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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内功少年-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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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葛亮和司马懿观这两位‘天神’之间的比试,心中都有感叹,即使三英战吕布,也未必有这么激烈。

  两杆长枪最后一次碰撞,声音尤其响亮,随后同时折断,二人抛掉武器,对上拳脚,愈发地不留余力,正到激烈时刻,司马昭带着大队人马过来,司马懿担心凌霄受伤,命弓箭手射击连城宇,强行终止他们的决斗,而连城宇因为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凌霄的身上,飞箭数量又多,来不及躲闪,身中一箭之后,凌霄收招不住,补了一掌,被打到吐血。

  司马懿顾虑到诸葛亮的计谋,带着人先撤回大营,这时只要凌霄一句话,整个西城都灰飞烟灭,但是他没有这样做,只是跟在大军的后面撤退。

  连城宇回到大营,军医帮忙拔出利箭,包扎伤口,之后便听到军士们浩浩荡荡收拾东西撤退,只要安然撤退的话,他的考试应该就算是及格了,但是就这样逃走,连城宇心有不甘,如果能够在敌军进入城池的时候,杀一个回马枪,折损一些敌军的主力,或许还有机会力挽狂澜?

  思绪之后,看过西城的整体地势,连城宇想到一计,反正军队已经撤退,城中的百姓也都逃难而去,西城不过是一座空城,白白送给对方的话,不如焚城,在司马懿进入城池之后,连同他的大将们一起,煅烧在西城内。


第107章 榜首

  孔明早已想过焚城,但是城中没有太多可燃的木头草屑,于是罢了此计,当连城宇提到的时候,他也用这个理由推脱。

  但是连城宇一开始就没打算用木头和草屑来燃火,而是用西城县北门外的石头作为燃火材料。

  当他拿着几块那里的石头到诸葛亮面前的时候,叫所有人都觉得意外。

  “石头?小将军可是在说笑?”

  “丞相,大敌当前,岂敢儿戏?”

  “那这石头可有什么特别之处?”

  “丞相有所不知,这种石头名为硬赤石,温度达到高点便可燃烧出明火,比岩炭还持久。”

  如果不是在赤炎峰上见过,连城宇也不知道这种硬赤石可以煅烧,无计可施之下,诸葛亮答应采纳连城宇的计策,即刻调动大部分人马悄悄从北门运输硬赤石到城中,浇灌上一层油,大军佯装撤退,待曹军中计之后,从两边围攻,杀一个回马枪,可活捉司马懿

  曹军大营内,众将商议,料定诸葛亮城中无将无兵,请求司马懿带兵进城。

  而司马懿想要听听凌霄的意见,却发现凌霄心不在焉,好像不同意。

  “天神,天神?”

  在司马懿呼唤了几声后,凌霄才回过神。

  “天神是否觉得此时进城不妥?”

  “哦那个”

  他刚想要阻止,话没说出口,就听到探子来报,说蜀军已经往北后撤,这下他连开口的机会都没有,其他大臣全是一条心,司马懿更加没有了顾虑,命大军一起进城,凌霄只好跟在左右,进去看看。

  西城县空荡到能够听见风吹的声音,当曹军的铁骑踏进城中的一刻,地上掀起了滚滚烟尘,浩浩荡荡。

  司马懿和凌霄并行,回头对司马昭说道:“诸葛亮果然撤退了,昭儿,带上左右大军追上去。”

  司马昭接了命令,带着大部队往北门冲去,完全没有注意到道路两边的硬赤石,直到看见前方堵住一堆硬赤石的时候,才缓下步伐叫人查看。

  小卒只报石头上沾满了油,所有人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在石头上撒油。

  司马昭正想叫人回头向父亲禀报,就听见然后的声音,而后西城在一瞬之间成了一座火城,曹军欲灭火,可是城里根本找不到一滴水甚至一些可以扑灭大火的工具。

  大火煅烧了一会儿之后,硬赤石温度达到高点,相互碰在一块儿的石头发生排斥,以飞快的速度向四方弹射,同枪炮一样攻击着走进火阵的曹军将士。

  硬赤石的温度固然可怕,但更可怕的是煅烧出来的浓烟具有毒性,浓烟散播到整个县城,连在后方的司马懿都不能幸免,中了毒烟,不到半个时辰,曹军将士已经死伤惨重,悉数中了烟毒,虚乏无力。

  这时,蜀军将士从南北两个城门围剿过去,等到曹军一出西城,立刻杀个片甲不留。

  十五万大军在一瞬间就成了十多万亡魂,司马懿带着儿子欲出城,看到有埋伏后,选择逃往城楼上躲避,凌霄也紧跟在后。

  城楼上早有人等着他们过去,就是连城宇,单人一将,手持长枪,在蜀军的大旗下,威风凛凛。

  司马懿父子知道走不了,只好一战,都亮出武器,只是对不上二十回合,就被连城宇拿下,只好趁着还有口气之前,让凌霄帮忙。

  “天神,救我,天神。”

  “天神?”连城宇撇了一眼凌霄“你居然是天神?”

  “怎么,我不可以当一回天神吗?”

  “那你现在是要救他们吗?就算把他们救回去也无济于事,考试只考一场战役,对不起了。”

  “为什么说对不起?”

  “我要进大学府,可是对手却遇上你,但我必须赢。”

  “你做的很好,动手杀了他们吧。”

  丢下这样无情的话之后,凌霄不顾司马懿父子绝望的眼神,转身离开,连城宇将司马懿父子带到诸葛亮面前,代表这一战役,是蜀国以一万不到的军队,大胜曹军的十五万大军,还没等诸葛亮和众将士致谢,连城宇便消失不见,进入了传送门,回到现实。

  凌霄也同时回到了现实,这时连城宇才发现,他是最后一个从化境异世出来的,其他考生早就出来,在一旁休息和讨论了。

  通过神官及其他宗师和教官的综合评分之后,成绩当天公布,榜单发放在异世镜。

  及格人数一共二十人,排名从后面看上去,先是出现了花下月,季千裳,柳画,前五出现了庄顺宇。

  连城宇心里有些愧疚,赢了战役,就说明凌霄会被淘汰,不敢直视凌霄。

  但是,当凌霄的名字出现在榜单第二名时,连城宇瞪大眼睛不敢相信,其他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认为凌霄合格是理所当然,而连城宇知道凌霄所在的曹营明明是败了,怎么还会出现在第二名?

  凌霄站在连城宇的旁边,小声问:“你是不是很不希望我合格?”

  连城宇立刻摇头:“不,怎么可能?我只是不明白。”

  “难道你没听过,卧底吗?”

  “啊?”连城宇终于侧过脸看他“所以,你一开始,就和我是同一个阵营的?”

  “不然你以为直接把我扔到一个必胜的阵营中,这种考试还有意义吗?”

  “那你当时怎么不告诉我?”

  “告诉你,你还会认真跟我切磋吗?”

  真相是,最初被传送的地点,就是蜀国西城,只是运气稍微好一点,没被别人发现,不久后就看到连城宇出现,还被莫名其妙乱箭射了一通,细思之后才意识到自己和连城宇是一个阵营,要帮助诸葛亮打赢司马懿。

  起初,他只想到先混进曹营,取得信任,再想办法除掉司马懿的十五万大军,哪知司马懿非常谨慎,即使尊他是天神,也没有完全信任他,一直找不到机会和方法,最终还是拖了连城宇的福,躺赢一局。

  异世镜最后一个名字,即是连城宇,在敌众我寡,完全没有胜算的情况下逆转乾坤,力挽狂澜,且在大日如来阵中的优秀表现,这一匹黑马得到头名当之无愧,这二十人都获得了进入大学府的资格。  

第108章 庆功宴的目的


  凉秋不为行人喜,微雨延绵向夜城。

  天气总是一言不合便下起微风细雨,本来这是很平常的一件事,也是无可奈何的一件事,但是对于柳辉而言,这场雨,或许来的真不是时候。

  为了庆祝连城宇,季千裳,柳画和花下月顺利考进大学府,party宴设在柳辉的家中,虽然宅院不比季家霸气,屋里设备不及花家那样丰富,却人气十足,因为在他们考试的时候,柳辉悄悄和班上的同学漏了风,要在宴会上做一件事。

  一个其乐融融的班级,最愿意看的莫过于班上出现一对一对情侣,不仅可以炒热班上的氛围,制造一些八卦,还可以带动其他人踊跃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人,更别说是班上的老大,从来没有人敢打季千裳的主意,只赞柳辉是个霸气真男人,想要在宴会上向季千裳表白的他得到了全班同学的支持。

  柳家的大厅堂占地面积是连城宇所住小宿舍的十倍,三百平的大厅虽然没有室内泳池,但是用各式酒水美食来填补内景,对于现代大众吃货居多的常态,同学们显得更加满意。

  刚入夜不久,连城宇就带着天雨和沈琳来到柳辉家,满脸欢喜。

  “哎,天雨,小琳你们走快点,我快饿死了。”

  “谁让你不吃晚饭?”

  “这参加party怎么能吃晚饭?吃了一会儿好吃的都吃不下了。”

  “你咋这么厚脸皮呀?”

  他才不顾妹妹的嫌弃,拉着她们的手,加快脚步进入大厅,其实还有同学更早到,都是过去布置现场,摆设美食的。

  刚一进去,主人翁柳辉,柳画兄妹就候着迎接他们,柳辉和连城宇之间没有什么好客气的,直接打了个招呼,就过场了,而旁边的柳画穿得及其美丽,白纱连衣裙,配上一双闪亮的高跟鞋,脸上画了淡妆,性感而不妖艳,披肩长发乌黑柔顺,是刻意打扮的造型。

  连城宇的目光在柳画身上停留了几秒钟,无论是出于礼貌还是好感,他都向柳画露出笑脸。

  “画儿,你今天好美。”

  “真。。真的吗?”

  柳画右手捏着左手的食指和中指,眼神左右飘忽,脚下不自然地抖动几下,也可以在她淡妆白皙的脸上看到一些红晕。

  “是真的。”

  连城宇说的是实话,他打心里觉得她很美,但也只是欣赏她的美,没有更多的情感要表达,这时的他们都没再出声,连天雨看出气氛变得尴尬,立刻过去牵柳画的手。

  “柳画,你的眉线画的好美,能教教我怎么画吗?”

  “嗯,好啊。”

  “那我们现在就去吧?”

  “好。”

  天雨拉着柳画离开后,连城宇还站在桌子前,好像食欲减少了很多。

  柳辉已经去招待其他客人,沈琳走到连城宇的身旁,她很清楚柳画喜欢连城宇。

  “如果,你早一些遇见柳画,你会喜欢她吗?”

  “不会。”

  连城宇果断说了这句,就像那个夏天的夜晚,他顶着盖世英雄的光环,果断拒绝她一样,这一次被拒绝的人是柳画,可勾起的却是沈琳自己的记忆,像一把冰冷的匕首扎在心里一样。

  刚刚解除了一场尴尬,又陷入另一场尴尬,不是她的情商不够,非要在这个时候问敏感的问题,而是她想知道,仅此而已。

  缓解这一场尴尬的,是季千裳的到来。

  凌霄的奔驰800停在门口,刚去5s店做了保养,上了水晶,在夜晚闪闪发亮,华丽丽地打开驾驶座的车门走下来,同时,龙蜥也从副驾驶座下来,绕到后座的位置,像一个侍从,鞠躬为后座开门。

  当季千裳迈出脚步的一刹那,柳辉的心跳上了嗓子眼。

  季千裳平时几乎都是穿男生制服上学,偶尔会穿一两次女生制服,却从没有人见过她穿华丽的裙子,闪亮的高跟鞋,清秀的短发撇在耳朵后面露出晶莹的一对耳环,在两个极品帅哥的护卫下,走进柳家大厅堂。

  从发现她的那一刻起,柳辉的眼神就没有离开过她,直到她走到身边,冲他会心一笑,再轻轻推了下他的脑袋,才回过神。

  “看什么呐看?”

  “你,好美。”

  “谢,谢谢。”

  或许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赞美自己,季千裳突然紧张回应。

  柳辉说道:“我能请你跳支舞吗?”

  季千裳左右瞧看一下,点头同意。

  在舞池中央,伴着音乐,他们两个因为季千裳的缘故,成为全场的亮点,本该大家各自跳舞,变成了所有人为他们两个伴舞。

  富家子弟从小都会学习社交礼仪,随便找一个搭档便能够很好的配合跳一支舞。

  比起他们,另一对却在不远处默默无闻地练习着跳交际舞,就是连城宇和沈琳。

  作为一个山炮,连城宇对舞蹈一窍不通,沈琳悉心指导也没有帮助,依然无数次踩到沈琳的脚。

  “对不起,又踩到你了。”

  “没,事。”

  沈琳咬着牙也不介意疼痛,怕她表现出有事的样子,连城宇就松开她的手不跳了,硬是要继续。

  但是灯光突然暗了,舞池后的彩灯闪烁几下,拼成了几个字。

  写着:千裳,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这时季千裳的站位刚好看到那一行字,她想立刻抽出手,柳辉感觉到她在抗拒的时候,牢牢抓着不放。

  他表白:千裳,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的心意你是知道的,只是以前我懦弱,不敢说。

  我知道我笨,不懂浪漫,就这样的表白还是大胖支的招儿,我死过一次了,在化境异世里,我临死前最遗憾的事,就是没有亲口告诉你,我爱你,现在我还活着,不应该再那么懦弱,即使我打架还不如你,但是我会用自己的命去保护你。

  这一刻,灯光尤其暗淡,暗到看不清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季千裳更是底下头,抑制着情绪,用很大的力气挣脱柳辉的手。

  “小辉,别开玩笑了,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你?”

  说完,季千裳仍低着头,转身出大厅堂,留下柳辉站在原地,心痛地说不出话。

  连城宇只是单纯地过来吃东西,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戏码,沈琳却知道有这一出,且知道千裳会拒绝,她拍拍连城宇,示意他过去安慰柳辉,自己默默地走出大厅,跟着季千裳去了。


第109章 拒绝的理由


  时间已是夜晚,因为细雨,乌云遮住了月光,只能靠道路两旁的路灯辨别方向。

  在柳家门外的长街道上,季千裳快速穿行了几百米,独自游走,任凭雨落在身上,精心妆扮的头发,长裙都被淋湿,她毫不在意,她在难过,两行泪滴在脸上,慢慢滑落,走得有些累了,恰好路边看到长椅,即使顶上没有什么遮挡,也过去坐下,继续淋雨。

  “这样会着凉的。”

  在漆黑寂静的夜晚,突然有这样一个声音出现,吓得千裳微微颤抖一下身子,顺着声音看去,竟是沈琳。

  此时她心中有一个小疑惑,自己从柳家出来,脚程比一般人快很多,一下子就到了这个地方,班上的同学除了连城宇以外,应该没有人能追地上她,可沈琳不会武功,是怎么找到她的?

  沈琳单手撑着伞,过去替千裳遮雨,也看出了她疑虑的脸。

  说道:“很奇怪,我可以找到你吗?”

  千裳没有回答,因为沈琳隐瞒了会武功的事,对此她对沈琳的信任有了隔阂。

  沈琳又说:“我不是刻意隐瞒,我功夫确实很差,强项也应该只有轻功了。”

  季千裳抬头看她一眼,沈琳的眼中没有露出任何敌意和虚伪,说的应该是真话。

  于是她开口问:“你特意来找我的吗?”

  “嗯。”沈琳同样不顾凳子湿透,坐在千裳旁边,低声问“其实,你也喜欢柳辉的,对吗?”

  “我不可能和他在一起的。”

  “为什么?就因为你生病了吗?”

  沈琳这一问,季千裳的眼神颤抖一下,看她一眼,不作回答。

  沈琳继续说:“脑血胶质瘤,应该是你童年时候的病,没有完全治愈,现在复发了。”

  千裳终于变得惊讶,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在大学府考场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沈琳别过脸,沉在地上,轻声说“我是四魂氏族,灵水,不过我也是最近这段时间才知道自己的身份的。”

  “四魂?到底,是什么?”

  “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总之,我天生具有洞察病情的能力,你的病情,我大概能用双眼看出来。”

  “那,你能替我隐瞒吗?”

  “你不问我,有没有能力帮你吗?”

  “不用了。”千裳摇头“小时候我家里穷,当我爸爸知道我有这个病的时候,倾尽所有人脉,欠下很多钱,才凑到手术费,救了我一命。”

  沈琳没有插嘴。

  千裳继续道:“当时医生说,有复发的可能,一旦复发了,大罗神仙也救不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千裳的眼睛里充满了不舍,她正青春年华,未尽孝道,未取功名,还没有准备好向朋友们道别,还没准备好喝这个世界说再见,还没准备好,和心爱的人轰轰烈烈爱一场。

  被千裳说中了,沈琳很清楚,这个病,大罗神仙也难治,即使自己的古四魂氏族,灵水族人,也没有把握医治。

  她坐在千裳的左边,伸手搀扶她的左手。

  提醒到:“回家吧,不要着凉了。”

  说完,她的右手稍微用了点儿劲,就把千裳拉起,这是病发的缘故,千裳的身体虚乏无力,口唇发白,已经不是第一次,之前极力隐藏,现在看来,已经加重,更难隐藏住了。

  她们正要走,却听到柳辉的声音,穿过雨滴,传到她们这边。

  千裳喘息着大气祈求沈琳:“帮我,躲起来,我不要被小辉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

  沈琳点头答应,带着千裳躲到附近的绿化带中,因为漆黑,很难发现,过了不到两分钟,柳辉便跑了过来,四周看了看,发现那张长椅后,缓缓过去坐下,直喘粗气。

  不过一分钟,连城宇追了上来,气喘吁吁说道:“呼,平时没见你这么能跑,终于累了是吧?”

  柳辉斜眼看看连城宇,说道:“这么晚了,还下着雨,你说,她能去哪?”

  “估计是回家了吧。”

  “不,她从小就不喜欢认路,没有司机的话,她回不了家的。”

  “我去,那你们的心真够大的,这么迁就她?”

  “别说风凉话了,快帮我找她,我担心她出事。”

  “别着急,她武功高强,不会有事,顶多就迷路嘛。”

  “你说地那么轻巧,她从来不会照顾自己,伞也没带,东西也没吃,身上肯定没钱,迷路一晚上的话,得受多大苦?”

  “好好好,我找,我找。”

  对话完,两人也休息够了,又往前面的方向过去寻找,他们刚刚的对话,躲在绿化带里的两个人全都听到了。

  沈琳一手半环抱千裳,用内力替她取暖,一时候又觉得羡慕她,有柳辉这么一个青梅竹马,对她了如指掌的男生喜欢着她。

  “千裳,我送你回去吧,你现在需要休息。”

  “嗯嗯。”

  千裳答应后,沈琳慢慢将她扶起,往柳辉去的反方向离开。

  步伐走得不快,入夜更深,路上也没有车可以拦叫,千裳又不愿意让身边的人知道自己的状况,所以只好一直走路回家。

  途经DE街区时,沈琳看季千裳累出了汗,就自作主张带她到路边一家小店休息,那是一间面馆,牌坊的灯缺了几个灯泡,滋滋滋滋小声作响,店里还有一桌客人,是六个男生,正在大声交谈,惹得千裳的耳朵不舒服,她便叫沈琳走,可是他们也发现,夜深人静还是下雨天里,这儿竟然来了两个美女,还淋湿了,立刻起了歹心。

  他们几个,是DE街麋鹿高校的学生,这个高校在黑峡市全高校界里没有名气,但是在DE街,却广为人知,或者说是恶名昭彰。

  学校以男生居多,欺负弱小,霸陵女生,偷抢街坊,这些骂名大多数都来自于一个六人小集体,正是坐在这家面馆的这六个人。

  为首的名叫蔡襄,痞子世家,祖上三代都是古惑仔,背后有一个家族黑社会势力,自身功夫也在圣武等级,所以他带着小弟们欺男霸女无恶不作的时候,有人怕他,也有人给他擦屁股,肆无忌惮,今儿看到两个无依无靠的小美女,色心一起,立马灌了自己两杯酒,从座位上站起来,揣上酒瓶子就过去坐在她们那桌子。


第110章 忍无可忍


  那时已经深夜,雨也停了,乌云慢慢散去,月光露出一小片儿,面馆里没有其他客人,就算有,也没人敢管闲事,就连老板,也任由这几个痞子无赖堵住两个小姑娘的去路,欺负她们。

  蔡襄招呼道:“美女,这么晚了,还在外边游荡,很危险的。”

  季千裳何时受过这样的欺负?

  从嘴里挤出一个字:“滚。”

  蔡襄听后哟呵大乐:“还挺横?我喜欢。”

  几个小弟也跟着他一起哈哈大笑,完全不觉得这个看起来重感冒的小姑娘有什么厉害之处。

  笑过之后,蔡襄呼吁左右道:“猴子,啊呆,你们两个先把这个小妞带走,我喜欢刚烈的这个。”

  那猴子和阿呆一听,往蔡襄指着的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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