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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羁天师-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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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佛力保得周家平安,却无法驱鬼散邪。
直到马啸风的到来。
马啸风来到建安市后,凭着他的本事,出色地完成了几次委托,让他的名气在富人圈里渐渐打了开来,周德安本来也没有看好还是毛头小子一个的马啸风,但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他还是请马啸风到府里走了一遭。
马啸风才到府中,那鬼物受他的灵力吸引,便迫不及待地想杀掉马啸风好吸取他的灵力,却没想到,马啸风手里那把夜叉不仅对妖怪有作用,连飘渺无形的鬼物照样能够大卸八块,最后那鬼物真的被大卸八块了,马啸风见它动辄伤人性命,手下也不留情,直接把它砍得魂飞魄散,周德安见状,马上把他奉为座上宾,一有什么玄学上的问题便向马啸风请教,为此,马啸风还得了不少咨询费。
这么几年下来,周德安虽然没再委托马啸风办过什么事情,却没少为他介绍过“生意”,有钱人对于风水玄学一说甚为着迷,因此有了周德安这层关系后,马啸风这几年才混得风声水起。
眼下见周德安急于见他,马啸风哪有不允的道理,和周德安说了声“马上到”之后,他就勿勿地离开郑悦昔的家。
周府书房中,周德安神情委顿地坐在椅子上,不断地哀声叹气。
他的妻子李氏死得早,给他留下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周平听话懂事,知道自己要迟早要撑起整个周氏王国的人,因此周平从学生时代开始,便表现得很上进,毕业后在周德安的安排下,以普通职员的身份加入周氏企业,经过五年的打拼,周平靠着自己的能力升上了总经理助理的位置,见大儿子已经能够独当一面了,周德安才向众人公布周平是他儿子的事情,并宣布周平将在他自己六十岁之时全权接掌周氏企业,此事在当时曾经轰动一时,但周平的能力是众人有目共睹的,就连当年随着周德安打拼的开国功臣们,也对这个世侄的能力毫无怀疑,因此,周平也是周德安最放心的儿子。
周德安不能放心的是小儿子周民,这个和他大哥性格完全不同的小儿子,从小就没少周德安少操过一份心,不同于周平的内敛稳重,周民简直就像一只坐不住的猴子,喜欢满世界乱跑,就算是在国内读书的时候,一到放假的时候,周民就会召集一帮“驴友”,然后尽往深山老林里钻,有一次,那会正迷上盗墓的周民,在黄河边上不小心挖到一个古墓,那古墓由于风水葬穴的问题,致使葬于其间的先人无法投胎转生,而积累了百年怨气之后成为了只厉鬼,周民把它的墓挖开,破了风水格局,让厉鬼得以脱出古墓,更被它附于物具之上带回了周府,要不是马啸风出现,那只厉鬼大概会把周家害惨了,所以在周德安的眼里,周民这小儿子就是一惹祸精,因此当周民高中毕业后,周德安干脆把他送到国外去,不想周民一到国外,却如鱼入海,更是任意妄为,毕业后还组建了自己的考古队,专门挖先人的古墓。
现在,周德安的大腿上摆着三封电报,里面道出了周民最近挖墓又挖出麻烦来了,这能不让周德安长嘘短叹吗?
看着自己的父亲愁眉不展,陪在身边的大儿子周平握着父亲的手说:“爸,你别太担心了,马先生这些年给咱家捉鬼驱魔的本事你是看到的,这一次,他肯定也能帮阿民摆平这事。”
说到周民,周德安一脸的愁眉变成了怒目,他用力一拍身边的桌子,恼怒地说:“这小子也真不懂事,叫他回来学你做生意,他不肯,非要在外面胡闹,好了,现在闹出事来了,还要我给他擦屁股,我,我…”
说到后来,周德安的怒气又化为了自责:“哎,这也怨我,你母亲走得早,我又光顾着做生意,对你们照顾不到,还好阿平你懂事,不像阿民那样胡闹。”
“爸,别说了。”周平安慰着父亲:“你对我们两兄弟已经付出了够多,我相信阿民也是知道的,只是他现在还年轻,不想被我们束缚着,我相信他在周氏需要他的时候,阿民会回来的。”
周德安拿起几封电报说:“我现在只希望小马能够帮我把阿民平安地带回来,只要阿民能回来,以后我说什么也不准他四处乱跑了。”
此时,下人来报,说马啸风已经到了,周德安连忙让下人请他来书房。
当马啸风走进书房的时候,看到周氏父子脸上愁眉不展的样子,忙问何事,周德安嘀咕了一声:“还不是阿民这个惹祸精,这个小子现在越来越能惹祸了,这是他这三个月来打给我的三封电报,你看一看吧。”
马啸风好奇地接了过来,按照电报上的日期分先后读了起来。
第一封电报只有数行字,主要写周民无意中在撒哈拉大沙漠里发现了一座古城,现在正在召集人员准备对古城进行挖掘,从字里行间中,可以看出周民当时的兴奋之情,但马啸风却看得大摇其头,无论是哪里,像古城古墓这样的建筑里,都充斥着未知的危险,这些危险可能是机关,但更多的可能来自于非人生物,这些非人生物可能是守护者,也可能是它们把古城古墓这样的建筑当成了巢穴,你可以想像当一个人被缩小后抛进蚂蚁窝后会遭遇什么,肯定会给工蚁兵蚁什么的撕成碎片,因为没有一样生物喜欢别人闯进自己的家,包括人类。
第二封电报则是上个月月尾的,在这封电报里,周民同样洋溢着兴奋的情感,他告诉周德安,他在古城里挖到一顶王冠,那是古城里唯一保存完好的东西,王冠以不知名的金属制成,据专家鉴定,这顶王冠至少有五千年的历史了,这顶王冠造型古朴,金属表面经过了多种工艺的处理,显得光可鉴人,但五千年前的人类还无法掌握如此复杂的加工工艺才对,因此这顶王冠无论从考古的意义,还是从其本身的价值来说,都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周民在电报中提及,他准备拿这顶王冠到英国伦敦召开记者招待会,并公开拍卖王冠,他要将拍卖所得的钱用以支持他以后的考古行动。
看到这里,马啸风基本上可以确定周民一定遇上麻烦了,凡是古物这种东西,非有德者不能居之,但凡有古物出土,都会给发现者带来这样那样的麻烦,有些是来自垂涎于古物的人,有些则由于古物本身的灵气引起了非人生物的注意,总之,还是应了那句话,匹夫无罪,怀宝其罪。
果然,当马啸风展开第三封电报的时候,一种浓郁的不安透过纸张传到了马啸风的心里,周民在电报里表现出极度的不安,他在电报中指出,他现在美曰其名说是被保护起来,但他自我感觉是被人软禁着,他为了能够出来打一封电报,已经找遍了借口,可即使是在城里走动,他也有种被监视的感觉,在信里他写道“他们的眼睛无处不在,特别是在晚上,我感觉无数的眼睛在盯着我,我听到住在我隔壁房间听它们,总会传来吸吮液体的声音,那种声音听来恐怖极了,爸,我不知道它们是人,还是其它什么东西,总之,我现在很危险,请派人来救我,我想马先生会是最好的人选,他是对付那些东西的专业人士。”,信的最后,周民表现出迫切要回国的意思,而且信中用到的“它们”两字,告诉马啸风,周民现在正处于非人生物的视线内。
“它们?”马啸风轻轻念着这两个字。
周平问:“马先生,你知道舍弟所谓的它们,指的是什么吗?”
马啸风看了周德安一眼,担心说出自己心中所想后,周德安会承受不了,但周德安还是朝他点了点头,于是他深吸一口气说:“在西方,最常见的妖怪是狼人和吸血鬼,其中,又以吸血鬼的数量最多,从这最后一封电报的内容来看,如果不出意外,周民先生现在正被一群吸血鬼监视着,因为会吸吮液体的,只有吸血鬼有这种爱好,而狼人,基本上是大咬大嚼的。所以,周先生,令公子现在很危险,在西方,吸血鬼是数量最多的妖怪,它们惧怕阳光,嗜吸人血,因此被称为血族,血族中又分密党和魔党,如果监视周民先生的是密党的话,那么危险就相对少一些,由于受到戒条的限制,密党基本上不会毫无原因地伤害人类;但魔党就难说了,这些家伙盘踞在美国西海岸,和黑手党、3K党这样的国际犯罪组织之间本身就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如果是魔党监控着周民先生,那情况就要复杂得多。”
“怎么会这样,阿民怎么会惹出这么大的麻烦来。”周德安听了马啸风的话后,顿时六神无主,他突然从身上拿出一本银行本票,然后填上自己的姓名,却没有写上支票的金额,然后他把这张没有金额的支票拿给马啸风说:“小马,无论如何请你救救阿民,这是瑞士银行的支票,没有任何上限,只要你救回阿民,金额你自己填!”
没有上限的支票,这个诱惑对于马啸风来说绝对不小,他倒吸了一口气,但还是冷静地说:“周先生,这事情已经涉及到血族,我必须考虑一下才能够给你答复,老实说,我实在没有多少把握,这样吧,明天晚上,我会给你明确的答复。”
钱虽好,但也要有命花才行,只有马啸风一人,他说什么也扛不下整个血族,但要是那几只妖怪肯出手的话,事情倒不是一点也不可为,问题是,要它们去打西方的妖怪,它们会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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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章 中西之别
更新时间:2009…5…8 17:43:46 本章字数:3774
(早上更新,拉拉收藏拉拉花了!!!顺便宣传下了了一生的新书《妙手色医》)
“什么?小小发明了新的菜式,要我们去试吃,叫上小仙?行,没问题,我马上过去!”
酒吧里,地狼刚认识了一个女孩,凭着它英俊的“外表”,还有口袋里昨天刚从几个劫匪手上抢来的大把钞票,它已经顺利的从摸着女孩的小手,到人家的大腿,现在已经顺利搂着人家的蛮腰正讨论着一些**方面的问题,眼看就要决定今晚一起到哪家星级酒店把谈及的理论实践一番的时候,马啸风突然来电了,被破坏了兴致的地狼本来怒气凶凶,但听到朱小小又出新散工的时候,地狼那满腔的怒意已经不翼而飞,连快到手的女孩也不顾,扔下一沓钞票喊了声“买单”后就跑得连影子也看不到,只剩下愣住的女孩,还有刚喝了一半的82年红酒。
马啸风放下电话,朱小小就忿忿地说:“啸风哥,我才不想给大狗它们做菜,要做你做去。”
昨天才刚做了一桌满汉全席,朱小小没想过一天,马啸风又要让自己给妖怪们做菜,她老大的不愿意,马啸风连忙说道:“小小,最近你不是在看那个《铁达尼号》吗?”
“是啊。”
“感觉怎么样?”
“他们笨死了,遇上冰山,一把火烧了不就得了,还非一个个往海上跳。”朱小小想也不想地说。
“……”马啸风知道自己问错问题了,他马上纠正了错误。“那你想不想坐超级游轮到海上玩去?”
朱小小眼睛一亮:“想啊,听说超级游轮上面有很好玩的游戏机,而且,海上风景好像也不错。”
“想的话,我可以带你去玩哦。”马啸风进一步诱惑着不谱世事的小毕方。
“真的?”
马啸风肯定地说:“真的!”
接下来,却是一个转折。
“但前提是我们必须很有钱,现在我接了一个可以赚很多钱的生意,可是得要大狗它们帮忙才行,所以你要给它们做出一顿饭来,它们吃得好了,肯帮忙了,我就有钱赚了,我有钱赚了,就能够带你去坐超级游轮了哦。”
朱小小马上从沙发上跳下来:“我去做饭!”
搞定!
马啸风打了个响指,只要搞定朱小小这个“厨神”,然后把她带着往伦敦跑,马啸风才不信地狼和狐狸不跟上来,这几天它们的肚子已经彻底给朱小小的厨艺给征服了,为了吃朱小小的菜,地狼可以抛下正泡得火热的妞,胡小仙可以从密西西里的选秀大赛上直接用法术赶回来,可见朱小小对于它们的重要性,因此,只要搞定朱小小,基本上地狼和狐狸就不用太操心了。
晚上,地狼和狐狸在饭菜上桌前准时赶到,朱小小把几个刚从电视上学到的菜式做了出来,吃得两只妖怪差点没把盘子也吞进去,饭饱菜足之后,马啸风把周德安的委托说了一遍,然后直接提出让它们一同前往的要求。
“不去不去,我的约会已经排到了元旦,哪有时间陪你去疯。”地狼直接拒绝了。
胡小仙也笑颜款款地说:“最近我刚泡上一个影视王国的公子,正要让他投资我拍电影呢,可能也没有时间哦。”
这两个家伙!马啸风在心里鄙视了两只妖怪一下,然后直接出杀手锏。
他朝着厨房里正洗着碗的朱小小喊道:“小小,啸风哥要去英国,你去吗?可以坐船的那一种哦!”
朱小小马上从厨房里冲了出来,简单呃要地叫:“我去!”
马啸风回过头朝两只妖怪笑道:“你们听到了,小小也要去,我们这一去嘛,如果有你们同行,那大概十天半个月就搞定了,可只有我们两个的话,可能要两三个月,甚至大半年都回不来也说不定哦。”
两只妖怪一听,蒙了,大半年吃不到朱小小做的菜,那比叫它们去死还难受。
地狼马上转口:“反正那些妞十天八天不泡也没什么要紧的,马啸风,主要是看在咱俩的交情上,我就帮你这一次吧,不就打吸血鬼吗,老子去到伸伸手指都能打死一大片,我就当去运动运动吧。”
见地狼改口,胡小仙也跟着说:“那个有钱公子看上去也不是什么好货色,其实我早想飞了他重新找个有实力的,可惜就是找不到借口,这下好了,我和啸风你去一趟英国,就说英国的贵族相中我了,让他也好死了这条心,啸风啊,你可是帮了我大忙了,姐姐我就替你杀杀吸血鬼当报答吧。”
不愧都是成了精的家伙,转口也转得这么不留痕迹。
马啸风在心中叹道,但只有地狼和狐狸,好像力量还单薄了一点,魔党和密党的血族加起来,数量应该有十万左右,不用多,它们只要派出一万只吸血鬼,咬到得被它们咬死,于是马啸风有点担心地说:“我们是不是再找上一些帮手,只有我们几个,好像太薄弱了一点。”
地狼挥了挥手,豪气万丈的说:“你太小看我们了,别说小仙了,就算老子我,一个挑了密党的大本营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吸血鬼那些脆弱的家伙,挨上就伤,碰到即死的玩意有什么好担心的。”
“太夸张了吧。”马啸风说,他虽然没有遇上过血族,但也不认为吸血鬼这种妖怪会弱到这种份上。
谁料胡小仙竟同意地狼的话:“大狗说得没错,血族虽然是西方妖怪里最为庞大的一族,但它们并不厉害,你想,一群蚊子打得过一头老鹰吗?”
“你说吸血鬼是蚊子?”马啸风对这个比喻感到挺新奇的。
地狼晒道:“难道不是?那帮家伙除了会吸血外,基本一无是处,比力量连狼人还不如,比法术和我们又完全不在一个当量上,有什么好怕的,除了数量是多了点,但也就是杀起来较费时间而已。”
马啸风很奇怪地狼怎么知道这么多,胡小仙逐为他解释道:“早在清朝那会,国门大开,我和大狗也才知道原来这世上除了咱们中国,还有其它国家,所以闲来没事,就和大狗去西方走了一趟,刚好遇上几只吸血鬼,它们这些妖怪笨得可以,竟然没有察觉出我和大狗也是妖怪,想把我们当成普通人类吸血,自然顺手就给我们宰了,后来它们要找回面子,就出动了好大一帮子来围攻我们,最后被我们全部宰掉,好像里面还有几只是亲王级别的,但打起来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像大狗说的,力量不足,法术稀松得很,大狗不时来上个震山劲,那可是一死一大片,场面相当壮观呢。”
马啸风听得直冒汗,原来这两只妖怪早就和人家作过国际交流了,难怪地狼说起来一付胸有成竹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它是自大狂,但血族真的弱到让地狼一打一大片的份上?
地狼见马啸风不是很相信,叹了一口气说:“看来,你还是不太理解,其实吸血鬼的弱和我们的强,是完全合乎常理的,因为它们毕竟不是完全的妖怪,而且修练的途径也和我们大有区别。”
“区别?”
胡小仙说:“不错,吸血鬼为什么那么讲究血统,是因为它们的血,便是它们的力量,血统越纯的吸血鬼,力量便越大,在吸血鬼当中,能够与我们一战的,便只有远古时称为十三血煞的十三头第三代吸血鬼而已,它们是血统最纯正的血族,也是真正的妖怪,而第三代吸血鬼之后,第四代开始,便是吸血鬼通过初拥的方法,把普通人变成了妖怪,这些不完全的妖怪又哪会是我们的对手,何况它们的修练方法还存在着致命的缺陷。”
“无论是吸血鬼,还是西方的修道士,他们的修练方式过于局限于自身。”地狼补充说道:“就算同为人类,中西方的修练方法还是存在着绝对性的差别,我们中方,讲究的是天人合一,借天地之力使用法术,但西方却是以自身的力量来使用法术,人类用的是精神力,吸血鬼使用的却是自身的血能,自身的力量再怎么强也是有限的,以自身力量为战的家伙们,又怎么能敌得过我们以自身力量引动天地之力的攻击。”
“所以说。”胡小仙笑着指着自己和地狼说:“有我们两个,你就算要拆了密党魔党的基地,也不是什么难事,而且马啸风,你也太低估了自己的力量,我察觉得出来,最近你的功力又见涨了,基本上现在大狗不进行妖体化的话,也没办法轻易地胜你,虽然以人类的形态要打败你不是不行,却还要付出一些代价。”
地狼也点头说:“死狐狸这点倒看得很明白,马啸风,其实就算是你,只要不遇上血族现在仅存的几只第五代吸血鬼,年青的吸血鬼基本上你可以打着玩。”
给两只妖怪这么一说,马啸风顿觉信心倍增,既然连它们也说自己也有一战之力,何况再加上这两个破坏份子,大概就算在血族总部,自己也可以横着走了,于是他拿起电话,明确地向周德安表示,这个委托他接下了。
这时的他还不知道,即使再怎么弱的种群里,也存在着一些并不好惹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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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 失落的王冠
更新时间:2009…5…8 17:43:46 本章字数:2934
伦敦,午夜。
一座维多利亚风格的庄园内,周民在床上翻了一个身,然后看着窗外皎洁的月轮发呆,他睡不着,事实上,他也无法入睡,一到了深夜,这庄园里便静如鬼域,那些说是保护他的“人”,到了夜晚就一点声息也没有,安静得让人觉得恐怖。
但如果只是安静的话,周民还是能够忍受的,比起幽暗的古墓下,这点安静算不了什么,但偏是在这种安静的环境下,却不时传来一种声响。
那是吸吮着液体,然后一股脑吞下肚子的声音。你可以想像,拿着吸管喝可乐声,把那种声音放大千百倍后,是多少可怕的东西,听起来就像一头妖兽在喝着人血。
这种声音让周民完全无法入睡,就像现在,它又在庄园里飘荡着,不知道今天晚上,又有哪种动物遭殃了,周民不知道,只知道明天早上醒来,便会在某个角落里发现一些被吸干了血的动物尸体。
对于这些尸体,那些保护他的“人”解释说,这不过是动物死了太久,血液干枯了的原因。
周民才不会相信这些鬼话,他曾经把一只鸟尸解剖开来,发现里面的血肉组织都是新鲜的,就像刚死不久,所以,周民怀疑这些动物都是给这庄园里那些大白天也要披着连帽斗蓬的怪人所杀,或者,是被他们(它们?)吸干了血而死。
一想到吸血,周民自然想起了吸血鬼,继而想起那个被一枪打成无数蝙蝠的女人。
这几天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梦一样,而周民的直觉告诉他,他已经卷入一个非常危险的梦里,无论是那变成蝙蝠的女人,还是现在这些“保护”着他的“人”。
这一切,都要从他在撒哈拉沙漠里发现的那顶王冠说起。
看着窗外的月光,周民在恍惚中,似乎回到两个月前,在撒哈拉大沙漠上看月光时的情景。
就在这称为人类禁地的大沙漠上,周民和他的考古队无意发现了一个古城,而他的恶梦,也是从这个古城开始的。
古城被淹没在滚滚黄沙之下,周民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也不过挖掘出古城的一角,但他们很幸运,他们挖掘出来的那一角,是古城的皇宫,在那由数万块一平方长宽的花岗石所砌成的皇宫里,在那已经破烂不堪的皇座上,周民发现了那顶王冠,由不知名金属制成的王冠上,嵌着一颗如血般鲜艳的红宝石,当周民珍而重之的捧起它时,周民似乎听到了,千万人民对着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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