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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有盟主-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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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这其中的利益,我想师兄是不会拒绝的吧!”

叶辰听卫英这么说,心中早就兴奋的不能自抑了,可是,他不能表现出这种兴奋,他要坦然,波澜不惊。

叶辰眯着眼睛,思索了片刻,右手的食指不断的敲击着桌面,仿佛老和尚敲木鱼一般。

片刻之后,叶辰睁开了眯着的眼睛,“卫师弟啊!既然咱们过来谈生意,那就不谈感情,只谈情,你也知道,我们都是镖师,但镖师也是商人,在我们的眼里,利益高于一切,虽说这保家卫国,人人有责,可我们也不可能拿着自己的钱去堵这个缺口,你也知道,边防这个缺口就是一个无底洞,你扔进去多少,他就能吃掉多少,就是把我武当的家业全部扔进去,那也堵不住这个缺口。何况你也知道,我们这些江湖中人,一旦插足到边关的生意,极有可能被武林人士鄙视,所以,没有必胜的把握,我们是不会轻易出手的。”

卫英闻言,心道,“果然是个老狐狸,我就知道没有这么容易糊弄你,不过没关系,我有的是办法!”

卫英笑道,“叶师兄!你也知道,这赚钱的机会,就只有这么一次,我的实力你也知道,别的不说,就我从关外弄回来的那些马,每一个最少也值一千两银子,我的骑兵一旦训练成功,那这以后的好处可不是一般的小啊!”

叶辰笑道,“师弟你也说了,可你现在的骑兵还没有练成,我根本就看不到一点希望,虽然上次你抢了鞑子的军马场,可那只不过是侥幸而已,这种侥幸,可不是天天都有的,你一年能撞到一两次已经是烧高香了,说句不好听的话,你这五百骑兵能做什么?去打仗?别开玩笑了,你是万人敌,不一定别人也都是万人敌,功夫再好,也怕人多,你说你要是有五千人马,那我倒是可以跟你合作,可比现在连五百都不到,我怎么和你合作。”

卫英脸色一沉,冷冷道,“如果我手底下有五千人马的精兵,我还用得着找你合作吗?在北方这个地方,想赚钱,无非两个途径,一个是走南北运输,一个是走边关和瓦剌鞑靼相互贸易,这南北运输主要掌握在金钱帮和海沙帮的手中,你觉得你可以插足吗?所以,你也只能走和北蛮子相互贸易这一条路线了,靠着陕西、山西、河南走镖,这一年才能赚多少钱?这边关不稳定,你一年能赚多少钱?现在我们合作,等到了将来,那有的是钱赚,可若是师兄不愿意,那我也就只好找其他人了,这以后是否赚钱,那就和师兄没有什么关系了!”

卫英说话的时候,将“师兄”两个字咬的特别重,好似在特意强调着什么?

叶辰也不是白痴,自然听出了卫英的话,可他也不能服软,要不然,这说出去,他还有什么脸面见人呀!

“哼!”叶辰冷笑道,“师弟!你这是在威胁我吗?我叶辰好歹在江湖上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你这样说,未免也太过分了吧!”

卫英站起来拱手道,“道不同不相为谋!既然师兄不愿意,那我就告辞了,祝愿师兄的镖局生意兴隆!”

说完这些,卫英大步走了出去,在门外牵了马,直接离开。

“混账!”叶辰怒气冲冲的张口骂道,“你算什么东西?你只不过是一个毛还没张齐的小屁孩,凭什么和我谈条件?凭什么和我这么说话?就是你师父玉衡子过来也要和我客客气气的说话!”

叶辰怒气冲冲的在房间了转圈,丝毫没有估计是否会被他人听见。

“爹!那我们还要不要和小师叔合作?”叶宇飞小心翼翼的问道。

“合作?合作个屁!一个小孩子,毛都没长齐!我就不行他有什么前途!从今以后,我叶家,和他卫英再无任何瓜葛!”叶辰气呼呼的说道,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初衷,忘记了自己本来打算和卫英合作的事情。

叶宇飞见自己的父亲如此动怒,知道不是什么好兆头,也不敢触霉头,只得乖乖的退了出去。

第160章 138 突如其来的蒙古兵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刚刚停下不就的大雪,再次下了起来,飘飘洒洒,在在寒风的吹拂中,划过脸庞,带着一丝丝的疼痛。

卫英拿起放在包袱中一见长袍披在身上,紧了紧衣领,晃悠悠的向着大同赶去。

这次谈崩了,卫英并没有什么挫折感,生生死死都已经闯过来了,只不过没有人愿意支持自己,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并不是没个人都想曹思仁一样是个败家子,叶辰不管怎么说,好歹也是江湖上混迹几十年的老江湖了,要是让卫英的三言两语就说服了,那还算什么英雄。

想到这里,卫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自己,之前,自己家里好歹有个镖局,虽然算不上什么大镖局,可好歹也有个招牌,在外面出去说话,也有几分话语权,可是现在,卫英突然感觉到了渺小与无力。

想当初,远山镖局在九江府,也算是说的上话的,那九江的俊杰少年,那个不另眼相看,可自从远山镖局被抄家以后,卫英终于感受到了什么是悲切,连和自己的订过婚事的孙渤一家都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更何况是别人呢?

变强!要变得更强!

卫英要拥有强大的权力与财物,让这些看不起他的人,全部跪在自己的脚下,让他们仰视自己。

……

夜色沉沉,忙碌了一天,老刘头疲惫的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随便擦了擦脸,洗了洗脚丫子,坐在火炉旁边,一手拿着一壶酒,一手拿着一张弓,一动不动的欣赏着。

这把弓,正是卫英之前从******手中抢来的战利品,整张弓粗壮有力,一个黄金打造的把柄,上面镶嵌这摧残的红宝石。

这种弓,是采用各种不同的顶级材料制成的复合反曲弓,反曲弓是一种侧面看来与普通长弓不同的弓:一把未上弓弦的反曲弓弓臂末端向外弯曲。与大明的其他弓的分别在于上弦的反曲弓的弓弦与其弓臂有所接触。相比同等拥有直臂的弓,这种弓可储存更多能量,使得射出的箭有更高的动能。因此,反曲弓可以比普通的弓造得更短,却可保持其威力。这个优势使得反曲弓适合用于较长兵器会构成不便的地方,例如丛林、森林或马背上。

而******的这把强弓,制造的却比较大,这样一来,需要的力量十分巨大,与此同时,他的射程也更远,想当初,要不是******遇到了卫英这个变态,也不至于在大同城外被人斩杀,连自己的宝贝弓都被用来送人了。

卫英对于弓箭并不怎么喜欢,在他看来,弓箭这种远程兵器,根本就不适合他,与其用弓箭伤人,倒不如冲过去,以最强大的战力,杀死对方,虽然这样做难度比较到,可这样却能震慑大部分人,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在战场上,冷箭射杀敌军主将,和直接冲过去砍掉主将脑袋的意义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这段时间,由于军营初建,卫英手底下十分缺人,所以,便把邓海调进军营,去训练士卒,这邓海的功夫虽然不咋地,可一个打五个还是可以的,在加上邓海那百步穿杨的箭术,在军营了更能发挥作用,何况邓海是老兵,相比待在店里,他倒是更喜欢待在军营。

所以,这个羊肉馆就剩下老刘头一个人在操持,那几个帮忙的伙计也都早早的入睡了,老刘头便一个人坐在屋子里喝闷酒。

“啪!啪!啪!”门外传来的阵阵敲门声。

“谁啊?”老刘头不耐烦的喊道,见没有人回应,便将弓挂在了一边的架子上,向着门外走去。

“嗯?”老刘头突然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这种感觉,就像是在战场上遇到的那种气息,老刘头把他称之为杀气。

老刘头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为了安全起见,他决定出去一探究竟。

转身走到一边的柜子旁边,翻出一个常常的箱子,从里面拿出了一把弯刀,这是一柄蒙古弯刀,只老刘头昔年打仗的时候,从一个百夫长手中夺来的,从那以后,这就成了他荣誉的象征,每次打仗,老李头哦都会只用这把弯刀杀敌,知道后来由于年纪太大从军队退了下来。

“啪!啪!啪!”门外再次传来了敲门声。

“来啦!等一下!”老刘头拿起手中的弯刀,大步走了出去。

刚刚把门打开,就看见一柄弯刀从外面刺了进来,幸好老刘头有所地方,身体微微一转,躲过了这一刀,右手一挥,手中的弯刀已然出鞘,寒光四射。

十个大汉从外面冲了进来,领头的一个壮汉看了一眼老刘头手中的弯刀,冷笑一声,“哼!我当是什么啊!原来只不过是个糟老头子,别以为杀了一个百夫长就了不起了,今天爷爷我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英雄!”

昔年北蛮子手中的兵刃都有着严格的规定,职位不同,手中的兵刃也会有所区别,这种森严的等级制度,在战场上发挥着不小的作用。尤其是在自己的上级被杀的时候,其他的上级可以在最短的时间掌握这支失去主将的队伍。

“唰!唰!唰!”几道寒光出鞘,来人手中的弯刀出鞘,五个人站在老刘头的面前,五个人向着屋子内冲了进去。

老刘头见此,嘴角微微一笑,“呵呵!想不到啊想不到,我老刘头临死前居然也能有如此的荣幸,为了我一个糟老头子,居然出动了五个百夫长,五个千夫长,这等荣耀,也可以算得上是前所未有了把!”

“哼!”带头壮汉冷笑道,“为了你?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你们这些汉人当真是欺人太甚,我们千里跑过来借粮,你们不但不给,反而杀了我们那么多人,当真以为我们草原二郎是好欺负的吗?不仅如此,居然还敢抢劫我们大汗的军马场,要是不给你们一点颜色看看,我们还有什么脸面回去!”

“千夫长!找到了!”一个百夫长从里面冲了出来,手中拿着一把弯弓,正是******的那把。

第161章 139 ****的大同

带头的千夫长拿过弓看了看,“不错!是他的的!”随后看了看老刘头,“老东西!别怪我,要怪就怪你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拿了******的强弓!来人啊!给我杀!”

随着这名千夫长的一声大喝,几个百夫长瞬间向着老刘头冲了过去,一把弯刀带着雷霆之势向着老刘头的脑门砍了下去。

“哼!该死的蛮子狗!今天爷爷就让你们尝尝我大明精锐的厉害!”老刘头举起手中的弯刀,好不不犹豫的迎了上去。

老刘头侧身躲过这男子的大刀,左臂用力一夹这人的手臂,右手的刀子已经架在了这个人的脖子上面,用力一抽,鲜血喷溅,一颗大好的头颅掉到了地上。

这时,另一个男子的大刀已经砍了过来,老刘头还没来得及反应,左臂已经被大刀砍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啊!”老刘头心知今日难以生还,唯有趁着还有力气,多杀几个北蛮子,俗话说,这一个不亏,杀两个赚了,于是大叫一声,忍着剧痛,左臂用力一挥,右手紧跟着用力一送,大刀直接贯穿了这名百夫长的胸腔。

“哈哈哈哈!”老刘头抽出了自己的弯刀,大声笑道,“就凭你们这几个小砸碎,还想过来那爷爷的命,当真是可笑至极,今天爷爷我就要大开杀戒,你们这些蛮子狗,一个个都给我等死吧!”

领头的千夫长面色一黑,抽出了自己的弯刀,“都他娘的废物!到最后还是要老子亲自动手。”

千夫长大步向前,依旧是一刀砍了过去,只不过,他的刀比其他人的更快,转眼便已经到了老刘头的眼前。

“哈哈哈哈!”老刘头大叫一声,举起手中的大刀,迎了上去,在方才这人出手的一瞬间,老刘头就已经知道自己不是这人的对手了。

可是,这又能如何,当兵打仗,哪有不死人的,几十年了,昔日的老兄弟早已死的死,伤的伤,能活到现在,他已经很知足了,男人,要死也要死在冲锋的路上。

“当!”一声巨响,老刘头只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道从刀柄上传了过来,右手的虎口瞬间开裂,手中的弯刀不住的颤抖,老刘头不由自主的后退两步。

“哼!就这点本事,还好意思在这里丢人现眼,当真以为我瓦剌没有高手吗?”千夫长冷笑一声,手中的大刀,毫不留情的继续砍了过去,丝毫给老刘头留下喘息的机会。

转眼之间,老刘头的身上瞬间多出了十几条刀伤,整个人瞬间被鲜血染红。

“噗!噗!”老刘头的两条腿瞬间被砍了下来,整个身体栽倒在地,鲜红的血液不要命的从断腿处喷涌而出。

千夫长将自己手中的大刀高高举起,面色不改的看着老刘头,“下辈子投个好胎,别做我的敌人,阎王要是问起来,你就告诉他,老子是******的兄弟伊勒德。”

只见刀光一闪,老刘头的脑袋瞬间滚落在地。

伊勒德手里拿着兄长的强弓,冷漠的看了一眼老刘头身后的宅院,“把这里给我烧了!我倒要看看,那个卫英拿什么和我斗!”

“是!”其他人瞬间领命,扑向了后院,几个在后院睡觉的伙计刚从屋子里走出来,瞬间便被伊勒德的手下一刀砍为两半。

卫英的羊肉馆,里面除了各种牛羊肉,最多的就是一些高粱酒,这种高粱酒,属于那种烈酒,十分容易点燃,伊勒德的手下,砸碎了酒坛,在屋前屋后洒满了高粱酒,火把一丢,一瞬间,整个院子大火滔天,浓烟四起。

“按照原定计划,跟我杀向北门!”伊勒德一声令下,众人向着北门扑了过去。

……

与此同时,曹家大院正进行着一场惨烈的厮杀与争斗。

自从曹思仁跟着卫英在漠北洗劫了军马场,在大同名声大噪,正所谓,树大招风,像这种事情,是绝不可能逃过瓦剌鞑子的探马,曹家在大同生活了一百多年,对这些蛮子沟再清楚不过了,他们并不认为北蛮子会无动于衷,所以,在曹溪的强烈建议下,曹勇大发帖子,将山西有名的英雄好汉召集到自己的家里看家护院,自家白马镖局由于冬季生意不多,所以大部分的镖师也都住在了曹家大院。

幸亏有这些高手,要不然,曹家估计就要在这大同被除名了。

由于曹家是开镖局的,所以,大部分都是习武之人,就连那些丫鬟仆役都是略同拳脚的人,所以,这场战斗打的十分艰难,也十分悲壮,曹家大院的前院已经堆满了尸体,有敌人的,也有自己人的,现在,曹思仁和曹勇两个人,带着身手一般的人,护卫者曹府的家眷待在大厅里面。

曹溪是曹家功夫最好的人,所以,由他带领着曹家的保镖和镖师在外面迎敌,众人也都已经遍体鳞伤,鲜血不要命的流了出来。

曹思仁看着眼前的人一个一个的倒了下去,眼睛里充满了泪水,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些人居然会杀到曹府,而且人数还这么多,足足有两百多人,饶是家里的镖师和请来的护院拼死力斗,可现在还有一百人,而曹家的高手,只剩下二十个,而且各个身受重伤,随时都有倒下去的可能。

曹思仁之前还以为曹家的势力多么雄厚,在大同多么威风,在山西多么有地位,那些普通人多么的崇拜自己,可是,这一刻,这些都没有一丁点的价值,唯一可靠的只有自己手中的拳头。

“噗通!”曹思仁对着曹勇跪倒在地,大声哭泣道,“爹!对不起!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自作主张,曹家就不会遭此大难了!都是我的错啊!”

“是啊!你还知道是你的错!要不是因为你非要去和那什么卫英抢劫瓦剌大汗的军马场,会有现在这个样子吗?我们曹家会被人干净杀绝吗?都是你的错!”说话的这人正是曹勇的第三房小妾翠花,也就二十五岁左右,嫁入曹家已经有五个年头了,虽然没有生下一男半女,可仗着自己花容月貌,将曹勇牢牢的拴在了自己的手中,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一百天的时间,曹勇都是睡在翠花的房间,这还不包括外出走镖的时间,由此可见,曹勇对这个小妾是宠爱之极。

第162章 140 曹依姗的剑

“三娘!你怎么能这么说二哥呢?这能怪二哥吗?北蛮子过来烧杀抢掠,他们又不是没有干过,要是没有二哥,我们曹家会有如今的荣誉吗?会有那么多的人来拜访讨好吗?要是没有二哥?那些人会给你送这些金银首饰吗?”曹依姗不卑不亢的问道,随后又看向了曹勇,“爹!这件事根本就不能怪二哥!”

“够了!”曹勇怒道,“吵什么吵?有什么好吵的?老二!你给我站起来,我曹家的人,绝对不能让人看扁了,有什么好怕的?大不了一死,脑袋掉了碗大的疤,我就不信了,我曹家这么多人,还能被这些北蛮子给杀了。”

曹勇转头看了看身后的这些人,“你们都给我听好了,愿意投降的,我曹勇绝不勉强,毕竟人各有命,我曹勇没有保护好你们,那是我的错,但是,我曹勇好歹也是大同有名有姓的,绝对不会向北蛮子妥协。是男人的都跟我杀出我去,死也要死在战场上!”

曹勇身为江湖中人,身上自然有他的一份傲气,那就是决不妥协认输,更何况,他曹勇和别人不一样,若是别人遇到了这种事情,或许还能投降,用些钱财换取生存的机会,可是,唯独他曹勇不能。

为何?只因他曹家有一个在京城担任吏部侍郎的曹茂。

曹勇身为江湖中人,一辈子都在江湖走镖,从洪武二十五年开始走镖,从那时候他就明白一个道理,要想出人头地,光宗耀祖,改换门庭,唯有当官,可是,曹勇论武艺,比他厉害的人多的是,论智谋,他的脑子只能算作比平常人灵活一点,论文采,他也只能认识一些基本的常用字,至于那些什么诗词歌赋之类的东西,曹勇那好似一个都不认识,更别说去创造了,所以,曹勇在有了第一个儿子的时候,就请来了山西有名的教书先生,专门负责教导曹茂的学业,经历了数十年的寒窗苦读,曹茂终于在五年前担任了吏部侍郎,年纪只有三十岁,若是能够长久下去,曹家定能成为官宦之家。

现在曹家若是妥协,那就等于是毁了曹茂,如果曹家勇敢的站出来,全部战死,这是一种悲壮,可好歹保全了曹茂的官位,保全了曹家的一根香火,所以,为了曹家的将来,曹勇决定,带领曹家的人做最后的冲锋。

“好!爹!我们就杀出去!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了,我就不信,这些蛮子狗还能杀光我们不成?”曹依姗手中紧紧的我这一把长剑,坚决的说道。

曹依姗从小就跟随这白马镖局的镖师一起练武,由于聪敏伶俐,长得漂亮,又会讨人喜欢,镖局的镖师都很喜欢这个大小姐,也都十分愿意将自己的功夫传给她,所以,曹依姗是一个不通女红,只通刀剑的女子,虽然没有杀过人,可谁天生是会杀人的,只要杀一个不就会杀了吗?

“白师父!”曹依姗看着一个手拿长剑的中年大汉倒了下去,拿着手中的长剑,毫不顾忌的冲了出去,而此时,一个北蛮子正拿着一把刀向着这个姓白的镖师的胸刺了下去。

与此同时,曹勇也带着其他人从大厅里冲了出来,和北蛮子打到了一起。

曹依姗手持长剑,奋不顾身的往前一扑,手中的长剑挡开的那人的弯刀,那把刀直接插在了一边的地砖上。

这人一见正准备发火,发现居然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小姑奶,顿时两眼冒光的咽了咽口水,色迷迷的笑道,“哈哈哈哈!小娘子,这就等不及了啊!乖乖的投降吧!你要是从了我,我就让你好好的享受一番什么是草原汉子的勇猛气概,比你们汉人那软绵绵的可要舒服多了。”

“找死!”曹依姗大骂一声,手持长剑刺了过去。

曹依姗虽然只不过是一介女子,尚未出阁,可她好歹在江湖上混迹了那么久,不用想就知道这蛮子狗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所以,下手没有丝毫的犹豫。

那男子手拿弯刀,用刀背向着曹依姗砍了下去,这样一个小美女站在眼前,要是,没有享受就这样砍了,那岂不是太可惜了,虽然他并不介意把这个女人杀了以后再干,可死人哪有活人干着舒服啊!所以,他决定,先把这个姑娘打晕,有些疤痕以不要紧,等打完了以后在好好享受这个小美人。

曹依姗长剑往前一刺,眼见着就要与这人的弯刀相撞,可曹依姗却奋力往前一扑,仰面倒在地上,手中的长剑一抖,直接将这人的手腕砍了下来。

只听这人惨叫一声,大刀落地,曹依姗毫不犹豫,一剑刺进了这人的胯下,用力一搅,向上一抽长剑,一股鲜血直接彪射而出,染红了曹依姗的半边脸,胸前全是鲜血。

这北蛮子先是手腕一痛,紧接着就赶到胯下一阵疼痛和东西落地的感觉,低头一看,瞬间捂着下体在地上翻滚,曹依姗向前一步,手起剑落,一颗脑袋直接砍了下来。

杀了一个人之后,曹依姗突然间觉得杀人也就那样,不错停留,向着其他的北蛮子扑了过去。

曹思仁虽然好色,可他从小在老子的严格教育下,也是有些功夫,虽然比不上其他人,可自保有鱼,而且转眼只见也已经杀了两个人了,背上也挂彩了,有着一挑七寸长的刀口,连肉都翻了出来。

北蛮子仗着人多,瞬间杀死了不少对手,而曹家的镖师和护院高手,在曹勇等人的加入之后,士气大振,作困兽之斗,一时之间,这些北蛮子也是无可奈何。

而此时,孙泰所在的院子,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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