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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魔奕-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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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加帝国就是被火云帝国三十年前灭国的超级帝国,他身边的博文老师实际上是就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兰加帝国的末世帝王,三十年前帝国沦陷时自己被送到了火云帝国,身份是被兰加帝国劫走的火云帝国王子火雷勋,这也正是火云帝国要和兰加帝国拼死到底的原因,由于火雷勋被劫走时是个尚在襁褓的婴儿,所以在博文的*纵下,玩了招狸猫换太子,自己的儿子被堂而皇之的送到了敌国,埋下了最深最狠的一颗钉子,而真正的火雷勋已被博文亲手砍死。

这些都是博文告诉他的,有些证据令火雷勋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其中包括了血虫验亲,“血虫”一种生活在偏寒地区的虫子,一生只吸食一个人或者是这个人至亲的血液为生,如果吸食了另外的血液就会立即猝死。

其实火雷勋有很多选择,可以继续安安稳稳做他的富贵亲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何等荣耀,火云帝国内任他呼风唤雨,可就是这个一人之下刺疼了火雷勋,他也有野心,也有理想和抱负,那种站在整个大陆顶端,受万人景仰的豪迈与辉煌,就像一根毒刺深深扎在他的心里,搅得他坐立不安,每次去皇宫议事,见到那张椅子时,一种莫名的心惊肉跳会袭上他的心头,紧接而来的却是莫名的亢奋,选择铤而走险,选择光复兰加帝国,火雷勋曾经很多次在心里暗示自己这是自己必须做的,也是唯一能做的。

复国需要钱,所以他贪婪,需要人,所以他不择手段,处心积虑,几年隐忍换来的却是如此结果,怎能不让他气馁,虽然一个巨魔军团动摇不了他的根本,但是这种羞辱让他不能忍受,现在,树林里挂着的一千多具尸体就像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的抽在火雷勋的脸上,那么的响亮。

挫败感让他疯狂,这是*裸的报复,但是谁都知道,外面挂着的是魔族,大陆上最忌讳的名词,谁和他们沾了边那可是抄家灭族的大罪,即使帝国亲王也不行,躲还来不及谁愿意往上凑,火雷勋只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

“这群愚蠢的魔族,愚蠢的拉斐尔,我只是让他们监视谁让他们动手的,愚蠢!”火雷勋的恼怒不是无端的,既然巨魔军团的秘密已经曝光,接下来自己要做的就是和巨魔军团划清界限,这个屁股要是擦不干净,掉的就该是脑袋了。

心里盘算着的火雷勋并没注意到身后的老师博文,也就是他的父亲,曾经的兰加帝国君王,在听到拉斐尔这个名字时,向来从容淡定的他,嘴角不由自主的抽了抽,眸中一丝恶毒一闪而过。

***************

火云帝国三十六支主战军团排名第三十三位的巨魔军团一夜之间被人屠戮殆尽,满编制一万五千人的军团无一幸免,自军团长往下一千余人被绑在树杈上,更令帝都高层震惊的是巨魔军团长拉斐尔以及一千余名高级军官竟然都是魔族,这无疑像是流星坠入湖水中,在火云城这座数百年的雄城激起了轩然大波。

帝*部在火雷亦的责令下开始在全军展开排查,严格到每个军团,每个士兵,重点放在关于巨魔军团事件的排查上,同时火云城的每个街头都出现了剑拔弩张的禁卫军,军方宣布即日起帝都实施军事管制和宵禁,数百年的文明古都一时间暗流涌动,但凡和巨魔军团有一点瓜葛的均都惶惶不可终日,不知道盛怒之下的君王会不会不问青红皂白来场血腥的清洗,这种事在各大帝国并不鲜见,为了皇室的尊严和延续,君王不会允许有一丝一毫潜在的威胁存在,有些事情说不清也无法证明,君王通常都会用鲜血来清洗,管你是黑的还是白的,洗红了最放心。

接下来一个重磅消息再次在火云城满是阴霾的天空上再次炸响,帝*部三号人物汉密尔顿大将畏罪自杀了,尸体是在他的官署发现的,身边还放着认罪书以及一些与魔族有关联的东西,这一切几乎完美的证明了汉密尔顿的罪状,太过完美的事情反而让人产生怀疑,但是有汉密尔顿的前车之鉴在那摆着,谁还敢提出质疑,往里掺和?看着事件落下帷幕,天空上的阴霾逐渐散去,各怀鬼胎的各色人等均感觉松了一口气,只盼这一切赶快过去。。。。。。再有两天就是火云节了。

***************

末日军团内,军士们依旧像往常一样早起晨练,吃饭,然后再将自己扔进一天的残酷训练中,表面上看不出与平时有什么区别,但是奇吉塔却发现,末日军团的士兵们每人脸上都有一种亢奋,以前这种亢奋多出现在看见美女、闻到美酒、或是拳头砸在别人脸上时,而现在这种发自内心的奇吉塔还从没见过,不过他可以理解。

巨魔军团,三十六支主战军团之一,在之前的末日军团看来巨魔就像一个庞然大物一般不可撼动,谁能想到就是这个看似强硬的对手居然在末日军团面前全军溃败,势如破竹、摧枯拉朽般的横扫让末日军团的士兵信心空前高涨,士气如虹!

如果开始时的末日军团还处在高额军饷和赏金的情形下积攒的那点士气,在经历了此役之后升华和蜕变成了一种荣耀,一种属于末日军团的荣耀。

第一百三十三章 脱胎换骨

现在的末日军团已经脱胎换骨,因为各种原因被发配到这里的全是一群从沙场滚过来的兵油子,桀骜不驯、**不羁是他们的本性,强悍的实力赋予他们这样的秉性,也间接的成全了小飞,成全了末日军团,奇吉塔看着眼前满身泥水的士兵,仿佛看见一支强悍到可以横扫一切的力量正在成型,滋长,这群天才横溢、实力强悍的士兵正在一个流氓侯爵的引领下完成不同于骑士精神的精神历程,谁也不知道他们会变成什么,嗜杀成性的魔鬼?狡诈诡异的游寇?或者是坚韧不屈的英雄?现在看来最后一种是不可能了,奇吉塔不禁在心里求神护佑,这是他唯一能做的。

五千重装骑兵的横扫证明了小飞的钱没有白花,证明了末日军团这群痞子兵的实力,也充分证明了重装骑兵是集团作战中无可替代的主力兵种,它就像是战场上的绞肉机,进入重装骑兵的视野,只有祈祷的份,那是一股令人崩溃的力量,如果不是重装骑兵的装备太贵,恐怕现在大陆遍地都是重装骑兵了,重骑兵的铠甲和马匹以及马匹的护甲要求很是严格,战甲要求防御力强横但又不能太笨重,马匹要求有强大的爆发力和凶悍的力量,既要能够载重还要适应千变万化的战场,保持灵活机动,马铠不能太厚,以防影响马匹奔跑,但又不能太薄,失去马匹的重装骑兵只能等着挨宰。

综上所述,这些苛刻的条件制约着重装骑兵的扩张,一支重装骑兵就像一台烧钱的机器,令各大帝国又**又恨。

火云节在人们的期待中姗姗而来,火云城呈现出一片祥和,人们总是善忘的,或说是善于欺骗自己也未尝不可,阴霾刚刚散去,街上的行人已经是笑逐颜开,小孩子牵着大人的手嚷着要买商铺里华丽的新衣服,提着酒和鲜肉的汉子盘算着今晚来个一醉方休,几个贵族娇小姐在仆人的帮助下兴高采烈的堆着雪人,趁大人没注意溜出家门的孩子在鹅卵石铺成的大路上疯跑,冷不丁滑倒一个,立刻就会引来路人和同伴善意的哄笑,火云节真的来了。

平民的生活很简单,快乐也很简单,一顿好饭,一件新衣服都会让他们满足,边城的战事似乎离他们很远,他们关心的只不过是一日三餐。

末日军团里也是一派喜气,到处张灯结彩,廉价的魔法石悬挂在门上、长廊上、树上、旗帜上,暖暖的阳光洒下,透过魔法石,折射出五彩缤纷的光线,一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与一个个粗犷的末日军团军士手挽手疯狂的跳着、笑着,时不时的抬头猛的往喉咙里灌入一杯烈酒,他们疯狂的宣泄着,这是他们在这里最后一个火云节。

奇吉塔醉眼朦胧的坐在团部门前的阳光下,苍白的脸上有了一丝血色,手里酒杯残留着腥红的酒液,戴夫蹲在旁边,眨巴着眼睛流着口水盯着狂欢的人群,样子就像一只盯着骨头的狗。

“人模狗样。”贝弗利实在看不惯戴夫吊儿郎当的样子。

话音刚落,小狼萨哈丁仿佛凑趣一样,晃晃悠悠来到戴夫身边,后腿一趴,前腿支愣着,摇着尾巴讨好的看着戴夫。

戴夫愣愣的看着萨哈丁,萨哈丁耷拉着舌头歪着头,眼神无辜的看着戴夫,两兄弟一时间相视无言。

半晌,在汉娜和帕里莎的嬉笑声中,戴夫终于反应过来,拎着萨哈丁的耳朵,恼羞成怒的骂道:“你凑什么热闹,去,去,去,一边去。”说着将萨哈丁扔给贝弗利,众人见状无不莞尔。

贝弗利接住小狼,点着它的头训斥道:“早和你说了,你哥哥不待见你,偏不信,给赶出来了吧?”说完咧嘴斜眼看着戴夫,贝弗利平时惜言如金,多说句话就像赔了一样,今天是火云节,心情好,居然和戴夫开了个小玩笑。

戴夫扭头看了一眼贝弗利,不但没有反齿相讥,反而扬了扬手里的酒杯,和贝弗利一仰头干了,两人相视一笑,一切情谊尽在不言中,掐归掐,闹归闹,兄弟之情却极为深厚。

“人心不古,小混蛋领着一群中混蛋、大混蛋瞎胡闹,什么乱七八糟的?”福斯廷一甩袖子回屋睡觉去了,身后留下几个年轻人的嬉笑声。

狂欢一直持续着,篝火燃了起来,照亮了夜空,映红了月光,小飞、奇吉塔、贝弗利、戴夫、阿郎索、福斯廷等人围聚篝火旁,看着士兵们尽情狂欢,身旁是已经烤的焦黄的野猪,猪油滴进篝火里发出“哧”的一声轻响,一股由炭香和油香混合在一起的奇异香味弥漫开来。

“好香!”戴夫由衷的赞叹了一句,提起手里短刀开始切割焦黄的野猪肉分盛给众人。

小飞默然的瞧着,吸了吸酸酸的鼻子道:“这可是家传烤肉秘方,我母亲教给我的,凌若虚那老头就好这一口。。。。。。”话未说完,想起家人渺无音讯,凌老头的忍辱负重不由得心头一颤。

众人知道小飞的苦楚,忙岔开话题,讨论起重装骑兵的雷霆一战,顿时群情激昂,一个个说的口沫横飞,大有再去痛宰一通的士气,唯有小飞默不作声,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戴夫碰了碰小飞,关切的审视着小飞的表情。

小飞倏地站了起来,跺足懊悔的道:“大爷的,那个女杀手的神器忘记收了,白白便宜禁卫军那帮小子了。”

说是神器,只不过是人们给兵器的排名,真正的神器谁也没见过,就算是神也只是在传说中的,这其中最接近也最有可信度的就是关于神族(原圣菲力家族)的传说,据说神族的历任族长都是神的代言人,传说中的龙骑士,驱逐魔族的那一战中,龙骑士一人就斩杀魔族战神巅峰强者一百七十三位,领域强者七位,神域强者一位,横扫魔族,当然,这也是传说,经历过那次大战的人都已化作尘埃,无从考证。

众人一呆,尽皆气结,这小飞就是个神经病,思维跳跃也太大了。

“刚才说什么?”小飞一拍额头道:“对了,有件事大家商量一下,集思广益嘛,三个臭皮匠还顶一个诸葛亮呢。”

“诸葛亮?谁呀,没听说过。”戴夫疑惑的道。

“呃,一个用羽毛做扇子的,很聪明的一个人。”小飞暗骂自己胡说八道,前世记忆偶尔的作祟,忙转移话题道:“是这样,重装骑兵的优点大家都很清楚,可是缺点也很明显,受装备和马匹的限制不可能大批量列装,战场上也不够灵活,无法适应瞬息万变的形式,局限性较大,我在想是不是可以组建一支轻骑兵,我们过几天就要去鹿角城,钱没别人多只好另辟捷径,我不想鹿角城在我手里搞得乱七八糟,那里毕竟是我们的家。”

“轻骑兵?轻骑兵兴旺了近百年,才刚刚被重装骑兵代替,现在大陆趋势是重装骑兵,逆势而为恐怕。。。。。。”奇吉塔张了张嘴终究没有再说下去,现在的战场就是重装骑兵的天下,那种酣畅淋漓的杀戮,摧毁一切的强横足以让所有人胆颤,但奇吉塔毕竟是军伍出身,对于战争的本来面目看的很透彻,战争是什么?就是一个烧钱的无底洞,士兵、装备、器械、城防工事哪一样不是钱填出来的。

“大陆上两大帝国黑暗帝国和火云帝国的国力强大到现在这种程度也只有二十万重装骑兵,加在一起不足五十万,重装骑兵本就不是一个侯爵能养得起的,但又不可或缺,我们可以将重装骑兵压缩在一个合理的数量,其他的则采用轻骑兵或者是步兵。”福斯廷道。

戴夫咬了一口野猪肉,嘴里啧啧有声:“要是能够造出像星云弓那样的杀器,管你是什么兵,通通扫到。”

“那是不可能的。”没有人比小飞更了解星云弓的恐怖,那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杀器,不过小飞的眼神却猛地亮了起来:“弩箭不能穿透的重甲,如果换成掷矛?矛尖采用三棱刺的构造,是不是就可以?”小飞转头对着正大快朵颐的疯斧道:“你们蛮荒领域是不是有两位叫什么风雨双矛的域主?”

疯斧点头嗯了一声,继续吃他的烤肉。

小飞气结道:“等会吃,问你话呢,那风雨双矛是不是有手掷矛的绝技,我看蛮荒领域那个叫力基塔的小子参赛时背插六杆短矛,不过没见过怎么用,你在蛮荒领域就没见过或是听说过掷矛有什么特殊的手法?”

“我会。”疯斧依旧和嘴里的烤肉叫着劲:“我们蛮荒领域的孩子从小就要学会掷矛,吃饭全靠它了,风域主每五年还会从中挑选,收为弟子,选中的就有烤肉吃,嘿嘿。”

“你会?”小飞调侃道:“我说的可不是向水塘里扔石头。”

疯斧也不说话,将烤肉一口填进嘴里,起身抓起一杆长矛,身子向左一斜,右臂有力的挥出,长矛化作一道流光,没入远处一棵大树粗壮的树干,速度减缓的长矛明显能够看的出正顺时针旋转,竟将树干绞出一个碗口大的洞,透了过去,众人相顾骇然。

奇吉塔好奇的抓起一柄长矛,使出全身力气投向那棵大树,劲急的长矛挟着呼啸之势刺入大树,竟然没入尺许,矛杆犹自剧烈的震颤着。

要说奇吉塔的手劲和准头也算很不错了,但是速度和破坏力上较之疯斧就差了不止一个档次,距离越远,这种差别就会越大,疯斧的手法看似简单,但是精华往往就在这简单的法则里,旋转的长矛抵消了风力等不利因素速度更快,对于目标也有加倍的破坏力。

疯斧的掷矛足以将一名重装骑兵钉死在原地,如果轻骑兵有三分之一这样的实力,那就足以纵横大陆。

大家一时兴高采烈的嚷嚷开了,戴夫提议轻骑兵配备掷矛的同时要配备连发弩机,这种弩机可以一次性发射三支弩箭,只要在马鞍处安装一个小工具就可以实现单手上弦,方便快捷,杀伤力大,这个提议立即被小飞采纳,责令戴夫一月内购置、改造这种连发弩机,数量定为一万具。

火云节后,小飞派人将愿意跟随末日军团士兵去鹿角城的女人用大车运走了,贝弗利等人也被安排协助戴夫完成弩机的任务,火云城内各大商行存储的弩机被抢购一空,运往戴夫的秘密加工点,连夜赶制和改造。

第一百三十四章 赌神再世

武器和矿石是各大帝国对外严格控制的物品,但在帝国内部却无人管理,虽然价格较贵,货源倒是没问题,戴夫只用了七天就将合乎标准的一万具弩机收罗完毕,剩下的就是在军团内部招收二百名会打铁的军士协助改造。

小飞也展开了他的“复仇”计划,每天跑去找君影卫三老赌博,这次小飞将技术和千术发挥的淋漓尽致,变着法的糊牌,什么十三幺、清一色、对对胡、大车轮、十三太保,好像是在给三个老学生上课一般,赢得三老一个劲的抓耳挠腮,气急败坏的盯着小飞的双手,想要抓住什么似的,小飞嘻嘻一笑,手放背后,只凭精神力控制打牌,依旧是气势如虹,后来竟然出现地糊、天糊这样离谱的牌,三老终于崩溃了,一个个哭丧着脸将多年的积蓄拱手交给小飞,三老在帝国里地位超然,平时根本没有钱这个概念,所以手里根本没有什么钱。

“几位,签个字吧?”小飞将一张米雪儿代他写的欠条摆在三老面前,嬉笑道:“风月老前辈欠我一百七十万金币,黑石老前辈是三百一十万金币,雷霆老前辈是一百三十万,总共五百一十万,零头不要了,够仗义了吧。”

风月恼怒的在欠条上按了个手印后将欠条扔向小飞,小飞收下欠条,脸色忽然转暗,冷冷的道:“老头,再在我身后搞阴谋,别管小爷我掀桌子,到时候大家都不好看,别*我。”说完扯着米雪儿扬长而去。

雷霆刚要发火,风月却按住他的肩膀,揶揄的道:“阴我们?这小子还太嫩了点,等他看到我们给他准备的礼物时,好戏就上场了,到时候胜败如何,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

离开火云城的最后期限到了,小飞忙的不可开交,能拿走的这小子什么也没留下,一个好好的军团驻地,在末日军团离开后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山头,清风吹过,可谓寸草不剩。

火羽站在哥哥火风的轮椅旁,眺望着远处连成一线的骑兵大队,感叹的道:“这个小飞真是让人捉摸不透,这么短的时间居然拉出一支足以横扫巨魔军团的队伍,这还是那支痞子军团?”

火风沉稳的看着山下,轻声道:“想当初将末日军团丢给小飞时,多少人等着看笑话,现在那些人的下巴恐怕都掉下来了吧?回去吧,风有点凉。”

火羽温顺的推着轮椅,顺着临时搭建的木板路缓缓而下。

帝都的臣民们大清早刚一醒来就看到一支浩浩荡荡的军队穿城向东而去,前面是近万名轻骑兵,雄壮的乌金马侧挂着弩机和几根短矛,中间是近百辆马车,满满当当装满了货物,几辆华丽的马车旁护卫森严,再后方走过来的居然是五千骑重装骑兵,一水的“圣菲力战甲”和乌金马,黑色的龙骑抢林立,随着马匹的前行,马铠和装甲发出“锵锵”的撞击声,雄壮有力,让人热血冲顶,军团旗帜上写着“末日”两个大字。

“末日军团?”围观人群中传出惊呼声,让人听来没有半点惊讶的成分,倒是诧异者多。

“看样子像,旗帜上写着呢。”

“这咸鱼还有翻身的时候呢,大惊小怪,听说这群痞子兵们跟了一个很有前途的侯爵,这次该有所作为了。”

“痞子兵终归是痞子兵,能有什么大作为?”

“没听说吗?”路人甲压低声音道:“巨魔军团被屠军背后就有末日军团的影子。。。。。。”

“那都是些没影的事,眼前这治安可要好的多了。”

小飞自马车车厢里探头出来一听,眼珠一转,翻上车顶,居高临下喊道:“帝都的父老乡亲们,末日军团今天就要远赴沙场,感谢父老乡亲、兄弟姐妹前来捧场。。。。。。”

还没喊完,就听周围嘘声一片,白菜叶子,大萝卜就飞了过来,这末日军团在帝都确实混的不济。

“。。。。。。大家鼓掌欢送,要不然。。。。。。。我们不走了。”小飞摘下头上的菜帮子,铁青着脸喊道。

“啪啪啪”围观人群闻言忙不迭的鼓掌,这群混蛋要是不走还有我们好日子过吗,路人乙甚至带头喊道:“欢送!欢送!有空常回来看。。。。。。”路人丙和路人丁忙按住这傻瓜的嘴。

小飞嘻嘻一笑:“大家这么热情啊,那就。。。。。。那就再住几个月。”

多嘴的路人乙立刻被人按倒街头,一顿胖揍。

看着小飞胡闹,奇吉塔不禁摇头叹息:“真不是个东西,三句话就将人玩弄的五迷三道的。”

浩浩荡荡的大队人马终于出了火云城,帝都的人们记得这一天,火云历三五二六年,初春,末日军团出火云城,闯荡大陆,一个不朽传奇即将开始,后人曾问过当时在场的老人们,对于目睹这样一支传奇的军队出征有什么样的感想?老人们翻着白眼道:“不记得了,光顾着扔萝卜了。。。。。。”

出了火云城就是一马平川的官道,如果将火云城比作是心脏,那么这些宽阔的官道就好像血管一样,连接着各大雄城,可以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帝国各处派出军队,战时无论是平民还是贵族均不允许上官道,只留做军队通行之用,平时则没那么多讲究,平民、贵族、商旅络绎不绝。

上了官道的重装骑兵不约而同的将身上和马上的铠甲全部卸了下来,改由后续后勤兵的马车驮运,穿着这些重达数百斤甚至上千斤的装备长途跋涉就算是乌金马也受不了,出城时已经风光过了,痞子兵们可不傻,出力不讨好的事情绝不会去做,奇吉塔为了保证士兵保持体力也默许了这些事,在奇吉塔看来,无伤大雅的事做多少也不为过,只要关键时候不掉链子就成,,当然谁要是关键时刻出错,奇吉塔会毫不留情的亲手斩下他的首级。

猴急的戴夫领着五百五十名斥候跑到前面去了,美其名曰探路,实则是去疯玩了,小飞也不着急,命令军团每天只向前推进一百五十公里,沿途安营扎寨,将体力保持在最巅峰的状态,这在福斯廷和阿郎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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