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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醒日-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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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颤抖,简直让人怀疑他会把杯子生生捏碎。路晗衣一直静静地看着他,没有出声打扰。两人就像是两具凝固的雕像,被从充满常理的美好世界中生拉硬拽出来,沉默而倔强。

足足过了十分钟,冯斯才轻轻放下手里的杯子。他的手不再发抖,目光也不再迷茫,双眸里除了一种铁一样的坚定之外,还有一丝浓得化不开的深深的哀伤。而路晗衣的双眸,仿佛已经直接看透了他的内心。

“做好决定了吗?”路晗衣问他。

“未来会更加危险,对吗?”冯斯反问。

路晗衣很肯定地点点头:“混乱而血腥的时代已经来临了,所有的势力都会卷入其中,而魔王……随时可能觉醒。我不知道‘觉醒之日,万物俱灭’这句话会否应验,但我肯定,那绝对不会是什么好日子。简单地说,你别再奢望任何安稳的生活了,你已经踏上了一个天选者应该踏上的道路。”

“那我就明白了,”冯斯紧抿着嘴唇,额头上有深深的皱纹,“我决定了。不过,请再给我一点时间。”

“由你做主。”路晗衣说。

五、

姜米仍然在熟睡中。

柔和的灯光下,她的面部线条显得更加柔和而秀美,就像是一副静谧的油画。冯斯坐在病床边,抑制着呼吸,看着姜米尤带笑意的面容,满眼都是化不开的忧郁。

姜米翻了个身,缓缓睁开眼睛,冯斯连忙换出一副笑脸:“你还真能睡。”

“脑袋被人扎了个洞,还不让我多睡会儿?”姜米嘟囔着,轻轻从枕头上抬起头来,侧移了一下上半身,把身体慵懒地靠在冯斯身上,“还是这个肉枕头舒服。”

冯斯伸出手臂揽住她:“当心您那颗被人扎了个洞的脑袋。”

“其实还好,居然不怎么觉得疼,”姜米说,“不过,我被老妖婆控制的时候什么样?是不是很丑怪?”

“您这么貌美如花,怎么样都不会丑的。”

“这话我爱听!”

“我想申请到北京来做交换生。”姜米忽然说。

冯斯一呆:“为什么?”

姜米伸出手指,在冯斯的额头上弹了一下:“废话,当然是看着你这个笨蛋啊!你那么笨那么呆,没有我看着,跑丢了怎么办?”

“说得也是,”冯斯搔搔头皮,“那就过来吧。”

这次轮到姜米发呆了:“不是吧?你怎么答应得那么痛快?这完全不是你的风格啊。”

“不是我的风格?那我的风格应该是什么样?”冯斯反问。

“你嘛,按照你惯常的德性,难道不是应该马上皱起眉头,从身上掏出安全手册,翻到第二百五十页,然后大肆教育我‘哎呀留在中国好危险啊!哎呀魔仆好危险啊!哎呀守卫人好危险啊!哎呀我就是危险制造机啊!你应该回到安全的美帝,好好地去过你的生活,不要搅进这些危险里面来!’”姜米这一口气不带停顿地说下去,语气倒是模仿得活灵活现。

“你的贯口功底果然非同凡响,不到中国来专职当个相声艺术家太屈才了。”冯斯哈哈大笑起来,眼眶却不禁又湿润了。

“你说我刚才学得像不像?你是不是一贯都是这么思前想后得让人想揍你的样子?”姜米不依不饶。

冯斯叹了口气:“还真是我的风格,如假包换。”

“所以我才在奇怪啊,你居然没有说出你的专属台词,而是那么痛快地就同意了,难道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要不然就是你也被附脑入侵了?”姜米揪着冯斯的鼻子。

“我是天选者,附脑怕我。”冯斯一本正经地说。好容易等姜米松开手,他呼哧呼哧喘了口气,声音忽然放轻了:“其实只不过是因为,我想看到你高兴的样子。”

姜米一怔,冯斯接着说下去:“我想明白了,干嘛要憋得那么辛苦呢?人生不过短短几十年,就算真的早死,又能亏多少?怕这怕那的生活,过得真是没意思,不如我们一起冒险,就当是一块儿演电影了,多开心!”

姜米两眼放光:“这简直是太阳从南边出来了!我做梦也想不到这样的话会从你这个小老头嘴里说出来!”

“老夫聊发少年狂嘛!”冯斯像玩猫一样挠着姜米的下巴,姜米咯咯笑着,似乎感觉很惬意。她把头枕在冯斯的手臂上,眼睛慢慢地闭上了。

“困了就早点睡吧。”冯斯温柔地说。

“可是我还想和你说会儿话……”姜米嘟嘟囔囔地说,语声里已经显得有些困倦。

“时间还长着呢,不着急这么一小会儿,”冯斯拍着她的背脊,“等你申请了交换生,我们就能成天在一起啦,我带你吃遍全北京的小吃。”

“光是北京不够,其他地方的我也要吃……”

“没问题。只要我们在一起,做什么都没问题,全听你的。”冯斯的声音略略有些哽咽。

“嗯,在一起就好。”姜米的声音越来越低,“我们俩,在一起……”

她终于睡着了,呼吸变得均匀平缓。冯斯小心翼翼地把她的头放回到枕头上,怔怔地盯着她熟睡的面庞看了许久,眼泪终于流了出来。他低下头,在姜米的脸上轻轻吻了一下。

“真想和你在一起啊,”冯斯低声说,“真的很想。真的。”

尾声、

校篮球联赛的半决赛已经进入到最紧张的时刻。最后一分钟,冯斯所在的系还落后四分,但现场的大部分观众都在为他们加油,因为他们是从十七分的分差生生追到只差四分的。

大反击的功臣是大二的学生冯斯。这个之前因为打人被禁赛多场的刺头,本场比赛禁赛期满重新复出,被换上场时球队已经落后了十七分。刚开始的时候,人们都对他报以嘘声,但他似乎完全不受嘘声的影响,以精准的中投接连得分,重新点燃了球队的士气。

气势一旦起来,这帮年轻人一个个都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起来,投篮的准星有了,换防补防的脚步有了,拼抢篮板的积极性有了,一阵穷追猛打之后,把比分迫近到了四分。

但比赛时间也只剩下了最后一分钟。对方控球。

对方虽然仍然领先四分,但显然阵脚已经有些慌乱。这一次进攻原本应当压时间,磨到24秒再出手,持球的小前锋却在进攻时间还剩十多秒的时候就仓促出手远投,球没有进,篮板被冯斯这边的中锋抢到。他们迅速发动快攻,得分后卫上篮被犯规,两罚一中。还差三分。

下一个回合,对方又犯了错误。原本应该抢攻一轮,这样能把最后一攻的机会握在自己手里,他们却选择了把进攻时间耗光。球还是没有进,冯斯这边的大前锋摘下篮板后立即喊了暂停。

比赛时间还剩最后十秒。

“大斌控好球,不要着急传球,十秒钟时间不少了;坦克,给冯斯作掩护。”队长布置着最后一攻的战术,“冯斯,溜底线,利用坦克的掩护挡住跟防你的人,到了右侧底角大斌就传球。雷浩往左边走,把大斌的传球路线清出来……”

这个战术的中心思想,就是给冯斯制造右侧底角三分的出手空间,这也是球队起死回生的唯一机会。这个三分投进,还有加时的机会,而以球队现在的士气和状态,进入加时就很可能赢球。

冯斯没有想到,自己刚刚入队不久,就得担负起这种绝杀的重任,不过他没有拒绝。队长是个有点儿迷信的家伙,而且日本热血日漫看得多,有点中毒的征兆,多半是觉得这是一个无比完美的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剧本。

您真是漫画看多了,冯斯心想,现实可不是日漫,开不了主角光环。

暂停时间到。观众们都屏住呼吸,等待着这最后十秒的命运宣判。战术跑得很成功,外号叫“坦克”的大前锋用他粗壮结实的身板挡住了防守冯斯的球员,而对方的大前锋虽然马上换防,但慢了一步,没能跟上冯斯的脚步。冯斯已经溜底线跑到了右侧底角,控卫也恰到好处地把球传到了他手里。

在观众们的欢呼与惊叫中,冯斯高高跳起,一个美如画的标准姿势出手,球在半空中划出一个完美的弧线,飞向篮筐。对方的大前锋和得分后卫状若疯虎地扑上来封盖,但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出手后半秒钟,完场哨响。

然后。

唰。

干净的脆响,球进了。

观众们一个个快把自己的盲肠都喊出来了,队友们兴奋得不能自已,队长更是扑过来一把把他抱了起来。冯斯只能无奈地任由他抱起来,心里想着:大哥,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基?可不可以不要把日漫里的场面做足全套?

正当球场上的热度逼近沸点的时候,裁判却稳稳当当地做出了手势。一看到这个手势,队长像被雷劈了一样呆若木鸡,双臂一松,正被他甜蜜地抱起来的冯斯差点摔一个狗啃屎。

冯斯好容易站定了,一看裁判的手指,也呆住了。

“两分!”裁判宣布。也就是说,刚才冯斯那个球虽然进得漂亮,却不小心踩到了三分线,只能算两分。

而他们所落后的分数,是三分。

虽然投中了压哨球,他们最终还是以一分之差败北,无缘决赛。

队长的状态迅速由欣喜若狂切换到如丧考妣,带着几名球员围住裁判试图讨要说法。冯斯却并没有什么不爽快,相反,看着队长那张愤怒到变形的脸,他禁不住笑出了声。

生活毕竟不能等同于日漫,他想,这他妈才是真正的生活啊。大喜大悲,大起大落,没有主角光环护体,永远都不可逆料的生活。

他也懒得去掺和队友们注定不会有结果的抗争,脸上挂着懒散随意的笑容慢悠悠地离开了球场,走了没多远,有人递了一瓶运动饮料给他,他抬眼一看,是文潇岚。

“你的三分被吹成两分了哎,你都不去闹一闹?”文潇岚问。

冯斯咕嘟咕嘟喝了一口饮料:“懒得。这么点儿小事,我才没心思去争。”

“可是这难道不是你所向往的‘普通人的生活’的一部分么?”文潇岚说,“正因为经历了那么多生生死死的大事,你才更应该在意这些小事才对。”

“是啊,你说得有道理,但是……人就是这样的矛盾体吧。”冯斯随口回答。

“矛盾到你连爱情都不想去争取么?”文潇岚追问。

冯斯的笑容消失了。他停住脚步,把头扭向一边,不敢看文潇岚:“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你还提它干什么?”

“为什么不提?”文潇岚走到他身前,“姜米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子,也真心喜欢你,你为什么要让守卫人扭曲她的记忆,让她从此完全不记得你的存在?你不觉得这样太残忍了吗?”

“她既然已经不记得我了,就无所谓残忍了吧,”冯斯低声说,“她只是一个和父母一起到中国旅游的普通美国女孩,虽然母亲不幸遭遇事故身亡,但至少还有父亲相依为命。她会走出这段阴影,念完大学,毕业,找一份好工作,嫁给一个律师或者医生或者华尔街的金融男,平静地享受人生。她不会再和魔王与守卫人的世界产生任何交集,她的生命里也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叫冯斯的小混混,过去没有,未来也不会有,就是这样。”

“这样挺好。”他顿了顿,又补充说。

文潇岚摇摇头:“我当然明白你的用意是什么,可是你这样做……太委屈自己了。你是人,有感情的活生生的人,不是网游里抽出来的角色,你的神经也不是电子元件。总是这样下去,你会承受不住的。”

她犹豫了一下,又接着轻声说:“其实我也想过,不能让你这样下去,大不了我假装喜欢你,至少你身边还有人陪。可是我知道,你那么聪明,我再怎么假装也会被你一眼看穿,没用的。所以我才那么替你感到心疼,你好容易找到了一个真心爱你、你也真心爱她的人,但你还是选择了一个人孤独。”

“这大概就是天选者的宿命吧。”冯斯摇晃了一下手里的饮料瓶,咧嘴一笑,“放心好了,我这样的高富帅,还愁没有女孩子喜欢?我先回宿舍洗澡换衣服了,晚上别忘了去宁哥家,今晚小樱要做过桥米线。妈的,光是说一说老子都想流口水了……”

他踩着醉汉一般的步伐晃晃悠悠地走远了。文潇岚站在原地,右手紧紧捂着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两个人都没有留意到,在不远处的一个买饮料的小凉棚旁边,一个男人正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冯斯。这个人穿着朴实的便装,没有人能看出来,他是一个警察。

他就是冯斯的老朋友,曾炜。

“哎呀,越来越不好办了呢,这臭小子……”曾炜看着冯斯的背影,眉头紧皱,“看来不动用点手段是不行的了。”

他要了一瓶矿泉水,一边喝着一边慢悠悠地向校门方向走去。当他抬手喝水的时候,可以看到他的手背上有几道已经结痂的伤疤。

那似乎是曾经被人严重抓伤后留下的痕迹。

与此同时。地球上的另外一个角落。

一个孤独的人,呆在一个孤独的所在,孤独地喝着酒。电脑屏幕上是一张雨夜的照片。照片上的年轻人刚刚从一部摩天轮上走下来,正要被警察铐上手铐。在雨夜晦暗的光线里,可以看到这个年轻人的手上流着鲜血,满脸都是深沉的失望和愤怒,倔强的目光中像是有火焰在燃烧。

“开始懂得人生的艰辛了,非常好,”喝酒的人轻声叹息,“人总是要成熟起来的。快点成长吧,成长起来,不要让我等太久。”

他关掉图片浏览器,又点开了一段视频。视频像是偷拍的,图像抖动得很厉害,不过清晰度还算不错。从视频上可以看到一对疑似父女的中年男人和年轻女孩,正准备过机场的检票口。那个女孩身材高挑,长得十分漂亮,站在人群中很是显眼。

镜头一转,拍到了不远处站立着的一个年轻人,这正是出现在刚才照片上的那个人。他仿佛眼睛都不眨一下,死死地盯着那个女孩,双手紧紧握成拳。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眼神里的悲伤如黑色的荒草般蔓延。

“有责任感了,懂得舍弃了,这是成熟的标志,”喝酒的人轻轻摇晃着酒杯,酒杯里的红酒其色如血,“快点找到你的责任所在吧。你的觉醒之日,不远了,我的孙儿。”

在他的身后,一双恐怖的绿色巨眼和他一起瞪视着电脑上的画面,似乎也带着一点好奇。不久之后,这双眼睛又缓缓闭合,只剩下如山的庞大躯体在黑暗中蠕动。

(第二部完)

书名:觉醒日3

作者:唐缺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出版时间:2015年11月

ISBN:9787550263253

所属分类:图书》青春文学》玄幻/新武侠/魔幻/科幻

编辑推荐

1、唐缺是本土奇幻小说扛鼎之人,国内*先写奇幻作品的大神之一,其作品在读者中广为流传。

2、一系列的历史谜团、整个人类的生存进化之路、远古的神秘力量……种种离奇怪状的事物,在本书中用*吸引眼球的中国本土道术对决结合真实历史娓娓道来。

3、植根于真实年代、现实社会,大胆阐述4600年前的逐鹿之战、炼金术士尼古拉勒梅的神秘人生、欧洲中世纪的女巫迫害等一系列历史谜团背后的原因。

4、作者从2011年至今都在家筹备本书,决心与毅力之大,是作者历来之罕见。数十万粉丝们早就翘首以盼,期待本书上市!作者豪言起笔前**部里所有的悬疑谜题,就已经设计好了答案,魔王和主人公的真相也早都安排好了最终的解释,绝对不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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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幅与西藏有关的凶画,改变了炼金术士尼古拉勒梅的毕生命运;遭遇雪崩的青年富豪,借助神秘的力量逃出生天,却又惨遭不可思议的凌迟之刑;精神病院里隐藏的恐怖玄机,幻境中不断暗示的天选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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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成为“天选者”的冯斯,能否找到蕴藏在自己身上的秘密,能否面对着内心的痛苦挣扎做出正确的选择?

作者简介

唐缺,现居京城,无业游民,卖文为生。曾以笔名“雨夜屠夫”发表科幻小说若干,自2006年开始奇幻创作,有单行本《英雄》《星痕》《云之彼岸》《轮回之悸》等出版,风格自成一家,以“反英雄主义”精神游走于严谨与虚幻之间,擅长以幽默调侃的文字与诡诈多变的悬疑布局拨动读者心弦。参与编剧武侠喜剧电影《刀见笑》,于2011年上映,获得第四十八届金马奖**改编剧本提名。

序章、西藏凶画

当这一天中的第一个顾客走进店铺的时候,尼古拉并没有对他产生太大的兴趣。这个人形容枯槁,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羊毛外衫,鞋尖几乎要被磨平了,虱子正从他长裤上的破洞里钻出来。他手里扛着一个长方形的物体,长大约八十厘米,宽在半米左右,用厚厚的破布包裹着。

一看就是个来兜售家族收藏的画作的潦倒穷汉,尼古拉迅速做出了判断。1348年的那次黑死病大瘟疫,让巴黎的人口足足减少了一半,许多曾经富裕的家庭因此而破败。瘟疫结束后,尼古拉在毗邻圣雅克教堂的代书人大街上开了一家抄书店,同时也收售旧书。这些年里,不断有破落子弟来出售一些家族藏品,以换取微薄的口粮,而尼古拉的回答总是大同小异。

“先生,你如果是想要卖画的话,可能找错地方了,”尼古拉说,“我的店只收购书籍。您可以去……”

来人摇了摇头:“尼古拉先生,这幅画……也许整个巴黎只有你能看得懂。除了你,我想不到还有别人会对它感兴趣。”

“它对您可能意义非凡。”怪客补充说。

这个回答让尼古拉很是意外。他知道,自己的确是一个奇怪的人,喜欢研究神秘事物,喜欢搜罗珍稀的古籍,喜欢钻研古代文字和古代符咒,或许,还有一些隐藏于内心深处的狂热野心。但同时,他也是一个孤僻的人,身边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找遍这座城市只怕也找不到几个和他有过深入交谈的人。在大多数人眼中,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并不太招人喜欢的抄写员。

然而这个衣衫褴褛的怪客,却似乎对他相当了解。

尼古拉想了想:“好吧,让我先看看这幅画。”

对方小心翼翼地关上店门,然后一层一层解开了裹在外面的破布,当画的一角露出时,尼古拉注意到画框并不如她想象中古旧,看样子这幅画最多也就有二三十年的历史,不会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他不禁在心里叹了口气,开始盘算应该怎样把这个怪客打发走。

然而,当破布完全被扯掉,画幅上的图案露出来之后,尼古拉惊呆了。他的心跳骤然加速,死死地盯着这幅画,过了好久才开口说话:“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奇怪的一幅画,从来没有见过。”

怪客看着他,并没有回应。尼古拉把画框小心地靠在桌上,仔细看着:“这幅画的确有点意思,我是说,我真的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恐怖、这么怪诞的画作。不过,技法远远谈不上好,只是业余水平,肯定和名家无关。出于猎奇的心态,我可以买下这幅画,但是价钱……”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骤然停止了,视线聚焦到了画面右下方的一处小小角落。他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呼吸变得急促,脑袋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轰鸣作响,让他简直有一种血管都要爆裂的感觉。

“我的上帝啊……”尼古拉喃喃自语着。

在这副被他评价为“恐怖、怪诞然而画技不佳”的油画的右下角,原本应当是作家签名的地方,并没有任何法文、英文、意大利文或其他的欧洲文字。那上面是一串奇特的文字,字型扭曲而怪异,即使找遍全欧洲的学者,恐怕也找不到任何人能够辨识它们,遑论解读。

尼古拉也无法解读它们的含义,然而,他却曾经见到过同样类似的古怪文字。事实上,这样的文字已经在他的心里整整缠绕了好几年,让他绞尽脑汁,食不甘味。他时常在睡梦里见到这些精灵一样的符号在他的眼前跳跃,挖苦他,嘲笑他。在几年前那次无比幸运的意外收获之后,尼古拉距离自己的梦想之国只差一道门了,而这些难以索解的文字,就是打开大门的钥匙。

“请你告诉我这幅画的来历。”尼古拉深吸了一口气,努力用镇定的口吻说。

“这幅画的作者,是波代诺内的僧侣奥多里克。”怪客说。

“波代诺内的僧侣……奥多里克?”尼古拉觉得这个名字听来有些耳熟。他回忆了一小会儿,忽然身子轻轻地抖了一抖:“是那个进入了东方神秘雪域的意大利人?”

“是的,他就是第一个进入那片雪域的欧洲人,”怪客点点头,“那片神秘的高原之地,被人们称为西藏。奥多里克的这次开拓之旅为他赢得了广泛的声誉,但人们却并不知道,在他的内心深处,保留着一个与西藏有关的绝大的秘密。在他临死之前,隐隐晦晦地把这个秘密告诉了一位医生,那就是我的父亲……”

奥多里克是一个天主教圣方济各会修士,也是一位著名的旅行家,一生中踏足过很多地方,而其中最为有名的经历是他到过古老的东方之土——中国,甚至曾经在中国的都城大都居住过三年。在1328年这一年,他进入了西藏,是史上公认的第一位踏上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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