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活死人法则-第3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因为失去的,忘记拥有的。因为过去的,忘记现在的。人的劣根性都是如此。”有个温柔的声音在爱森旁边响起。
无人区,弱肉强食,这个道理在任何地方都必须遵循。毕竟是潜移默化的规矩。
安逸舞蹈的人啊,却又沦陷在争斗中的人啊,虽然外头的一切都与他们无关,也很难影响到他们。但是,其实他们应该庆幸,荆棘之塔距离青空酒店比较远,天罚没有直接劈打在酒店上空。
“爱森欧巴,让我进去吧,人家可是女孩子啊!”
有人穿着粉色的连衣裙,正在和爱森主管打招呼。
那人穿的粉色连衣裙,刚刚著到大腿,领子上的荷叶边衬托出了美丽,衣服上没有任何耀眼奢华的装点,却给人感觉那样美丽、淑女、文静、让人的目光在上面停留著,久久不肯离开,腰间系著一个蝴蝶结,将纤细美丽的腰身显现了出来,也让人感觉那腿是那样修长,给人以文静、美丽、可爱的气息。
让人不住的想要保护他。
爱森曾经背过一首现代情诗:与你拥抱是最美的花,而等待的时间像蜗牛在爬。
他差点脱口而出了,还好捂住了自己不争气的嘴巴。
那人的左耳戴著银白色水晶耳环。
“铁……铁……?”爱森说不出话来,他感觉自己的心脏正在失血,理智正在和生理反应进行冲突。
大脑告诉爱森:他是个男人,不要对他起了生理反应。
身体告诉爱森:可是他好可爱啊!男人?男人又怎么样……嘿嘿嘿,男人不是更好吗?
萧竟女装了,穿着粉色的连衣裙。他用缎带缠绕遮盖自己的喉结,顺便放了一个变声器。而且,音调调成了萌妹。
算你厉害,把我的第二人格都逼出来了!萧竟心想。
“我可以进去吗?”萧竟用嗲嗲的声音问。
爱森挣扎着点点头,然后给了自己一巴掌,坚决地摇头。他闭上眼,张开双手,挡在萧竟面前。
“不要这样子嘛……”萧竟黏上爱森主管,对他耳朵吹了一口气。
“请进,铁骑先生!”爱森躲到了旁边,对萧竟说。
“叫人家萧妹妹哦,萧——静——静——妹——妹,爱森欧巴!”
萧竟迈开了穿着过膝棉袜的大长腿,谁能知道里面是女人白皙的大腿,还是男人粗壮的小腿肉呢?
第一百一十章 登徒子
“我应该像一柄不锈的钢刀直接插入舞池的中心,还是像一朵出水的白莲优雅守候其他人的邀请呢?”
萧竟正伤脑筋呢,一旁快步走来一名男士,他停在萧竟的侧面,面带和善友好的微笑,略屈上身,自然伸出右手,手心向上,绅士地说:“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萧竟同意了,他点头、微笑,跟随对方的引带步入舞池,顺带加上一句:“可以,谢谢。”
萧竟对他的第一印象是:挺懂礼仪的一个人呢。
对方的侧身邀请引起了萧竟的好感,一般来说,邀请舞伴时,倘若面对面邀请,会让女方倍感压力,而侧面邀请可以完美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俗话说得好:好感不长。
“你给我的感觉是那么温柔,我还以为女士你会有些羞涩呢。”对方双手的中指和无名指并拢,其他手指放松,让萧竟的手勾在了他的手上。
基本步踏起来,舞姿缓慢。他开始和女装的萧竟搭话,培养好感度,拉进距离。
萧竟嘴角上扬三度,下巴抬起四十五度,勾在对方手指的手用力三分,语气发愣延迟一秒,故作不好意思地说:“在我们家乡有个习俗,两个舞者之间的眼神一旦对上,就意味着要跳舞。”
“哈哈,你们家乡真有意思。”对方听信了萧竟的鬼话,他肯定没听说过这个另类的习俗,所以快速转移话题,用来掩饰自己的“无知”。
萧竟观察着对方的表情,并且表示刚才看走了眼。原本以为对方是个礼仪之人,原来不过是一个庸俗之人。
他知道,混迹夜店之徒求的是一个刺激。从对方的眼神中,萧竟看出来的一种急切的渴望心情,他虽然没有闻到什么气味,但是空气中的荷尔蒙越来越浓重了。
对方应该是一个常年混迹夜场,追求一夜之情的男人。而不是那种出入高贵会所,彬彬有礼的贵公子。
礼仪动作可以伪装模仿,短时间内无法被他人发现。但是,一个人的气场是很难改变的,是登徒子还是贵公子,用心体会就可以判断出来。
萧竟心想:如果我现在是男人……我的意思是假装我现在是他。根据我多年浪迹夜店的经验,男人在夜店里通常问女人名字、邀请喝一杯昂贵的红酒之后,就可以一边动手动脚,一边提出上床请求了。
一夜之情和吃快餐一样,吃快餐是对肚子的一个仪式,一个为了填饱肚子的仪式,而不管营养。一夜之情是对空虚心灵的一个仪式,一个为了寻求刺激的仪式,不用顾及对方是谁。当然,一般情况下,性别需要是异性。
但是让萧竟没想到的是,对方居然跳过了包括“询问名字”在内的一系列过程。
对方反手握住萧竟的手,原本的手指相勾变成了单方面地抚摸。对方体会着萧竟柔嫩的肌肤,下流地说:“滑滑的,嫩嫩的。”
“欧巴,别这样。”
怎么样?你爷爷我刚才涂了一整瓶的护手霜,感觉是不是很好啊。萧竟心里一阵恶心。
舞曲变调,对方一个三角步的牵引,让萧竟和他的距离变得更近了一些。他的右手放在了萧竟的腰上,左手举高了萧竟的右手。
腰!腰!腰!跳舞搂的是腰,你摸我屁股干嘛?萧竟强忍怒气,这让对方变本加厉,大手蹂躏的力度越来越大。
“后面就如此多娇,那么前面是否感觉会更好呢?”对方开始淫笑,夜店勾搭之登徒子的嘴脸暴露无疑。
“信不信我踢得你生活不能自理。”萧竟躲闪着对方的臭手,顺便还娇喘两声。
“我相信,我不信。”
“你会后悔的!”
“相信我,我不会后悔的。”
“你敢摸我前面,你肯定会后悔的。”萧竟笃定地说,他有些疑惑,色狼如果猥亵到了女装的男人,会是做出什么选择——是扭头就跑,还是遵守职业操守,将不可描述的事情进行到底?
“好好奇啊!”萧竟关掉了脖子上的变声器,用充满阳刚气息的语气说。
“什么?你,你……”对方吓了一跳,急忙放开萧竟的手。也许是浑厚的男声来得太突然,他的双手都在颤抖。
“今天算你幸运,我就不亲手弄死你了。”萧竟打开了变声器,用嗲嗲的声音娇喘一声:“流氓,不要~嘛!”
话音一落,整个舞池的男人都停下了脚上的舞步。他们不顾舞伴的疑惑眼光,齐刷刷地向猥亵萧竟的男子靠拢。
萧竟知道自己女装的魅力,当他穿着裙子踏入舞池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成为了孔雀里的凤凰,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所有男人都在偷偷眯着他。
如今他一声变相的求救,引来了所有男人的出手帮助。有人一个跳跃来到了流氓的身后,一个酒瓶就抡了下去。其他人陆续赶到,在流氓的身上拳打脚踢。
舞池里的女人不知情况,她们面露尴尬,跟着舞曲跳舞不是,呆呆站着也不是。有一些明白事情起因经过的女人怒视萧竟,虽然他被流氓摸来摸去很令人同情,但是女装的萧竟太漂亮了,引来了其他女人的嫉妒。
萧竟虽然没有假如打流氓的队伍,但是他也没闲着。
他一边用委屈的表情为男人们加油鼓气,比如说一些类似“他欺负人家啦。”“人家好难受啊。”“欧巴们,不要再打啦……他的脑袋还在动,还在动,打他啊!”
他还一边用骄傲的眼神与怒视着他的女人斗鸡眼,脸上写着“我脸比你漂亮,我屁股比你翘,我胸比你大”的表情。
侍者们聚在一起,等待爱森主管的指示。
“主管,要不要拉开他们啊?”
爱森说:“小皇子去上厕所还没回来吗?”
“还没有回来呢。”
爱森说:“你们几个人去小皇子回来的路上放风,只要小皇子没回来,那么就让客人继续打吧。”
“主管,这样真的好吗……”
爱森说:“欺负那么可爱的妹子,死罪!如果不是因为专业的我不能对客人出手,他已经死了,你知道吗?死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地牢
荆棘之塔,内部,雷霆咆哮之前。
在最深处的地方,在塔的地牢里,一个女孩子被粗壮的锁链锁住了双手,有一半的身子被埋在沙子里。
绿色的光芒在沙子上流转,每闪耀一次,女孩的脸色就苍白一分。
地牢的刑具应有尽有,与女孩子面对面的刑具最为显眼。那是一个木质十字架,有只雪白皮毛的狐狸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毛发黏在伤口那锈迹斑斑的铁钉上,黑红色的血痂覆盖了一半的雪白。
女孩看着死去的狐狸发愣,她也许刚刚哭过,眼角的泪痕无法用手擦干净。
她将宝石蓝色的长卷发,松松垮垮地披了下来,给人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美丽的头发闪著耀眼的光泽,显得清纯典雅,却又不失性感成熟。
浓密的眉毛下方,画著丝丝缕缕淡淡的蓝色眼影,好一个可人儿,美丽至极。
她拥有十二三岁的身高与外貌,身材却已经发育到了魅惑众生的境界。清纯与性感在她的身上完美融合,一看到她,男人会目不转睛,同时心里会产生巨大的罪恶感。
她,还是个孩子吧。
但是她现在被青空鸟皇室囚禁在地牢里,国师万楼与皇妃蔷薇两人联手,亲自将女孩埋入无量沙之中,让她动弹不得。
无量沙,一沙一世界,是青空鸟皇室一代又一代传下来的宝贝。虽然现在无量沙的使用权落入蔷薇皇妃的手中,但是以后应该也不会失传。
传说中,无量沙的一粒沙子代表一个世界,它的内部充满了它那小世界里所有生灵的祈愿。有些无量沙没有重量,轻如鸿毛;有些无量沙却又拥有重量,重如泰山。重量取决于它内部的愿望之力。
佛的力量来源于灵山里小世界的愿望之力,如果可以将无量沙搬入灵山小世界中,无量沙里的所有愿望之力都可以为自己所用。
佛最喜欢无量沙,但是又最害怕无量沙。因为,如果想要愿望的力量,首先要实现愿望。
佛倘若想利用无量沙,或者被困在无量沙沙漠中,那就相当于迎来了一生中最大的劫难。如果想走出无量沙组成的沙漠,那就不得不实现无量沙里的所有愿望。
梦想成真,超度众生,功德圆满,飞升成佛。
当然,这只是一个传说而已,这个传说仅仅在老一辈的口中流传,连被记载在书上都不够资格。
无量沙的传说不知真假,但是青空鸟皇室却拥有无量沙。很久以前,处于战争时期的青空鸟为了迎来和平,当时的皇帝觉悟了,也就是爱德华一世。他通过一些禁忌妖术,把一种沙子制造出来,初次使用就活活埋死了敌军两千人。
爱德华一世的沙子很重,一粒能有一百到两百来斤,相当于一个人的重量。用一勺子的沙子在高处撒下,砸死的人就能有一片一片的。
后来,爱德华一世当着所有人的面毁掉了记录这种沙子制造方法的书籍。他给自己制造的沙子起名,叫做无量沙。
然后他就退位了,把皇位让给了嫡长子,自己从此人间蒸发。
几个世纪前的事情,已经很难明白故事的真假,历史书上怎么讲,那就什么是真实了。
将沉重无比的无量沙用在一名刚刚踏入青春期的女孩身上,不知情的人肯定要破口大骂青空鸟皇室的惨无人道。
但是,如果有人看到女孩那毛茸茸的狐狸耳朵,以及一大团柔软的尾巴,那么就能明白青空鸟皇室的用意。
顺便还会心生贪意,想要将女孩占为己有。
毕竟,她可是今年皇城拍卖会的压轴拍卖品,有价无市的千年宝贝——拥有九百九十九年修为的狐妖!
无量沙压制住了百年妖狐,让她无法逃脱。沙子闪耀的绿光在阻止妖狐从外界吸取力量,阻止她的自我恢复。
她渡劫失败后,因为青空鸟皇室的干扰,一直处在被雷电洗浴后的酥麻状态。
妖狐突然抬起了头,她的耳朵动了一下,听到了一些声音。她看到锁着她的禁闭大铁门慢慢开了一条缝隙,缝隙越来越大,一名棕粉色少女悄悄飘了进来。
“咚!”铁门再次紧紧闭合在一起,发出了沉闷的声响。
“被抓进来了吧,俺早就告诉你不要逃跑不要逃跑,你就是不听。俺看过你的命运线,你到了拍卖会那天才能重获自由。”妖狐幸灾乐祸地说。
林娆在妖狐前边落下,她看了一眼死去的雪白狐狸,默哀几分钟后,想要把狐狸的尸体放下了。
“别,让它在那里吧。如果救了它,又会有其他的同类被钉上去……”妖狐说。
将狐狸活生生钉死在十字架上的馊主意与蔷薇皇妃以及国师万楼没有关系,这是看守荆棘之塔的禁卫队士兵原创的娱乐项目而已。
类似的还有很多,比如在死刑犯面前折磨处死犯人,或者在犯人身上拆下一只胳膊,烤熟后逼他吃下去。
一些权力底层俗人的娱乐而已,他们用微薄的权力,玩出属于自己的花样。
林娆使用能力,让十字架飘起来。她将十字架搬到墙角,搬到了妖狐看不见的地方。
她取了一张老虎凳,在妖狐前边坐下。妖狐无不羡慕地感慨:“好羡慕你可以坐下来,不像俺,要一直站着。”
林娆在和妖狐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尝试过用自己的能力消除无量沙的重量,把妖狐解救出来。
但是她失败了,或许能够破解无量沙的办法,真的只有实现沙子世界里头的愿望吧。
林娆的虽然被青空鸟皇室抓住,但是凭借她的能力,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在她眼里,包括万楼在内的所有人都是垃圾……可能她一个人打败蔷薇会有点难。
但是打不过可以跑啊,倘若不是因为好奇心爆发而想瞅一瞅妖狐长什么样,她也不会和妖狐有第一次相遇。
她们第一次相遇后,妖狐给林娆算了一卦。因为“你要找的人会在拍卖会上和你相遇”这句话,林娆在逃出荆棘之塔逛一逛后,选择了被万楼再次抓了回来。
“伊人不在,灯火处无影。”林娆语气里有些失望,但是又有些习以为常。
第一百一十二章 稻荷
“俺不是告诉你了嘛,你的真命天子会在拍会上来救你。他会在浴火后重,他会在死亡中挣扎,他挥舞着天下妖魔都惧怕的雷电,他驾驭着世人都将颤抖的力量,他将用绝对的暴力,用带有他名字的火红项链,焊死在你的心上!”妖狐恶狠狠地说,她也许想吓唬吓唬林娆,想从林娆那一直冷漠的表情中看出一些其他情绪。
“俺的预言很准的,通天之术在俺手里可滑溜呢!”妖狐强调。
其实作为百年妖狐的她只能掌握通天之术的皮毛,预知未来是千年狐仙的看家本领,哪怕是九百九十九年的妖狐,也无法与之相比。
“天命非我命,红颜易陨。”林娆说。
“害怕了吧!你获得爱情的时刻,就是你命绝的时刻!”妖狐自信地说,毕竟她用通天之术算出来的东西,十有都不会错。
通天之术可以预知未来,这就是各大势力明争暗斗,想要争抢百年妖狐的原因。
“我可以选择自己死亡的方式吗?”林娆很认真地问妖狐。
“俺没有看到你是怎么死的,应该可以自己选择吧。你如果现在就想自杀,谁能拦住你呢?”妖狐开玩笑地说,她并不担心林娆会自杀,因为这会与自己用通天之术看到的未来相违背。
一声轻叹,林娆望着从地牢外偷偷跑进来的光亮,梳理自己的青丝三千。
她唱起歌来:
“我穿着一袭白色长裙,
披散着头发血红的双眼,
像一个午夜索命的女鬼。
其实,我就是。
我的手里拿着一把首,
那上面染了许多人的鲜血。
我,正在进行一场毫无顾忌的屠杀。
我站在高塔之上俯视塔下的你们,
迎着黎明把首插入心脏,
勾起嘴角露出最后一个微笑,
轻轻的说,
我以命为代价,诅咒你们。
我自高塔坠下,
被血染红的衣服随风飘扬苍白的脸上挂着最后的微笑,
那时的我,最美。”
“停停停!现在俺们待的地方就是高塔,虽然俺们在最底层但是你不要说得那么恐怖好不好,要不是没有人来陪俺玩,你这动不动就唱歌吟诗的人,俺早就丢出外面去了!”妖狐说。
“但,爱情不就是这样吗?一场命,一个结局。既然我要死,那么我希望可以点燃世界的火”
林娆希望自己的爱可以传递到她一直等待的人的心里,如果用自己的命可以换来世界的毁灭与重,那她也就死而无憾了。
爱我的人要送给我一个礼物,我希望那个礼物是世界末日,那样我才会爱上他。
但是,如果我不爱上他,他怎么会有理由毁灭这个世界呢?现在的人都已经腐化,沉迷虚伪的光,享受酒色,他或许已经被蒙蔽了双眼。
决定了,还是让我先爱上他吧。
“用我的血,可以唤醒他的使命。”
她觉得只有彻底推翻世界,才能重新建立一个没有谎言,没有饥饿,没有歧视,没有罪恶,没有死亡的完美世界。
“我命当如此。”
妖狐的本事还没到看破人心的地步,她可不知道林娆的自顾自的嘀咕在表达什么。她以为自己的死亡玩笑开得太过火了,吓坏了林娆。
“不要这么悲观啦,俺的预言其实经常出错。先不说现在因为渡劫失败,被天罚劈掉了九百九十八年的道行。哪怕我实力处于完全的状态,距离千年通天的境界还太遥远,看破未来这种事还是很勉强的,眼睛会很模糊很痛。”
林娆点了点头。
“喂,你不要小瞧俺啊!俺刚才只是在谦虚,谦虚好嘛!”妖狐有些不乐意了,林娆在思考什么玩意,她完全不能看懂。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可是林娆那窗户吹出的冷风可以冻瞎妖狐的双眼。表情可以暴露人类的心情,可是林娆那面若冰霜的鲜嫩脸蛋上除了表达出一个“美”字以外,就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了。
林娆看着妖狐,她忽然拿出一张照片,仔细比对妖狐与照片上的模样。
这张照片是林娆逃出荆棘之塔到处玩耍的时候,在皇城的黑市找到的。上面有一美女,她头裹白巾,黑色长发。媚眼如画,白色画眉。香肩挂着轻纱,白皙的后背暴露在空气中,赤脚。
旁边有备注三句话:
第一句话:九百九十九年妖狐。
第二句话:本照片只供交流学习使用,请下载后二十四小时内销毁。
第三句话:如果你喜欢本作品,请正版。
“怎么样,俺美不美!”妖狐一下子来了兴致,看着自己漂亮的照片骄傲满满。
“头发的颜色不对。”林娆说。照片上妖狐的头发颜色是纯黑,而眼前的妖狐头发颜色是宝石蓝色。
“俺染发了,女孩子爱美有错吗?”妖狐反驳。
“身材也不对。”照片上的妖狐性感十足,前凸后翘,拥有很强大的异域风情气场。而眼前的妖狐,发育虽然好,但是相差甚远。从身体的比例上看,单单是身高的差距,应该就有一个头了。
“俺被雷电劈过嘛,噼里啪啦的好痛啊!身材被劈得缩水了不行啊!”妖狐反驳。
“哦,我还以为有两只妖狐呢。”林娆说。
“怎么会呢,你想多了咦,照片后面有字!”妖狐惊呼。
林娆把照片翻过来,她看到了一行小字:998年十月出版于千鬼传。
妖狐被抓之后,青空鸟并没有放出任何关于妖狐的照片信息,而是在拍品的名单上加上了“渡劫失败的九百九十九年妖狐”的字眼。
黑色流传的照片还是上个世纪的,十几年过去了,外表的改变也很正常。仔细看照片上的妖狐,脸蛋和眼前的妖狐很相似呢。
“不是那里,是这里,这里有字!”妖狐指着照片背面空白的地方,林娆什么也没有看到。
“哦,你修为不够,看不懂也是正常。”妖狐恍然大悟。
“上面写了什么?”林娆问。
妖狐对着空白的纸张念出一段话,听起来很像一封简短的书信:“萌萌的稻荷妹妹,您好,我来看你了”
“王六郎!”
当妖狐读完这个名字后,荆棘之塔发出了一声巨响,听起来像濒死巨兽的哀嚎。雷电撕破皇城的狼烟防护罩,顺着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