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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之权倾天下-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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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的上了马车,换上了衣服,坐在马车里,总算是可以休息一下了。

女人终究是女人,两只指头捏起那些为自己准备的衣服,捂着鼻子一脸的嫌弃。

魏朝辉这个时候生了杀心,带着这个祸害迟早是个累赘,还以为逃跑的路上需要一个暖心的,现在看来是自己想多了。

打定了注意之后,一把匕首翻手就出现在了手掌间,等那个女人看见匕首的时候,那匕首已经插进了她的腰腹。

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魏朝辉会杀自己,这么温柔可人,别的男人恐怕连做梦都和自己在床上翻云覆雨,这个糟老头子说杀就把自己给杀了。

嘴角有血迹滑落了下来,心有不甘的闭上了眼睛,做她们这一行是有风险,但是傍上了大款就是人生的转折,本来还以为自己会大富大贵的过一生了,没想到还是遭到了毒手。

魏朝辉冷冷的看着妓子的尸体,掀起帘子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在一处没有人的地方,一脚就把她蹬下了马车。

马车上有个死人,实在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马车拐出了东门,他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全是无害的路人,没有什么危险。

但愿这小子正在忙着分钱,没有时间追击自己才是他现在唯一的心愿。

活下来比什么都重要。

第五十六章 逃亡

事实上吴熙首先秘密的铲除刺青帮,就是为了给神佑军的乡兵捞点钱财,让这些杀才们安心的跟着自己就好。

他们的人手总共分成了四队。

板牙带一队跟着修鞋匠去魏朝辉的老巢,本来以为不会有多少反抗,没有想到魏朝辉这个老狐狸早就做好了准备,这一仗打的很幸苦,为此,牛眼娃还差点丧命。

第二队由二狗子带队,去刺青帮总部围剿二当家的刘铜锁,这就是一个心大的,所有喽啰都撒在了外围,等到二狗子杀到,回队救援已经不可能了,很轻松的就拿下了。

第三队由雷豹带队,主要的职责就是守住随时可能出现在家里的危险,到目前为止雷豹很清闲,闲的他正在和一棵树较劲。

第四队由冯六领着乡军作为一个单位,主要负责吸引道士的注意,把他们都吸引到一处封闭的环境,然后准备放毒气毒死他们。

冯六领着的这队人马只有二十个人,全是神佑军里面挑选的精英,按照吴熙对特种兵的理解,特意打造的一支特种军。

在战场上专门进行穿插活动和刺杀相关的工作。

这次为了对付这些个臭道士,正好拉出来练习一下,虽然有点早,但是,战场才是训练一个兵士的好地方,这话一点都不假。

虽然说这些人上战场的时候很多,但是基本上都是傻傻的抱着武器往上冲,遇到对方的骑兵,就只有被踏成肉泥的份。

如果这样装备一支训练有素的特种军,那么灵活机动的性能就在战场上发挥出巨大的能量。

这也是吴熙组建这支特种军的前提。

吴熙无意之中发现了曾公亮的《武经总要》里记载了一种毒药烟球,就产生了组建一支特种兵的想法。

基本模式都是按照后世的特种兵训练的,就是每个人的前胸挂着两个毒药烟球,感觉上不伦不类的。

只要有效果,不管视觉上多么的不好看,都是必要的。

打仗看的是硬件设施,和大姑娘出嫁没有任何的关系。

魏朝辉闭着眼睛斜躺在马车里,马飞把马车赶的飞快,为的就是要和吴熙抢时间。

看似风平浪静的大道上,实则凶险异常。

马飞能感觉得到,江湖上混了二十多年了,早就养成了危险警惕性这种本能。

要说官道两旁的树林里没有官军的话,马飞宁愿把头砍下来让你当球踢。

那种窒息的感觉,一直过了东关才逐渐的消失了。

不知道什么原因,树林子里的危险消失了,马飞觉得这是一个摆脱的好时机。

不管马车里的魏朝辉多么的不愿意,肥硕的身子还是被马飞一把就拎了起来,扔进了树林子里,在马的屁股上狠狠的插了一把刀,马儿受惊之后,拼命的往前狂奔而去。

这是一个很好的计划,马飞要的就是让敌人跟着自己的意思走,而不是他们被别人逼着走,那样的话,到后来极有可能就被人家赶进了包围圈。

极为高明的逃脱方式,因为人们在追踪的时候,第一印象是一辆马车,那么就会有意无意的注意路上的马车,对于行人是很少看的。

树林相对比较稀,跑起来很方便,只是去年冬天地上的落叶,形成了一层厚厚的树叶尸体,路面变的很柔软,人走在上面很费力气。

最主要的是魏朝辉的体形,极大的影响了他的行动速度。

马飞急的团团转,也没有一丝的办法。

腰上系着的玉带已经解下来,就拴在魏朝辉的腰带上,马飞一边狂奔,一边拉着魏朝辉跑的飞快。

魏朝辉本来就跑不快,这样一来,加速消耗了他的体力,一屁股坐在一颗大树下,大口的穿着粗气。

看样子只要再多跑一步,就会一口气上不来,死在树林里。

马飞摇了摇头,对魏朝辉这个主子他真的不是很看好,要不是对他有过救命之恩,真的想就这样抛下他不管了。

偏偏自己是个重情义的,实在不忍心抛弃自己的恩人,那样的话,就算是忘恩负义了。

他救过自己一次命,对此付出了二十年的江湖生涯,现在他到了危难时候,自己也救他最后一次,等他上了船,自己就会离开,人生剩下的日子实在是不多了,他需要为自己活一回。

叹了一口气,从身后取出水袋,拧开盖子就递了过去。

跑了这么长时间,魏朝辉早就渴的不行了,一把夺过水袋,仰起头就准备一口气喝完。

“帮主,我们能节省就尽量节省一些,剩下的路还很长,海上可没有淡水给你补充。”

马飞带些警告的意思说道。

魏朝辉的火气腾就冒了上来,一口水而已,大鱼大肉的从来都不缺,一口水能难得倒自己?

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发现自己早就不是那个随意发号施令的人了,一个人就是再有钱,总不能对着空气发号施令吧?

况且他现在身无分文,只有腰间的这条玉带和玉佩还能典当一些银子。

很不情愿的放下手中的水袋,随手抛给了马飞,脸色很不好看。

“我知道你一直看不上我,是我用情谊压着你一直不敢离开,事实上我确实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这些年你寸步不离的保护我,当年的救命之恩就早报完了,你就是现在走,我魏某人连骂娘的话都不会说一句。”

马飞低下了头,很显然是在思考。

魏朝辉脑门子上有汗水不停的往外冒,生怕马飞现在说走就走,那么自己多半是要被吴熙那小子生吞活剥了。

本来就是试人心的话,自己没有多少把握,但是还要说,要不然自己心里没底。

多年养成的谨慎的习惯,一时半会儿改不了。

人心很脆弱,随便一把小锤子就完全可以敲碎它,人心难测,海水斗量,即便是马飞现在说是不背叛,但是心里是怎么想的,魏朝辉完全不知道。

就像他根本就不知道,马飞准备在他登船的时候,就离他远去,让他在海上自生自灭。

总算是有点笑容浮上了脸颊,汗水也没有像刚才的时候往外冒了。

感觉歇息的差不多了,伸出手让马飞拉了自己一把,开始往外走。

“过了前面这篇密集的树林子,就是隋唐时有名的灞桥渡口,船就藏在浅水湾,上面有备用的粮食,都是晾干的窝头,半个月前属下来换过,应该还没有坏。

另外,下水的时候,在河里就把饮用的水灌满水袋,进了大河,那里的水就不能喝了。

有一个老仆会伺候你到苏州,剩下的路,属下恐怕不能陪你走了。”

魏朝辉感动的一塌糊涂,因为他就是一个玩脑筋的,还以为马飞是为了引开吴熙那帮人,而为自己的离开开通道路。

当下紧握着马飞的手,装模做样的留了两滴眼泪算是感谢他这么些年以来对自己的忠心,总算是当年没有白救他。

马飞本来以为魏朝辉会大发脾气,没想到一通话说的魏朝辉泪流满面,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仔细想了想,觉得这个人就是这幅德行,考虑问题总是从自己出发,完全没有想到马飞是不想跟着他了。

这样也好,省的断送了这二十年的情分。

“小马啊,我要是东山再起,少不了你的好处,只愿你能跑的快些,不要被那小子给你拿住,我听说他还是一个心狠的主,对敌人从来都不留半点情面。

本来也打算招惹他,这不是上面逼得没办法么?

走到这一步是注定的,自身没有实力,总是依附权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总会有还账的时候。

不是有句话说的好么?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我魏朝辉也还算是一条汉子,只是这些年的锦衣玉食,让我迷失了自己。

多余的话就不说了,等一会儿我只要上了船,你尽管走就好了;多保重才行啊,东山再起的时候,没你可不行。”

马飞像是听天书似的,听他啰嗦了一大堆,这人啊,都有温情的一面,马飞相信魏朝辉此时说的话是真心的。

重重的点了点头,有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赶紧转过身,生怕魏朝辉看见。

“我都看见了,不要装了,我们那么多年的感情,你要是不哭几嗓子,我还真看不起你。”

“属下的命是帮主给的,自然是要还给帮主的,放心上路就好,身后我来处理就行。”

话说的很大气,也是因为他到目前为止,没有听到身后有特殊的声音。

马路上的马蹄声倒是听见不少,多数是冲着那辆马车去的。

这次逃跑的计划是自己早就设计好的,应该不会出什么纰漏。

林子越来越密了,柳树垂下来的枝梢划在人的脸上,痒痒的,让人很不快。

林子里的湿度很大,没一会儿,两人的身上已经全部湿答答的不像话。

贴在皮肤上很难受。

把外衣脱下来,拧了一把,全是水,重新披在肩上,全当是为了保护皮肤不被划伤。

前面突然开始变的亮了起来,魏朝辉大喜,这就算是到了,迫不及待的冲出了树林,为了自己的重生,只想大喊一声。

还没等他开口,一个无害的少年,蹲在路边,手里拿着一把草,随意的一闻,随手就把草喂给了身旁的那匹枣红色骏马。

第五十七章 一心求死

“魏帮主真是好雅兴,游树林是才子雅士才做出来的举动,没想到魏帮主也有如此嗜好,早知道你有如此兴致,我也不用兴师动众的去你的府上请你了。”

话说的很轻松,好像老朋友见面,手低下的动作可没有停,依旧卖力的拔着草,一把一把的喂给枣红色的马。

尽管马低头就能吃到草,但是他依然乐此不疲。

单从行为上来看,这就是一个顽皮的没有长成的少年,但是那张笑容满面的脸颊下,不知道打着什么歪主意。

“你认得我?”

魏朝辉很不理解的问道。

“如雷贯耳啊,恐怕整个长安城不认识你的人不多,但是你不认得我,这就有些轻蔑的意思。”

“一个毛头小子而已,还不值得我上心。”

到现在魏朝辉还寄希望面前的这个少年只是来给自己送行的,而不是那个把他逼上绝路的少年。

“是啊,人人都这么说,年轻才是我最大的依仗,所有的人都轻蔑年轻人,所以他们一批又一批的倒下了,你和他们犯了同样一个错误。”

“你是吴熙?”

“正是某家。”

魏朝辉的心在往下沉,提不起一点精神来和这个少年人动嘴皮子。

探子回报说这个人喜怒无常,经常不打招呼就把弩箭射进人家的身体,魏朝辉很担心自己正在说话的时候,一根弩箭就插在自己的身上,不由的把身体侧了一下,躲在了马飞的身后。

左右打量了一下,发现就这小子一个人,心里不免又大胆了起来。

马飞的功夫他是知道的,就算是再来两个吴熙,都不会是他的对手。

“不要担心,我不会动手的,至少现在不会动手,如果你执意要走的话,我不建议在你的身上射一个窟窿出来。”

魏朝辉很纳闷这个年轻人哪里来的自信,大言不惭的说要把自己身上射一个窟窿出来,马飞还站在旁边,竟然连正眼都不瞧一下。

再次确认只有吴熙一个人的时候,那爽朗的笑声瞬间就响彻整个码头,就连水里面正在嬉戏的鸭子,也给他的笑声吓的连连后退,水面上涟漪顿生,一圈一圈的泛到了河边。

吴熙无奈的摇了摇头,觉得这个人狂妄自大到没边了,马飞是个明白人,如今看着这个场面,不由得惊讶魏朝辉的自信心是从哪里来的。

“你的手下恐怕这会儿还在城里面四处找我呢吧,告诉你,大爷我马上就要乘舟南下了,想要我的命,还没那么容易。”

语气骄傲的像是刘翔站上了奥运会的领奖台。

“第一天来的时候,就让人给你带话了,我不是一个好相与的,但是对脾气了,做朋友是没有问题。

但是下马威这种东西我从来都不缺,也用不着你给我,就算是我得罪了京城里的权贵,那也轮不到你来出头。

你以为找几个修鞋,卖饼,耍杂技的人就能监视我的一举一动了吗?那样的话你也太幼稚了。

真为你领导刺青帮这么些年感到难过,这些年你在女人的被窝里已经丧失了征服天下的雄心,现在要跑路了,看见一个手无寸铁的少年,你又没头没脑的说些大言不惭的话,幸好今天天气好,没有风,要不然会闪了舌头,以后会变成哑巴。

听说没了舌头,以后下了地狱,是要做恶鬼的,就算转世投胎,也只能做一些不能说话的畜生。”

吴熙说话一点也不客气,对这样不识时务的人,也用不着客气。

“还是年轻啊,我已经准备好了一切,你也不要打算用聊天来拖延时间,你的帮手马上就要到了,我就不伺候你了,杂家要撤退了。”

说罢哈哈大笑着就要上前推开吴熙,因为吴熙站的地方刚好是自己的停放船只的浅水湾。

马飞想要阻止,刚伸出手,一支弩箭“嗡”的一声,伴随着尖啸声就钉在了魏朝辉的大腿上,杀猪般的嚎叫瞬间响彻云霄,惊得小鸟叽叽喳喳的从树林里面飞起。

“非要这么赶尽杀绝么?”

马飞有些无奈的开口,毕竟有错的一方在他们这边。

“你觉得今天要是掉个个儿,他会放过我么?”

马飞的无言就代表了回答,弱肉强食的时代里,武力决定了一切,根本没有任何情面可进讲,吴熙做的很绝,做的也对,如果放虎归山,来年在背后狠狠的咬你一口,那个时候就算后悔也来不及了。

“那就得罪了!”

话音刚落,变拳为抓,一个箭步踏上,直取吴熙的咽喉。

吴熙看的真切,这不是杀招,他无意取自己的性命。

“不要!”

显然命令下的有些晚了,“嗡嗡”声不停地响起,在空气中弹奏出一曲忧伤的《相别离》。

然后只见马飞浑身插满了弩箭,微笑着倒了下去。

军士们没有错,这是自己的命令,只是这样一个好手,不能为自己所用,是朝廷的损失。

按理说,朝廷损不损失的和自己没有关系,但是一阵莫名的心疼从心底传来,揉着心口就坐了下去。

再也不想看魏朝辉那张求饶的猪脸,手指头轻轻一动,祸害长安多年的总瓢把子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危险已经解除,十名全副武装的军士全部从制高点上集合到了吴熙的身边,不知道将主为何闷闷不乐。

里面还是有明白人,知道将主心里不痛快是因为马飞的死,但是刚才那种情况之下,只能选择发射,即便是将主阻止,也不行。

“不是你们的错,是我过不了自己那一关,把这里收拾一下,去北关魏朝辉的老巢,这下你们发财了,以后也不用再为了生计发愁了,这个老小子给你们攒了二十年的家当,够你们天天吃猪肉一辈子的了。”

话说的很伤感,军士们虽然高兴,但是也没有流露在脸上。

干脆利落的收拾了尸体,然后跟着将主绝尘而去。

到了北关魏朝辉的住所,牛眼娃正在和墙较劲,拆了一堵又一堵,大哥说里面有很多值钱的东西,到处都翻过了,就是找不到,心里想着有钱人的家里藏钱,就下还藏在人们想不到的地方,就先入为主的认为,墙体为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

看见吴熙进来,马上红着脸就退到了一边,尽管杀敌有功,但是跑了头领,功过相抵之下,不被打板子就已经很不错了。

吴熙表扬了众位的英勇,尤其表扬了牛眼娃的勇猛,也提出了他莽撞的缺点,希望以后逐步改正。

牛眼娃的脸上这才有了一些笑容。

大哥尽然没有发脾气,这顿打算是逃过去了。

吴熙走过来在牛眼娃的肩膀上拍了拍,深情款款的点了点头,算是对他的一种认可。

然后笔直的就走到了后院的一座假山面前,来回走动着。

一般有钱人家藏钱,必定要藏的隐秘,还要始终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那么前两个院子是没有可能的。

只能是后院,而且这地下的入口也不一定是一个,或许会通向自己的卧室,这就看个人的喜好了。

要是这个人是个守财奴,那么在自己的卧房之内一定有一条暗道,暗道的地址也一定是在床底下的。

为了给自己多一些退路,外面也一定要请能工巧匠给自己做一个机关什么的,方便自己进出。

找了半天,什么都没找到,气的吴熙在假山上踢了一脚,由于力道没有掌握好,伤到了脚指头,疼的直跳脚。

手下的人看见将主受气,为了迎合将主,上前就拳打脚踢了起来。

都是一些拍马屁的,甩了甩衣袖就直奔魏朝辉的卧房。

让人掀开床板,果然露出了一个能容纳两个人下去的洞口。

众人紧绷的脸上总算是露出了一些笑容。

拉钱的马车就等在外面,吴熙要是找不出钱来,还真不好交代。

前面下去的人,一路走,一路点起了沿途的油灯,把整个暗室照的通亮。

先下去的人,不由的倒吸了一口凉气。

将主的话果然不假,这么多钱,他娘的自己要吃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狂喜的内心之下,野心也暴漏无疑,这也正是检验这些军士定力的时候了。

吴熙交代了,只能搬走铜钱,银锭还有金银首饰一件都不能动,谁要是动了,以后砍头的时候,不要说没有提醒过。

这些老兵油子自然是知道的,铜钱是市面上流通的钱,银锭只是大宗商品交易的时候才用的上,通常是官府使用的时候多,底下都刻着官印。

金子就更不用说了,收藏还差不多,从来都没有见过谁拿着一锭金子买个馒头吃的。

珠宝项链的只有贵人家的妇女才佩戴,自己家的婆娘虽然爱的不行,但是戴着一大堆的金银首饰上山种地,也真够糟蹋地的。

一时间洞穴里面进进出出的好不热闹,人人都带着笑脸努力的搬钱,这可是他们的命根子啊,不管今天晚上的兄弟来的没来的,都有一份。

这是神佑军的规矩,可以说是他们子午营的规矩。

拉钱的马车前脚刚走,种大帅后脚就到了,一脸不快的就钻进了地窖之中。

第五十八章 正义的强盗

出来之后,脸色才有所缓和。

“总算是个有心的,就怕你犯错误,紧赶慢赶的还是没赶上。

铜钱拿就拿了,可是那些金银一分都不能动,谁动谁死,看来你小子早有预谋,你说你是一个山里面住了十几年的孩子,老夫打死都不相信。

就算是神童,也需要吸收外界的知识,老夫怎么看你都是个自来熟。

什么事情都能说个一二三四,大众知道的,你不仅知道,而且比他们知道的还精。

大众不知道的,你也知道,而且还能根据当下的供求关系把你的奇思妙想做成生意。

这就有些奇怪了,老夫观变古今,也没有出现和你相媲美的人,莫非你是个先驱,时空倒转让你又回到了宋朝?”

不简单啊,时空逆转都能琢磨出来,看来这些人对于异类有很强的戒心。

也不能怪他们,不知道这个异类是来干什么来了,要是造福他们那还好说,现如今的天下已经陷入了混乱,虽说现在只在草原上有战场,但是迟早要波及到大宋,这样的妖孽自然是御敌的好手。

但是反过来说,要是这个异类是来专门捣乱的,那么他会毫不犹豫的清除异己,来保证民族大义。

这就是吴熙分析出种大帅这番话的意思。

已经开始给他递话了,总要有点回应不是么?

看着种大帅摆手摇头笑呵呵的姿势,就知道这番话连自己都无法说服,要是吴熙真的是一个超时空穿越者,那么想必这个世界上会有很多这样的未来人,那岂不是天下大乱了?

要说他是个预言者还有些说得过去,不过看年龄也不像,充其量是一个灵性和悟性比其他高一点的小娃娃而已。

还没有经过真正的社会考验,就不能测量其真正的能力,消灭了一个当地的混子而已,任何军种只要拉出来就能做到的事情。

“小子的老师博学却富有才干,当世的隐者,不愿意与世俗同流合污。

虽然说是个隐者,但是一年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外面游历,去过很多的国家,带回来一些其他国家的农作物,实在是个造福于民的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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