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梦魇欢乐谷-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李小轩抬起头又惊又怒地望着矮小男人和羽柔,他们要把自己当成诱饵吸引超自然生物?天呐,一个初生体的魔怪就差点要了他的小命,追了他半条街,万一再来点别的什么牛鬼蛇神。。。。。。
他不敢继续想下去了,心里满是苦涩的滋味。
这时,林柔开口道:“你也用不着害怕,镇定点。还记得跟你一样是新手的短裙女生吗?我告诉你,她一个小时前就吃下太妃糖了,一会我们还要去静河区27号楼那儿找她,把你也带上。”
“她吃了这坑爹糖果!”李小轩的眼睛瞪得老大,他实在无法相信居然会有人做出这么愚蠢的事情,“你们不是在诓骗我吧?她不要命了?”
林柔翻了翻白眼,安慰道:“你放心,我们魔影团队的这几人很强大的,太妃糖引来的超自然生物净是些小鱼小虾,收拾它们根本不在话下。
忘记告诉你了,这个糖果不会吸引超过本世界难度以上的生物来的,安心啦。”
听到有人身先士卒地吃了这糖果,李小轩稍微松了口气,默默地将太妃糖收了起来,但他心里俨然已对林柔等人的行径相当不满了。
居然跟我来个先斩后奏,逼迫我收下这破糖。
早知道我不来找她了。
。。。
过了一会,林柔抬起头道:
“李小轩,你的天赋和属性我认真看过了,跟你原先告诉我的一模一样。感谢你的坦诚,这把手枪就当作见面礼送给你防身吧。”
她拿出了一把不起眼的手枪,递了过来:
QSG92式手枪(状况:一般)
产地:华夏国大连军工厂
稀有度:白色
攻击力:29~38
可附加装置:消音器,DAG式弹夹。
可使用弹药:DAP9毫米手枪弹,巴拉贝鲁姆弹。
子弹有效射程:50米
重量:0。76千克
全枪长199毫米
弹匣容量:15发
装备使用条件:力量不低于5点。
射速:50发/分钟
评价:毫无优点的手枪。
说明:该装备无法带出本世界。
………………………………
第十一章 祭司
李小轩惊喜万分,心中对林柔二人的不满打消了许多。有枪在身就等于有了反抗之力,不会如绵羊似的任人宰割。
在这一点上,刚用散弹枪崩死了魔怪的小轩深有体会。
林柔又另外给他两盒子弹,小轩道谢后二话没说就把摆在桌上的子弹收入储藏空间。他握着枪,忽然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自己捡的那两把散弹枪没有详尽的属性可以查看呢?
也许是因为枪的种类不同吧。李小轩随便胡诌了一个答案。
“会用么?”
林柔插了一句。
“不会!”
李小轩回答的十分干脆利落。
“唐桀,过来教教这小子怎么用枪。我先吃口饭去。”
唐桀闻言收起手机,不耐烦的向李小轩招招手,示意他过来。
原来这矮小男人名叫唐桀。李小轩眼睛一转,一个健步迈过去,恭恭敬敬地把枪放在他的面前,喊了一声“唐哥”。
“唐哥!?”唐桀怪笑,“你怎么不叫我表哥?别想着套近乎,菜鸟。我只教你5分钟,能学多少看你的了。”
。。。。。。
说是5分钟,实则唐桀仅仅示范了一遍怎么开枪和装填子弹,就不再招呼李小轩了,对后者提出的问题更是爱搭不理。
无奈之下,李小轩只得拿起枪在一旁自己慢慢摸索了。他没有把储藏空间里的散弹枪也掏出来请唐桀指点怎么换弹。
首先他不确定唐桀是否会教他,就目前而言应该是没戏。其次散弹枪的威力应当远胜这把92式手枪。虽然散弹枪的子弹不多,但李小轩还是下意识地将它作为一张小底牌,不会轻易暴露出来。
夜色迷离,撩动人心。
转眼已是华灯初上,窗外美轮美奂的建筑都亮起了彩灯,散发着好看的柔光,把这座城市装点的朦胧可爱。
包间里这时候又走进两人。为首的是个面露凶光,目似利剑的光头男人。
他身材魁梧,1米9的个头,紫色的衬衫被石块般的筋肉撑得鼓鼓的,孔武不凡,一看就不是易于之辈。
光头男的出现着实令李小轩吃了一惊,小轩察觉冥冥中有一道危险的气机锁定了他,压迫着他。前者好像一头吃人的猛兽,正冲他呲牙咧嘴,耀武扬威。。。。。。
“表哥,别吓唬他了。“光头男身后的绿发青年道。
这绿头发的年轻人耳朵很有特点,一边大一边小。身高比之光头男而言小了半头,体型更是小了一大圈。可他外露的手臂上线条分明的肌肉虽然不如光头男那么夸张,但也显得紧凑有力。
光头男人围着小轩转了一圈,僵硬的脸上挤出一丝和善的微笑:“李小轩是吧,临时契约签订完成时,我就注意到你了。欢迎加入我们。顺便介绍一下,我叫王佳,绿头发的是我表弟明浩。“
王佳的声音就像破锣,又响又难听。
直到他转身坐下,小轩才松了口气,感觉压力骤降。先前那种令人窒息的气机着实太难受了,就像被一只索命的冤鬼紧紧扼住喉咙那样难受。
李小轩也不知说什么好,但依旧礼貌地冲二人点了点头。
尴尬的氛围下,绿发青年撇撇嘴,从前台端了碗卤肉饭和一碟小菜回来,在桌上大快朵颐起来。
………………………………………………………………………
咖啡屋门前的马路很窄,对面有一家装潢较差的便利店,连街牌上的LED灯都有小半是不亮的。
此时店内漆黑一片,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一个浑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黑衣人抱肘站在柜台前,他身后不远处卧着一具男性死尸。
这名男性死者身穿花衬衫、牛仔裤,打扮随意,约莫有20岁上下,死时脸上还带有笑意。他心脏部位被数个直径1厘米的透明孔洞贯穿,显然是一击毙命。从地上大滩暗红色的血液来看,他没死多久。
男性死者极有可能是个无辜的店员或顾客,而且长得颇为帅气,玉树临风。但无论他生前长得有多帅,现在都只是一具会慢慢腐烂的尸体。
黑衣人默默站立着,仿若雕像。他对身后的死人无动于衷,亦或是这一切本就是他干的。
忽然,他的头扭向右边的杂物间,不耐烦地说道:“来都来了,还不赶快出来。“
“咻咻,咻咻。呔蒙。。。。。。“
杂物间传出奇异的音节,紧接着,从里面慢慢走出了一名手持骨杖的红袍祭司。
它的手掌骨节非常粗大,皮肤长满皮癣,大面积皲裂,裂口内塞满泥垢。黑色的指甲又长又尖,十分骇人。
红袍祭司一直低着头,将容貌隐匿于袍中。
它缓缓抬起骨杖冲死尸轻轻一点,只见一道黑影从宽大的袍服下“唰”的一声钻出,没入死者的头盖骨。
不一会儿,那具本已死透的尸体竟张开双眼,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他睁开的眼睛里只剩下眼白,颇为诡异。
“啪啪啪~“
黑衣人拍手嘲讽道:“戏法表演的不错,可这小魔术在我看来就是个笑话。血肉傀儡呢?你不会想凭借一具行尸来对付他们吧。“
黑衣人语气里有几分气恼,随着他音量的升高,便利店内的气温似乎也瞬间提升好几度
“忘记你的同伴是怎么死的了?畜生就是畜生,记吃不记打,智商如此低下。“
红袍祭司没听懂后半句,但也读出了黑衣人话中的奚落之意。他摇头晃脑,口中吐出音节的速度提高不少,明显是生气了。
它缩在红袍里的相貌渐渐显露在清冷的月光下:
那是一颗长着两根寸许长犄角的头颅,头顶光秃秃的。脸上有一对蓝眼睛,满口黑牙,皮肤上长着许多大小不一的鼓包,都溃烂得不成样子,有脓水流出。
“咯吱~”
一串令人牙酸的摩擦声传来。
红袍祭司用骨杖尾端在瓷砖上刻了一个大圆圈,然后以圆圈为中心,用手指蘸着死者现成的鲜血刻画出一条条奇怪的纹路。
渐渐地,纹路越来越多,越来越密,在黑暗中亮起星星落落的血光。
直到最后一笔纹路画出,红袍祭司才直起身,整理了一下衣冠。它脚下的纹路连成一片,血光渐盛。血色纹路拧在一起如同蠕虫爬行,向祭司身后的死尸涌去。
“啪唧~“
红袍祭司神色凝重地从骨杖上掰下一枚核桃大小的碎片,使劲碾成粉末后全部倒在死尸上。做完这一切,祭司如释重负地靠在一侧的柜台边,静静等待死尸的变化。
粉末洒落在死尸上后,竟化为了白色的雾气,顺着它的七窍钻入。
时间过了大概一分钟,死尸的眼睛逐渐转变成血红色,浑身肌肉也粗壮了不少,个头却没有显著变化。
黑衣人一声不吭,冷眼看完全过程。他伸手掐了掐死尸的肩胛骨不屑地说:“这具血傀太弱了,看来在没有足够血肉精华的前提下,你不过也是个没用的废物而已。“
红袍祭司讥讽地看看黑衣人,骨杖一挥,便控制着被转化为血肉傀儡的死尸伸出拳头狠狠砸向墙壁。
“轰隆~“
雪白的墙体上多了一个大洞,血肉傀儡狂暴的力量居然比李小轩碰到的那个还要强悍。从其收拳速度来看,这一拳,远不是这怪物的极限。
。。。
黑衣人这才满意道:“就照原计划行事吧。记住,一旦出手,必须要做掉那个矮小男人。他身上很多手雷炸药,一旦杀不死他,接下来会很麻烦。“
………………………………
第十二章 错乱
咖啡厅的包间内。
李小轩利用这会儿功夫跟魔影团队的这几人熟络许多,起码叫得上来每人的姓名了。
健硕的光头男名为王佳,是魔影团队里的一名队长,手底下管着十几个队员。绿发青年是王佳现实世界中的亲戚,叫做明浩。
他们四个经常一起完成任务,感情不错。论实力的话,王佳最强,唐桀林柔次之,明浩最弱。
唐桀手拿一块崭新的布料轻轻擦拭着一柄冲锋枪的枪身,他擦的很仔细,仿佛在抚摸情人的皮肤似的,温柔而细腻。
这种cz25型的冲锋枪威力可观,配备7。62毫米子弹,射速较快,是唐桀个人的最爱。
与此同时,林柔与明浩吃完了晚饭,众人不约而同地看向光头男王佳。
王佳伸出腕表看了一下,起身道:“时候不早了,出发!唐桀小柔前方带路。”
一行人趁着茫茫夜色坐上一辆面包车,向短裙女生所在的27号居民楼奔去。
面包车启动没多久,黑衣人驾驶着一辆蓝色越野载着红袍祭司紧紧尾随着王佳一行,一同向黑夜中驶去。
……………………………………………………………………………
雁引愁心去,山衔好月来。
在A市,夏日的夜晚称不上炎热,但又闷又堵,让人提不起精神来。
夜空中,繁星点点,淡淡的星光晶莹圆润,灿烂美丽。
短裙女生呆呆地看着窗外的夜景,心里泛起一丝凄凉。
她被那个该死的矮小男人威胁,晾在这里将近2小时了,很迷茫也很后悔。在楼道里坐了许久,她心里越来越怕,如影随形的孤独感时刻缠着她,简直让人发疯。
短裙女孩打开腕表的储物空间,从中拿出了一颗尖利的牙齿和一幅装裱简单的仕女图。她嘟着嘴,冲仕女图上画着的美貌女子自言自语起来。。。。。。
。。。
“吱~”
载着王佳一行的面包车停到了一座居民楼前。几盏明亮的路灯将这片区域照得灯火通明。周围除了机动车道连绿化带都没有,也没有相邻的楼房,只有这一栋居民楼孤零零地矗立在原地。
王佳等人下车后,李小轩才慢吞吞地走下来。他警觉地四下张望,92式手枪早已就位,紧握手中。
林柔和唐桀两人武装的很严实。前者有一把寒光流动的淬毒匕首,扣于掌中,将其藏匿于袖口。她还配备了一套军用防护服,腰间别了一把手枪。
唐桀准备的装备要比林柔丰富得多,算上他最爱的cz 25型冲锋枪,还有根三棱军刺、空降兵伞刀、战术目镜、06式5。8毫米微声手枪、防弹背心、头盔手雷。专业的赶上半个特种兵了。反倒是王佳和唐桀两兄弟站在原地无动于衷,手里既没有武器,身上也没有防护服。
唐桀这一身行头亮出来,看得李小轩直流口水。他并不羡慕这些武器的酷炫、专业,而是觉得如果自己也能有这些东西在手,安全性肯定大大增加,打打魔怪之类的玩意肯定是手到擒来。
“这栋楼没有住户。”
李小轩站在众人中间观察了一圈后得出结论。不是小轩的感知有多高,而是这个问题实在突出——楼前街道灯火通明,楼内却乌黑一片,暗淡无光。
唐桀嘿嘿一笑,冲小轩挤挤眉毛:“你放心,咱们的作战地点不在这栋楼里。”
“那个跟你一样的菜鸟,就在楼道里等着呢。”唐桀转头对王佳说,“队长,我上去把她带下来吧。”
“嗯。”
王佳点点头,抽出一根香烟,在楼前的花坛边上吞云吐雾起来。
。。。。。。
半支烟的功夫,唐桀和短裙女孩出现在门口。女孩面容清秀,肌肤嫩白,脸上还有点婴儿肥。
她小声抽泣着,小脸上写满憔悴与悲伤,面庞的泪痕仿佛在向众人诉说着心中的委屈。
“小妹妹,你别害怕,这里没人会伤害你的。”一旁的林柔实在看不下去,走上前拍拍她的肩膀,安慰了她几下,才稳定住她的情绪。
几番交谈后,李小轩才得知这位短裙女孩叫做吴丽丽,也是名学生。她站在林柔身边,死活也不愿意离开,看见人也不说话,大家权当她胆小,也就任她去了。
“马上太妃糖的生效期就要来临了,接下来的5分钟里大家都打起精神。李小轩、吴丽丽跟着浩子走,林柔中间策应,唐桀跟我来。”
王佳将香烟踩灭,径直走到众人侧面,他微眯着眼睛,弓起身体摆了一个战斗姿势。
夜无声无息,燥热异常。
路灯下,李小轩的影子不声不响地拉长了许多,看上去怪怪的。
“沙沙~沙沙~”
阴风吹来,刮得路边梧桐树的叶片沙沙作响,众人身上的体温被这阵风吹低了好几度。
特别是小轩,他昏头昏脑的,像是掉进了冰窟窿,背部传来的阴寒让他打了个哆嗦,突然,他耳边响起了女子幽幽的哭声。
他想活动活动双脚,暖暖身子,却发现自己根本迈不开步子,脖子也被渐渐勒紧,吸不进新鲜的空气来。。。。。。
“在这儿!”
李小轩旁边的绿发青年明浩大喝一声,掏出一罐白色的粉尘,冲着小轩的背部倒了上去。
“唰~”
粉尘飘落,小轩的后背上勾勒出了一团类似人形的东西,它悬浮于空中,吊挂在小轩的脖颈上,仿佛没有重量。
白色粉尘越来越多地落下黏在这东西上,使其清晰起来,逐渐拼凑成一个有鼻子有眼,浑身绿莹莹的人。它双手死死掐住小轩的脖子,勒的他呼吸困难。
“咻~”
明浩的手指突然变得老长,一把将它掐着小轩手扒开。而后飞起一脚,横空踹出一记强力侧踢,将后者从小轩身上蹬了下去。
“嘿嘿,你再尝尝这个!”
明浩呲着大板牙,居然不顾一切得冲上前去,一口咬住了那东西的身体。
“呼呼~”
李小轩半蹲在地喘着粗气,惊魂未定地看着明浩的战斗。他脖子上的鬼手虽然被明浩扳开了,但也留下了两道乌黑的掌印。先前深入骨髓的阴寒之感着实使小轩苦不堪言。他稍缓了片刻才掏出腕表查看战斗记录:
“回放战斗信息开始。”
“受冤魂的怨气压制,你获得‘错乱’负面状态,持续时间1分钟。”
“说明:错乱是一种低级别的鬼术,有僵直、冻结、缓速的负面效果。”
“冤魂对你造成了10点非物理伤害。”
………………………………
第十三章 冤魂
原来这怪物叫“冤魂”。李小轩摸着脖子上的手印,脸色很差。
虽然冤魂已脱离小轩的躯体,可他依旧能感觉到那股入侵进身体的冰寒还在肆虐,冷得他连呼吸都困难,直打哆嗦,耳边阴恻恻的哭声倒模糊了不少,变成了似有似无的呻吟声。
现在是夜里,虽不到午夜子时,但天地已然由阳转阴,在这个节点上,有鬼魂之类的超自然生物出来作怪并不稀奇,不过这只冤魂应该是被太妃糖吸引过来的。
如果有某个地方常年晒不到阳光,并死过一些人,那么久而久之就会产生阴气。这样的地方世界各地都会出现不少,因为战争几千年来从未停止过,说不定你所走过的路面下就深埋着累累白骨。
随着阴气的日积月累,它的影响力会逐渐变强,形成一处阴地。一些含冤而死的人死时戾气太重,怨念不消,即便埋葬或火化其肉身也不能消弭这些顽固的负面能量。
当这些死人的鬼魂游荡到阴地的时候,怨念便会得到阴气的滋养,从而形成可怕的怨气,鬼魂也会转化为冤魂,为祸一方。当然,这类冤魂白天躲在阴地,无法出来作恶,只能在晚上子时之前出没。
。。。
白色药粉令冤魂的形貌显现出来。它嘴唇深紫,双眸无神,脸上有数道好似蜈蚣般的狰狞伤疤。
冤魂的身体看上去单薄羸弱,皮包骨头,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它被明浩踢走并咬住身体后并未摔倒,而是漂浮于空中。
李小轩不知道明浩为什么敢直接上嘴去啃冤魂的躯体,以这么难以置信的战斗方式去对付这个冤魂,而且他似乎不受其怨气的影响,小轩猜测明浩必然有他的依仗在。
“咔嚓!”
明浩猛地一抬头,竟然从冤魂的身上撕扯下一大块透明的物体。它的身体像是被猛兽啃食了似的,少了一大块,变得残缺不全。
“咕嘟~”
明浩嚼都没嚼嘴里的透明物体,直接将其吞入腹中,做完这一切,他还意犹未尽地咂咂嘴,看向冤魂的目光里充满了难言的兴奋。
明浩和王佳都是特殊体质强化者,他们已经将身躯改变得与常人迥乎不同了。比如明浩,他花大价钱买了一根厉鬼的断指,用于强化己身。
冤魂见明浩跃跃欲试地又要扑上来咬它,不禁急了眼。它猝然爆发出一声尖锐的嚎叫,突如其来的声响将靠近它的明浩震得七荤八素,速度也随即慢了下来。
这时,林柔却不声不响地绕到了冤魂的后方,她敏捷地抽出匕首,翻掌间便刺向冤魂后脑,欲要将手中的淬毒短匕送进去,给它来一记致命的突袭。
“看样子冤魂也就是欺负欺负我这个菜鸟。”
李小轩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这样的战斗场面他还是头一次遇到,面对林柔和明浩两个老油条的联手攻击,冤魂还是抵挡不住的。
“喂,听他们说你叫李小轩?”
短裙女生吴丽丽跟小轩站到了一起,盯着他的脖子关心道:“你的脖子上有黑糊糊的两个手印,不要紧吗?”
小轩对这个一上来就哭哭啼啼的女孩印象并不好,但他还是对其善意地笑笑:“应该没事。我今年年初交过医疗保险,即便有事也可以到医院报销。”
“呵呵,你还挺幽默。”吴丽丽笑得有些勉强,红肿的眼睛里带着未知的恐惧。看样子她现在还没从悲伤中走出来,还没准备好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
李小轩又看向另一边的战场:
只见王佳与唐桀二人也与三头魔怪交上了火。这些魔怪中有两头与当初追杀李小轩的那头相差无多,都是初生体。而剩下的领头魔怪却是与众不同。它的四肢相较于初生体更为发达,背上的利刺数量也更多,青黑色的鳞片上多出数道长长的赤纹。
这恐怕就是魔怪的成熟体了?李小轩还不能断定。
队长王佳的个人实力绝对配得上他那凶悍的外表。他一人就将三头魔怪死死压制住,一对铁拳打得它们痛苦不堪,配合上唐桀远距离的火力压制,纵使魔怪用出招牌式的神秘光晕也无法占得任何便宜。
不足三分钟,在唐桀冲锋枪精准的扫射下,一头初生体魔怪便饮恨当场。
另一边的冤魂也被打得接连败退,躯干缩小不少,身体的相当一部分都成了明浩的腹中餐。
两边的战局魔影团队一方都占据了绝对的上风,结束战斗只是时间问题,唐桀甚至都悠闲地吹起了口哨。
一切正如战前林柔曾向李小轩说的那样,他们实力很强,太妃糖吸引来的怪物不过是小鱼小虾,根本构不成威胁。
然而就在众人谈笑风生之时,一场早有预谋的偷袭遽然拉开了帷幕。
唐桀不断调整着位置抬枪扫射,片刻后,他停下脚步准备更换弹匣,及时补充弹药,争取下一波攻势直接结束这边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