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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对象是个神-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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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才进入画画的无我境界,完全不觉饿,他不提还好,一提,席妙妙就觉得胃里空荡荡的难受:“随便吧,下午吃了日料,凉得慌,晚上想吃麻辣烫,我们下去吃吗?”
  “早上答应了小陆,有需要的时候,一定要联系他,他会送上来。”
  他轻轻皱眉。
  在大部份时候,他是个相当好说话的人,且言而有信:“他一直哭着恳求我,如果他送来的食物不合你口味,那我再换吧,你看如何?”
  席妙妙还能如何?
  她活了二十五个年头,从来没有过别人哭着求着要请自己吃饭的体验。
  现在,她已经是压寨夫人一样的地位了吗?
  十五分钟后,两盆麻辣烫置於面前,餐桌上还体贴地铺了质地高档的餐布。
  没错,两盆。
  脸盆大的麻辣烫,里面放满了食材,种类应有尽有,席妙妙用筷子从一汪红汤中夹起一条迷之黑长软:“那个……这是什么?”
  “夫人,这是海参。”
  自称小陆,送餐来的男人毕恭毕敬地应道。
  “哦,原来是海参,”她松了口气,还以为是什么奇怪的东西,只是话音刚落,就发现哪里不对:“等等,谁家麻辣烫会放海参啊?!”
  “夫人可以仔细翻翻,里面还有鱼翅、鲍鱼、龙虾等等的食材。”
  听上去还挺自豪。
  席妙妙一边听着,一边用筷子轻轻搅动,可以看出厨师不惜成本的决心,随便一搅,他所说的名贵食材悉数映入眼帘,且个顶个的大,一看就知道没有偷工减料,诚意快要满溢出来了。
  小陆犹自解释着:“时间仓促,来不及备更好的,只能从附近的酒店买来海鲜食材一用,下次一定用让两位更加满意,望夫人见谅。”
  封殊对食物没兴趣,看两眼就放那了。
  “妙妙,喜欢吗?”
  他只在乎她的意思。
  “我,我错了,”席妙妙已陷入暴风凌乱,语气艰难:“也许,我不是压寨夫人,我是大佬的女人……?”
  从玄幻,一下子跳到都市频道,她心脏有点受不住。
  小陆是位干练的年轻人,穿着深蓝衬衫,打理得一丝不苟,相貌堂堂,一身‘现充’的气息。她极少与这类擅长交际的人打交道,理应心生畏意,就像洗头时碰上爱推销爱说话的发型师。然而这时候,小陆却表现得比她还害怕,他像是深深畏惧着二人,忌惮她的喜怒,彷佛只要她不高兴,就能让他卷铺盖滚蛋,甚至落得更凄惨的下场。
  面对她的疑问,他更疑惑:“你不是封哥的女人吗?”
  封、封哥吗?
  社会,社会。
  “我姓席,你叫我席小姐好了,恕我问一句,”席妙妙揉揉太阳穴:“你也是神仙吗?”
  “席小姐想问什么尽管问,不用这么客气见外的,封哥怎么说也是我们s市的上宾,当然,如果有幸可以有他长驻在s市就更好了,”
  小陆头垂得低低的头,却在后半句疑问里抬了起来,目露讶异:“封哥果然是上面的!?可是我们没收到有人下来的通知……不不不,席小姐,我怎么可能是神仙呢?我……我也就手脚勤快一点,入了徐哥的眼,来帮忙跑腿干活的而已,绝对比不上封哥。”
  上面的,下来还有通知,越来越像全国性的邪恶组织了。
  席妙妙撇一眼空降的封殊,后者赧然:“匆忙下来,只让人给天帝捎了个口信,没来得及好好申请。”
  “封哥果然不简单,”
  小陆眉眼弯弯地奉承着,他远比封殊懂人情,短短几句话就明白席妙妙的顾虑,解释起来:“席小姐不用担心无功不受禄,占我们便宜之类的想法,封哥修为远超s市任何一个人,他有资格提要求,服从强者在我们之间是很正常的。”
  席妙妙没被糊弄过去:“服从强者,那治安不得乱套?”
  “我们之间的规矩,强者也得服从,因为违反规矩的人,会被群起攻之,再强,也顶不住一个市的势力,而且没那个必要,和气生财嘛,大家一起赚钱不好吗?打打杀杀的,又不是那什么……你说是吧。”
  看出席妙妙不过是个普通女人,小陆语气就热乎多了,讨好的意味更深。
  不过,她普通归普通,却听明白了里面的含义。
  这么超现实的一群人,能在唯物主义的日常生活里藏匿那么久,必然有其森严秩序。不可能没有强者,只是,强得有限,他们可能会礼遇,却不一定会二话不说就视若上宾,少不了警惕试探。
  显然,封殊在他们眼中,已经强得凌驾了秩序。
  即使他们想肃清这位不速之客,也不知从何下手,甚至有自知之名,来一个死一个,来一队灭一队,不是同一个层面上的对手了。
  席妙妙用都市小说的逻辑来想,猜得□□不离十。
  “我同意,”封殊笑了笑,尽量显得温和一点:“动辄下杀手,不太好。”
  温和得小陆差点跪下来叫爹。
  须臾,才定定神,说辞谨慎多了:“我就不在这打扰封哥了,你们用餐完毕联系我,我派人来收拾就好,祝两位用餐愉快。”
  席妙妙站起来要送他到楼下,小陆连连摆手:“哪能让席小姐送我啊!”
  封殊放下筷子:“我送吧。”
  小陆:“那就麻烦席小姐了,请席小姐务必送我出去。”
  席妙妙真怕他哭出来,便站起身送他。
  在狭窄的楼道,小陆更加高大,但比同龄男人瘦削许多,言谈间很有江湖气息,却不像是混社会的。到了一楼门禁前,他便礼貌阻止了她:“送到这里就可以了,本来让席小姐送我出来,已经很不应该。”
  “嗯,”
  “席小姐还有什么想问的吗?”
  他看出了这位年轻小姐的欲言又止。
  “就是……好奇,你不是神仙,是什么……”
  要揭人老底,席妙妙怪不好意思的。
  小陆不以为忤,爽朗一笑:“哦,这个,看来席小姐接触这个圈子的时日还很浅,没开眼吧,我修为很低,封哥恐怕看一眼就看穿了我的真面目。”
  “我是蜈蚣,跟徐哥很久了,这是我的名片,”他从裤袋里摸出一张卡片交给她:“有什么需要的,就联系我吧,再见。”
  告别了她,小陆便消失在浓重夜色之中。
  不知是否她的错觉,乍一看过去,真像一条动作灵活的蜈蚣窜进巷道路,拐角便消失不见。
  ‘我也就手脚勤快一点,入了徐哥的眼’……
  想象百足齐动的样子,席妙妙抖了一下,转身飞快奔回家里。
  面对着赏心悦目的男友,她顿生感慨:“封殊你原形要是昆虫,我都不知道怎么爱你了。”
  “嗯?”封殊正对着一盆红汤犯愁,回头看她:“所以,你现在爱我。”
  “……重点不是这个啦!”
  “还有比爱我更重要的事?”
  封殊神色严肃,说得她一时失语,想含糊过去,他却不肯退让,眸光灼灼地看住她,像黑海里有条杀│人鲸在盯着自己,头皮发麻。少顷,她终於气急败坏地坐下来,夹起一条海参,恶狠狠咬掉一半:“没有,行了吧!”
  “嗯。”
  这句音节,他说得特别温柔。
  那一片黑海,怕是盛了蜜,浸泡得杀人鲸也只会求么么哒了。
  笑意太明显,席妙妙憋住股气吃得很快,麻辣烫味道足,虽然只是微辣,也架不住她吃得快,没一会便辣得满脸通红──什么山珍海味往麻辣烫里一放,味道都要被盖过去了,何况本就是尝其鲜味的海产,鱼翅像粉丝,她平时也不爱吃这种破坏生态的海产。
  当然,主要原因是贵。
  饭后,席妙妙体验了一把大爷过日子的方式──以前她吃完外卖,得赶紧收拾,放久了招虫子。现在她只需要擦干净嘴巴,往床上躺着玩手机,封殊就会帮她把垃圾扔到外边的收集箱里。
  舒心!
  席妙妙抖着二郎腿想,如果恋爱是这样的,那她这些年错过了多少啊!
  在床上翻了个身,她又想到,像老家亲戚安排给自己的相亲对象,就算谈上了,恐怕也只有自己伺候他们的份吧……想到那天让她差点旧病复发的对话,鸡皮疙瘩就争先恐后地冒出来了。
  ‘我这个人特别支持男女平等,女性也应该出去工作,只不过带孩子跟家务也不能落下了,只要把家里的事情操办好,我觉得女性很应该有自己的工作,整天赖在家里吃老公的,直男癌已经过时了。’
  学了几个网络词汇,就当作时髦的谈资卖弄,事后想想相当好笑,但当时吃了一整个抹茶欧包的席妙妙只觉得胃气上涌,替对方尴尬得想挠脸,碍於长辈面子,以及温女神在扣扣消息里的‘求求你听他说下去,我想知道这人有多弱智,回来请你吃饭’,只能坐着听他说完。
  最后相亲男纾尊降贵地要请了这一个抹茶欧包的时候,席妙妙才笑着拒绝。
  ‘我听姑姑说,你二十八岁月薪就已经四千了?那还是我来请吧,毕竟我上个月到手刚好是你的一倍,’她一顿,补充:‘税后。’
  后果,自然是爸妈在亲戚面前下不来台,大失面子,暴跳如雷。
  可是,有些事情,不坚持,就会连本质的自己也弄丢了。
  席妙妙在床上连滚三圈,滚到一个能注视着客厅沙发上的封殊的位置,与他视线对上,她还没来得及发散什么感慨的思绪,唇角就先一步扬了起来。
  好像,看见封殊就想笑,已经是身体本能的一部份。
  夜幕笼罩着整座城市,街道上的车流变得稀少,席妙妙饭后又小睡了一段时间,才被封殊唤醒来,洗把脸上天台起飞。
  这次有了心理预备,兴奋里夹着惧意。
  封殊:“骑上来。”
  “……”
  想象了一下好友看见这个体位时的表情,席妙妙艰难拒绝:“要不,你抱着我飞吧。”
  “好。”
  上回好了伤疤忘了疼,席妙妙低估了在天上御剑飞行的惊吓程度,甫飞上天,她就忍不住紧紧攥住封殊的衣领,差点让他透不过气来──不过他不需要氧气也能活,俊脸依旧一派平静,还有心情架起结界,让外人看不见他们,也听不到她的尖叫声。
  “别怕,有我在。”
  她哭唧唧:“怎么可能不怕!怕得心都炸了!”
  封殊叹气,低头,整张俊脸便霸占了她的视网膜。
  “你不是说,你不怕我吗?现在,你只看得见我了。”
  “……”
  席妙妙觉得自己的心脏确实要爆炸了,另一种意义上的。


第28章 
  三分钟后。
  平复了‘自己在天上飞’带来的本能恐惧后; 席妙妙更有余力去欣赏眼前男友的美貌; 发现这比高空飞行带给她的冲击还深,只能艰难开口:“我……不怕了,你可以抬起头,老低着头对颈椎不好。”
  对她心脏也不好。
  “没事。”
  “真的,你抬头吧,求你了。”
  说到求了; 封情只能抬起头,直视前方。
  席妙妙立马深深认知到了自己的浅薄与无知──无死角的帅哥,无论哪个角度都帅得心神颤抖; 他一抬头; 绷紧了颈部的肌肉; 锁骨、颈项乃至喉结; 性|感的荷尔蒙扑面而来,冷风都动摇不了她为他而灼热跳动的心脏。
  “跟我说话,不需要用求的,你跟别人不一样。”
  “……好。”
  高空上; 席妙妙无处可逃。
  即使知道封殊能够稳稳地将自己捞回来,但居(被)安(害)思(妄)危(想)的她,一开始还是会忍不住想象自己一动身; 他失手,自己滚下万里高空; 自由落体的可怕景像。
  於是只能缩成小小一团; 窝在他怀里。
  但飞了五分钟; 她早就不怕了,却还是选择这个姿势,粘他粘得紧紧的──上神气味也太好闻了吧?这是腹肌还是胸肌?这黑衬衫谁挑的,真薄啊,真好啊真好啊……
  嘻嘻。
  封殊当然不会让她掉下去,甚至,如果她将自己的疑虑说出来,他能架起结界,让她在剑上如履平地──剑只是一个媒介,并不是全程只能踩着剑。那除了用巨剑的仙人,也太难受了,更别说有喜用软剑的。
  但是……
  他不着痕迹地瞄了一下粘在自己身上的小妙妙,什么也没说。
  情人各怀鬼胎。
  而在聚龙会所里,一抹正红的身影在高尔夫球车上下来。
  “温小姐随时拨打这个电话,上面有定位功能,我们会在二十分钟之内到达你的位置。”
  随着温语颔首,高尔夫球车便驶远了。
  高级会所里,会员大多不爱跟人解释问题,工作人员也习惯了只执行命令和给予必要的提醒,至於会员这么晚,独自一人在高尔夫球场里想干吗?他们纵然心里好奇,也永远不会问出口。
  独自站在人工湖边,温语从小手袋里摸出一瓶驱蚊水,往身边360无死角的疯狂喷射了一遍。
  在都市生活了太久,都忘记了郊野的感觉。
  她恍然想起,老家每年的夏天,蚊子是杀不完的,没有电蚊拍,灭蚊烟都是稀罕物,只有一家之主的房间会点上一片,她连蚊帐都没有,只能用被子将自己从头盖到脚。即便如此,睡过去之后,总是被咬醒数次。
  连绵不绝的痕痒比疼痛还要让人失态,伤自尊。
  温语皱眉,瞄一眼手表,希望那两位能有点时间观念。
  也许是她的祈祷上达天听了,当她从手表表盘抬起头的时候,入目,便是天上的一个人。
  ……
  她眨了眨眼睛。
  若不是化了完整的眼妆,眼影上还有淡淡的金粉,她都要伸手去揉了──那是什么?站在剑上?是封殊?抱着个人,那就是妙妙了。虽然知道二人是飞过来的,自己也曾经在包厢里反重力地飘过一回,但跟真正目睹御剑飞行,又是另一回事。
  剑上站着的男人,远远看去,一袭黑衬衫牛仔裤,是十足十现代的打扮
  是夜,物理学家在温语的脑海里死去又活来。
  剑看着远,飞得却快且准,在温语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这一幕的时候,人已翩然而至,稳稳落地,剑化为无形光粉,消失在空气之中。
  高尔夫球场的灯全关了,它又占地极大,真像身处於野外草原,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席妙妙从封殊身上爬下来,嘟哝:“好黑啊,我都要看不见你们了……”
  啪。
  一个响指,便架起了笼罩住二人的光圈。
  温语:“神说,要有光。”
  “可以再撑大一点,不过待会他要下来,就没必要了。”
  温语忍不住了:“那个,封哥,能拜托你驱下虫吗?”
  封殊点头。
  稍一动念,十里来的飞虫肉身粉碎。
  听完效果后,席妙妙突发奇想,拍拍他的肩:“封殊,你不去灭虫公司上班真是浪费人才啊!”
  封殊赧然一笑,不敢居功:“举手之劳而已。”
  表扬完自家大狗狗,席妙妙转头看向好友,她真回家换了一套造型。
  一字肩的修身红裙,正红色,这种颜色很容易把本人的脸抢得面无人色,稍不小心,再贵的裙子也像淘宝夜店款,而再天生丽质,素颜或是淡妆都压不住衣裳,而温语向来擅长这类美艳得霸道的穿搭,浓妆红唇大波浪长发,武装到眼睫毛的无懈可击。
  如果说,封殊的英俊是透着邪气的,或者说‘天然去雕饰’,那温语人工的痕迹要多上许多,优秀的底子,配上熟练而有品味的上妆风格,美得很有档次。
  席妙妙脱口而出:“温语,你今天真好看。”
  “我很尊重这个场合啊。”
  温语笑笑,伸手捏捏她的脸蛋──她在回家后,就卸妆了,现在脸颊软乎乎的,抹上去也不会蹭一手粉:“不过,你不化妆也很可爱,反正在神仙眼中,你是最可爱的一个,对吧?”
  “别捏我脸!”
  “嗯,她最可爱。”
  封殊坦然同意了这个在他眼中,显然易见的事实。
  夜探高尔夫球场,尚且浓妆华服上阵,温语自觉很尊重这位下凡的神仙。
  但是,有神比她更重视这个场合。
  “我们约定是这个时辰。”
  封殊话音刚落,原本清朗的夜空,不知不觉间,竟聚起了万丈乌云,与封殊扬言证明自我的那一夜,不谋而合。风起云涌,交叠着,宛如暴雨将至,螺旋状聚至人工湖的顶上,路人看了都想撑伞。
  温语仰着头,美艳的脸庞上没有表情,做足了心理预备去接受世界观的崩塌。
  倏地,一道金光从云海中央劈下,直直落至湖心。
  席妙妙看得目瞪口呆,轻扯封殊衣角:“你们……神仙下凡,都是这么拉风的吗?”
  “不是。”
  下一刻,更惊人的异象出现了。
  在渺无人烟的高尔夫球场,人工湖边,竟响起悠扬古意的音乐。
  “封殊,神仙出场都是自带bgm的吗!?”
  “……不是。”
  在封殊的万年神生中,第一次有了想掩脸哭泣,连呼‘我不是这不是我我们不是这样的……’的冲动。
  然而来人显然没听到他脑海里的祈求。
  金光破开乌云,映着月华的白龙乘着金光破空游曳而下,一路火花带闪电,扎进了湖心,又瞬间拔空而起,溅起浪花无数!
  沾了水后,白鳞更是闪闪发亮的洁净华美。
  龙悬在湖面,一切凡词都无法言述它的出尘。
  “……这位,就是伏云君?”
  “嗯,是他。”
  得到男友的确定之后,席妙妙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在这之前,她通过封殊的陈述,还有伏云君不着调的话语,曾把他想成轻浮的男人,而这一照面,她就觉得自己应该误会了,白龙诶……
  大抵觉得逼装到位了,白光一闪,龙身便化为星星碎点,再重新聚为人身,立於湖心中央。
  翩翩白衣少年郎,朝三人方向走来,凌空於湖上,步步生莲。
  待他走近了,席妙妙也随之看清了他的脸。
  当真一副光风霁月的好相貌!
  封殊邪俊,气质偏向反派魔王,而伏云君的模样,却真如她想象中,误入凡间的谪仙,只得天上才有的绝代风华。俊美到发梢都像浸润月光,钟灵毓秀的人物。
  “让各位久等了。”
  他开口,声音朗润。
  别说他根本没迟到,踩着点儿来了,即使晚了些许,也不忍苛责於他。
  封殊不爱拆别人的台,即使他内心已经充满了‘为啥开道门能过来的事儿,要搞得像天降神罚一样’、‘天降神罚也不会有乐声啊’以及‘司**的那位工作人员怎么会答应你这么玩的’的疑惑,话到嘴边,也依旧只有一句淡然友好的:“没等多久。”
  “哪位姑娘想见我?”
  伏云君抬眸,目光这才矜持地从友人身上转到两位同行的女伴身上,显得特别不好女色。
  “我,”
  温语拉着慵懒笑意的尾音,已经接受了这玄幻的发展:“大开眼界。”
  “姑娘可是不信封殊的身份?他没有原形,确实难以取信於人,我代他向你请罪了,不如乘我到天上,一赏月色,以慰姑娘受惊……”
  开场白说到一半;伏云君才礼貌而绅士地观察起她来,想看看有多漂亮。
  只是一眼,就坏了。
  “居然是你!”


第29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这句话; 用来形容此刻伏云君崩溃的内心,再为合适不过。
  在‘居然是你’说出口后,他紧抿着唇,原本不食人间烟火的俊美脸庞,更是蒙上一层很人性的阴影。三人不明就里; 封殊开口问道:“你们……认识?”
  温语抬手以示清白:“不认识; ”她稍作停顿; 补充到:“就算在哪里见过面; 可能我也不记得了……抱歉,我不记得你是谁了。”
  闻言,伏云君抬眼,眸子澄亮戳人; 像穿过云层的第一缕晨光。
  在他凝视之下,连十恶不赦的坏人良心都会痛。
  “这是你第二次跟我说这句话了。”
  有故事!
  席妙妙不可思议地看向闺蜜──好友的私人作风; 她是很了解的; 向来喜新厌旧; 男伴换得极快,快得她从高中起就已经彻底放弃记住她男朋友的名字,因为每次刚记进脑子,往往人都已经换了两任。幸好温语虽然喜欢谈恋爱; 却不会拿来作谈资与人分享,爱得很私人。
  她作为朋友; 也毋须充当感情垃圾桶; 那些名字; 记不住也罢。
  但……前度情人是神龙,也太超出她的理解范围了!
  封殊反应过来:“温语是凡人,没开灵智,不会记得前世见过的人,”他充作解说,难得多话了起来,也藏了想在妙妙面前表现的心思:“白龙的眼睛能看破前世今生,毋须翻阅轮回簿,可能你们……前世见过一面吧!”
  席妙妙脑补了一出前世今生的大戏,见俊美的青年紧抿着唇,难过得彷佛下一刻就要哭出来,她于心不忍,安慰道:“这,前世的事情,温语也不可能记得住呀。”
  在今天之前,一直是唯物主义兼无神论者的温语,从容地接受了这个设定。她出神地看向伏云君,想的却不是前度情缘,而是欣赏起了他的美貌──和他一比,偶尔会所里碰见的小明星小狼狗,都是庸脂俗粉,显得不上档次了。
  尤其是深受打击的时候,长翘眼睫在眼下投落一层影影绰绰的阴影,将将要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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