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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5魔龙狂舞-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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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寒冷秋季的天空下,猎人们从大门蜂拥而出。本·伯恩斯在前面带路,母狗们吠叫着围在他身边。再后面是剥皮人,SourAlyn,和手拿油亮长皮鞭的戴蒙Dance…for…Me。两个瓦德骑着达斯丁女士送给他们的灰公马。他的拉姆斯大人骑的是Blood,一头脾气和他很配的红色种马。他正在哈哈大笑,可能是好事也可能是坏事,臭佬知道。

母狗们在他能分辨它们之前就围住了他,是被他那身气味吸引。这些狗都喜欢臭佬,他常常和它们一起睡觉,有时候本·伯恩斯还让他和它们共进晚餐。Pack吠叫着穿过石板路,绕着他转圈跳起来舔他污秽不堪的脸,咬他的腿。Helicent叼住他的左手用牙齿撕咬,臭佬担心自己可能会再少两根手指。‘红杰尼’用脚猛踢他的胸口把他踢翻在地。她精瘦干练肌肉结实,臭佬却肌肉松弛皮肤灰白骨头脆弱,因饥饿而白发苍苍。

当臭佬用膝盖挡开‘红杰尼’踢他的脚的时候,骑兵们都跳下马。出去二十四个骑兵,回来二十四个骑兵,这说明搜捕行动失败了。这是坏事。拉姆斯不喜欢品尝失败,他肯定要伤害某人泄愤。

近来,他的大人被迫有所收敛,因为先民荒冢到处都是波顿家族需要的人,拉姆斯知道要小心应付达斯丁和莱斯威尔还有他的领主老爷们。在他们面前,他总是彬彬有礼笑脸相迎。关起门来没人的时候,事情就是另一回事了。拉姆斯·波顿穿着符合霍伍德领主和恐怖堡继承人身份的衣装。他的披风是狼皮缝制的,在右肩用发黄的狼牙扣住,足以抵挡秋天的冷风。腰间佩戴一把弯刀,刀刃又厚又重像是砍肉刀;另一边是一把长匕首和一把小的弧形剥皮刀,尖端带钩刃口锋利。三把刀都用的黄骨刀把儿。

“臭佬,”拉姆斯大人坐在‘Blood’高高的马鞍上朝下喊,“你也太臭了吧,我在院子外面就能清楚的闻到。”

“我知道,大人,”臭佬赶紧说,“我请求你的原谅。”

“我带了件礼物给你。”拉姆斯转身到他后面,从马鞍里取出一样东西抛给他,“接住!”

铁链、脚镣和失去的手指,让臭佬比得到自己的名字之前更加笨拙。那头碰到他那残废的手指,从他的半截断指弹开落在他脚上,蛆虫飞落如雨。外层的干血凝结都认不出来原来面目。

“我告诉你接住,”拉姆斯说,“捡起来!”

臭佬试图提住耳朵把那头捡起来,可是没用,那肉腐烂变绿,只有耳朵随着手指扯下来。小瓦德哈哈大笑,跟着别人也都齐声大笑。

“哦,不用管它,”拉姆斯说,“去照看我的‘Blood’,我骑这‘私生子’太猛了。”

“遵命,大人。我这就去。”臭佬赶紧去追那马,把那颗烂头留给母狗们。

“你今天闻起来像猪屎,臭佬。”拉姆斯说。

“对他来说,这是进步,”戴蒙Dance…for…Me笑着说,一边卷着马鞭。

小瓦德摇摆着跳下马鞍,“也去照看下我的马,臭佬,还有我小堂弟的。”

“我的马我自己照看,”大瓦德说。小瓦德已经成为拉姆斯大人最好的朋友,而且每一天感情都在增进,但是大瓦德却正好相反,很少参与他堂弟的游戏和残酷行为。

臭佬不关心佛雷们,他把‘Blood’带到马厩,在红种马试图踢之前赶紧跳开。猎人们都走进大厅,除了本·伯恩斯,他正呵斥母狗们别为了那颗烂头打架。

大瓦德跟着他进了马厩跳下马,在他赶开‘Blood’少许的时候,臭佬偷看他一眼。“他是谁?”他轻声问,用别的马夫听不到的小声。

“谁也不是。”大瓦德从灰马身上拿下马鞍,“只是我们在路上遇到的一个老人,他骑着一头老母山羊带着四只小羊。”

“大人为了抢他的山羊杀死了他?”

“大人杀他,是因为他称呼大人为‘雪诺大人’,尽管山羊也很好,我们拿母山羊挤奶喝,小山羊烤着吃了。”

雪诺大人,臭佬点头。他费力取下‘Blood’马鞍的时候,铁链叮当作响。和哪个名字没关系,当拉姆斯大人发怒的时候,没有人敢在他身边。或者,他高兴的时候。“你找到你堂兄弟了吗?大人?”

“没有,我没想着能找到。他们死了。威曼大人杀了他们,如果我是他,我也会那么做。”

臭佬不说话了。有些事情说了会很危险,即使是我在马厩,而大人在大厅里。

一个错误可能他要付出一个脚趾头的代价,或者一个手指头。但不会是我的舌头,大人从来不拔我的舌头,他喜欢听我恳求他饶恕我,他喜欢听我这么说。

骑手们已经追捕了十六天,每天只能吃到硬面包和咸牛肉,除了偶尔偷猎到小猎物。因此,今夜拉姆斯大人下令举办宴会来庆祝他回到先民荒冢。他们的主人叫做海伍德·史陶,是个花白头发的独臂的吝啬大人,他很清楚拒绝拉姆斯大人的后果,尽管眼下他的储藏柜里的储备几乎肯定要消耗殆尽。臭佬听到史陶的侍从们低声抱怨私生子和他的人正在吃的是为冬季做的储备。“他将要睡艾德大人的小女儿,他们说,”史陶的厨子抱怨,她不知道臭佬正在偷听,“但是当冬季来临,我们才是被干的人,你们记住我的话。”

然而拉姆斯大人下令要举办宴会,所以宴会他们必须举办。宴会桌摆放在史陶的大厅,宰了一头牛,那夜从太阳下山开始,空手归来的猎人们吃着烤牛肉、大麦面包、捣碎的胡萝卜和豌豆,灌下大量的酒。

开始,小瓦德给拉姆斯大人倒满酒杯,同时大瓦德在高桌上给其他人倒酒。臭佬被铁链拴在门外,免得他身上的臭味让参加宴会的人倒胃口。他要晚点儿吃,等拉姆斯大人想要把哪些吃剩下的给他吃的时候。然而母狗们很享受在大厅里跑来跑去,也给这个宴会提供了最好的娱乐。当时,Maude和‘灰杰尼’正在猛攻史陶大人的一条猎狗,争抢WillShort扔给它们的一大块肉骨头。臭佬是大厅里唯一一个没有观看三只狗打架的人,因为他的眼睛始终盯在拉姆斯·波顿身上。

战斗以主人的狗的死宣告结束,史陶的老猎狗永远失去了表演伶剧的机会。他是以一敌二,而且拉姆斯的母狗又年轻、强壮、野蛮。本·伯恩斯喜欢狗多过喜欢它们的主人,他曾经告诉臭佬,给他们起名字都是在拉姆斯搜寻、强胤奸并杀死农夫女孩之后。那时候,拉姆斯大人还是个私生子,整天带着第一个臭佬跑。“无论如何,这些狗让拉姆斯大人很好的运动,那些流血、乞求、跑不动的狗就再也没有回来。”接下来一窝出自恐怖堡狗舍的狗里面有‘凯菈’,臭佬不怀疑。“他也训练它们去杀狼。”本·伯恩斯曾经透露。臭佬什么也没说。他知道训练这些母狗是为了杀死哪的狼,但是他不希望看到母狗们再为自己的脚趾头打架。

两名仆役搬走死狗的尸体,一位老妇人找来拖把、耙子和水桶清理着一团糟的血污,这时厅门突然开了,一阵冷风吹了进来,十来个身穿灰色锁子甲,戴铁制半盔的人闯了进来,从史陶家的那群面色苍白,身着皮甲,外披金色与赤褐色相间的斗篷的年轻侍卫中间挤了过去。宴会上的人突然安静下来……除了拉姆斯大人,他扔掉啃着的肉骨头,用袖子擦擦嘴,潮湿的嘴唇带着微笑说,“父亲。”

恐怖堡大人随意地扫了一眼宴席上的残羹剩饭,死狗,墙上的刑具,带着手铐和脚镣的臭佬。“出去,”他告诉宴会者们,声音软的像伶人,“马上,你们所有人。”

话痨老波顿和儿子以及儿媳妇的谈心,形象就是这么崩坏的

前面总之就是拉姆斯正和一帮人吃喝,然后老波顿进来把他们都赶走。

听从本。伯恩斯(拉姆斯的训犬师)的招呼,他的“女孩儿”们纷纷尾随他离开,有的嘴里还叼着肉骨头。哈伍德。斯托特什么也没说,生硬地向波顿大人鞠了一躬,不情愿地让出了他的大厅。“解开臭佬的链子,带他出去,”拉姆斯大人朝Sour。Alyn吼道。但他父亲挥了挥苍白的手,命令道:“不,把他留下。”

卢斯波顿大人甚至把自己的护卫也轰了出去,随后关上大门。当一切都安静下来后,臭佬发现大厅里只剩下了他和波顿父子。

“你还没有找到失踪的弗雷们。”卢斯波顿大人与其说是发问不如说是更像在陈述事实。

“我们骑马回到鳗鱼大人所声称的他们离开的地方,但狗儿们没能找到任何踪迹。”

“你应该去村子里打探他们的消息。”

“那只会白费唾沫。那些农民根本不会记得他们见到了什么。”拉姆斯大人耸耸肩,“这有什么大不了的?这个世界从来不缺弗雷。如果我们需要一个弗雷,滦河城里还有的是。”

卢斯波顿大人扯下一小块面包放到嘴里,“Hosteen和Aenys为此很伤心。”

“如果他们愿意就让他们自己去找。”

“鳗鱼大人也很自责,据他自己说他已经喜欢上Rhaegar(馅饼馅之一)了。”

拉姆斯大人已经压不住火了。臭佬能从他扭曲的厚嘴唇和脖子上的青筋看出这一点。“那两个蠢货就应该老老实实和曼德利呆在一起。”

卢斯波顿大人耸了耸肩,“鳗鱼大人的行动慢的像蜗牛。。。。。。当然他的健康情况也不允许他在一天中持续旅行几个小时,为了进餐中途还要频繁停顿。那两个弗雷急于去Barrowton和他的亲戚们团聚,你难道能因此指责他们先行一步?”

“如果他们确实是这样作的。你相信曼德利吗?”

他父亲的白眼珠闪烁着,“我给了你这样的印象吗?让你觉得我相信他?不过曼德利大人对于此事是最为忧心忡忡的。”

“还没有忧心冲冲到吃不下饭。肥猪大人一定是把他存在白港的一半食物都搬来了。”

“四十辆装满食物的货车。装红酒酒和甜酒的酒桶,成桶成桶的鲜鳗鱼,一群山羊,几百头猪,成箱成箱的螃蟹和牡蛎,一条巨大的鳕鱼。。。。。。鳗鱼大人喜欢美食,你应该早就注意到了。”

“我注意到的是他没有把那两个弗雷带来。”

“我也注意到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

“这会很难办。”卢斯波顿发现了一个空杯子,就用桌布把它擦干净,然后倒上酒。“曼德利大人似乎并非唯一一个开宴会的人,至少看起来是这样。”

“本来是应该由你举办这场宴会欢迎我回来,”拉姆斯抱怨道,“而且它应该在BarrowHall举办,而不是这个TMD破地方。”

“BarrowHall和它的厨房都不归我管。”他的父亲慢条斯理地说,“我在那里只是客人。那城堡和城镇都归达斯汀夫人所有,而我想她不会容忍你。”

拉姆斯的脸黑了下来,“如果我切掉她的乳头喂我的狗,她也许就会容忍我了?如果我剥了她的皮给我做双新靴子,她也许就会容忍我了?”

“不可能。而且这双靴子的代价会很昂贵。它将令我们丧失Barrowton,HouseDustin,还有Ryswells。”卢斯波顿坐在他儿子对面,“达斯汀夫人是我第二任妻子的妹妹。RodrikRyswell的女儿。Roger和Rickard,以及和我同名的卢斯的姐姐,另一个Ryswells的表亲。她很喜爱我的小儿子,并且她怀疑是你害死了他。达斯汀夫人是个记仇的女人。谢天谢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对奈德史塔克间接害死了她丈夫心怀怨恨,Barrow…ton才效忠于波顿家。”

“效忠?”拉姆斯强压怒火,“她的所作所为都在朝我吐口水。总有一天我要把她珍爱的城镇一把火烧了,然后再让她吐口水,看看能不能把火浇灭。”

卢斯波顿扮了个鬼脸,好像他正在品尝的浓啤酒突然变酸了。“有好几次你都让我怀疑你到底是不是我亲生的。我的祖先里什么人都有,但是没有傻瓜。别说话,给我安静,我已经听够了。是的,现在我们看起来很强大,我们在兰尼斯特家和弗雷家有一些强大的盟友,而且北境的大部分诸侯也至少能勉强站在我们一边。。。。。。但你有没有想过当一个史塔克家的儿子冒出来的话会发生些什么事?”

奈德史塔克的儿子全死了,臭佬知道。罗卜在滦河城被谋害,至于布兰和瑞肯。。。。。。我们把他们的头涂上焦油。。。。。。。他的脑袋嗡嗡作响。他不想去回忆任何发生在他知道自己名字之前的事情。回忆这些事情是那样的痛苦,几乎和拉姆斯的剥皮刀一样痛苦。。。。。。

“史塔克家的狼崽子都死了。”拉姆斯说,他酒杯里的浓啤酒晃动作响,“而且他们会一直死着。他们的丑脸一出现,我的狗儿们就会把他们的狼撕成碎片。他们什么时候冒出来,我什么时候就把他们再杀一次。”

老伯顿叹了口气,“再杀一次?你说错了,你没有杀艾德大人的儿子们,我们都很喜欢那两个可爱的孩子。那是席恩干的,你还记得吗?如果真相暴露,你能想象得到我们还能留住多少本来就心存不满的盟友?也许只有达斯汀夫人。。。。。你却想拿她的皮做一双靴子。。。。。。一双劣质靴子。人皮不如牛皮坚韧,穿起来也不舒适。托国王一纸法令的福,你现在是个波顿了,那就最好表现地像是个波顿。关于你的故事在传播,拉姆斯。我到处都能听到那些故事,人们害怕你。”

“那很好。”

“你错了,那并不好。从来就不曾有关于我的故事到处传播。你以为如果不是这样我现在还能坐在这里?你有你的乐子,我不会为此指责你。但你应该更谨慎一点。和平的土地,安静的人民,这是我的座右铭。让它也成为你的。”

“这就是你离开达斯汀夫人和你那肥猪老婆的缘故?跑到这里来让我安静?”

“不是。有些消息你需要知道。史坦尼斯大人终于离开了长城。”

他们的短暂旅程的终点是先民荒冢大厅的木墙,各色旗帜在广场塔楼上迎风飞扬:恐怖堡的剥皮人旗,赛文家的战斧旗,陶哈家的松树旗,曼德勒的男人鱼旗,洛克大人的交叉钥匙旗,安柏家的巨人旗,菲林特的石手旗,霍伍德的驼鹿旗。史陶家的是赤金色v字旗,Slate家的旗是灰底两侧白边,四个马头的旗,一个灰色一个黑色一个金色一个棕色,代表了溪流地的四个莱斯威尔。据说,莱斯威尔家甚至连他们的军队都穿不同的颜色。这些旗帜之上,招展着的是一千里格以外坐在铁王座上的男孩的宝冠雄鹿…狮子旗。

当他们骑过门房进入一个长满草的庭院时,臭佬听到老磨坊里传来叶片转动的声音。庭院里马夫们跑出来给他们牵马。“请你,这边走。”波顿大人领他走向插着过世的达斯丁大人和他的寡妇妻子家旗帜的城堡,达斯丁家的旗是交叉双斧上面一顶尖王冠,他的寡妇妻子的旗就是四个马头之一,罗德利克·莱斯威尔的金马头。

当臭佬爬过一段木头阶梯到达大厅的时候,他的双腿开始打颤,他必须停下来稳住它们,一边抬头瞅着‘巨大荒冢’的长满草的斜坡。有人说埋在这里的是带领先民们来维斯特洛的勇敢的第一个国王。也有人认为埋在这里的一定是位巨人的国王,从它的大小就能看出来。还有少数人说这里根本没有古墓,只是一座小山,但是如果真是这样,它也是一座孤独的山,因为大多数周围的墓地都被风吹平成平地了。

大厅里面,一个女人站在壁炉边,双手伸到快要熄灭的火上暖手。她全身黑衣,从头到脚都是,没有戴一点儿金银珠宝,但她出身高贵,这很容易看出来。尽管她的嘴角已有皱纹,而且眼角更多,但她仍然笔直地站在那儿,高贵端庄。她的头发一半是棕色一半是灰色,在头后面盘作一个寡妇结。

“这是谁?”她说,“男孩去哪了?你的私生子还不愿意抛弃他?这是个老人……噢,诸神慈悲,这是什么味道?这个怪物故意弄脏自己?”

“他还跟着拉姆斯。芭芭蕾女士,请允许我给各位引见,这位合法的铁群岛领主,格雷乔伊家的席恩。”

不,他想,不要,不要叫那个名字,拉姆斯会听到的,他会知道的,他会知道的,他会伤害我。

她的嘴撅起,“他不是我想要的。”

“他是我们仅有的。”

“你的私生子都对他做了什么?”

“剥掉一些皮肤,我想是。很少的一部分,不太必要的东西。”

“他疯了吗?”

“或许吧,有关系吗?”

后面的话,臭佬已经听不到了。“求求你,我大人,我女士,这一定是弄错了。”他双膝跪地,浑身发抖的想一片冬季暴风雪中的树叶,眼泪从他被毁坏的双颊滚落。“我不是他,我不是变色龙,他已经死在临冬城。我的名字叫臭佬。”他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臭佬臭佬,押韵畸形。”

感谢Manjunior的友情校对补译~撒花,具体几处可以见本篇评论。

感谢小海的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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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SelaesoriQhoran号从瓦兰提斯启程七天后,佩妮才终于从她的舱里出来,像个刚从冬眠中睡醒的胆小的丛林生物一样爬到甲板。

已经是黄昏了,红袍僧在船中央的火盆里点燃夜火以便信徒们环绕着它祈祷。莫阔罗的低如鼓声的嗓音似乎是从他巨大的身躯的深处发出的。“我们感谢太阳赐予我们温暖,”他祈祷道。“我们感谢星星在我们驶过这片冰冷的黑海时指引我们方向。”这是一个比乔拉高大并且几乎有他两个那么宽的体型庞大的男子——神僧穿着猩红色的袍子绣花的袖子和兜帽,领子则镶嵌着橘红的火焰绸缎。他的皮肤如沥青一样黝黑,头发像雪一样白,脸上有刺青的火焰和黄色河橘色的眉毛。他和他一样高的铁权杖头顶一只龙头,当他用它的末端敲击甲板时,龙口吐出小股绿焰。

他的卫兵是五个炎之手的奴隶勇士,引领着回应。他们用古瓦兰提斯与咏唱,但是提利昂已经听得足够多次以领会大意。点燃我们的火焰保护我们免除黑暗的侵扰云云,照亮我们的前路温暖我们的身躯,长夜黑暗处处恐怖,将我们从可怕的事物中拯救出来,云云还有其他的。

他知道有比大声说出这些想法更好的办法。提里昂·兰尼斯特不需要神灵。但是在这艘船上对拉赫洛致以一定的敬意依旧是明智之举。乔拉·莫尔蒙自他们航行稳定后就已经解除了提利昂的镣铐,他可不准备再给他什么理由重新戴上它们。

SelaesoriQhoran号是一艘500吨级的颠簸的有着深深的船舱和高高的船楼的单桅慢船。在她的前船楼上立着一座怪诞的船首像,这个虫蛀的木雕大人物看上去似乎患了便秘,其中一只胳膊下塞着一个卷轴。提利昂再没看过比她更丑的船了,但是似乎她的船员们也不比她号多少。她的船长,一个说话刻薄的生硬的壶肚的男人,长着一对瞳距甚小的贪婪的眼睛,而且是个糟糕的锡瓦斯棋玩家以及一个更糟的输家。他手下有四个大副和50个船奴,每个人的一边脸颊上都纹着个粗糙的本船船首像的形状(thecog’sfigurehead)。无论提利昂怎么提醒他们他的名字叫雨果·希山,那群人依旧喜欢叫提利昂“没鼻子”。

四分之三的大副还有多于四分之三的船员都是光之王的狂热信徒。提利昂不太确定那个船长的信仰,他总在晚祷时出席但是却不参与其他人的行为。但是莫阔罗才是SelaesoriQhoran号的真正主人,至少在这趟旅行是。

“光之王,祝福您的奴仆莫阔罗吧,在世界的黑暗中为他照亮道路,”红袍僧突然提高嗓音。“并保卫您忠实的奴仆班奈罗,赐予他勇气,赐予他智慧,用火焰充满他的心灵。”

这时提利昂注意到了佩妮,她正在通往后船楼下的木质楼梯上看着那荒谬的仪式。她站在一个低处的台阶上,所以只露出了她的脑袋。在夜火的光芒下她兜帽下的大眼睛闪耀着白色的光芒。她带着她的狗,那只在小丑格斗时她骑的灰色大猎犬。

“小姐,”提利昂柔声唤她。实际上,她算不上什么小姐,但是对于她那愚蠢的名字他依旧说不出口,而他也不准备叫女孩或者侏儒。

她向后缩了缩。“我……我没看到你。”

“好吧,我是很小。”

“我……我不太舒服……”她的狗吠叫。

为悲伤而恶心,这是你的意思。“若如要我的协助的话……”

“不。”她就像她转身离去那样飞快的拒绝了,退回她下面她和她的猪和狗一起待的那个舱位。提利昂没法责备她,那些SelaesoriQhoran号的船员在他上船时已经娱乐够了;毕竟一个侏儒象征着好运。他的头不停地被狠狠揉搓,而他还没成秃子称得上是一个奇迹。但是对待佩妮的反应就有些复杂了。她是个侏儒没错,但她同时也是个女人,而带女人上船会招致厄运。相对于每一个试图揉她脑袋的人来说,就有三个人在她经过时低声咒骂。

见到我就好比在她的伤口上撒盐。他们希望砍掉我的脑袋但不幸的是那是她哥哥的,而我却坐在这里像个该死的兽形滴水嘴,流出的皆是些空洞的安慰。换做我是她,除了把我丢到海里别无他求。

他除了对女孩报以遗憾外还有什么呢?他不应在瓦兰提斯经历那种恐怖,甚至比她哥哥所受的要更甚。上次他看见她还是在他们离港前,她双眼因为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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