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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高手在非洲-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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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能找到飞机残骸,说不定能在飞机残骸上,找到有一些关于王宁身份的信息。

    在部落里住了几天,王宁对整个部落的情况,也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这是个小部落,名叫桑迪部落,男女老幼加起来,还不到百人,还处于最原始的渔猎社会状态,男人们负责集体外出打猎,狩猎所得,大家平均分配,维持着部落的生存。

    女人们负责生孩子,打理家务,采摘一些野菜什么的。

    部落里多了一张嘴,就等于多了一个负担,这种情况下,王宁觉得,和大家共同出去狩猎,也是自己应该做的,总不能自己一个大男人,整天待在部落里,等着人家来养活。

    彭迪特负责整个部落的吃喝拉撒,其中吃饭是个最大的问题,多一个猎手,就多一份收获。

    更何况,彭迪特听丽丽娜讲,王宁还是一个会飞石神功的高手。

    双方一拍即合,握手言欢。

    两天后,王宁跟着彭迪特一行三十多个猎手,一起出去打猎。

    部落里的猎手们,打猎用的工具,非常原始,每人一根标枪,还带了一些网。

    标枪是用一根笔直的硬木树枝,去除小的枝杈,把前面削成尖,尖部涂上一些具有麻醉作用的药物,网是用非常结实的藤蔓编织的。

    王宁刚来,来不及制作标枪,临出门时,丽丽娜用一只小兽皮袋,装了一袋鹅卵石,递给王宁。

    三十几人一路前行,走了几个小时,来到了桑迪部落传统狩猎场的边缘。

    这个地方,非常适合狩猎,大草原长满了半人高的野草,此时雨季刚过,野草已经开始泛黄,一眼望去,莽莽苍苍的一望无际。

    草原的四周,是连绵起伏的丘陵地带,树木葱茏,大部分都是低矮的灌木丛,很适合野生动物生存,也适合狩猎。

    众人来到一座小山包上,吃午饭的时间也到了,彭迪特让大家原地休息,吩咐五个黑人小伙子,去搞点吃的。

    这五个黑人小伙子,拿着一张藤蔓编织的网,鼻子不停的翕动,东闻闻,西嗅嗅,一会儿工夫,就找到一个疣猪藏身的洞穴,把网支在洞口,然后找来一些树枝,点燃了扔进洞里。

    几分钟之后,一头半大的疣猪,嚎叫着从洞里蹿了出来,一头扎进网里,拼命的挣扎,却怎么都挣不脱。

    大家宰了疣猪,美美的吃了一顿疣猪肉,继续向猎场深处走去。

    进入猎场之后,众人的动作,变得十分小心,生怕弄出大的动静,吓跑了猎物。

    王宁也学着大家的样子,蹑足潜踪,紧跟在彭迪特的身后。

    向前走了几公里,前面的草丛里,若隐若现的出现了十几头汤普森瞪羚的身影,彭迪特突然举起右手,示意大家停住。

    接下来,彭迪特指挥众人,慢慢分散开,包抄汤普森瞪羚,慢慢向前靠近。

    众人包抄到距离汤普森瞪羚五六十米时,彭迪特高高的举起手里的标枪,猛的投掷了出去,大家也几乎与彭迪特同步,投出了手里的标枪。

    三十几根标枪,呼啸着飞向正在吃草的汤普森瞪羚。

    汤普森瞪羚的警惕性非常高,标枪飞出去没多远,就被它们发现了,这些食草动物们,猛的蹿了起来,四散奔逃。

    投出去的标枪,在汤普森瞪羚动起来之后,就失去了准头,大部分落空了,只有一根标枪,瞎猫碰死耗子般的击中了一头汤普森瞪羚,其余的标枪,全部东倒西歪的插在地上。

    就算那杆击中汤普森邓玲的标枪,也只是把汤普森瞪羚击伤了,并没一击致命。

    被击中的汤普森瞪羚,带伤逃跑了。

    黑人兄弟们嗷嗷叫着冲上去,拿回自己的标枪,顺着受伤的瞪羚留下的血迹,一路追了下去。

    王宁也只好跟在黑人兄弟的身后,一路狂奔,跑了将近一个小时,总算追上了受了伤,被麻醉药物放倒了的瞪羚。

    黑人兄弟们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却开心的不得了,欢呼雀跃。

    连续狂奔了一个多小时,王宁也觉得有些累,同时心里有些不理解,黑人兄弟们这么多人,费了这么大劲,猎获了一头汤普森瞪羚,有什么值得兴奋的。

    结果一问才知道,原来黑人兄弟们狩猎,成功率并不高,只有不到三成,这次一出手就成功的猎获了一头汤普森瞪羚,所以非常开心。

    王宁心中暗自叹气:‘难怪你们每次出去狩猎,一走就是五六天,甚至十来天,这狩猎效率,也实在是低了点,效率不行,只好用时间来弥补了。’

 第五章 狩猎很累

    彭迪特看出来王宁对这次围猎行动,有点不以为然,走过来拍了拍王宁的肩膀,笑道:“秃噜唯,汤普森瞪羚非常机警,一有动静就跑,很难捕捉,我们第一次出手,就捉到一只,已经很难得了,下次碰到体型大点的猎物,我们会有更多的收获。”

    王宁对于黑人兄弟们的乐观精神,也只能无语了,看了看太阳的高度,大概也就下午三点钟的样子,距离天黑还有至少四个小时,本以为还应该有一次围猎行动,谁知彭迪特带领大家来到一个小山包上,直接宣布今天的狩猎行动结束,原地休息,准备晚餐。

    一只汤普森瞪羚,也就勉强够大家吃个饱,晚餐过后,点起篝火,大家又是载歌载舞一番,跳累了,彭迪特安排好轮流守夜,看护篝火的顺序,大家就直接睡了。

    第二天早晨起来,众人把昨晚剩的骨头又啃了一遍,权当早餐,然后继续狩猎。

    很快,大家就发现了两匹正在草原上吃草的牛羚,彭迪特立即指挥大家,分散包围。

    雨季刚刚过去,大批的牛羚已经迁徙走了,去了水草更丰茂的地方,这两匹牛羚,估计是掉队了,还不知道同伴已经走了,还留在这里懵懵懂懂的,没有跟上大队。

    包围圈形成之后,彭迪特高高举起了手里的标枪,猛的扔了出去,其它人也和上次狩猎一样,跟着彭迪特,一起扔标枪。

    王宁两只手各捏了两枚鹅卵石,手腕一抖,四枚鹅卵石疾飞而出,抢在标枪落地之前,准确的击中了两头牛羚的前腿膝盖。

    两头牛羚措不及防之下,膝盖被击碎了,一个踉跄,向前栽倒下去,此时三十几杆标枪也飞了过来,一头牛羚身上,插了四五根标枪,栽倒在地。

    另外一头牛羚,根本没中枪,因为膝盖碎裂,也惨叫着倒在地上。

    黑人兄弟们一哄而上,拔起失了准头,插在地上的标枪,把没有中枪,却因膝盖碎裂倒地不起的牛羚,乱枪插死。

    大家谁也没注意到,这头牛羚为什么会倒在地上,还以为是这头牛羚,是因为同伴被标枪击中,给吓趴下了,完全没想到,王宁暗中早就把牛羚的膝盖打碎了,才导致这头牛羚没有逃跑。

    这次围猎,出奇的顺利,黑人兄弟们都开心的不得了。

    把两头牛羚就地剥皮剔肉,然后搬到一个小山包上,点起篝火,开始准备午餐。

    吃过午餐,黑人兄弟们把剩下的牛羚肉,分成小块,表面涂上盐,又涂上一层用药草制作的防腐用的粉末,装进各自带来的兽皮袋。

    这次猎获的两头牛羚,是两头年轻的雄性牛羚,剔下来的肉,差不多有七八百斤,配上一些野菜,足够部落的人,吃个十来天了。

    可以说,这次狩猎任务,基本完成了。

    有人就提出来,是不是马上回部落驻地。

    彭迪特考虑了一会儿,说我们这次出来的时间太短了,回去太早了也没意思,下午再围猎一次,明早再回去。

    大家也没什么意见,就出发去搜寻猎物。

    半小时后,众人发现了一群在灌木丛中吃树叶的德氏大羚羊。

    这群德氏大羚羊,身体完全隐藏在灌木丛中,只有长长的尖角,时不时的在灌木丛上露出来一下。

    完全看不到德氏大羚羊的身躯,并没有影响黑人兄弟们狩猎的热情,他们的狩猎方式,对于运气的依赖性非常强,并不需要准确判断出猎物的位置,只要有个大致方位就行。

    他们只要把标枪对着某个区域扔出去,是不是能够击中猎物,这个全凭运气。

    德氏大羚羊体型硕大,体长最大的达到三米五,身高一米多,对于黑人兄弟们的狩猎方式,更加有利。

    但是这种情况,对于王宁来说,就困难重重了,看不清楚猎物的腿在哪里,他的鹅卵石,就无的放矢,瞄不中靶子,只能眼看着黑人兄弟们表演。

    黑人兄弟们今天围猎的运气,好的出奇,标枪扔出去,居然有一根标枪,扎到了一头德氏大羚羊的臀部。

    其它德氏大羚羊,受惊四散而逃,受伤的德氏大羚羊,带着标枪,跑了将近一公里,标枪才从它身上掉下来。

    黑人兄弟们在后面,沿着受伤德氏大羚羊滴落的血迹,狂追不舍,王宁也跟着大队人马,一路狂奔。

    德氏大羚羊体重两千斤左右,对于麻醉药物的抵抗力,比汤普森瞪羚强的太多了,一直狂奔了三个多小时,才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一路上,黑人兄弟们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嗷嗷叫着紧追不舍,追上德氏大羚羊之后,立马东倒西歪的躺了一地,喘着粗气爬不起来了。

    王宁也累得坐倒在地,大口的喘粗气,心中暗道:‘嘛的,这种狩猎方式,简直累死人啊。’

    休息半个小时之后,黑人兄弟们又斗志高昂的跳起来,收拾德氏大羚羊,然后找地方宿营,烤肉吃,吃饱了载歌载舞,跳累了睡觉。

    回部落营地的路上,王宁问彭迪特:“这么打猎不觉得实在太累了吗?”

    彭迪特笑了笑:“我们一直是这样打猎的,没觉得累啊。”

    王宁:“为什么打猎不用狗?用狗去追赶受伤的猎物,会省很多力气。”

    彭迪特摇头:“狗出来后,乱跑乱叫,又不听话,把猎物都吓跑了,我们哪里敢带狗出来。”

    王宁:“狗是可以训练的,训练好了很听话,不会乱跑乱叫的。”

    彭迪特:“训练狗打猎的事,我也听说过,只是我们部落里,没有人会训练狗。”

    王宁:“我来试试吧。”

    彭迪特拍了拍王宁的肩膀,笑道:“好啊,兄弟,我早就觉得你不简单,这件事就拜托你了。”

    回到部落营地,王宁就开始了训练家狗的计划。

    部落里的家狗,早就被王宁打服了,对于王宁的命令,惟命是从,为王宁的训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

 第六章 旱季之殇

    部落里有二十几条家狗,出猎不可能全部带去,王宁首先对这些家狗进行筛选,带着这些家狗,围着部落营地跑圈,直到把一半数量的家狗,累得跑不动了,直接淘汰掉。

    跟着彭迪特出猎一次,王宁终于明白了,打猎是个体力活,耐力不行的家狗,当然要淘汰掉。

    第二步训练家狗服从命令听指挥的能力,在狩猎过程中,不让叫的时候,必须闭嘴。

    王宁让剩下的十二只家狗,排成一行,给家狗们发出不许叫的命令,谁先叫,就惩罚谁,坚持一个小时不叫的,就给予给予一定的奖励。

    逐渐的,家狗们习惯了不许叫的命令,王宁一声令下,家狗们往往可以老老实实的待在原地,一天不叫。

    完成这一步之后,王宁带着几名黑人兄弟,活捉回来几头疣猪,然后把经过初步训练的十二只家狗,排成一行,命令家狗们不许叫。

    王宁自己用绳子牵着一头疣猪,在家狗们面前跑来跑去。

    家狗们对野生动物,具有天生的敌对心理,虽然它们的祖先也是野生动物。

    而且家狗的领地意识极强,见到一头野生的疣猪,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的,这个是叔不能忍,婶也一样不能忍。

    就像捅了马蜂窝一样,没有一个家狗肯待在原地不动不叫,狂吠着一窝蜂的扑出来,疯狂的撕咬,王宁挡都挡不住,几分钟之后,疣猪就被咬死了。

    丽丽娜练习飞石神功,已经小有成就,扔出去十枚鹅卵石,基本上有八九枚能够打中靶子,看到王宁训练家狗遇到困难,就自告奋勇,跑来帮忙。

    王宁把家狗们狠狠的训斥了一通,骂的这帮家伙夹着尾巴,灰溜溜的站成一排,这才再次牵着一头疣猪,溜达出来。

    家狗们被骂了一通,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老实多了,但是看到疣猪出来,还是激动的忍无可忍。

    家狗的首领,也就是狗王,实在忍无可忍,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准备狂吠着冲出去。

    旁边负责监督的丽丽娜,手腕一抖,一枚鹅卵石飞出来,直接打在了狗王的身上,喝道:“巴斯达,你敢叫我还打你。”

    巴斯达还是丽丽娜给狗王取的名字,挨了丽丽娜的石头,巴斯达呜咽一声,趴在地上不敢出声了。

    家狗们短时间可以忍,但是时间长了,还是有性情暴躁的家狗,忍不住冲着疣猪狂吠,当然了,下场就是挨了丽丽娜的石头,然后直接被淘汰掉,赶到一边看热闹去了。

    经过反复训练,最终合格的,只剩六条家狗。

    下一步,就是进行扑咬训练了,这道训练科目,最符合狗狗们的心意。

    王宁解开拴住疣猪的绳子,喊了一声:“冲!”狗狗们就奋勇当先,向疣猪扑去。

    疣猪一边嚎叫着,一边疯狂的逃窜,但是在家狗们的围追堵截之下,最终还是被追上咬死了。

    当然了,参加扑咬训练的,只限于剩下的六条合格的家狗,其余的狗狗,如果胆敢冲上来参与追逐疣猪,丽丽娜的鹅卵石就飞过来,把它们打跑。

    最终又有两条狗狗因为奔跑速度慢,动作不够灵活,遭到了淘汰,最后只剩四条狗狗成为了合格的猎狗,巴斯达当然在列,不然的话,恐怕它狗王的地位就不保了。

    由于这次狩猎的收获较多,黑人兄弟们就在部落驻地休息了半个月,猎物吃的差不多只够部落里的女人、老人、和孩子吃五六天的了,才决定再次出猎。

    王宁带着训练好的猎狗参战,果然效果出奇的好,两天时间,收获就比上次翻了一倍。

    东非大裂谷附近的这片区域,只有两个季节,旱季和雨季,一年之中,六个月旱季,六个月雨季。

    旱季一滴雨都不下,雨季每天两场以上倾盆大雨,每场大雨最少持续一个小时。

    随着旱季的不断持续,野草都枯萎了,只有一些根系比较深的灌木,还能保持有绿色的树叶,但是在食草动物的啃食下,也逐渐光秃了。

    角马、斑马这些大型群居动物,已经迁徙到别的地方去了,留下的野生动物,在狮子、花豹、猎豹、鬣狗等食肉动物的不断猎食下,数量变得越来越少了,而且变得越来越机警,一有点风吹草动,立即逃跑,狩猎变得越来越困难了。

    虽然有王宁训练的猎狗帮忙,但是狩猎的收获,一次比一次少。

    旱季持续了两个月之后,狩猎的收获,已经不足以维持部落的生存。

    彭迪特放弃了狩猎,带领黑人兄弟们去河里打鱼,此时河流里的水,已经越来越少了,打鱼变得容易了许多。

    黑人兄弟们打鱼的方法,也非常原始,就是用他们手里的标枪,在水里叉鱼。

    雨季河水多的时候,用标枪叉鱼,根本连一片鱼鳞都叉不到,但是到了旱季,河水逐渐干涸,鱼类在浅水里挣扎,就很容易叉了。

    从此以后,部落里的食物,就由吃肉改为吃鱼,总算能够维持下去。

    吃鱼的日子维持了三个月,河水彻底干涸了,已经没有鱼可以叉了。

    彭迪特带领黑人兄弟们,每天早出晚归,走很远的路,到远处的山上去采摘野果和鲜嫩的树叶,供部落里的人充饥。

    光吃野果和树叶,难以提供人体代谢所必须的营养,部落里的老人和孩子,开始出现营养不良的现象。

    彭迪特实在没办法了,就杀一条家狗,给部落里的人补充一些营养。

    部落里的妇女们,开始变得忧心忡忡,有一次,丽丽娜偷偷告诉王宁,每到旱季快结束的时候,部落里都会饿死人,尤其是体弱的老人和孩子,往往熬不过一个旱季。

    听了丽丽娜的话,王宁有些心酸,问丽丽娜:“你们为什么不种些粮食,储存起来,度过饥荒。”

    丽丽娜摇头:“听巫师德里坤说,外面的人,会种粮食,旱季也不会挨饿,但是我们部落没有人会种粮食,德里坤也没有学会。”

    和丽丽娜这次谈话之后,王宁知道,他应该为部落做点什么了。

    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部落里的那些老弱妇孺,在他眼前饿死。

 第七章 上帝的使者

    秃噜去跟彭迪特打过招呼之后,自己一个人离开了部落驻地。

    野生动物会本能的远离人类居住的地区,尤其是食草动物,它们处于食物链的底层,对于人类活动的区域,尤其忌惮。

    没有了食草动物的啃食,部落周围的荒草,完全保留了下来,虽然枯黄了,但是依旧很茂密。

    王宁认真观察每一种草,观看它们结出的草籽,每一种草籽,王宁都放嘴里嚼碎了,尝一尝味道。

    终于,王宁找到了一种草籽,感觉味道很像谷物,于是采了一些,装在兽皮袋里,拿回部落,让丽丽娜找来一块木板,把草籽放到木板上,用石头碾去草籽壳,然后把去了壳的草籽,放到一口小锅里煮。

    一个小时后,草籽被煮成了一小锅粥,散发出扑鼻的清香味,王宁让丽丽娜找来一个陶碗,盛了一碗,自己先尝尝。

    丽丽娜闻到草籽粥的香味,也想喝,被王宁制止了,这种神农尝百草的事情,一个人尝试就够了,万一有毒的话,也只是牺牲他一个人。

    王宁嘱咐丽丽娜,如果看到他中毒了,就把剩下的粥,找地方深埋了,不要害了别人,自己就回德里坤那里睡觉了。

    王宁一觉睡到晚上,爬起来感觉没什么事,又把剩下的粥全喝了,然后接着睡。

    到了第二天早晨,王宁依旧没什么事,于是告诉部落里的人,这种草籽可以吃,让大家都去采摘。

    部落里的人,已经深受饥饿之苦,听说有东西可以吃,大家群情激动,男女老少一起出动,一起去采草籽。

    德里坤喝了草籽粥后,说这东西他在外面吃过,是一种叫英吉拉的谷物,还可以磨成面粉,做一种发酵的饼子,味道也不错。

    用石头在木板上碾英吉拉,实在太费功夫,大家每天出去采摘英吉拉,回来再用石头碾压去壳,做出来的成品英吉拉数量有限,煮成粥之后,只够部落里的人吃个半饱。

    老人、女人和孩子不用干体力活,还勉强可以凑合,但是男人们吃不饱,就没有力气干活,采摘英吉拉和在木板上碾压英吉拉的工作,渐渐慢了下来。

    成品英吉拉的数量,每天都在减少,部落里的人,又开始饱受饥饿之苦。

    于是王宁又找了个粗大的树根,在树根上凿出一个坑,又制作了一柄大木槌,教黑人兄弟把英吉拉放到树根上的坑里,用大木槌捶打英吉拉,去掉英吉拉的外壳。

    这样做,效率提高了很多,部落里每天留两个黑人兄弟,完成给英吉拉去壳的工作就足够了,其他人都出去采集英吉拉,效率一下子提升了几倍,部落里的人,终于可以吃饱了。

    靠王宁找到的英吉拉,桑迪部落最终安然度过了旱季的最后一个月,在旱季首次没有发生饿死人的事情。

    部落里的人感激之余,都认为王宁是上帝的使者,是上帝派来帮助他们的。

    王宁又教黑人兄弟开垦荒地,把英吉拉的种子,种到开垦出来的荒地上,等雨季到来之后,这些种子就会发芽、生长,长出一大片英吉拉,到时候收获的英吉拉,足够部落的人,度过猎物稀缺的旱季。

    雨季来临,雨水滋润着干涸的土地,被食草动物们啃食得只剩草根的青草,又开始发芽生长,大批的食草动物又迁徙回来,大草原上角马、斑马、转角牛羚等大型食草动物,成群结队,浩浩荡荡而来,到处都是牛吼马嘶,好不热闹。

    狩猎又变成了简单而轻松的工作。

    有猎狗帮忙狩猎,桑迪部落的猎手们,狩猎一次的收获,可以吃上一个月,生活变得惬意而悠闲。

    这天大家打猎回来,正在部落驻地内休息,部落驻地内一片其乐融融的景象。

    不知道什么原因,一头母狮子,一路闻闻嗅嗅,逐渐向部落驻地靠近。

    部落里的狗,发现来了一头母狮子,护主的忠心立即爆棚,一股不共戴天的情绪油然而生,冲上去与母狮大战一场。

    家狗如果一对一与母狮对决,绝对是找虐的节奏。

    但是部落里的狗,可不止一头,二十多条狗一起出动,占据数量上的绝对优势。

    经过王宁训练的四条猎狗,经过狩猎的洗礼,无论是战斗经验,动作的灵活程度,都上了一个新台阶,骁勇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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