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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家老村-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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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扶桑树为界限,似乎有一道无形的墙壁,向前一步可以看到满天的小太阳,向后一步,什么都没有,仍然是那片美好的大自然风光。
好像这里就是隔了两个世界,在两个世界间穿越无任何的间隔,可就是有一种无形的介质,是眼光透不过,而身体可以透过的,或者说在这里的空气,可以令光线全部改变方向,以至令眼睛不能看到近在咫尺的事物。
“原来这里的太阳不是三足鸟,也不是金乌,而是乌鸦在天上留下了一个个的小太阳。”杨羚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好。
还是男生的逻辑能力比较强一点,小亚当斯说:“杨羚,我猜应该是这样,这些乌鸦不是地面世界寻常的乌鸦,它们可以穿透地下世界,直达云霄,在太阳上衔下火种,把它镶嵌在净土世界之上,作为光源。”
杨羚十分同意:“你的想法应该是对了,怪不得我有时候抬头看太阳,太阳里竟然有一点点的黑色,估计这就是乌鸦在哪里偷窃火种。”
“乌鸦本来对发光的事物十分敏感,书上不是说过乌鸦去偷别人的珠宝的故事吗?这不过这种乌鸦偷的不是珠宝,而是火种而已。”小亚当斯也十分满意自己的猜想。
两人放下了心中的疑惑,最主要杨羚心里有了一个极大的信念,就是小亚当斯说的,在这个净土世界,已经没有一切的邪恶,当下她就十分放心。
“小亚当斯,你还记得周先生教的那几句歌词吗?”杨羚一边走一边翻开《通书》,一直翻到记载歌词的那页。
歌词只有四句,而且发音极为简单,朗朗上口,看着那几行字,更加是不会弄错,不过杨羚还是保险一点,叫了一二三的拍子和小亚当斯一起唱了出来,两人在同步中没有丝毫的音差,证明大家都没有记错,就这样一边走一边唱,再好听的歌在唱了十几遍后都会觉得厌倦。
杨羚便停住了没有唱,小亚当斯有日耳曼血统,性格比较严谨,杨羚停住了口,他自己还是一个人慢慢哼着。
杨羚一边走一边翻着通书,里面记载的文字虽然是古言,由于是给老百姓看的,所以这些古言都十分显浅,杨羚专门挑一些有图画和文字简短的看,竟然看得津津有味。
虽然是十分简短,不过里面记载的内容却是十分的精彩,也是十分的有根据,并非说像一般的神棍,一言不合就说什么“天机不可泄露”来推搪你,再不行就故作愤怒,一派大师的气派,如果真是大师,就不会看着你的身世来定你的价格,少一分钱他都可以一下子由大师变为大盗。
“杨羚,到了!”小亚当斯拉了一下杨羚的衣袖,杨羚立刻从书本中回到现实。
眼前的景色跟周敦颐描述的一模一样,在净土世界的左边是一望无际的竹树,竹影婆娑,令人心旷神怡,也不需要寻找,在竹林里,一株巨大的紫竹如同擎天柱一般,连接着天地,右边就是所有神话书里描述的神仙境界了,四个字概括了“奇花异草”。
由于这些花草都是地面世界没有的,颜色也超出了大家所认知的那些色彩,所以文字也是难以描述,可是竹林鲜花,给杨羚和小亚当斯不单只是一种难以言表的视觉享受,而是整个身心都像是超然物外,有一种说不出的舒坦,从脚趾头到头皮,没有一处不是完完全全的放松,就像跟最爱的人去享受一个悠长假期,之后还来了一次极尽奢华的spa。
可两人心中都有一点点的遗憾,杨羚看着小亚当斯,这个男生是标准的美男子,而不单单是因为他是混血儿,就算将他摆放到杂志封面,也不会收到任何的投诉,可他就是满身的泥污,还有带一丝俗世的情感。
小亚当斯看着杨羚,这个女孩不是标准的中国古代美人儿的样子,可高挑的身材,鹅蛋一般的脸上镶嵌这两个浅浅的梨涡,特别是那双笑起来宛如明月的眼睛,任何因为她顽皮被惹得火冒三丈的人,都会被这笑容融化,要她放在任何一个时装周,也不会在顶级模特前黯然失色,可就是满身都是泥浆,一副急先锋的脾气。
不知为何,在准备踏入净土世界前,这两位心胸极为阔达的人,居然不自觉的在心里数落着对方的缺点,但也不是因为对方有任何的令自己讨厌的地方。
突然两人都笑了出来,在他们一脚踏进净土世界的时候,都明白了,是因为净土世界洁净得就如自己的内心,任何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都有一片净土,是不向任何人开放的,此刻,就像被对方踏入了自己心中的净土,当然,即便你是奥黛丽赫本还是格里高利派克都会被人嫌弃。
两步后,两人都置身于净土世界,一阵美妙的天籁之音传来,萦绕着两人的全身,杨羚似乎有了一种想跳舞的冲动,而小亚当斯已经情不自禁的唱起了赞歌。
这天籁之音原来是在一棵万年梧桐树下,白鸟的歌唱声,这些都是凡间的鸟儿,不乏有海东青,雕,秃鹰等凶悍的禽类,但在这里却都非常的温顺,感受不到半点的戾气。
微风轻轻的吹过,风中像是浸泡了陈年的美酒,令人微醺,竹叶如拨动的瑶琴,鲜花的异香如甜蜜,十分的惬意。
唯一跟周敦颐描述的不一样就是,在万年梧桐树上竟然没有栖息着火凤凰。
第285章 地下人98秀色可餐
在这净土世界的仙境中,一切都显得那么的完美,可总是给人一种无比柔和的美态,即便是有海东青这种以雕为食的猛禽。
单单是柔和是不能配成一副极致的画卷,必须在其中添加一点刚强,而且不单单是一点刚强,而是一种如皇者般的霸气。
万年梧桐树上空荡荡的,因为火凤凰的缺失,令这净土世界的美没有了灵魂,杨羚和小亚当斯也从沉浸中扎醒。
“火凤凰呢?是不是藏在竹林里?”杨羚问得十分的慌张。
“不可能!”小亚当斯立刻出言否定了:“如果火凤凰在竹林里吃竹子,百鸟是不会都聚集在梧桐树下的,而且也没有听到洞箫之音。”
火凤凰的叫声便如洞箫,没有洞箫声音就是火凤凰不在净土世界,杨羚立刻反驳道:“常言道:‘食不言寝不语’,火凤凰是百鸟之王,也是上古神兽,自然是遵从圣人的旨意。”
“它可是火凤凰!”小亚当斯回答得极为简单。
杨羚立刻不作声,如果是其它凤凰也许会这样,火凤凰全身都燃着烈火,即便藏在竹林中,竹子又怎可抵挡它的光辉,而且火凤凰性格高傲,就算是进食,又怎会躲躲藏藏,一定是在竹树顶端来吃,估计以它的王者之气,不是最高最顶端的叶子,它还不吃呢。
“难道我们来到不是时候,火凤凰恰好去了那工地惩罚那些恶灵?”杨羚自言自语道。
小亚当斯指了指自己的右手腕,作看表状,杨羚立刻醒悟,举起手臂一看,右手腕上赫然只剩下两条彩绳,一黑一白,无比的刺眼。
“小亚当斯,怎么办?只剩下不到两天的时间了。”杨羚一下子记得差点流出了眼泪。
小亚当斯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笑着安慰:“杨羚,既来之则安之,担心也没用,反正火凤凰总会回来的,起码它一天要进食三次竹叶,喝一次露水,也就是说,我们最坏的打算,也可以在一天内见它一面,然后还剩一天时间,按你所说,水下世界并无任何的危险,上去了就可以救曹博士和金田一,我们时间十分充足,况且这是最坏的打算,我们经历了千辛万苦来到这里,运气是足够的,我猜起码有一天半的时间。”
杨羚本来就是十分乐观的人,总是会相信奇迹,而且现在已经是走到最后一步了,也不需要奇迹,只要时间就可以,按小亚当斯的推算,时间是充足的,她是绝对相信这位有日耳曼血统男人的严谨态度。
“小亚当斯,这地方恐怕投十次胎也未必有机会来到,何不开开心心的游玩一下。”杨羚一下子变得开心了,冒险的心态转化为旅游的心态了。
“whynot!”小亚当斯十分同意,随即弯下腰,右手一扬,作了一个女士优先的绅士手势。
杨羚当然十分乐意,立刻走向竹林,鲜花一眼就看到,竹林里面她倒是十分愿意走一走。
竹子都是梅花之数,五棵,五棵的长在一起,间隔得十分疏离,走进去很方便,满地长满了青苔,但一点都不湿滑,走上去十分的实在,竹子绿如碧玉,杨羚忍不住伸手折下一支,才十分确定的说:“小亚当斯,原来真的是竹子,不折下来看看,我打死都不会相信这不是碧玉。”
小亚当斯也摘下一片树叶,在手上不断的玩弄着,好像怎么看都不足够,竟然像小孩子一般,将竹叶放进口里咀嚼,杨羚并没有笑话他,反倒觉得理所当然,所谓“秀色可餐”,这样的美景,真的要拿出刀叉碗筷,大快朵颐,吃进肚子里才会满足。
“武侠小说里丐帮的打狗棒一直流传,是用竹子做的,我总是怀疑,竹子不会长虫吗?即便不长虫,也不可能几百年甚至千年都保持碧绿,现在看来如果是用这些竹子做的,一定可以。”杨羚不禁笑道。
小亚当斯笑着说:“你可以折一根回去,用来统领曹博士和金田一。”
杨羚听了也笑了起来:“可是我又不舍,这仙境之物,一旦落入凡间就变得俗套了。”
“我可不这么认为,这样的美景能带走一点也是好的,回去以后,无论我用什么措辞也形容不了,倒不如带一点回去给心爱的人看看,总能让她感受到我此刻的喜悦。”小亚当斯深情的说着。
“难道你要砍一根竹子回去给小夜?”杨羚觉得其实也可以,但她自己无论如何也下不了手,总怕尘世的俗气玷污了仙境,或者这就是外国人跟中国人的区别吧,中国人的想象力总是丰富一点。
“不,我不要竹子!”小亚当斯大步走出竹林:“小夜喜欢鲜花,我去摘一束鲜花带回去。”
“小亚当斯,也不急在一时,你不觉得在这竹林里,好像在维也纳听着最美妙的交响乐吗?”杨羚被风吹过竹林散发出来的声音迷住了,虽然她不知道交响乐是什么,甚至常常怀疑那位成为指挥的人是在混饭吃,即便她上去也可以取代,反正下面的人演奏水平的高下跟这人没半点关系。
可小亚当斯一想到小夜,便迫不及待的走出了竹林,杨羚只好在后面跟着,小亚当斯径直走到鲜花丛中,他并没有立刻去采摘,而是坐在地上,慢慢的欣赏着。
杨羚也终于明白了外国人为什么这么喜欢野餐,他们确实是有那种的闲置的心态,她也做了下来,在这花香中又是另一番的陶醉。
终于小亚当斯选定了十一朵在地面上无论如何也没有的颜色的花朵,杨羚当然知道所谓十一是代表了“一心一意”,中外通用,当小亚当斯摘下花朵时,在花朵上翩翩飞起十来个蝴蝶,十分好看。
“梁祝化蝶,不知道是不是飞到这里了。”杨羚笑着说。
突然花丛中平地卷起一阵阴风,十几个蝴蝶瞬间化为十几团黑烟,凝聚不散,而且不断的变大!
第286章 地下人99离魂的小亚当斯
这一刻的情景,就像看电影,杨羚和小亚当斯是银幕上的男女主角,在这发光的银幕前却是一片的黑暗,这黑暗不是刚进入地下世界时的永黑,肉眼还是可以看清楚里面的一切。
相同的是均是阴风阵阵,民间传说,人死后七日回魂,一般阴阳师会告诉你魂头有几丈高,以前杨羚都是十分怀疑的,人一般身高都在一百六十公分到一百八十公分上下,怎么死后会变成几仗几尺的,现在她终于相信了。
这些蝴蝶化为的黑影逐渐成人形,足有两个小亚当斯这么高,正张牙舞爪的,它们不是鬼,鬼是作人形的,基本上和正常人差不多样子,只是化为人形的时候没了脚或者没有下巴,这些是魂头,人三魂七魄中的三魂,金田一也就是失去了其中一魂。
小亚当斯此刻姿势十分怪异,他拿着花朵的右手伸进了黑暗中,就像恐怖电影里从大银幕伸出的鬼手一般,只可惜现在银幕里的是人,而整个电影院的却是鬼。
他身体其余部分都在光影中,唯独那只右手在黑暗里,杨羚思维极为敏捷,她已经看出其中端倪,这一望无际的花海,其实只有眼前一米左右的花是生长在光影中,就像一条无边无际的海岸线,而其余部分都是在黑暗里。
她也看清楚了,在光影中的花虽然瑰丽,但是颜色是没有跳出地面世界的颜色,而那些地面世界完全没有的颜色,都是在黑暗中的,小亚当斯要采摘那些花,手自然伸进黑暗中。
小亚当斯手上的鲜花慢慢枯毁凋谢,挺拔的花径逐渐变弯,杨羚看着着总觉得十分奇异,大喊着:“小亚当斯,松开手,把鲜花都扔了。”
“杨羚,我一早尝试了,那些花径就像八爪鱼的手,长着吸盘,牢牢吸住我的手掌。”小亚当斯的神情有些慌张。
杨羚大吃一惊:“有吸盘?难道这些鲜花也是火鳗的幼体,是蚂蟥?”
“不是蚂蟥,是海蛇!”小亚当斯痛苦的喊道。
那些弯曲的花径根本不是因为凋谢所至,而是它们一惊变成了一条条的蛇,颜色十分绚丽,就是花本来的颜色,小亚当斯之所以喊出海蛇的名称,是因为地面上的蛇没有这么多姿多彩,只有海蛇才这多漂亮,而且海蛇是全世界最毒的蛇种。
它们身体不足一米,颜色艳丽,剧毒无比,被海蛇咬中,基本是等于死亡,跟这黑暗中的彩蛇异曲同工,这些蛇有没有毒不知道,但周敦颐说过,在这花海的另一边就是地狱,地狱就是死亡,这蛇有没有毒已经不重要,反正它们是来自地狱。
十一条彩蛇同时咬在小亚当斯的手背上,奇怪的是,小亚当斯并没有变成半兽人,他的神情十分惊恐,但又似乎十分享受。
“杨羚,我感觉到,血液正在不断的流向那些蛇,它们在吸我的血,可我现在身体感觉十分奇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舒适感,大概这就是英国同学所说的大麻的感觉。”小亚当斯一边说一边伸出左手,他知道一定要将彩蛇除去,不然只有死路一条。
“不要!”杨羚一把抓住他的左手,惊恐又无可奈何的说:“你不能这样做,只要你的手伸进黑暗里,就无法再出来了,这普通颜色的鲜花就是净土世界与地狱的界限。”
小亚当斯也十分清楚杨羚所说的话,可自己又能怎样,伸手进去也死,不伸进去也死,其中一条彩蛇松开了口,扬起头,一个魂头将头低下,蛇头伸进了他类似嘴巴的位置,两人都可以清晰的看到一道血红的血线流进他的身体,魂头慢慢变小,又化成彩蝶,但蝴蝶的嘴巴和蛇嘴是连在一起的。
“这是地狱传播花粉的途径吗?”小亚当斯虽然频临死亡,还是不失外国人的幽默:“杨羚,你知道地狱是怎样的?”
“一片黑暗!”杨羚随口答应着:“小亚当斯,无论什么情况,你都不要移动身体,我去竹林折一根竹子来试试能不能将蛇拨走。”
“我记得在清朝,别人说地狱是充满洪水猛兽,刀山油锅,你看,果然是这样,你说我是会被扔进油锅里,还是刀山中,或许给那只两个脑袋的恶狗咬一口。”小亚当斯的话已经开始有些迷糊了。
用力的揉揉眼睛,再摇摇头,低头看看地上的鲜花,才确定自己没有眼花,她看到的小亚当斯就像是进了水的手机屏幕,画像是重影的,小亚当斯似乎是两个人的重叠。
“勾魂!”杨羚心中出现了一个恐怖的名词,那重叠的的小亚当斯不是因为光线问题,也不是自己眼花,而是小亚当斯的灵魂,他的灵魂要脱离自己的身体。
杨羚一把抓住小亚当斯的左手,虽然不知道这样有没有用,看电影《倩女幽魂》上是可以的,她心如电闪:“小亚当斯没有愤怒,也没有凡人有危险,所以他不能变成半兽人,变成半兽人能不能解救自己呢?让他愤怒是不可能,危险?只要我有危险就可以了,怎样制造危险?去踢梧桐树下的老鹰?还是自己跳进黑暗里?”
“啪!”杨羚突然眼前的光线变暗了,随着声音的响起,眼前一道电光,在净土世界里竟然有闪电。
她抬头一看,原来是天上的太阳,正好有两个小太阳相撞,迸发出一道电光,两个小太阳随之消失,“小太阳这样消失,会不会这里很快也变成黑暗世界?难道周敦颐欺骗了我们?这里不是净土世界,而是地狱?”杨羚的心十分抓狂。
“啪!”又两个太阳撞击,这道闪电正好击中梧桐树,梧桐树的一根树枝竟然燃起了火焰,由于梧桐树是活体,树枝不是干燥的,火慢慢变小,天上的太阳也没有再撞击了,火也终于剩下最后一点火星了,突然“嘭!”的一声,火星化为烈焰高高窜起!
第287章 地下人100火凤凰出现
火焰一下子窜到天际,在火中竟然有一种比火还要艳丽的红光,似乎这火是分了两层,火焰来去得飞快,还未达到天际便马上收回,而且脱离了梧桐树,凝聚在半空,就像在那空气当中有燃烧的媒介。
随着火焰的收回,里面的红光化成如鹅蛋般大金光灿灿,“是火凤凰!”这个金蛋杨羚在工场做苦工的时候看到过。
“嘭!”金蛋破裂,半空中的火花也随之消灭,清澈的洞箫鸣响充盈着整个净土世界,百鸟均仰起头和鸣着,这就是百鸟朝凤。
火凤凰一飞冲天,空中熄灭的几个小太阳重新点燃,净土世界恢复了光明,火凤凰掠过竹林绕着参天的紫竹飞了一圈,然后飞向花丛。
火凤凰所过之处,留下一道火光,如同一张漆黑的画纸从中间被点燃,火势逐渐向两旁蔓延,火凤凰绕着净土世界飞翔了一圈,又再次掠过那竹树林,如蜻蜓点水般,在最高的几棵竹树上轻轻咬去几片嫩叶,一个回转又飞回花丛,竟然从杨羚身前掠过,杨羚感到一阵火热的温暖,全身上下都十分的舒服。
她清晰看到火凤凰在花瓣上吸取露珠,十分的优雅,杨羚连忙抬起右手,手腕上还是挂着两条彩绳,一黑一白,原来这才是第五天的清晨,这是一种无比幸福的感觉。
杨羚突然感到脚下无比的轻松,她下意识的像绿野仙踪的朵梦西遇到南国魔女一样,用右脚的鞋子往左脚的鞋子上踢了三下。
杨羚惊异的发现,她那对破烂不堪的鞋子已经焕然一新,不单只这样,自己身上的衣服也如同新买的一般,她摸摸脸蛋,上面污泥尽去,再看看小亚当斯,心中才想起小亚当斯正处于水深火热当中。
可一眼望去,繁花似锦,眼前的黑暗完全消失了,小亚当斯就站在她的面前,自己正拖着他的左手,一身新衣,容光焕发的小亚当斯十分的帅气,杨羚吓得连忙将手松开,竟然不自觉的脸上一片火辣。
“杨羚,我没事了!咦?你脸为何这么红?这世界可没有像鹅蛋的苹果。”小亚当斯的幽默证明了他完全没事了。
“男女授受不亲!”杨羚说说了一句几百年前的古话,说完自己都不禁笑了出来。
此时的火凤凰已经停在梧桐树上,扬起脖子,如同君王一般受着百鸟的朝拜,“唱歌吧!”小亚当斯连忙提醒杨羚。
“唱歌?”杨羚一下子紧张起来:“小亚当斯我有点紧张,就像在参加高考。”
小亚当斯神情十分恭敬的看着火凤凰:“我也是,就像自己在女王面前表演一般。”
杨羚的性子还是比较急躁,她先唱了出来,小亚当斯连忙跟着,可一前一后,十分的不协调,一曲唱罢,火凤凰没有丝毫的动静。
“杨羚,你还是一个人唱吧,我们都这么紧张,就算是数好拍子,也是很难配合的。”小亚当斯提出了意见。
“好吧!你捂住耳朵,我有点不好意思。”杨羚做了个鬼脸,心中自己数了一二三就唱起来了。
这歌十分的简单,可是唱出来十分动听,估计就算五音不全的人也能唱好,杨羚唱到第二句的时候,一些小的鸟儿开始和唱,而且都飞到杨羚跟前,唱到第三句,连那些凶禽也费了过来,神情十分的温顺,充满敬意,杨羚自己感觉就像变成了彩凤。
唱到第四句的时候,火凤凰离开了梧桐树,在杨羚头上来回飞翔,洞箫之音在半空回荡,和杨羚的歌声配合得丝丝入扣,小亚当斯听得痴迷。
杨羚自己也陶醉其中,一曲唱罢,第二遍自然而然的又开始了,火凤凰在她头顶转了几圈,终于落在杨羚跟前,伏在地上,它身上的火焰渐渐熄灭,蜕化成一身无比高贵的翎毛,小亚当斯看了大喜:“火凤凰,我请求你给我们一根翎毛。”
说完,他伸出右手去拔火凤凰身上的翎毛,火凤凰轻轻看了他一眼,眼睛里似乎燃着火焰,小亚当斯顿时感觉心脏像是被火煎熬着,十分难受。
“杨羚,你去要吧,它似乎不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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