晚酒会上最风光的人,也就如愿以偿的成为了温妮男爵夫人当晚的入幕之宾。
一夕风流之后,多诺万春风满面的回到了家中,准备向布莱德侯爵报告自己身上居然有着三系魔法天赋地事。
谁知道多诺万刚把事情说完,就迎头挨了布莱德侯爵一巴掌,侯爵大人更是气呼呼的指着他的鼻子道:“我大哥一生英明,怎么生下了你这样的一个蠢货?你也不想想。就凭你的这点斤两。怎么会突然拥有魔法天赋?要说最近在你的身上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就是你这蠢货曾经吃过那个巴比Q!这个世上,有些神奇的东西是可以改变人体天赋地。我看这巴比O:。货,怎么可能一下子拥有了三系魔法天赋?”
跟在布莱德身边的,自然不乏高手,布莱德当场下令几位魔法师,对多诺万的魔法天赋进行测试。
测试结果表明,多诺万的魔法天赋只是一般,
修炼上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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