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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域求生日记-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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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最先经过的是竹楼所在的地方,远远的火光传来,透过树隙,可以看到整座竹楼正熊熊燃烧着,魔狼并未在这里停留,而是一路直奔那片被称为格鲁安娜的废墟。

还未到达目的地,一个黑影蓦地从头上飞过,那东西看起来与竹楼的体积一般大小,像是一艘船,正在天空中飞行,似乎因为飞得不稳,还与高高的树顶擦了一下,但终于还是歪歪扭扭地飞向了远方。一路到了废墟,触目所及的便满是狼尸,人的尸体也有,但是不过两三具,说明这次来的都是高手,厮杀声正从地宫中传出来。

由塌陷的小门直奔而入,地宫之中狼声与人声汇成一片,人的数目不多,但被群狼围住竟然隐隐占了上风,凭借洞外的微光,他仍然可以看到,不到月圆时会保持石块状态的毛球已经不见了。

不明白那些人已经抢走了毛球为什么还会在这里,唐忆心中隐隐有了一个想法,难道毛球还没被抢走?由魔狼背上下来,他避开厮杀往里面走去,想要寻找毛球是否到了另一个地方,远远的一个声音传来:“是他们,杀了这两个人可以回去复命了!”是那天那名青年男子的声音,至于两个人,指的……是他与小雪么!?

心中涌起一股明悟,他一拉小雪的手,拼命往里面跑去。几百只狼围住那许多人,暴风与怒加也加入了进去,但其中几人竟然无法被困住,光芒从背后隐隐传来,但见一道白光在战圈中耀起,向着自己这边杀了过来,其余的人也都挥舞着武器,冲击着狼群的包围,追来的速度极快。

手中长剑化出白光的那人正是那天的青年男子,几次跳跃,他已经离唐忆越来越近,小雪一拔手中的军刀,不再逃跑,挡在了唐忆身前,却见那人飞身一跃,光芒如彗星一般飞击而来。

“嗷——”

随着一声狼嚎,也不知是暴风还是怒加从狼群中闪电般的跃出,一口将那人从空中咬了下来。奔涌的狼群瞬间将他撕成碎片。但随即,另一个人从里面跃了出来,手中长剑挥出,却听得“铛”的一声,竟被小雪一刀砍飞出去,淹没在了狼群之中。

这些人都是厉害人物,小雪虽然将那人劈飞,自己却也退了两步,握刀的手微微颤抖,眼见又有人要冲过来,唐忆一把拉起小雪,往后方继续奔跑。两颗火球从头顶呼啸飞过,轰的在前方爆开。

飞散的火焰也照亮了前方的景象,那是一蓬生长异常繁茂的花草,唐忆心中一动,往那蓬花草疾奔过去,方才接近,身后又有几人跃了出来,一颗火球从他身边划过,击在那花草丛中,燃起熊熊的火焰。

身后几人还在空中,唐忆想要前跑,但感觉灵敏的小雪却知道避无可避,转身准备应战,火光照耀的一瞬间,前方的藤蔓、花草如同活动的巨兽一般,陡然间冲天狂舞,掀起一道三米多高的巨大黑影。轰的一下,将几人完全吞噬了进去。

凄厉的惨叫声传出,几条人影在那仿佛活物般的藤蔓、草丛中挣扎,这是天气最为寒冷的季节,但那些藤蔓和枝条上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出无数的鲜花蓓蕾,瞬间开放之后如同一张张的小口般不断撕开人身上的血肉,大口大口地吞食。

火焰在旁边的藤蔓上燃烧,但不到片刻,竟也在无数鲜花的开放中渐渐熄灭。

“什、什么怪物?”

“过来了,快跑啊……”

“那两个人还没杀……”

“已经死了还杀什么杀,你还想捅他的碎肉几刀吗?”

这些人武技修为都相当不错,即使在黑暗中,也能看见周围的情景,眼见着无数藤蔓从那花草丛的下方伸出,迅速蜿蜒过来,都有志一同地选择了往外跑。还来不及离开的几人以及十数条灰狼都被藤蔓卷了进去,一时间地宫中满是凄厉的惨呼……

醒过来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什么时间,他依旧拉着小雪的手,从花草丛中息息梭梭地爬出来,他拍了拍依旧昏迷的小雪,不一会儿,银发的女孩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

“唔……阿忆,什么时候了……”

“不知道啊……”从这里向上方望去,那小小的石门依旧亮着光芒,身后是茂密的花草丛,眼前还有狼尸,厮杀的人群和狼群却都已经不见。依稀记得进入草丛前这蓬花草动了一下,然后自己便昏迷了过去,有那么一回事吗?问了小雪,她却也说是在那时失去的意识。

寻找了整个大厅,依旧不见毛球的踪迹,他与小雪出了地宫,皑皑的积雪上陈列着数百条狼尸,小雪一见便哭了起来。时间应该是上午,看起来他们已经昏迷了一天,脑后的伤口也已经结了血痂。回到居住的那片地方,水洼之中,竹楼已经化做了灰烬和废墟。

暴风和怒加没有回来。

他们在竹楼前久久站立,这是他费了两年的时间陆陆续续搭建起来的东西,原本以为即便不会在这里生活一辈子,也该是他与小雪以后终老的地方,谁知道就这样化为乌有。

一切吃用的东西都已经被一把火烧光,山洞之中也满是灰烬,想来那些人放火烧楼,顺手也烧了山洞。唐忆抱着小雪在草地旁边坐下,久久地安慰她。过了好久,他深吸了一口气:“小雪,跟我去丹玛,好吗?”

小雪的身躯微怔了一下,耳听得唐忆说道:“那些人应该便住在那里……雪儿,我从小就长得柔弱,看起来像个女孩子,所以从小以来,很多人都欺负我,他们以为我不敢出手,不敢争辩。可事实不是这样的,有很多人,我不愿意去理他们,有很多人,我不在乎他们,但是对我在乎的东西,如果有人要动,他们最后绝对不会比我好过……小雪,你是我最珍爱的人,这是我生命中最温暖的一片地方,他们已经欺负过来了,我总得让他们知道一些事情……别害怕,在任何地方,我会保护你,好吗?”

这句话听起来没什么说服力,但小雪还是点了点头,努力地露出一个笑容。

“呵……说定了,我们去丹玛,接回我们的毛球,烧掉他们的房子,杀掉他们的亲人,让他们哭……”

事情就此敲定。他们将山洞中的一处地方清理干净,又住了几天,暴风和怒加终于还是没有回来。那一天的早晨,大雪又开始纷纷扬扬地从天空中飘落,唐忆检查了他一向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和指南针,用树叶包好了该在路上吃的烤肉,小雪拿着一根树枝不知道在洞里挖着什么,过了许久,拿出一个树叶包成的小包裹。

一层一层的树叶,外面的已经被火焰烤得焦黄,里面的却还能看出青色,可以知道小雪在包这个小包裹时相当用心。她在唐忆面前将它打开,开出最后一层时,里面是一枚水蓝色的耳坠。

那是曾经的那个女孩送给唐忆的唯一礼物,自从被小雪救起后,便不见了踪迹,只以为是在落水时掉了。在唐忆疑惑的目光中,她将那只耳坠送到他面前。

“我……我一直担心阿忆你会突然消失了呢……这个东西我好喜欢,现在阿忆会带我一块出去,我不害怕了……对不起,一直拿了你的东西……”

“像七仙女的故事一样吗?”唐忆轻轻笑笑,那是他曾经跟小雪说过的故事,据说一位仙女下凡的时候,被人拿走了衣服,后来就只能嫁给了那个人,却想不到小雪当初竟然也有这样的想法。

“恩,就像阿忆说的七仙女的故事一样……”小雪点了点头,“我现在知道阿忆永远不会离开我了,以前被人抓住的时候,我知道他们都很讨厌我,不喜欢我,我害怕阿忆到了外面也会变得像他们一样不再喜欢我,不要我了……可我现在知道那时候好傻,阿忆会永远和我在一起,会永远喜欢我,保护我的,对吗?”

“当然了,就算你不要我,我也放不开你了。”唐忆点了点头,随后将耳坠在小雪耳朵上比了比,“你戴上一定很好看,可惜没有耳洞,戴不上去。你既然喜欢,就替我收着,好吗?”

“不了。”小雪甜甜地笑了,“阿忆能带着它给我看吗?我一直好喜欢阿忆你戴着它的样子,好吗?”

在小雪的注视下,他将那只耳坠在左耳上戴了起来,水蓝色的坠子摇晃出明亮的光芒,映照着唐忆秀美的脸型,此刻却现出一股摄人心魄的冷俊来,仿佛雕刻大师手下最完美的玉像,在雪下折射出晶莹的美感。

“……你啊,虽然心里有着像刀子一样锋利伤人的地方,但看起来就是太过柔弱了,这样子很多人都会欺负你呢……戴上这只耳坠,可以把你的真实气质折射出来一些哦,来啦来啦……”

曾经的那位女孩的声音从心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来,他拥着小雪,走向了西南方的天空,那是丹玛所在的方位。那里,有他将要经历的战斗……

另一次月圆到来的时候,森林中已经没有了沸腾的狼群和居住于此的两人,地宫之中也没有了那可爱的毛球,没有了晶莹的光芒,一片寂静之中,那团花草开始剧烈地变化。

无数的花、叶、藤蔓、枝条渐渐汇聚纠结,融合为一束,随后,巨大的花蕾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起来,接着,一片片地打开,现出蜷缩其中的几近完美的玲珑女体。

花儿完全打开之后,柔美的纤足悄然落在下方的细纱当中,眼前女子的容貌,分明就是那已经化做了石像的女子。嘴角浮出倾城的微笑,一片片的藤条、树叶轻盈地飞舞起来,在她的身上织出一件衣物,正是唐忆当初做好的衣服样式。

巨大的花草丛便在她的眼前渐渐枯萎,现出了那座石像,但随后,石像也渐渐化为了细纱。女子在地宫走缓缓地走动着,白璧般的手轻抚着破碎的墙壁,走过一处裂缝时,她的手臂轻轻一挥。

轰的一声巨响,一个物体飞出了那道裂缝,在空中飞旋几下,落在她的手中,是一把通体漆黑,长达两米的巨大镰刀。

仿佛死神的收割之镰,纵然经历了四千年的岁月,那把武器仍为有一丝褪变色泽,在女子的手中轻轻震动,发出激烈的颤响。

下一刻,夺目的光路沿着巨大的墙壁盘旋而上,直冲那高耸的天穹,随着轰的巨响,一点光芒从那废墟的地底冲出,映着明亮晶莹的月色,高上云天。便在这声巨响中,维持了四千余年的废墟缓缓塌陷。手舞巨镰的绝美女子从空中缓缓降落在雪地之中,身后展开着两对如蜻蜓般的透明薄翼。

无比怀念地深吸了一口气,随着她的足尖轻点,积雪的蜒绵树顶在她的身下迅速远离,方向是……西南,丹玛……

感觉到你了……

月光勾勒出那完美的唇线,她轻轻地露出了微笑……

反正打完了,两章的分量就当成一章发了。故事的开头终于完成,感觉还行吧,下一卷开始进入丹玛。喜欢的请投票支持,谢谢。

第三卷

第一章博学

起源自艾德台地的白玉峰,从守望森林的蛮荒之地中蜿蜒近百里,伊伦河自北向南插入阿特罗卡帝国腹地,经过望海城三十余里后,与另一条支流交汇,形成一个九十度的急弯,向着西面的海岸线奔流而去。一直到最西方入海口的三角洲地区,形成了阿特罗卡帝国最为富庶的一座城市,丹玛。

作为阿特罗卡帝国最后方的城市,丹玛城主要经营稻米和渔业,原本这也不是什么非常特殊的农业,之所以会形成全国最为富庶繁荣的景象,是因为这里同时也是全国最大的贵族聚居地,于这里长期定居或者置有产业的贵族占全国贵族的七成以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里也是阿特罗卡帝国的第二个首都。

北面和南面都有着屏障般的山脉,东边的洋流在带来丰盛的渔业资源的同时也带来了温暖的气候,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丹玛风景怡人,气候四季如春。由于贵族的大量聚集,这里同时也有着全国最多的奴隶以及整个大陆闻名的文化艺术氛围。按照芙尔娜曾经提及的片断,这里的贵族每一个都认为自己是文人或者艺术家,他们热爱写作,崇拜音乐。有直接把一句话拆开就能当成诗歌的天才,其诗作如下:

原来,

我也可以



诗……

也有能写出神作的鬼才诗人,其诗作诸如:

淫一手湿,

不难,

难的,

是淫一被子湿

听过芙尔娜的介绍之后,关于丹玛,唐忆便已经有了初步的印象,某本在唐忆心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书中这样写道:

……而古希腊人便是这样:奴隶们耕种、烧饭、划船,而市民们则在地中海的阳光下陶醉于吟诗作赋,埋头于数学解析。所谓艺术便是这么一种玩艺。

的确,所谓艺术,便是这么一种玩艺。

这几天来他忽然发现自己也很有讽刺人的潜质了,那帮家伙像一群强盗似的抢走了不属于他们的东西,烧掉了房子,还想要杀掉无辜的人。而在那座城市中玩艺术的,恰恰也就是这样的一帮人,以前在无数书中看过的,专擅于掠夺和不劳而获的……贵族?

满肚子的怨气绝对其来有自,主要的原因其实倒并非他心中所想的那些事情了,而是……自己身上随身带的钱本就不多,房子被烧掉之后,放在里面的东西一件都没有再找出来,与小雪出了守望森林后,又因为找不到交通工具而在望海城住了好些天,如今钱袋里就只剩下了几个银币,到了丹玛,吃住都成了问题,还谈什么报仇。

这些天来,令他比较宽心的是小雪对旁人已经不像之前那般怕得厉害,每次出门在外虽然对旁人仍有着相当高的警惕心,但是只要自己跟在她身边,她还是渐渐地放宽了心,如今已经能够在唐忆的怀里相周围指指点点,并且发表自己的看法了。

从圆形的护栏望出去,河面上是白芒芒的一片薄冰,两岸之上草树积雪,万条千朵,煞是好看。怀抱着小雪,他心中就在合计赚钱的事情。这是一艘名为“银色蝮蛇”号的三桅大船,属于望海城的某位贵族所有,此行的目的地便是丹玛。原本因为大雪封路,去往丹玛的道路并不顺畅,虽然也并非找不到同去的队伍,但是那样一来,不仅路途崎岖,而且价格昂贵。唐忆在望海等了十几天,正巧这艘船也要前去丹玛,船上护送的据说是一名身份相当尊贵的贵族家属,人倒也好心,见有许多人滞留望海,便也让其他的旅客上船,只适当收取费用。哼哼,也不怕被刺杀了。他有些歹毒地想。

这倒也只是开玩笑一般的想法,并非真的有所期望。去丹玛的船程据说是七天,如今已经走了四天,除去船上原有的水手和船员,平民大概有二十多人,都与唐忆等人住在大船的下层,至于那名贵族是住在船的上层,众人则始终未有看到。

“啊,阿忆,你看那一片,像不像爸爸和妈妈追打时的样子?”

行至一处时,小雪兴奋地在唐忆怀中说道。那是一片蜒绵的积雪,形状倒有些像暴风和怒加的样子。唐忆点了点头,笑道:“真的很像啊。”

“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阿忆,你说过他们不会有事,是真的吗?”

“放心啦,他们可比我们厉害多了,连我们都没事,他们一定也是追去丹玛了啦。”

说起暴风和怒加的时候,小雪的神情又沮丧下来。暴风和怒加的失踪令她担心了很长一阵子,唐忆说了很久才让她摆脱低落的情绪,事实上他倒也的确认为这两匹巨狼不会有什么事情,那两个家伙的智商未必便低于自己,已经不是普通的野兽,而是别人口中所说的高级魔兽了。之所以会失踪,想必也是去追回毛球了吧。眼见小雪的情绪又低落下来,他轻轻一笑,从口袋里拿出四颗鸡蛋大小的水果:“小雪,看我的表演哦。”

“又是扔水果嘛,人家早就看腻了啦,在家里的时候你都表演过好多遍了。连我都学会了呢。”

“真的学会了?我这次可是扔四颗哦。”

他说着,将水果在手上一只只地抛接起来。在森林中的时候,为了取悦小雪,他时常训练这样的小玩艺,杂耍也好,魔术也好,都能令小雪开心好一阵子。只是一次抛接四个就有点难度了,而且还是在这样行驶的船上。他坚持得一阵,周围同行的旅人们倒是都围了上来,有一个人大叫了一声“好”,把唐忆吓了一跳,当即有一颗水果失守,砸在了头上,随后从船头,往水中掉去。

眼见那水果掉落,小雪一手撑在围栏上,身体轻盈地飞出船外,接住水果后又荡了回来,笑着递回给唐忆。她一头银发飘逸,美丽轻盈得如同精灵一般,唐忆的卖相也是绝佳。周围的人看了,当即大叫起来。

“好啊。”

“两位是马戏班的吗?”

“再表演一个来看看啊。”

这些人都是平民,平日里看到表演的机会不多,况且是这般俊美的两人在进行演出,即使技术差点也没关系了。唐忆倒是笑着向周围的人点了点头,小雪却吓了一跳,脸上没了笑容,身体也钻进唐忆的臂弯当中去。唐忆抱了抱她,示意没事,接着向周围这些人说道:“抱歉抱歉,我的妻子比较胆小,大家别这么近,免得吓到了她。我们不是马戏班的,不过要表演些节目倒是没问题的。”

这年头教育并不普及,许多人没有知识,也少与旁人进行交流。虽然没有女人不许出门见人的规定,但在许多地方女子一辈子没见过几个男人的情况也是寻常。众人见他爱护妻子,又答应了要表演节目,便都退开了一些。唐忆心想这下可找到赚钱的法子了,到了丹玛即便没钱,凭自己玩魔术的手段也绝对可以混得风生水起。心怀大宽之际,从怀中拿出几根绳子表演起来。

魔术之中除了一些简单的单凭手法的技巧,便数绳技最为粗浅,这些天来为了缓解小雪紧张的心情,他随身带有玩魔术的物件。这个世界没有魔术,众人哪里见过这般神奇的事情,几个小魔术表演完,当即引来无数的喝彩声。他有意将这次表演当成排练,表演玩后,心中想起一个节目来,当即说道:“接下来的这个……呃,我手上没有道具,当然,也为了表示我没有取巧,有谁愿意借我一根项链和一只手镯吗?”

他前面的几个表演已经让人惊为天人,这话一出,有这些东西的当即都拿了出来,唐忆从一名中年妇人手中拿了一根项链,挑选手镯的时候,却有一个小姑娘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他方才表演最后一个绳技时方才跑出来的小姑娘,年纪大概十二三岁的样子,穿着唐忆看不出价格的绿色碎花衣裙,头上扎着长长的两根羊角辫,脸上架着一副奇大无比的圆形眼镜,模样相当讨喜可爱。到了这个世界后,眼镜这东西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只见那小姑娘蹲在地上,举着手中一只银色手镯拼命喊道:“用我的用我的……”当即走了过去,接过了那银制的手镯。

“这是我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你可别弄坏了哦。”接过手镯时,那女孩小心地说了一声,唐忆笑了笑:“放心吧。”

他走到场中央,将项链自然地穿过手镯,向周围的人问道:“其实这个小戏法很简单,只要把手镯挂在项链上就好了,你们觉得有可能吗?”

“没有可能!”周围的人齐声说道。此时项链已经环成了一个圈,还怎么可能将手镯挂上去。唐忆将手镯在项链上套来套去,笑道:“我也觉得没有可能,不过……它就是发生了。”话音未落,他已经将镯子随手一放,随着“铃……”的清响,手镯已经挂在了项链之上。

这其实只是一个简单的小手法,在放下手镯的瞬间将它翻动一下,立刻就能实现神奇的效果。但旁人哪里想得到,当即又是一阵惊叹和喝彩声。唐忆将项链还给那中年妇人,随后走到那小姑娘身边:“可没弄坏你的哦,小妹妹。”

“人家没那么小啦。”那小姑娘笑着说道,伸手要接过手镯,却见唐忆双手一合,再打开时,手镯已经不见了。

“啊?”那小女孩一时间目瞪口呆,也不知道做什么好,唐忆伸手到她脑后时,她下意识地缩了缩头,只见手镯又出现在了唐忆手上:“在你脑袋后面都不知道吗?”

“好、好厉害哦。”那女孩惊叹着接过手镯,“你是幻术师吗?”

“幻术师?不是啊。这叫魔术。”唐忆摇了摇头,接着准备谢幕,当是表演完毕,谁知道众人却不肯罢休,纷纷呼喊着再表演一个。

“再来一个啊。”

“一个就好了。”

“好神奇的戏法啊……”

“马戏班里都看不到的……”

原本已经不想再表演,不过看大家情绪这么高涨,唐忆对于到丹玛后的卖艺也有了底气。想了一想,解下了挂在腰间自制的竹笛:“既然这样,我给大家演奏一段音乐好了,这东西叫笛子,曲子嘛……既然是冬天……”

他沉吟半晌,走到了船头:

“……梅花三弄。”

此时雪儿正坐在船舷之上,手中轻轻抓住他的衣角,唐忆站在她身边,水蓝色的耳坠轻轻晃动着。当那悠扬婉转的乐声响起,整片银白的天地间,便仿佛仅剩了那乐声,在宽广的江面上,远远地传开……

唐忆当初学习乐曲,除了唱歌跳舞之外,演奏方面主要便是学的笛子跟钢琴,原本还被安排过学萧,不过被那名老师否决掉了。

“学了这么多东西了,也得让孩子喘喘气……何况吹萧那种事情,女人会就行了,阿忆正常得很,又不会……唔,不用学了。”

那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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