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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清-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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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不太喜欢如今这个朝廷,却也来不及革他们的命。我叫刘兴华,是山那边的汉人后裔。因为老毛子官府的迫害,为活命我就钻山想回国内讨条活路。

却没成想,这山比我想象的大,在山里瞎头瞎脑钻了一个多月。要不是我打小,喜欢钻林子,只怕没见到你们,我就死在这大山之中了。”

编造一个身世,是刘兴华待在山里无聊时,就在考虑的事情。留洋回国的华人,无疑最好用来当借口。而从那个国家回来,却是值得考虑的问题。

这里距离沙俄最近,冒充沙俄境内的华人,无疑是最佳的选择。这年头,东北的百姓官府,对老毛子的痛恨,相信一定不会太少,这身世应该容易拉进彼此的距离。

被沙俄侵占掉的外兴安岭,尽管生活的清朝人不多,却也有一些迁移到那里生存的清朝人。刘兴华编造的这个身世,还是有一定可信度的。

见刘兴华如此爽快的告知身份,葛依乎似乎有些失落般道:“啊!原来你是从老毛子那边逃亡过来的。能在这山里待一个多月,刘大哥的能力,兄弟敬佩的很。

在下葛依乎,山下猎户村的猎人,这位是猎户村经验最丰富的老莫叔。这几个也是村子里,经常钻林子打猎的猎人。有幸在这里遇见,倒也不失为一种缘分啊!”

打小就崇拜英雄的他,从先前刘兴华的动作,多少能看出。这是一个,比他们更擅长钻林子的高手。不管对方说的身世是真是假,先结交一下总归不是坏事。

看着自来熟的葛依乎,一口一个大哥,一个一个兄弟。莫拉乎等人,也觉得刘兴华似乎不是什么坏人。本身就饥肠辘辘的他们,听到有酒喝有肉吃,也就没怎么拒绝。

跟着刘兴华来到帐篷处,看着这种军用雪地帐篷,尽管地方不大。可钻到里面,却能立刻感受到,帐篷里的温度,比外面要高上一大截。

只是帐篷根本容不下七个人,刘兴华从帐篷的战术背包里,拎出几瓶撕掉标签的红星二锅头。又拿出几个一次性的杯子,就坐到生着火的避风处。

一脸客气的道:“在林子里待的时间长,没留下什么好东西,就一点自家酿造的烈酒。几位若不嫌弃,喝杯酒暖暖身子。等下再把马鹿收拾一下,炖锅肉汤填填肚子。”

将这种塑料作成的杯子,给六人每人发了一个。刘兴华直接拧开,这种储存在营区小卖部,价格实惠却地道的红星二锅头,给每人倒了满满一杯。

至于他自己,则直接端着瓶子道:“这酒有点烈,喝的时候慢品细咽。都说东北爷们喝酒厉害,想必这点酒,诸位都不放在眼里吧?我敬诸位一个!”

在基地当兵五年时间里,他从一个不太喝酒的新兵,变成一个白酒喝小二斤没问题的酒道高手。真正的原因,也是被天气给逼的。

一到冬天,基地晚间执勤的哨兵,除了穿上部队配发的棉衣雷锋帽。老兵们最喜欢带的,就是这种五十三度,三两装的扁瓶红星二锅头。

想睡觉或太冷的时候,喝上一口保持精神百倍状态十足。只要不在哨位上喝醉,一般情况下,军官们也不会过多责备。当然,这种特权也仅限两年期以上的老兵。

清楚这些猎人,对他还有些怀疑。其实别说这些猎人,他自己何尝不是,身上揣着一支手枪呢!这并非他有什么恶意,而是觉得防人之心不可无。

先喝是告诉这些人,酒没动过什么手脚。既然想跟他们出山,刘兴华自然要释放些诚意。可令他意外的是,众人没盯着杯里的酒,反倒眼巴巴看着,扔到一旁的酒瓶子。

这种奇怪的现象,让刘兴华心中一惊,很快意识到,他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尽管他知道,清朝已经有生产玻璃制品。可这种扁酒瓶,只怕尚属稀罕物。

其次就是给众人酒杯,是一次性的塑料制品。可这年头,应该没什么塑料制品吧?这玩意在后世烂大街,在这年月又是稀罕物。

意识到这点的刘兴华,很快笑着道:“葛兄弟,怎么光盯着空瓶子不喝酒啊?你要真喜欢这种空瓶子,地上这三个都送你。这玩意,不值几个钱!”

小小的装了回逼,却令葛依乎感动的直摇头道:“不行,不行!这东西,我在省城都没见过。虽然东西小,但做的确实精致啊!拿到市集,应该能置换些钱!”

面对葛依乎的回答,刘兴华觉得以后要注意,有些超时代的东西,看来真要小心一点。不然,早晚会让人发现,他身上不同寻常的一切。

只是刘兴华忘了,相比这几个二锅头的酒瓶子,他身上这套雪地作战装备,更是这个时代所制造不出来的。更别提,他肩上那杠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了。

并非他拿不出更好的枪,而是觉得这枪,跟这个时候的步枪外貌差不多。只要不把枪交给别人看,一般情况下也发现不了,这枪的生产工艺,这年头几乎生产不出来。

总之,刘兴华经过今天这事,突然觉得穿越到这时代,总觉得跟做贼一样。待人接物、说话办事,总没来由的心虚啊!

第三章蝴蝶临乱世

都说酒,是能拉近男人之间距离的好东西,果不其然,一顿酒过后就与这些猎人混熟的刘兴华。终于不用做无头苍蝇,继续在这老林子里转悠,总算能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了。

做为见面礼,这几个酒瓶子被送给了,年龄比刘兴华小两岁的葛依乎。至于那头被打死的马鹿,原本按刘兴华的意思,剥了炖肉吃。

可经验丰富的莫拉乎,清楚再过不久,山里就要起风了。一旦山里起风,他们就只能在山里过夜。风雪交加的情况下,还在山里乱走,无疑是自寻死路。

所以在葛依乎的建议下,这头马鹿就暂时逃过剥皮割肉的命运,当成战利品拉到猎户村再做处置。刘兴华对此,倒也没什么意见。

看着刘兴华将雪地帐篷,迅速的拆卸成一堆零件,莫依乎等人都觉得。这个从老毛子那边过来的后生,家境应该很富实。要不然,怎么身上尽是稀罕物件呢?

虽然他们清楚,这帐篷布看上去,不是简单做衣服的布料。可除了这种布,帐篷的不锈钢支架,更是他们从来没见过的东西。

好在猎户们都清楚,这是刘兴华的**,打探别人隐秘,总归是件不礼貌的事情。既然喝了人家的酒,做为山里人,也应该以诚相待一番。

收了刘兴华见面礼的葛依乎,直接邀请刘兴华到他家去住。尽管他家里,还有三口人。可他的家境,在猎户村也算不错的,招待刘兴华住两天,应该不成问题。

就在众人收拾东西,准备往村子里面回时。看着刘兴华踩着的两块板子,葛依乎很好奇的道:“刘大哥,你穿这玩意怎么走路啊?”

对于葛依乎的好奇,刘兴华解释道:“这就是我用来走路的工具啊!有了这玩意,在山里才不担心陷进雪坑。我先示范一下,你看看就知道了!”

背着一大包东西的刘兴华,身体稍稍弯曲便甩脚启步前行。众人很快就看着在雪地上,穿上这两块板子的刘兴华,行走时基本都是滑着走,可就是没见他摔跤一次。

这种山地滑雪行军,在后世也是必练的训练科目。虽然有些地方,不适合滑雪行军。可眼下刘兴华所在的山谷,并没多少遮挡物,很适合滑雪急行军。

转了一圈回来的刘兴华,看着葛依乎有点跃跃欲试的样子,也显得很不好意思的道:“葛兄弟,这两块滑雪板是特制的,你可能用不了。

要不等下了山,我抽空给你做副简单的,再教你一些滑雪的技巧。往后在开阔的雪地行走,有了这东西,也能事半功倍。时间不早,我们还是先下山吧!”

对于这种滑雪行进的技巧,刘兴华觉得,出生在这种地方的年轻人。只要肯花功夫学,应该要不了多久就能学会。简单的滑雪板,用木板就能做出来。

看着刘兴华背了那么多东西,在山林里行走,速度一点不比他们慢。这些猎人也渐渐相信,这个年青人,能独自一人在这山里生存一个多月所言非虚。

没点特别的本领,寻常人进入这大雪封山后的老林子里。就算不冻死,也会被饿死。那怕就是他们,这种经常给大山打交道的猎人,也不敢保证能一人待林子里这么久。

相比上山的艰难,下山却是很迅速的。更令众人欣喜的是,就在他们下山的途中,又碰到两头出来觅食的獐子。原本獐子看到他们,就迅速掉头逃跑。

可背着东西的刘兴华,直接从背后取下步枪,在滑行了一段距离后迅速开枪。枪响之后,一头獐子就应声倒地。没多久,另外一头獐子,也变成了刘兴华枪下的猎物。

那怕经验丰富的莫拉乎,看到刘兴华的打猎技术,也忍不住道:“这后生的枪法好准啊!”

而葛依乎却盯着那杆枪,一脸羡慕的道:“真是好枪啊!这么远的距离,也能一枪命中!”

不管如何,刘兴华这两枪,算是真正震撼住这些猎人。对于比自己更有本事的人,这些猎户还是很佩服的。更何况,这猎物也算他们一行人的收获。

先前就一头马鹿,众人觉得是刘兴华个人收获,他们自然不好处置。可这次发现的两头獐子,却是刘兴华主动开口,说猎下来送与众人当见面礼的。

如果让他们自己动手,能猎到一头獐子就算很不错了。一时间,除了年长的莫拉乎,对刘兴华还是有所提防外,其它猎人都喜欢上了这个大方的年青人。

带着三头猎物,众人觉得不枉进山一次。而一直等候他们平安归来的家人,看着他们出现在村口的道路上,也将提起的心放进了肚子里。

对于众人进山,除了带回三头猎物,还带回来一个陌生男人。猎户村的村民,多少都有些好奇。一些小孩,甚至带着有点畏惧的眼神,看着这个着装怪异的刘兴华。

清楚身上这套雪地迷彩作战服,看上去确实挺怪异的。可刘兴华清楚,这种作战服质轻且保暖,又适合在雪地中潜伏隐蔽,加上还有防水的效果。

长时间待在林子里,不穿这衣服那又穿什么呢?反正他的出现,本身就够奇怪够诡异,一身奇装异服,让村民适合两天,早晚会见怪不怪的。

众人一同来到葛依乎的家中,葛依乎的父母,对于刘兴华的到来,还是表示出足够的热情。那怕这个年青人,看上去有点穿着怪异,但上门是客,他们也不好说什么。

等到众人脱下厚厚的棉袄,开始围在炭炉前烤火时。刘兴华也同样,回到葛依乎替他收拾的房间。换了一身相对朴素的保暖衣裤,众人才觉得看起来舒服多了。

当然,要是刘兴华的脑袋上,还能有条辫子,那就再好不过了。对于清朝实行,断辫必断头的规矩。百姓也渐渐习惯,后脑勺扎条碍事的长辫子。

见到刘兴华出来,做为今天领头人的莫拉乎,也很客气的道:“刘兄弟,不知这两头獐子,你是打算剥了分肉吃掉,还是打算送到集市卖了换钱置办东西呢?”

听到莫拉乎的询问,刘兴华很爽快的道:“莫大叔,先前不是说好了,这两头獐子算是我做客村子的见面礼吗?要没你们带路,我现在还在山里瞎转悠呢?

先前听葛老弟说,你们进山就是冲着打猎换钱的。那这两头獐子,还是莫大叔帮忙处理掉。至于能卖多少钱,莫大叔看着办就行,我暂时不缺钱的!”

望着还想再劝的莫拉乎,葛依乎却很爽快的道:“莫叔,既然这是刘大哥的心意,那你老就别推辞了。反正这东西,我们稀罕,刘大哥却未必稀罕。

大家今天进山,本就是想打些猎物卖钱,买点东西回来好过年。现在有这两头獐子,相信也能置办些东西。要是莫叔觉得不好意思,等卖完獐子请我们喝顿酒就是了!”

被葛依乎这样一说,想起刘兴华身上种种稀罕玩意,莫拉乎也没在多说什么。而刘兴华下山第一顿饭,就在这些猎人的陪同下进行。

至于那头比较壮硕的马鹿,则被剥了当肉食,葛家保留一大半。其余马鹿肉,最后也在吃饭结束,被葛依乎借花献佛送与几位猎人,还有村中的几户贫苦百姓。

对此,刘兴华也是完全赞同的。更何况,下山之前刘兴华就说过,这头马鹿也是做为见面礼,一道送与葛依乎的。现在葛依乎将其与村人分享,刘兴华自然乐观其成。

而谁都不会想到,后世一些历史学家,在考证有关刘兴华的来历时。能追查到的线索,就是这座居民仅有百余人的猎户村。而这次分鹿宴,也被视为刘兴华崛起的预兆。

古语有云,逐鹿天下,鹿在很多时候,都是一种权利的象征。而刘兴华刚一下山,就做出了与村民分食其鹿的事情,也算是件上天注定,要他做件大事的吉兆。

当然,这些都被当成野史流传了下来。至于最为靠谱的说法,则是刘兴华得天命所授,了解到百姓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毅然下山救万民于水火之中。

总之,这些都是后话。此刻的刘兴华,丝毫没意识到,他的意外出现。让历史开始在1900年开始发生了变化,而他这只小蝴蝶,未来将改变全世界的历史走向。

第四章未来路(求收藏、推荐)

在葛家终于睡了一个踏实觉的刘兴华,也感觉这近一个月的时间,让他有种做梦一般的感觉。在无尽的大山雪林中,漫无目的行走,就跟迷路的孩子一样无助。

现在终于看到了同类,让他觉得自己并非孤独一人时,也明白穿越已然是不争的事实。可从睡梦中醒来,刘兴华也开始询问自己,接下来他应该怎么办?

光绪二十六年,一个正好跨越世纪的年份。伴随着十九世纪的即将结束,这个古老的华夏大地上,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他又能做些什么呢?

在山里那段时间,他所想的事情,都是如何在山里生存下去,尽快走出这茫茫的群山之中。现在终于走出大山,他却再次迷茫起来,不知前路在何方。

躺在葛依乎替他收拾的房间,那怕外面已然天亮,可刘兴华丝毫没有起来的意思。有点贪恋般,享受着被窝的温暖,静静思考着未来的路,应该如何走。

想回到穿越前的时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制造这次穿越事件的智能系统,已经被格式化成数据储存在他脑子里。他再想穿越回去,只能寄望他能活到那天。

只是这种想法,在刘兴华计算了一下时间后。他觉得,根本就不可能。他还没听说,有能活那么久的人存在呢!所以,他必须学着适应,在这个陌生的年代活下去。

就在刘兴华胡思乱想时,想到脑海中储存的大量数据资料,刘兴华觉得应该先了解这个时代,随后再去想未来的路怎么走。谋定而后动嘛!

很快道:“小智,调取有关这个时代的具体资料!”

小智,是他对脑中这个,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的数据库所取的名字。甚至很多时候,刘兴华都觉得,他脑子里面装了一台电脑,小智是开启电脑的密码。

看着脑子里的数据,很快在储存空间的电脑中,快速的查阅起来。刘兴华也很担心,他是否能够查到,足够他了解这个时代的相关资料。

做为军事基地,尽管配属的电脑不少。可这种历史资源有没有,他还真的不确定。可现在的问题是,他对于清末的历史资料,知道的并不多。

如果是九一八事变之后的事情,他或许还能知道的更多一些。原因很简单,他本身就是吉省人,对于家乡历史上,发生过的这段惨痛历史,他还是有所了解的。

偏偏现在还只是1900年,眼下距离民国还有十余年。距离九一八事变,还有三十多年。了解那么久远的历史,根本对他现在没太多的帮助。

做为东北人,他只知道这个时代,是东北混乱的开始。还有几年,在这块大地上爆发的日俄战争,将这块富饶的大地搞的民不聊生,生灵涂炭再不复往日的繁荣。

随着数据搜索结束,值得庆幸的是,有关这个时代的资料还真有一些。可令刘兴华哭笑不得的是,这些资料竟然是穿越前,那部小说作者写过的一些资料。

虽然这些资料,不是很详细,但大体这个时代,发生的一些事情,他还是能知道一些。看着这些显示出来的资料,刘兴华的表情也有些凝重。

根据从这部小说中,提取到的资料,刘兴华知道要不了多久,义和团运动将席卷整个华北地区。从而导致,八国联军入侵北平,再次洗劫被抢过一次的圆明园。

随后便是他身处的这块大地,迎来了恶邻沙俄的悍然入侵。在这次的入侵中,沙俄在这块土地上,制造了两场骇人听闻的惨案,死伤的军民更是不计其数。

看着这些资料,刘兴华的表情也显得非常狰狞,忍不住道:“老毛子,前世老子要遵守国法军规,只能耍耍嘴皮子。可今生,我一定会替这里的父老乡亲,教教你怎么做人。”

想起他参加的三次特种兵集训,每次他都能坚持到最后。甚至连特种部队的正式队员,都很佩服他的军事素质,可每次他都倒在思想调查问卷上。

原因很简单,一个特种兵除了必须具备,绝佳的特战技能外,还需要具备过硬的思想素质。偏偏刘兴华,骨子里有点愤青,老觉得基地那边的土地是本国的。

这样的思想,在和平年代的部队里,无疑是危险的苗子。那怕特种部队的集训教官,很欣赏他的作战技能,可为安全起见,只能将他淘汰出局。

对于部队的这种做法,刘兴华可以理解。待在基地里面,他天天除了站岗巡逻放哨外,很少有机会能出入国境。可成为特种兵,这种情况将彻底改变。

加之他所在的军区,本身就与后世的沙俄为邻。如果刘兴华这种,带有敌视沙俄情绪的特种兵,越过国境出现在那里,谁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特种兵部队私下较量,是很正常的事情。可一旦这种较量,变成敌对国一样的较量,是很容易出大问题。为了杜绝这种可能发生的事,部队领导淘汰刘兴华也很理所当然。

甚至穿越后来到这个时代的刘兴华,终于能够明白,他在基地成绩优异,为何晋升二级士官的报告会被刷下来。原因只怕,跟特种兵集训三次被刷有关系。

思想不过硬,在部队是件很要命的事情。尤其象刘兴华这样,在这种秘密部队服役的老兵。只可惜,刘兴华这种醒悟,似乎来的有点太晚。

可现如今天大地大,已然没人能约束的了他。刘兴华觉得,这个时代应该没人,再去阻止他,做一些他自认应该去做的事情吧!

这次的穿越,除了将驻守的基地带了过来,刘兴华也发现。经过穿越之后,他的身体素质得到惊人的改变。甚至在山林里的这段时间,他就发现了这种变化。

觉得这应该是穿越后遗症的他,也明白这种身体素质的改变,让他拥有超越这个时候,绝大多数军人的作战技能。凭借这些,做出一番事情应该不难!

更何况,根据陆续解码的仓储空间,他拥有无数华夏制造,被军队封存淘汰的制式武器。这些封存在仓库的武器,随便一把都超越这个时代不少。

拥有这么多先天优势,只要刘兴华稳打稳扎,改变东北的历史,甚至整个清朝的历史,都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情。当然,刘兴华也清楚,这事不是想想便能实现的。

现在他要做的,便是在这里落地生根,找一个在清朝合法待下来的身份。其次,在慢慢谋划以后的事情。最重要的,还是多看多问多走走,谋定而后动才行。

想明白这些事情,刘兴华突然觉得,是不是老天知道他,不甘于平凡,不甘于每次凝望边境线时,脑海中出现的大华夏版图?不甘那些被窃取走,老祖宗们的地?

有理想是好的,可刘兴华更清楚,有理想便要付出行动。眼下刚刚下山,连人都认不得几个。谈这种野心,未免有些过早。更何况,他并非万能的。

除了拥有一个相对逆天的仓储空间,还有他这身赖以生存的军事技能。刘兴华在也找不到,其它他能值得骄傲的东西。

做为一个高中都没毕业,便被送到军队入伍的年青人。五年的军旅生涯,带给他更多都是军营严谨的办事风格跟态度。可这些,远远不够实现他的理想。

想改变东北未来的命运,刘兴华除了要打造一支,能够护境安民的军队外。最重要,还要学会跟这个时代,那些贪婪的殖民者斗智斗勇。

一谓的武夫心态,是成就不了大事。而刘兴华要做的,便是在力足自保的前提下,不断去充实去学习,直到他实现心中梦想与野望的那天。

正是这个清晨的深思熟虑,让刘兴华开始定下,一个短期跟长期的目标。有了活下的目标,刘兴华才觉得,他跟这个时代的隔阂,似乎又减轻了不少。

想在这个时代做出一番大事,就必须先融入这个时代。这便是刘兴华觉得,目前他最需要去学习去改变的事情。至于未来的事,再心急也无济于事。

更何况,每次看到营区那些,只保留了军装跟设施完整的军营。刘兴华总觉得,这些昔日的战友,已然化成能量,待在他身边注视着他。

有这些战友英灵的陪伴,刘兴华觉得他并不孤单。以往他没机会,去宣泄心中的不甘。那么这次,老天给了他机会,他又是否能够改变历史呢?

第五章碗也稀罕

看着映入眼眶中的猎户村,一望无际的茂密丛林都被大雪装饰,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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