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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时空 作者:槐南(纵横中文网2014-02-11完结)-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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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师弟,你先别高兴。”清月浇了一盆冷水,“之所以要同你商量,有几个原因。一是苔藓的用量非常巨大,一坛苔藓,仅能提炼10滴药液。第一次改善经脉,在二十四小时内必须连续服用10滴,才能达到最低效果。第二次改善经脉,必须加大10倍剂量,第三次再翻10倍。要大批制作,我们那七八十坛苔藓,还远远不够。”

“操,”黑夜已经很久没暴粗口了,炼这药剂不就等同于烧钱。那七八十坛毒药,使用妥当,足以左右一场万人规模的战争。做成药剂,连一人份的三个疗程都不够。

黑夜郁闷还没结束,清月又泼了一瓢冷水:“第二个原因,炼制过程需要添加元精,第一次服用的药液,一滴,一枚一星元精。第二次服用药液,一滴,一枚两星元精。第三次要用三星元精。”

好吧,烧钱,继续烧。

清月还没结束:“第三个原因,配料中其它药材容易到手,但是血泽却有些麻烦。这味药,必须用我的能量武器血木,吸收高级魔兽精血,才能形成。我试验的时候,已经将血木内的血泽使用一空。要炼制药剂,必须去狩猎魔兽,而且必须是三级以上的魔兽。”

“你妹啊,”黑夜内心已经在泣血了,这种药剂成本实在太大了。这哪里是药剂,这是要命。但是,药剂的能效,却让他心动不已。不仅自家一众人可以获益,还可以培育出一批潜力巨大的武者。这笔买卖,真是让人为难。

黑夜内心稍微挣扎了一下,便有了决断。只听他咬牙切齿道:“烧钱,烧,烧吧。”

“到底要不要炼制啊?”清月没听明白。

“炼!”黑夜从牙缝里挤一个字。没办法,在这个世界生存,提高自身实力才是关键。再多的家当,保不住等于没有。

可是要炼这批药剂,却有两个大麻烦,一是要狩猎魔兽,二是要耗费大量元精。一星的好办,可这二星,三星的,自家手里也不多啊。况且,如果要招纳文钟,也需要耗费大量的二级、三级元精。

“清月,这件事情我来安排。我会差人去鬼湖,制造大量苔藓。你先用苔藓配合七叶草,初步炼制。我们先炼制第一次提升的药液,其余的以后再想办法。”黑夜在密室内踱来踱去,有了决断,“你把血木交给我,这玩意我应该能够简单操控,我回一趟魔神山脉,以获取足够的血泽。”

幸亏从萧云山那边弄到不少药材,很多辅料都齐备了,而且需求量不算过于吓人。否则的话,单要凑齐辅料,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清月心情也很复杂,说不清是高兴,忐忑,还是不舍:“小师弟,既然决定炼制,你给这方子取个名字吧。”

黑夜满脑子都是钱和那药物的副作用,听到清月提醒,一个古怪的名字便脱口而出:“【扒皮僵尸】”。

“啊!”清月吓了一跳,这名字实在太诡异了。黑夜见清月不明白,便解释道:“僵尸好理解,药物副作用。扒皮呢,取自于我老家的一个人的名字。那人叫周扒皮,抠门无比。我一想到这药剂这么烧钱,脑子里全是那个人的影子。以后谁要问我购买这种药剂,我也得从他身上扒下一层皮来。”

“哦,”清月拖长了音调,显然对这个名字不太感冒。不过既然黑夜决定了,她也不愿反对。黑夜见到清月这模样,也明白她那点小心思。只好说道:“清月,这个名字我们自己说说就可以了。以后对外,我给它另外取个名字,叫【血神引】你觉得怎样?”

“啊,好耶!”清月高兴了。黑夜又解释道:“这名字取自你说的血泽、蜃麻黄、曲引,这三种提纯辅材。原本叫做【血蜃引】,为了凸显这药物的疗效,我把蜃改成神。所以,就药剂就叫做【血神引】。”

这药剂功效非凡,意义重大。黑夜也顾不得清月炼药会涨晶力了,只能让她尽量控制。吩咐一番后,他连忙出了地下室,召集人手作些准备。

“菜饭,过来。”黑夜已经许久没有直接联络小金龙了。刚迈出木屋,他便迫不及待地把菜饭召唤过来。

“老大主人,马上到。”菜饭这几日空闲得很,正在野外四处溜达。不时地打些野味,带回来叫霍克烤给它吃。霍克本就是个吃货,两人一拍而合,五五分账。

听到黑夜召唤,菜饭立刻赶了回来。只见东北方向,一抹金光亮起。没过多久,菜饭便返回到土丘。黑夜看到这家伙,倒是很高兴。这家伙最近又长膘了,一身金鳞,油光水亮。

菜饭停在黑夜身前,低下大脑袋讨好地在黑夜身上蹭了蹭。黑夜在他头上拍了两下,便问道:“菜饭,你如今一日可飞行多远?”

“老大主人,菜饭很厉害,可以飞五百里。”

黑夜非常开心,随后又加入些条件:“如果载上我和捷天呢?”

“呜呜……能飞一半路程不错了。”菜饭竟然有了人性化的情绪,虽然它对载两个人不太满意,但还是老老实实地答话。

“别抱怨了,你个吃货。我决定带你去弄点好吃的,这下你该满足了吧。”黑夜忽悠菜饭。

“嗯?”菜饭来了精神。

“回一趟魔神山脉,最少猎杀十只三级以上的魔兽。除了收集有用的部分,其它都归你。”黑夜循循善诱。

“真的吗?都给菜饭吃掉?”菜饭似乎还有些不相信,因为以前猎杀的魔兽,它只能分到一小部分,大部分都归了霍克。即便现在,他捕猎的野兽,也只能同霍克对分。

“不准偷懒磨洋工啊!”黑夜警告道,“如果不出力,只分你一半。咦,迷踪呢,他们没跟着你吗?”

那群迷踪平日里和菜饭相处甚欢,喜欢黏在它背上。今日却是没见到踪影,黑夜倒有些奇怪。

“大叔主人,”菜饭似乎有些闷闷不乐,“它们最近跟肉饼跑了,去北面的一个洞内去探险了。我个头大,进不了洞,所以只能在洞外守着。”

有点意思啊,自家的这群宠物,居然会自己去找些乐子了。迷踪能寻宝,黑夜也乐见其成,只要不出事就好。

“大叔主人,”菜饭有些犹豫道,“迷踪在洞里发现了很多奇怪的石头,你说不会不会有用?”

“奇怪的石头,怎么奇怪了?”黑夜疑惑道。

“分量很重,还有奇怪的味道。”菜饭应答。

“哦,我知道了。你叫霍克跟过去,看看能不能派上用场。”黑夜吩咐,“早点回来啊,明天我们就出发。”

菜饭听了吩咐,腾空飞起,去找霍克了。黑夜马上要离去,山寨里的事情必须交代一下。所以他立刻将手下一众人召集,除了清月、霍克和出去办事的李应,所有人都到场了。

眼下已到傍晚,所以大家就一边喝肉汤啃馒头,一边议事。

“我明日将出一趟远门,”黑夜一开场就道明了意图,“来回需要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我不在的时间里,军队由赵一彪负责,谋略由范青萍掌握,俞霖负责与萧云山联络交易。若有事情不能决断,可找清月。”

众人纷纷允诺,黑夜又道:“两件事情最重要,一是提防公子瑜,二是训练新兵。我回来后,便要立刻启程,你们都作好准备。”

“师弟,你一个人去么?”捷天有些按捺不住。这家伙喜欢四处溜达,又好新鲜玩意,心中倒是想跟黑夜同行。

“还要带一个人,”黑夜应道,他有些难以决断。捷天侦查能力不错,但是武力稍弱。如果带上小昕,自身的超感知还未完全恢复,侦查又成了问题。如果都带上,也不行。因为菜饭个头还不够大,最多只能负载两人,负载三人的话,一个月的时间来回,根本不够。

第九十二章 捷天竞技 明日之星

黑夜准备返回魔神山脉,考虑了一番,他便说道:“这次出门,非常危险。如果武力不足,性命堪忧。捷天,你与小昕较量一下。若是你能破了小昕的防御,我便带你同行。”

“好,”捷天一口应下。

众人纷纷起身,走到空旷处,看二人较技。

黑夜凑到小昕跟前,低声吩咐道:“小昕,你那本命法器功能我已知晓,不要暴露。”

“嗯,”小昕应了,便起身走开,与捷天拉开二十多米距离。

小昕冰甲太硬,弓箭难以射穿。捷天抽出匕首,准备肉搏。只见他右脚重重一踩,身形便如同离弦之箭,直扑而出。小昕见捷天来势凶猛,口中急速吟唱。

捷天武力达到绿一星后,速度有了极大提升。原先只能拖出一两个虚影,如今一晃便是一大片。三两个呼吸间,便奔出数十米,手中匕首带着一抹寒光,顺势撩出。

捷天速度太快,出乎意料。小昕只来得及支出冰盾,已同捷天相遇。匕首刮过坚冰,发出刺耳的响声。

捷天身形不停,迅速转向,眨眼间便绕道小昕身后。

小昕不用回头,大半人高的冰盾,急速旋转,将自己护得密不透风。

捷天脚尖法力,身形拔地而起。

只见一抹亮光,从上而下,划向小昕头顶。

小昕身形一矮,冰盾到位,捷天无功而返。

捷天无奈,身形落地后,竟朝后倒翻而出。一道透明的虚影,竟从脸上堪堪掠过。

小昕战斗技巧几番磨练,有了极大的提升,这一招竟学自清月的木刺。

捷天一见此景,暗道要遭。莫说破防,能躲开就不错了。

只见他身形一顿,侧向移开。手中匕首撩起,将那背后绕圈归来的冰刺切成两截。

刚要有所行动,又一道冰刺袭来。

捷天暗恨,早知就应该贴身缠斗,如今拉开距离,相当吃亏。

顾不得格挡,他连忙加速,一个之字形加速转向,躲掉冰刺。

小昕手中不停,只见他右手高过头顶,五指虚托,指尖上五个闪光的锯齿轮盘迅速成型。这一招,是黑夜帮他创造,称之为【混乱切割】。

小昕手一挥,五个细微的轮盘高速旋转,在空中划过不规则路线,直奔捷天。

捷天大惊,顾不得保留,双眼瞬间泛红,速度暴增一倍多。这是技能【嗜血】,在攀崖的时候领悟。

众人见到场中龙争虎斗,无不捏了一把汗。赵一彪先前还有些自满,为自己绿武二星的实力沾沾自喜。如今一见两人技能爆发,不禁眼角狂跳。

不要说小昕,只要捷天爆发技能,自己也必败无疑。

晶力不是全部,技能,经验,属性,特长都很关键,捷天以绿一星的实力,爆发的速度绝对超过蓝一星的程度,技能的优势,竟然如此强大,能达到十倍晶力所达到的效果。

小昕不曾防备,手中飞轮切空,心中顿时慌乱不已。心念一起,全身冰封。

捷天已至身前,匕首稳稳地抵住脖颈。

坚冰形成,匕首被卡住。

但这一场比试,却是小昕输了。输在轻敌大意,经验不足。如果他不是错估了捷天速度,早早冰封,捷天想要打破乌龟壳,不使出其它技能,几乎是不可能。

“捷天胜出,这一趟,捷天你随我远行。”黑夜有了决断,捷天的技能不止【嗜血】,尚未使用,便已获胜。看来这家伙晶力虽低,但爆发力强大,与小昕各有千秋。

小昕被黑夜限制了本命法器使用,所以才输得那么快。若是动了法器,即便捷天有新技能,恐怕也无法获胜。现在自己一伙人,捷天和霍克的装备有些落伍了,必须想个办法弥补。

黑夜心思转动颇快,见到众人意犹未尽。便出言道:“大家手痒的,可上场竞技,一人守擂,众人打擂。能连胜三场者,奖励【升气丸】一枚。”

黑夜手下的高级武职,都有暗中贴补,不会太在意奖励。但是那些伍长什长,还有一众兵士,都顿时来了劲。赵一彪命人在地上划了十个圈,同时进行。

黑夜一见兵士积极,又下了猛料:“同级竞技,兵士对兵士,武职对武职。有兵士连胜五场者,提拔为伍长,胜十场,提拔为什长。武职连胜十场,提拔为百夫长。”

天色渐暗,众人兴致高涨。场地中燃起篝火,大家纷纷上场比试。黑夜掏出一瓶【升气丸】,约莫有三四百粒,直接丢给赵一彪。这番比试的奖励,由他发放。

“一彪,这方法不错。我走之后,你继续鼓励兵士争斗。以后规划得更详细些,比如同晶力之间比拼。比如,技巧比拼,等等。尽管尝试,药丸充分供应,只要他们有能力获取。多留意杰出的兵士,纳入精英小队,作为特殊培养。”黑夜对赵一彪吩咐了一大通。

赵一彪连连点头,他正为筛选兵士的事情烦恼。没想到黑夜随手拈来的办法,竟然一下子解决了他的困境。

11月的夜间,已是非常寒冷。但山寨里热闹非凡,人声鼎沸。在这个普通民众缺乏娱乐的世界里,这种竞技活动,吸引了所有人。

“青萍”,黑夜呼叫。

“欸,主公,我来了。”范青萍看场中比斗,正津津有味,听到主公呼叫,连忙赶了过来。

黑夜也丢给他一瓶【大力丸】,一瓶【升气丸】,吩咐他将这种竞技手段,贯彻到整个山寨当中。那些后勤,女人,甚至孩子,都可以参与,各种技能都可以比拼,给弱者一个提升的机会。

黑夜从未料到,今日无意间的一个决定。却在日后凸显出巨大的作用来,甚至从一些不起眼的人物当中,挖掘出几个绝顶天才。而这些人,感恩于黑夜,无不誓死追随,鞠躬尽瘁。

此后,这种竞技便成了一种风潮。十天一小比,一月一大比,年度竟然有了竞技大会。因为初期获取的奖励为【升气丸】,普通人服用后可以提高一个星级,所以获胜者便称为星种。旬赛逐出【日星】,月赛逐出【月星】,年度大比,汇集日月,称为【明星】。

今天获胜,明日便可以晋升星级。明星这个词,口口相传,成为大家竞相争夺的目标。后来这一赛事,便被冠名为【明日之星】。据说黑夜得知这一名称后,竟然仰天长啸三声。

第九十三章 辞别山寨 玩跳楼机

秋去冬来早,黑夜披上萧云山赠送的毛皮大衣,站在土丘顶部,观东方鱼肚白。只听他吟唱道:

“望处雨收云断,凭阑悄悄,目送秋光。

晚景萧疏,堪动宋玉悲凉。

水风轻、苹花渐老,月露冷、梧叶飘黄。

遣情伤,故人何在,烟水茫茫。

难忘,文期酒会,几孤风月,屡变星霜。

海阔山遥,未知何处是潇湘!

念双燕、难凭远信,指暮天、空识归航。

黯相望,断鸿声里,立尽斜阳。”

在这个世界匆忙而又紧张的生存中,他已经慢慢忘却自己原本的身份。只是离去在即,忽然又多愁善感起来。记忆中的悲秋词曲,渐渐涌上心头,化作一股忧绪,散落在秋风里。

“小师弟,一路保重。”清月将几瓶药丸,递到黑夜手中,勉强挤出一丝笑意。此番回程,不是衣锦返乡,而是为前途打拼蓄力。危险重重,怎叫人不担心。

黑夜解下大衣,顺手丢给小昕。转身看了看一众手下,颇有些感慨。他是众人的主心骨,一旦离去。似乎抽离了某种气氛,众人面上不显,但心中多少有些不定。

“一彪,弓兵的训练便由你接手,直至李应遣返。军中训练抓紧,若有意外战事,以保存实力为主。”黑夜倚重这手下头号大将。赵一彪虽然武力和智力并非首选,但其忠心无二,深得黑夜信赖。

“主公请放心,一彪必完成嘱托。”赵一彪右手握拳,在左胸前狠狠一击。这是黑夜指定的军中礼仪,只在昨夜商议妥当。

黑夜握拳,击打左胸,发出“嘭”地一声。众人有样学样,统统回应军礼。

“保重!”

“一路平安。”

“早去早回。”

山后腾起金龙,半空一个加速,落向黑夜。翅膀闪动,扬起阵阵风沙。兵士们以手掩面,防备沙子蹦入眼中。瞧那神情,说不清是敬畏还是羡慕。

黑夜从地面窜起,一个鹞鸽翻身,稳稳地落在菜饭的背上。捷天却是腾起身形,一个倒翻,也落在黑夜身后。菜饭挥动翅膀,缓缓离开地面。只听一声龙吟,金色的身影便向南加速,直奔云霄。

身后的山寨里,众人逐渐散去,返回各自的岗位。整齐划一的脚步声骤然响起,半空飘荡起响亮的军号。

“小师弟,啊呼……”捷天半蹲在菜饭背上,刚开口说话,便灌进一阵冷风。他连忙趴了下来,安稳坐好,将整个身子贴到金龙的背脊上。这私人“飞机”,拉风是拉风,但乘坐的滋味确实不咋地。

高空寒流,吹在脸上,像小刀子切割。捷天连忙朝手上哈了口气,搓了两下,又抱紧了胸口:“小师弟,我们要返回十里滩吗?”捷天终于把问话完整地说了出来。

黑夜站在捷天前面,任凭寒流扑面。却没顾得上回答,他走神了。

黑夜有些害怕这种寒冷的感觉,那是一种熟悉的滋味。恍若穿越无数星球,又仿佛时光倒流。记忆中,他断然不曾想过。有朝一日,会站在金龙的背上,俯瞰大地。

那是一年冬天,一个小男孩穿着改小的棉衣,在草屋前奔跑。脸上冻得红扑扑的,手指已经僵麻。仔细看去,密密的都是冻疮。

他印象中的童年,那个冬日里留着鼻涕男孩,奔跑在那个破败的村落。孩子走到村头的小桥边,小桥是两尺宽的青石板,四五丈长。桥下的水流已经冻结,阳光照耀下,冰层晃出一片金光。

男孩不敢走过桥,他准备爬过去。胆怯地趴下来,像是返祖,变成四肢触地的动物。他不敢朝前看,也不朝下看,那会带来莫大的恐惧。他半闭着眼睛,将屁股对准了河对面,倒着爬行。

但恐惧这种东西,就像是一粒种子。在心头种下,便会生根发芽。男孩爬到桥的中央,还是睁开了眼。但那种悬空的感觉,带来了莫大的恐惧。男孩一动不动,僵住了。

许久,黑夜才从这种奇异的感觉中挣脱出来。耳中尽是气流呼啸,只觉耳膜嗡嗡作响。

那种感觉,好比此刻,站在菜饭的背上。

谁能料到,黑夜拉风造型的背后,却有一颗脆弱的心。他第一次乘坐菜饭,那姿势和捷天一模一样。快速升空,便又赶紧落下。那时他曾安慰自己,生怕坐坏了菜饭。其实,却是回避内心的恐惧。

在别人面前,他是个头领,是个坚毅果敢的人。但有谁知道,他竟然患有轻微的“恐高症”。在魔神山脉中营救霍克那次,他用匕首吊在悬崖上,整个人都僵住了。否则凭借体力,向上攀爬个三五十米,绝对不成问题。

幸亏清月下来及时,将他拉了上去。要是再迟些时候,肌肉完全僵硬,恐怕就要摔下悬崖了。从那以后,他就一直想摆脱这种悬空的恐惧感,但内心却是一直排斥。

这是他致命的缺点,幸亏无人知晓。一旦被人利用,必定死无葬身之地。那日在山寨上防守,萧云山来袭。他从土丘顶部跃下,就想把这种恐惧的感觉驱除。但显然,效果并不理想。若是当日萧云山硬要接战,倒霉的一定是黑夜。带萧云山返回山寨的过程中,黑夜双腿发软,竟是不敢再乘坐菜饭。

黑夜此刻站在菜饭背上,双脚已经是轻微地颤抖着。如此寒冷,紧握的拳头里,却全是汗渍。他之所以还站着,一是双脚已经不听指挥了,二来,他也确实想把这种虚空的恐惧感驱除。

他需要更勇敢一点,他需要战胜恐惧。

菜饭似乎察觉到了黑夜的情绪波动,它拉平了翅膀,做了个滑翔的动作,从高空降下。接着又狠狠地扇了几下翅膀,翅膀带动气流,化作向前的阻力,庞大的身形缓缓落向地面。

刚一触地,黑夜便不受控制地朝前栽倒。捷天吓了一跳,眼疾手快,一把抓住黑夜的右腿。黑夜用左手撑住菜饭的背脊,趴了下来。

黑夜面色苍白,难以遏制的呕吐感奔袭而来。他强自镇定住心神,努力把不适应的感觉驱出脑海。

“小师弟,怎么了?”捷天从菜饭背上跳了下来,转到黑夜身前,探头观望。黑夜使劲甩了甩脑袋,撑着菜饭的背脊,慢慢地坐了起来。

“没事,可能最近心力憔悴。”黑夜撒了个慌,恐高的事情,说出去也忒丢人了。但是这一恐惧必须要客服,他得想个办法。

“捷天,你可曾带着绳索?”黑夜从菜饭背上翻下来,双腿一软,差点跌倒在地。

捷天连忙捞住黑夜胳膊,见到黑夜站稳后,好奇地说道:“你要绳子干什么?”

黑夜不好意思暴露自己的恐惧,硬是找了个歪理由:“我们以后可能会碰上空中作战,我对此不太熟悉。我摸索出个法子,用绳子拴在腰间,吊在菜饭身下,尽量熟悉腾空的感觉。”

捷天倒没有太多疑心,一听说要玩个新花样,倒是来了精神。

绳子这种东西,盗窃居家旅行必备。捷天连忙取下背上的包裹,露出一卷食指粗细的麻绳来。

捷天动手,将绳子一头系在菜饭的爪子上,拉出四五米长度,另一端系住自己腰身。只听他兴奋道:“小师弟,这个主意真好。我先来玩玩,等下再轮到你。”

好吧,这家伙索性把这事情当做一种游戏了。黑夜叹了口气,活动了一下有些发麻的双腿。重新爬上菜饭的背脊,双手揪住龙鳞,吩咐菜饭起飞。

菜饭腾空而起,绳索渐渐绷直。翅膀用力一扇,便迅速拔高。捷天被吊在身下,晃来晃去。这家伙,倒是一点都不恐惧。一手抓着绳子,竟然还玩起了翻滚。

黑夜起了恶作剧的心思,偷偷地对菜饭嘱咐了一番。只见菜饭迅速窜高,爬升了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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