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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明-第1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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捣毁老奴的坟墓。

在通信相当落后的时代,想要搞这么大的行动,光是调动指挥,就是天大的麻烦。因此顾振华也不能不来江南。一面防止南明彻底溃败,一面加紧部署袭击辽东的方略。有水师在手,顾振华并不担心会有危险,更何况阎应元也是堂堂人物,想要拿下由他驻守的扬州,难度势必登天!

“阎知府。给怎么守城,相比你的心里都有数。本爵只想说一件事,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打破。你要对内多用点心思。”

“国公爷金玉良言啊!”阎应元躬身施礼说道:“城中将领总兵刘肇基勇敢果决,可堪大任,另外陈明遇等人也是真正的忠良,唯有甘肃镇总兵李棲凤和将军高岐凤两个人首鼠两端,是一个隐患!”

顾振华点点头,又摇摇头:“阎知府,李棲凤等人固然要除去。可是你忘了扬州真正的隐患了!”

“还请国公爷指点!”

顾振华微微一笑,吐出了两个字:“盐商!”

阎应元一听,顿时浑身战栗。手脚颤抖。突然他猛地跪在了地上,懊悔的说道:“多谢国公爷提点,不然卑职几乎犯了大错啊!”

“哈哈哈,两淮盐商和晋商之间。千丝万缕。而且这帮人家产丰厚。有钱人吗,钱越多就越怕死。对他们讲究民族大义,用处不大,他们眼里只有白花花的银子,对付这样的人,你有什么办法吗?”

“有!”阎应元笑道:“卑职立刻让人把各个盐商家族全都看管起来,勒令他们进献军饷。要是不献,就以勾结鞑子论处!只是。只是这么一来,我担心和盐商交好的官员会弹劾卑职。那样卑职就没有驻守扬州了。”

“哈哈哈,有本爵在,你还不放心吗,放手去做,出了天大的篓子,本爵都给你撑着,不过唯有一点,那就是必须守住扬州,否则……”

“国公爷放心,阎应元就算拼了这条命,也会死守扬州的,绝不会让鞑子染指!”

阎应元告辞之后,立刻开始了行动,他把全城的户口分别丁壮老幼详加调查,挑选年轻力壮的男子组成民兵,会合乡兵一共征集四十万人分班上城,每个城垛十名,按时换防。又在城中设立稽查司,由他亲自主管,昼夜巡视城中,防止有人暗通鞑子。

另外他专门调动了一万人,将城中大大小小,三百多位盐商富豪的家族全都封锁起来。然后他召集乡绅耆老,对大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全城的公私财物,粮食药品,全都集中到一起,统一分派,任何人不得藏私,一切以保证守城青壮为先。

阎应元还征召了所有船只,又挑选了三千名水性出众的年轻人,他们负责巡逻运河,保证物资能够畅通无阻。

这些举动都看在了顾振华的眼睛之中,对于阎应元的表现,顾振华是相当满意的,这位能力魄力,品行操守全都是一流的,相比史可法那些不懂办事的官僚强太多了。

就在扬州全力装备的时候,洪承畴率领着大军已经抢占了高邮,刘良佐充当开路先锋,一路杀向了扬州。南直隶的空气一瞬间就凝固住了,大明生死存亡,就看这一战了!

全天下的目光都聚集在了扬州,偏偏此时身在扬州的顾振华,所有的心思却随着一支船队走了。

驱逐倭寇之后,琉球迎来了宝贵的新生,邹通和陆明月都得到了顾振华的指令,他们从士兵当中,选出了五百位战斗力最强的士兵,他们分乘大小船只三十艘,从琉球北上,一直进入渤海湾,再循着辽河口进入辽东,直插沈阳。

捣毁野猪皮和皇太极的坟墓之后,开棺戮尸,把他们的尸骨要再度带回南方,当众鞭尸,挫骨扬灰。

唯有如此,才能彻底打击满清士气,提振军心。而且不能保住父兄的坟茔,多尔衮也肯定会受到了严重的指责,到了那个时候,暴怒的鞑子肯定会做出蠢事,如此一来,安**的机会也就到了。

顾振华的算盘打得很响,不过这里面又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袭击沈阳之后,士兵们如何全身而退!

原来返回肯定不行,鞑子一定会拼死阻挡,他们这五百人,就算是金刚罗汉,也未必能承受得住。

思前想后,顾振华最终敲定了一个最为稳妥的方针,那就是袭击沈阳之后,他们即刻逃向朝鲜。再由船队接回国内,如此一来,不但能保证安全,还能顺道测试一下朝鲜这个藩属国对天朝究竟还有没有一丝的忠诚。

如果可以利用的话,顾振华还准备重建皮岛。在满清的背后插下一根大钉子!

其实顾振华的整个计划说白了只有一点,那就是追求付出最小,收获最大。为安**争取宝贵的休养生息的机会,等到安**下一次露出獠牙的时候,必定会搅动天下,牢牢把时代攥在手里!

……

大海之上,东南季风送来一阵咸腥的风,无边无际的海面上,不时有飞鸟掠过,水底到处都是密密匝匝的鱼群。

邹通和陆明月都站在了船头的甲板上,望着海面,邹通突然笑道:“陆姑娘,国公爷可说了,这是安**第一次的两栖作战,咱们等于是开创了一个历史啊!”

陆明月撇撇嘴:“哪有什么了不起的,最多就是史书上的一行字而已。我现在最想做的就是飞到老奴的坟前,把他从坟地里挖出来,然后抽上一万鞭,然后把他的骨头一个个的碾碎,拌着猪肉,炸成丸子,挨个喂狗!”

邹通听得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忍不住说道:“陆姑娘,你就不怕自己嫁不出去啊?”

“我有什么好怕的,没了男人拖累啊,说不定女人能活的更好。我可告诉你,这次去辽东,那是深入鞑子的老巢,所有的男女老少,只要是带口气的,全都是咱们的敌人,不能有一点手软!”

陆明月顿了顿说道:“对自己一样也不能手软!要是我受伤撑不下去,你就杀了我,一把火烧干净了!当然你们要是拖了后腿,本姑娘一样不会客气!”

邹通没等陆明月说完,掉头就躲进了船舱里头。

“陆姑娘,咱们还是离得远点,免得你一高兴,把我的脑袋给砍了!”

船队顺风顺水,经过了半个月的航行,他们终于再度看到了陆地,举着望远镜看过去,只见面前青葱一片,高地的树木之间,有一些村落点缀。在海岸边还有几艘小渔船。

“老奴,我们终于来了!”

满清的海防意识基本相当于零,而且辽东又是人烟稀少的地方,船队突然出现,远远超出了鞑子的想象力。

不过陆明月还是本着宁可杀错,不要放过的精神,将沿途看到的渔民全都干掉。循着海岸航行了半天,他们终于来到了辽河河口,也就是后世的营口。

满清还没有进关的时候,这里也是最前线,常驻两到三个牛录的士兵,可是如今精锐尽数调走,只剩下一百多个老弱残兵,防备彻底荒废了。

船队冲进来,他们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只当是鞑子又从关内运来了好东西,他们争抢着去迎接。

哪知道刚刚到了河边,顿时船上枪声大作,一个个鞑子都被击穿了脑壳,打烂了胸脯,尸体滚落在河边,后面的人吓得仓皇逃走。

这时候士兵们纷纷跳下了战船,在后面猛追,尖锐的三棱刺扎透了鞑子的胸膛,用了不到一刻钟,这一百多个人全都没跑了,都变成了尸体。

邹通眼望着黑土地,突然重重的跪了下来,朝着西边磕了几个响头。

“爹,娘,不孝儿又回到了辽东了,二老,这次孩儿没法到你们坟前烧纸,不过你们记着,早晚有一天,儿子会风风光光的回来。带着妻子,还有孩子,给你们磕头!”

士兵当中,那些辽东出身的老兵,全都泪如涌泉,一个个咬碎钢牙。

“都别哭了,像个男人一样,杀得鞑子越多,你们回家的希望就越大!”

“没错!”邹通爬了起来,拳头攥得直响。

“弟兄们,赶快上船,向沈阳进发!”

船队快速行动,沿途遇到鞑子就杀,捣毁了村寨无数,鞑子所有兵力都调到了关内,简直如入无人之境,他们一天天逼近了沈阳城。

第三百二十一章刨到祖坟

一刀挥出,脑袋被齐根砍下,满腔的热血,溅起来三尺多高,一具妇人尸体直挺挺的摔在了地上。从她的怀里摔下来不到一岁的孩子,落在了地上,哇哇痛哭。

陆明月毫不犹豫的将孩子从地上抓起了起来,高高举过头顶。

“陆营长,手下留情啊!”邹通急忙拦住,苦笑着说道:“不过是一个孩子,何必赶尽杀绝呢,都是一帮老弱妇孺,我们也是胜之不武!”

“哈哈哈,老弱妇孺就该可怜?我问你为什么这里只剩下老弱妇孺了,还不是他们的男人都去关内杀人了?我不想赶尽杀绝,可是他们的父兄逼着千千万万汉人剃发易服,到处杀烧抢掠,他们可曾留过情面?”

陆明月几句话,问得邹通哑口无言,痴痴的站着,突然他一咬牙,伸手去抢孩子。

“陆姑娘,你说的对,对鞑子不能客气,你就歇着吧,全都交给我!”

“想得美!”陆明月冷笑道:“到了战场上,女人就是男人,男人就是牲口,你们去干牲口的事情吧,这个小崽子死定了!”

说话之间,陆明月狠狠的挥手,将这个孩子扔到了一块卧牛青石上面。

啪!

西瓜碎裂的声音,顿时红白之物迸溅,哭声戛然而止。

邹通他们也一点都不客气了,直接冲进了村子之中,这帮家伙到了琉球也有好几个月了,一个个憋了一肚子虚火。

琉球那是友好同盟国家。更加上大家伙都清楚国公爷和人家公主还勾搭着,谁也不敢胡来,不然绝对是小命不保。

等到突入辽东之后。这就没有什么顾忌了,一个个邪恶的性子也都释放了出来。将老弱,孩子屠杀一空,捡些勉强看得过去的。正好是夏天的时候,也不怕受冻,随便找个墙角,悠扬的声音就传了出来。整个夜空都装饰的格外诡异。

就连邹通也不例外,还想要装着正经,可是忍了一阵子。也加入了狂欢的人群,比谁都卖力气。

……

转眼到了第二天,等到大家伙再度上路的时候,邹通和陆明月一见面。难得老脸通红。

“陆。陆姑娘,你可千万手下留情,不要把这事告诉内人啊?”

“我还没心思扯老婆舌,正所谓劳逸结合,我陆明月不是不知道疼惜属下的长官!”

“多谢陆姑娘体谅,多谢啊!”

“哼!”陆明月冷哼了一声:“我体谅不假,可是不代表我看得起你们!”

说着陆明月一手按着刀柄,秀目一瞪。对着所有士兵吼道:“你们这些人渣,唯一证明你们价值的就是打仗。用最快的速度给我杀到沈阳,你们放心,谁落后了,保管赏你们一刀,绝对没有客气!”

胡萝卜加大棒,这帮小子面对着陆明月,一点脾气都没有,老老实实,跟在了后面,快速向前冲。

由于辽河水位的问题,船队只送他们进入五十公里之后,就已经退走。当然也是防止大船太过招摇,引来鞑子的注意。

陆明月他们一连五天急行军,距离沈阳不足一百里。

这一路上,他们只要见到活的鞑子,就毫不客气的杀掉。一路冲来,鞑子竟然没有什么察觉。偶然有鞑子上报,说是发现了屠村的惨案,鞑子还只当是土匪作恶,还调动部下四处搜查。

他们根本没有想到一伙胆大包天的狂徒正在逼近沈阳。

陆明月他们一路畅通无阻,直接来到了长勇堡,这里距离沈阳还不到一天的路程。突然就在他们的面前,出现了一大片的马群,足有两三千匹膘肥体壮的战马,看着就让人口水直流。

尤其是邹通,对战马更是极为熟悉,看到之后,顿时眼珠子冒光。

“陆营长,这些都是蒙古马,看样子是要从科尔沁那边送给鞑子的。咱们要是能抢过了,不但能快速杀到沈阳,而且逃跑的时候,四条腿比两条腿要好得多啊!”

陆明月点点头:“没错,这是老天给咱们送的礼物,不能错过了!”

他们当即就分成两路,悄悄向着马群包抄过去。

邹通猜的一点都不错,这些战马的确都来自科尔沁,作为和满清第一个结盟的蒙古部落,科尔沁一直是满清忠实的走狗,也正因为如此,科尔沁的女人几乎霸占了满清的后宫,就比如那位著名的孝庄太后!

如今鞑子在关内损失很大,科尔沁自然要竭尽全力,帮助自己的盟友了。这些蒙古汉子一面驱赶着战马,一面吼着荒腔走板的民歌,悠悠哉的向着沈阳而去!

他们不知不觉间,就走进了一处山谷,两边是连绵的小土丘,中间一条小路,仅能通过两骑。

行走在鞑子的腹地,这些蒙古人没有任何的警觉。就在他们眼看着要走出去的时候,突然一声枪响,走在最前面的蒙古大汉被击中了胸膛,摔在了马下。

顿时枪声大作,所有蒙古士兵都遭了秧,面对突如其来的攻击,他们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手里的弯刀打不过人家的火铳,就这样一个个变成了尸体。

等到邹通带着人马冲下来的时候,押运的蒙古人已经基本被干掉了,只有在后面的十几个人纵马逃窜了。

一些杂鱼也不看在眼里了,邹通和陆明月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抢夺战马,邹通那是玩马的大行家,他三蹿两纵的就跳上了一匹最雄壮的头马,驯服了这匹战马之后,其他马都变得容易了。

粗略的计算下来,他们一共抢到了将近两千五百匹战马,五百人,就相当于每人五匹战马!

这下子可是陡然而富,顿时人人都有了战马,而且还能把干粮水袋之类重物分出去。

“营长,这可太好了,要是早点抢到战马,我们一路上还能抢点金银细软回去。”

士兵一看陆明月锐利的目光,急忙一缩脖子:“营,营长,我们也想着这些东西可都是鞑子从关内抢的,咱们抢回去,不是物归原主吗!”

“哼,瞧你们那点出息,最好的东西都在沈阳呢,有本事就跟着我冲,把老奴和皇太极的坟都扒开,有什么陪葬的,全都归你们!”

“好嘞!”

这小子所有人的眼睛都红了,谁不知道皇帝陪葬的珍宝那是难以计数的,就算野猪皮只是塞外野人,但是抢掠了那么多好东西,他死后的陪葬肯定十分丰厚。

顿时士兵们甩开了马鞭,拼命的抽打着牲口,一溜烟的跑了下去。这劲头就像是一帮乞丐,突然听说前面有满汉全席一般,格外的冲劲十足!

陆明月和邹通也是一颗心脏,砰砰的乱跳,盖世奇功就在眼前,一定要抓住啊!

……

李勇本是锦州的汉人,世代生活在锦州,关外失落之后,他像是所有的汉人一样,变成了鞑子的奴仆。

就在半年之前,他被征调修筑福陵,也就是给野猪皮修最后的住所!

福陵在沈阳城东,又称东陵,后倚天柱山,前临浑河,万松耸翠,大殿凌云,占地19。48万平方米。福陵中利用地形修筑的一百零八蹬,象征着三十六天罡和七十二地煞,老奴就安卧在石阶的尽头。

这座陵墓从从天聪三年,也就是1629年动工,到了如今,已经修了二十来年,还没有完工,每年都有不知道多少汉人劳工被活活累死。

老奴不光活着时候作恶多端,就算到死,一样要流毒人间!

李勇和一个工友,扛起了三百多斤的汉白玉石块,沉重的分量,压弯了两个人的腰,黝黑的肌肤上面,浸出了一层层细腻的汗珠,他们一步一步的向前挨着。

“快点,都给我快点!”

监工挥动了鞭子,鞭稍正好抽中了李勇的嘴角,霎时间鲜血流淌了出来。

“看什么,不服气吗?”监工冷笑道:“不服气,你找城里的大人说理去,要是哪位贝子贝勒高高手,你就超生了,不然,就给老子累死在这吧!”

他又狠狠的抽了李勇一鞭子,李勇只能忍着疼,扛着石块往前走。

就在这时候,一个十五六的年轻劳工也扛石块,结果突然脚下打滑,石块落地重重的砸在了他的脚上。

“啊!救命啊,救命啊!”这个年轻人在地上来回打滚。

看管的人过来,草草的看了一眼,只见他的脚面又红又肿,血水渗了出来。

“大人,小东西的脚怕是不成了,没法干活!”

“那还客气什么,我们不养白吃饱,给我扔到山沟里面去!”

两个鞑子抓起这个年轻人,就向外面拖。这里每个人都知道,所谓的山沟就是乱葬岗子,扔过去等于是判了死刑!

李勇突然甩开了肩头的石块,一把抓起了一个油红的木棒。

“狗鞑子,你们还有人味么,老子跟你拼了!”

“哈哈,明狗来本事了,你小子耍横,那你就跟着他一起去!”

就在这时候,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传来,从远处一支人马如飞似箭的冲到了眼前。

那个监工还在大声的笑道:“看到没有,大清的铁……”

话还没说完,一颗子弹打进了他的脑袋,顿时脑浆子迸出。

陆明月在马鞍上,英姿飒爽,大声的喊道:“都给我听着,杀光鞑子,刨了野猪皮坟啊!”

第三百二十二章鞭尸

安**突然从天而降,不只是吓坏了那些鞑子的监工,就连民夫也都吓了一跳。直到士兵们举起火铳,将一个又一个的鞑子干掉,这些民夫才猛然惊醒。

李勇突然暴起,手里攥着木棒,照着监工的脑袋狠狠的砸了过来。

半年多的残酷劳役,练出了一身结实的肌肉,力道更是惊人。一棒子打过去,顿时鞑子的监工就脑浆迸裂,摔在了地上,抽搐了几下,就彻底完蛋了。

“杀光鞑子!”

李勇扯着嗓子吼了一句,似乎要把胸中的怒气都释放出去,他冲在了所有人的前面,手中的木棒抡起来,又接连打倒了两个鞑子。

这时候其他的民夫也惊醒了,有冤的报冤有仇的报仇,这正是一雪耻辱的时候,他们纷纷拿起了木棒石块,向着鞑子猛地砸了过去。

满清负责监工的还不到一千人,至于民夫则由两三万,这些人都造了反,鞑子瞬间就成了猎物,被追着到处打。

要是被安**击毙还好,一旦落到了民夫的时候,这帮人会生生的用石块把鞑子砸成肉酱,更有人张口咬鞑子,生生的撕下一块血淋淋的肉,然后三口两口的吞到肚子里头,他们对鞑子的恨,可见一斑!

这些监工的鞑子根本不是一线的部队,而且有突遭袭击,不堪一击。陆明月和邹通更关心野猪皮的坟。

他们踏着108级石阶,一路行来。地势渐高,山形迤逦、万松参天、众山腑伏、百水回环、层楼朱壁、金瓦生辉、建筑宏伟、气势威严、幽静肃穆,好一派威严气象。

邹通一边看着。一边啧啧称奇:“陆营长,没想到鞑子还真懂风水,老奴埋得这个地方正是龙脉所在,搞不好他的后代子孙还真有当皇帝,主宰天下的命!”

陆明月冷笑了一声:“那又如何,到了咱们手里,老奴什么命都没有了。看着这些亭台楼阁就生气。不知道是多少汉人的骨肉堆起来的呢!”

“来人!都给我点着了!”

一声令下如山倒,早有士兵冲了过来,将两旁的殿阁全都点燃。还有没完工的地方,存着的上好松木也都被点燃。

火焰炙烤着,这些木头噼里啪啦的滴着油脂,不多时整个福陵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火炬。在熊熊燃烧。火光映红了每一个人的脸膛。

陆明月就站在了台阶上,盯着下面那些民夫。

“我问你们,恨不恨鞑子?”

“恨,恨死他们了!”

“好,眼前就有一个报仇的机会。看到没有,身后那堆土的下面,就埋着老奴的棺材,给我挖出来。狠狠的鞭尸,你们愿意不?”

抛坟掘墓啊!

而且还是帝王的坟墓。民夫们全都有些迟疑,可是这时候李勇一下子就蹿了出来。

“军爷,没什么不敢的,野猪皮算个什么东西,为了给他修坟,多少人都被累死了,能数的清楚吗!俺就算拼着这条命不要,也要把老奴挖出来!”

李勇说着抓起一把铁锹,就向着皇陵的封土冲了上去,后面的民夫一见,也纷纷咬着牙,大声的喊道:“我们愿意!”

这帮人抓起来一切能利用的工具,全都向着野猪皮的坟开始下手了。

城外闹得热热闹闹,终于惊动了城里面的鞑子。

如今满清的大小官员多数都进关了,留在关外的全都是老弱病残。不过在老弱病残的一堆人里面,也有大人物,那就是礼亲王代善。

作为满清皇族之中,最德高望重的人物,代善早年也是叱咤风云,几乎拿到了满清的最高权柄,不过到了老年之后,皇太极压制代善,让这位老王兄赋闲在家。

不过代善也凭着小强一样的生命力顽强的活了下来,其他的王公贝勒一个个死去,唯独这个老家伙,身体还十分滋润。

本来代善也是要进京享福的,可是年初他染了感冒,就一直拖延下来,加上关内天花横行,代善就迟迟没有动身,而是留在了盛京,或许这就叫做恶贯满盈!

虽然身体还算硬朗,但是代善也像是所有老人一样,手上脸上爬满了老年斑,两眼浑浊,弯腰驼背,早年征战留下来的伤痛时时发作,老病的身体,比起天气预报还要灵。

“哎,怕是明后天又要有雨了,骨头节钻心的疼啊!”

“玛法,孙儿听说了,关内暖和,对您老身体好,咱们还是赶快搬到关内吧!”说话的正是代善的孙子常阿岱,他是满达海的长子,今天才七岁,自从满达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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