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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星记-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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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们有些人会这样,但应该也是事出有因,而且,我们帮助十个人,兴许就有一个是真的呢!”

“……”

侍女被自家小姐的思想整得无语极了,她也再也生不起半分辩论的勇气。自家小姐这么单纯,她作为侍女不狠一点,说不定日后还得吃亏。

孟凡歌本想早点离开永安镇,可没成想下一个拐角却遇到了骑着乾坤豹满大街装b的花落天。

此时的花落天神色好的不得了,骑在乾坤豹的背上那得意的神情溢于言表。乾坤豹身后跟着两名随从,也是摇头晃脑,得意极了。

唉,没想到不管到哪,都是以装b为潮流的思想。

本不想和花落天打招呼,可没想到花落天竟然看到了孟凡歌,于是便从乾坤豹身上跳下来,跑到孟凡歌面前,用力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粗狂的大声笑道:“哈哈哈,孟老弟,没想到你还在永安镇啊,老哥见了你,可真开心。”

是啊,能不开心吗,自己把那么拉风的坐骑都让给他了,换了谁谁不开心啊。

看了看乾坤豹,又看了看小鲜肉,孟凡歌心里暗叹:不知道小鲜肉以后长大了,能不能当坐骑骑。

“嘿嘿,花大哥,你伤看来好的差不多了哈,我今天正准备离开永安镇呢,没什么事的话,你继续装b,啊不是,你继续溜弯……”

“哎!怎么能走!”花落天拦住孟凡歌,说道:“今天去我家,我们哥俩儿喝一个,还有啊,我那个妹妹哭着闹着都要见一见你,说什么,她一定要当面感谢一下自己的救命恩人,孟老弟就当卖给我花某一个面子,明日再走,今天先到我那里喝个酒,老弟不会不能沾酒星吧?”

第二十八章 喝酒

因为有孟凡歌在,所以花落天不好再去骑着乾坤豹到处为非作歹,啊不是,是到处装b……

与孟凡歌并着肩,向花府走了过去。

乾坤豹和小鲜肉各自对着自己的主人,跟在两人的身后。

“孟老弟,你这是只什么宠物?看起来,很可爱是没错,就是没点气势。”花落天扭头瞥了一眼比乾坤豹矮了不知道多少个头的小鲜肉说道。

孟凡歌暗啐一口,心中骂道:“妹的,当然没气势了,这么个小不点跟你那个乾坤豹比起来,完全没有可比性啊!”

一路上,孟凡歌都是皮笑肉不笑的回应着花落天,当然,他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个人习惯这样了而已。有人装b,他只会默默的看着。

不大一会儿,一行人便来到了所谓的花府。

以前他孟凡歌来到永安镇,最想进入花家去看一看,可始终都没有个机会。今天竟然以这种方式来了,扭头看了看花落天,孟凡歌哈哈一笑,笑声中却是包含了很多层意思。

“请吧,孟老弟!”

孟凡歌压根不会跟花落天客气,他知道,越是客气,就越容易让人家瞧不起。倒还不如随意些,这样更容易让人接受,只要不过与随便就没事。

一直走过大门,穿过礼堂,来到后院。

“孟老弟想吃些什么菜?说,我花家的厨子手艺那是相当的好,什么菜都能给你做出皇宫里的水准来。”花落天说道。

“我想吃狗……”孟凡歌刚想说吃狗肉,可是忽然想到了小鲜肉的经历,小鲜肉是妖兽,虽然和自己签订了宠修协议,已经成了自己的宠物,但它还是会产生仇恨感的。

“随意弄些拿手菜就好,我今日与花大哥喝酒,不在乎口味。”

“哈哈,好,老张!老张!”花落天说完,扯着嗓子喊道。

不一会儿,一名围着围巾的中年壮汉从后堂跑了出来。这中年壮汉留着一抹性感的胡子茬,浑身上下的肉综合看起来就好像是一个皮球般滚圆滚圆的。

等花落天交代完之后,这哥们儿墩墩的就跑开了。

孟凡歌随着花落天来到屋里,坐在了一张圆桌旁。

“不知道孟老弟这是准备去哪里?”花落天吩咐丫鬟上了酒,亲自为孟凡歌倒上后问道。

孟凡歌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目的,于是便编了个谎话,说道:“我要去游山玩水啊,哈哈。”

“游山玩水?孟老弟不是修炼者么?整天游山玩水,如何修炼?”

“谁说游山玩水就不是修炼了,花大哥,修炼是基于天地之间,出去走一走闯一闯,或许比闷头坐在家里吸收天地灵气要好得多。”虽然不懂修炼上的道理懂得不是很深,但要让孟凡歌吹牛逼,那他绝对是手到擒来。

听他这么一忽悠,花落天倒真的沉思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他才说道:“孟老弟说的也是,看你整天无所事事一样,但其实,你才是真正的高手啊!真的领略到了天地之间最真实一面的高手!花某佩服!”

“哈哈,哪里哪里,花大哥抬举了!”

“孟老弟这么年轻就如此修为,日后定是一位绝世高手,来,为了日后的辉煌,大哥敬你一杯,先干为敬!”花落天说完,举起酒杯,咕咚一声就把杯中的酒喝完了。

孟凡歌见他如此豪迈,自然不能败下阵来,于是紧跟着端起酒杯,也是咕咚一声,全干了。

这菜一道还没上,两个人就一杯一杯的干了起来,只把候在周围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暗叫,这修炼者果然非同寻常!

废话!

修炼者体内的斗灵之力是扛酒的绝对利器,只要体内还有一丝斗灵之力在,那么酒劲随时都会被其吸收转化。

只要不喝的太多,那就没什么事,一般的修炼者喝太多,还是会醉。因为他们的斗灵之力还没有强大到那种地步,吸收酒劲的话可能会跟不上节奏。

乾坤豹目标忒大,因此被花落天的随从们带到了它特有的房间去休息了。

至于小鲜肉,那么小个不点点,它执意要留在孟凡歌身边,谁敢动它它就凶悍的冲对方龇牙咧嘴,露出凶狠无比的獠牙。

它待在孟凡歌的脚下,也占不了多大面积,所以也就任由它去了。

又喝了几杯酒,两个人稍微有些上头了,这时候菜总算上来了。

孟凡歌还没动口,就先把一个鸡大腿撕下来扔给了小鲜肉。因为刚刚吃过午饭,所以孟凡歌并不是很饿,吃不吃东西都无所谓。

但是小鲜肉的肚子似乎是个无底洞,不管给它多少东西它都能吃完,连骨头都不带剩的。

孟凡歌心里暗暗祈祷:“小鲜肉啊小鲜肉,你吃这么多,也得长的高大点,要不然以后我怎么骑你啊!”

一顿饭吃到了收尾,孟凡歌只是稍微吃了几口菜,大多数夹过来的肉他都扔给了小鲜肉。小鲜肉也不客气,一股脑的全吞进了肚子里。

“哥,哥,我回来了,你看我给你买了什么……”门外突然响起熟悉的声音,孟凡歌眼神有些恍惚的扭头看去。

呀!

孟凡歌突的一下子就醒酒了。

这……这不是刚刚那个说要买小鲜肉的美女吗?

她怎么会叫花落天哥,难道……

“舞蝶,你可算回来了,上哪儿疯去了,快,快来,这位就是……孟啊凡歌……”

“孟凡歌?!!”花舞蝶闻言,手中的东西当啷一声落在了地上。

“你就是孟凡歌?”

孟凡歌点了点头,说道:“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正是在下。”

“我……我就是五年前,在紫兴林里,我们遇到银狼,一起遇到的,然后你把它引开了救了我,你还记得我吗?”花舞蝶忽然很激动的凑到孟凡歌的身前,紧紧握住他的手。

孟凡歌有些小小紧张,额了半天也没额出个下文。

“难道你不记得我了吗?”

“记得记得,我记得那个时候……你还小,现在可比当初漂亮多啦,哈哈,我都认不出来了……”

“嘻嘻……”花舞蝶开心的笑道:“当初若不是你,我肯定就被银狼给吃了,谢谢你啊,孟凡歌,这些年我一直都在找你,但是你就好像是失踪了一般,我去寻你的时候,只发现了银狼的尸体,但是没看到你,当时还以为你被银狼吃了,我还叫人把银狼给开膛破肚了,结果什么也没看见……”

“是你把银狼杀的吗?你杀了银狼后又去了哪里?”

“额……”孟凡歌顿了顿,继续说道:“这个就说来话长了,要不,你陪我们一起喝个酒,我再慢慢和你说道说道。”

“好啊好啊!”花舞蝶拍手称好,然后就紧挨着孟凡歌坐了下来,吩咐身后的小玉再拿个酒杯过来。

那小玉看着孟凡歌,恨得牙痒痒。

哼,没想到这个臭小子就是当初救下小姐的那个人,还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大英雄,原来就是一个无耻下流的登徒子!

虽然心有不甘,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小玉还是乖乖的听小姐的吩咐,去拿了一个酒杯过来。

ps:今天这一章更的晚,因为昨天喝酒喝的烂醉,导致现在还没缓过神来,一直想吐,幸好在十二点之前写完了,虽然写了四个多小时就写了这么一点,但我这一章基本都是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看在小康这么辛苦也要保持更新的意志力上,多来几个花花吧,拜谢!

第二十九章 抓妖兽赚钱

这顿饭本该已经快要收场了,但由于花舞蝶的加入,收场的时间不得不往后推迟。

孟凡歌运用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将花舞蝶和花落天两个人忽悠的一愣一愣的,五年来在中灵山脉的故事全部给他改编成了一部洒脱无比的冒险小说。

冒险类的故事讲得好了,那绝对是扣人心弦,令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很显然,孟凡歌就做到了这一点。

从中午一直聊到了傍晚。

“哎呀,原来孟老弟的经历这么惊心动魄,花某实在是佩服,佩服啊!”花落天抱拳说道。

花舞蝶此时已经眼冒星星,崇拜无比的看着孟凡歌,说道:“哇塞!好感人的故事啊,那,青莲师姐现在怎么样了?”

在这个故事里,孟凡歌自私的将青莲师姐刻画成了自己的爱人,当花舞蝶问起青莲师姐怎么样的时候,孟凡歌忽然想到……

自己自从被高衍扔到紫兴林后,就一直没见过青莲师姐了。想起她的温柔,孟凡歌也是怀念的很。

对啊,青莲师姐现在怎么样了?

一想到这个,孟凡歌就再没有了扯淡的心情。

“好了,不说了,我得走了。”孟凡歌站起身,抱拳说道:“多谢花大哥的热情款待,他日有机会,我定当再次光临贵府,和花大哥共叙旧情。”

“哎,孟老弟,这天都快黑了,你要去哪啊,先别走了,在我这里住一晚上再走。”

“不不……”孟凡歌急忙摆手,拒绝道:“花大哥,我得赶时间,已经耽误了一下午了,我得趁着夜色把下午耽误的时间赶回来,就此别过吧!告辞了”

“哎……孟老弟……”

“孟凡歌!”

花落天和花舞蝶两个人都准备留下孟凡歌,但孟凡歌跑的却比兔子还快,眨眼间就消失在他俩的视野当中。

之所以会走的这么急是因为孟凡歌感觉体内的斗灵之力蠢蠢欲动,像火一般燃烧了起来。

虽然他的丹田被封印了,但他的斗灵之力还在,没有完全消失,虽然不能外放,但吸收点酒劲还是没问题的。

酒劲虽然吸收了,但斗灵之力就像是喝醉了一般,开始燃烧了起来。

“不是,不是斗灵之力在喝酒。”韦护总是出现的那么突然。“酒是煞气很重的,因此接触到高衍给你套的禁锢时,两者起冲突了,就好像两军交战,但高衍的力量太强大了,不是这一星半点的酒就能冲破封印的。”

“呼哧呼哧……”那种灼烧感越来越强烈,孟凡歌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坐下,捂着肚子不停地揉来揉去。

“还真他娘的难受啊!”孟凡歌叫骂道。

“日后尽量不要饮酒,对了,有个事情该和你说了。”

“什么事?”

“增灵丹可以给烈犬服下,妖兽服下增灵丹,吸收的效果比人类吸收的效果还要强烈。”韦护说道。

孟凡歌不解的问道:“这就是你要我买低阶增灵丹的原因?”

“是的!你现在无法修炼,想要提升自身修为,只能通过外界传送,以你现在的能力,还无法进行武器修炼,宠修是你的最佳选择,虽然宠修可能会慢些,但这也没办法。”韦护说完,没等孟凡歌搭话,又继续说道:“你现在的修为是万万拿不动降魔杵的,尽管我会让降魔杵自行封印绝大部分的力量,但封印力量之后的降魔杵,依旧不是你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修炼者能驾驭的,最起码,你得达到……”

“达到什么样的修为?”

“最起码得达到,化风后期,或者破空初期才行,如果是化风后期就去试图驾驭降魔杵,那还是有一定的危险性,但达到破空初期就是十拿九稳了。”

“化风后期……”孟凡歌自言自语道:“我现在已经是融地初期,就还相差一个等阶。”

“你别以为修炼多么容易,你现在靠烈犬帮你吸收斗灵之力,单方面的传送是非常慢的!”

“不是有增灵丹么?”孟凡歌摸了摸手指上的皎月,自己有钱,可以买很多的增灵丹啊。

“你那点钱够买多少增灵丹的?”韦护说道:“的确,靠增灵丹的确会很快,可要让你达到化风后期的修为,你知道要用多少增灵丹吗?你这点钱根本不够,别想了,皎月里存的宝贝都卖了也不够。”

“卧槽,你知道我皎月里都有些什么吗?”孟凡歌不满的大叫,当然,他只是用意识大叫。

“你的记忆我全都知晓,包括,你过去不属于这个世界我都知道。”

“……”孟凡歌叹了口气,他倒是忘了这茬。

“好吧,那你说,我该怎么办?”

“给烈犬服用增灵丹,修炼的速度是能突飞猛进。但增灵丹也是需要时间来进行消化的,不是吃下去一颗就能增长多少多少的斗灵之力。一颗低阶增灵丹,烈犬要经过大概十天左右的消化,才能完全吸收其中蕴含的斗灵之力。”韦护说完,沉思了一会儿。

“根据我对凡间的观察,这中州大陆上是有不少的炼药师,但大多都集中在西灵帝国和北灵帝国,中灵帝国的地方很大,人很多,但适合做炼药师的并不多。要不,你先去西灵帝国和北灵帝国,想办法挣点钱,多买些增灵丹给烈犬?”

这个法子听起来不错,可上哪儿 挣钱去啊?

增灵丹最低的低阶价格都最少要一百金灵币,更别说那些中阶的,高阶的,一般的杀个妖兽之类的,根本就挣不了多少钱。

这也就是为什么增灵丹那么好使,却没多少人能用的起的原因。

太贵了!

“有了!”孟凡歌突然想到,当初抓乾坤豹时候的场景。

“你的意思是,通过抓妖兽,然后卖给一些修炼者,以此来挣钱?”

“很多人也都曾经试过,把妖兽打的奄奄一息之后再与之进行签订宠修协议,但就目前所知,尚未有一人成功。因为那样会令妖兽的仇恨值暴增,对于人类来主动进行的宠修协议签订是非常排斥的,所以基本不会有人成功。如果把妖兽关进皎月里,那么妖兽会很快丧失凶性,里面的环境只要是能动弹的生物都受不了。”孟凡歌看着皎月,深情的说道:“在这种恐惧环境的影响下,无论是妖兽还是人类,都会想找一个依靠,所以,签订宠修协议那是十拿九稳,这也是为什么花落天和乾坤豹签订宠修协议会那么简单的原因了。”

“孟凡歌,你终于让我瞧得起一次了!”

“能让神瞧得起,我是不是该感到荣幸?”

“不,等哪一天,你能把高衍踩在脚下,那才是荣幸。”

第三十章 花无涯与黑风

将低阶增灵丹给小鲜肉服下,孟凡歌期待无比的感受着丹田处。

过了一小会儿,那低阶增灵丹便开始发挥作用了。一缕一缕的斗灵之力不断传送到孟凡歌的丹田处,虽然速度缓慢,但好在终于可以提升修为了。

孟凡歌还以为,自己从此之后真的会变成了一个废物。

增灵丹的好处就在于,其中蕴含的斗灵之力很纯粹,不需要经过周天运转,去过滤排除不相干的废气。再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用呆在一个地方,闭着眼睛进入入定状态,凝神聚气的去吸收天地灵气。

如此简单快捷的修炼方式,当真是每一个修炼者都想要的。

可惜,增灵丹是那么的宝贝,有钱的,到处购买,没钱的,只能看着有钱的到处买。

在原地坐着休息了一会儿,孟凡歌盘算了一下,去抓妖兽有一定的危险性,他不能一个人去,现在自己的丹田被封印,根本没办法运用自己的力量,一旦被妖兽攻击,那是必死无疑。

他得组个队,但是组队的话,利益分配也就复杂了起来。

得找几个信得过的人才行。

找谁呢?

想着想着,孟凡歌忽然听到一阵躁乱,这声音是从花家传来的。

忍不住好奇心,孟凡歌爬上墙头,偷偷看向花家院子里。

“花无涯,十年之约已经到了,我们从西灵帝国大老远的赶来,可不是来跟你逗闷子的。”一名黑衣黑披风,但是 在黑夜里看不清脸庞的男子冷声说着话。这男子非同一般,离着老远孟凡歌就能感受到他身上的煞气,因此他偷看着也不敢大喘息,万一被发现,真的会死啊!

一名中年男子站在黑衣男子的面前,孟凡歌想来,这就是花无涯吧,这就是花落天和花舞蝶的老爹。

“钟凝,十年之约到了是不假。但是现在我反悔了,我不想把女儿嫁过去了,你们看,这可怎么办呢?”

“你找死!”黑衣男子身上煞气一紧,说着话就逼近了花无涯。“我家主子可是皇室嫡系,是未来西灵帝国的国君!你这样落魄的世家,该感到无比荣幸才是,竟敢这样和我说话!“

就是一瞬间的事,孟凡歌甚至都没看到黑衣男子动脚。

花无涯很淡定的看着黑衣男子,说道:“钟凝,虽然你家主子是国君的儿子,是未来国君的继承人,是,这的确是我家的幸事。可我女儿不喜欢他啊,我也没办法。”

“你在耍我?”黑衣男子厉声说道。

“哪敢,我哪敢耍黑风大人!”花无涯说道:“只是小女那性格实在任性,她不喜欢的,你就是杀了她她也不会顺从,即便是我这当父亲的说了,也没多大用处。我看,今日天色不早了,黑风大人就先回去歇着吧。”

黑风虽然很想干翻花无涯,但这是在中灵帝国,他黑风不敢太过造次,要不然中灵帝国闻着味杀过来,他就别想回去了。

恨恨的瞪了一眼花无涯,黑风转身就走。

“花无涯,你记得,顺我西灵者倡,逆者,亡!”

孟凡歌看的是一头雾水,听得也是稀里糊涂,啥意思啊?

看这架势,花舞蝶似乎要被嫁到西灵帝国去,而且这其中还有很多故事啊!什么十年之约,这花家到底藏了多少秘密。他们怎么会跟西灵帝国的人扯到一起去?

中灵帝国和西灵帝国一直处于敌对状态,虽然没有开战,但两国边界时有小的冲突发生。

中灵帝国和北灵帝国的关系不算好,但也不差。东灵帝国和南灵帝国,这两个国家是完全跟着中灵帝国的屁股走。

在地图上看,中灵帝国是被其他四国被包围在了正中央。但中灵帝国的领土是其他四个国家加起来的总和,人口数量更是其他四个国家加起来的数倍。

若是要开战,中灵帝国强大的军事力量足以抵抗四个国家的同时进攻。

大规模战争,中灵帝国不惧怕任何一方。可担忧就担忧在这西灵帝国身上,西灵帝国的炼药师和智者配合起来简直天下无敌。

智者们研究出来的火器,火炮威力惊人,这还是多年前的成果,这几年他们研究出来了什么新鲜玩意,谁也不知道。

西灵帝国是中灵帝国的心腹大患,这一点毋庸置疑。

孟凡歌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敌视西灵帝国,有西灵帝国在,他父皇觉得王位虽然是坐着,但坐的一点也不安心。

孟凡歌对花家的好奇心空前膨胀,他一定要琢磨透花家和西灵帝国的关系。

从墙头上轻轻的落了下来,孟凡歌带着小鲜肉便离开了这里,他得找一个地方住下。

又来到了昨夜住过的那个客栈,孟凡歌交了钱就带着小鲜肉进了房间。

斗灵之力还在不断的增长,这是孟凡歌最为开心的事,哈哈,增灵丹这玩意就是好,躺着睡觉也能修炼。

喝了那么多的酒,说没有影响是假的。孟凡歌多多少少都有些乏了,小鲜肉这家伙可能是白天太活泼了,也累了,趴在床上缩成一团就睡了起来。

孟凡歌脱掉外衣,躺在床上被子也不盖就直接开睡。

就这样,一人一球,啊不是,一人一犬共睡一张床,显得温馨极了。

都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但如果两个不同物种的能走到一起,冲破那道人为的枷锁,也许他们会成为比同类还要值得信任的伙伴。

宠物,就是这样一种存在。

宁静的夜里,孟凡歌的身体微微发着泛红的光。

小鲜肉的身体开始慢慢发生变化,虽然不是很明显,但如果仔细看,还是能看出区别。

本来黝黑的毛发开始变长,颜色也开始发生变化,变得有些泛红。

至于体型嘛,好像也没怎么变化。

时间慢慢流逝,这种变化也就越来越明显。

ps:读者开始增加了,我好开心,但是很不幸,近期内小康无法爆更。下周吧,下周我尽量爆更,让大家爽。

因为俺实在是事情太多,最近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情,说出来大家也不愿意听,说不定还以为我在凑字数,就不说拉,大家只需要知道俺最近事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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