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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半侠传-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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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柳若松在此时的江湖上也几乎没有什么烦心事了。
他是属狗的,今年已四十七,脸上却还是看不出有什么皱纹。
他富有,健康,英俊,近年来在江湖中的侠名更盛,已经常常有人称他为“大侠”,无论认不认得他的人,都对他十分尊敬。
他的朋友极多,身份,财富,名声,虽然不如他,却也能和他相配,每当春秋佳日,总会来跟他共度一段快乐的时光。
这样的一个人,已经毫无疑问地功成名就了。
但此时的柳若松却皱着眉头。
因为在对面的山坡上,原本绿草如茵的地方,现在已经起了一座大庄子,人来人往,规模更是比他的万松山庄大了数倍以上!
而修建的人手,更是他当初的二十倍!
据说这家庄子的主人要在十二月十五夜宴宾客,因此毫不顾惜地使用工本人力,进度几乎是一天一个变化,有如神迹。
建造这里的督工,赫然是京师‘样子雷’家的二掌柜!
这家在建筑行业中可谓永执牛耳,连皇宫都是他们设计的,而据这位雷掌柜所言,这座山庄的主人,那位神秘的‘丁公子’,竟是前所未有的毫阔,简直便是富可敌国!
面对这样一个背景神秘,手腕通天的人物,便是柳若松也不得不忍受彷佛自家领地被人冒犯的痛苦。
便在此时,背后香风扑来,带着银铃般的勾魂笑意。
柳若松身子不动,他已经知道了来人是谁。
“你若知道那庄子的主人是谁,一定会大吃一惊的!”
来得是一个女人,她看起来只有二十不到,眼睛里却充满了只有成熟女人才有的风情。
她的腰很细很软,皮肤很滑,脸上更是晶莹如玉,嘴唇鲜红如樱桃,牙齿却是一片雪白。
毫无疑问,这女人是一个尤物,更是上天对男人的恩赐。
柳若松非常明白这一点,甚至还经常回忆起婚后对方所带给他如地狱天堂一般的极乐享受。
这是柳夫人,姓秦,名可情。
她曾经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可笑!
柳若松无疑很信任自己的夫人,也很看得开,经常让她去做某些重要的事情,更不介意她随意打些野味,享受纯粹的肉身上的欢愉。
而之前,他就将打探对面山庄主人的任务交给了秦可情,他相信妻子一定不会让他失望。
“大吃一惊,莫非是我们的熟人?”
柳若松笑了。
不得不说,已经年近五十的他,的确是一个男人中的男人,甚至一举一动中,都带着纯粹的男性魅力。
实际上,他也的确很男人——只对年轻的少女而言,因为他虽然雄风犹在,却还是满足不了秦可情的索取,甚至,他感觉自己的妻子在床上就仿佛一匹饿狼。
出于这个原因,到了他这个年纪的男人,总是要怕老婆一点的。
但此时,在他心里,已经准备要好好满足自己的夫人一次。
“希望上次的虎鞭有用!”
他心里想着,虽然他按时进补,吃了两条虎鞭,还有不少秘传的补药,正是龙精虎猛,准备去给一个朋友送的清倌人开、苞的。
他有信心折腾对方数日数夜,让那清倌人知道他是男人中的男人,但只要对上自己夫人,他就知道自己完了。
可惜,他却又不得不这么做,因为这是对自己夫人的‘奖赏’!
“不错……你一定想不到那位丁公子是谁?”
秦可情舔了舔嘴唇,眼波更是仿佛化成了水,令柳若松下腹一片火热升腾:
“他就是丁鹏!”
“丁鹏?”
柳若松脸色变了,他自然不会忘记这个四年前新崛起的年青剑客。
四年前的丁鹏乃是江湖上的新秀,以一招‘天外流星’驰名武林。更是曾经击败了保定名剑客史定、华山派的“追风剑”葛奇、还有铁剑门的掌门人,“嵩阳剑客”郭正平!
郭正平对他这一剑和他这个人的评语是:“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一年之内,这年轻人必将名满江湖,出人头地。”
谁都知道郭正平嫉恶如仇,更不会说假话。
他说丁鹏将名满江湖,出人头地,那就一定会是这样!
可就这样一个未来光明无限的年青人,却也仿佛流星一样,璀璨地划过天际,随后就陨落了。
丁鹏当初唯一的过错,就在于他找上了柳若松!
柳若松的声望还在前面几人之上,丁鹏自信击败他之后必然可以令自己功成名就,但很可惜,他低估了江湖的险恶,更不知道很多决斗其实是发生在擂台之外的。
那一战过后,丁鹏不但输得一败涂地,更是身败名裂,江湖上人人都知道,他的绝招‘天外流星’乃是偷学自柳若松!甚至被追杀得绝迹江湖,一下就是四年!
“想不到他竟然还活着!四年一过就咸鱼翻身!变得这么有钱!”
柳若松瞥了旁边的秦可情一眼,虽然他知道自家夫人当年是怎么从丁鹏手上获得那招‘天外流星’,也认为绝对值得,但总还是有些酸溜溜的。
不过他一向自诩为很大度的人,心里只是酸了一下,连面上都没有表露出来。
实际上,娶了这样的一个夫人,也是想不大度都不行。
“他是一个有运道的人!既然不死,那便走路都可以捡到金元宝!”
秦可情咯咯一笑:“他上次不死,必然会回来报复我们两个,只是四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穷光蛋变成大富翁,却不能让一个练武之人变成绝世高手!”
“不错!”
柳若松深以为然地点头,知道财富可以快速累积,但武功的习练,内力的一点一滴积蓄,还有临敌的经验增加,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四年,还是太短了。
“你不用担心丁鹏,我已经让小宋去对付他了!”秦可情笑意更浓。
她深切地知道,丁鹏最恨的一定是自己,因此早已迫不及待地动手。
“小宋,难道是宋中?姓宋名中?一剑送终?”
柳若松摸摸鼻子。
这个宋中乃是****上成名的剑手,其剑法之毒,出剑之快,世人都以为不在昔年的金钱帮荆无命之下!
“不错,纵使丁鹏再练四年,也绝对不是宋中的对手!”
秦可情眨巴着晶亮的大眼睛,仿佛一只在摇尾巴讨奖励的小狗:“世间上的一切,都是有代价的,我让宋中出马,代价可不便宜……”
柳若松看着娇妻眼眸中狼一样的绿芒,不由叹息一声,知道自己完了。
……
“老爷,庄外有一位公子求见!”
管家飞快地跑进来,让柳若松暂缓一劫,秦可情却是发出仿佛欲求不满般的轻哼:“什么人?”
万松山庄在江湖上闻名遐迩,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前来的地方。
“他自称叫做方明……”
管家的脸色有些发白:“最关键的是……他还带了颗首级,宋大爷的……”
秦可情很快就见到了宋中。
她当然认得他的脸,实际上,她曾经不止一次地在这张脸下呻、吟鸣啼,婉转求欢。
而宋中更是对她死心塌地,她让他杀一个人,他绝对不敢杀两个,让他去杀张三,便绝对不敢去杀李四!
秦可情一直认为他是一条很好用的狗,但现在,这条狗却再也不会为她办事了。
死人当然不会再为活人做事!
秦可情看着瞳孔中两道血线流下的宋中首级,再联想到对方之前在她的胸膛上磨蹭的场景,不由有些反胃想吐。
不论怎么样,她终究还是个女人。
“这位少侠请了,不知道来找柳某人,到底有着何事?”
柳若松落落大方地行礼,心里却将江湖上的成名侠士想了一遍,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一个叫方明的任何线索,更无法将杀了宋中的人与面前这个大孩子一样的青年联系在一起。
第四百一十三章流星(2600加更)
活着的宋中或许值得花一万两银子拉拢,但死了的宋中却是不值一钱。
柳若松很快便将注意力,全部都放到了面前的青年身上。
对方很年轻,唇红齿白,肌肤如玉,面相虽然不是千里挑一的美男子,但五官却协调无比,自有一股温润的气质。
最为令他难忘的,还是对方一双璀璨若晨星,又仿佛可以看破世间一切,带着红尘百态,蕴藏超脱之禅意的眼睛!
被这样的眼睛一扫,柳若松只感觉心里大凜,仿佛所有的秘密都被人尽窥眼底。
但又是一眨眼,对方的眼睛又变了,变得古井无波,就好像之前的一切都不过是错觉。
“柳庄主有礼,敝人方明,欲借‘天外流星’一观!还望庄主成全!”
方明负手而立,眼睛似乎在欣赏墙壁上的苍松迎客图,说出来的话也非常随意。
就好像只是让柳若松请他吃顿饭,喝次酒这么简单。
柳若松却险些气歪了鼻子,他还是首次见到如此对他不客气的人。
但他涵养甚好,强忍着没有发作。
“你应当知晓,这一招乃是我夫君自创,青松剑谱的最后一式,本来也不叫天外流星,但却曾经击败过江湖上的数位好手……”
秦可情眼珠一转,柔柔问道:“现在你不声不响,便要看我夫君的绝学,岂非太过?”
不得不说,她说的话字字在理,不用找其它武林名宿,便是随便上街拉个人来,都非得大大赞同不可。
“我自然知道,这一剑凌厉奇诡,几乎已经有昔年那位绝代奇侠燕十三‘夺命十三剑’的威力,当然不能白看……”
“所以,我帮了你们一个忙!”
方明指了指宋中的首级,笑的很灿烂。
“原来阁下杀了宋中,竟然还是为了我们好?”
柳若松已经几乎被气到吐血,就连秦可情都郁闷无比。
实际上,若不是因为这颗首级,柳若松哪里还会跟方明这么多废话?
“自然是……”
方明理所当然地道:“这人武功低微,去找到丁鹏也是送死!但现在,我直接杀了他,让丁鹏看不清你们的虚实,岂不是大大帮了你们一把?”
“丁鹏的武功这么高?”
柳若松失声道。
宋中乃是****上有数的高手,剑法不在昔年荆无命之下,现在方明却大言凿凿地说他土鸡瓦狗,更不是丁鹏的对手,自然不能不让他大吃一惊。
“现在的他,恐怕只比我差一点点而已……”
方明的嘴角带起一丝意味不明的笑容。
“取我的剑来!”
柳若松沉吟良久,忽然道。
一柄寒光湛然的长剑当即被送了上来,这柄剑是柳若松的心爱佩剑,乃是他花了一千八百两银子,去请关外的名匠吴道古铸成的。吴道古铸剑三十年,铸成的剑无一不是精品,连铁锤都敲不断,削金断玉,锋利无比。
“既然公子想看在下的剑法,便由在下施展出来,公子随意观看?如何?”
柳若松脸上带着笑容:“当然,若想真切感受到那招‘天外流星’的威力,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亲自下场感受了……公子若缺少合手兵器,我库里倒存了几柄好剑……”
“哈哈……柳若松!你不愧是柳若松,还是这么的卑鄙无耻!”
方明哈哈一笑,飘然下场:“你放心好了,纵使你不说这话,我也不会杀你的!”
“那真是足感盛情!”
柳若松面色丝毫未变,甚至脸上的笑意不减,掌中之剑却已经刺了出去。
旁观的秦可情不由握紧了双手。
她知道,她家丈夫乃是武当弟子,剑法深得武当精髓,在师兄弟中远超同济,江湖上的声望更是无与伦比,甚至,若非武当掌门不能授以俗家弟子,那下一任掌门人必然是柳若松。
四年前的柳若松已经是江湖上成名已久的侠客,现在内力日深,自然更加了不得。
只见青光满堂,柳若松手里的长剑流动莫测,剑走轻灵,身随剑起,武当剑法的轻、灵、玄、妙,在他的手上别有一番魅力。
但秦可情的心却沉了下去。
因为在柳若松的对面,方明只是赤手空拳,随手点拨,就将柳若松精彩纷呈的妙招悉数破去。
柳若松的长剑虽然锋利,剑法虽然精妙,但在方明眼里,却还是如过家家酒一般,根本不值一哂。
很快,柳若松的额头上便布满了汗水,他根本想象不到,世界上居然还有武功如此高的人!就仿佛大海一般,令他的内力招式什么的尽数变成了笑话。
名动天下,玄门正宗的武当剑法,对敌起来竟似豆腐遇到了快刀一般,溃不成军。
而他的依仗,便唯有最后一招!
那一招他不惜代价谋夺来的“天外流星”!
又过了三招,柳若松已经气喘吁吁,知道自己必然会败得惨不可言,也正是这时,他手上的剑变了,忽然化作了一道光华夺目的流星!
从天外飞来的流星,不可捉摸,不可抵御,又忽然逸去,那一瞬间的光芒和速度,没有一个人能够阻挡。
——无情的剑,剑下无情。
不得不说,柳若松一看便是在这招上下了大功夫,甚至施展起来,比当年的丁鹏更快,更绝!
毕竟,四年的苦练,还有他传自武当的正宗内功,可不是当年的丁鹏可以比拟的。
剑光一闪!
长剑就落入了方明手上。
“嗯!不错……这一剑很有些味道,破剑如破竹,青城、华山、嵩阳、崆峒、武当、黄山、点苍等派之剑法,遇之当必败!”
他微微眯着眼,就仿佛专心品尝菜肴的老饕。
但柳若松已经吓呆了。
他看着自己空空的手掌,蓦然发现对方之前只不过在跟自己开玩笑,唯有最后的一下夺剑才是用了真功夫。
在那样的速度之下,他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
甚至,他相信对方若是要杀他,他早就死了一百次,一千次!
“只是……此剑虽然有些破剑式的真意,但距离夺命十三剑,还是有些距离……”
方明摇了摇头,颇为遗憾的样子。
金系中剑的最巅峰乃是越女神剑,而古系中则非燕十三的夺命十三剑莫属!
白云城主叶孤城的‘天外飞仙’或许已经臻至剑招的巅峰,西门吹雪与谢晓峰的剑或许已经到了剑势与剑意的极限,但距离夺命十三剑还是有些距离。
因为最后的夺命第十五剑,已经是不属于凡间的剑法!
若说阿青的竹剑乃是天人之剑,那夺命第十五剑便是大阿修罗之剑,带来的只有死亡与毁灭!
这样的剑法,方明自然很有兴趣。
而当年已经有人将丁鹏的‘天外流星’与昔日燕十三的剑法相比拟,方明自然便要来看看。
但事实证明,古龙世界的绝代剑客虽多,但要想找出能与燕十三比肩的,实在少之又少。
“幸好,还有神剑山庄……”
不论是剑神谢晓峰,还是他手上的夺命十三剑法,方明都有着一试的渴望。
此时的谢晓峰,在经历与燕十三之战后,已经多年深居不出,养气修性,到了无迹可寻的境界。
他此时自困于‘藏剑庐’,不过跟佛家的‘面壁’,道家的‘坐关’一样,乃是在思索,摆脱一种侄梏,一旦参悟,就脱颖而出,另上一层新的境界了,另一种返璞归真、由绚烂归於平淡的境界。
那是‘剑即是剑,我即是我’、‘剑非剑,我非我’的境界,也是一种「仙佛」的境界!
方明从来没有小看任何人。
虽然因为此方世界的缘故,对武者的战力有了限制,但他们的境界却是极高!
刀道有四重:入微、刀意、忘刀、天刀。
剑道同样也可以如此划分,而此时的谢晓峰,已经毫无疑问乃是处于‘忘剑’的境界。
等到他重新拾起剑的那一刻,一柄‘天剑’便诞生了!
日后的丁鹏舍弃圆月弯刀而不用,无疑也是到了忘刀宗师一流。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啊……”
方明内心不由叹息一声。
这个世界的武学脉络无疑是在不断发展的,在武林外史时代,他凭借一招‘天魔七杀式’便可横行,而到了小李飞刀时期,不出万劫魔刀便不足与天下英雄争锋。
在百年之后,圆月弯刀时期,甚至诞生出了与他境界仿佛的绝代宗匠,他们的境界领悟,对于自己也有着巨大的裨益。
“多谢前辈不杀之恩!小人这就去将剑谱拿来!从此以后,我万松山庄对前辈予取予求!”
柳若松不愧是小人,见到方明的武力之后当即跪了。
不仅如此,他还飞快地将天外流星的剑谱拿了出来,面上的表情谦卑而恭敬,简直就跟灰孙子见了亲爷爷一样。
他跟妻子都是很现实的人。
而现实的人,必然不会做出其它的妄想。
比如现在,秦可情非但没走,整个人却仿佛都要化成了水,缠绕在方明身上。
“柳若松,你真是个人物!”
方明看着面不改色的柳若松,赞叹一声,飘然而去……
第四百一十四章夜宴
丁鹏无疑是一个有气运的人。
他在剑上的天赋只是不错,但却是刀法上的绝世天才!
而他更为骄傲的是,他遇到了一位狐女!
在他人生最黑暗,最绝望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位世界上最美丽、最善良,叫做青青的狐仙。
对方不仅抚平了他心底的伤痛,更是嫁给了他,教给了他‘狐’的刀法!
也只有狐的刀法,才能令他在四年间成长到这个地步。
现在的他,已经自信无敌于天下!
所以,他要回来,向欺骗他,欺辱他的柳若松夫妇报复,彻底讨回这笔债!
以丁鹏现在的武功,柳若松甚至接不住他一刀,但他却不想如此轻易地解决。
他就仿佛一个高明的猎人,想要看到猎物一点点掉入陷阱中,再挣扎,绝望,最后徒劳无功……
也唯有如此,才是最为彻底的报复!
他要将柳若松对他做的一切,都原封不动地奉还回去!
因此,首先,他要做的,便是令柳若松疑神疑鬼,如惊弓之鸟,一个人若是心灵有了破绽,接下来无论要做什么都容易多了。
他将这个任务交给了妻子青青。
因为对方是狐,懂狐的魔法,所以一定不会令他失望!
……
于是,在一边的方明就看了一出好戏。
他冷眼旁观青青动用了庞大的财力物力,将万松山庄上下收买,从而上演了一出出鬼怪奇谈:
柳若松朋友送的清倌人被换成了一条母狗!
他珍藏的数百桶美酒全部变成了污水!
还有庄子里的鸡鸭牛羊,在一夜间全部死绝!
这一切的一切,都令柳若松精神差点崩溃,更是变得疑神疑鬼。
到了这个时候,青青再以‘救世主’的外貌出现,柳若松当即仿佛像溺水之人抓住最后一根稻草,死也不肯放手了。
剩下的一切,也就不用再说。
十二月十五,晴。
万松山庄对面山坡的庄院已全部完工,晚上有灯火亮起时,远远看过去,就像是天上的宫阙。
山庄的主人果然是丁鹏,甚至连宴会的帖子都送了过来。
但柳若松已经毫无惧意,因为他有着‘蓝蓝’,一位同样的狐女,他相信对方一定会帮助他对抗丁鹏,并且带给他无与伦比的荣耀与财富。
于是,他穿着自己最华丽的衣服,用八抬大轿将‘蓝蓝’从城内的会仙楼请了出来,再带着她来到了圆月山庄。
一路上,柳若松发现大家当然都在看着他,但他毫不介意。
他是个名人,而名人本来就是要让别人看的,只不过今天大家看着他时,眼睛里的神色却好像有点奇怪。
——也许大家只是在嫉妒他,嫉妒他有着如此美丽,又神通广大的女人相伴。
圆月山庄的华丽豪阔,远出大多数人的意料之外,今天到这里来的客人,也比大多数人想像中都多得多。
客人中绝大多数都是江湖中的知名之士,威震一方,啸傲江湖,长街拔剑,快意恩仇。
庭园正中,精致的水阁里却只有十个人。
——孙伏虎、林祥熊、南宫华树、钟展、梅花、墨竹、凌虚、方明……当然,更少不了主人丁鹏。
柳若松每个都认得。
江湖中不知道他们的人确实不多。
孙伏虎是南宗少林的俗家大弟子,以天生的神力,练少林的伏虎神拳,他不但能伏虎,而且还能伏人,现在显然已是岭南一带的武林领袖。
林祥熊是孙伏虎的结义兄弟,一身钢筋铁骨,做人却八面玲珑。
五年前,江南六省八大镖局联营,一致公推他为第一任总镖头。江南武林,黑白两道的朋友,连一个反对的人都没有。
南宫华树的门第更高。
南宫世家近年来虽然已渐没落,但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的武功和气派,仍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
至于“风云剑客”钟展,更是远在二十年前就已名满江湖了。
这些都是他的‘朋友’。
甚至,他还看到了方明!
此时的方明,穿着华服,坐在水阁当中谈笑风生,仿佛高高在上的君王。
他似乎天生就应该待在这里。
对于方明而言,要出现在这里也的确不是难事。
知道方明厉害的柳若松吃了一惊,但看了看身后的轿子,他又恢复了勇气。
只不过,当柳若松看到坐在方明旁边的凌虚之后,他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因为凌虚是武当派的大师兄,他不吃,不喝,不赌,不嫖,活着惟一的目的,就是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继承天一真人的道统,继任武当的掌门。
柳若松自然也想当武当派的掌门,这样一个人,自然是他的眼中钉,肉中刺,可惜他却对付不了对方。
因为他的爱好太多,而凌虚却只知道练武,现在已经是当之无愧的武当后起一辈弟子中的第一高手!现在的柳若松,若与凌虚放对,恐怕还接不了凌虚五十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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