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悍臣-第5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马进忠摇头道:“贱内虽然是建州人,却是下等人而已。要融入建虏的高层圈子,就算是有一个曾经在大明边军当将领的丈夫,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建虏排外,可以接受家内和幼子,却接受不了我这个外人。

本来想在建州暂时找个活计,可逡巡半月,却无人愿意给末将机会。一切,都因为末将是明人。

建虏对大明来的人,不管是商旅还是普通人,都有一种莫名的仇视,倒是有不少软骨头的读书人跑到了建虏的地盘,真正能够留下来为建虏做事的人,并不多。

想着没有完成督帅交代的事,总不能就这么回来交差,鬼使神差之下到了草原上,这些草原人虽然在掳掠的时候极为蛮横,可是一些普通牧民却很是友好。只要你不是带着恶意过去的,他们会用最好的马奶酒来招待。

当然,如果你是带着恶意过去的,他们会用最强大的牛角弓和箭矢对付你。

在一户牧民家里打扰了将近一个月,那段时间,末将自己都差点将自己当成了鞑靼人。

所谓的达延汗巴图蒙克出游,在那户牧民的马场附近遭遇三百人袭击,在最后关头,我用手里的一石弓救了这个鞑靼最高领袖的命。

那老小子倒是很懂得知恩图报,不仅将牧民家里的马场扩充了,还让牧民家那跟我关系不错的年轻人当了百夫长。

之后,我就没有离开过金帐,一直都待在巴图蒙克身边,帮他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

说起过往,马进忠脸上充满了苦涩,任何一个大明的子民,都不会想着背井离乡到其他地方生活。哪怕这里的生活比故乡好,哪怕在这里的地位比在故乡高。

金窝银窝,终究还是比不上自己家里那个狗窝。

喝着家乡水,吃着家乡饭,只要能够穿上粗布衣裳,那就是顶满足的事情了。然而到了草原上,哪怕身上穿着的是只有贵族才能穿得起的绫罗绸缎,那日子也过得十分枯燥无味。

张儒拍了拍他的肩膀:“辛苦你了。你的长子,现在在辽东,他很好。”

另类的示好,是一个统帅对自己亲手送出去的棋子的示好。

马进忠难得的露出个笑脸,尽管那笑容里还是有些许苦涩存在,但这已经难能可贵了。

用力的点着头,似乎始终对这件事深信不疑:“督帅答应过的事情,就一定会办到,这一点马进忠还是能够信得过的。”

“他现在还小,我也还小,不方便带在身边,等他大一些了,我会亲自带到身边的。”张儒画蛇添足的补充了一句。

自从从辽东回去之后,一件一件的事情接踵而至,他根本没时间去管那个名义上的徒弟。

不过不管,不代表他已经忘记了那个孩子是自己的弟子。

张儒答应过的事情,永远都会记在心头。

“督帅这次来,可是有什么要紧事?”马进忠主动问道。

张儒点头道:“是有很重要的事,而且这件事情你绝对不能插手。”

“为什么?”按理来说,如果有重要的事,对鞑靼人比任何人都要了解的马进忠,无疑是最好的帮手。

张儒摸着鼻子,目光变得长远而深邃:“大明的百八十万边军,真正能够拉出来跟鞑靼人打的,不足二十万。这其中,又被大同镇和辽东镇占据了小半。这一战,鞑靼人能打,大明不能真打。

既然他巴图蒙克将如意算盘打到了大明的身上,那我就让他自己自食恶果。鞑靼的内部纷争,不应该有大明参与,至少,不能有大明边军参与。”

马进忠面色一肃:“保家卫国,那是军人的职责。”

张儒点头道:“我知道,策马扬鞭、马革裹尸,从来都是边疆将士的心愿。可是大明的军人可以死,但要死在进攻的路上。我不能容忍巴图蒙克为了一己之私而让大明千千万万热血儿郎陪葬。”

马进忠脸色变得凝重起来,他已经明白张儒此行的目的。

可他无法想象,这个年轻的九边总督到底哪里来的勇气和自信,到底会有什么手段诱使巴图蒙克的手下起内讧。

好在他还算是个聪明人,没问。

就算他问出来,张儒也未必会回答,毕竟这种计划,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明天帮我安排一下职位,其他事情你不用管,等到鞑靼攻城的时候再说。”张儒吩咐了一句之后,闭上眼睛开始闭目养神。

一个计划在他脑海里已经形成了雏形,现在这个计划需要他自己去慢慢完善。

范统如苍鹰一般盯着马进忠,让他浑身不自在,几次对视之后,感觉头皮发麻的马进忠干脆走出了自己的营帐,火急火燎的跑去跟相熟的军官打听有没有职位可以让那个名义上的侄子暂时担当。

第129章 :马弁

想睡觉马上就有人送枕头过来,这是最舒爽的事情。

当张儒慢慢将脑袋里那个计划完善的时候,金帐之中得到手下汇报之后的巴图蒙克则将正在说请的马进忠叫进了自己的营帐。

马进忠一进军帐,巴图蒙克直接来了个开门见山:“听说你想帮侄子找个差事?”

“额真是什么事都瞒不过大汗,确有此事。”马进忠很配合的露出诧异的神情,然后颓然低头表示的确如此。

对他的反应表示很满意的巴图蒙克微微点头:“你侄子本事怎么样?上次的事情发生之后,本汗晚上总是睡不安稳,不如,让他来本汗身边做个亲卫吧!”

稍微带着一点商量的语气,可神色却完全没有商量的意思。

马进忠面露喜色:“那自然是极好的。”

巴图孟克道:“你侄子不是成吉思汗的后裔,恐怕很难得到那些勇士的认同,先让他做个马弁,暗中保护本汗。”

马弁,不过是牵马的小卒子而已,说暗中保护只是一种好听的说辞,实际上无非就是监视。

心里明白这一点,马进忠却没有马上答应,反而面露难色:“大汗,我那侄子生性比较骄傲,让他做一个马弁,只怕他不会乐意啊。”

这是表忠心的大好时机,他绝对不会放过。

有时候面对身居高位的人,最好的方法不是示弱,而是抗衡。当然,这种抗衡是有技巧性的,绝对不能蛮横无理的抗衡,毕竟上位者可没几个是好脾气的人。

历史上那些看上去好脾气的大佬,下黑手的时候可是一个比一个狠,反倒是某些无道昏君,在对待某些感情上面,有着一种普通人永远都不可能出现的执拗。

巴图蒙克故意板着脸道:“大战在即,你带着侄子进入军营,本汗不追究,因为你是本汗的救命恩人,更是本汗的安达。可是这终究是有三十万大军的军营,不是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入的,本汗不问他的来历不问他的出身,甚至愿意给他一个机会证明他不是明军太子,已经是给足了面子。若是他给脸不要脸,那还不如趁早离开,免得有朝一日坏了本汗和你之间的情谊。”

马进忠立刻有些惶恐的拱手赔罪,脸上挂着讪笑的中年人,此刻根本没有一点在辽东镇的时候那种张扬跋扈。

一番恳切的措辞之后,巴图蒙克很受用的点了点高贵的头颅,吩咐了几句马弁应该注意的事项之后,便放马进忠离开了汗王金帐。

随后,这位看上去英明神武的鞑靼汗王,立刻让人将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三十岁美妇叫了过来。正所谓食髓知味,随着时间的推移,跟这个美丽的可敦上床的次数越多,他就越是深陷温柔乡不能自拔。

也不是没亲信劝说他杀死真正的鞑靼小王子巴图孟克,更不是没人劝说他放弃对这个女子的宠幸,可他,置若罔闻。

在这个身材算不得高大,胸襟算不得广阔的鞑靼汗王心中,总有一种占有欲。能够占据昔日主子的妻子美丽的**,那是以前当奴才时的巴图蒙克想都不敢想的事。

能够当上不可一世的达延汗,也是他对这个女子朝思暮想之后铤而走险得到的回报。以后会怎么样他不知道,至少,现在来看,当初的铤而走险是值得的。

七年前,他发动政变为自己抢了一个肉枕头,七年后,他却因为对那肉枕头身上寄生虫的忌惮,亲手将另一个枕头送给了一个素未谋面的年轻人。

第二天,披上了满是羊骚味的鞑靼军服的张儒不住的捂鼻子,旁边鞑靼士兵投来异样的目光,却也没什么人敢上来撩拨这个大汗亲自点名的马弁。

马弁的工作就是大汗出行的时候牵马,比马夫稍微高级一点的地方就是,平时没什么事的时候跟亲卫一样站在金帐门口,而不需要在逼仄的马厩中闻着马粪的臭味庸碌度日。

进出金帐的人不在少数,大多数人都是被巴图蒙克唤来的。

还有一天才发动总攻,暂时最重要的人事调动,除了化名?日的马进忠能够插手一部分之外,一切都是巴图蒙克亲力亲为。

这位好不容易才翻身做了主人的鞑靼大汗,走到哪里都不忘带着自己的战利品——那个三十岁正当年的美艳****。

一道道命令从金帐里发出,站在外面的张儒身体一动不动,心里却在直打鼓。尽管临行之前交代了不少,但对姜伟能不能带着三千精锐老卒躲过鞑靼的大部队,他还是感觉心里没底。

也不知道大同那边张安和杨荣会不会有矛盾,更不知道大同那边做没做好准备。

三十万大军劳军远征,动静实在太大,算不得是突然袭击。可大同的边军数量和战斗力,跟鞑靼的数量和战斗力,那是不成正比的。

如果当面锣正面鼓的对着干,大明的边军绝对不会是鞑靼精锐的对手。

那些从金帐里面传出来的命令自然不可能让张儒这么一个马弁知道,为了不让巴图蒙克有所怀疑,他连打听消息的想法都打消了。

白天不是最煎熬的,晚上才是最煎熬的时光。他一个黄花大处男,晚上听到金帐里传来带着兴奋的惨嚎,只觉气血上涌。偏生金帐这边没有其他马弁,他也不能像那些扈从一样跑到不为人知的角落自己解决。

憋了一个晚上,差点没将张儒憋得擦枪走火,好不容易得到大军出发的消息,他二话不说跑到马厩拿着那为战马清晰身体的水兜头淋下。一腔欲火稍微平息一些之后,他才将巴图蒙克的狮子骢牵出来带到金帐前。

在张儒呼唤之下,巴图蒙克将架子摆足后,这才跨上战马,带着大部队出发。

后面运送营帐的辎重部队和前面运送粮食的辎重部队会不远不近的跟着,以保证到达战场之后,能够及时搭建帐篷让士兵居住。

阿里布、布洛特、哲科别所部已经在阿里布的率领下直扑大同右卫所在地老虎口。出发时间比中军要早半个时辰的先锋部队,基本上也到了大同边城保安堡。

左翼巴图别离所率三万人马突袭丰城,不过暂时还没有动手。

按照巴图蒙克的意思,是要等到右翼阿里布等人发动攻击并且陷入胶着之后,中军这边同时发动对保安堡的攻击,让大明边军自顾不暇的时候,巴图别离再对丰城发动攻击。

丰城可不同于土城,那是一个方圆十里地的城镇,里面不仅有边军,还有不少大明百姓。虽然鞑靼来袭,大明已经在紧急情况下将百姓迁走了不少,可还是有不少故土难离的百姓不愿意离开。

有一个过了耳顺之年的老大爷好不容易挺清楚边军的劝说之后,留下了一断让所有边军无话可说的话。

他说老头子是大明的子民,在丰城生活了大半辈子,老头子跟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有了感情。别说是鞑子的三十万骑兵,就是三十万天兵天将,老头子也不会走的。死,也要死在生我养我的这片土地。我已经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那些年轻人才是丰城未来的希望,虽然老头子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离了故土之后还会想着自己曾经是丰城的一份子,单只哪怕只有一个,老头子死也知足了。

去劝说的锦衣卫缇骑一个个沉默无语。

这只是一个大明最为普通的百姓,可是他说出来的话,却是很多名利场上的人到死都参悟不透的。

丰城八千守军,一万五千七百老朽,面对气势汹汹的鞑靼铁骑,毫无惧色。

这世上离了谁,日子都要照常过,没了那些聒噪不堪的千夫长在耳边喋喋不休,巴图蒙克一边扭过脑袋跟张儒有意无意的闲聊,一边时不时回头看看马车里面的佳人。

一天相处,从年轻人身上看不出什么来,谈话的时候,巴图蒙克也没有太过深入的聊重要话题。但是队伍的速度很慢,慢到张儒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这不是出征的大军,而是游山玩水的商旅。

“你师父以前在什么地方隐居?”聊了几句之后,巴图蒙克将问题围绕到了?日身上。

那个现在充当他军师角色的救命恩人,出现得太过突兀,让他总觉得有些放心不下。

张儒中气十足地道:“师父以前在龙虎山修行,不过他本身辽东人,祖籍建州。”

听到建州两个字,巴图蒙克眉头一挑:“哦,他不是明人?”

张儒歪着脑袋思考了一下道:“严格来说,他是明人。但是师父的母亲是建州人,他父亲才是真正的明人。”

“哦”巴图蒙克若有所思的看向远方,看来,?日说被明人迫害,还真有这个可能。

不过他也不怎么担心,鞑靼最精锐的番子已经撒了出去,只要查清楚,那边就会来消息。

显得十分无聊的巴图蒙克开始东拉西扯,从建州的风光到超远的豁达,从大明江南的富庶到辽东、大同边境一线的苦寒。

二人聊着聊着,不觉之中就到了夜晚时分。

第130章 :鏖战老虎口

四十里外的老虎口堡寨是大同边境十六寨里面仅次于鸦角山的大堡寨,不仅是因为这里离大同右卫只有五里地,还因为老虎口后面是一马平川的平地。

这里和鸦角山一样易守难攻,可城墙的高度却比不上鸦角山关城。据说是当年大将军徐达到达大同之后修建边城的时候没钱了,最后不得不将老虎口修葺得比鸦角山低一丈。

饶是如此,老虎口的关城城墙也有三丈多。

如果火器威力足够的话,这三丈多的城墙根本算不得什么,一炮轰过去,啥也没了。

可现在火器并不是那么多,科技也不怎么发达,就算是强盛如大明,兵部的库房里也没多少火器。匠作监那边造不出什么好东西,神机营也配置不了什么好东西。更何况这些鞑靼人从来都只相信自己手里的弯刀和胯下的战马,所以他们不会使用火器来攻城。

巨大的床子弩是骑兵的天敌,一根儿臂粗的床子弩弩箭往骑兵密集的地方一射,一串七八个骑兵就连人带马变成了糖葫芦。

不过对付床子弩,鞑靼人也有攻城利器,那就是很古老却很实用的投石机。

这玩意就是一大网兜子加上牛筋制作的绳索,用绞盘发射,只需要有足够的壮丁拉扯和足够的石头投射就行。

投石机的攻击力很高,往往一个大石头落下去之后,当场就能砸死一些。碎了的石头飞溅起来的碎石是夺人性命的利器,没碎的石头在滚动的时候靠着那种强大的冲击力,就能够直接滚出去百八十丈。挡在路上的人除了死,没有别的路可走。

几次试探性攻击之后,双防互有损伤,在阿里布的提议下,鞑靼暂停了攻击。

他将另外两人叫到一块商量对策,同来的还有听他们命令官职却跟他们一样的千夫长。

“这一仗,很难打。”几天征兵备战,让阿里布有些心力交瘁,面对这些自己人,他将心中的担忧说了出来:“那野狼的想法,我们大家已经十分清楚了。明军不明白,只当我们是来打草谷的。以往常的经验来看,明军似乎不足为惧,可是我联络了城里的死间,一个都联系不上。”

布洛特幽幽道:“野狼要吃人,人不能坐以待毙。明人有句话叫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可是我们势单力薄,无法跟那囚禁了小王子的巴图蒙克作对。”

阿里布点头道:“这一仗一定要打,至少要做出个样子来,不然那野狼绝对不会放过我们的。他一力促成这次大战,无非就是想借着明人的手削弱我们的实力,我们不打,他就能找到把柄,我们打,就会消耗自己的实力。看明人的样子,估计是不死不休了,这样下去,对我们没什么好处。”

哲科别一直围着营帐在转圈子,听到阿里布这么说,他突然止住身形:“不管那野狼是怎么想的,这一仗都必须要打。草原上的勇士从来都不会被艰难险阻吓倒,况且,还有那么多人等着我们运送明国的食物和衣服回去,不然,他们过不了这个冬。”

布洛特眸子深处充满了担忧:“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不得不明知道是巴图蒙克可以设下的陷阱还要往里面跳。”

一个千夫长忍不住问:“难道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哲科别反问道:“什么办法?以前我们有牛羊的时候,都不愿意拿牛羊跟他们换粮食和衣服。现在我们没有那么多牛羊了,更不可能去换粮食。但是人要活着就要吃东西,就要穿衣服,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草原勇士要用什么东西,从来都会用手里的弯刀去争取,而不是所谓的别的办法。”

阿里布深以为然:“不错,这一仗必须要打,没什么别的办法可想。就算有办法,我们也不能去想。先不说明国人因为我们多年打草谷已经对草原上的勇士有了一种深入骨髓的憎恨,就算没有这种憎恨,将黄金家族赶出中原大地的明国朝廷,也不会允许我们去想这样的办法。

同样,作为黄金家族的附庸,我们也不会放下心头的仇恨,去跟明国人沆瀣一气。”

布洛特眉头紧锁,像是在想什么,几人的谈话他都没听见。

阿里布推了他一把:“在想什么呢?”

布洛特双目无神,语气充满了无奈:“可是,这会让很多草原勇士死在这大同的边境,会有很多人得不到长生天的承认,他们连家都回不了。”

哲科别大声喝道:“醒醒吧布洛特,就算我们不打这一仗,难道那些勇士就能保证自己能够活过这个冬天?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不要想战场上有多少草原上的勇士回不了家,想想到时候会有多少兄弟姐妹真正的饿死在草原上。”

当头棒喝,布洛特马上变得清醒。

他的目光瞬间变得坚定起来:“打,往死里打,但是不一定要攻陷城池,可以跟明军打得不亦乐乎,却不能让太多勇士送命。绝对不能让那狼子野心的的巴图蒙克的奸计得逞,一旦我们手下的人死得太多,只怕会让巴图蒙克没有顾忌,到时候他要杀了我们,易如反掌。”

“你是我们的智囊,你定主意吧!”哲科别看着布洛特道。

三人之中,哲科别为人有些鲁莽,所以一般来说顶撞巴图蒙克的恶人都是他在做。阿里布为人沉稳,可是智谋不足,相对来说,巴图蒙克比较信任他。最聪明的人就是布洛特,别看他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可是所有关于三人对付巴图蒙克的计策,都是出自他的脑袋。

这个胡子拉碴的鞑靼大汉,有着一般人没有的智慧。

商量好计策之后,趁着夜色,鞑靼大军发动了攻击。

三百人的突袭部队,偷偷摸到关城下面,往城里射了几百带火的羽箭之后,就再没有什么响动了。

这种袭扰,大明边军显然已经习以为常,除了躲进了城垛后面暂避锋芒之外,那些大明的边军,竟然连反攻都不曾发起。当然,这也跟这些鞑靼骑兵撤退的速度太快有一定关系,城头的人反应过来之后,他们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生在湖广承宣布政使司长沙府的林克敌已经在大同待了十八个年头,十八年的边疆生活,将当初一个十六岁的半大小子磨砺成了今日的粗犷大汉。

他的身体兵部健硕,相反,从外表看上去,他并不像是大大同右卫领兵一万两千余人的守备。身上兼了大同右卫偏将和老虎口守备两职的他,接到的命令是死守老虎口。就算战斗到最后一人,也绝对不能让鞑靼人的马蹄踏入大明的领土一步。

这个任务很重,重刀这个南方汉子有些难以承受。

但他还是毫不犹豫的接下了这个任务,沙场战死,那是很多男子汉最想做的事,当然,不战死,才是最好的。

接了任务,他就选择了一条慷慨赴死的道路,不管来的是谁,来了多少人,他都不打算退后一步。

站在不算太高却足以阻挡鞑靼铁骑的关城上,林克敌双目看着远处的鞑靼大营。这几天来,对方的反应实在让他摸不着头脑,围而不攻,时不时派几百人出来送死,连云梯都不曾架设就直接鸣金收兵。

“林守备,这鞑子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怎么带着几万人马跑我大明边境线上来观光来了。”不怎么通晓军务,但是为老虎口输送了能够提供大军消耗一个月吃食的大同富贾有些纳闷的问道。

这个小老头为了这一战可以说是散尽了家财,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年轻的时候胆子小,没敢加入边军,现在年纪大了,反而都想开了。以前的胆小怕事让他自惭形秽,所以想尽自己的努力,帮助朝廷的大军。

实际上却是因为他那个得罪了大同知府的儿子现在身陷牢狱之中,他想用这样的方式请求能够在地方上说得上的话杨总兵替他那不成器的儿子美言几句。

当然,这些不为人知却人尽皆知的小九九,林克敌是懒得拆穿的。

他看着那延绵数里的鞑靼大军大营,捂着脑袋很头痛地道:“不知道,本将等着他们进攻,来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