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放啸大汉-第1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班沅君。

“又见张君了,张君风采如昔,沅君也可安心了。”少女垂首屈膝还礼。

两名中年男子暗暗点头,果然是难得一见的风流人物,如此风姿仪态,纵是长安豪门公子,也未必能及,怎可能是山村野夫?此中定有缘由。

右侧高冠男子抬袖道:“请张君入座。”

张放揖礼道:“谢班公。”昂然而入,脱去鞋履,踏上洁白的蒲席,扶膝跪坐于矮几后。

这高冠男子正是班况,虽然对这未曾谋面的少年竟能认得自己感到些许惊讶,却只是微笑点头,并未发问。

张放入座之后,又向那位“六先生”致礼:“见过达远先生。”

中年微感讶异:“张君识得某?”

“不曾。”张放微笑道,“但在下对敢于远涉西域,横行戈壁大漠之人,最为佩服。”

中年淡然扫了一眼侍立在班沅君身边的苹儿,料想是这小婢透露,含笑道:“不敢,在下班行,字达远,一介行商而已。”

班氏虽以畜牧起家,但光是卖牲口,怎能买得富比王侯?自然得包揽毛皮、鞣制、草料、屠宰、店铺等等产供销一条龙。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扩大产业,并利用近边地之便,大搞边境贸易,谋取暴利,方成巨富。

武帝之时,张骞凿空西域,贯通丝绸之路,至此大漠驼铃,响彻万里戈壁,东西方商贾络绎不绝。这样一条金光闪闪的财富大道,身为北地第一豪门的班氏,没有理由不涉足其间。而班行,当代家主班况的六堂弟,就是班氏家族在商业方面的掌舵人。

苹儿一一为三人斟满一怀酎酒。在班况示意下,三人举杯以袖遮口,满饮而尽。

关于这酎酒,张放这几日倒是在班府饮用过,据侍者说这是彼时最高档的酒水了。乃经过反复精致酿制,原料和酿制方法都很考究,主要供给贵族宴席时享用。酒在当时,不过是饮料一样的存在。但纯以口感而言,这样的低度白酒,实在淡寡,当作饮料的话,又远不及后世种类繁多的各种饮品。因此,这所谓的高级饮品,张放实在喝不惯。当然,对付几盅还是没问题的。

酒过三巡,班况方道:“曾闻小女言道,张君博学多才,通晓地理,天下四极,无有不知。吾尝将张君当日所言,说与达远贤弟听,达远异之。那大秦之国,他也是前番至大月氏行商时,方听闻一大夏胡商说起,其国情况,与张君所言近似……”

班行笑道:“说来可笑,某在此前,还想将张君招入敝商团。如今得见张君风采,便知某那小池,难容张君这等蛟龙啊!”

张放忙谦逊道:“小子只是纸上谈兵而已,莫说那极西之地,便是西域,亦未曾涉足,岂敢在班门弄斧。”

“班门”弄斧,还真是形象,班况与班行相顾宛尔。而班沅君则安安静静坐在父亲与堂叔身后,双手交叠于膝,垂首含笑,十足的书香门第小淑女之状。

班况沉吟道:“张君言语的确是纯正的长安口音,又有如此风采学识,可想而知,必是长安人氏,且出身不凡。长安张氏权贵豪门……唔,待老夫入秋之后入长安述职,或可替张君打听一番。”

张放连忙鞠礼致谢,心头苦笑,自己的名字与这具身体完全是两码事,用“张放”这名字到长安查询,能查得到才叫怪?

第四十章 【美 食】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

~~~~~~~~~~~~~~~~~~~~~~~~~

这是一间雅轩,正中置彩漆四羊跪驮缕空云纹食案,案上置四彩盘、一彩碗,内盛热气腾腾的食物。分别为羊骨煲萝菔(萝卜)汤、蜀酱蘸芜菁(大头菜)、清汋冬葵、藕汤、腌笋干。

这就是西北首富千金班沅君的午膳。

这样的饮食,放到后世,说好听些是节食,说难听就是寒酸了。事实上班沅君并没有节食的想法,这就是她正常的午餐。与她的父兄们的区别,也就是少了几盘肉食及一卮洒而已。

班氏以畜牧起家,家中肉食那是绝不会缺的,班沅君打小就吃腻了,饮食方面偏向清淡,所以多为素食。只不过,以汉代的初级烹饪技术,加上食材短缺,纵然是这时代顶尖的大厨,也休想做出什么美味佳肴来。

这餐四菜一汤,加上清香的梁米,以及蜀地所产上品枸酱、茈姜末、葱花等佐料,绝对堪称丰盛了。

面对如此“丰盛”的一桌案菜肴,班沅君却无半分食欲,手持洁白的玉箸轻点红唇,怔怔出神。

一阵轻快的脚步传来,苹儿端着一四方托盘步入雅轩,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

班沅君并未多加留意,她的目光投注于托盘的彩碗之上,秀眉微蹙:“不是让你送一碗鹿脯过去么,怎么这样快就端回来?张君不喜食鹿脯么?”

苹儿忙道:“张君收下了鹿脯,并以三道菜回赠,眼下是第一道菜。”说话间,已将方盘置于案上。

班沅君颔首而笑,这张君,还真是礼尚往来啊。只不过,这西北最好的庖丁都在自家府上,班氏酒楼做出的菜肴,那也是远近驰名。这几****让苹儿送去的都是府上庖丁的拿手好菜,张君回赠固然是心意,只是他那随行的侍女不过一山野女子,怕都没吃过几样好的,哪能调制出什么好菜来。

班沅君挥了挥玉箸:“张君心意沅君领了,一道菜足矣,余下两道菜就免了……嗯,这碗菜你端回屋,略尝几箸,吃不了就分给这几日服侍张君的府中下人吧,就说是张君谢礼好了。”

苹儿欲言又止。

班沅君这才注意到她脸上奇怪的表情,蹙眉道:“怎么?”

苹儿嗫嚅道:“张君说……这菜是他亲手烹制,务必请小娘子亲尝……”

班沅君杏眼越瞪越圆:“你是说……张君亲手……烹制?”

“嗯,张君是这么说的……”

“这……这可……”班沅君都不知说什么好了。

这时代讲究“君子远庖厨”,她们已认定张放是长安贵公子的身份,完全无法想象一介贵公子挽袖下厨的模样……

虽然对张放这样有失身份的举止着实无语,但念及他“失忆”之事,也还算情有可原。既然是张放亲手做菜,班沅君可就不能不领情了。

“这样啊,那就……打开碗盖,且看张君手艺如何。”说这话时,班沅君已做好皱眉咽菜的心理准备。

盖子一开,一股混和着肉菜香的特别香味扑鼻而来,令人不由得唾液加剧分泌,咽下口水。

班沅君与苹儿一齐圆眼睛:“这是……鹿脯煮蕹?”

“可是……鹿脯煮蕹我不知吃过多少次,哪有这样的……”

鹿脯就是鹿肉,蕹就是空心菜,这算是汉代的家常菜之一。此刻这碗“鹿脯煮蕹”,焦黄的鹿肉滋滋冒油,碧绿的空心菜泛着油光,看着就令人食指大动,加上炒菜特有的香气扑鼻,令从来只吃煮食的主仆二人全看呆了。

班沅君试着夹了一箸,放进嘴里,眼睛顿时冒出小星星,然后是第二夹、第三夹……当碗底最后一根空心菜被玉箸夹住时,传来苹儿弱弱的声音:“小娘子,小婢才夹了两箸……”

班沅君哧地一笑:“好,张嘴……”将夹着的最后一根空心菜扔进苹儿口中。

班沅君食毕,用淡盐水漱了口,以丝绢抹了抹嘴,想到方才的大块朵颐,吃相不雅,真是太羞人了。

主仆二人对视一阵,心里转着同样的话:这张君的庖丁手艺简直……

而班沅君一张口,说出的话却是:“不是说还有第二道菜么?”

苹儿啊了一声:“小婢这就去……”

班沅君脸微红:“……我是看你没吃多少,所以才……”

苹儿掩口道:“是是是,小娘子对小婢真是关爱有加……”边说边跑得没影了。

苹儿回来得很快,还是那个方盘,还是那个彩碗。而这一次,班沅君已充满期待。

盖子打开,两颗小脑袋一齐凑近,这次是……好像是鸡蛋?

没错,这次是煎蛋,准确的说,是蛋松卷肉。也是煎得油香四溢,混合着肉末、葱花的香味……四个蛋松卷肉,主仆各吃两个,意犹未尽。

然后是第三道菜:肉片炒笋。同样在开盖后不到一分钟,风卷残云,差点连舌头都吞下去。而那一桌子“佳肴”,从头到尾没动过一箸。

其实这三道都是家常菜,张放的手艺也就是后世小餐馆厨师的水平,而且还受到没味精、没调料的各种制肘。但放在这个饮食还处在瓮煮釜焖的时代,头一回吃炒锅,又怎令班沅君与苹儿不为之倾倒?

“走,去向张君道谢。”

班沅君道谢不假,但更多的,是想看看张放是怎么弄出这几道如此美味的佳肴。

在张放等人所居的西院,班沅君终于看到了,但也更困惑了。

张放向她展示的是一个可一手持柄、面盆大小、底端平滑的铁制怪盘子:“这叫平底锅,我到你府上的铁坊打造的,今日方完工。以此物炒菜,传热快,味道香,可煎、炸、炒、焖,做出不一样的菜肴……”

张放边说边用勺子下油、热锅、放菜、翻炒……轰地一下腾起火焰,把班沅君与苹儿吓得连连后退,失声尖叫。

一旁的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等边吃边看,津津有味,当真好享受。

望着围着古怪布兜(围裙),动作娴熟地翻炒的张放,班沅君都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她的目光随炒锅上下闪动,似有所感,脱口而出:“当日张君被三水胥吏误认为私制盾牌……莫非便是此物?”

哗啦一下,一锅热气腾腾的喷香回锅肉倾入大碗。张放随手将平底锅抛向空中旋转几圈,扬手接住,回首一笑:“正是。”

嘴里与班沅君说着话,头也不回,咣当一声,铁锅将大碗扣住,将几双木箸挡在锅底外。

“我说,厨子也是要吃饭的,这最后一道菜,总得留给我吧?”

第四十一章 【血 债】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

~~~~~~~~~~~~~~~~~~~~~~~~~~

张放一行,在灵州前后呆了七日,治疗、游玩、购物、宴会。七日之后,方尽兴而归。

班况与班行很慷慨地赠送了一辆牛车,更有米面布匹堆满半车。据张放这几日因购物而明晰的物价,这连牛带车带物,市值十金。以大汉俸禄计,超过一上县的县令年俸了(汉时县令年俸为六百石)。这出手可谓大方,而张放也老实不客气尽数收下。他有好几十口人要养,什么时候都不会嫌钱多。

张放心似明镜,经过几日相处,这班氏兄弟已认定他必是出身长安豪门,这是在提前投资呢。做官的谁不知奇货可居?行商的谁不知买跌卖涨?人家要投资,自己需资金,各取所需,何乐不为?

韩氏兄弟与青琰坐在牛车上,看着半车馈礼,几疑在梦中。充当车夫的渠良,更是晕晕乎乎,几乎将牛车赶入道旁沟里。

白吃白喝,管吃管住,来时车迎,去时馈赠,区区山野小子,何时竟也能享受如此这般厚遇?

四双钦服的眼睛一齐投注向那挺拔修长的背影:“小郎君,当真是我等命中贵人啊!”

此刻,坐在近车辕处,顾盼生辉、满面春风的张放,心里也是这么认为。

但是,他真是青溪聚乡民的福音么?

来时半是乘车,半是步行,故此用了七日,而回去则是全员乘车,只用了五日,便赶到了陀螺山。一入三盘口,所有人都跳下牛车,望着整条山道满地凌乱不堪的痕迹,面面相觑,惊疑不定。

这些痕迹太明显了,即便是像张放这样追踪查迹的门外汉,也可轻易辨识,这里边有大量马蹄印、车辙印、牛羊蹄印、还有……大大小小的人脚印!

这是什么情况?什么时候陀螺山这般热闹了?

张放站起,扭头问韩骏:“这陀螺山里的各聚落,有什么祭祀吗?”这自然是想起当日黑雾岭之事。

韩骏把头摇得象拨浪鼓:“没有,这时节没有祭祀。”

青琰突然大声道:“脚印全是向山外去的,而且……而且……”青琰不光脸色,连声音都变了。

“而且,有好几道拖曳的痕迹……”韩重嗓子发干地接了一句。

诸人脸色凝重起来,面面相觑,突然一下跳起来:“快!快回青溪聚!”

青溪聚,昔日山青林郁,小桥流水,鸡犬相闻,荷锄笑问的场景再也不见。入目的是冲天烈焰,浓烟滚滚,断壁残垣,半溪尽赤……

张放、韩骏、韩重、青琰、渠良,纷纷从牛车跳下,个个手脚发软,几乎是踉跄着往村里跑。

血!火!

整个青溪聚,已变成血与火的世界!每一间茅舍,都在燃烧;每一户人家门前,都浸渍大滩鲜血;每一家院子里,都一片狼藉;每一户人家,都有至少一具尸体。

满地伏尸中,有村西口四儿一家老小、有隔壁卢家嫂子的姑舅、有渠良的老母、有石牛瞎眼的老父、更有韩父,还有……耆老。

除了张放,所有人都扑倒在自己亲人遗体旁,捶地大哭,几欲晕厥。

张放手足冰凉,脑袋轰轰乱响:“为什么?为什么?!”

“谁干的?谁干的!”韩重跳将起来,双目赤红,拔出环首刀,咆哮山谷:“出来!滚出来!”

眼看乃弟乱劈乱砍,状若发疯,几乎绷裂创口。韩骏顾不得擦去眼泪,猛地将乃弟抱住:“幺郎,冷静一下,还没发现大兄、大嫂与囡囡的……”

韩重顿时停住:“对啊!还有大兄……”

“大兄在这,还有气,快过来!”张放在青溪边朝诸人拚命挥手。

韩氏兄弟、青琰与渠良一听,一下跳起来,向溪边跑去。一路但见鲜血标洒,相距十余丈处还伏着两具胡人的尸体。从他们身上的致命伤来看,一人中箭,一人挨刀,死得不能再死了。

很显然,张放就是顺着这不寻常的迹象,一路搜索过去,从而发现韩义的。

韩义的确还有气,不过只有出气,没进气了。他的伤很重,左臂被齐肘砍断,血流不止;身上多处创伤,胸腹中了五箭之多,幸好无一中心脏,所以才得以存活至今。

“小郎君没事……太……好……了……”韩义满面是血,连眼睛都糊住了,根本看不清人脸,只能通过人声分辨。大概正因此故,凶手认为其已死,未补上致命一刀。

“谁干的?”张放急切询问,他心里清楚,韩义只怕挨不了多久,当务之急就是问出凶手。

“匈奴……人……为首的是……那个卜骨须……”

“卜骨须?卜骨须!”张放的记忆本就好,加上自来此地后,与匈奴人接触的机会仅有一次,很容易就能想起来,这不是当日在三水食铺里遇到的那个残暴的匈奴当户么。彼此无怨无仇,甚至是八杆子打不着,为何要血洗青溪聚,干下这人神共愤之事?

“大兄!大兄!”韩骏与韩重一齐扑过来,跪倒地韩义身旁,看到血人也似地兄长,不禁涕泪交加。

韩义口角直冒血沫,拚尽最后一口,瞪着血红的眼珠子:“你嫂子、阿离,石牛……还有全村青壮妇女,尽数被掠去……一定……一定要救她们……回、来……”

张放霍然而惊,原来如此!难怪村中尸体多半为老弱病残,几乎没见几个青壮及年轻女子,原来竟是被俘掠去了。如此说来,他们在三盘口看到的凌乱印迹,便是青溪聚被掳乡民遗留。

青琰大叫:“囡囡呢?”

韩义再出不了声,只颤巍巍抬起手,指向不远处的水井,下一刻,手臂嗒然垂落……

“大兄……”悲愤嘶吼响遏行云,惊起满空飞鸦。

村头那口古井,深不见底,血腥浓郁。青琰趴在井台边,泪如雨下,根本不敢看井下情形。

张放探头朝深井查看一阵,摇摇头,伸手按住青琰肩膀,声音嘶哑:“不管在不在里面,青溪聚已经毁了。把井填上吧,就算是个‘井冢’,九泉之下,愿他们得以安息。”

张放望着不远处,将韩父、韩义及一众乡亲尸体排放得整整齐齐,伏跪恸哭的韩氏兄弟与渠良,黯然一叹,正要招呼他们过来帮忙。蓦然似有所觉,目光投向进村的那条盘山道。

几乎同时,韩氏兄弟、青琰与渠良都止住悲声,愕然抬头,所有目光都聚焦于盘山道入口。

山道空空如也,人影俱无,但那由远及近,渐渐清晰,一阵紧过一阵的如雷马蹄声,却如重锤,重重敲打在五人胸口上,几欲窒息。

“胡狗又杀回来啦!好极!好极!哈哈哈……”韩重腾地跳将起来,拔出环首刀,指天狂笑,血贯双瞳,“来得好!要么把小爷的命拿去;要么,留下尔等狗命——”

第四十二章 【绝不饶恕】

(感谢大盟、小胖、破沧桑、离伤半清醒、铁锤)

~~~~~~~~~~~~~~~~~~~~~~~~~~~~~~~~

山道转弯处,一个戴着黑漆牛皮面帘的的马首露出来,随后是黑鬃飞扬的马颈、强健宽厚的马胸、刚健有力的马腿、还有那碗口大的马蹄……

马背上的骑士,一袭土黄劲装,头戴幞巾,腰束宽边牛皮带,鞍旁挂着一把环首刀。随着这骑士一马当先,后面如同串绳上的蚂蚱一般,一个接一个的骑士,从滚滚烟尘中破雾而出,像一连串闷雷,轰隆而来。

渠良拐着跛足,拔出环首刀,与韩重并臂而立,脸上一片毅然决然。既然避无可避,就拚了吧!能多杀一个,便是替乡亲讨还一分血债。

韩骏也飞快从牛车蒲席下摸出弓箭,青琰则亮出重新磨砺锋利的双尺刀。

张放手刚按上剑柄,突然竖掌:“等一等。”自从他靠眼睛制人之后,视力也跟着大涨,眼神极佳。虽然来人尚远,面目觑不真切,但所着衣饰、发式均不似胡人,反倒像汉人模样。难不成是胡人装扮?抑或是……

唏聿聿!

随着为首骑士勒马驻足,后面的骑士一个接一个停下。眼前一幕再明显不过,这小聚落刚刚遇袭,惨遭屠戮。从满地凌乱的马蹄印迹来看,还是一伙马贼干的。行凶者前脚刚走,他们后脚就到,自然难免嫌疑。

为首骑士翻身下马,双手摊开,表示自己手无寸铁,并无敌意。随后急步走向当道而立的韩重与渠良,面色焦急:“某来自长安富平侯府,乃侍奉君侯之护卫,名唤邓展,请问此处是否青溪聚?”

长安?侯府?

韩重与渠良一阵发晕,这天边一样的地方,怎会有人来这小山村?两人只是傻傻的点头。

“这里发生了何事?”问话的是另一名骑士,他居然满面惶然,声音都在发颤。

“匈奴胡狗!”韩重咬牙切齿说出这四个字。

邓展看着那满地尸体,身体也有点打晃,使劲吞了口唾液,道:“贵处有位小郎君,不知……”

“少主人!”冷不丁身边同伴惊喜大叫。

就见那骑士疯一般从韩重、渠良身旁冲过,奔行到井边,噗通一下跪在张放面前,激动得泪流满面:“当真是少主人!叫陶晟找得好苦啊!”

由于韩重、渠良手持利刃,当道而立,几乎所有骑士的目光,全凝聚到他们身上。但仅仅一瞬之后,远远站在后面的张放,依然如鸡群中的傲然白鹤一般,耀眼夺目,不由得人不将目光投注过来。于是……

张放还没反应过来,邓展与二十名卫士呼啦啦涌到跟前,跪了满满一地,人人热泪盈眶,神情欢喜无限。

韩骏与青琰慢慢垂下刀弓,看前眼前这惊人的场面,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少主人!不会是叫我吧……

张放一颗心砰砰乱跳:不会吧?这么巧?真撞大运了?慢着,方才那叫邓展的骑士,说他们来自长安富平侯府,而自己所占身体的少年又是姓张,莫非……

张放脱口而出:“富平侯——张放!”

陶晟讶然抬头,旋即顿首:“少主人是君侯唯一血裔,他日必定继承富平侯爵。”

张放衣袂振动,浑身都在发抖——他实在想大笑,但此情此景绝对不宜,故不得不憋住,以致全身肌肉都在颤动。

还有比这更巧的事么?他居然穿越到了一个同样叫“张放”的少年身上,而此人,在西汉晚期,绝对是一个传奇。

八百年以后,大唐诗人李商隐在其诗作《富平少侯》里,曾有一句“十三身袭富平侯”。所指者,就是西汉富平候张放。

甘罗十二拜相,张放十三封侯,俱为少年即登庙堂,荣耀至极之典范。

张放对西汉时期的历史不太清楚,但对这个“张放”的资料,却甚为捻熟——原因很简单,谁让大家同名同姓呢。

张放曾在一次上网时,心血来潮,输入自己的姓名,原意是想看看中国有多少与自己同名同姓的人,结果……结果百度第一个跳出来的,就是这个——富平侯张放。

无论是谁,对一个与自己同名同姓的人,尤其还是古人,必定怀有极大兴趣,张放自然也不例外。于是,他详细地看了“张放”的资料,了解这个与自己相隔两千年的少年侯爵的生平。但做梦也想不到,他竟变成了“他”……世间之奇妙,造化之神异,莫过于此。

十三岁,富平侯,也就是说,很快,他就能成为大汉朝野的一段传奇。

“张放啊张放,我曾答应过你,要以你的身体活下去,并让你活得更精彩。看来,我能做到了。”张放对那已经魂飞魄散的“他”,暗暗还愿。

“少主人失踪这段时日,君侯与夫人日夜忧心,夫人更是终日以泪洗面……这下好了,上苍保佑,少主人安然无恙。君侯与夫人正在长安翘首以待,请少主尽快返回长安吧。”陶晟边说边左右转动了一下眼珠,没发现随侍小主人的仆役与御手,只有几个山野少年男女,心中大讶,却不敢多问。反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