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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四辑)-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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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她说。他开口一副要骂人的样子。她退缩了,她泪水冰冷的。他的脸因尴尬与怜悯而扭曲变形。他手伸进口袋,慌忙掏出钱来,想甩给她。她使劲地摇头,像是不要让眼泪掉下来。
“怎么了?”他问她,“你有事吗?”
“请稍等。”她说。他看了看四周目不转睛的鬼魂,接着慢慢走开了。她跟着他,竭力不让自己在废墟上哭出来;暗淡的身影在燃烧殆尽的大楼间、街道上变形的尸体间穿来穿去。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她告诉他。一路上他不时眉头紧锁着回头盯着她。他的脸看起来饱经风霜,嘴角有块浅浅的疤痕。他看起来比她要老。一双眼睛总在她身上扫来扫去,她感觉不舒服:她下决心忍着。微微倾身,她伸手去挽他的胳膊,手指绷紧抓住破旧的皮衣。他并不拒绝。
过了一会,他的手臂滑到她的身后,落在腰间,他们如情侣一般地漫步。
战争,报亭的大宇标题赫然明显。
他转到特恩五金店旁的街道上。她逡巡不前。他觉察到后停了下来,正对着她,背朝燃烧的火光。
“不要走。”她说。
“你想去哪儿?”
她无助地耸耸肩,指着主街——相反的方向。
他与她谈话,好像与孩子说话一般,消除了她的恐惧。出于怜悯。有人这样对她。她知道,更是同情。
他叫吉姆,他昨天搭顺风车刚到这座城。他想找份工作,他在这儿谁都不认识。她认真听着他不知所云的讲述。说罢,她盯着他一动不动,读到他脸上的沮丧倦怠。
“我没疯。”她跟他说,这是萨德伯里城众人皆知的谎言,只有他不知道,因为他谁都不认识。他面貌端正结实,思考时嘴边的疤痕使脸部显得僵硬;曾几何时,她面对他感到恐慌,而现在她害怕失去他。
“都是战争惹的祸。”他说。
她点点头,尽量不看他,不看大火。他手指轻柔地抚摸她的手臂。
“战争!”他又一次提到,“全疯了。每个人都很疯狂。”
然后他把手放在她肩上,让她面朝公园。公园里绿叶在乌黑而干枯的枝头摇摆。他们沿湖畔散步。她第一次长时间深呼吸,感受到身旁有一个神智正常的实体存在。
他们买了玉米粒,一同坐在湖边的草地上,抛给诡异的天鹅。
略过的鬼魂很少。
“你看到了吗?”她终于鼓足勇气问了,“他们全都骨瘦如柴,而且苍白无力?”
他不理解,没听懂,只是耸耸肩。小心翼翼地,她没马上追问。她起身,目不转睛地盯着地平线,那边浓烟在大风里飘着。
“给你买晚餐吧?”他问道。
她转身回应,勉强挤出一丝害羞而绝望的笑容。
“好的。”她答道,知道他想去买东西,很乐意。又恨自己,害怕他会离开,今晚,明天。她不懂男人。她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做什么才能不让他走。
她不知道他们身在何处。
邻居家的男孩溺水身亡。她预言他要死,还为这事哭过。镇上人都说是她把他推下水的。
他们让她退学,她被送进了医院。
她把红色药丸忘在家里了。这一想法使她手心直冒汗。他们对她催眠,不让她做梦。惊慌中,她咬紧嘴唇,下决心不再需要他们。
她把手插进他的臂弯,一起散步,感觉安全而奇特,沿公园到街道上的楼梯走上去。
大火熄灭了。
鬼魂建筑物在参差不齐和无窗的躯壳上拔地而起。鬼魂们在残砖碎瓦之间游荡,有几次几乎看不清。他拖着她,但她行走踉跄,他看她的眼神很奇怪,搂着她。
“你在发抖,”他问,“冷吗?”
她摇摇头,勉强笑笑。火灭了。她把这当成好兆头——梦魇已经结束。她抬头看着他那结实而舒服的脸庞,她的笑声几欲变成狂笑。
“我饿了。”她说。
他们在格拉本酒店吃正餐时逗留了很长时间。他穿着破旧的夹克衫,她穿的毛线衣在尾部和肘部有些装饰。鬼魂店主衣着华丽,盯着他们。他们坐在紧靠门最不引人注意的角落里。桌子上摆着开裂的水晶和瓷器,破碎的吊灯发出惨淡的白光,而顶上的废墟豁口,可看到闪闪寒星。
废墟,冰冷而平静的废墟。
艾檗平静地四处张望。人也可以住在废墟里,只要大火熄灭了。
她知道他根本负担不起格拉本酒店的开销,她也从未抱希望能进去看看。他说——不出所料——她很美。别人也说过。她隐隐约约地讨厌他居然也说出这些陈词滥调,而他却是她决心信赖的人。她凄然一笑。
疯狂的艾黎。如果她不警惕,他今晚就会离开她。她尽量强颇欢笑。
酒店的音乐暂停,其他进餐者的吵闹声也戛然而止,演讲者正在发布一篇空洞的演讲。
家园……家园……家园……
尖叫声响彻大厅。人仰椅翻。
艾黎软软地坐在椅子上,感觉到他冰冷而结实的手牵着她的双手,看到他满脸惊慌。当他把她抱进怀里时,念着她的名字,拉着她开始奔跑。
外面的冷空气迎面吹来。废墟的景象再次让她陷入惊恐,鬼魂的身影朝混乱场地大步疾行,那里火势最严重——她知道。
“不!”她哭喊着,扯着他的胳膊。“不——”她坚持说。模糊的身体在慌忙挣扎中走向毁灭。她突然的坚定使他不得不退让。他抓住她的手,与她一并穿过人群。深夜里警报发出疯狂的呜咽声。他们一起跑过废墟。
走进金斯利时,咖啡桌上还摆着残羹冷汁,门微微张开,椅子横七竖八。他们走进厨房,下到地窖,这里远离火光,有漆黑阴冷的安全感。
没人找得到他们。他们躺在黑暗中,紧紧抱着对方,浑身颤抖。在他们上方,几个小时内大火燃烧的响声肆虐。火焰有时会飘进来,有点刺激眼睛和鼻子。远处砖瓦的撞击声、轰隆声撼动了大地。声音越来越近,却永远够不到他们的藏身地。
早上,空气中弥漫着烟熏火燎的气味,他们蹑手蹑脚地来到昏暗的户外。
寂静的废墟。鬼魂建筑物仍然稳固,只剩躯壳。鬼魂不见了。火光很奇特,似真似假,在乌黑、冰冷的砖块上跳动。大火都已逐渐熄灭。
他一遍遍地诅咒,然后流泪了。
她一点也不想哭,因为她早哭够了。
她听他谈论食物,讲到两个人一起离开这个城市。她说:“好吧。”
嘴唇紧闭,闭上眼睛不看对方的脸。再睁开时,她的脸变得透明起来,鲜血直流。
“怎么了?”他询问道,“出什么事了?”
她不能告诉他,也不会告诉他。她回忆起那个溺死的男孩,回想起其他的鬼魂。突然,她从他手里挣脱开,跑了出去。
“艾黎!”他大喊,从后面追过来。
“不!”她忽然大叫,转身,看着危墙。他开始后退,停下来——他知道不可以逼她。她举起双手示意他后退。
砖墙轰隆一声塌了,片刻间扬起厚厚的灰尘。
她站着不动,双手垂于身体两侧,而后抹了一把熏黑的胜,沿着街道中心走去。
头顶上乌云密布,大雨即将来临。
她平静地闲逛着。
下雨了,废墟变得寒冷刺骨。她看望了死者,参观了湖、烧焦的大树以及格拉本酒店的残骸,在那儿她收集了很多串水晶。
抢劫者把她赶了出来,枪了她的食物。那抢劫者有着鬼魂的外表。她站在他不敢攀爬的地方大笑、骂他。
后来她重新找回了不少食物储备,并在废弃的外壳中住下。不再有威胁,不再有噩梦,带着属于她的水晶项链。
一个人可以居住在废墟中;只要大火熄灭。
鬼魂都是生活在过去,无影也无踪。
《开场白》作者:约翰·P·麦克奈特
静寂的清晨,响起了劈劈啪啪的刺耳声音。浑身长毛的男野人在在他的洞外打瞌睡,突然醒了过来。
他蓦地一下站起来,大摇大摆地向他的孩子走去。他的孩子躺在洞口的鹿皮上睡觉。睡得很香,没有受到什么危险的威胁。
男人笨拙地走向狭窄的岩石突出部的边缘。他面对春天的阳光眨了眨眼,透过高大的树木,看到了下面的河流。以往每天黎明和黄昏,各种动物都到河边来喝水。可是现也河岸上什么也没有看到。在林间空地上,一棵幼树弯下去了。过了一会儿,“咔嚓”一声,树干折断的声音传到了他的耳朵里。在摇曳的树影下,突然出现了一只黑色的庞然大物。是最大的野兽出来吃东西了。
男人本能地伸手去抓那块锋利的石头,那是两年前他在河岸上发现的。他把石头紧紧抓在手里,手掌贴在石头上,手指抓得紧紧的。这块石头可是件宝贝。前天晚上他用这块石头剥下了鹿皮,今天早晨又用它杀死了盘在洞口的爬虫。
在某些方面,它比棍棒还好用。要是他有一根棍棒,再把这块石头固定在棍棒末端──男人再次环顾四周以后,又回到他的孩子身边去。他蹲下来,差不多立刻又闭上了眼睛。
男人在阳光下懒洋洋的,因为前天晚上他已经吃了个饱,洞里还有肉呢。前天他出去打猎,什么也没打到,空手归来,路上偶然发现老虎吃剩的猎物。老虎填饱了肚子,已经懒洋洋地走进藤丛去睡觉了,他把老虎吃剩的鹿撕开,背回洞里。他们在洞里永远燃着一堆火,女人在火上把又甜又嫩的鹿肉做成烤肉片。他们吃得肚子胀鼓鼓的,实在装不下了才作罢。
男人黎明醒来时,还因为昨晚吃得太饱而恶心。他在河边石头底下找到一块髓骨和一些可吃的东西,这就足够他吃一顿早餐了。他坐在阳光下,昏昏欲睡,一动不动,只有手指头不停地在长满了毛的胸部和肚子上摸来摸去,不时抓出虱子来。男人一边睡意朦胧直哼哼,一边把虱子塞进嘴里用力咬碎,吃了下去,尽管他已经吃得太饱,但这小虱子吃起来还是挺有味道的。吃掉宿敌所感到的满足,更使这精美的食物余味无穷。
现在,他后面的孩子醒了。孩子在鹿皮上动弹,又挥手又踢脚,还发出咯咯的声音。他在睡意朦胧之中听到这清脆的声音,头脑里立即出现了小溪从洞顶的山坡上汩汩地往下流,噗噗地流进河里去的情景。“哗,哗,哗,”孩子在模仿潺潺的流水声,男人想到清澈的凉水溅在大石上。他有时就坐在那块大石上,看底下绿色深潭里的鱼儿在水面上跳来跳去。孩子尖叫“咕,咕,”男人想到树林里鸟儿在黄昏时调嗽鸣叫。
可是后来孩子的声音变了,变得烦躁起来。孩子的嘴唇在没有牙齿的牙床上动来动去,发出了“妈,妈,”的声音。它呜呜咽咽地反复喊着“妈,妈,妈,妈。”
男人受到打扰,正要站起来,可是女人巳经抢在他前面。她光着脚,一声不响,迅速地把孩子从鹿皮上抱起来。贴在自己的胸前。孩子的哭声立即停下来,只听见咂吧咂吧的轻轻的吮奶声。
在男人的脑子里。过去的记忆翻腾起来了。他朦朦胧胧地想起了另一个孩子。那孩子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被老虎夺去了生命。那孩子有时候也烦躁,呜呜咽咽地哭,饿了也发出“妈,妈,”的声音。他记得,女人一听到这声音,就放下洞里的活计,走过去,给他喂奶。
男人再次拿起那块锋利的石头。开始在突出的石块上乱刮。一些与他所想到的情景有关的往事使他情绪激动,心神不安。这种莫名的不安,和他那天独自爬到最高的山顶,眺望小河对岸一望无际的平原时所感到的不安是一样的。他不安地站起来,把柔软的长发从前额上掠到脑后去,走到岩石突出部的边缘上,望着下面的那条河。河岸上没有人,林间空地上也没有人,小树在静谧的早晨纹丝不动,藤丛里也没有任何动静。
在他后面,女人把孩子放下,一声不响地回到洞里去。孩子咕咕叫,咯咯笑,最后安静下来。男人转过身去一看,他又睡着了。
天气越来越暖和,男人沉思起来。记忆告诉他,在很多年以前,他自己也是个孩子。因此他也曾经象这个不能自助的小东西一样,饿了就哭,在女人的胸前吃奶。他饿的时候是不是也象这个孩子以及他从前的另一个孩子发出同样的声音呢?他想来想去毫无结果。他悄悄地、试探性地抽动厚嘴唇,想发出那种声音──一片叶子在他身后瑟瑟地响了一下,他调转身,突然预感到有危险。
在洞口旁边的矮灌木丛里,蹲着一只大野狗,是一条癞皮狗,饿得很瘦,它那两只红眼眶的眼睛死死盯住睡觉的孩子。
野狗肚子紧贴地面,偷偷地、一寸一寸地爬近它要扑食的小东西。男人转过头来。看见这一情况时,狗已经靠得很近了。它在后缩了一下身子,准备猛扑过去。
男人迅速地进行了目测。他离得太远了。
他无法及时赶过去抢救那孩子了。
在他赶到一半距离之前,野狗就会扑过去,用淌着口水的大嘴把那婴儿咬住,跑进矮树丛里去。
男人一下子呆住了,无能为力地瘫了。
后来他噘起嘴,发出他记忆中的那种声音。使他大为惊奇的是,他的巨大吼声打破了沉寂。
“妈,妈!”他大声呼喊着。“妈。妈!”
野狗吓了一跳,突然对着他露出了犬牙。接着,它的眼光又移到孩子身上。它又拱起了身子。
可是,正当狗准备扑食时,女人突然出现在洞口。过去危险的经历教育了她。她立刻抱起孩子,走回安全的地方去。
野狗扑到空鹿皮上。男人猛冲过来,它急忙逃进了灌木丛。
女人抱着孩子又回来了。
男人终于找到了使他心神不安的根源。
他伸出一只手指着女人。
“妈妈,”他喊道,“妈妈。”
《开阔的前院》作者:克利福德·西马克
林莉莉 译
(本文获1959年度雨果奖短中篇小说奖)
希兰·丹纳醒了过来。坐在床上。爱犬道泽正抓挠着地板,吠个不停。
“闭嘴。”丹纳命令它。
道泽茫然地朝他竖起了耳朵,又继续狂吠。抓挠地板。
丹纳揉了揉眼睛,理了理鸟窝般乱蓬蓬的头发。他在考虑是不是钻进被窝继续他的美梦。
但道泽实在是太吵了。
“你到底怎么了?”他怒不可遏地咆哮。
道泽只是发出了一声轻微的嚎叫,丝毫没有消停的迹象。
“如果你想出去,”丹纳无可奈何,“只要推开纱门就行了。你知道怎么做。你一直都这么干的。”
道泽不再做声,一屁股坐在了地板上,注视着主人下床。
丹纳穿上T恤,套上裤子,光着脚。
道泽慢慢爬到角落里,低下头,对着护壁板使劲地嗅。
“你找到老鼠了?”丹纳觉得好奇。
“嗷。”道泽用了强调的语气。
“你从来没有为了一只老鼠这么闹过,”丹纳有些疑惑不解,“你一定是疯了。”
这是一个美好的夏日早晨。阳光穿过敞开的窗子泻了下来。
钓鱼的好天气,丹纳自忖着。他忽然想起今天钓不了鱼了,得出门去找那张枫木制的四柱大床。听人说伍德曼家有这么一张床。他很肯定他们一定会耍求双倍的价钱,因为没人会老实安分地赚钱。特别是进行古董交易时。大家都变得精明起来。
他站起身,朝起居室走去。
“过来。”他对道泽喊道。
道泽跟了过来。时不时地停下嗅嗅角落,对着地板吠几声。
“你会弄坏它的。”丹纳斥止它。
他心想:可能是只老鼠吧?这房子也确实年代久远了。
他打开纱门,道泽跑了出去。
“别再和土拨鼠纠缠了,”丹纳好言相劝,“这是一场注定失败的战斗。你永远不可能把它挖出来。”
道泽巡视着房子的角落。
丹纳注意到他挂在马路边电线杆上的牌子耷拉了下来。一条链子断开了,牌子在半空中摇摇晃晃。
他跨过马路边上的石板和露水打湿的草丛,想加固一下牌子。除了链子断了一根,其他没什么问题。他想大概是被风刮断了,或是路过的顽童手痒。尽管是顽童的可能性很小。他和孩子们一向相安无事。他们从来不把惯用的捉弄人的伎俩玩到他身上来。
他倒退了几步,看牌子是否直了。
上面用大号字写着:
修理工
接着又用小字写着:
无所不修
接着:
古董出售
你有东西要卖吗?
可能得挂两个牌子,他想。一个修理店的,一个古蔷店的。等哪一天有时间了,他要做两个新的,分别挂在马路的两边。那样会好看些。
他转过身,望着马路对面的特纳树林。多美的景色啊。这片树林占地很广,坐落在镇子的边缘,是鸟类、兔子、土拨鼠和松鼠的天堂。那里也是曲柳镇的男人们孩提时代的乐园,到处散布着他们年幼时堆砌的堡垒。
可以肯定的是某天、某个精明的经营者会把它买下来,开发房地产,或从事其他同样令人反感的活动。那一天一旦到来,一大块关于童年的美好回忆将会被硬生生地从他的生活中剥离。
道泽一直在墙角处转悠。它贴着墙壁,侧着身子,不停地嗅着墙根。它的耳朵饶有兴趣地竖着。
“这狗真是疯了。”丹纳自言自语道,转身进门了。
他光着脚啪嗒啪喏地走进厨房。把茶壶装满水,放在炉子上,点火。
他打开收音机,他忘了它早已坏了。等了一会还是默不作声,他才记了起来,面带嫌恶地重重关掉了它。这好像一条定律:他给别人修理东西。却从未修过自己的。
他走进卧室,穿上鞋子,胡乱整理了一下床。
回到厨房,他发现炉子又坏了,灶还是冷的。
丹纳抬腿踢了炉子一脚。他拎起茶壶,伸出手掌探探热度。几秒钟后,他的手掌开始发烫。
“好了。”他喃喃道。 他知道总有一天会连踢都不管用的。那时他就得好好修修它了。也许并非接触不良那么简单。
他把茶壶重新放在炉子上。
门外传来一阵嘈杂声,丹纳走去一探究竟。
比斯利,霍顿家的身兼数职的杂工、司机、园丁。正推着一辆晃晃悠悠的老货车来了。他身边站着的是艾比·霍顿,她是亨利·霍顿的妻子,也是这个镇上最重要的居民。在货车的尾部矗立着一个庞然大物:一台被五花大缚绑再用一床猩红色夹杂着紫色的棉被半裹着的电视机。丹纳对它是再熟悉不过了。这种款式在十多年前就已经过时了,但不论按照何种标准。它对于曲柳镇的所有家庭来说都握能绐自己增光添彩的最昂贵的物件。
艾比跳下了车。她是一个精力旺盛、忙忙碌碌、惯于颐指气使的女人。
“早上好,希兰,”她说,“你能再修修它吗?”
“我还从没碰到过我修不了的东西。”丹纳应道。尽管嘴里这么说,他打量那台电视机的眼光却有点怅惘。这不是他第一次和它打交道了,他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
“修理费可能会超过原价,”他提醒她,“你需要的是一台新的电视。这台太旧了,而且——”
“亨利也是这么说的,”艾比直截了当,“他想买台彩色的。但我绝不会丢弃它。你知道的,它不仅仅是台电视机,它还能收听广播,播放录像。而且它的材质和风格与其他的家具非常匹配。除此之外——”
“是的。我知道。”丹纳的耳朵快听出老茧来了。
可怜的老亨利。他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啊!白天,在电脑工厂对所有人发号施令。回到家却要因为一些琐事忍受专制。
“比斯利。”艾比的嗓门不亚于训练有素的军官,“你给我上去把绳子解开。”
“好的,夫人。”比斯利身材瘦长。形销骨立,整个人松松垮垮的,看起来有点愚钝。
“注意点。我不希望弄得一团糟。”
“好的,夫人。”比斯利答道。
“我来帮你。”丹纳自告奋勇。
两人爬上货车,开始给这个老怪物松绑。
“它很沉,”艾比警告说,“你们得当心。”
“好的。夫人。”比斯利十分顺从。
它确实很沉,踢起来一定很疼。比斯利和丹纳一起扛着它,走到房子后面,弓下腰,穿过后门,走下通往地下室的楼梯。艾比紧跟着他们,密切监视着,生怕有一丝丝的刮痕。
地下室是丹纳的综合工作间,也是古董展示厅。一边摆放着工作台、工具、机器和装着边角料的盒子,成堆的垃圾散在其中:另一边陈列着摇摇晃晃的椅子、歪歪斜斜的床柱、老式的高脚橱、同样上了年岁的矮脚橱、镀金的煤斗、分量十足的铁制壁炉遮板……这些都是他千方百计、讨价还价从远近各处收罗来的。
他和比斯利小心翼翼地把电视机放在地板上。艾比站在楼梯上,死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希兰,”她兴奋地问道,“你给地下室装了个无花板,为什么?看起来非常不错。”
“什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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