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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燕歌行-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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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起滴血的屠刀,谷吉临死前微笑的眼神让郅支单于心底发寒,冷静下来之后,果然如谷吉所预料的那样,为了逃避大汉王朝的起兵征伐,他将北匈奴政权举国迁往距离长安一万两千里以外的康居国境内,建都郅支城。

  一年以后,谷吉的死讯才传到长安,举国悲愤,汉元帝欲起兵征讨,却因路途极远地形复杂,而匈奴人又擅长游牧战术,胜算并不大,所以迟迟下不了决心。

  但是历史告诉我们,英雄们的鲜血绝不会白流,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

  在谷吉遇难近2000年后,有一位叫鲁迅的中国人写下这样一首七言绝句:

  灵台无计逃神矢,

  风雨如磐暗故园。

  寄意寒星荃不察,

  我以我血荐轩辕。

  这首诗的最后一句“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意思是:我要用我的鲜血来表达对中华民族的深爱……


第一章 葡萄酒与肉夹馍

  七年后的长安。

  当第一缕晨光斜照长安城墙,这里大街小巷早已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作为当时世界上人口最多规模最大经贸最发达的首都,长安的老百姓把“一日之计在于晨”的中国古训发挥得淋漓尽致,起得比太阳还早的人大有人在。

  不过,现在长安城里最勤快的人并不是土生士长的汉人,而是来这里做生意金发碧眼的各色西域人。

  当时通称为“胡人”。

  作为世界之都,丝绸之路的源头,能来长安看看甚至定居,这在当时的西域居民而言是一件非常高大上的事情。

  而想要拿到这里的“绿卡”,来往两地经商无疑是最好的方式。

  自从博望候张骞开辟丝绸之路以来,长安城的各式贸易日渐繁华,不仅西域的商人来了,还有安息人(伊朗人),大食人(阿拉伯人),甚至遥远的大秦(罗马人)等等,都带着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的赞美来到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都城。

  他们把汉朝的丝绸、茶叶、瓷器、书简和药材等带到了全世界,又从他们的异域家乡给大汉的老百姓带来了玻璃、珠宝、胡椒、葡萄、石榴、胡瓜(黄瓜)、胡萝卜等各种辣人眼睛的好东西。

  总之是你来我往,皆大欢喜。

  在各国商人当中,他们不少人都舍不得离开长安,选择定居和当地人通婚,由此不仅爱上了长安的姑娘,还爱上长安的美食,其中最喜欢吃的就是肉夹馍。

  这种用白吉馍和腊汁肉完美揉和的面饼,里面有三十多种调料,在用慢火熬制之后,入口既有馍的醇厚又有肉的鲜香,回味悠长,是长安第一美食。

  后来这些西域人别出心裁,在馍夹肉放入他们带来的特产,发明了葡萄夹馍、胡瓜夹馍、胡萝卜夹馍的等等。

  让舌尖上的长安又多了一道亮丽的风景,中外饕餮客可是过足了嘴瘾。

  ……

  作为长安美食街最大的一家胡人肉夹馍面馆,女掌柜夏曼古丽在一位特殊客人来了之后,表情包就立刻亮了。

  她提着百褶裙快步上楼,闪到卧室,在铜镜前搔首弄姿一番之后,将两朵久违的珠花悄悄插在发髻上。

  这鬼鬼祟祟的小动作,立刻惹得在一旁打扫房间的汉族小丫头噗嗤一笑,“老板娘,是不是有相好的来面馆吃馍了?我咋没听见喜鹊叫呢?”

  “滚滚滚,小蹄子,再说扣你工钱!夏曼古丽头也不回,提着裙子蹭蹭下楼,风风火火直奔面馆角落一个年轻人。

  这年轻人是个汉人,看上去挺穷,一身浅蓝色粗布衣衫,肩上还打着两个补丁,而且细心看去,他束发的带子好像就是用他一截袖子边剪成的,因为左边袖口似乎比右边短了一圈。

  让人意外的是,这个年轻人寒酸的衣着下却有一张器宇轩昂的脸,眉如利剑直飞两鬓,眼睛看起来懒懒散散,却透着一股凌厉的劲气。

  在女人眼里,他应该是那种第一眼平庸第二眼惊奇的男人。

  ……

  不过此刻,他有些发懵。

  手里正捧着一个白馍默默发呆。

  老板娘快步走过去,在那人桌前舞起一朵漂亮的裙花之后才甜笑着坐下。

  “燕幕城!你这几年死哪去了?怎么混得连一身好衣服都没有?”

  她故意凶巴巴地问,眼睛里荡漾的水波却透露出她内心的伤感。

  “秘密。”燕幕城笑了笑。

  “滚,什么秘密?还不是干你们臭男人自命的侠义破事,我说你也老大不小,也该攒钱娶个媳妇,我这正缺一个小跑堂,每天好酒好肉,过年还有新衣服穿。”

  燕幕城眉毛一扬,嘿嘿笑了起来,“我这人脾气古怪,就喜欢浪迹天涯自由自在,老板娘的心意,在下感激涕零。”

  夏曼古丽咬牙切齿,站起来又气鼓鼓坐下。眼瞅着燕幕城把馍咬了一小口后,就捧着手里做梦游状,不禁气汹汹问:

  “怎么,老娘新发明的葡萄夹馍你不喜欢吃?没想到你破衣服里居然裹着一张千金小姐的嘴。”

  “这噗通倒是很甜,可是你在摸里面好像还放了一种辣舌头的东西。”燕幕城苦笑着说,还故意伸出发红的舌尖。

  “哈哈,什么噗通,是葡萄啊笨蛋,那辣舌头的是西域带来胡椒,你七年没回长安,看来已经落伍了!”

  夏曼古丽笑得花枝乱颤。

  她那一截露出肚挤眼的妙曼腰肢,惹得周围的男性牲口都像青蛙一样鼓圆了眼睛,这里的胡人老板娘可是美食街里远近闻名的一枝花,很多人就是冲她的艳名而来,据说她不仅人美,舞姿更是勾魂。

  可惜这几年来,她突然很少跳了。

  之前,她对任何一个食客向来不假辞色,想揩她油水的地痞无赖个个被她一把圆月弯刀追得鬼哭狼嚎。总之在饕鬄客眼里,这个妖艳的老板娘就像一朵西域引进的红玫瑰,漂亮却带刺。

  可是,今天太阳竟然从西边升起。

  面对谁都看不上眼的一个穷小子,她居然又说又笑,让他们的眼珠子都掉了一地,各种羡慕嫉妒恨像箭一样射了过去。

  更可恶的是,作为当事人,那个蓝衣服的穷小子对自己拉的一屋子仇恨浑然不觉,依旧捧着个白馍发怔。

  ……

  燕幕城慢慢把馍放回盘子里,叹了口气,“老板娘,你还是给我换一个正经点的馍吧,要不我去别家。”

  “你敢!”夏曼古丽重重一拍桌子,她叉着腰,麻利地让小二上了两个原汁原味的肉夹馍,再亲自端来两杯葡萄酒。

  酒就装在透明的杯子里,红得刺眼。

  现场的食客们又泪流满面,这葡萄酒据说是本店的镇馆之宝,别说他们,就连长安的官二代前来,也没捞着喝上。

  没想到今天…今天…

  要不是看见那人凳子上横放着一把剑,他们可能就要抡起板凳上来拼命。

  有些人心脏已经受不了,馍啃了一半,就匆匆结账走人,并发狠说再也不来了,可自己也知道这是屁话。因为整个长安城能找得出第二个这么艳丽又泼辣的老板娘吗?

  ……

  这一切夏曼古丽都看在眼里,笑容更是灿烂,在她心里,全世界的男人都比不上眼前这个汉人男子一根手指头。

  她把酒轻推到桌前,脆声说:“这是我故乡楼兰特酿的葡萄酒,你尝一口。”

  燕幕城并没有立刻喝酒,而是好奇地把玩这透明的杯子,老板娘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这杯子是用玻璃做的,叫做玻璃杯,装葡萄酒喝最有滋味。”

  夏曼古丽轻笑着碰了对方的杯子一下,将嘴唇放在杯子边缘浅浅呷一口,一抹红晕在两颊若隐若现。

  燕幕城怕再出丑不敢多说话,看老板娘一副好享受的样子,他相信老板娘的品味,这葡萄酒一定是绝世佳酿。

  他举起玻璃杯中的葡萄酒,对着老板娘一敬,一仰脖就喝了下去!一看这潇洒的姿势,就知道这家伙平时没少喝酒。

  可是画风突变,他脸色变得古怪之极,一口气憋不住,“噗”一声将酒吐喷出来,苦逼着脸问:“这是酒还是醋啊?”

  看见比黄金还精贵的美酒竟然被这不识货的土包子吐了一地,在场见过世面的胡商们都是心碎了一地。

  恨不得冲过去将他爆扁一顿。

  “哈哈哈”

  夏曼古丽又忍不住大笑起来,“笨蛋,你真是个笨蛋,葡萄酒要用舌尖浅浅地喝,哪像你一样驴饮!”

  说完她自己这杯倒出一半给燕幕城,眼瞟着他笑道:“你再试一试?”

  她这看似漫不经心的举动,心里却紧张得邦邦直跳,因为在他们楼兰国家乡,一个男子肯喝自己嘴里喝过的酒,就表示接受自己的爱意。

  不管是方知不知情,对她来说,已经是一个不小的胜利。

  在夏曼古丽屏息注目下,燕笨蛋缓缓举起杯,杯沿刚碰到嘴唇,又放了下来,老板娘顿时气急败坏地问,“又怎么了?”

  “我先气运丹田。”燕幕城一本正经。

  夏曼古丽捂住快跳出的心口,张牙舞爪暴吼一声:“你特么到底喝不喝?”

  “我喝……”燕幕城笑比哭难看。

  他深呼吸,小心翼翼卷着舌尖,如蜻蜓点水般尝了尝醇红的杯中酒,果然感觉苦涩中带着一股韵味绵长的甘甜。

  “这酒有点意思,咦,你脸怎么这么红?”他笑着发现面前的老板娘脸上除了酒红外还有一种特别的红。


第二章 西部往事

  “你什么时候回长安的?”夏曼古丽轻轻呷了一口红酒问,燕幕城此刻是一副狼吞虎咽的吃相,她看得津津有味,莫名地想起自己在楼兰的小妹。

  十一年没回去了,这丫头应该长得跟自己一样高了吧。

  燕幕城将汤一饮而尽,舔舔舌笑道:“这汤好鲜,再来一碗。”

  当第二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灌进肚子后,他拍拍肚皮才说:“昨天。”

  说这话时脸上虽然还笑着,眉间却有黯然之色一闪而过。

  “昨天来的,今天就来看我,算你小子有良心!”夏曼古丽伸出雪白的胳膊在燕幕城的肩头亲昵地打了一下。

  “明天姐带你去街上逛逛,我告诉你呀,你出去的这七年,长安城的变化可真大,新鲜玩意儿多得乱了人的眼。”夏曼古丽眼睛发亮,眉飞色舞地说道。

  面馆里的食客,都惊奇地看向这里,他们第一次看到风情万种又冷若冰霜的老板娘竟然还有叽叽喳喳小麻雀的一面。

  燕幕城安静地听她说完,歉意地叹了口气,“我要走了,去一个很远的地方。”

  夏曼古丽手一颤,红酒溅在桌子上,染红了这块米色桌布,她呆了半晌,才挤出一个笑容说:“七年了,刚来就要走,这句话果然很燕幕城!”

  她举起杯一仰脖子把酒喝干,呛得连咳几声,凶狠地瞪着燕幕城,“三个馍两碗汤共七钱,葡萄酒算是给狗喝了!”

  燕幕城苦笑,这老板娘还是和从前一样,一言不合就翻脸,他从腰间的布囊里叮叮当当地掏出七枚五铢钱。

  夏曼古丽冷冷接过一扬手,这七枚铜钱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后,稳稳落在店小二的托盘里打着转。立刻激起众位食客满堂喝彩,他们早就知道这妖艳的老板娘有一手拳脚功夫,果然名不虚传。

  ……

  这喝彩其实一半也是给燕幕城的,恭喜他成功惹怒老板娘,剧情眼看就要反转了,他们眼睛里都闪动着期待的目光。

  “你滚吧——”

  果然听老板娘对燕幕城吼道。

  这话说出口,就仿佛有一把刀子刺在她心上,如果燕幕城这臭家伙此刻真走了,她今晚少不了哭一个昏天黑地。

  而“你滚吧”三个字,让众位食客们听得心花怒放,幸灾乐祸地看向燕幕城,这一上午都被这蓝衣服的穷小子压得喘不过气来,那伤害可是按吨来计算。

  接下来的剧情应该就是,这位蓝衣穷酸在众人的哄笑声中,灰溜溜夹着尾巴滚蛋了,那么整个世界就清静了。

  不料,燕幕城不仅坐着没动,还没皮没脸地笑了一下,“我有事找你。”

  “什么事?”夏曼古丽脱口而出心里就后悔,自己原本应该霸气地回应他“滚滚滚”这三个字的。

  “这里人多,我们能不能到后院说?”燕幕城委婉地提议,人已经提剑站了起来,这一瞬间,夏曼古丽感觉自己再次被催眠,居然默默地在前方带路。

  看见他们两个消失在后堂的布帘后,男性食客们,无论是胡商还是汉商,都是欲哭无泪,尼玛,这画风怎么又变了,之前不是叫那小子滚吗?怎么一齐恩恩爱爱躲到后院去了。

  一想到他们说不定是去后院滚床单,个个露出了哭天抢地的表情,我的天呀,为什么好白菜都让猪拱了?

  不过他们明显忽略了一点,因为一从他们大腹便便的体型来看,他们显然比燕幕城更像一头猪。

  ……

  后院很安静。

  两道厚布帘子把十丈红尘隔得老远,角落里有一只小猫在默默地舔着自己的爪子。

  院子中央有一个大石磨,石磨上晒着一大窜红辣椒和玉米棒子。

  夏曼古丽冷着脸,搬了个小木凳在石磨边坐下,手里拿起一根玉米棒子掰起来,冲燕幕城翻了个白眼,“有屁快放!”

  “听说你有一张西域地图,能不能借我临摹一下。”燕幕城和颜悦色地问。

  “什么?你要去西域!”

  夏曼古丽脸上写满了惊讶,手里的玉米棒子啪的一声掉了下去,正好砸在她的绣花鞋上。

  她痛得歪着嘴,气急败坏地问:“你既不当兵又不做生意,大老远去西域干嘛?别告诉我你去旅游来着。”

  “去找一个人。”燕幕城淡淡道。

  “男人还是…女人?”

  这小子的样子很坚决,不像在开玩笑,看来真的是去西域,那么接下来性别才是夏曼古丽最关心的话题。

  “当然是男人。”

  这回答让对面的老板娘紧绷的神经立刻放松下来,但她却没有注意燕幕城说这话时,语气有些颤抖。

  “那你去西域哪里?”

  “康居国。”

  “什么?”夏曼古丽手里的玉米棒再次砸到自己的绣花鞋上,她愤怒地将玉米棒一脚踢飞出去。

  “你疯了你,你知不知道这康居国在西域的三十六国的最西边?比大宛还要远一点呢,如果骑骆驼去,光路上来回就要两年了!什么人这么重要?让你万里迢迢去找他,我严重怀疑你找的是个女人,一个贼漂亮的女人!你老实交代!”

  夏曼古丽脸色铁青地指着燕幕城的鼻子质问,眼睛直勾勾盯着燕幕城的眼睛,试图找到他撒谎的蛛丝马迹。

  如果在平时,老伴娘这毫不掩饰的醋意,会让燕幕城心里暗爽,说不定还会故意调侃一番,可是今天实在没有这个心情,他淡漠地道:“真是男人。”

  “男人?什么男人让你连命都不要!我告诉你,我听这里的胡商说,现在的康居可不是以前的康居,那里住了一头吃人不吐骨头的草原狼,现在没有一个胡商敢到那里做生意了。”

  燕幕城貌似没听明白。

  “笨蛋,我说的这头狼,不是真的狼,而是北匈奴他们的郅支单于,听说特别喜欢杀人,连女人和孩子都不放过!现在各国的商人都是绕道走。”

  说到这里,她脸上也是愤愤不平。

  当“郅支单于”这四个字钻入燕幕城耳朵时,他的手有意无意握紧了剑。

  又听老板娘继续说道:“现在的康居既不安康更没法定居,你要命的话就赶紧留在长安,哪儿都别去,我告诉你啊,在我这里当个跑堂,别人月俸是50钱,老娘给你加一倍,还包吃包住!”

  ……

  燕幕城哑然失笑,看来这老板娘对自己这个小伙计是志在必得啊,看见她诚意十足的份上,他终于松口:

  “好,我答应你。”

  这一刻,幸福的花朵开满了夏曼古丽的两颊,不过未来跑堂的下一句话让她脸上的花朵立刻枯萎了:

  “等我从西域回来以后。”

  “你敢逗我!”楼兰美女跳了起来。一个玉米棒子狠狠飞了过来!却被燕幕城稳稳接在手里,他叹了口气说,“我说真的,在外面走累了,也该歇歇了。”

  说这话时,他脸上浮现一丝疲倦。

  夏曼古丽的目光在他脸上足足盯了一分钟,才道:“你立个字据给我。”

  “老板娘,不带这样玩的吧?”燕幕城叫道,一脸宽面条黑线。

  “你不写是吧?”夏曼古丽表情像头母狼,冷笑道,“那我去把地图烧了!”

  “我投降!”燕幕城哭丧着脸举起手。

  夏曼古丽从里屋拿出一卷空白的羊皮卷和笔墨,放在石磨上,将毛笔递给燕幕城,哼一声说:“我念你写。”

  她双手叉腰,如一位霸道女总裁,一字一句念到:“兹有长安无业游民燕幕城,从西域返回汉中之后,自愿到夏曼古丽面馆做小杂役一名……”

  “停停停,您老不是说好,让我做跑堂的吗?”燕幕城举起毛笔抗议道。

  “切,等你杂役做好了,再提拔你做跑堂。”夏曼古丽翻了个白眼。

  燕幕城泪流满面,自己堂堂汉中大侠,居然连个小跑堂都没资格做。

  等燕幕城写下自己的署名之后,夏曼古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羊皮卷抢到手,看了又看,笑成一朵桃花。

  在西汉时期,大侠们一诺千金,是言必行,行必果,诺必诚,再加上有文书在此,让这位楼兰美女老板娘吃进嘴里的定心丸是妥妥的。

  ……

  燕幕城手一伸,“地图拿来!”

  夏曼古丽用手一指,“那墙上便是!”

  顺着老板娘纤纤玉指一看,燕幕城一口老血喷了出来,在晾衣架的墙壁上赫然用铁钉钉着一张泛黄的羊皮卷子。

  自己为此不惜签了卖身文书千辛万苦想得到地图,居然就这么随随便便挂在自己眼皮底下。他又有想哭的冲动。

  看见燕幕城抓狂的表情,夏曼古丽咯咯笑得就像一只小狐狸。

  她用力取下地图递给燕幕城,燕幕城一阵头晕,在这块黄底黑纹的羊皮卷上,全都是扭来扭去像胡舞一样的西域文字。

  不过他还没开口,夏曼古丽一把夺过来,拿起毛笔用汉字一字一字注解起来,而且字体是西汉时最流行的隶书,写得端庄秀媚,令人赏心悦目。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想象,如此标准的隶书竟然出自一位楼兰女子之手。

  可见这老板娘也是一位奇女子。

  凝视她的侧脸,燕幕城忍不住问:“你来长安多少年了?”

  夏曼古丽头也不抬,“整整十一年。”

  “怎么想到来我们大汉长安?”

  “我被楼兰的老色鬼国王看上了,想纳我为妃子,所以我就跑了。”夏曼古丽云淡风轻地说,笔下的字一丝不苟。

  燕幕城沉默了。

  十一年前,眼前这位楼兰女子还不到二十岁吧,长安也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一个异乡女子独自来这里闯荡,能走到今天,不知经历了多少辛酸苦辣。

  “怎么?是不是觉得自己赚了,居然能在楼兰王妃手下打工。”看见燕幕城傻呆呆的样子,夏曼古丽不禁轻笑道。

  燕幕城挤出一个夸张的表情:“是赚了,赚大发了!”

  夏曼古丽咯咯笑了起来,她用嘴吹了吹羊皮卷上的墨迹递给燕幕城,

  她微笑着说:“你运气不错,这张地图就是一个栗特商人赠送给我的,他叫马努亚克,是个非常和气的胖老头,他现在就在长安呢,你猜他老家在哪里?”

  “不会就是康居国吧?”燕幕城答。

  “呵呵,聪明!”

  夏曼古丽平摊地图指给燕幕城看,“这里是你们汉人的阳关,往下走,就是我的故乡楼兰,你要去康居的话,最佳路线就是从楼兰国出发,往南走一段再往西,一路上要途经婼羌国、且末国、精绝国、于阗国、皮山国、蔬勒国等等再到大宛国,大宛西边就是康居国。”

  一口气这么多国,差点把燕幕城的耳朵给听炸了,他深吸一口气问:“那康居国离我们长安有多远?”

  “大概要一万两千三百里。”夏曼谷里指着地图上的标示说。

  燕幕城猛抽一口冷气,“那骑马岂不是要走大半年?”

  “大半年?你想得美!”夏曼古丽嗤笑出声,“你以为你能骑马从头骑到尾?告诉你啊,你最多骑到楼兰,就要赶紧换骆驼,从楼兰到康居一路上都是沙漠和戈壁,没有骆驼,你就死路一条。”

  “骆驼你应该知道吧?”

  夏曼古丽鄙夷地问。

  “知道,在长安城见过,就是走起路像老汉,背上有两个鼓包的那种怪物。”燕慕城脸色很难看。

  “所以啊,你没有一年,肯定到不了康居,我就不明白,什么重要的男人,值得你骑一年骆驼,告诉你呀,骆驼我骑过,难受死了,屁股都被磨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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