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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海皇图-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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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别人说这些话,我会认为他在胡说,而从你的嘴里说出来,那自然是不同的。”韦明宇笑了笑,答道。

“有什么不同?”

“你本身就是一件完美的、致命的武器啊!”

“你说的对,我只是一件武器,也是一件玩物,人人都想得到的东西。”

韦明宇和她对视着。说是这么说,那双美丽的眼睛里却没有杀气,清亮亮的眼底仿佛沉淀着一层水光。

“藏不住的终究都藏不住,就算没有人知道它在哪里,它自己的力量也会和同一炉铁水铸造的其他武器共鸣。”韦明宇抚摩着自己腰间形制特别的古剑。

“我能做到的,只是守护它更多一日而已,我知道自己没法一辈子保守这个秘密,”女人摇头,“否则我也许真的会杀了你。”

韦明宇苦笑,“总之,前后你已经杀了两拨寻剑的人。可是新的寻剑人还是会不断地来。我还是那句话,如果他们没有找上你,你不要去招惹他们。你总会激怒他们的头领,到时候就怕谁也帮不了你了。”

女人沉默了一刻,“谢谢将军的提醒,我知道了。”

“最后一件事,有个我没有想到的客人,他已经到了西京。他为了什么而来我想你应该清楚,我可以容忍你,他却不会,那柄剑最终还是鬼谷的圣物,他是一定会取回的。”

“你告诉他关于我的事了么?”

“还没有,我信守对你的承诺,”韦明宇轻轻地叹了口气,“我只怕,很快这个承诺我就不能实现了。”

“那样也好啊,他们把我的所有东西都拿走,我就没有必要留在西京了。将军知道的,我这样的人,本来就该在四处像孤魂那样游荡,只是不小心走进了这个牢笼。”

“牢笼么?”

“牢笼……其实我想离开这里,真的已经很久了,想回南方去……”

她把白瓷杯拢在两手间轻轻地搓着,低头看着杯中清澈的酒液,温热的酒杯暖着她的手,她露出淡淡的笑容。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她明艳的脸上露出了少女般的神情,委婉得像是一朵嫩黄的迎春花,像是很多很多的事一瞬间在她心头涌动起来。

韦明宇忽然很想知道她在想什么,可是他想了想,却无从去问。

“难怪将军喜欢在这种小铺子里喝酒,想不到这种白酒温热之后这么好喝。”她这么说着,并没有抬头。

她把杯底的酒饮尽了,脸上微微有些红润了。

“还要一杯么?”

“不了,”她笑笑起身,“我要走啦,你知道的,宫里进出都有些不方便。”

“我送你回去吧?”

“不必了,”她低头行礼,“今后如果没有别的事,我还是避免跟将军见面吧。我已经看到乌云在西京城上汇集了,而一旦天崩地裂,没有必要累及将军。”

“看来这个除夕夜我只好在这里喝寡酒了,我本来想,很长时间不见你,当有很多话可说,今夜也就没有安排什么别的事情去做。”韦明宇笑了笑,举杯道。

女人在门口微微停了一步,望着人来人往灯火流溢的繁华街市,露出一点笑容,似乎漫不经心地说:“其实这是我来西京之后第一次看见街头的新春,那么热闹,真好啊。”

“你的伤好了么?别再用那种药了。那种药产生的毒瘾,是无法戒掉的。”

“我知道,它是个诅咒,而且是一辈子的。”

她叹息了一声,提起裙角,轻轻走出门去。

帘子一落下,那些还在谈天说地的、独自唱歌的、弹箜篌的忽然都凑了过来,一个个探长了脖子,从帘子的一道缝隙去看女人的背影。反而是把韦明宇挡在了一边。

“真是绝色美人啊!你怎地都不留一下?”贩绸缎的女孩已经满面酒色,拍着韦明宇的肩膀,“人家深夜来看你,就是有意啊。”

“对对对,”老石匠凑了过来,喷着酒气,山羊胡子急颤,“**一刻……值……值……”

韦明宇有些恼火地瞪了他一眼。

“值千金!”刻石的小伙子也就是老石匠的“儿子”大声地说。

“贪色!”韦明宇忽地大笑起来,转身一把扯过老石匠手里那张竖箜篌,一手从腰间抽出了烟杆。他旋身坐在老琴师的椅子上,架起一条腿,在膝盖上立起了箜篌。箜篌的声音淳厚,烟杆拨着琴弦却有一股跳荡飞扬的意味。琴声在夜色中忽地炸开,似乎桌上的烛火都被压了下去。

人们的心思都被琴声吸引过去,而韦明宇一袭文士的长衣,弹起箜篌的瞬间就骤然变成了一个乡村野店里的酒徒,神采飞扬,眉目中满是狂浪不羁的味道。

他眼神到处,旁边几桌的女人都有些羞赧地低下头去。

韦明宇更笑,烟杆的挑拨比琴师老石匠的轮指更快几分,仿佛千千万万的铜钱落在石地上,又似一场忽如其来的乡间急雨。人们恍然以为不是身在帝朝的都城,而是在乡野的祠堂边,春祭的大典后,男男女女杂坐在一张席子上,彼此拍着肩头偎依在一起,慢慢地天地间里都是酒香。

“看看,看!”老石匠兴奋地指着窗外。

本来蒙着一层微光的窗纸上,忽然多了一个人的剪影。她静静地站在那里,像是就贴在窗纸上,又像是隔得很远很远。头顶那支钗子在琴声激扬中轻轻地颤着。

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喝起彩来。

韦明宇却不看,只是自顾自地弹琴。

“画楼西畔

反弹琵琶

暖风处处

谁心猿意马

色授魂与颠倒容华

兀自不肯相对照蜡

说爱折花不爱青梅竹马

到头来

终是为你

覆了天下

明月照亮天涯

最后谁又得到了蒹葭

江山嘶鸣战马

怀抱中那寂静的喧哗

风过天地肃杀

容华谢后

君临天下

登上九重宝塔

看一夜

流星飒沓

回到那一刹那

岁月无声也让人害怕

枯藤长出枝桠

原来时光已翩然轻擦

梦中楼上月下

站着眉目依旧的你啊

拂去衣上雪花

并肩看

天地浩大……”

琴声骤然间变了,人们仿佛瞬间回到了烛影摇红的宫殿,柔靡中层层的华丽展开,就像是千瓣的金花层层绽放。

韦明宇放声长歌,声震屋宇,万千急弦,都是他的得意他的抱负他的纵横。俨然又是十五年前帝都上阳宫前执守的少年金吾卫,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带着烈酒登高远望,拔刀击柱,和朋友们一起烂醉如泥。当时想必也有红袖的歌女跟着这些目中无人的年轻人一起拍手,眉间眼角都是恋恋与痴迷。

韦明宇微微地愣了一下,低头看去,箜篌的弦竟然一次断了三根,他的烟杆空悬在那里。

“弦断了……天气真干燥啊,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下雪,”他放下箜篌,怔怔地望着窗格外的夜色,“下次下雪的时候,不知道还有谁会听我弹琴呢?”

没有回答,窗上那个剪影已经不在了。

第110章 轻尘言天下

冬去夏来,转眼已是夏天了。

花园的水池在下午的暑热里透着凉意,荷花已经快要开败了,粼粼的波光闪在倒垂的枯荷里。李昱把腿伸开,靠在石桥下的荫凉里,剥着手里的莲蓬,剔去莲心咬着清香的莲子,惬意地翻开手里的书。他已经习惯了在这个城市当中的日子。

忽然他觉得一个影子投在他的头顶。仰头看去,是那个看起来相当文弱的少年人在对他挥着手臂,虽然是夏天,他身上的衣服看起来还是显得比别人多。

“轻尘?你怎么过来了?”李昱没有想到会在这里也能遇见他,高兴地说道。

“我是过古风楼找几本书看的。”慕容轻尘笑了笑,下了桥,来到了他的身边。

从那天慕容轻尘和慕容远山前来拜访他之后,李昱便和这兄弟二人成了朋友。

“远山怎么没来?最近那个成文武还找他的麻烦么?”

慕容轻尘下桥走到李昱面前,李昱注意到慕容远山不在,便问了一句。

“最近不常见他,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临江侯已经训斥了成文武,他也许怕了吧?不过老实说没有架可打,远山说也挺无聊的,”慕容轻尘撇了撇嘴,眼睛里略带笑意,“没了成文武,禁军的那些家伙们只敢瞎嚷嚷。”

“你在看什么书?”慕容轻尘看李昱手里拿着书,便问道。

李昱把书皮亮了出来,书封摩挲得有些起毛了,题着《历代笔记杂记》的名字。

“原来李兄喜欢看前人的笔记杂记。”

“是啊!正史传记有些地方总是记载不详,这时人笔记杂记,可补其中之不足。”

“李兄说的是,而且有些历朝忌讳之事,怪力乱神之流,正史不便记载,在时人笔记当中却可略窥一二。”

“我想找回以前的回忆,我记得我一直喜欢看关于讲述天下万国历史风俗的书,但是这些书里的记载实在太过简略了。”李昱叹息道。

“我也曾游历多方,李兄想要知道什么,我不妨给李兄讲讲,看对李兄可有助益。”慕容轻尘笑道。

“这里记载是蛮族的王陵,轻尘可曾去过?”李昱高兴地点了点头,翻开书,指着一页向慕容轻尘问道。

“去过。由统万城西行百余里,便有一处古老的蛮族部落墓地遗址。这支被称作‘犬戎’的蛮族部落曾是第一代的蛮族子民,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部落早已消亡,唯有墓地仍然见证着蛮族先辈们的足迹。”

慕容轻尘的声音清扬悠远,听着他的讲述,李昱竟然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无论曾经存在或正在兴盛的部落,在自己的领地内都有一处公共墓地,这是蛮族千百年来的习俗,一直没有改变。比起统万城规模宏大的黄金家族部落墓地,这里只留下了断垣残壁。蛮族部落一般按照同姓氏聚葬的方式实行土葬,几经风雨,普通蛮人的墓穴群大多已不见踪迹。尚存的,只有被环绕的高地上几处贵族王陵。”

“犬戎部落的王陵还保存着早期蛮族的特色。火葬限于对部落首领、祭师和贵族,骨灰被装入祭坛后卖入地下,其上建筑起灵台。灵台多为三至五层圆形或八角形的高冢,均用上好的石料,并雕刻着记录主人功绩的岩画。岁月磨砺,当年这些雕工精良的岩画早已坑洼难辨,就连石冢也大多破损坍塌,不复往日风采。”

“随着东陆文化的传入,蛮族的王陵越发考究。黄金家族的王陵中已见阙门、碑亭、献殿、陵墙和地宫,面面俱到。北方大草原上稀缺石料,就连为数不多的城市也是夯土而成。然而贵族们的陵园却极尽奢靡,不惜从昆仑山采石而筑,料想是希冀身后之名能够依靠坚石而流传千古。却不知百年之后,这里也不过是一份破落,一份遗忘,至多再加上如我一般的怀古吧。”慕容轻尘笑道。

“蛮族究竟是怎样一个民族,轻尘可否与我详细说说?”李昱又问道。

“李兄从草原来,听闻受海都汗王及明月公主看重,想是在草原多年,怎么会不知道蛮族呢?”慕容轻尘奇道。

“说来惭愧,相识明月公主,本是偶然,我在草原呆的日子不多,便随海都汗王回来中土,对蛮族历史并不了解。”李昱想起明月来,心中不由得一痛。

“绝大多数中原人都会以为蛮族是一辈子生活在马背上的种族。在草原东部的若兰山区,因为山地和森林的缘故,马的能力和作用已经大大减弱,生活在此的蛮族虽然人数不多,生活习性和游牧民族已完全不同,他们也习惯把自己称为‘山戎’,以区别被称为‘平戎’的草原蛮族。

“据我所知,海都汗所漠北部是若兰山区荒漠北部的部落之一,我的蛮族向导曾警告过,漠北部以好勇斗狠出名,他们通常会杀死进入其领地的陌生人。头颅是值得炫耀的战利品,他们把敌人的头颅沿眉毛平处锯开头盖骨,外面蒙上皮,里面嵌入金片,作为饮酒的器皿。”

“没有谁愿意让人拿着自己的脑袋到处碰杯,我接受了劝告,和向导化妆成商人模样进入了漠北部的领地。行程异乎寻常的顺利,遇上了部族的战士并被带往营地,向首领和长老们赠送中原的锦缎和精致饰品,随后我们便成为了大受欢迎的商人朋友。尽管如此,两个强壮的战士依然寸步不离的守在我们身旁,事后我还得知,在刚刚踏入漠北部第一个山谷时,丛林内的哨兵便发现了我们,在确定我们没有任何敌意时,才现身把我们带入营地。否则的话,恐怕难逃成为饰品的下场。”

听到这里,李昱竟然打了个寒噤。

“不过,在一路的担惊受怕中,我还有觉得不虚此行,因为非常幸运地见识到了一次漠北部落的葬礼。死者是位年轻的战士,在数天前和邻近部落的一次小规模冲突中阵亡了。部落的大多数人都参加了葬礼,我及时表示要向勇敢的战士家属赠送礼品而得到了邀请。葬礼在部落的墓葬区举行,仪式相当简单。战士的尸体擦拭干净后直接放进了挖好的墓穴,身旁是他生前使用的武器。在部落的阿拉提祈祷好之后,就由战士的亲人填土掩埋。坟墓前会竖起一块仅仅刻着死者名字的墓碑,旁边堆放着从一只奇怪的陶罐中拿出的小石头,向导偷偷告诉我,这些小石头代表了战士生前曾经消灭过的敌人数量。死者的妻子还相当年轻,葬礼之后她将成为死者兄弟的妻子,两个年幼的孩子也会被收留,并由他们的新父亲抚养成人。整个葬礼过程中没有任何的哭泣,最后,除去孩子的所有成年人,包括部落的首领都用匕首把自己的脸划开一道小口子,这意味着‘让血和泪一起流出来’。”

“漠北人同其它的蛮族相比,同是游牧生活,有着同样骠悍、豪迈、直率的性格。生生不息的草原,更是造就了漠北人生命中的那股顽强和坚韧。大凡读过些史书的人,都会对高祖武皇帝平定草原的漠北之战留下深刻印象。漠北部号称十万之众,最终烟消云散,不可不谓之惨烈。然而漠北却没有因此荒芜,如同经历了野火的草原,在焦土灰烬中顽强冒出新绿。于是,在千年之后,这块土地上依然奔腾着无数骏马,马背上依然是一群不屈的勇者。”

“秋选是漠北草原上的盛会,即使遭遇过近乎灭族的厄运,这个传统的节日还是在漠北人中留传了下来。漠北人在一年的第十个双月互掩日,也是青色的岁正最亮的那一天,从四面八方汇集到草原的某处,为下一年的丰衣足食向星辰诸神祈福。秋选一般是三天时间,第一日除了祈福仪式外,还有各项竞赛,后两日则是歌舞和美食。”

“叼狼是秋选中最盛大的活动,也是一项极具刺激和危险的竞赛。参加叼狼比赛的往往是各部落中最出色的骑手和战士,他们没有任何武器和护具,却要将一只凶猛异常的草原灰狼擒到手中。不仅如此,捕捉来作为叼狼对象的往往是狼群的首领,更是巨大强悍,年年的叼狼竞赛中,都有被狼咬残咬死的情况出现。然而,那些强壮、勇猛甚至有些鲁莽的漠北青年却不会因此怯步,他们把能够参加叼狼比赛作为无上的光荣,而在竞赛中获得胜利的人,会被部落乃至整个漠北称为‘勇者’。”

“有趣的是,漠北人又把狼王尊为草原之神的使者加以崇拜,不少漠北人更把自己称作狼的后代。那么,为何还有叼狼这样的竞赛?岂不是对狼王的不敬?一个年长者关于狼王的传说故事解释了我的疑问。狼王是神与漠北人交流沟通的使者,然而在一次传达神谕的行程中,狼王遭受到邪恶法师的攻击,变得疯狂,到处伤人。只有在岁正最亮的那晚,将狼王抡晕,才能将它体内的邪恶力量驱逐出去,这正是叼狼的由来。”

第111章 四方之奇

“我在那里呆过一阵子,见过草原上牛羊奔驰的盛景,也认识过那些马背上的民族。很向往在草原上丛马飞驰,在那碧蓝的天空下牧羊,在叼狼大会上赢娶自己心爱的姑娘。一代英雄的理想也不过如是。今天的草原小了,天也没有以前蓝了,自由渐渐远离了。更可惜生活在帝都的我们,在自然中去安逸闲适的生活是一种奢求。所以我们读这些书,在这里找那样一种感觉。”

听着慕容轻尘的讲述,李昱更加的勾起了对草原的怀念。

此时的他,当然不会想到,有一天,他会和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一道率领大军,远征草原。

“蛮族人会驾船出海吗?”李昱问道。

“蛮族是最不适合航海的种族。虽然北方的草原有同样广阔的海岸线,但是,即便近海时常的风暴不能阻止他们,蛮族也无法制造出像样的海船。技术只是一方面,在草原和丘陵灌木中,甚至找不到一棵碗口粗细的树。若兰山西部沿海地区是蛮族唯一能够发展航海的区域,山地蛮族的数量和白人的威胁是足以放弃的理由。所以,蛮族还是回到了他们热爱的陆地,在草原跃马驰骋,丝毫不去担心明天的气候和风向。”慕容轻尘说道,“我见过草原上的大湖,很大,象海但是毕竟不是真的海,如今在帝都,也没有机会再去看看真正的大海是什么样的。总想坐船在海上漂个把月,品尝着海鲜,看着无边的风浪无边的天海,那是怎样一种感觉呢?”

“我一直在想,远古的人们面对大海时,内心的感受定会如同仰望星辰一样,充满了崇敬和不安。没有人知道大海有多大的威力,也没有人知道海的那一边会有什么。把航海术称为文明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并不为过。从北方的草原到南海,从西方到东方,无尽的浩瀚大洋,少了探索者们的好奇和勇气,又怎么会有我们这些游历者的思考呢?”

“如果你见过白民城海湾上停泊的海船,就会知道,东方的造船工艺只能用粗糙来形容。无论从什么角度看,白人都是天生的航海者,对星辰的感知可以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最大限度的不迷失方向,强健的身体完全不收颠簸甲板的影响,虽然东土人的造船历史比他们早,当白人还在独木舟上颠簸时,东土的人们已经有了多桨船。虽然传说中,白人依靠他们的顽强精神从东方西迁到西方的森林里,如果让我选择的话,我宁愿相信是精湛的航海术拯救了绝大多数的白人,也是大海阻止了人们杀戮的步伐。西方的山林依然为白人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最好的船龙骨配上最好的工匠,白人们精致的多桅帆船,几乎所有能够行进到浩瀚大洋的海船全都来自西方。”

原来这时,西方的航海技术,已经超过了东方。李昱在心中暗自叹息。

“巨人也会造船吗?”李昱问道。

“当然会啊。巨人们有令人诧异又惊奇的舟筏。我曾在白海西岸的海港遇到独自闯过澜海的巨人战士,他背负着自己的渡海工具,一只蒙上兽皮的独木舟。巨人们依靠独木舟在浅海内捕鱼打猎,当然,他们无法远离海岸。”慕容轻尘回答道。

“你可是走得够远的啊!”李昱吃惊地看着慕容轻尘。

“还可以吧。”慕容轻尘淡淡的一笑。

“你向西最远去过哪里?”李昱笑问。

“向西最远到达过伊兰普特国,又叫巨塔国,这个国家的先人建造过巨大的象山一般的方尖塔,是以得名。”慕容轻尘答道。

李昱听到他的回答,立刻意识到他去的地方是哪里了。

“我只是见过那些巨塔,呵呵,有座塔前还有一个巨大的石狮子,不过狮子的脸是人的脸。”慕容轻尘接着说道,他的这句话更加的证实了李昱的猜想。

“那里是不是有一座很大的灯塔?”李昱问道。

“原来李兄也听说过那座灯塔。”慕容轻尘笑道,“我是从一队旅人那里听到关于阿兰德罗港灯塔的故事。阿兰德罗港现在就是巨塔国的都城。”

“很久以前,一艘新婚的王子的喜船,在驶入阿兰德罗港时,触礁沉没了,船上的皇亲国戚及从西方国家娶来的新娘,全部葬身鱼腹。这一悲剧,震惊了伊兰普特朝野上下。伊兰普特国王特雷多二世下令在最大港口的入口处,修建导航灯塔。经过40年的努力,一座宏伟的灯塔竖立在特罗岛的东端。它立于距岛岸处的石礁上,人们将它称为‘阿兰德罗灯塔’或‘特罗灯塔’。”

“当阿兰德罗灯塔建成后,它的高度当之无愧为当时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物。它的设计者据说是西方最伟大的石匠,光照会的成员。两千年来,阿兰德罗灯塔一直在暗夜中为水手们指引进港的路线。”

“我看过一些关于灯塔的图画,这座灯塔是一座以浅色大石块建造成的砖石建筑,灯塔由一下三部分组成:底层是一个有石泥核心的正方形地基,中部是八角形的塔身,顶层为圆柱形的灯火楼。在它的最高点有一面巨大的青铜镜子,它能用来在白天反射太阳光;在晚上,灯火楼里会生火。有的画上,灯塔的顶部建有海神的塑像。”

“灯塔的塔楼由三层组成:第一层是方形结构,里面有300多个大小不等的房间,用来作燃料库、机房和工作人员的寝室;第二层是八角形结构,用以存储与输送油液;第三层是圆形结构,上面用又高又大的8根石柱围绕在圆顶灯楼。灯楼上面,矗立着站立姿态的青铜神祗雕像,据说是他们的太阳神。整座灯塔都是用花岗石和青铜等材料建筑而成,灯的燃料是橄榄油和木材。整个灯塔的面积很大。聪明的设计师还采用反光的原理,用镜子把灯光反射到更远的海面上。这座无与伦比的灯塔白天日光闪耀,夜夜灯火通明,兢兢业业地为入港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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