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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作品-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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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要嫁给那个姓曾的老头子?你才认识他就接受他的求婚?你并不爱他!”李冬愤愤然。
“我没有选择余地。冬哥,你不是女人,”姚佳的视线越过李冬,投向窗外院子中和小狗嬉闹的孩子。
小狗是他爸爸上次带他出去玩的时候送给孩子的生日礼物,很高贵血统的纯种狗,性格温顺,孩子已经离不开它。
“男人可以把心全交给所爱的女人,可是女人必须把爱情一剖两半,一半给男人,一半给孩子。”姚佳的眼光不离孩子的身,眼神中是切不断的牵挂。
“上半世你并不幸福,下半世还要为了孩子牺牲自己吗?”李冬走过去,从后面搂住她的肩。
“十月怀胎,身上掉下来的肉,不是说抛就能抛的,它曾是我上半世唯一的幸福。”姚佳轻叹一声,把头靠向搂住她的手臂,“这双手臂,我当然希望能被它永远的保护,可是我不能。孩子身上流着我的血,这个责任我不能放弃也不愿放弃,你明白吗?”
“我可以帮你一起承担,我也爱他,我能再次振作起来的,请你相信我。”
“可我没有时间等待,我知道你愿意承担责任,但你承担不起也没有必要去承担。”姚佳把头离开了李冬的手臂,“你有你本来的责任,冬哥,回去吧。”
“她已答应与我离婚,最近都已不见我。”
“你这样的好男人已经不多,她不会放弃。”
“她已恨我。”
“不见得,”姚佳淡淡一笑,“冬哥,你始终不了解女人,她愿与你离婚,并不为恨你。”
窗外,孩子和小狗滚成一团,笑声脆脆,透着没被俗气冲染的清澈。
“你这一生,就不能得到一次真正的爱情?”李冬心疼地看着姚佳,“我怎么可以看你再次跳入火坑?”
“你错了,冬哥,我拥有一种永远不变的爱情。”姚佳转过身来,直视李冬的眼睛,她指着窗外的孩子告诉李冬,“他会永远爱我,就象我永远爱他。虽然我没有能力给他很多好吃好玩的东西,但他从来都不会比爱他爸爸少爱我一点。你知道一个母亲最值得骄傲的是什么吗?那就是孩子永远爱她,而这份爱不会因为时间或者任何其他事情而减少,只会越来越深。”姚佳的眼睛很亮,有一种李冬从来没有看见过的自豪和信心,“我要跳的,不一定是火坑,即使是火坑,那又怎么样呢?为了这样一种爱情,往哪里跳都是无所谓的。”
“那么你……爱过我吗?”李冬艰涩地问,“爱过我?还是爱过我的钱?”
“怎么会不爱?我爱你,直到现在也爱。冬哥,你是个梦啊,是每个少女都曾做过的那个梦。”姚佳柔声回答。
“那你为什么要让梦醒?”
“因为我们都长大了,”姚佳回过身,再也不曾看李冬一眼,“我们要生活。”
李冬从姚佳家里离开的时候,神情狼狈。
梦想与生活狭路相逢,最终被割划得鲜血淋漓……
爱,可以重来,只是已经桑田沧海,对于他而言,她仍然还是别人的女郎。
然后我看到的,是李冬和他的妻。
那个贤惠的女人已经换了朴素的装,她原本是约好来与李冬签离婚协议的,孩子放在娘家,她一个人来了,与李冬约在街头的咖啡馆。
直觉上,我觉得她不会签那个字,因为我也是女人,所以看得懂她的脸并感觉得到她的心,我想姚佳说得对,看见李冬那个灰溜溜的样子,她是怎样也不会随便离开他的。
这样的女人,无论怎样,也不会对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男人不闻不问。
“姚佳答应与你结婚了吗?”妻是知道一切的,李冬是个诚实的人,从第一天起已经告知了她所有。
“她已经决定嫁与那个姓曾的秃头。”李冬发了狠地抽烟。
十几年来,在对面的这个女人面前,是什么也不曾瞒过的,他可以在她面前抽烟酗酒,也可以随便地甩臭袜子乱踢鞋。做不了夫妻,也可以做知心的朋友。妻这么说过,所以与姚佳的交往也并不曾刻意的瞒她。
找到这样一个宽宏大量的妻,其实难得,李冬愧疚地想。
“那么,你不是要死心?”
“不死心又能怎样,与她的孩子比起来,我毕竟不占份量。”或许是被烟呛了,李冬眼圈有些发红。
妻打开手提袋,扔一包纸巾过来,“你该明白,她与孩子共同生活多年,你与她在一起,不过是一年。”妻的语气十分体谅,“你若要与我抢孩子,我大概也是要与你拼命的。”
“男人的地位,竟如此不值?”
“男人与孩子,地位平等,但做母亲的,总不能和孩子拼命,要拼也是和男人拼。”妻喝一口咖啡,回答得心平气和,“其实听你说姚佳和那姓曾的人,我就知道会是这个结局,女人为了孩子做这种选择,原本是很正常的事。”
李冬往嘴里递烟的手有些发抖,“我注定只是她命中的一个过客,”他烦躁地将离婚书向妻面前一推,“我知道是自作自受,爱她不起,对你不住,算了,一了百了。”
妻笑,推开李冬递过来的离婚书:“你既已经玩够,不如收心回来,我们还有日子要过。”
“你肯原谅我?”
“为了我们的孩子。你是他的亲生父亲,无人可替,”妻答,“我也是女人。”
“但我现已身无分文。”
“我认识你时你也不过是小卒一个,还有几十年可活,你我互相扶持,说不定还能再起。”
李冬笑,叼烟,随手拿过离婚书,扯成碎片。
“我只是奇怪你为什么从不妒嫉?”李冬好奇地看着妻,“好似一早就知道我会失败。”
“你从不瞒我,所以我很早就听你说过无数次的姚佳,可我知道那从不是真正的姚佳。”妻看李冬的眼光不无同情,“没有谁可以那么不近人间烟火,所以我知道这不过是一场游戏。”
“可如果没有姓曾的,姚佳答应嫁给我呢?你仍会签字?”
“那样的话,也只有签了。”妻叹气,“我能怎么办呢?其实我一直知道,你心里有一个地方一直锁着,我从来不曾进入过。”
“说到底,我还是会被放弃吧?”
“那是你的初恋吧?最初的也最纯的感情,用过一次就没有了。”妻苦笑,“我拿什么与它相斗?那一直是你心里藏得最深也是最宝贵的东西。”
烟从李冬嘴角掉下来,“你说什么?”
“那是你的初恋。”
“刚才的最后一句话!”
“那一直是你心里藏得最深也是最宝贵的东西……”
李冬嚎啕大哭……
从咖啡馆出来的时候天已经擦黑,李冬困惑地看向妻:“为何如此了解我?”
“你还不知道我是什么人吗?”
“什么人?”
妻回答得十分坦然:“糟糠妻。”
什么都发生了,什么又都没有发生,生活还是原样不变地继续过,除了李冬终于在两年后舍弃了面子上街擦鞋。东山再起不是不可能,可世道不好,也不是说起就起的,反正妻与孩子也能接受,妻最近是找了一份收银员的工作,两人共同养家,日子也还是可以过下去。
姚佳嫁了姓曾的,孩子是保住了。
他和她是再没见过面了,也许到死也不再见面。
“追求的东西便是失去的,这样重生有什么意义?”我问明。
“并不是我强求顾客重生,做什么都是每个人的自愿选择。”明回答,“比如我从不强求你一定要与我做生意。”
李冬不再记得25小时便利店,当顾客意识到失去的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时,系统的某个程序就会自动激发来删除他有关第25小时的记忆,所以他们没有过去,只有未来。每个顾客在定协议的时候保证过不向他人泄露,所以至少到我准备离开这份工作的那天为止,第25小时的生意仍然是这个世界的秘密。
这个秘密也许还将永远持续下去,只是我没有机会看到了。
我穿着被李冬擦亮的皮鞋走进街头的餐馆吃饭,然后重新漫无目的地回到街上。
从前的这个时候我总是回家去休息,但今天不想回那个小公寓,我想四处走走。
没有什么风,可空气中有种刺人的凉,昨晚的天气预报说下午将有雨夹雪,到晚上会转成小雪,这个冬天一直很冷,过地下通道的时候我看到里面有个裹了破烂衣服睡觉的流浪汉,有些好奇他是否能够熬到春天的来临。
虽然这个社会里的大多数人都在拼命求生,但生命注定极端脆弱而且微不足道。
在通道口的书报摊买了张报纸,头版头条便是某某大国将向某某小国开战其他各国从中斡旋的消息,我只瞥它一眼,并不细看,该打总是会打,该死人总是会死人的。两个月前我看过一本讲战争的书,看过后与明提起,我说发现历史上每隔几十年总有大战大乱,死去很多人,这似乎已成规律?明很奇怪地看我一眼,无表情地回答:“盈则亏,人口一多,资源不足,自然要减。”
仍是他那套平衡理论。
单个的生命和世界比较起来,对于神而言,大概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神本无情。
我坐在广场的长椅上看完报纸,有成群的鸽子咕咕地落在面前地上觅食,被母亲或保姆带到广场玩耍的几个孩子跑过来撒食逗玩,憨态天真。他们是这个世界的新加入者,尚不知“挣扎”一词为何物,对神也无概念,在他们得到“要掌握自己的命运”这类教育之前,始终都是幸运儿。
无知无觉其实不坏,看着孩子们时我想,若是重来,大概选择直接撞死,从未进入第25小时便利店会更幸福些。只是我并不想重来,对生命虽不执着,但只要活着,过好每分每秒总还是坚持。
人生,在有一些坚持的东西时还是好过些。
在广场上KILLTIME并是不一件难事,就那么坐着,时间会自己一点一点从你身边流淌过去,永不再回。
时间来,时间走。钟盘上的刻度是人划出来的,人类总是喜欢用绝对的物体去衡量相对的东西,以便自以为是的告诉自己掌握了它。可你知道吗?你可以安排小时、分、秒,但这个世界里无人可以真正掌握时间。
其实这世界里的任何东西都不曾真正被人掌握过!它们有自己的运行规律,曾有智者意识到它,称之为“道”。
道,可道,非常道。
由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然后在这个万物俱兴的世界里,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
道法自然?
我思考着这句话,笑。
是的,我们都在“道”中,除了一个人——明。
傍晚回到明的店里上最后一天夜班,明看到我眼睛是肿的,便问我是否没有休息好,我回答是在外逛了一天并没有去睡觉的缘故。明说:“你已不是少女,若要容貌好看些,不注意保养是不行的。”我气得笑,捶他一拳:“没哪个男生象你这样不会说话,哪壶不开提哪壶!”明笑着跑开。我知道明心里并没笑,他只是想让气氛好一些,其实我也笑得不那么开心,但到二十五点还有那么几个小时,何必要让两个人尴尬呢?
我以为交班后的明会去睡觉,但他没有,只是坐在柜台旁的一张椅子上戴着耳机听音乐,一边不停地打量我。
“为什么不去休息?”我问明。
“你不也没有?”明反问,不作答,我也就不追问。
“那么,你逛了一天,看到什么好东西没有?”明问我。
“我见到李冬。”我坐在收银机后回答。
“哦,他仍落魄?”
“现在落魄不一定将来不得意,他很努力在活。”
“说得也是。”
一阵沉默。
“然后呢?”明接着问。
“下午我去关心了一下最后的那个顾客。”
“前天的那个顾客?”
“作为你的店员接待的最后一个25小时顾客,关心一下算是纪念。”我回答。
“你并没有问过我他现在在哪里。”
“还用得着问吗?”我摇摇手,“今天是他妻子的忌日。”
“墓园?”
“墓园。”
“他仍然活得没趣?”
“我想他态度还算积极,他说这世上只有他还记着妻子,活着也算是妻子存在过的见证。”我回答。
“似乎是找到生活目标了?”明问?
“人生的意义,原本不只一生一死而已。”
明点点头,不再问我,只低着头跟着耳机里的音乐轻轻哼。
这句话,明听得懂,或许他早就悟了,只是包括我在内的一般人常常明白得太晚,等明白过来的时候早已代价沉重。不知道前天的第二十五小时顾客花了多长时间来体会,两年?三年?或者是他折返回去重过的整整五年?但他确实不一样了,如今他是直视着一个与重生前面目全非的人生,代价无可估计。
从一开始我就告知了这个顾客死去的人无法重生。
“死去的人如果活过来,一定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活,然而你只是得到重来的权利,并没有得到改变他人生活的权利。”我向顾客解释清楚,“就算是重来一遍人生,那么到目前为止你该失去的亲人仍然会失去。”
明并不反对我向顾客说明生意的结果,他说就算这世上没人有能耐和他计较得失,可做生意还是讲个诚信的好。
“我知道我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是我的妻子。”顾客笑得十分凄凉,“如果注定是要失去的,我不能象已经发生过的那样什么都没明白过来就失去。”他给我看他已经拿在手里的钱夹——他刚才曾把它从口袋里拿出来摇晃。
就在刚才,顾客无视门口清场的牌子失神落魄地闯入店里的时候是打算买些安定药片的。“我们不是药店,您可以选些饮料。”我试图对顾客解释,但他可能是喝了酒,根本听不进去。“我有钱!”他摇着钱夹。
然后第二十五小时准时到了,面对店堂景象突然不见而瞠目结舌的顾客,我揖了一躬,“对不起,现在连饮料也没有卖的了,不过您可以选择时间。”我对他说,于是这位顾客顺理成章地成为前天晚上第二十五小时生意的光顾者。
顾客把钱夹给我看的时候我看到了他的身份证和一张女人的照片,这个姓常的顾客有一位看上去年龄很大且面色深沉的妻子,我想他的妻子定然是对他很好,因为这样老妻少夫的幸福婚姻并不常见,而在妻子去世后丈夫仍然恋恋不忘的我则是第一次看到。
不管我怎么解释,姓常的顾客一定要回五年前,那年的两天后他失去了他的妻子,在一次和朋友出去登山之时,开车送他去机场的妻子在回家的路上连车带人掉进河里,失去生命。“不去旅行了,”他说,“就算是要发生车祸,我也要在那车上,我来开车!”
等顾客迫不及待地冲出店门后,一直背对着我们的明从座位上转过身来对我说:“他并不相信你,他要阻挡命运。”接下来的整整一个小时,重新生活的顾客只是和他的妻子柴米油盐的过着,没有特殊的事情发生,除了一件事——他取消了和朋友登山的计划。
“我想他怎样也不会在那天让妻子碰车,可出生的方式只有一种,死亡却是不限方式的,”我伤感地注视着玻璃店门外的黑暗说,“你始终也会取走他最宝贵的东西。”
果然,常姓的顾客还是失去了他的妻,但那并不是他被取走的最有价值的物品,下午在墓园里见到五年后重生的他时,从顾客沧桑的眼神我知道明取走了他更宝贵的东西。
我想我该和明谈一谈,于是伸手过去把耳机从他头上取下来。
“你知道顾客的妻子没重新生活前是自杀的吗?”我问他。
明的眼神迷惑,“我怎么会知道?我只知道结果。”他说,“世上人那么多,我不可能去了解每个人的内心。”
“那么你总该知道他的妻子就算没有车祸,原本也是要死的?”我不气馁,继续问。
“是的,我知道,资料显示她肝癌晚期。”
“但顾客居然不知道。”
“好象只是因为一般的不舒服去检查,并没有告诉她的丈夫。”明抓了抓头发,“原来是这样,所以她选择了死来解脱?”
“这么说你并没有关心你的系统取走了顾客的什么东西?”
“一开始就知道结果的事,我兴趣不大。”
“你真的以为只是取走了他妻子的生命吗?”我摇头,问明。
明的眼光一闪,“那么,我取走了顾客什么东西?”
“一种信念,明,你取走了他原本对于生活的全部概念。”
明静静地看着我,不说也不笑,他在偶尔看不透我的时候会带着这种表情观察我。
“我以他妻子朋友的名义和顾客谈过,他不记得我,也不再记得我们之间的生意,但他却记得他曾经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因为那是他妻子一直在替他尽力维护的东西。”我对明说,“他妻子是个很成功也很成熟的事业女性,却选择了一个平凡不过的小伙子做丈夫,你可知他妻子最爱他的哪一处?”
“哪一处?”
“一点童真。”
嘈杂的人世,勾心斗角的社会,要在这样的俗世里闯出一个天地来你必然会失去很多东西,而最难留住的,就是人的童真。我可以理解那个死去的妻子为何如此珍惜小丈夫身上的一点稚气,那对于整日在刀光剑影的商业社会中打拼的她来说无异于在沙漠中细心维持的小块绿洲。
这段婚姻不是顺利得来的,她是一个成功的单身女商人,资助了一位无力完成学业的学子,然后她参加了他的毕业典礼,两个人第一次见了面。再然后,他去了她的公司工作,他敬仰她,也许是有些恋母情结,很快就被她成熟的魅力所倾倒。女商人的头脑是清晰的,她知道这段恋情会遭受多大的压力,男人有钱可以娶年轻女子以示成就,但女人有钱嫁个小丈夫那么只会让人以为是权钱交易。女商人并不怕别人的议论,能走到事业的潮头她就具备了不怕人评头论足的魄力,但她害怕害了她的恋人,这样一个单纯的大男生,被人指责为钱而结婚不知会受到什么样的伤害,所以女商人对这段婚姻的态度起初并不坚决。然而这个时候,大男生身上那种单纯的韧性发挥了它最大的功效,一个为了爱情可以粉身碎骨的年龄面对什么样的攻击都是无敌的,他使用了从电影上小说上还有从同伴身上学到的一切手段,向他心目中最完美的女性展开了最热烈的追求。
“我一直以为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常姓的顾客在墓园中用手指轻抚妻子墓碑上的名字,用一种无可奈何的声音告诉我,“那个时候的我以为爱情可以当饭吃,对她说别那么俗气,没有金钱和利益掺杂的爱情才是最真的爱。”
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代替地里长出来的庄稼来填饱肚子,这是最俗气的道理,也是无法回避的道理。如果不是多年后从亲戚们那里听到的各种议论,顾客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曾经清高无比的女商人怎样独自拜见过自己亲族的长辈,怎样四处奔波的为自己亲戚的孩子们安排工作,提供上学的资金,怎样用各种充满金钱和利益气息的俗气承诺依次得到了每个长辈们的首肯……
她送他去国外进修,以便回来给他一个高级的管理职位。
她对他的朋友们都十分客气,如果谁经济上有什么困难也不妨直接找她,反正她会慷慨解囊。
终于有一天,他带着一大把红玫瑰从国外进修回来了,而她也第一次脱下职业装换上长裙大方地站到机场去迎接他,他用最浪漫的方式把她抱起来在出关的地方打转转,转得她的裙子整个飘起来。
两个月后,他们结婚。
“两个造梦者……”明听到这里时摇头叹息。
“有梦想是一种幸福,何况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把梦想变成现实的。”我对他说。
“那么如果不是女方发现得了绝症,这梦还是会持续下去了?”明问我,很显然他的确没有专门去查过这一对顾客的资料。
“你知道前天晚上那个顾客怎么会到我们店里来买安定药片吗?”没有直接回答明的问题,我反问他。
“我当时在玩游戏,没认真听,是不是他想念妻子了?”明试探着回答。
“你做生意就这么漫不经心?”我回答,“不是想念,是郁闷。他在妻子死去五年后第一次听人说起原来他的婚姻是买来的。”
“老天!他妻子还真厉害,居然死了还能瞒他这么久!”明从座位上跳下来,走到我面前趴在放收银机的柜台上,饶有兴趣地问,“这么说,他突然听说了事实的真相再回去过生活?”
“要不他怎么会说‘不能象已经发生过的那样什么都没明白过来就失去’?”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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