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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星,我的归宿-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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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尔!”佛雷吼叫,他的魔鬼面孔闪着血红的光,他像一个吓人的标志,“派尔。它是你们的。让他们告诉你们这是什么。挪姆①!”他对自己刚抵达的追随者喊,然后思动了。
  【① 地名,位于西沃得半岛南侧海岬。】
  现在在挪姆是午饭时间,正从锯木厂思动去到他们的牛排啤酒旁的伐木工们被那个老虎面孔的男人吓住了,那个人把一块碘水晶一样的金属猛掷到他们中间,用那种阴沟式的语言对他们喊:“派尔!你们听到我说话了吗,伙计?你听我一句,你们。别浪费时间猜疑了,你们。让他们告诉你们派尔的事情,没别的!”
  对达根汉姆、杨佑威和其他思动着跟在他身后的人,他还是在几秒钟后对他们大喊:“东京。帝国站!”刹那之后,他消失了。
  在东京,这是一个清新的,酒红色①的清晨,正是早上的高峰时间,在帝国站点的鲤鱼池旁边,成群乱挤乱转的人流被一个老虎面孔的武士惊呆了,他向他们扔出一块奇怪的金属和一个无法忘怀的告诫。
  【① 酒红色指朝霞流溢的颜色。】
  佛雷继续思动到曼谷,那里正下着倾盆大雨,然后是德里①(印度旧首都),那里正季风肆虐……他一直继续他疯狗般的行动。在曼谷是凌晨三点,夜总会和酒吧的人群正在关门前半小时痛饮,他们为佛雷的出现举起酒杯喝彩。在巴黎,然后在伦敦,那里是午夜,聚集在香榭丽舍大街和皮卡迪里广场②的人群因佛雷的出现和训诫而兴奋不已。
  【① 印度城市,历史文化名城。1911年前为印度首都。】
  【② 香榭丽舍大街是巴黎著名大道,皮卡迪里广场是伦敦有名的观光点。】
  在50分钟内,佛雷引着他的追随者绕了世界四分之三圈,这才由着他们在伦敦赶上了他。他任由他们把自己打倒,从他的双臂下拿走那个惰性铅同位素保险柜,清点剩余的派尔的数量,然后把柜重重地关上。
  “剩下的足够打一场战争。剩下的足够毁灭……灭绝……如果你敢的话。”他在哈哈大笑,在歇斯底里的胜利中嚷泣。“你意识到你干了什么吗,你这该死的杀手?”达根汉姆大喊。
  “我知道我做了什么。”
  “9磅的派尔被洒在世界各地!一个想法我们就——我们如何才能在不告诉他们真相的前提下把它们弄回来呢?看在上帝面上,阿佑,把人群赶开。别让他们听到这个。”
  “不可能。”
  “那么让我们思动吧。”
  “不,”佛雷吼叫,“让他们听到这些。让他们听到每一件事。”
  “你精神失常了,伙计。你把一支上了子弹的枪交给了孩子。”
  “别再把他们当孩子看,他们就不会像孩子一样行动了。你是个他妈的什么人要来扮演控制者的角色?把一切带到阳光下来。”佛雷野蛮地大笑,“我结束了这个世界上最后一次星球会所里的会议。我公开了最后一个秘密……从现在起不再有秘密了……不再需要告诉孩子们什么是最好的做法……让他们都长大。到时候了。”
  “主啊,他是疯了。”
  “我疯了吗?我把生死交还给生生死死的人们。普通人被我们这样的驾驭者鞭打了太久了——我们这种不由自主的人——无法自制地攻击全世界的老虎男人。我们都是老虎,我们三个,但是我们是什么人物?仅仅因为我们的不由自主,难道就有资格为这个世界作出它自己的决定吗?让世界在生死之间作出自己的选择。为什么要我们来负这个责任?”
“我们并非被强加上这样的重负,”杨佑威平静地说,“我们是被驱使的。我们不得不去背负起平常人逃避的责任。”
“那么让他们停止逃避。让他们停止把自己的责任和内疚扔给第一个上前去抢夺它的怪人。我们要永远为这个世界做替罪羊吗?”
  “去你的!”达根汉姆愤怒了,“你难道不明白你不能相信大众吗?什么才对自己有好处,他们知道得还不够。”
  “那么让他们学习,要么就死掉。我们都在一条船上了。让我们一起活或者一起死。”
  “你想因为他们的无知而死去吗?你必须想办法让我们在不公开事件真相的前提下,把这些金属块都弄回来。”
  “不,我相信他们。在我变成老虎之前,我是他们中的一个。如果他们都像我这样被现实踢醒,他们都会变得不寻常。”佛雷晃动身体,突然思动到维纳斯铜像的头顶上——皮卡迪里广场中心五十英尺高处。他很不稳当地在那里暂时立住脚,大声喊:“听我说,你们所有的人!听着,伙计们!要训话了我!听明白了,你们!”
  一声咆哮回答了他。
  “你们这些猪锣,你。你像猪一样发情,没别的。你身体里的东西多得要命,但你用得上的少得可怜。你听到我说的话了吗,你们?你有一百万,却只花了几分钱。你有天分却总是想些傻事。你有一颗心却没有用来感觉。全都是,你们啊。每一个人……”
  他被报以嘲笑。他继续以歇斯底里的热情继续说了以下的话:
  “来一场战争让你献身。遭遇一次困境来让你思考。抓住一次挑战来让你伟大。剩下的时间你们会懒洋洋地坐着,你们。猪锣,你们!好吧,操你妈的!我向你们挑战!死掉或者伟大地活着。格列佛·佛雷,然后我让你们变成真正的人。我让你们变伟大。我给你们群星!”
  他消失了。
  他沿着宇宙时间的轴线思动到另一个空间,然后是另一个时间。他抵达了混沌。他在不稳定的超现在停留了片刻,然后又跌回到混沌。
  “一定能成功,”他想,“一定要成功。”
  他再次思动了,一支燃烧的枪从未知投进了未知,然后他又落回到混沌的空间和时间。他在“无处”迷路了。
  “我相信,”他想,“我有信仰。”
  他再次思动,再次失败。
  “信仰什么?”他回答自己,“必须有什么让人去信仰。只需坚信,在什么地方一定有什么值得去信仰的东西。”
  他最后一次思动。他愿意去相信,他坚信不疑。这种信仰的力量将他置身其间的超现在化为了现实。于是,随机的目的明确了……
  现在:猎户座的瑞杰尔①,燃烧着蓝白色的光,距离地球五百四十光年,比太阳亮一万倍,像一个能量的大汽锅,周围环绕着二十七颗巨大的行星……佛雷悬挂着,在太空中又冻又窒息,和他所相信的这不可思议的宿命面面相对,但是这依然是难以想像的。他挂在宇宙中有那么一个令人盲目的片刻,无助,有趣,然后就像鳃类动物第一次跳出大海,在太古时代的海滩上喘不过气来。在地球上的生命的初晨历史。
  【① 学名参宿七,是猎户座最亮的星。距离地球距离此处有误,根据《哥伦比亚百科全书》记录为接近1000光年。以下数据也来自同一资源。】
  他再次宇宙思动了,把暂时的现在变成……
  现在:天琴座的维加星①,距离地球二十六光年,它燃烧着比瑞杰尔更蓝的光,没有卫星,但是围绕着一群燃烧的彗星,它们气态的尾巴闪烁着越过蓝黑色的苍育……
  【① 即织女星,为天琴座内的蓝色一等星,夜空中的第五亮星。】
  然后再一次他变现在为现在:卡努帕斯①,像太阳一样黄,这颗巨星隆隆作响,在寂静的宇宙荒漠中,它终于被一个曾经一度有鳃的家伙②侵犯了。那家伙悬挂着,在一个宇宙的海滩上喘不过气来,比活着更接近死亡,比过去更接近未来,离这广阔世界的尽头只有十里格③。它为大量尘埃、陨星环绕着卡努帕斯形成的宽阔平坦的环带感到惊奇不已,这个环带就像土星周围的环一样,而且与土星轨道一样宽……
  【① 老人星。为船底座α星,全星空第二亮星,星等—0。9,是颗黄色超巨星。老人星就是我国神话中的南极仙翁。星体周围有大量陨石和星尘形成宽阔星环。距离地球约100光年。】
  【② 这里同前文出现过的比喻,佛雷的太空思动,就像一条鱼第一次跃上岸,从用鳃呼吸开始学习用肺呼吸所以人称指代都使用了“它”。】
  【③ 这里也是比喻,典故可见第二部页首的诗歌。】
  现在:金牛座的阿尔德巴兰①,一对姊妹星中的一个,怪异的红色星星。十六颗卫星以极高速度、椭圆形轨道环绕着它们旋涡状的父母星。他以不断增长的自信和信念推动自己穿越宇宙时间……
  【① 毕宿五金牛座α星,明亮的红巨星,距离地球68光年,直径约为太阳的五十倍。毕宿五是一个双星系统,β星是一颗白矮星。所谓一对姐妹星中的一个即指双星系统的亮星。父母星,则指被卫星环绕的这一对姐妹星。】
  现在:安塔瑞斯①,一颗巨大的红色一等星,和阿尔德巴兰一样有一颗伴星,距离地球二百五十光年,被二百五十颗与水星同等大小、气候状况如同伊甸园的小行星环绕……
  【⑤ 心宿二,天蝎座α星,是颗红色的超巨星。关于心宿二距离地球的距离说法不一,较新的说法是520万光年,作者此处有误。也可能是原书的校对错误,因为出现250光年的说法的可能性很小。】
  而最后……现在
  他又回到了诺玛德号上。

  格列佛·佛雷是我名,
  塔拉是我的母星,
  深深的宇宙是我的居所,
  群星是我的归宿。

  那姑娘,莫瑞亚(M♀ira),在诺玛德号上的工具舱里找到了他,他紧紧蜷缩成一个球,像个胎儿,他的面孔空洞,他的双眼因为非凡的天启而燃烧着。虽然这颗小行星很久以前就修补好了,密不透风,佛雷依然经历了多年前经历过的危险的诞生过程。
  但是现在他睡着了,深思着,正在消化并且不停回味着他发现的宏大华丽和庄严。他从幻想中醒来,但依然发呆出神,从舱里飘浮出去,经过了莫瑞亚的身边也视而不见,从那个充满敬畏、立刻双膝跪倒的女孩身边飞掠而过。他漫游着穿过空荡荡的通道,然后又回到舱内的容器里。他再次蜷起身子,然后迷失了。
  她碰了他一次,他一动不动。她叫出了刺在他面孔上的那个名字。他没有回答。她转身飞奔到小行星内部,乔瑟夫统治的神圣殿堂里。
  “我丈夫回到我们这里来了。”莫瑞亚说。
  “你丈夫?”
  “那个差点把我们都毁灭的神人。”
  乔瑟夫的面孔因为愤怒而阴沉了:
  “他在哪儿?让我看看!”
  “你不会伤害他吗?”
  “有债还债。带我去。”
  乔瑟夫跟着她进入诺玛德号上的舱房,专注地凝望着佛雷。他脸上的愤怒被好奇取代了。他碰了碰佛雷然后对他说话。没有反应。
  “你不能惩罚他,”莫瑞亚说,“他就要死了。”
  “不,”乔瑟夫平静地回答,“他在梦想。我,作为一个牧师,知道这些梦想。不久他就会醒来,把梦说给我们听。对他的人民,昭示他的思想。”
  “然后你就要惩罚他了。”
  他在舱外站定。那姑娘,莫瑞亚,沿着弯曲的走廊跑上去,过了一会儿,她带回装着温水的银脸盆和盛着食物的银托盘。她温柔地给佛雷擦洗身体,然后把那个托盘放在他身前。然后,她在乔瑟夫身边、在这世界的身边躺下……准备好,等待觉醒的降临。





译后记

  翻译《群星,我的归宿》是一段难以忘怀的经历。2002年对于我来说本就是多事之年,研究生毕业,到北京,找工作,租房子,离职,搬家,一应种种,这本书都和我在一起。以往所有的翻译小说,都是我在自己的外文阅读过程中偶有所爱,翻出来与大家分享。也有比较难翻的,但是没有一篇像这一本这样包罗万象。
  贝斯特是个语言大师,如果说我的翻译有什么问题的话,主要就是,作为中文翻译者的我,还未能在中文语言上达到贝斯特在英文语言上的造诣。小说中充斥着大量非正规的语言活用,多为作者本人的创造性使用,我自以为写中文也不算太中规中矩,但是依然跟不上他已趋化境的自由。英文可以用各种从句把不同层次的分句组合成一个整句,贝斯特尤好此道,字母串起的句子在他手中,如同一条可以任意伸缩的长鞭,挥舞得出神入化。而每当面对这种动辄三四甚至四五行的句子,我只得一声长叹,先苦苦琢磨他的原意,再把一条原本外观华美的长蛇,依中文惯例斩成一段一段,即使使出浑身解数,也只能保证端上桌后能让客人吃到同样的味道,要得回原来的皮相,定不可能。
  这个长篇原名《虎,虎》,最早于1956年在伦敦出版,作者也是在伦敦创作此书。也许这就是这篇小说为何带有如此浓厚的文化色彩,比较适合欧洲的传统的原因。如果没有注解,一个美国读者面对这本书也一样会头脑发昏。我的朋友佛雷德——一位年近七十的美国科幻迷听说我在翻译此书,便去寻来这本他未曾读过的经典。恐怕他得到的和我所有的是同一版本,两周后他告诉我他读完了这本书,而他不得不承认这本书“很难读”,各种俚语、外语、深植于各种文化背景的典故都造成了阅读困难,更不知道该怎么翻。也许因为这个缘故,他以为我嗜好此类书籍,特地从他的个人收藏中选出一本以难读著称的《神经浪游者》送给我。
  谢天谢地我们有了网络!书中遇到的各种名词如在我拥有的一切工具书上都无法查到,我就把它扔到“GOOGLE”上去,依赖这个世界著名的搜索引擎,我找到了一些19世纪服装设计师的名字,了解了美国30年代的银行大盗和18世纪欧洲画派的名画,……有时候很容易就能找到答案,有时却很困难,“GOOGLE”把所有出现过查询字的相关链接都抛了出来,有时单凭上下文并不能知道具体的意义,但哪一链接能导向一个具体的解释?就要在几十个甚至几百个搜索结果中一个个查找。即使如此,也还是遇到了无法解决的困难,不得已只能删除。但是这样的情况(包括个别无法翻译的名词),全文中不超过五处。
  为什么如此不厌其烦?我想是因为,这本书值得我付出这样的劳动。值得用对经典的待遇小心翼翼地呵护。它是我的爱物。
  如果说小说的《序篇》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场面宏大,也不乏趣味的开始,那么从第一章开始,贝斯特就把我们带入了一个特殊的心理炼狱:诺玛德号上的大棺材。带着钢铁气味的冰冷死亡意味并未提高我阅读和翻译的兴趣,直到伏尔加号出现:它给了佛雷希望,让他看到天堂的曙光,然后重重地,把他抛回到地狱的黑暗里。复仇故事由此开始。在之后的章节里,我们跟随佛雷,在人性的黑暗地狱里穿行:梦魔剧院,高弗瑞·马特尔,月球细菌公司的工棚,斯考布思的坟墓,圣帕克教堂坍塌的地下里那个铜汁流溢的迷宫……我们天性中的善良面对各种肆无忌惮的残忍经受着考验。当佛雷用最大的冷酷执行的最狂热的复仇燃烧到顶点,当人性中恶的一面发挥到尽头,而复仇的大门忽然对他迎头关上,他心中最硬的复仇的钢块被生生撞裂。
  在斯考布思的坟墓,抱着他偷来的会传心术的老孩子,用他残酷的意念穿过那孩子的身体,进入被切除了所有感知的仇人的思想,折磨她,拷问她,这复仇的顶峰忽然被一个名字如雷般劈个正着。一切的复仇似乎早已注定是一次徒劳。
  作者用非常隐晦的方式表现出佛雷的崩溃。
  彩色的灯光和不和谐的怪声围绕着佛雷旋转。他喘着粗气,身体摇晃。“蓝色思动。”他喃喃……
  “蓝色思动”代表幻灭。他仿佛又回到了高弗瑞·马特尔黑暗的地底世界,听到了“幻灭”的声音。
  作为读者的我,如果说一直被小说紧凑的情节牵引,但是直到此处,我才真正感受到心灵的震撼。和佛雷一起走完了他心灵的艰辛路程,有多少次对于残酷我读之不忍,难受的坠落感直到此处,忽然抛空。在看到后面的句子之前,我仿佛已经知道会发生什么。因为一个深入这个故事,与它共同呼吸的读者,此刻的感觉一定与佛雷同步。
  他感到有一只手在摸索他的手。
  看到此处,我轻轻地和他一起吐出了那个名字,在我读到它之前。
  “杰丝?”
  也许正如佛雷所说,他并不真正爱杰丝,因为他是个猎人,他太简单外向了。但是这个名字,代表着黑暗世界里一个温暖的声音,人性地狱里,他惟一的光明。这里叫出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心灵中的一切罪恶已经碎落成尘,作为人,心里最深处被埋没的良知被这个名字牵引着缓缓向上,像血液一样流过他的全身。
  读到这里,我完全了解了这本书获得的巨大成功。贝斯特从来没有能和阿西莫夫、克拉克获得同等的知名度,这并不难理解。因为他的书包容了太多的文化元素,其旁征博引完全是主流文学擅长的方式,但他小说中的大量科技名词和科学成分使它无法被主流轻易理解和接受;而他在文学手法上的主流意识又多少会影响到它在科幻领域的大量传播。即使如此,《群星,我的归宿》在世界科幻历史上依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而贝斯特也许是惟一一位能获得“黄金时代”、“新浪潮”和“赛伯朋克”时代的科幻作家们一致景仰的作家―一这,也许就归功于他小说的包罗万象和丰富的主题。
  喜欢“硬科幻”的读者可以在这里找到一个“思动”时代的新世界;小说技术上并非没有漏洞,但是对于一种新技术改造的世界,方方面面都铺设得很真实;而篇尾的宇宙思动场面恢弘,适合喜欢大场面的读者。喜欢在故事中享受文学性的读者,在这里可以找到一个不亚于《基督山伯爵》的精彩故事,或许是我作为翻译者的偏爱,我觉得本文在各方面早就超越了大仲马笔下的复仇史;现代主义在小说中强调个人和人的内心,心理学出身的贝斯特在这一方面更是把自己专业学习所得发挥得淋漓尽致,尤其善于描绘各种黑暗和绝望的心理境况。基于这一点,我认为喜欢心理小说的读者会爱读这本书,但是儿童不宜。关心社会学的读者还可以在这里找到民主革命的内容,喜欢爱情故事的读者可以在这里看到一些小浪漫——不过,坦率地说,本书的爱情描写并不很成功,尤其罗宾和杨佑威,杰丝和达根汉姆的关系纯属多余。
  原版书中内利·伽门(NEIL GAIMAN)的序言把《群星,我的归宿》定性为一本赛伯朋克小说,我对此颇表怀疑。于是2002年秋天兰迪斯夫妇到访北京的时候,在去往长城的路上,我和他们提起了自己即将完成这本小说的翻译。“啊——”容易激动的玛丽立刻大声说她有多么喜欢这部小说。而一向冷静的杰弗瑞·兰迪斯用和缓的语气给出一个更惊人的评价。“That’s the greatest of the greatest。(伟大中最伟大的。)”
  “至于赛伯朋克,不,那完全是个误会。确实,这本书在时间上讲是在科幻的主题趋向从‘新浪潮’到‘赛伯朋克’过渡的阶段完成的。但它只是它自己。”
  是的,伟大的作品都只是它自己。无须定性,无须归类,那只是评论家的事情。
  在结束这篇翻译后记之前,我也许还应该对一些可能引起误解的技术性问题作一些解释。

  一、文化的差异
  小丑佛麦雷在书中是个成功的逗角。他的所有插科打诨的背景内容我固然尽量传达,但是我个人感觉,并不符合我们东方的欣赏习惯。而本书中有浓厚的宗教文化色彩,也并不一定符合我国读者的理解习惯。

  二、关于各种数据的准确性
  作者不是神,作者也会出错。尤其本书完成于50年代,当时的一些数据现在可能已经更新。且不说所谓“第六代电脑”在500年后一定过时;“列宁格勒”作为地名已经不复存在;关于宇宙思动中的各个行星,作者提供的数据可能有误,读者可以参照注解中的说明。但是在做注的时候,同一行星,我从不同资源得到的数据也不相同,所以,都依照《哥伦比亚百科全书》2001年版本而定。

  三、原书扉页有献给楚门·泰利(TOTRUMANM。TALLEY)的字样,但此人已不可考。

  四、本书的原名《虎,虎》取自英国玄学派诗人布莱克的名诗,而书的主人公,就是这样的一头猛虎。小说描写了这头虎四面冲突求存的努力和最后回复人性的全过程,因此,比起全文1957年在美国《银河》杂志再版时使用的《群星,我的归宿》一名,原名更符合作者的主旨。翻译时考虑到《虎,虎》一名在科幻界过于陌生,因此采用美版书名。

  翻译此书的大半年间,它一直是压在我心头的一副重担,我个人的科幻创作也因此而暂时停顿。但是,我相信这一切都值得,如果我能把阅读这样一部作品的心灵感受——传达给你。

  (赵海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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