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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五辑)-第1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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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嗳!”丹恩来到地板上和孩子坐在一起,“现在该我来了。”
杰连德充耳不闻。
“杰连德!?”
孩子这才从失魂落魄中恢复过来,他抬起眼,丹恩在这一刹那间从他眼里看到一丝令人诧异的神色,这是一种大大超过九岁孩子应有的智慧与老练的目光。然而这种目光顿然消失,他仍然是个孩子。
“你要什么,爸爸?”
“什么……呃……能让我试试吗?我看这玩意不错。”
“当然,拿好,”儿子把魔盘递给他,“会玩吗?”
“一定得重复按出那些灯光的顺序来,对吗?”
“啊哈,如果你一脱班,它们就会咕咕叫的。先从最简单的开始,一直到你能正确重复十一次闪光时就算达到第一高度。我正在攻打第二高度,就是说得连续按二十下,可惜在第十三步上就错了,真不吉利!”
丹恩象杰连德一样叉腿坐着,手放在塑料按键上,但什么也没发生,杰连德嘻嘻地笑了。
“你忘了开机。”他指着一个小按钮,那是丹恩先前没注意到的。
“啊……懂了,喏,魔盘启动了。”
丹恩在按第五下时就犯了错,这使儿子大大地乐了一番。
凯丝这时进入了房间。“孩子们!该吃晚饭了。”她喊道。
“见鬼!就是因为你我才错了。”丹恩恼怒地说,一面又重新来过。
“与我有什么关系?”凯丝受了委屈,“我只是说……”
“安静!我不能边讲话边……”
魔盘又尖叫起来,而杰连德却躺倒在地板上放声大笑。
“饭就在桌子上。”凯丝又重复说。
“再等一分钟,”丹恩咕噜说,“让我先拿到11分再说。”
凯丝恼怒地闭嘴不语,斜眼瞟着她那弯腰俯身一心在玩的丈夫。刚到第十下时,他又错了灯光顺序,不得不仍旧从零开始。
“到你赢的时候,饭菜恐怕都要馊了!”凯丝叹息道。
“嘘!在第5次以后它的速度加快了,杰连德,这点你注意到了吗?”
杰连德说:“我们学校里有个小伙子已玩到第三高度了,他的绰号叫‘数学教授’,还会弹钢琴,我想这里面有点关系。爸,我能弹钢琴吗?”
“钢琴和魔盘有什么关系?”凯丝有些奇怪。
“不知道,也许这伴音有点象音乐。鲍比闭着眼睛也能来到第16次呢,他说他脑子里就象在唱歌似的。”杰连德说。
“你们两个闭不闭嘴!”丹恩怒气冲冲,“我思想都集中不了。”
凯丝象祷告似地举眼向天:“怎么你就不能象别的男人一样去看看电视?家里有了一个九岁的小男孩就足够了……饭在桌子上,老爷们,去洗手吧。”
“杰连德,听见妈妈在说什么了吗?”
“那你呢,爸?”
“我就来,一会儿就来……”
在凯丝和杰连德吃饭那当儿,丹恩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也来了,他说:“我已经能连续按到第11次了,只要思想集中,并不太难。”
“是啊,你一共只花了30分钟。”凯丝附和说。
“别夸大其词了,我最多只花……”丹恩看了下钟就不响了,“啧啧!就好象只有二三分钟怎么搞的?”
煎肉排早已凉了,但丹恩谈兴正浓……
“你还打算拿下第二高度吗,爸爸?”
“那当然,干嘛不?不过是连按二十下嘛——小事一桩。”
然而连按二十下并非小事一桩,当丹恩还没成功时,杰连德已在向第三高度进军了。现在这孩子需要对付32次闪光和伴音,而最后一关的第四高度——据说是——连续56次的闪光,杰连德还没听说有谁能完成过这不可思议的功绩。
“一切关键就在于要集中思维,”丹恩在乘车的路上对他的同事拉里·赫依斯解释说,“这是最迷人的电子游戏,使人爱不释手,总想再来上一次……”
赫依斯笑了起来,他和丹恩同在“瓦斯曼”商行工作:“我家的小家伙也想在他生日那天得到一个魔盘,他简直把我给缠苦了。”
“不过,”丹恩微笑说,“就是由于这玩具,杰连德的成绩也上升了,不知怎的,孩子就第一次得了个优秀。他还央求我们同意他去学钢琴,大概也是这魔盘帮助了他,你懂吗?在他那个年纪,我甚至还在求父母别让我学拉小提琴呐……这真是个好玩具。”
“丹恩!”凯丝在黑暗中推推丈夫,“丹恩,醒醒!”
“什么?……”
“醒一醒。”
丹恩打了个哈欠,侧过身来:“出了什么事?”
“轻些,你听到了吗?”
“听到——什么呀?”
“他还在玩呢。”
丹恩倾听一下,有魔盘的乐音从杰连德卧室里传来。丹恩在暗中摸到手表,皱起眉来努力辨认那发亮的表盘。
“噢,上帝!深夜两点了……他在搞什么鬼?”
“我说过昨天夜里也听到音响的,可你偏说我瞎说。丹恩,去拿掉他的玩具,这可不能开玩笑,他现在简直不干别的事了。”
“是吗?”
“我看……孩子要成为另一个人了,你没注意吗?”
“不过他的学习成绩不是挺棒的吗?”
“问题不在分数上,丹恩,你看到他玩过那游戏后的眼神吗?”
丹恩的确越来越注意到儿子眼中的那种神色了,那种目光是陌生的,就好象杰连德变成了另一个人,不过丹恩只认为那是自己的幻觉。
“他就象是触了电似的,”凯丝接着说,“我连喊他几声都没听见,大概是玩具把他催眠了,这真可怕,丹恩,你注意到了吗?”
虽然丹恩早没工夫玩那魔盘了,但也还记得那种玩过后的与世隔绝的感受……
“喂,你去不去?或是让我去?”凯丝打个哈欠说。
丹恩瞎摸了一阵拖鞋,然后嘟囔着沿走廊走向杰连德的房间,魔盘的乐音还在继续传来。他推开门,本想先数落几句,但是眼前的景象却使他哑巴了。在几乎全黑的背景中,孩子的身影很不自然地直坐在床上,两腿交叉,房间里交替映出黄、红、绿、蓝时幻时灭的微光,反照出孩子的脸庞。他的眼睛睁得大大地瞧着远方,手指随着声音和闪光在键盘上飞速地滑动着,就象是个以令人眩晕的速度在操纵计算机的陌生人。丹恩的背上不由得一阵寒栗,直觉告诉他此刻决不能去干扰儿子,儿子的神智正处在悬崖处……
丹恩站着等待,默默地数着声和光的次数: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接着响起了一个不和谐的终止乐音,这是出现错误的信号。杰连德长叹了口气,放下了魔盘。
“你早就站在那儿……看着吗?”孩子问道并扭亮了电灯。
“有好几分钟了。”丹恩说。杰连德抬眼看了看他,丹恩大吃一惊。这目光根本不象是他儿子的那么睿智,似乎在无声地安慰丹恩,使他确信一切都很正常。
“你知道现在几点了?”丹恩最后说。
“我现在不想睡得太多,”杰连德说,“我感到自己休息得很充分,是那声音妨碍了你吗?”
“不不……杰连德……呃……别再玩这个游戏了……”
“但我几乎就要到达那里……”
“我知道……我想,总而言之,你是到了该放下魔盘的时候了。”
“不,如果你也到了第四高度的话,就可以和我一齐去了。”男孩轻声说。
“和你一齐去——去哪儿,杰连德?”
“上那儿去。”
“我听不懂,你说的是哪儿?”
“这……”孩子眨了眨眼,目光中的陌生神色慢慢消失,“这……是另外的某个地方……他们……正在教我们……”
“教?教什么?”
“教那些我们应当知道的东西。”
“他们是谁?”丹恩真闹不清杰连德是睡着还是醒着。
“我没睡着,”杰连德已看出了他的想法,“你不用为我担心,他们不会害我们的,他们只是想来帮助我们。”
丹恩收起了电子玩具:“不管怎样,你不会再见到魔盘了。”
杰连德伸出了双手:“不!求求你!别收走玩具!我需要它,爸爸,我几乎就要到达那里了!”
“绝对不行!现在给我躺下去!”
“还……还给我!”
“以后再说,今天不行,睡觉!”随着这句话,丹恩关灭了灯,“明天再商量!”
这句话正是从前丹恩的爸爸在丹恩童年时常说的。
当丹恩第二天上班并把魔盘带上电气列车时,他的同事赫依斯好奇地问:
“那么,这玩意就是魔盘吗?”
“就是它,杰连德在今天清晨二点钟还在玩,被当场没收的,连觉都不睡了!真是着了魔,把我都吓坏了。”
赫依斯伸手接过玩具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也说不清……他胡说什么‘他们’,还教他什么东西,要到什么地方去等等,简直象抽大麻烟产生了幻觉一样,所以我把它没收了。”
“这东西怎么玩法?”赫依斯开始按动键盘。
“多可怕——如果所有的人都玩到了第四高度,都象梦游症者那样带着呆板的目光在街上走着……”
“你儿子的目光呆板吗?”
“这倒也不能说,但他的眼神——是特别的,就象有位更为成熟更有理性的外星人从里面在看你一样,我简直要发抖。”
“别打扰我,我得集中思想按键呢。”赫依斯手忙脚乱地说。
丹恩靠在办公室的椅背上,手指在玩具上下意识地弹着。这玩具倒底是什么?可能有人在里面做了手脚?那末是谁呢?又为什么?这一系列的声光活动只是随机的组合呢,还是某种能传递复杂信息的密码?
赫依斯走了进来,一屁股坐在桌边上,他望望桌上被取出电池的魔盘说:
“你把它打开来干什么?这可是专利产品。”
“我打算看看它的内部结构,”丹恩用螺丝刀指指那玩具,“结果发现根本是打不开的。”
赫依斯用舌头打了个响,丹恩接着说:
“我还向玩具工厂打过电话,想和设计师谈谈——真见鬼,你知道是怎么答复我的吗?说谁也没有发明过它,魔盘是计算机发明并设计的!”
“难道计算机生产了小计算机?”
“是啊,更主要的是没人知道是谁给计算机输入程序并使它设计出魔盘的,简直无人可问。”
“丹恩,这玩具眼下真吃香,我刚才也想去买一个,结果是到处脱销,连预订还得排队!”
丹恩俯下身子慢慢把电池装回原处说:“如果万一这不是一个玩具呢?”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假定你……比如你是个传教士,你的任务是去原始丛林中寻找世界上最野蛮、最迷信和最丑陋的部族,要使他们从石器时代进入二十世纪。你得给他们文化,教育他们,使他们掌握科学技术,而且得越快越好。因为他们在愚昧中很快就会互相残杀干净,因为他们迷信得甚至要吃人,这意思你懂得了吗?”
拉里站着身来说:“那我的周末生活就太有意思了。”
“赫依斯,我是当真的,当然这只是个假设。记住,他们一见到你就会逃走,你根本接近不了他们。”
“那么我懂得他们的语言吗?”
丹恩皱着眉说:“嗯,算是懂得一些吧,因为你曾悄悄地观察并研究了他们有好几年,但是人所掌握的词汇非常有限,还不如让他们学会你的语言为好,你将怎么教会他们呢?”
“首先我不能吓坏他们。”
丹恩点点头说:“这想法不错,以后呢?”
“我得先找点他们感兴趣的东西,例如象小镜子啦、口琴啦或是……”
“是小玩具吧?”
“对,就是这类东西,我可以把它们偷偷放在大树底下,让他们当作礼物拿走……以后我再慢慢现身。”
“别忘了他们是野人,仅仅由于害怕就会来打死你的。”
“天哪,你是在暗示我,老板要把我们派往南美的某个分公司吗?”
“根本没那回事!但这件事对我十分重要。”
“好吧,我再想想,时间紧迫……所以我先得在野人中找那些不太害怕生人的,比较容易教会的,最能接收新事物的人……”
“是孩子们?”丹恩紧握着魔盘问,他的手指由于用力过度都变白了。
“对!是儿童。你知道传教士们在异国是怎么传道的吗?一开始他们总是把孩子们召集到学校去大唱赞美诗的,然后孩子们就会去影响他们的父母……一切就开始变了,这样行吗?”
丹恩站起身来穿过了房间,把魔盘放在赫依斯的膝上说:“你有没有想过,这可能根本不是玩具,而是……一种什么教育仪器,是专门为孩子设计的,也许它能在极短时间内使人掌握极深刻的思维,或者只要几个星期就能使人达到多年瑜伽功的境界,你想过吗?”
赫依斯凝视着魔盘说:“你是认真的吗?”
丹恩点点头,伸手翻开桌上一本名为《催眠术与α波》的书说:“你听听这一段:‘当人的意念达到最高境界时,一切自我意识与本性均将不复存在,它们将和神灵融为一体……’,我觉得杰连德似乎已经处于这种边缘状态了。”
赫依斯惊诧地看着这玩具,就象要触电似的,他问道:“请问到底出了什么事?”
“我也不知道,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似乎已经失去了孩子……赫依斯,我真在怀疑这玩具是由什么远处的人偷偷放在我们这里的……”
“哎呀!你发疯了吗?”
“听我说,这确有可能,他们利用了这玩意,就好象是个调谐装置……天知道是怎么回事,一旦孩子们专心去玩它并且脑电波够强的时候,他们就能直接深入到孩子们的脑海中进行调节,并使他们接受……”
“接受各种神奇的信息,是吗?”赫依斯擦了擦脑门子说,“朋友,你是想说,那些外星人向这里派遣了‘传教士’,并且在教育我们,是吗?”
“差不多就是这样。”
“丹恩,回家去吧,你是疲劳过度了。”
丹恩叹了口气,擦擦眼睛:“是呀,我太累了……”
回家时,丹恩听见觊丝在厨房里哼着歌,正在为凉拌色拉切着芹菜。在客厅里的电视机屏幕上,橄榄球赛正进行得如火如荼。
“杰连德在哪儿?”丹恩跨进厨房间。
“我想是在客厅里。你想吃甜菜加炸土豆片还是青四季豆?”
“随便好了。”
“那就吃四季豆,杰连德不喜欢甜菜。”凯丝摸摸丈夫的前额,“亲爱的,要来片阿司匹林吗?你看上去气色不好。”
“我没问题……”他转身回到客厅关上了电视,这时打楼上传来了魔盘的轻微乐音。
“这是他向邻居孩子临时借来的,”凯丝不安地解释说,但丹恩已经三步化作两步地跨上了楼梯,“他还说这是和第四高度有关的,丹恩,别责骂他……”
当丹恩来到儿子卧室门前时,乐声停止了,丹恩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他推了推门,但打不开。
“杰连德!杰连德!”他喊着,全身往门上撞去,突然间他闻到一股类似臭氧的气味——门扉大开,丹恩冲了进去。这时还在床铺上方闪烁着的蓝白色光团熄灭了,丹恩直接向床上的魔盘冲去——刚才这东西肯定还在儿子膝盖上躺着的,连床铺上的凹痕处还在散发着身体的余温。魔盘也还在,但杰连德却无影无踪了。
丹恩坐在床沿上,小心翼翼地捧起了那圆圆的魔盘。他努力镇定自己,以便使手指不再颤抖,他喃喃地说:
“坚持一下,杰连德。等着我,好儿子,我也要来了,爸爸向着你来了。”
他专心致志地按下了魔盘的键……
《魔术师》作者:迈克尔·兰德韦伯
作者简介
迈克尔·兰德韦伯生于1970年;他的学业到普林斯顿大学二年级为止。他一直在考虑去东亚研究中心,而且将来当一名动物园里的兽医。《魔术师》是在他成为“未来竞争作家”中的一员后出版的第七部小说。第一个故事是,《时光之外》,刚刚发表在校际科幻杂志——《梦幻》上。还在上中学时,他就曾在高校杂志举办的全国写作竞赛中因其作品风格幽默而获三等奖。坦率地说,人们都不理解他为什么不写下去而成为一名专业作家。
他将此故事献给他的中学写作老师——伊丽莎白·帕尔默女士。
……
夜幕仍佛一块砖似地落下,将万物笼罩在其阴影之中,这时一个男人出现在约翰逊旅馆的门口。起初,人们并没有注意到他。他就像是这浓重黑暗的一部分,悄然潜入这简陋的门廊,挡住了光秃秃的灯盏上发出的亮光。甚至当他整个人走进屋子后,约翰逊先生,路易丝小姐和伦道夫都不敢确定看到他了。他身着一件黑色丝绸礼服,脚上是锃亮的皮鞋,还有一个极其端正的蝴蝶结。他肩上披着长长的斗篷,在约翰逊先生的风扇吹动下微微拂动。一顶庄严的礼帽郑重其事地戴在头上。他的有些打皱的白衬衫和被黑黑的瞳孔遮住的白眼仁与其本身的黑暗色调融为一体。
“您需要什么,先生?”约翰逊先生一边问一边坐到了桌子后面。他摸了摸已近灰白的胡子,戴上眼镜,然后炫耀地瞅着那个陌生人。
“我要个房间,”来人的声音淳厚而低沉,如闷雷一般。
陌生人走近桌子。伦道夫用余光瞟了一眼路易丝小姐。他们彼此相知甚深,十分了解对方的想法。他们认为这种心有灵犀来自于共同生活,而约翰逊先生认为是他们试图共同抚养孩子的缘故,尽管孩子不是他们亲生的。他们奇怪这个陌生人,衣衫华贵,居然能够不受城中无数流氓的骚扰(至少表面上如此)而来到约翰逊的旅馆。但很快,他们都意识到他唬人的块头。在近距离,他们三个都不得不仰视他,包括一向被认为很高的伦道夫。
过去当大商业聚集在市中心,人们会来这里作几日停留的时候,约翰逊旅馆是一座名副其实的旅馆。那时钱还没有向外大量投资,也没有造成这种外强中干的局面。那时还没有这些地痞流氓,也没有破旧得摇摇欲坠的楼房。因需要所至,约翰逊先生开始把旅馆房间按月租给那些困于此地,依旧在等待也许是永不会来的转机的人们。因为每间屋子都带有一间小厨房,所以约翰逊的旅馆几乎总是客满。逐渐地,旅馆变成了三层楼的公寓。约翰逊先生也由经理变为房东;客人们则成了房客。虽然外面仍由明亮的霓虹灯映出醒目的“旅馆”,但实际上旅馆早已名存实亡了。约翰逊先生已一如既往地做了调整。
今天有间空房——老克伦肖的房间。他在附近出生,而前夜死在了这里。实际上,在城市开始衰落时他就奄奄一息了。整个旅馆都已习惯了他那老马般的咳嗽,呼哧呼哧的喘息和呻吟,这就像老楼的吱呀声和街头地痞对骂嘶喊声一样让人习以为常。然而今天一早,楼内弥漫着一片不详的沉寂,人们发现克伦肖倒在窗台上,一半身子在里面,一半身子探出二楼外。好象在他准备投身窗外时突发的心脏病要了他的命。在验尸官带走尸体后——城内所有的死亡都被认为是可疑的——寂静又一次笼罩了大楼。现在陌生人要住的就是克伦肖的房间。
“请在这儿签名。”约翰逊说着打开了桌上的登记簿。陌生人拿起钢笔流利地写起来。
约翰逊先生注意到陌生人的手掌,他早已观察到那人的皮肤,黑黝黝而且毫无瑕疵的皮肤。他从未见过如此黑的肤色。这人深色柔和的皮肤今约翰逊不由自主地看了看自己一向引以为自豪的皮肤,却看到脏兮兮灰白一片。陌生人的脸既柔和又光洁,根本不像这一带常见的僵硬死板,布满皱纹的面容,然而他的脸更容易给人一种深刻印象。那人签完字后,约翰逊先生又扫了一眼这人与众不同的手掌。与约翰逊先生掌心颜色略浅相反,他的掌心竟与手背一样黑。
“先生,”伦道夫大声说,带着一丝紧张。“你知道今早那个房间刚死过人吗?”
“知道。”那低沉的声音在屋中回荡,伦道夫惊讶地听到这个回答。他感到如坐针毡,而本已汗涔涔的皮肤又冒出了许多冷汗。
约翰逊先生看着帐本。
“伟大的伦纳德,”他看着那人,挑着眉毛问“你这样签支票吗?”
“我没有支票,只有现金。”拿出钱包,他打开并取出三张百元钞票。这应该够一晚用了。”
见过大多的假钞,约翰逊先生把它们举到灯下辨认,都是真的。
“欢迎来约翰逊旅馆,伦纳德先生。”约翰逊交给他房间钥匙。
“晚安。”大人物伦纳德说。大家目送他走上楼梯。上了两磴后他停下来并突然转过身来,令下面的人倒吸一口气。现在他更加高大了,说出的话赢得了他们的敬重。
“我是一名魔术师。”
接着,再没有解释,他优雅而轻捷地上了楼。好一会儿没人讲话。他们互相交流着不安的眼神。空气中仍停留着这个人令人愉快的芳草般的气味,与其他人刺鼻的体臭截然不同。
“我忘了告诉他房间号了,”约翰逊说着从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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