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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国魂-第1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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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结束了,办事的时候开始了。
杨荣光死了,在无数的声讨声中,作为负面典型,被传檄各地。可司法部长唐琼昌回到自己的办公厅之后,却愤怒地嚷嚷道:“对最高法院来说,今天是个黑暗的日子!”
也许许多人不以为然,但是静下心来一想:最高法院的权威是什么?宪法又将决定这划分的权力给了哪一方?可以预见的是,今后此类事件绝对不会少。
(继续送9oo,随性而写,写多少多少。)
。
三六七无独有偶(上)
唐绍仪有意的偏袒,并未得到起码他认为理想的效果。就在枪决杨荣光之后的第三天,另一起在籍军人的案子摆在了他的案头。而这一次,从司法部长唐琼昌坚毅的神色中,唐绍仪知道,这事儿恐怕不能善了了。
不同于杨荣光,伍斌本是北洋淮军的小军官。甲午那会儿,随着叶志一路逃亡,最终被关东军收编。之后,进了辽阳军事学院深造,到如今已经是一名少校副营长。而他的故事,却也是跌宕起伏。
天下初定,在籍军人紧绷了数年,也该是松松弦的时候了。于是在总参的授意下,在籍军人开始分批次放假,准许其回乡探亲。而伍斌已经三十出头的年纪,几年前就成了家。当然是归乡心切。
他的家在安徽的一个小山村里,全镇几乎一半姓伍,但因是山区,彼此居住很分散,也只是在赶集时和同族开大会时,能见上一面。回家心切的他才没功夫去见什么族叔族兄,只想搂着自己老婆美美睡上一觉。
他的美梦一下子被自己家床上那对赤身**的男女打碎了。
三年的军事生涯,过硬的搏斗能力,加上怒不可遏的气势,使他没费多大气力,就将妻子和忘恩负义的族弟打得只有跪地求饶的份儿。他当然没有就此罢休,但也不会打死他们,他将二人用绳子缚起,押到宗族祠堂,请族长给个公道。
族长立即召开了全族人大会,声讨这对破坏军婚的男女。按照当地族规,他们很快被判“浸猪笼”。四百来号族人众目睽睽之下,二人被丢到了江里,没有人出来为他们求情。
流完了眼泪的伍斌将全部份内的土地捐给族里,作为祠堂的供奉用,自己默默回到部队,誓再也不回故乡了。
事情过去一个多月,他的生活都很平静,只是他身后的家乡却掀起来一场波澜。
在安徽的监察院分部得知“浸猪笼”案件后,立即报告了北京的总部。一班士子秀才以及海归组成的监察部一听这还了得?!着即派得力干将组成调查组,奔赴湖南查办此案。
案情很简单,也很清楚,当地的涉案人员理直气壮地承认了此事。接下来就是监察院的大搜捕,将一干人犯拘捕,听后审理。因为此案规定由当定法院审理,伍斌被迫会到令他伤心的故乡,而且是要陈述极难启齿的由妻子不忠引起的案子。由于宪法的权利法案第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应由犯罪行为生地之公正陪审团予以迅和公开之审判。。。”审判中的陪审团由当地人组成,十二名陪审员中有六名姓伍。
其实这件案子的审理过程很简单,只是判决结果令震惊了府在犯罪嫌疑人全部招认的情况下,陪审团竟一致判决六名犯罪嫌疑人罪名不成立!
判决结果传到京城,立即引起了各界的震怒。每天都有人到法院鸣冤,监察院也用最短的时间提交议案,要求最高法院重新审理此案。
为缩短审判程序,监察院将案件直接上诉到最高法院。一时间许多人排队挤到最高法院旁听几位法官的讨论,政务院、政协甚至最高军事当局都派了观察员坐在台下,好象要看一出包公怒铡陈世美的好戏。
最高法院的旁听席设计得的确象个戏园子,只布置稍有一些不同罢了。
最高法院中间的大堂是审案所用,中间有一个两丈见方的一样的用雕花围栏围了两层的高台,使下面二百个座位上的观众只能仰视上面的人。像戏台一样的高台上设有十二把椅子,中间是九把太师椅,列在长办公桌两侧,供法官使用。正对席法官的空地上有一张四临不靠的小凳子,供证人使用。在围栏边上的不显眼处有两个低台,是书记员的记台。
据说当初这样布置是为向世人全面展示最高法院的审理过程,以示所有案件的审理是完全公开的,这也是公正的重要一环。
这几天的天气真的不错,可是最高法院却笼罩在愁云之中。台上的几位法官如坐针毡,全没有了平日的安稳。
法官们明知此案若不重审将面临司法危机,但宪法中的权利法案第五条明文规定:“被陪审团一致判决罪名不成立即为终审判决。”
今上乃至于一帮子美国归来的海归,都希望建立起一种美国式的三权分立,民主共和制。包括现在通过的宪法、刑法,很明显都有着鲜明的美国痕迹。可问题是,美国有现成的案例。可是,我们是中国人。。。
虽然法官们明白这件案子最终是躲不掉的,但几位法官仍希望争取一些时间,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每个司法环节的审结期限。期是要给当事人赔偿的,那对最高法院来说是件很没面子的事,法官的面子就是他们的威望,连脸面都没有的法官怎么能在哪个位子上呆着?台下的唾沫太多啦!
最高法院将案件驳回,说明按司法程序,应先由在安徽省的联邦上诉法院受理上诉。
上诉案的审理大家可能知道一些,即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及要求,就不会开庭审理,只将第一审的诉讼程序及所适用法律评审一遍,看是否有违法之处。这样一审,最高法院真的可能妥清静了。
最高法院的动摇,并没有让监察院退缩。监察院认为调查组未能办好案子,遂另外组成了新的专案组进行上诉。
调查组下去了,没多久,他们向上诉法院所提出的第一条上诉理由,就是当时的陪审团成员中有明显的宗族背景,是涉案的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因此不是合格的陪审员。
对此,上诉法院对案件生地区进行了调查,现该地区的伍姓民众实在太多。因为那个镇较为偏僻,居民的血缘关系盘根错节,几乎所有的永久居住居民之间都有些许亲戚关系,根本无法区分哪些是有利害关系,哪些没有。在那里,族长的话甚至比镇长的话还要顶用。
按照诉讼法,陪审员的名字是不能记录在案的,案子一经宣判,陪审员就应全部退出,各自回家,而且再无关系,因此宣盛们调查陪审员的背景很困难。
更头疼的是,山野多刁民。当调查组向居民进行调查时,遭到了当地居民的围攻,几乎酿成血案。年轻人组成的调查组当然不会就此罢休,他们动用了当地用来维持治安的一个营的关东军来弹压闹事的居民。抓了二百多人后,形势平静了些,调查也就只好作罢。
弄不到陪审员的确切资料,监察院就以居民闹事为理由,向法院提出当地的居民根本没有法治意识,没有资格当陪审员,据此要求将案件转移到其他地方重新开庭审理。这一举动立即召致当地居民的规模达到数千人的示威游行。此时调查组仍要求关东军驻军进行弹压,却遭到了该部驻军的拒绝,据说是军部来了公文:在没有总参调令的情况下,禁止连级以上规模的军队调动。
宪法规定是不能随便抓人的。迫于压力,调查组对那些示威者进行了起诉,但很快被法院以示威自由为理由宣判其无罪释放,监察院面临被起诉侵犯宪法权利的境地。
初审的地方法院也强硬起来,拒绝提供陪审员的背景资料,并伸明当时遴选陪审员是完全按照法律程序所办。调查组调阅了陪审员遴选过程卷宗后,也没有找出其中的纰漏。
因为没有确切证据表明陪审员与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上诉法院驳回了宣盛们的第一条理由。
调查组并不灰心,他们的准备不可谓不充分,早在上诉时,他们就一口气向上诉法院呈交了三条上诉理由!
意欲扳倒初审判决的第二条理由是:陪审团未按照刑法进行判决。
临时政府建立不久,其各种法律都在建立之中,难免有法律未及订立的情况。好在临时政府实行的判例法,即以以前的判例作为以后的判决依据。中国的悠久司法历史在那里,虽然众多的案例中也包含许多封建时期旧的东西,但杀人者获罪是历朝历代之共识。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虽始终不认罪,但都承认了将死者抛入江中的事实。既然是杀了人,怎能不判其有罪?“天理难容!”
被告的辩护者是一位旧时的状师。老状师拿出多年以前的一些案例,说明当地早有此例,他们是按自己的族规处理,且清朝时期对族规的效力也持默认的态度,因此该族规曾多次执行,并未受到当时官府的反对。
调查组大叫“清朝时的案例怎能用在全新的政府?!”但老讼师反驳道:“我朝应用的同前朝一样的判例与法典并重的法律原则,现在没有现成的本朝判例,如何不能援引前朝判例?宪法没有规定前朝的案例不能引用。而且前朝的判例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难道本朝就不尊重啦?!”说到此处,老讼师竟当庭嚎呼起来,大叫“官府不尊重百姓风俗习惯!”消息传到街上,一时间许多人围在法院四周,局势再次紧张起来。
上诉法官考虑了许久之后,认为根据宪法之权利法案第八条,即对联邦机构的限制权之规定:“本宪法未授予大中华共和国临时政府也未禁止各地区行使的权力,分别由各地区或由个人保留。”
据此,法官认为:既然临时政府刑法未有成文刑法,且未对案例援引作任何限制,在没有本朝案例的前提下,引用前朝的成熟案例未尝不可,但上诉法官也同时认为该条应妥加商阙。谨慎的上诉法官没有自己创造新的司法案例,他认为既然监察院没有确实的法典或案例作为依据,该理由也不予支持。
调查组依旧不气馁,他们好象早已知道老讼师会有这一手,他们的最后一支利剑就是针对那些案例而来第三条理由:本案的陪审员有封建礼教的杀人倾向!
监察院认为:陪审员判决所援用的“奸夫**人人共诛之”的当地宗族的族规,是对宪法中权利法案第五条中“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条款的违背。根据“违背宪法的任何规定均无效”的宪法原则,该族规应明令予以废除。那么,根据该族规所作出的判决是无效的。
没有多久,上诉法院判决:本案的陪审员有封建礼教的杀人倾向,其判决依据与宪法相违背,因此宣布初审判决无效,判决回原审法院,重新组织新的陪审团进行审理。
伍氏宗族不服上诉法院的判决,将案件上诉到最高法院。
因为涉案双方再没有提出新的证据及诉讼理由,最高法院决定不再询问当事人,即不开庭审理,只作合宪性审查。
因为有许多旁听者,且其中不乏新闻记者,会对讨论结果大肆宣传,法官们对自己的言都很谨慎。连续数天,大家都在一些微末细节上表评论。各大报刊都评论说法官们十分无能,连这样一个小案子都无法决定,纷纷向往若是包青天出来审理会怎样怎样。
到如今沸沸扬扬好多天,法院依旧没有作出终审判决。沸腾的民怨已经如流水一般涌了过来,甚至已经开始冲击整个临时政府。唐绍仪这个政务院总理,不得不为其从前认为八竿子打不着的司法部想辄了。他甚至在昨天晚上拜会了今上,想从其口中讨教一些办法。
最要命的是,今上居然优哉游哉地道:“这是法院的事儿,凡事不是有宪法么?要是万事都是我做主,那我还不如当皇帝呢。”
而今,头疼政府形象的唐绍仪,不得不再次请来了张佩伦,向其讨教,今上的一番言论,到底是何意。
张佩伦略微沉思了一会儿,已经笑开了。“总理啊,大帅不是已经指明了道路了么?”
唐绍仪纳闷了。“幼樵,此话怎讲?”
张佩伦凑过去,低声道:“第一,这是法院的事儿;第二,法院办案子当然得依着宪法了……”
唐绍仪略一思索,已经领会其意,当即击节兴奋道:“不错!法院办案当然得依着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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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八无独有偶(下)
京师,最高法院门外。
“老儿快滚下来,没本事审案就不要坐在上面!”一位忍受不了最高法院几名法官拖沓的听众,终于忍不住要往台上扔香蕉皮了。维持秩序的法警立即冲上去,将其强行架出大门之外。
而就在法院里面,一个小型会议室里,愁云正笼罩着年轻的司法工作者们。
“诸位,”唐琼昌无疑希望打破这种局面,“这件案子还是要审结的,而审结此案的不是包公,不是大帅,更不是其他的什么人。我们是宪法的捍卫者,我们是终审法官,百姓让我们做在这里,宪法给予我们的工作,就是要我们解决问题的。”
“可是部长,您意以为该怎么审?宪法规定陪审团的无罪判决是终审判决,可目下各方面都要我们判他们有罪。”年轻些的法官针唇反驳。
“我们是包青天,只不过我们不是一个人。”
没有人肯说出肯定的观点,因为所有的言都要记录在案。也没有人要求司法部长替他们决定,因为那就意味着自己的无能。无能的法官是会受人鄙视的,这关乎自己一生的名誉。
又一天就这样过去了。最高法院决定暂时休庭。
好象是要凑热闹,眼瞅着乱子越来越大的今上处来了钧令。
“目前监察院所负责的工作过于复杂,本长官认为实有将其分成数个部分,以分管治安、对政府的监察以及反贪污**等事务的必要,因此着请最司法部长、政务院总理、政协大会等集会商议。”
唐琼昌仔细看完邀请函,将信交给最近的法官供大家传阅。看过信函的法官彼此应眼神交换着意见。
有总理在,事情很可能对司法部不利。前车之鉴,今天是断不能由唐琼昌一个人去的。
最后一位法官阅毕,唐琼昌笑着说:“看来这件事,我们不需要讨论了。”
“杨助理,看看你的手笔如何?”吴俊法官转身向一旁的席助手杨思怡笑着问道。
杨思怡作为少数海归的知识女性,自打进入临时政府,虽以其聪明灵秀而深得各位法官的宠爱,可是,独立给今上复信,可是异数。“我...这恐怕不合审议程序。”
“只是一封信嘛!从这可以看出两点问题,第一是你对何帅的信的理解还不透彻,第二是老吴想收你当干闺女了!”“哈哈!”大家报以轻松的笑声。
另一位助手李景对书记员说:“这几句不要记录。”
杨思怡竟蹙了一下眉头。几位上司这样拿她打趣,虽表面上是呵护倍至,却也是在告诉她:在最高法院,她还是一个小娃娃,远未到参与决策的火候。“这帮家伙!”杨思怡一边腹诽着,一边笔走龙蛇,刷刷数笔就完成了回复信。
“各位法官,我拟的复信是这样的:最高法院全体法官致何帅阁下,本法院的所有决策须由全体法官共同决定,因此司法部长个人不能单独接受这项邀请。请长官考虑。”杨思怡尽量以平静的语气念出她的稿子,法官们气定神闲的姿态就够她学一阵儿的,她想。
“年轻人,你是要把我们都般到大帅处去,那不是要当面同大帅打擂台?”也有对杨思怡平时的表现并不满意的,言的**官就是一个。这位可是正统的前朝举人出身,曾放过一任县令,在任上也未有贪墨之事,只是遇到丁忧,才在家为母亲守孝。三年期满后,他现原来的县已归新的政权所有。自古读书人都是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他不在乎今上是谁,这也是他进入临时政府的缘由。可这并不代笔,传统意识强烈的举人,会忍受自己的同僚里头居然有个女人。
唐琼昌觉得举人的话讥笑杨思怡的成份居多,于解决事情并没有提出明确的意见。他觉得还是统一一下院里的意见才好,于是干咳了一声,“咳!恩在座诸君尽可言,王崇,你是从英国留过学的,有什么见识?”
唐琼昌与其他法官的一点不同之处,是唐琼昌实实在在在北美见识过大阵势,打了不少的官司。特别是废除排华法案的胜利,让他几乎没什么不赶说的。因此,他的心态最平静,绝不会因为要征询年轻助手的意见而自以为降低了自己的身份。有些法官就放不下这个架子,特别是举人,总是看海归年轻人不顺眼。
向王崇问,其实是在提醒几乎陷入昏睡中的陈平法官一下,因为王崇是陈平的助手。临时政府在推选法官时是以其声望为主,但也考虑到法官都年事已高,可能不能胜任如此繁重的工作,因此特为每位法官设立至少一位多少受过西洋法学熏陶的年轻助手,一方面时常提醒他们,另一方面也有培养新一代之意。
果然,陈平立即从昏昏然中醒来,饶有兴致地等着听助手的言。
王崇生得腼腆,平时更少言语,在会上主要干些维持秩序,掌管书记等杂务。没成想今天不宁唯是点了将,不免有些心谎。但他的观点倒令在座诸位吃了一惊。
“学生以为,本法院是判案之所,实不应被政府其他机构些许分立之小事所搅扰。因此,学生以为所有法官都不应前去。”
“小子出言太孟浪了。”吴俊平素不喜欢陈平,因此对他的助手也看不上眼。“大帅的邀请断不能以公务繁忙相推托,大帅日理万机,东征西讨的不言辛苦,我们在这里安安稳稳坐江山倒说事大事小,大大不妥。”
“王崇之意并非以公务繁忙相推,”陈平要出来维护助手的面子,其实更是维护自己的面子。“如今军政分家,监察院方才建立四月。如今大帅要细分监察院职能,未免有些……众位兄台皆知,本院目前仅有十二名用于维持秩序的卫兵,说是法警,其实维持会议本身的秩序就已捉襟见肘,许多判决还需要助手们去送。弟以为,趁此机会收纳一些能人才也是好的。”
“此事万万不可!”举人总觉得陈平是真的睡着了,怎么开始说胡话。“人手不够应向政协要求增派,怎能如小儿女般去争抢?”
......
唐琼昌觉得越说越跑题,这帮家伙整天到底在干什么?“弟有一言提醒诸位,我们今天能在这里,高居政府四座之,实为宪法之功。因此弟以为,凡事每必应以宪法为末。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力就一定要抓在手中,其他的竟可不去理会,方显吾辈之清节。”
到底是正宗的律师出身,一出口竟让四座无言。众人方才如梦之醒,各自沉思。
有时中庸的言也不尽是和稀泥,角落里的前朝翰林一点总结式的言就有点意思:“其实大家的言都有些道理。监察院分立之事实非本法院管辖之范围;人手不足也是目前当务之急;以宪法为本更是吾辈每日之功课。弟以为,今日此请诸位早已有共识,即绝不可参与。不是我们忙不过来,也不是我们对权力没兴趣。我们在哪里?我们在最高法院,我们手中的宪法比其他的分支的份量都重,何不举之?”
此言一出,众人再无异议。再议细节之后,遂拟信回复,复曰:“尊敬的统帅何绍明阁下,本法院所有法官均已拜读长官之请柬,并对长官对本法院的信任不胜感激。但闻宪法未有规定使本法院有过问军事力量及行政分支的组成之权力,据此本法院认为,何帅之请实为给予最高法院越宪法之权力,因此实难接受。长官之美意本不可推脱,但法律之下,顿感惶惶,不胜举其步也,希长官见谅。落款:最高法院全体法官敬上。”
书记员忙着用正楷誊写公文之时,王崇忽然站了起来。
“诸位法官,晚生聆听翰林之言,受教菲浅,因对日前沉江杀人之案有感,不知可否言?”
众人皆感大为有意,都坐好想听他的下文。
“翰林之言,精髓在于宪法。对于最高法院,民法、刑法、商法等均非我所长,只有宪法是我们的倚仗。因此,坚持宪法所云即能保证最高法院的判决的份量,每以宪法相衡量才会逢事迎刃而解。宪法是我们的利器,是我们独立于政务院和议会两院的根本。坚持宪法,在座区区九位法官即能面南背北于政府各座之上。”王崇一反以往的谨慎态度,侃侃而谈,显是受刚才众人言之、影响。
“大哉斯言。后生可畏呀!”陈平不禁要为自己的助手擂鼓助威了。“记得何帅讲述宪法精神时有云:陪审团之设立本为公理。何为公理?现当地百姓所成陪审团即为公理。陪审团人员选择时诉讼双方既无异议,主审法官也认为众陪审员并无私情偏袒,所判之决即合宪法,是有效的。当然,弟并不以为二人该杀,但陪审团不是主审法官的弟子,他们有宪法的权力,有权自己决定判决结果。既已形成判决,依宪法即成定局。”
“那么,宗族的杀人倾向。。。”
“诸位,我们不是道学先生,我们并不负责礼乐教化,我们只维护宪法。有此法在,诸位尽可高坐,一旦宪法被损,吾辈再无容身之所矣!”陈平觉得自己今天赢得了真正的彩头,不觉站了起来。
最高法院的判决当然不会令人满意,但法官所举宪法是神圣的,如果法律还承认有神圣存在的话。即便是何绍明也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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