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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碎虚空-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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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幻雨写书很早,但真正尝试在发书,却是六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我还没有结婚,那时候我父母双全,说到这里,幻雨真的想哭。

  真的,六年,承载了太多太多的记忆,幻雨性格是很内向的,平时除了看书,没有多少爱好。

  大学毕业后,也曾经找过几份工作,可我人太内向了吧,人际关系,总是处理得不好。

  不喜欢与大家一起玩,总是一个人默默的待在角落。

  那时候工资很低,自己做着,也难受无比。

  于是辞去。

  可那时候,家里条件不好,而且我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总不能在家里啃老,找工作,又真不知道该做什么。

  后来一次偶然,接触到了,码字还可以赚钱,对于当时整个人都处于低谷的幻雨来说,可以说,是看见了一缕曙光。

  我兴奋,我期待着,自己也能成为月入过万的大神。

  我期待着,爸爸妈妈可以不用再为我的事情操心,我期待着,他们可以为有我这么一个儿子而骄傲。

  于是我对爸爸妈妈说了我的理想。

  大家知道,那是在许多年前,写书赚钱,对于不了解的人而言,还类似于天方夜谭。

  妈妈不相信,还是劝我出去找一份工作,脚踏实地的生活,而爸爸,在这时候,选择支持我。

  尽管他也不懂,但他愿意,相信他的儿子,那时候家里条件不好,可爸爸还是拿出钱来,给我买了一台电脑。

  幻雨开始码字,可真正开始做这份工作,才知道当时的誓言,是多么的幼稚,成神,月入过万,整个网文圈又有多少。

  凤毛麟角!

  起初两年,幻雨是一分钱都没有赚到,在家里啃老,那时候信心万丈写出来的小说,自以为会与白金大神一样火,然而现实却是,几乎没有签约的资格。

  大家不用奇怪,扑街的小说我确实写了一些,只是那时候,用的笔名,还不是幻雨。

  当时几乎绝望了。

  然而本应该更失望的爸爸却还在安慰我,说有人看小说,就应该有人写。

  其实现在想来,这句话是不通的,有人看是应该有人写,但写的人不会是我,成神的也不会是我。

  但大家能想象么,正是绝望中,父亲的支持,让我没有放弃,有机会重振旗鼓,继续创作。

  经过这些挫折,幻雨明白自己不是天才,而且资质愚钝,于是我疯狂的开始看书,学习,学习那些当红的小说。

  然后有了百炼成仙!

  终于签约了,狂喜,哪怕第一个月上架,成绩依旧惨不忍睹,满打满算,只有几百块钱的稿费罢了。

  远远及不上,我那些同学朋友,出去打工的收入,然而爸爸却是喜上眉梢,说他为我而骄傲,说他儿子写书,也有了收入。

  现在写下这些,我真的想哭,没有爸爸的理解,爸爸的支持,我不可能走上码字这条路,更不可能坚持。

  就这样,百炼成仙在父亲的鼓励下,跌跌撞撞的上路,功夫不负有心人,成绩越来越好,虽然我从来没有成为大神,但我可以靠码字,靠给大家讲故事,养活自己,父亲为我而骄傲。

  后来,老书友应该知道,幻雨恋爱了,结婚,可这短短的婚姻,只持续了不到半年。

  我还记得离婚的那天,我一边哭,一边码字,这样的事,恐怕整个网文界也不会有第二个,那时候,我难过得要死,但我不想放弃,我告诉自己,婚姻我已经失败了,事业我不能再做弱者,能够走上码字这条路,是经历了千辛万苦,是爸爸一点一点,一句话一句话,支持鼓励出来的。

  我不能让他失望。

  我要努力。

  很幸运,幻雨没有颓废下去,百炼的成绩继续向好,后来我认识了现在的妻子,你们的幻嫂,结婚,生子。

  一切都好了,生活走向了幸福。

  可就在这时候……可偏偏就在这时候,爸爸却生病了,百炼的书友应该记得,我请假陪爸爸去外地治病。

  可爸爸的病还是一天一天严重下去,看见他一天一天憔悴,我想哭,但不敢哭,一边写书,一边和家人照顾爸爸,常常在背地里哭出来。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然而爸爸还是走了,就在今年四月份,我依旧没有断更,这是我第二次一边哭,一边码字,因为我要兑现对爸爸的承诺,好好写书,因为这样,才能养家,将他一直最牵挂,最放心不下的孙子养大。

  说到这里,幻雨要感谢各位道友,感谢你们的支持,因为有你们,爸爸很放心我,爸爸走的时候,相信幻雨凭自己的双手,凭自己编的故事能够养家。

  子欲养而亲不在,如今半年多过去了,幻雨依旧痛如骨髓。

  百炼结束,有了这本新书,仙碎虚空。

  幻雨想要兑现给爸爸的承诺,我想要告诉他,儿子过得很好,这本新书,会更红,我会好好孝顺妈妈,有朝一日,我也会是大神。

  我好想爸爸也能看到这一切,可他不在了。

  写到这里,我忍不住哭,泪流满面,打湿了键盘。

  我真的好想兑现给爸爸的承诺,可我现在好怕,这本仙碎虚空到目前为止,成绩实在不好,一万四千多的收藏,我不知道上架成绩会怎样。

  会不会惨不忍睹,有时候,幻雨真觉得自己没用。

  不知不觉说了这么多,说是上架感言吧,其实更像我自己心声的吐露。

  但说了,心中好受许多,至少,还有大家陪我在一起。

  忐忑也好,心慌也罢,该面对总是要面对的,为了对爸爸的承诺,为了我的家人,为了梦想,幻雨绝不服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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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火云剑与铁灵盾(求首订)


  时间紧迫,由不得凌仙多做抉择,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凌仙开始学习五行法术。

  这一次他的目标可不是一两个,而是尽可能的多,尽可能纯熟。

  只见他将玉瞳简从储物袋中取出,然后低下头颅。

  ……

  时光如水,光阴似箭,一晃眼,又是半年。

  光阴如梭,然而凌仙却没有虚度,这半年的时间,他将五行法术学了个滚瓜烂熟。

  对,滚瓜烂熟!

  金木水火土,近百个常用的五行法术,凌仙几乎都已运用纯熟。

  听上去是不是有些离谱?

  但凌仙的领悟力原本就不错,何况学习五行法术,与灵根资质可没有什么关系,只要境界上去了,一切就是水到渠成的。

  但饶是如此,能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就掌握近百种五行法术,并且运用纯熟,这样的成绩,还是远远超过了凌仙的预期。

  或者说,有一些小惊喜。

  上天待人果然是公平的,自己灵根虽弱,领悟力,却是远超同阶修士许多,虽然在修仙界,这被认为是鸡肋,但于凌仙来说,也是不小的收获了。

  人贵知足,伴随着一声大喝,一道闪电由虚空中浮现而出。

  落雷术!

  这已不算五行基础,而是更为高级的雷系法术。

  当然,远远无法和筑基期修士才能施展的中阶法术相比,但在破除邪魔方面,也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对于炼气期修士来说,已是少有的能掌握的初阶高级法术。

  通常,要由变异灵根,雷灵根的修士施展出来。才能发挥出最大效果,但凌仙发现,自己施展此术,居然也挺顺手。

  自己不可能是异灵根,这让凌仙有些疑惑。

  但他也没有深究。

  总而言之,半年时光。能有这样的成就,已让凌仙十分满足。

  不过接下来,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

  五行法术,固然能提高实力许多,但对于真正的高阶修仙者,本身实力如何,所取决的,从来都不会是法术。

  而是宝物!

  没错,灵器、法宝。以及其他一些东西。

  也就是所谓的身外物。

  人类之所以能够在自然界胜出,就在于能够使用工具,修士也是一样的道理,修仙界有一种说法,叫做妖修炼体,人修炼器。

  说的就是妖族淬炼妖身,获得强大的实力,人类则是依靠强大的宝物。与妖族分庭抗礼!

  虽然也不乏一些偏门的修炼之术,但人族与妖族。大体的修炼体系,是这样的。

  一名修士实力如何,首看境界法力,其次便看宝物。

  若是彼此的境界相差仿佛,法宝、灵器几乎就成了决定因素。

  当然,宝贝难得。法宝不说,身为炼气级别的修仙者,除非出身于世家大族,或者背靠金丹老祖,想要获得一件灵器。那是非常不容易的。

  毕竟这个境界的修士,大部分都穷困潦倒,好不容易积攒一点灵石,也用于购置丹药。

  能有一张符器就不错。

  拥有一件低阶灵器也算是有钱人了。

  凌仙的情况原本要惨得多,毕竟他可以说,是自己摸索着,走上的修仙之路,先祖虽然也留下了几件宝物,但除了一本功法,几瓶丹药,连符器都没有一张。

  这么说起来,初代侠王还真够吝啬,然而凌仙自己,却从来不曾气馁过。

  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走上修仙之路,在这过程中,更是克服了无数的艰难险阻。

  就拿这次地下妖城来说,讲九死一生半点也不为过,然而收获也是令人咋舌,各种宝贝不计数,灵器对凌仙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

  获得了那锦衣大汉的财货,凌仙的富有,远远胜过同阶修仙者,别说普通修士,便是那些出身世家的天之骄子,与其相比,那也是远远不及。

  先说灵器。

  早在灵皇洞府,凌仙就获得了数样之多。

  分别是一柄短剑,一件蚕衣,还有一面盾牌。

  那短剑长尺许,附带有颇为浓密的火灵气,乃是一件中阶灵器,威力可圈可点,名为火云剑。

  至于蚕衣,顾名思义,乃是用一种变异妖蚕的丝所制,也是中品灵器,穿在身上,也能提供不错的防御。

  最后一面盾牌,品级则要稍差一点。

  这不稀奇,防御属性的灵器,原本就更难得,也更珍惜,它是用铁精所制,所以名为铁灵盾,虽然只是低阶灵器,但挡住火云剑的攻击也没有问题。

  这三件宝物,由灵皇洞府所得,属于无主之物,不用将上面的神识印记去除,所以炼制起来没有任何的难度。

  凌仙只花了短短半天的功夫,就将三件宝物,祭炼结束,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的神识印记。

  至于驱物术,他早已滚瓜烂熟,所以接下来驱使灵器,没有遇见任何难度。

  说顺理成章也不为过。

  水到渠成般就将火云剑祭起来了,化为一道璀璨的红光,纵横捭阖,吹毛短发的剑气蜂拥而出。

  威力之强,简直让凌仙满面红光。

  百闻不如一睹,而亲眼所见又怎么比得上亲身尝试呢?

  这灵器威力之强,简直远远超过了凌仙的想象。

  可以说,直到此刻,凌仙才明白高阶修仙者,为什么举手间,可以斗转星移,移山倒海不过在一念之间而已。

  符器远远没有办法相比,而如今,自己驾驭的,不过是一件中阶灵器,难以想象,有朝一日,自己若是成为金丹老祖,手握法宝,又会是怎样一番景象。

  想到这里。凌仙胸襟为之一广。

  而能够操控灵器后,还有一桩好处,就是可以学习御剑飞行之术,从此以后,天高海阔,九天翱翔。再也不用受限于飞行符,终于可以实现御剑飞行的梦想。

  这对凌仙来说,也没有什么难度,只花费了一天的时间,就基本掌握,虽然还谈不上运用纯熟,但并不是凌仙本身的缘故。

  而是相对于飞行来说,眼前的空间还是太狭窄了。

  倒是可以练习转折腾挪的灵活度,但想要畅快的飞行。明显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凌仙倒也不急,反正御剑飞行最基本的技巧都已掌握,剩下的,便是在实践中纯熟。

  这不用刻意练习,因为修仙界经常上天入地,只要假以时日,御剑飞行,想要不滚瓜烂熟。都是难以完成的任务。

  火云剑不提,另外两件灵器。凌仙也都祭炼完毕。

  谈不上威力无比,但也能为他提供很强的防御,从此面对强敌,由多了一层底气。

  凌仙喜滋滋的将这三件宝物,收入了怀里。

  随后他袖袍一拂,青光闪烁。又将一柄短剑取出。

  说是剑,长不过半尺,与匕首有几分相似。

  然而寒光闪烁,所散发出来的灵力波动,比火云剑还要更胜一筹。

  这居然是一件上品灵器。

  凌仙的脸上满是欢喜。

  此物乃是他在万宝阁所得。打败那鬼物掌柜,然后爆出了这件宝物。

  幸好对方无法驱策,要不然,现如今,自己就无法站在这里了。

  上品灵器,上面所镂刻的符文玄妙无比。

  这柄剑虽然短了一些,然而做为掌中剑却有着出其不意的杀伤力。

  剑刃上所缠绕的是风灵力。

  换句话说,这是一件风属性的灵器,杀伤力或许无法与火云剑相比,但速度绝对是几倍有余。

  上面同样没有修士的神识印记,所以凌仙不费吹灰之力,就已然祭炼完毕。

  脸色露出满意之色,随后凌仙珍而重之的将最后一件灵器拿出来了。

  不是普通的宝物。

  而是成套的灵器,在修仙界非常珍稀,宝贵程度足以与符宝相比。

  这是一套飞刀灵器。

  长不过数寸而已,薄如蚕翼,共九柄之多,闪烁着令人心悸的光泽。

  凌仙沉吟片刻,随后便将其中最长的一柄飞刀,也就是主灵器,取到了手里。

  细细打量片刻,凌仙的脸色,不由得阴沉下来了。

  与前面几件灵器不同,那些都是无主之物,上面没有修士的神识印记,所以凌仙稍稍祭炼,就可以运转如意了。

  然而这套雪影飞蝗刀乃锦衣大汉的遗物,并非无主,而且其前主人的修为令人咋舌,乃是筑基后期修仙者,距离传说中的金丹老祖也只差一步。

  所以他才能留下如此多的财货,然而福兮祸所伏,元灵丹固然是让凌仙的修为突飞猛进没错,可这套飞刀灵器上的神识印记却难以去除。

  至少如今的凌仙,没有十年八载,休想使用这套宝物。

  怎么办呢?

  凌仙的脸色难看以极,他可不愿意就这样放弃,虽然凌仙已经拥有的好几件灵器,但其他的,就算加在一起,又怎么能与这雪影飞蝗刀相比。

  根本就是远远不及,这套飞刀可是极品灵器。

  价值之大,令人咋舌,若是拥有这套宝物,问仙阁虽然危机四伏,但随便遇见什么怪物,自己应该都有能力自保了。

  凌仙看得眼馋以极,问题是,要怎么样,才能消掉上面的神魂印记。

  凌仙查阅过,想要将其他修士的神魂印记抹除,最好的方法就是用自己的先天真火祭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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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地脉之火(第二更求订阅)


  这个方法也是最常用的

  若是一件普通的宝物,凌仙最多不过耗费一些功法。

  少则数日,多则月余,一点一点,用天天真火将那印记抹去。

  然而眼前却是不行地,雪影飞蝗刀非普通宝物,它的原主人修为太过离谱,每个十年八载凌仙不可能将上面的神魂印记抹除。

  凌仙能等个十年八载么?

  答案是否定的。

  所以他若想要使用这件宝物,就只有另辟蹊径一途。

  然而说说容易,凌仙只是刚踏入修仙界的菜鸟而已,另辟蹊径,于他根本就无从谈起。

  然而凌仙又不愿意放弃,这可以说是他在问仙阁中保命,最重要的杀手锏之一。

  “一定有自己忽略掉的东西,肯定还能想出别的主意。”

  凌仙在那里胡乱思索,脑海中突然灵光闪烁,自己要花费十年八载才能将锦衣大汉的神识印记去除,归根结底是因为自己的修为太弱。

  所以先天真火太渺小了。

  假如,假如自己找到一种更厉害的火焰,能否将这个时间迅速缩短?

  理论上是可行的,别的不说,假如换一位金丹级别的老祖与自己易地而处,他要将神魂印记去除,左右也不过就是一盏茶的功夫。

  说举手之劳也不为过。

  可以这样说,修仙界的一切难题,都能因为彪悍的实力,而找到轻松解决的主意。

  可这也仅仅是理论而已,凌仙如今,到哪儿去找一位金丹老祖,还幻想别人受自己驱策,这不是白日做梦是什么?

  所以眼前的难题依旧是无解地。

  然而凌仙却想到了解决的主意。

  地脉之火!

  这个火焰也算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宝物。

  然而在丹田紫府。有着能够二次炼丹的神秘熔炉,那里所冒出来的火焰,似乎就是地脉之火。

  不,应该还要强大许多,对于这妖族圣物,凌仙如今都是充满了好奇。也许它的作用不仅仅是能够炼丹而已。

  如今也算死马当做活马医,除此之外凌仙也想不出好主意。

  于是他决定照本宣科,按照炼丹的方法,看能不能调动那神秘的地脉之火,将这令人讨厌的神魂印记抹除。

  想到就做,凌仙将心神沉入了紫府。

  熟门熟路,凌仙很快就来到那神秘的洞府,映入眼帘的依旧是天地熔炉,旁边还漂浮着那空白的丹书。

  不过这一回。凌仙可不是炼丹来的。

  略一迟疑,他还是一掌拍了出去,伴随着嗡鸣声大起,熊熊燃烧的火焰,果然映入了眼帘里。

  凌仙心中一喜,连忙操控那飞刀灵器飞了过去。

  虽然还没有将神魂印记抹除,但并不意味着凌仙就一点都不能驱策,只是不能运转如意。无法对敌,但仅仅是让其浮空。或者简单的前进后退,还是做得到地。

  于是,他小心的让那飞刀,进入到了火焰里。

  接下来,太具体的,凌仙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只能尽量操控着地脉之火,努力将神魂印记抹除。

  原本,这不过仅仅是尝试而已,没想到,接下来的。却远比凌仙想象的容易,不过一顿饭的功夫,雪影飞蝗刀上面的神魂印记,就真的被抹除。

  凌仙脸上满是狂喜之色。

  原本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想到却轻易成功了。

  说万千之喜也不为过。

  而且一顿饭的功夫,即便还不及金丹老祖,相差也是不多。

  难道这地脉之火的威力,已经能够与金丹老祖的纯阳丹火相比?

  凌仙脸上满是惊喜,随后将神识由紫府中退了出去。

  困扰自己的最大问题已经解除,剩下的,也就不会有太大的难度。

  熟门熟路,成套灵器的祭炼也不过是多费一番功夫。

  只要主灵器祭炼不出差错,剩下的几枚子灵器也就是水到渠成之物。

  前后,凌仙也不过花费了半天左右的功夫。

  当然,仅仅这样凌仙还不会满足。

  接下来,他又试验了一下雪影飞蝗刀的威力,别说,操控方面果然要困难一些。

  虽然神识的损耗与普通的一件灵器相差仿佛。

  但要通过主灵器同时指挥几件辅助灵器做出不同的动作,就不是这么简单了。

  不仅需要注意力集中,还需要一心多用。

  说起来不难,但真要做,却绝不是那么简单。

  起初,凌仙也操控了个一塌糊涂,足足经过三天的磨合,才终于似模似样了。

  想要继续熟悉,还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练习,甚至在实战中磨合才可以。

  总而言之,凌仙已达到了目的,而这极品灵器的威力,果然也是名不虚传地。

  足以作为自己的杀手锏,在关键时刻,灭杀强敌。

  清点完灵器,凌仙当然不会忘记对方还留下了一不得了的宝物。

  符宝!

  虽然是消耗物,但就威力来说,比之雪影飞蝗刀也不逊色,若是真遇见不得了的强敌,符宝虽然未必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但也能争取到一线生机,凌仙自然重视无比。

  不过这个他却没有试着驾驭,因为用不着,符宝做为消耗物,可不存在神识印记一说。

  任何人得到了都可以驱策。

  这特性与符器相差仿佛。

  因为是消耗物,凌仙当然也就不会拿出来演示一番了。

  ……

  算算时间,在这地底墓穴中已度过了三年,而问仙阁的寻宝显然尚未结束,也不知道外面情形如何。

  一直留在这里,显然不是什么好主意,而凌仙的实力已今非昔比,于是他决定从这里离去。

  ……

  三天后。

  “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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