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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之王妃升职记-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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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松谄媚的笑道:“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陛下思念楚王妃多日,今儿终于得见佳人,一解相思,兴许是一高兴,这病毒就被压下去了呢!”

    “若是这样,朕该多见她几次了!”慕容流尊笑着说。

    “呵呵,正是呢,要奴才看啊,楚王妃比廖太医配的药都管用呢!”看到主子高兴,郑松也大着胆子插科打诨起来。

    其实,陛下的身子现在已经很不好了,太医说,最多也就三五年的活头了,虽然陛下总是表现的风轻云淡、若无其事的,但他是近身伺候陛下的人,最是了解陛下的底细的,他晓得陛下已经是强弩之末,随时都有毒发丧命的可能,他所表现的风轻云淡,若无其事,都是硬撑着装出来的!

    只是,人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就该好生的调养身子才对,可陛下不知怎地了,竟像是中了邪似的,疯狂的迷恋上了楚王妃。

    开始的时候,他还以为楚王妃在陛下的心里,充其量和虞昭仪同等的份量,等到看到陛下把自己身边儿最重要的隐卫都调出去保护楚王妃,而且一天到晚的关注她的情况的时候,他才知道,陛下对楚王妃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真真切切的动了真情了!

    他虽然不赞同陛下这种有违人伦的感情,但主仆一回,而且陛下还是要升天的人了,所以就没有把陛下的荒唐行为汇报给太后,甚至在太后打探陛下的消息的时候,还有意替他遮掩一二,也算是对陛下尽一回忠吧!

    ……

    第二天,晓媚刚起床,就收到了太后娘娘邀请她参加三天后的马球比赛的消息。

    她正愁没机会接近太后呢、打探母亲的消息呢,收到邀请后,立刻命荷花和芙蓉帮她找一身打球穿的衣服,跑去球场做基础训练了。

    马球是马上用球杖击毬的运动,所以又称“打毬”、“击毬”、“击鞠”等。球状小如拳,以草原、旷野为场地。游戏者乘马分两队,手持球伏,共击一球,以打入对方球门为胜。

    这种球在中国古代就有,盛行于唐宋元三代,至清代始湮没?,主要流行于军队和宫廷贵族中。在这个世界,马球的盛行程度,大概与唐宋元时不相上下吧。

    因为马球在这个时代盛行,骊山球场修建的非常完善,占地面积约莫近千亩,上面种植着嫩绿的小草,乍一看过去,绿油油一片,修整得十分整洁,一字排开的人工马厩足足有半里长,木栅栏内全是人工养殖的马,个个膘肥体壮,油光水滑,不仅马匹好,打球的用具齐全,连马球师父都有。

    来到球场,一下马车,轻风拂面,空气洁净,求场内传来马蹄噔噔不停的声音,估计已经有人在里面操练了,晓媚嗅到一阵仿似来自草原的清新气息,令她精神一振,惬意极了。

    球场外,立着一名莫二十七八的男子,身穿绿色宫装,头戴锦帽,是内务府派出管理球场的阉人。

    得知晓媚是楚王妃,要来学习马球的,那太监上前迎接说:“奴才的宋柯,是球场的掌事太监,楚王妃里面请,奴才这就着人教王妃练习马球。”

    晓媚客气的说:“有劳宋公公了。”说着,看了荷花一眼,荷花也上前道:“有劳公公了。”

    嘴里说着,暗中将宋太监袖口一拉,塞进一个硬邦邦又滑不溜秋的一个冰东西。

    宋柯一摸,不用看也知道是一锭足称金,顿时笑开了花儿,连连道:“好说,好说,楚王妃请这边走,先随奴才去马厩挑马,回头奴才再给您送一个好球杆过来。”

    因为得了晓媚的好处,宋宋柯对晓媚极为殷勤,先询问了一下晓媚骑过马没有。

    晓媚在前世经常陪古风到马场骑马的,但今世她只是个不得宠的闺阁女子,根本没有机会骑马,这会子要是说她会骑,荷花和芙蓉一定会起疑心的。

    因此,她摇首道:“幼年时跟家里的老奴学过,但学得不精,而且时隔多年,怕是早就忘了。”

    宋柯一听,亲自挑了一匹骟过的成年马匹,通体雪白,浑身几乎没有杂毛,蹄圆腿矫,屁股肥硕,不懂马的人都瞧得出来是好货色。

    骟过的马性情也很温顺,不认生也不暴躁,更不会伤着人,就算第一次骑也容易驯服。

    好马,宋柯把晓媚放进了球场,抱拳笑道:“王妃先进去,奴才去给您寻球杆,顺便找师傅。”

    晓媚进了球场,在碧绿的草地上溜达着,耐心的等着宋柯回来。

    这时,一匹枣红色的骏马吸引了她的注意力,或者说,骑在马上的少年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那少年十七八岁的样子,近乎妖冶的脸庞完美无瑕,他穿着一身绣了蝙蝠石榴的剑袖骑马装,腰系青石色镶白玉蟒带,头上戴着红色绣蟠龙纹样的抹额,身姿挺拔,器宇轩昂,早晨的阳光打在他,笼上一层淡淡的黄色金光,越发显得他身型笔挺,英姿飒爽了!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少年长的很像她前世当红的一位小鲜肉,相似的程度几乎可以以假乱真了,虽然她并不追星,也没有偶像什么的,但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看到一张前世的脸,心里还是觉得蛮亲切的!

    马背上的少年似乎感受到她的目光了,扭着头看了过来,此时,晓媚的头上罩着帽帷,他看不清晓媚的颜色,还道晓媚是他以往见到的花痴之类的货色呢,不觉冷嗤一声,对身边的随侍说:“去,告诉宋柯,小爷练球的时候,不许有人来打扰,把她给小爷赶出去了!”

    随侍应了一声,一道烟的去了。

    晓媚有些诧异,这个少年是谁?怎敢在皇家的地盘上这么嚣张呢?

    不多时,宋柯气喘吁吁的跑过来了,手里还拿着一个类似于青龙偃月刀的球杆,他一边儿抹着汗,一边儿小心的对少年说:“叶公子,实在是对不住了,那位是楚王妃,后天要参加太后举行的马球比赛的,您就让她练一会儿吧!”

    “楚王妃?”

    少年的的眼神再次扫了过来,锋芒尽显的眼神没有因为知晓她的身份多一星半点儿的恭敬,依旧是之前那种厌恶的神色。

    “小爷才不管她是楚王妃还是皇贵妃,扰了小爷的雅兴就是不行,马上把她给爷轰出去,别逼着爷自己动手!”

    宋柯求饶不成,只好苦着脸蹭到晓媚的面前,哭丧着脸说:“王妃娘娘,您看,叶公子他就是不依,要不,您改天再来吧,或者,等叶公子走了,奴才在打发人到您的府上请您?”

    晓媚倒不是想跟一个少年置气,只是有点儿奇怪的说:“宋公公,这个叶公子是什么来头,怎么狂的连皇室宗亲都不放在眼里了,也太嚣张了点吧!”

    宋柯小心的窥了叶公子一眼,压低声音说:“王妃难道没听过西北叶家么?就是乐庆公主的夫家啊!”

    乐庆公主是完颜太后的嫡亲女儿,嫁给了镇守西北的大将军叶洪斌为妻,叶大将军英明神武,掌管着大雍三十万大军,在大雍国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只可惜,大将军尚了公主,身为驸马是不能纳妾的,而乐庆公主虽然给叶大将军生了七个孩子,但却生出了叶宇轩这么一个男丁,因此,这位叶公子的金贵程度就可想而知了,简直不逊于太后娘娘膝下的两位小皇子呢。

    太后娘娘也对自己的这个独苗外孙格外宝贝,简直是旱灾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着,每次他进京来,太后都不避嫌的命他宿在宫里,还可以随意在后宫走动。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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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五章 土匪和夜叉

    听到这位叶公子的身份,晓媚终于明白这小子为什么敢这么狂了,感情人家是掌管大雍半壁江山的叶家人,还是太后娘娘的亲外孙,也难怪会这么嚣张呢!

    她已经过了意气用事的年纪,既然这熊孩子有意刁难他,为大局着想,她让一让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此笑道:“宋公公不用为难,本妃不会跟个孩子较劲儿的,既然他不高兴被打搅,本妃下午过再过来罢。”

    说着,抽身向外走去。

    然而,马背上的少年听到自己被说成是孩子,一张俊脸顿时黑下来了,他哼了一声,打马赶过来,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的看着晓媚,面色不善的问:“喂!你说谁是孩子呢?”

    晓媚一看他面带怒色,知道自己说错话了,有点儿头疼的说:“好吧,是我说错了,可是我已经把球场让给你了,你一个‘大男人’,总不会像个小孩子似的跟一个小女子一般计较吧!”

    她刻意把‘大男人’咬得很重,叶宇轩从一个‘人性的孩子’被抬举成了大男人了,自然不好再继续为难这个‘小女子’了,不然他就成了她口中的‘跟小女子一般计较的小孩子’了。

    他冷哼一声,不耐烦的挥了挥手,烦躁的说:“快走快走,别让小爷再看见你!”

    这时,一道清脆的声音插了进来:“球场又不是你们叶家的,凭什么要赶别人走?”

    闻声,晓媚循声望过去,只见一位浓眉大眼的少女,骑着一匹红马,绾着高髻,一身英姿飒爽的湖蓝色胡装,不紧不慢地从绿油油的草地踱步过来,手上的马鞭扬起来,她抬着下巴,毫不畏惧的看着叶公子,显然是没把对方放在眼里。

    少女的身后,跟着两个一样打扮的婢女,两个婢女眼神锐利,身姿矫健,虽然打扮得像大户人家的丫鬟,但气势上更像是能打能杀的江湖女子,应该是那说话少女的保镖吧!

    坐骑带着少女渐渐走近,晓媚礼貌的向她点点头,毕竟人家为自己说了话,于情于理她都该向人家致意的!

    少女却没有看她,一双清澈的大眼睛挑衅的盯着马背上的叶公子,嘲讽的说:“本县主最看不起欺负女人的男人,特别是依仗家里的势力欺负别人的男人。”

    叶宇轩脸色一黑,瞪着少女道:“母夜叉?谁仗着家里的势力欺负人了?你给小爷说明白了?”

    被当众称为‘母夜叉’,少女的脸挂不住了,她用手里的鞭子指着叶宇轩,气咻咻的叫说:“六土匪,你要是再敢叫我母夜叉,当心我去告诉姨母打你!”

    叶宇轩一看踩到了少女的痛楚,得意的咧开嘴笑起来:“说,你急什么,反正你这性子也嫁不出去了,夜叉就夜叉呗,正好,有了这个大名,也就没人敢惹你了!”

    说完,放肆的哈哈大笑起来。

    少女气极了,看着少年哈哈大笑的样子,越看越生气,忍不住一个马鞭甩过去,不偏不倚正打在了叶宇轩的马头上。

    叶宇轩的坐骑受了惊吓,扬起前蹄子仰脖子咻咻叫着,后腿儿一直就立了起来。叶宇轩是个练家子,手臂上的缰绳一紧,勒住马头,夹住马腹,原地绕了几圈,跟在叶宇轩身边的几个随侍也急忙来拉住马匹,免得马惊了,伤到这位金尊玉贵的小主子。

    偏那少女不嫌事儿大,见马被安抚下来,又冷不丁一鞭子抽了过去,这下,马彻底惊了,“咴咴”的嘶鸣了一声,撩开蹄子向人群外冲去。

    “公子——公子——”

    随侍吓得脸都变色了,一边大喊着,一边拔腿追了过去。

    “哈哈哈哈……该!”

    少女捧着肚子大笑起来,像是在看一场好戏,她身后的一个丫头不有点儿担忧的说:“县主,叶公子不会有事吧!”

    “他会有事?你别跟我开玩笑了,这么点儿小事还能难得到他?”少女爽朗的大笑着,又补了一枪,“怎么对得起他六土匪的名号!”

    果然,没两下,叶宇轩便将受了惊吓的马儿安抚下来,一驯服,切齿道:“母夜叉,小爷是没事儿,不过,你可有事儿了!”说着,调转马头,一夹马腹,大声叱喝着,朝这边又奔了回来。

    被称为母夜叉的少女一看形势不对,也不傻,赶紧一紧缰绳,骑着马跑路了。

    “站住,母夜叉,有种你别跑——”

    “不跑才怪呢?六土匪,有种抓到我啊……”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跑出了球场,连他们的奴才都跟着呼呼啦啦的跑出去了,诺大的球场,顷刻间就只剩下了晓媚和荷花芙蓉,以及给晓媚送球杆的宋柯。

    “呵呵,王妃娘娘,叶公子和永嘉县主怕是得闹上一阵子,一时半会儿的回不来了,要不,您先练着?”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收了晓媚一锭金子的宋柯殷勤极了,屁颠屁颠的把自己精心挑选出来的球杆送到了晓媚的手里。

    晓媚奇怪的问:“宋公公,永嘉县主是谁?怎么敢对叶公子如此无礼?”

    宋柯笑道,“永嘉县主是乐曦公主的女儿,而乐曦公主和乐庆公主都是太后娘娘的嫡女,和乐庆公主相反,乐曦公主生了四个儿子,却只生了永嘉县主一个女儿,所以宝贝的很。只是,永嘉县主自幼便跟哥哥弟弟们在一起厮混,学了一身的男儿之气,听说是女红针凿一点会不会,舞枪弄棒倒是有两下子。”

    这下,做为吃瓜观众的晓媚明白了,怪不得这位县主敢跟叶家的二世祖这么放肆呢,原来人家也是金枝玉叶啊,母亲是大雍的嫡公主不算,父亲还是掌管京城安全的殿前都点检,京城二十万禁军可是握在人家的手里呢!

    宋柯跟晓媚说了几句,便把手里的球杆儿交给了晓媚,又对着场外挥了挥手,接着便有两个三十多岁的女子骑着马走了过来,晓媚之前挑的那匹马也被一个容长脸面的小太监牵过来了!

    这两个三十多岁的女子,便是晓媚的马球师父,她们是这球场的老人儿了,专门负责教皇室女子骑马和马球的,经验十分丰富。

    见礼后,两位师父很快带着晓媚进入了正题。

    “上马须站左,斜后方一些,”女师傅教的很仔细,“否则容易被马蹄踢到。嗯,对,左手再拿住缰绳和马鬃,左脚放进马镫。”

    晓媚记得前世在马场,古风也是这么教她的,刚学骑马时,他信不过别人教她,就亲自上阵,每次她骑马的时候,他都会牢牢跟在她的后面,护得宛如城墙,完全不会让她有一点不慎摔倒下来的机会。

    记忆一点点回来了,心中百味杂陈,既有暖流划过,又有苦涩泛起,她吸了吸鼻子,一边抓住缰绳和马鬃,一边蹬进银环马镫。

    “脚尖蹬地,借助冲力朝上,身子不要紧绷,小幅度地转体上鞍,”女师傅在一边指挥着,然而晓媚的心里却一直回忆着前世的事儿,师父再说什么,她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凭着前世的记忆,她稳稳的上了马,拉着缰绳朝前面踱了个来回,就基本适应了。

    对骑马,她本就很熟悉,之所以在装模作样的来学,完全识为了掩人耳目,免得引起别人的怀疑,在她的记忆中,前身一直身居内室,根本就是没骑过马,甚至连摸都没摸过,这会子若是无师自通,拿过来就能骑,一定会引起别人注意的。

    她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只好练习起来,不一会儿,便能驾着马小跑起来,风儿一小股一小股扑在脸上,好不畅快。

    荷花和芙蓉见主子这么快就能骑着马跑了,虽然有点儿惊奇,但晓媚毕竟是当着她俩的面儿从零开始学的,所以也都没有怀疑什么,只是谄媚的夸奖她聪明伶俐,学的快而已!

    晓媚越骑越快,不觉已经在宽广的求场草坪上驰骋了起来,深秋的风,夹着薄薄的凉气,在天高地阔的空旷地方,更加清凉,中午的艳阳下也挡不住,风儿一小股一小股扑在脸上,吹得脸蛋儿红扑扑的,生机勃勃而又充满了年轻的朝气。

    开始的时候,她只是为了掩人耳目而学习,后来,就是为了抒发情绪而纵马奔驰了。

    草场宽阔平坦,一望无际,骑马纵情奔驰在这绿色的海洋中,心也变得开阔起来,前世那些不愉快的事,在此情此景下,也变得模糊了……

    驰骋中,一身湖蓝色胡装的永嘉县主不知什么时候转回来了,她看了一会儿纵情驰骋的晓媚,大声道:“喂,咱们赛马吧!”

    晓媚停下来了,谦虚的笑道:“我是今儿才学的骑马,哪比得过县主呢?县主若有兴致的话,不如等我把马术练熟了咱们再比吧,不然凭我现在的水平,县主就算是赢了,也胜之不武啊!”

    她可不想跟这位小姑奶奶比试,谁知道她的马术如何呢?万一她不小心摔下来了,她岂不是惹上大麻烦了!

    “真没劲!”

    被拒绝的永嘉县主嘟囔了一声,撅起了红润润的小嘴巴。

    这时,晓媚忽然发现她另一侧白嫩的脸颊上,有一道红色的鞭痕,虽然没有破皮,但已经高高的肿起来了,看样子是刚刚被打的。

    “县主,你的脸……”

    晓媚刚想说让她找太医悄悄,敷点药什么的,免得明天变紫了就不好看了。

    谁知永嘉县主进毫不在意的一挺胸脯,大声道:“没什么,一点儿小伤罢了,平时我折胳膊断腿儿的时候多着呢,这点儿伤算不得什么的。”

    这一番豪言壮语吗,把晓媚听得一愣一愣的,这个永嘉,真是闺阁千金吗?还折过胳膊断过腿,太可怕了!

    发表完自己的豪言壮语,永嘉又眼珠子一转,说:“王妃姐姐,您也骑了半天的马了,不如咱们出去转转吧,下了骊山往西三里多的地方,有一个小镇子,镇上热闹繁华,要不,咱们道镇上去吃午饭吧!”

    没等晓媚答话,她的一个丫头小心的劝道:“县主,公主吩咐过不让您随便抛头露面的,而且,也不让您随意上街。”

    永嘉脖子一梗,反问道:“谁随便抛头露面了?这不是坐车去吗?再说了,我又不是随意上街的,我是陪楚王妃去逛街的好吗?”

    说着,也不管晓媚愿不愿意,挽住了她的胳膊,脚不沾地的往球场外去了。

    晓媚被她拽着,又不好挣开,只好跟着她往前走。

    一边走,永嘉一边儿合掌小声的拜托着:“王妃姐姐,千万别拒绝我啊,我刚刚把六土匪给打坏了,回家我娘一定会罚我的,您就行行好,帮我避一避吧!”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晓媚自然不好拒绝了,她被永嘉拉着坐进了公主府的马车里,永嘉一声令下,车夫赶着马车,往永嘉所说的小镇去了。

    小镇名为骊山镇,原本是个不大的小村落,村民们多已打猎为生,后来,皇上在骊山修建了行宫,众皇亲贵胄们也纷纷到骊山修建别院,这个小村落才渐渐的发展起来,逐渐成了一座镇子。

    骊山镇地面不广,人烟不稠,却也有热闹去处,那就是镇中的西街口。两条最大的街衢在这里交会,四五家酒楼,三两爿茶馆,街头街尾各一间布庄和成衣铺,每年秋冬两季,皇上来骊山秋狩或避寒的时候,还会有戏班子和卖解班子。

    当然,常年都最热闹的,就要数西街口第一家的酒馆“丰乐楼”了,酒楼老板人称“快嘴刘”,曾是个跑江湖说书的,后来因相中了骊山这块风水宝地,就在骊山镇上落了脚,每逢陛下秋狩来骊山,快嘴刘仍会搭台说书,陛下带的随从众多,皇亲贵胄和臣子们手底下的人也不少,轮到底下人休沐的时候,常有人到镇上来散心,每每来人,都会被吸引到丰乐楼来了。

    晓媚和永嘉坐着马车,在王府护卫和公主府护卫的护送下,来到了骊山镇西街口的丰乐楼,撩开车帘,便可见酒楼门边高悬的红纸书目,上书:“穆皇后千里送军粮,众将士感恩誓效忠”。

    晓媚理了理自己的帽帷,永嘉也抓起挂在车壁上的帽帷扣在了脑袋上,两人下了车,在丫鬟和侍卫们的簇拥下进了酒楼。

    酒楼里,前来喝酒听书的人早已坐满大半个厅堂,中央有一个高出尺许,半丈见方的小台子,摆了一张花梨木桌案,后头站着快嘴刘,整了整衣冠,喝了口香茶,清了清嗓子抚尺啪地在案上一拍,就要开讲。

    正对台子的最好座位,已被一名衣着华美的中年妇人,领着丫鬟小厮各两名占据了。这位中年美妇晓媚认得,乃是她大伯李靖的嫡长女,嫁给礼部侍郎做继室的姐姐诶李琦,李琦也是个书迷,今儿是特意赶过来听书的。

    晓媚和永嘉带着这些人前呼后拥的走进来,想让人不注意都不可能了,李琦也看到她了,笑盈盈地向她招手,“这不是媚儿么,过来跟姐姐一块儿听书吧,我这里位子好,听得清楚。”

    晓媚对李琦一向很有好感,见她诚心相邀,便欣然同意了。

    她带着永嘉和一众下人,浩浩荡荡的走到了李琦的座位处,刚坐定,就听快嘴刘中气十足的叫了一声:“诸位客官”。

    于是,四下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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