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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中兴-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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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下一个死鬼是否就是他朱云天,他半躺在地上,翻身远离这具已经发出臭味的死尸,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一个可以逃过一死的妙计。

  只是片刻,军兵将他提了去,带到大堂审讯,一句话还没问,先用十几根长长的木板把他打了一顿,类似于电视剧里面演的“杖责一百军棍”之类的刑罚,这木板上面不知沾了什么毛刺,拍在屁股上面痛如针扎,把朱云天打得是死去活来。

  等军兵累了,用冷水泼了他一头,算是稍做清醒,他登时就大喊:“别打了,小爷我投降!”

  上面有人笑道:“那就速速招来,你姓甚名谁,抢了多少军粮,杀了多少朝廷命官?”

  朱云天的屁股已经开了好几朵花,动弹不得,但脑袋却不迷糊,回道:“老爷在上,小人姓朱名云天,中国人士,念了几年书,一心要报效国家,精忠爱国,老实本份,从未做过坏事。一向奉公守法的我,何来谋杀朝廷命官之说?”

  他知道这问题严重着呢,上面这个死军官明显是在诱供,杀朝廷命官?再怎么打也不能承认这事儿啊,不然死定了。

  “哼哼,不承认?用刑!!”将军冷笑起来。

  又是一阵毒打…………

  这次是六名壮汉光着上身,在他身体的前后挂了两个沙袋,然后前后各站三个人,展开了拳击训练。拳头重重打在沙袋上,沙袋又剧烈的撞击着他的前胸后背,身体来回摇晃,仿佛五脏六腑要沸腾一般。

  一开始他还有心情惨叫,打了约五分钟,便听不到动静了。牢役上前一看,原来昏死过去了。

  “报告将军,再打……此贼恐怕性命难保。”

  将军叹口气,摆摆手:“真不经打,带下去吧,明日再审。”

  第二天,重复着昨天的故事。只是顾忌到他的身体实在虚弱,元军采用了一些软刑罚来对付他。比如,灌辣椒水,老虎凳(这个用力要轻了许多,生怕将他弄死),最妙的是牵来一头羊,在朱云天脚心上涂了一层蜜,让羊去舔。将军府四周方圆三里的百姓,在夜间都听到了他连绵不绝的狂笑。

  “哈哈哈哈??”

  “呜呜呜呜??”

  笑一阵,哭一阵。哭完了接着笑,笑完了接着哭。最后连那只羊都不耐烦了,觉得自己很倒霉,咩咩叫着,不愿再执行这个无聊的任务。原来朱云天哭笑无常,大小便失禁,弄得身上很臭,这只羊闻了以后很伤胃口。

  后来不知谁想到了一个好主意,脱了他的裤子,用一根细绳吊起了他的鸡鸡,另一人拿小棍慢慢敲打,等它变硬了,突然放上一只蜜蜂螯了一口。

  “啊!!??”

  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之后,朱云天像根面条一样被军兵扔回了大牢。

  什么都没问出来,其实是他实在无话可说。什么都没做过,怎么说啊?充其量只是想抢刘地主家的粮食,作案未遂就被逮住了。

  他倒是想赶快投降,但细想现在时机未到,还是先等一等。等那将军见识了自己的“铮铮铁骨”,定会心生佩服之意,届时再降,就能混点好处了。可犹豫之间,却再无人来提审了,一切寂静下来。

  将军暂时没有杀他,就是要利用他来引诱徐达率人前来营救,进而一网打尽。不过这是重兵屯集的濠州城,徐达可没这么傻。

  他要是这么讲义气,早他妈的回过头来救我了。

  朱云天为这件事愤愤不平,全忘了那晚在刘地主府前数他跑得最早最快,连个招呼都没打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连续两天,外面都没什么动静,既无人劫狱,也无人再来提审。黑暗的小屋内,朱云天身上的伤势渐好,独自跟一具死尸相伴,精神却开始受够了惊吓,有点幻想症的感觉,老觉得自己已经身处阴曹地府,罪孽深重,正等待阎罗王的处罚。

  这也不能怪咱们的小主人公,十七岁的年纪正是在学校里谈情说爱、跟女同桌一块研究生理卫生的时候,乍一回到杀人如麻、人贱如鸡的乱世,怎么也得有个转变过程不是?

  朱云天算是抵抗能力恁强的了,还能想点坏招要抢刘地主的粮,他还算是有宏图大志的,那就是要么升官发财,要么独霸一方,总之要吃好喝好,玩得痛快。

  除了每天一顿稀饭,屋门只打开一次,每次都是强烈的阳光照射进来,看不见来送饭人的脸。所以这几天他没见到一个会喘气的人,加上这饭的味道像极了刚刷完锅的泔水,喝一口吐两口,拉稀泄肚折磨得他渐渐对死亡产生了恐惧。

  妈的!赶快再来审我吧,怎么打我都行,打完我就投降。现在朱云天就剩下这想法了。因为在他看来,徐达是不会来救他的,刘子轩屁股中箭,林光魏是个怕死鬼,自然不会。

  只有汤和了,但他又是一个典型的大傻瓜,徐达玩得他团团转,更不会来了。倒是卢小欣成了他的最大惦念,因为那日掉下山崖之前,没有尽情亲一下她的性感小嘴,揉摸一下她的玉女双峰,成了他的遗憾。

  这日正继续想念卢小欣翘翘尖尖的臀部,吱吱,门开了,一名军官装束的人带了两名小卒进来,掐住他的脖子就提他出去,拐过两排房子,像是游走迷宫似的就进了一间宽敞的大厅。正对门处坐着那名蒙古将军,正阴森森的对着他笑。

  军官秉首道:“札朋将军,案犯带到。”

  札朋点头说:“李参军辛苦了。”

  这名叫李虎的参军退到了一旁,目不斜视的盯着屋梁。

  看来,他的军阶还是很大的,在路上两名小卒对他极为尊敬,朱云天本想套套近乎,喊了一声大爷。

  李虎头也不回就来了一脚神龙摆尾,差点踢断了他的老二。

  日你妈的,就算我死了也要变成厉鬼去钻进你的心脏,吸干你的血。朱云天跪在地上,反绑着手,不忘了在心里抓紧时间骂人。

  “小贼,饿了你几天,今日可有话说?” 札朋突然开口了。

  “大人,你想让我说什么话呢?”

  朱云天一语双关的回答,他挺盼望这个长得像西班牙公牛的蒙古人向他请教一下国家大事,顺便把他放了,或者给他一个官做。

  “呵呵,”札朋不屑一顾的笑起来,“你们汉人最是信不过了,现在看来,果然如此。你贼眉鼠目,狡猾无比,毫无信义廉耻,这从你的面部表情就已得知。”

  在他眼中,汉人即便投降了也会找机会再逃走的,所以他不想再让面前这个危险份子活下去了。

  “既然你的同党已经视你为草芥,不来相救,那你留着也没什么价值了……来人,推出去砍了,提头来报!”

  札朋用一种对他很讨厌嫌弃的语气下了最后命令。 
  
第四节 死里逃生
 
  朱云天眼冒金星,一阵晕眩。奶奶的,大爷我年纪轻轻还是一个小处男呢,这就要死了?老天爷真是没屁眼!他双腿发软,差点没趴在地上。多亏旁边的侍卫经验丰富,见惯了这种场面,伸脚踢了他一下,他才没尿裤子。

  此时再求饶已经没什么用处了,还不如硬气几句,死个痛快,说不定以后会有人给自己写传记呢。

  想罢,朱云天站起来,摆出视死如归的一个架式,嘴唇哆嗦着说:“十七年后,小爷我还是一条好汉……”

  一个“汉”字还没说完,人已经被拖出去了。李虎在前,两队侍卫在后,就像杀猪一般将他绑了推向府外。

  在他被侍卫带走后,札朋独自冷笑,自言自语:“哼,好汉?你们汉人要都是好汉,还能保不住自己的江山?”

  事实上,徐达是带人来救过他的,官兵在城内到处贴了布告,画了朱云天的像,上面说朱党贼首已被擒获,不日即将处斩,告之众民云云……。可惜徐达、汤和等人现在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自保尚且为难,哪有力量倾巢出动来跟官军火拼啊?!

  他们从永安乡出发,经过县城赶了一天的路,才到了濠州城,派了两人夜探将军府,想碰碰运气。刚翻了墙进来,就中了机关被卫兵拿住,一审原来只是小兵小虾,当场便给杀了。

  札朋觉得朱云天没什么利用价值了,定不是什么朱党反贼中的重要头目,就让李虎提了来,杀掉了事。

  他显然高估了这些人讲义气的决心,其实,在自己的小命面前,义气又值几个钱呢?大多数的英雄豪杰口口声声义薄云天的时候,还不是硬着头皮迫于无奈?!

  朱云天面目惨白,全身发紧。为防他拉裤子,军兵提前在他的肛门放置了一块木塞,钻心的痛苦让他即使想大喊大叫也没有力气,稍一提气就感觉像被剌穿了一样。

  真狠啊!我日他先人姥姥!朱云天有种想痛哭一场的感觉。

  他被一队穿了红马甲的赤臂壮汉,每人扛了一把厚背薄刃的砍头大刀,押到了府外大街东头的一处宽阔之地。打眼细量,像是专门的刑场,又像是百姓的集市。

  城中灯火未熄,现在大约是晚上的十点多钟,街上仍然有人来往,但远远见了官兵,都掩面躲开,朱云天想找一些人来见证自己的杀头仪式,发明几句流传千古的名言,也是不太可能的。

  “跪下!”身后一个冰冷的声音。

  他不禁魂飞天外。李虎按住他的肩膀,把他摁倒在上,抽掉了脖子后面插着的红叉木牌,给他的手脚绑紧了麻绳,就让他原地跪倒,头低下,把脖子露出来。

  “下午吃饭了吗?”

  “吃了。”朱云天颤抖着答,不明白为什么问这个。不过他很快就知道了。

  “嗯,幸亏堵上你的屁眼,这样你就拉不出来了。”

  李虎装模作样的用手在他的脖子上量了量,好象在找下刀的地方,更增加了朱云天心中的恐惧。

  “大……大哥,既然我马上就要死了,能不能让我……让我抽支烟?”他很是真切的请求道,多活一秒是一秒啊,哪怕屁眼被堵住了。

  李虎心想,这小子真他妈罗嗦,死就死了干嘛这么磨叽,莫非呆会有什么援兵?掉头又寻思,这么点要求我要是不答应,倒让人笑话我没有肚量了。也罢,死人是不好得罪的。

  “好,本官应你所请,只是……不知抽烟是一种什么乐事儿,让你如此痴迷,临死还要念念不忘?”

  手上的绳索解处,案犯已经手指一点,“啪”的一声冒了个火苗,嘴上含着的一根白色纸棍燃起了青烟。侍卫们瞪大眼睛看着,均觉得这一幕不可思议。

  朱云天很爽的大力抽了几口,陶醉地说:“将军你这就是孤陋寡闻了,竟然不知抽烟的诸多好处?”他睁大眼睛张大了嘴,露出两排六必治般洁白的牙齿,脸上写满了鄙视的神情。

  这种眼神让李虎颇为不爽,有点被人低看一眼的感觉,便道:“什么玩艺,本官确实是没见过,拿来我试一试。”

  侍卫从朱云天的兜里搜出个烟盒来,拿出一支递给了李虎,找出火石帮他点上了。朱云天一脸坏笑的望着他,等着他朝嘴里吸。

  “呸呸!”李虎只咽了一口就把烟扔掉了,抠着嘴痛苦的叫唤,这一口差点把他呛死(朱云天是个穷学生,当初买得也是假冒伪劣的二手烟),只觉得口中苦涩无比,胸部疼痛,一股臭气在里面好一阵翻江倒海。

  除了拼命吐口水,没别的减轻痛苦的办法了。

  受了这小人的骗了,临死前也要捉弄本大爷。李虎大怒之下,狂叫:“刽子手何在?刽子手何在?!!立刻行刑!把这小厮的脑袋给我砍成两半喂狗!喂野狗!”

  朱云天想不到弄巧成拙,心慌意乱,急忙分辩道:“大人,大人!听我说,再抽一支就好了……”

  李虎捂着胸口又蹦又跳,上去踢了朱云天一脚,大叫道:“什么,还让我再抽一支?去你妈的,快杀了他!”

  “得令!”

  两名红衣壮汉偷笑着过来,抡起了大粗胳膊,砍刀挥到了空中刚要落下,却听不远处传来娇滴滴的一个女孩的声音:“慢着!”

  刽子手登时立住,刀仿佛被万年胶沾住了一般,就此定格在空中,半晌才慢慢收回,恭敬的退到一边,连口大气也不敢喘,可见来人的身份非同一般。

  朱云天呆呆的晃了晃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已经做好了必死的准备,却被这一声天籁之音在鬼门关拉了一把,让他心中重燃希望。仔细一看,见四个人抬了一顶绿色的轿子从街口转了过来,缓缓停在身边,轿旁跟了二十几个男女随从,女的执了灯笼,男的腰间挎刀,看样子是某官家的小姐。

  轿帘开启,走下一位白衣女子,肌肤雪白,樱桃小嘴,很是娇美。不过,眉间却透出一种跟汉人女子大为不同的英气,和蛮不讲理的野味儿。

  “杀个人还要吱吱歪歪的乱叫,烦死了!……李参军,这人犯了什么罪呀?说来让本小姐听听。”

  “启禀小姐,这狗贼盗窃粮仓,聚众造反,蛊惑人心,妖言惑众……”李虎唯唯诺诺的回答,生怕说错了一个字或者语气稍有不敬,就招来当头大祸。

  朱云天见李虎吓成了这熊样,不禁暗忖:好厉害的美女!不知是哪个王公贵族的宝贝蛋,又长得如此标致,搂到怀里抱抱,再摸上一把,那该多爽啊!

  他快死了都忍不住要怀春一番,可见世间有一种色狼确实是死不悔改。“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这句千古名言果然不是吃醋的。

  这女孩是濠州城的达鲁不花(注:武官名,元朝州一级的军事主管,权力凌驾于知州之上)札朋的掌上明珠,独生的宝贝女儿,年方十八,蒙古名字叫鱼奴儿,但是因为一出生就被母亲带到了中原,所以长大后的所见所闻均是中原人物,中华文化,再加上离了广阔的草原和彪悍的马儿,性格跟原汁原味的蒙古人就差异了不少。

  不过,她的骨子里还保留着相当强烈的粗犷性子,说话做事果断倔强,经常化了妆跑出去游玩,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她最想往的生活。曾经因为一名士兵在街上无故殴打一名汉人妇女,被她撞见了,回来就告诉老爸,非要把那家伙五马分尸。

  札朋瞧不起汉人,觉得打死几个贱民无所谓,但实在扼不过女儿的央求,只好派人将那名士兵找来,硬是打了五十军棍,屁股都打开了花,回到军营不久就因为伤口感染死掉了,真是可怜。

  这年月没有阿司匹林,得个感冒都得盖上被子躺上好几天。

  “有这么严重吗?”女孩听完了李虎的汇报,惊异极了。

  小姐的怪脾气李虎自然是知道的,所以丝毫不敢怠慢,忙上前二五一十的讲了一遍事实经过,当然免不了添油加醋夸大真相,把朱云天说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小魔鬼,放火抢劫、奸淫虏掠、无恶不作,反正世间的坏事快都让他做绝了,就差去大都刺杀皇帝和太后了。

  鱼奴儿狐疑的听了几句,再打量跪在地上的这个所谓的“魔鬼”,脸上布起了阴云,很年轻帅气的小伙嘛,怎么可能干这么多坏事儿呢,便说道:“抬起脸来,本姑娘看看。”

  朱云天一听,就像溺水之人垂死之际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慌忙用膝盖移动两步,到了小姐的跟前,把脖子挺得老直,几乎就是从生下来至今为止最帅最善良最感人的一副面容了。眨巴着眼让她看了个够,他愤愤的道:“姐姐可要救我,我是被冤枉的,因为叛军正好由村子里经过,便硬捉了我去入伙,我想既然横竖都是死,但总比留在村里饿死要强,便去混了几天饭吃……实在是未做任何伤天害理之事。”

  “姐姐,青天可以作证!月亮明白我的心!” 他指着夜空大叫,歌词都背了出来。

  “住嘴!”鱼奴儿的脸胀得通红,愠怒道:“谁是你姐姐?哪能乱喊乱叫!”

  她作势上来要踢他,脚刚抬起,内心却涌出了一种莫名的情感,姐姐这个称呼叫得她头晕目眩,心弦颤动。

  她又咯咯笑出声来:“你这人着实有趣,也不看看自己多大的人了,便随便叫我姐姐。我看,你也不像杀人放火的材料,更别说……别说什么奸淫虏掠了。”

  朱云天一脸严肃的道:“那是,本人一向与人为善,怎么可能去做这等无耻之事!若有……天打五雷轰!”

  说完方想,现在快半夜了,估计雷公已经搂着雷婆睡着了,听不到我发的毒誓,肯定不会灵验的。

  “李参军,到底是怎么回事?”

  鱼奴儿觉得这事不太正常,暗暗打定主意,要管它一番。她回头,扳起脸来就问李虎。

  李虎垂下头,暗恨自己过于大意了,没想到这小子死到临头,竟然还敢对小姐胡言乱语,而且他妈的还叫了两声“姐姐”,引起了小姐的兴趣,简直是误打误撞了。早知如此,一出府就该不由分说一刀宰了他,然后剁碎了去给花草做肥料。

  小姐一向欣赏直率大胆之人,对庸俗保守的世风非常厌恶,再加上身边全是侍候自己的仆人护卫,将她敬为天神,没一个敢跟开玩笑逗乐的,每日生活当然无趣至极,偶然碰上朱云天这么一个嘴里装不住话发骚经验极为丰富的小帅哥,当然由不得她不感觉异样了。

  鱼奴儿虽然身为地方最高军事长官的女儿,也曾亲手处决过“罪大恶极”的仆人,但她向来瞧不惯打打杀杀尤其是随便杀人的行为,府中因此受到她惩罚的侍卫仆人已经不下数十人,不过,为朱云天这么一个素未谋面只是偶然遇到的死刑犯说话,还有一个原因是李虎不知道的,也是朱云天想不到的。

  她下轿来望向朱云天的第一眼,他脸上那种帅气中带点狡黠,三分狡黠之外又富有七分的真诚,令人怜悯的小男人气质,让从未接触过年轻男性这种表情的她为之一呆,心跳加速。

  身边全是杀人不见血的冷血动物,哪里见过这种坚强中带点脆弱、需要女人来保护的男人啊。所以她有点控制不住的叫停,无非是出于自己的一种本能的感觉,也只能说朱云天的命太好了,仿佛就是天注定的一样。从白虎山掉下去直到现在的近一个月的时间,每件事的发生都让他迷迷糊糊,难以参透。

  突然有了生机,朱云天岂能放过这个大好机会,定下神来,他嘿嘿一笑,先说了点场面话:“呵呵,姐姐无需怪责这位李参军了,他并未在现场亲自参与,可能是军兵的误会罢了,但请姐姐为我做主,洗刷罪名,感谢感谢啊。”

  口气油滑肉麻,好象除了她,世间便无第二人能够救他,也无第二人理解他了。

  旁边的侍女们听来,身上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估计晚上睡不着觉了。男人们也是恶心不已,哪来的小混蛋,简直是个太监!大家都在后悔刚才没利索的一刀宰了他,只是让他抽支烟的工夫就碰上了小姐,还他妈的这么肉麻。

  “李参军,是这样吗?”鱼奴儿被他这番话推上了高台,已经没有退路了,只能继续挺身而出。

  李虎这次没办法了,只好喏喏的说:“是,是,我确实没在,不过……”

  鱼奴儿一瞪眼:“不过什么?”

  “不过……难道小姐要放过他么?这可是将军下令要处斩的呀……”

  李虎扛不过小姐的威势,只好把札朋搬了出来。这是你爹要杀的人,即便你要放掉,也得先去请示他老人家吧。

  鱼奴儿的秀眉此时已经拧成了一股麻绳,杀气腾腾,小美女见李虎拿她当空气,竟用老爸来挡差,当然很生气了,一跺脚:“去就去!你们带上他,跟我来!”甩袖就走。

  李虎呵呵一笑,道:“小姐可否先去,我和犯人在此等候?”

  鱼奴儿白他一眼,道:“你这点小心眼休要骗我!等我回来,这人早死了。”

  李虎见鬼计被小姐戳穿,也不难过,若无其事的押了朱云天,跟着她回到了府内。鱼奴儿也不做轿了,散了随从,只领了两个丫环,直入议事堂,见父亲提了一把宝剑,正由里面出来,准备巡视完守卫情况,就回屋歇息了。

  她小跑几步,道:“父亲慢走,女儿想留下一人性命,不知父亲能否应允?”

  札朋笑呵呵的抚着女儿的头:“是我的鱼奴儿啊,你又想闹什么乱子啦?”

  鱼奴儿指着朱云天,撅着嘴道:“那个人,我不想让他死,他挺可怜的,你放了他吧。”

  “这……”

  札朋一看是朱云天,第一反应是见鬼了?第二反应是怎么还没死?第三反应则是纳闷乖女儿竟然为他出头!他一时语塞,吱唔了半天方道:“鱼奴儿,有些事你还是不要管的才好,他是反贼,是个危险分子,不杀他,对我大元朝可是后患无穷啊。”

  “什么后患无穷,女儿才不管!女儿只知道不该杀的人一定不能错杀!刚才李参军已经对我说了,并没什么证据证明他是罪大恶极的反贼啊,他只是被迫加入,是吧,李参军?我看他手无缚鸡之力,也不会什么武功,而我大元朝有百万军队,难道连一个小小的百姓也要惧怕吗?”

  鱼奴儿是个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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