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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军-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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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些反常举动,赵冠侯很是有些不安,只是手里掌握的情报太少,推敲不出真正的原因。所能做的,就只有加强自身力量,让苏寒芝快速成长起来,有了属于自己的基础,惟有如此,才有可能决定自己的命运。

随着他的“惩罚”越来越频繁,苏寒芝的进步也异常明显,她心灵手巧,对于语言方面也有着过人的天赋。现在已经能用鹅毛笔,在记事本上写出较为工整的文字。

赵冠侯斜着身子,看着她在那里低头书写,阳光落在她白皙的颈上,泛起洁白反光,只觉得这是上天给自己最好的礼物。他在对待女人的问题上,比起过去的赵冠侯不能同日而语,也毫不介意施用手段,如果不是身体原因,他甚至不介意把苏寒芝直接吃下去,免得再生其他变数。

苏寒芝初时对他的亲昵也是用力反抗的,但人的接受底线,总是在逐渐变化。既考虑到可能有个不要脸的洋婆子存在,她就只好任他胡闹一下。再后来,这个底线一退再退,就被占去无数手口便宜,只是死守住自己最后的防线而已。

无意中,苏寒芝抬起头来,却正对上赵冠侯那热情的目光,想起方才他的手在自己身上作怪时的情景,心内一阵乱跳“别胡闹了,时候不早了,一会凤芝他们该来了,让他们看见不像话。”

“我知道。但是我这不是胡闹,而是很正经的亲热,咱们是要做夫妻的,做夫妻不能亲热,又叫个什么夫妻了?姐,等我的腿好了,就跟师父提亲,他要是不乐意啊,我们就来个先斩后奏……”

苏寒芝在他身上轻轻打了一记“谁和你先斩后奏,那不要脸的事,我可干不出来。成亲就得名媒正娶,随便就……那样了,跟那些不正经的男女,不就一样了?你放心吧,只要你能正经做事,有个好前途,我爹也不会反对咱的事的。我岁数也不小了,不嫁人,还能当一辈子老姑娘?总归是你的,跑不掉。”

她袒露了心扉之后,害羞的低下头去,将写好的东西放到赵冠侯手里“你看看,这样写成不成?”

赵冠侯只看了两页,姜凤芝就风风火火的跑进来,天气炎热,她跑了一头大汗,高耸的胸脯在剧烈的起伏着。进屋里先是抄起茶壶灌了几口水,接着就劈手去夺那个本子

“我看看,给我看看。侠盗罗平……这个故事写完了吧?昨天看的时候就没写完,弄的我一宿觉都没睡好。”

苏寒芝笑着向后张望“丁师兄呢?他没来?”

“别理他,又犯什么驴病了,今天一上午就在那犯牛脾气,跟我又吵了一架,就仿佛我怕他似的。别说没成亲,就算成亲了,他也别想管着我。姑奶奶,可不受人这个气。”

姜凤芝气呼呼的说着,找了把椅子坐下,开始翻看起记事本上的故事。她原本不认识什么字,还是这段时间跟着赵冠侯学认字,倒是认识了一些,遇到不认识的,就去问苏寒芝或是赵冠侯,算是个囫囵吞枣。她自己甚至攒了一些钱,也买了两支铅笔以及一个记事本,歪歪扭扭的学着写字,还要跟赵冠侯学洋文。

丁剑鸣初时对于赵冠侯的故事也是很感兴趣的,但是最近,因为姜凤芝学洋文及书写的事,于赵冠侯的态度上,也有些冷淡。这种冷淡并不是太明显,如果不是赵冠侯自己就是个察言观色方面的好手,也是感觉不出来的。

当然,他不至于真的因此就和赵冠侯理论或是争执,可是基于男人是天的思路,他还是想要管住姜凤芝,让她和赵冠侯保持距离。他和姜凤芝的关系虽然没有确定,但是不出意外的话,将来也是要走到一起的。

这两人青梅竹马,彼此熟悉的很,对于这个女孩身上发生的变化,还是可以感觉的出来,这种变化,让他的感觉,很有些不放心,总觉得照这样下去,她的心思会不在自己这。

至少,一个女人认识太多字,没事再去看书,就会变的心眼活泛,不安于室。他娶老婆,是要在家收拾屋子,伺候他吃喝的,并不希望她变成那种在外面独当一面的女子。再者,她总是去听西洋故事,万一变的像那些洋鬼子女人一样,由着自己的心意去挑丈夫那还了得?

可是姜凤芝是有名的小辣椒,虽然是女儿身,却是个男人性子,对于丁剑鸣的约束很不耐烦,两人在赵家就小吵过几次,这回显然是闹的比较大。苏寒芝数落着她,让她去给丁剑鸣赔个不是,她却不耐烦的摇着头

“我才不去呢,他爱生气就生气,跟我有什么关系,才懒得理他。就算是我爹,也别想让我全听他的,何况是个师兄。别提他,提他心里烦,一会连饭都吃不下去了。姐,一会你教我认字吧,我现在也能写不少字呢。”

苏寒芝微微一笑“你找你师弟学去,我给你们去做饭,今天早晨我买了只鸡回来,一会就给它炖上。”

辛各庄那件事顺利解决,新娘子顺利的过了门,也压下了街巷间的非议。于了事的层面看,就要算最大的成功。赵冠侯虽然没去喝喜酒,但是那对新人上了门磕头道谢,还送了两包点心来,表示了心意。

与赵冠侯想的一样,事情一结束,马大鼻子的尾款付的就有点不痛快,但是苏瞎子突然富裕起来,苏寒芝的手里,也就宽松了许多。她虽然善于持家,但是在赵冠侯身上,也极舍得花钱,为了给他补身体,荤腥就一直没有断过。

这片贫民区里,就算一个月能吃上一顿白面,就已经得算是好日子。现在赵家天天不是炖肉就炖鸡,只要一做饭,一条胡同的人都闻着香味吃自己手里的窝头。

姜凤芝举着本子坐过去,也和赵冠侯不见外“师弟,你教教我写字吧。你上次教我那一百个字,我现在能记住三十一个,能写十九个,怎么样,够聪明的吧?那个剩下的,你还得再教我。不过你放心,我也不白跟你学,这个稿子,我明天就给你送到卡佩租界那边的报馆去,等着他们给咱寄番佛。”

苏寒芝一边忙和着弄吃的,一边笑道:“你别听他胡扯,这东西是写着玩的,就是卖给说书的先生,人家也未必肯要。还拿到卡佩的报馆去,简直就是自己找难看,到时候人家奚落你几句,你可要好好听着,不许和人家打架。”

姜凤芝理了理自己头上包的绢帕“我信的着冠侯师弟,姐,你是没看见。那天在状元楼,冠侯师弟谈笑自如,把那帮菜农收拾的服服帖贴。那个模样就像是戏台上的大都督周公谨,这样的人,怎么会胡说呢?再说这故事我也听了,确实好听啊,何况你这还写了一份洋文,说不定报馆的人一看,还把你招去做翻译呢。那个公理报是卡佩租界的报纸,听说连泰西人都看,说不定这个东西一发啊,姐姐就成名了。到时候连泰西人都知道你的名字,还要来小鞋坊看你呢。”

“这洋文和故事,都是冠侯写的,要是写,也是用他的名字才对,可是他非要让我来,还给我起个什么九河侠隐的绰号。这个绰号要是给姜大伯还合适,要是让人知道是我这么个大姑娘,不也羞死个人了。他啊,就是成心拿我开心呢,你别给他送,不丢这人。”

赵冠侯纠正了一句“那不是绰号,而是笔名,我如果不是腿不好,就自己去送了。这小说虽然字不多,折成咱的文字,也不过几万而已,可是要我看来,这东西可是能给姐换来大钱的。你不是这几天担心师父惹祸么,等到稿费到手,你存在手里,将来有什么麻烦,也可以靠这笔钱支撑一下。”

于苏寒芝而言,并不怎么相信自己写的这些文字,真的可以换来钱,甚至还因为九河侠隐这个绰号,而觉得有些羞耻。只是赵冠侯说的笃定,她不好去拂他的意,就依着他的性子行事。

于赵冠侯而言,本以为这个侠盗罗平中的两个小故事,换来稿费是板上钉钉的事,可是姜凤芝把书稿送过去,一连过了数天都没有回应,既没有得到稿费,也没有得到反馈信息,这倒是让他第一次有了挫败感。

第二十一章 总领事的要求

在上一世,赵冠侯为了搜集情报,要进入一个小圈子。那个圈子十分封闭,只吸收自己看的顺眼,有一定经济实力,且对于文学名著有兴趣的人。经济实力之类的东西,他可以通过一些手段伪造出来,但是文学名著方面,其要求十分严格,甚至要求对作品能够背诵其中章节。

他的记忆力可以算做天才那一类,只要是有心背诵,可以算做过目不忘,背下那些文学名著的章节不成问题。原本他对书籍看的有限,可是在完成了任务之后,他对文学从心里产生了兴趣,又去刻苦攻读过。

由于身份的关系,侠盗罗平这部塑造了一个介乎于侦探与盗贼之间,多情浪子形象的文学作品,很对他的胃口,记的非常清楚,就连法文原版,也背的很熟。

苏寒芝所写的两个故事,是他从里面挑选出来的短篇,既有趣味性,也有一定的悬疑色彩,很适合在报纸上进行连载。所选择的公理报,是华人雄野松于去年兴办的报纸。

他打听过消息,知道这报纸开设有文学版,确实会刊登一些小说之类的文学作品,这部侠盗罗平,按说是不会有问题的。难道遇到了一个无目编辑,不识真神,反倒是走了宝?

他却并不知道,此时公理报的报馆内,围绕着这份寄出的书稿,也闹出了一番不小的风波。

对于这份小说的质量,实际是没什么争议的,虽然汉语部分文法不很通顺,与时下的半古半白的文法不合,文字上也用的多是简体字,不算什么佳作。可是其发来的是中卡文字对照版,能在这报社工作的,都精通卡佩文字,不管是负责审核的编辑还是报社的管理者,都一致认定,这是一篇非常优秀的短篇小说。

雄野松甚至有一种感觉,这只是一部长篇小说里的节选,恐怕后面还有大量的内容。单以质量论,自己报纸所发表过的几篇小说,都不能与其相比。

问题还是出现在苏寒芝的那份卡佩文字上,汉语部分写的那么别扭,卡佩文却又写的这么好,这就让收到投稿的编辑犯了难。虽然在投稿上表标明了是原著,可是他没有办法断定,这份书稿到底是这个九河侠隐的原创,还是他对外国小说的翻译。

这稿子的书写字体娟秀,看上去是出自女子之手,字体上也还算工整,但是看的出,书写人的笔力平庸,似乎是刚学会写字的新手。这种新手,现在还是在努力把字写好的阶段,说是这种人能写怎么好的小说,他第一个不肯信。

再者,津门之中,确实有一些饱学之士从事小说创作,但是文风上,不离旧派小说的桎梏,更不可能卡佩文版比汉文版流畅。这种文风和用词方法,西洋味道十足,也让人无法相信是出自华人之手。

当然,公理报并非不接受翻译作品,事实上,翻译泰西文学著作,在这个时代是一项名利双收的好差使。但是他既然标明了是原著,作为编辑,总是有义务弄清楚这一切,确认稿件的性质。这既涉及到了稿费的标准,也避免报社卷到什么法律纠纷中去。

编辑自己无法做主,就把书稿上交到了报社的副主编钱牧云手里,钱牧云虽然博览群书,却也不敢确定自己看过所有的卡佩小说。如果搞出了乌龙,也是一件不大不小的麻烦。只好请了自己一个朋友,卡佩工部局的董事弗郎索瓦,请他去卡佩的书店问一下,这到底是不是已有的卡佩著作。

这种请托算不上急事,他也没指望对方会很快给他答复,公理报手头的稿子极多,这个小说不管多好,也没到非发不可的地步。可是没想到,第三天的早上,弗郎索瓦就急匆匆的跑到报社里,一把拉过了钱牧云。他在华多年,一口官话说的比金国许多外省官员还要地道,语言习惯上,也尽量入乡随俗。

“牧云兄,你委托我的事,我已经帮你打听过了。这部小说,确实是我们卡佩人所写,不过并没有发行到金国,所以知道的人不多。这个什么九河侠隐,居然声称这是自己的作品,实在是太无耻了……我今天来,一是向你通报这个消息,二是希望你把他的住址提供给我,我要当面向他提出抗议,对他这种无耻的行为,做出有力的批判。”

钱牧云见他这份义愤填膺的样子,心里颇有些后怕,多亏自己多问了几句,否则不知道要闹出什么风波来。可这时,报社主编雄野松却来到两人身边,笑着摆摆手“牧云,不要告诉他。弗郎索瓦董事,并没有对我们说实话。”

“野松兄,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一直以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作为至友,你不该对我的人品有所怀疑。你要知道,怀疑一个绅士的人品,是对这名绅士最大的冒犯。”

“弗郎索瓦董事,我想你也要知道,我们金人最重诚信,讲究一诺千金,对朋友不忠,是会被人看不起的。”

雄野松微微一笑“如果这份小说真的是冒名,那我们也可以当做翻译小说发表。平心而论,能把卡佩文字翻译到这种地步,也绝对可以算的上人才。董事先生这么急着问人的姓名,恐怕不是要讨公道这么简单。工部局里有这么多的事,我想董事还不至于这么闲吧?如果你不肯告诉我们实情,这个人的联系方式,你就别想得到。”

弗郎索瓦被揭穿了谎言,却也并不尴尬,反倒是一阵大笑“哈哈……野松兄,你确实比牧云兄更为睿智……看来,我必须对你说事实了。这份书稿,确实是这位九河侠隐女士自己的创作,当然,这没有什么,我是一个商人,并不是一个侦探小说爱好者。可问题是,我们的领事阁下,却是个实打实的侦探小说迷。而他,又凑巧在我的办公室,发现了那份手稿,并且马上就被它迷住了。你们要知道,现在欧洲最出名的侦探小说,是阿尔比昂人写的,写的还是一个阿尔比昂侦探,这一点,让领事阁下很不高兴。”

作为当今世界排名第一第二的强国,阿尔比昂和卡佩,差不多已经到了什么事情都要比一比的程度。

阿尔比昂说自己的海军天下无敌,卡佩就要强调一句,自己的陆军无人可比。阿尔比昂人建立了庞大的殖民地,卡佩就也要建立殖民地。卡佩把自己的国王送到铡刀之下,阿尔比昂也要说一句,我们比你干的还早。总之,除了比谁死的早以外,其他什么都要分个上下。

卡佩驻津门总领事安托万,也是一个狂热的大卡佩主义分子,什么事都想要和阿尔比昂论个胜负的。就连这侦探小说一项,他也认为卡佩的侦探应该强过阿尔比昂的那个住在贝克街上的侦探。

“尊敬的领事阁下认为这部侠盗罗平的主要优点有以下三点……”弗郎索瓦学着总领事的样子,比画着“第一,主人公是卡佩人;第二,主人公是一名出色的冒险家;第三,主人公是一名来自卡佩的出色冒险家。这三点,就足以让总领事阁下成为九河侠隐女士的书迷。”

“女士?”钱牧云愣了一下,他不记得自己告诉过这位董事,他怀疑作者是个女人。

“牧云兄,我已经说过了,我们的总领事阁下是一位侦探小说爱好者,所以他在日常生活中,也很喜欢进行推理。通过字体,他可以确定,这部作品的作者,就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个刚刚学会卡佩语不久的华人女性。一个刚刚学会卡佩语的华人女性,就可以写出巴黎的情况,我们只能说她是个天才。而总领事阁下,有一些想法,希望转达给这位天才女性。”

雄野松此时却是占据了主动,他在卡佩租界办报纸,自然要看卡佩工部局的面子,而卡佩总领事是卡佩工部局的最高管理者。能跟他建立起关系,对于整个报社都是大有好处的事,这种好事,不可能让弗郎索瓦独享受,这件事,必须共同完成,利益均沾,否则就谁也别想做。

他笑着问道:“弗郎索瓦董事,您找这位作者,到底为了什么?如果您不说清楚,我可不敢把她的住址告诉您。再者,她并不住在卡佩租界,您也要知道,租界外的普通百姓对于卡佩人,并不总是友好的。有些事,还是交给我们来做,更方便一些。”

弗郎索瓦耸了耸肩膀,两手一摊“好吧,我必须承认你说的是对的,很多时候,我们离不开你们的帮忙,大家需要合作,才能共赢。我总是对我的手下这么说,今天,我自己也要身体力行了。是这样的,总领事阁下有个想法,他希望三件事,一,这个故事在贵刊上尽快发表;二,希望贵刊能够允许,在我们卡佩自己的报纸上,发表这部小说的卡佩文版;三,我需要和作者当面谈一谈,总领事希望在不久的将来,看到亚森·罗平战胜贝克街上那位侦探的情节。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总领事阁下会很高兴,而让总领事阁下高兴,对我们也没有什么害处,不是么?”

雄野松知道,弗郎索瓦在工部局里想要谋一个更好的位置,最近正在不遗余力的讨好总领事。这件事,自己如果可以办成,既可以跟他加深友谊,也可以在总领事那里,落一个人情。

他点了点头,点起了一只雪茄“弗郎索瓦,我的朋友,我愿意尽我最大的努力帮助你,可是要想做到这事,其实并不容易,那位作者并没有留下太多信息。我想,我们需要讨论一下,该怎么合作,才能完成这个总领事阁下交给我们的任务。”

第二十二章 登门造访

房间里,几个人的眼睛都睁到最大,聚精会神,关注着赵冠侯的脚步。慢慢的扔下拐杖,试探着向前迈出步子,一步……两步……三步,随后赵冠侯无力的坐回炕沿,摇了摇头“果然是不行啊。你们看看,明显左腿比右腿短了点,难道以后我要做个瘸子?”

苏春华的膏药配合辛大庆给的药丸,只十八天的功夫,他就可以勉强下地。他上一世做过一些地下组织的秘医,对于急救方面,很是有些心得和手段,于骨科上,也有着不凡的造诣。但是他的治疗手段主要是依赖科学仪器和现代药品,在这个时代,就大受限制。

他对于人体骨骼方面的了解,实际是比这个时代大多数医生要多的,毕竟此时金国的郎中,对于解剖之类的事,轻易是不敢做的,即使是分解一具死尸都可能惹上关系。而他,却曾经做过上百例以上的解剖试验,还摘取过不少人的器官,对于人体构造,可说了然于胸。

在骨头生长过程中,他已经感觉出有一些不对劲,觉得腿并没有像想象中那样,彻底复原。可是苏寒芝以及姜凤芝对于苏春华都有着绝对的信任,反倒是认为他疑心生暗鬼,过分小心,直到今天他可以行动时,她们才不得不承认,赵冠侯的腿现在确实是一瘸一拐。

步履蹒跚,行走并不顺畅,更重要的是两条腿长度是不一样的。当然,现在他能够走路,就可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在一般的郎中那,这种情况就可以算做治好。混混中,像是这种瘸子,也不知道有多少。

苏寒芝主动坐到赵冠侯身边,抓起他的手“冠侯,你别多想,就算你的腿瘸了,姐也不会嫌弃你。今后你就在家待着,姐来伺候你,你能写洋文,还怕吃不上饭么?”

见赵冠侯成了瘸子,丁剑鸣的心里,反倒是一块石头落了地,偷眼看了一眼姜凤芝,见她面色焦急的样子,又有点不快。但不管怎么说,师妹绝对不会给一个瘸子当二房,这种事是连想都不用想的。

他这种情绪不足为外人道,上前安慰着赵冠侯“师弟,你也别多想,医治不死病,佛渡有缘人。若是苏大夫都看不好你的腿,那可着津门,就没有第二家能治了。现在这样,其实也算凑合了,也能下地走动,也能操持点营生,以后好好过日子就是了。但是师兄要劝你一句,今后还是安分守己吧。”

赵冠侯对于丁剑鸣神情间的变化,还是能够捕捉到,只是没有必要说破,只笑了一笑“师兄说的有道理,不过,他苏三两敢收三两库平,把腿治成这样,恐怕是说不过去。我得去找他理论理论,让他给个说法。”

“对,得找他要个说法,咱几个师弟胳膊折腿断了,哪次也没治成这样啊。若是治成个踮脚,那何必给他三两银子,路上随便找个郎中不就完了?”

“找他?这个,恐怕是很难说的出道理吧?”丁剑鸣语重心长“郎中也是治病不治命,若是伤势如此,他也不是神仙,怕也没有太多的好办法想。你找人家,讲不出道理啊。苏先生与洋人也有往来,与官府之中也有门路,你去他那里闹,当心他找人把你送到牢房里。这种事,你没法认定是他的错处,抓不住他的。”

苏寒芝听到抓到牢房里,也害了怕,死死抓住赵冠侯的胳膊“冠侯,听丁师兄的,不能去找人家苏大夫闹。那天咱去的时候,和他打牌的就有一个防营的哨长,咱哪惹的起,就别再惹祸了。其实你腿这样也没事,省得你总出去乱跑,我倒放心了。若是那稿子像你说的,人家用了,姐挣了钱,一样可以让你吃好喝好的。”

丁剑鸣一笑“大姐,那报社的事,你就是别想了。咱们自己闹着玩还行,总不能拿玩笑当真事。人家公理报是开在卡佩租界的报馆,是体面人,据说连卡佩工部局都能随便出入,哪会看的上咱的杨家将、施公案啊。好在师弟现在有了名气,大酒缸那边,有他的份钱身股,这边也有他的钱粮,总是勉强可以度日的。”

正在这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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