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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重生之明熙(修仙)-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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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梦。】整理

附:【】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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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末世重生之明熙(修仙)
作者:绿嬑

再活一世的明熙,改变了今生的轨迹,获得了修仙的机缘。只是“主人”总是不着调,又要修仙又要带小孩的日子,不要太忙碌啊!!
此文又名:《末世带娃手记》《论主人幼儿期教育的重要性》《这是一个披着修仙的假发在末世里谈恋爱的故事》

1。HE;主受,cp已定,1v1绝不动摇,目测ren妻精分攻vs微傲娇强受'删除线'
2。作者YY无限,脑洞奇葩,有bug,为了不被作者蠢哭,考据党请谨慎进入
3。偶尔撒狗血,请自带避雷针!

内容标签:末世 重生 修真 天作之和

搜索关键字:主角:明熙 ┃ 配角:沈忱 ┃ 其它:伪修仙


  ☆、第一章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了,某绿对末世有着森森的爱,所以仍旧是末世重生文,希望能写得有进步,喜欢的盆友加个收藏吧,爱乃们么么哒!!
  旧文中,作者菌感受到了大家对攻君姗姗来迟的强大怨念,某也深刻地反省过,自己实在是太过拖拖拉拉了【泥垢!】因此,这篇文,攻君我会早早地把他放出来的,下一章就出来鸟!!
  将军区改成了安全区,不影响阅读么么哒 ——14。05。27
  明熙醒来的时候头痛得厉害,像是有梆子在一下又一下地锤。他呻‘吟着睁开眼睛,眼睛却似乎被什么东西糊住了,朦朦胧胧地看不清楚东西。他伸出酸软的手擦了几下眼睛,低头一看,手上的粘稠不是血是什么?
  他这才觉察出不对来。他看了看自己所在的地方——杂乱的家具、乱洒的衣服以及透过厚重窗帘戳进屋里的阳光。明熙的眼睛猛地张大,这个地方他很熟悉。他记得自己在两年前外出猎食时曾经受过重伤,后来就是在这样一间废弃的公寓里养了半个多月。
  那半个月里,他跟饥饿和伤势对抗,为了不让自己在零下的温度里一睡不醒,他总是强撑着眼皮保持清醒,靠着强大的意志力才挨了过去,因此这间公寓在他的记忆力是很深刻的。
  多么不可置信,他居然又回到了两年前的这个地方。明熙震撼地看着周遭的一切,彻骨的严寒似乎也变得可亲起来,那让他真实地感觉到自己是真的有知觉的。
  明熙灰色的眼睛泛着不正常的兴奋光彩,他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心中的惊喜和骇动,他知道自己的体力已经是极限了,身体经不起过于激烈的情绪。不过他还是勾起嘴角。
  真是可喜可贺。
  接受了自己重生的喜事之后,明熙就开始飞快地思考起自己的处境来。他为了一粒灵晶跟一只进化狗死磕,好不容易胜利却受了重伤,撤退的时候又遇上丧尸潮,慌不择路之下跳下一条人工河,顺着人工河来到了这片小区,这才找到暂时的栖身之处。
  想到灵晶,明熙的眼睛一亮,连忙在贴身衣物中摸索;果然掏出一颗橙色的小珠子。
  前世他是为了程容才去猎食进化兽,夺取灵晶的。人类社会进入末世之后,一切原有的秩序轰然崩解,人类传承了几千年的观念看法被完全推翻——丧尸横行、植物动物一夜进化,人类从食物链的顶端沦为食物链的最下层。可喜的是,也有部分的人类在大灾难来临的时刻觉醒了异能,成为了新的力量支柱。而明熙幸运地成为了其中一员。
  前世的这个时候,明熙所在的逃难队伍有一只进化波斯猫兽,那只波斯猫进化后体型涨大了数倍,战斗力也是惊人,可惜在保护它的主人一家时伤中而死。
  逃难队的人很久没有吃荤腥了,于是就把那只猫吃了,最后在它的脑袋里挖出了一颗弹珠大小的晶体。波斯猫的小主人才四岁,却很喜欢那只猫,因此抓着那颗珠子不可放手,最后误食。那个孩子当场昏倒,在他的父母哭天喊地的时候醒了,令人惊异的是,那个孩子就那么觉醒了异能。
  逃难队轰动了。他们一致认为那种珠子是宝贝,是能让他们拥有超能力的灵药!
  在接下来的赶路中,人们热情高涨地搜寻进化兽,特别是普通人,仿佛之前一见丧尸就慌乱的人不是他们。对力量的追求,从来都是极大的动力。
  后来真的让他们抓到一只进化兽,也成功地挖出了灵晶,而服用了灵晶的人,也觉醒了异能。毋庸置疑的,这种晶体真的是宝贝。
  明熙也动心了,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程容。程容是普通女人,又长得美丽动人,明熙能护得了她一时,可是末世里危险无处不在,他怎么能够做到毫无遗漏?因此在确定了灵晶的好处之后,明熙就做了决定,他要找到这种东西,帮程容觉醒异能。
  明熙嗤笑一声,为傻帽的自己。前世他在这里挨了半个月,最后在伤势好得差不多的时候更是幸运地遇上了逃难队。他本来是队里排得上号的能手之一,可因为重伤得不到适时的医治终究留下了病根——他的脚跛了。加上半个月的伤痛,他的身体也留下了病根,以后遇上危险也没有办法像以前那样冲锋陷阵了。
  可是当时的他并没有在意逃难队里的人的异色目光,巴巴地将灵晶捧给程容,一心只希望程容能够觉醒异能,就怕现在的自己没有办法保护她。
  程容是顺利地觉醒起了异能,还是很罕见的水异能。看着她受到队里的人的尊敬,受到另外几个异能者的重视,他只顾得上替程容高兴,却没有看到程容开始变了情绪的眼睛。
  明熙是自然觉醒异能的异能者之一,为了让程容早日对异能使用得心应手,他更是毫无保留地传授自己的经验。程容一点一点地成长起来了。
  后来他们来到H省安全区,不过末世一年,人类坚韧,已经开始建立新秩序,而雇佣队就是应运而生的新事物之一。逃难队里的异能者也接到了安全区里雇佣队的橄榄枝,程容作为安全区里唯二的水系异能者之一,受到的重视更是无法言喻。
  程容接受了安全区的招揽,为了离程容近一点,明熙也去应聘安全区,得了一个巡逻队的名额。
  其实那个时候,明熙就已经感受到程容的疏离了。程容以为他笨,因此掩饰得并不精心。可是他喜欢程容,只要程容没有拒绝他的接近,他就不会放弃。
  可是他没有想到的是,程容是真的对他下手了。
  那个时候,灵晶可以用来觉醒异能以及治愈的功能已经不是秘密,无数人前赴后继地寻找争夺它,明熙也是其中之一。丧尸和丧尸动物日益灵敏,他的脚带来的隐患越来越大。
  那一次是军区发起的一次围剿丧尸行动,明熙就是在那一次行动中砸了半条命才从一只黄级进化兽身上夺得了一小粒灵晶。
  就在他欣喜之际,程容袅袅娉娉地出现了,明熙那个时候已经重伤,再加上对程容没有防备,就那么突兀地被一根水剑穿过心脏,弥留之际只来得及看到一只纤弱的手靠近他、扯断他脖子上的红绳——
  “程容——”明熙咬牙切齿地喊出这个名字,眼中是沉淀的恨意。他攒紧了手中的灵晶,心想:这一次他绝对不会将灵晶送给程容,他倒要看看,没有了他的保护,她一个普通女人该怎么样在这末世里活下去!
  明熙打开一瓶水将灵晶冲了一遍后就张嘴将灵晶丢进了嘴里。
  他觉醒的是火系异能,现在级别是赤阶,闭上眼凝神之后,他就能‘看到’自己的身体内部脐下三寸的地方,一团稀薄的灰色气团正在慢慢地流动。叹了口气,明熙引出一缕灰色气息将那颗灵晶卷住拉到气团中间,慢慢地吸收其中的能量。
  慢慢地,那团颜色单薄得接近透明的灰色气团,颜色开始转深,最后一丝一缕地染上沦为浅橙色;同时,那股气团也开始膨胀壮大;丝丝缕缕的气息开始从脑海深处流窜到浑身百骸、筋骨血肉……明熙舒服地哼了几声,他能感受到浑身重新溢满了力量,这让他又有了安全感以及能够掌控一切的底气。
  一个小时之后,明熙呼出一口浊气,睁开眼睛,原先灰色的眼睛,变成了橙色。
  前世,异能者的力量等级是随着丹田中气团的颜色来划分的,而那股气团对外表现为瞳色的差异:赤橙黄绿青蓝紫,力量依次递增。当然,这也是人们的推测,毕竟前世,在明熙死的时候只是黄阶的实力,而所知的最高级的颜色只是蓝色。
  现在才末世两个月,明熙就拥有了橙色的瞳色,灵晶的逆天作用果然不容小觑。
  明熙站起身来活动了一番手脚,只觉得力量充盈在每寸血肉经脉之中,丝毫没有重伤的痛楚和无力。
  治好了伤,明熙看了看地上散乱的极少的食物,决定要出去找东西吃。
  离开公寓的路上都很顺利,在丧尸平均实力在赤阶的这个时候,只要不是大规模的丧尸或丧尸动物狂潮,明熙都不用忌讳太多。一个多小时之后,明熙才找到一所超市,沿路收获了尸晶无数。
  尸晶顾名思义是从丧尸或丧尸动物体内得到的,与进化兽体内的灵晶相比可谓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尸晶只能作为能量的补充,数量或者色阶足够的话才能对进阶有所帮助,激活觉醒异能以及治愈的作用是丝毫没有的。普通人食用还会有极大的可能变成丧尸。
  进化兽不是随处可见的,即使见到了也不是谁都有那个命去猎杀的,因此尸晶在前世的地位也不算差,在他被军区定为通用货币之后,地位更是不容藐视。
  说到明熙找到的这间超市,看起来规模并不大,三层楼,占地不广。大门尚且完好,十几只丧尸在门外晃荡,偶尔拍打撞击大门,发出沉闷的响声。
  明熙盯着窗户上的窗帘,估计着里面应该有人在居住。他解下腰间的攀山钩掂了掂,用力一甩——铁钩咬住超市三楼窗户的铁栏杆上。
  明熙解下背包搭在上面,双手握住两侧,脚下一蹬,整个人就往超市的方向飞掠而去。
  

  ☆、第二章

  巷子里昏暗的角落,一只长满锈漆的铁桶里发出声响,不远处的一只丧尸摇摇摆摆地转过身来,赤色的浑浊的眼珠钉在了铁桶上。铁桶里的东西似乎没有感觉到临近的危险,它只是凭着本能向那个东西靠近,再靠近——然后,头顶开了铁盖。
  圆溜溜的眼睛带着野性的本能和初生的懵懂,直直地看着半空略过的身影,即使下一秒那个身影埋入了窗帘后面,它还是目不转睛地看着。
  好想、好想靠近——
  “嗬嗬——”丧尸已经近在眼前,猛地扑了上来。毛茸茸的小脑袋移开了视线,对上近在咫尺的丧尸。咻!铁桶里的小家伙飞快地窜上半空,尖利的爪子折射出冷冽的光,唰唰!几下就掀开了丧尸的头颅。
  小豹子步态轻盈地落地,低头咬住地上带血的尸晶,嘎嘣几下就吃了下去。
  饱暖思淫欲。解决了吃饭问题,小豹子微微地打了一个嗝,心中对刚刚那种温暖更加地迫切了。它愉快地决定要过去看一看,它记得那栋屋子里的人总是喜欢打架抢来抢去,要是那个宝贝被抢走了,它就该伤心了。
  伤心是什么呢?其实它也不是那么明白,它也没有多想,迈开矫捷的步子窜了出去。
  这边,明熙刚刚进了超市就接到了无数敌视戒备的目光。一个身材壮硕的中年男人站了起来,目光锐利如剑地看着他:“你是什么人?来这里干什么?”
  听出男人话语中的戒备,明熙说:“你们是什么人,来这里干嘛,彼此彼此。”
  男人脸色一变。他们自然是来这里避难的人,为的也自然是这里的食物。这两个月来他们不是没有接收过新人,可是哪一个像明熙这个理直气壮的?男人又是看明熙的瞳色,心中又是一紧。
  他的兄弟就是跟明熙一样的瞳色,实力也比他高出一大截,他怎么不知道明熙的实力也是不容小觑的?可恨他的兄弟今天出去找汽油了,这里实力最高的就只有他一个人——
  思及此处,男人露出友善的笑容:“既然都是逃难人,也不用互相为难。这里的东西还算多,你要是需要就取吧,只是至少跟我们这伙人留一点儿。”
  男人话音刚落,周围就传出悉悉索索的不满抗议,但是都被男人一声厉喝喊停了。
  “谢了。”明熙转身就走。
  下了二楼,二楼是服装区,明熙脱掉身上的破烂衣服,先选了内衣裤、棉衣,就着洗手间的冷水冲了一个澡,换上干净的衣物之后他明显觉得身体畅快了不少。他又找了几件轻便但保暖的衣服收好,耐用的运动鞋也拿了两双,最后挑了一件质量上乘的皮衣外套套上。
  一楼虽然是食物区,可是食物少得可怜,不是没有用处的,就是过期的腐烂食品。明熙也不在意,他径直朝仓库走去,果然看到仓库外头一把大锁。明熙走上前握住锁头,异能流转间锁头软化,被他双手随手一捏一拧,锁就断开了。
  推开仓库大门,明熙看着眼前满满当当的东西,就是做好了心理准备也不禁有种惊喜的感觉。他铺开从楼上拿到了一张大被单,上前去挑选食物。他找到十几箱的压缩饼干,随手拎了一箱。巧克力糖果等高热量的食物他都拿了一些,很快被单就被占据了一半的位置。剩下的地方明熙装了一些常用药品、日常用品和几只手电筒、电池等。
  最后他抓起被单四角,利索且坚固地打了两个结,右手一拎就把巨大的包裹抗在了肩上。出仓库的时候,明熙看到了刚刚那个男人。男人戒备敬畏地看着明熙走过,直到那个修长削瘦的身影消失,他才松儿一口气。
  这样能力的人如果要在这里占山为王,他还真是一点儿法子都没有。还好,那个男人真的只是为了拿物资。
  离开的时候明熙走的是正门。解决了丧尸后,明熙就扛着包裹一路疾走。快要入夜了,夜晚的路可不太好走。
  跑着跑着,明熙停了下来,厉声说:“是谁?!”
  没有听到脚步声,可是他还是感觉到一股气息的迫近。虽然感觉不到那股气息的恶意,明熙还是放下包裹,双手化形。然后,尾随他的——呃,豹子就出现了。
  “豹子?”只见体型不过六七十厘米,圆头短耳,毛发金黄中带着黑点和环形的小豹子迈着轻巧的步子,慢慢地靠近自己。
  明熙皱眉,他看得出这只豹子只是普通的豹子,并不是进化兽,那双圆溜溜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闪着灵动,看着自己的眼神也不凶悍,水蒙蒙的很是可爱。
  他可不觉得自己重生之后就变得和蔼又可亲了,那么这只看起来很有灵性的豹子跟着他是个什么意思?
  他重新拎起包裹,又赶起路来。
  夜色很快就席卷了大地,明熙好不容易才回到小区门口,临进门之前,他回头看了看,低声说:“别跟了。”
  回到住所,明熙将东西放好后就抓着今天收获的尸晶吸收起来。等他吸收完毕一睁开眼,就对上一双水灵灵的眼睛。他是真的吓了一跳。
  小豹子却不怕生,见他醒了过来,低低地叫了一声,后腿一蹬就扑进了明熙的怀里,毛茸茸的脑袋拱着明熙的脖子,显得格外地乖巧俏皮。
  温热的感觉透过柔软的毛发传递到身上,明熙伸出的要推开小豹子的手僵住了。见明熙没有拒绝,小豹子得寸进尺地继续拱啊拱,甚至还伸出粗糙的舌头舔起了他的脖子。
  真的很舒服,好好闻的味道——小豹子舔得很开心,下一秒却被揪住脖子拎了起来。
  明熙眯着眼:“你在干嘛?恩?”随手将小豹子丢到地上,小豹子就地滚了两圈又站了起来,对着明熙哼了几声,不死心地又要靠近,一个火圈却突然自地上竖起——
  “你从哪儿进来的?”明熙警惕地问。他明明把门都锁好了,这只豹子难不成是——他看向窗户,惊疑不定。
  “你是爬窗进来的?别过来!是就点头,不是就摇头!”
  豹子疑惑地看着他。
  “听得懂我的话吗?”
  星星眼。
  “这是多少?”明熙摆出两根手指。
  豹子一脸懵懂。
  天——明熙扶额,自己是在犯蠢吗?以为豹子会爬墙就会听人话?他低头跟小豹子对视:“我不能养你。”
  豹子伸出舌头舔上了明熙的鼻子。
  “妈蛋!”明熙抹了抹鼻子,发飙了,下一秒,小豹子咻地一声飞出了房门。明熙关上门,他拉了拉衣领,嘟囔着:“也不知道有没有跳蚤……”却压下了刚刚那种温暖的触感。
  不说他不喜欢动物,就是要养,怎么有闲余的力气去保护一只普通的豹子?
  后来这只豹子就没有再出现过,明熙也开始遗忘了这件小插曲。他每天就出去猎杀丧尸,回来就吸收尸晶,日子过得无趣单调,但是却充实。他在等人,等前世的队伍,等程容。
  哦,那肯定不是因为明熙对她旧情未了。他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上面挂着一根红线,红线连着一个婴儿掌宽的红色小袋,明熙知道里面放着一块拇指大小的平安玉符。那是明熙自小带着的,听他爷爷说,是家传的平安符,一代传一代,辈辈祝平安。
  程容脖子上也有一个。想起这个明熙又咬牙切齿起来,直骂自己傻缺。末世之后,程容对明熙的态度软化了不少,他巴巴地以为有了希望,想起手中的另一枚玉符,想起爷爷说这是给他媳妇儿的……在离开队伍前去猎杀进化兽之前,他就把平安玉符给了程容,希望这家传的玉符能够保佑她平平安安地等到他回来。
  程容知道明熙是为了她出去冒险,也许是出于安抚明熙的心,好让明熙更加死心塌地无怨无悔,她接受了。
  离开之前,明熙有多高兴程容收下了平安玉符,现在就有多恼怒自己的蠢不可及。
  他虽然打小就流氓叛逆,镇天气得他爷爷吹胡子瞪眼的,可是内里还是听他爷爷的话的。爷爷重视这两个平安玉符,他就老老实实地带着,即使夏天的时候穿着背心露出来会被嘲笑巨婴,他也不会摘下来。
  前世,在他感觉到程容的疏远之后,随着年纪渐长,当初年少的炽烈感情也开始冷却,回归理性,他不是没有想过要讨向程容讨回来的,可是自从程容进了军区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一个是军区大佬的眼珠子,一个只是可有可无的巡逻队员,天差地别的,要见到面的确困难。后来好不容易遇上了,程容却轻飘飘的一句:早就丢了。明熙彻底死心,可是心里还是没有对她有多怨恨,毕竟是他自己送出去的。
  可是后来,程容却杀了他,还夺走了他的平安玉符……这么看来,那个时候,平安玉符度程容来说是重要的、有用的。那么这一世他自然不能再让平安玉符落到程容的手里,他要夺回来!
  

  ☆、第三章

  明熙重生后的第六天,前世的逃难队终于来到了这片小区。他早早地收工回公寓,爬楼梯的时候听到楼上传来声响,楼上的人似乎也听到了他的动静,因此两厢都静默着对峙。一会儿,楼上传来一个浑厚的男声:“楼下的是哪位?我们是今天才到的,只是歇脚,明天就走,没有恶意。”
  这个声音明熙分辨了一下,是逃难队里的一个异能者,体格健壮,声若洪钟。他开口:“是我,明熙。”
  “明熙?!”
  男人走下来,惊诧地看着他,“真的是你?嘿兄弟!我们都以为你出事了!”
  明熙挑眉:“哪能这么菜?怎么,你怎么在这儿?”队里异能者就三个人,这个男人叫刘泉,人老实,跟他相处得也不错。
  “被丧尸潮赶的!有了你,我们就得松口气啦!你这眼睛——”刘泉说到一半,停住了。
  “怎么了?”明熙假装不知道。
  “嘿,前天阿大杀了一只进化狗,居然掏出来一颗橙色的珠子!吃了它之后阿大的眼睛也变成橙色了,我们估摸着实力越强,眼睛的颜色就会变!你这眼睛怎么——”刘泉压低了声音,“你是不是也找到了珠子?”
  当初明熙外出为程容猎杀进化兽是举队都知道的事情。
  “恩。”
  “那——”刘泉不解了,看情形明熙是把珠子自己用了,可是程容怎么办呢?
  “走吧,你们住哪一层呢?”明熙主动岔开话题。
  “嗨!就在第六层,哪儿干净!你也住这里?”
  “恩,就在第五层。”
  明熙先回自己的公寓换洗,又把自己需要的东西装到新搜刮到的大登山包里,要离开的话不可能全部带走,他也就把剩下的拉拉杂杂收到一起,打算送给刘泉和阿大,也算全了一场相识缘分。
  等拿到平安玉符之后,他就打算走了。 
  前世,因为程容不愿意离开逃难队,说人多力量大,他顾念着她才留下,现在是不可能的了。
  逃难队现在就三个异能者,可是加入进来的普通人越来越多。当然,绝大多数都是因为程容。前世明熙不知道为什么程容的做法,明明队伍已经不负重担了,她还是使劲儿往队伍里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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