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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书中当神仙-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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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气息微弱,虽然还有心跳,但跳动的频率极低,可以说是几乎没有,但这个症状,倒有点像是之前楚荒城中蛮人感染的恶疾。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个病是会传染的,他睁开眼睛,上下打量了一眼小男孩,他与这女人朝夕相处,身上虽然有些脏,但并没有腐烂的痕迹,看来,这是两种不同的感染源。

    “叔叔,我娘的病可以治好吗?”小男孩来到蓝枫身边扯了扯他的衣角。

    “可以吧。”蓝枫点了点头,眼睛一眯,一个空白玉简已然在手,他右手腰间一摸,再次取出了一颗黄豆大小的墨绿色丹药。

    小男孩抬头,眼中冒光,激动道:“叔叔……是神仙!”

    蓝枫口中念着口诀,没有精力回应小男孩的话,当玉简开始散发蓝光的时候,快速弹出右手上的那颗墨绿色丹药,口中念念有词。

    幽幽绿光,顺着通透的玉简缓缓蔓延,没过片刻,这玉简已经通体墨绿,其上滚滚绿雾,散发着浓浓的药香味。

    蓝枫鼻子一吸,猛的睁开眼睛,手狠狠一抓,玉简碎裂,变成了漫天飞舞的绿色荧光,朝着病榻上的女人缓缓聚集,最终顺着她的毛孔,进入了她的身体。

    他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刚刚感受女子的气息,知道她已经撑不过一个时辰了,早晚一死,只能冒险一试。

    刚刚那枚丹药,正是从阿飞手中换来的聚灵丹,这种丹药虽然包治百病,但由于灵气过于旺盛,只能在修真界流传,凡人根本就承受不住。

    蓝枫只能取出一点,打入空白玉简中,将其稀释后,进入女子体内。

    这女人能不能醒来,就只能看她自己是否可以承受聚灵丹的强大灵力了。

    蓝枫神色严肃,仔细观察着女人的表情。

    突然,女子的嘴角溢出了暗血,顺着她的脸颊,流到了她的脖颈。

    “娘!”小男孩连忙上前,从怀里取出一个脏兮兮的手帕,擦去了溢出的黑血。

    “咳咳……咳!”女人还是剧烈咳嗽,暗血不断流出,最终浸湿了枕头。

    蓝枫眉头紧皱,在他觉得女人就要撑不住了的时候,女人竟然睁开了眼睛。

    “成成……”女人紧紧握住了小男孩的手。

    小男孩身子一抖,突然扑到女人的怀里,大声哭了起来。

    蓝枫再次感应女人的脉搏,瞬间松了口气。

    这女人,已经经脉通常,心跳虽然还没有恢复正常频率,但已经相差不远,看来,他又做了一件好事。

    他轻叹口气,正要出门,只看到小男孩突然从女人身旁走了过来,没有丝毫犹豫,瞬间跪倒在地,豆大的泪水顺着他的眼角,打在了地面上。

    “你这是做什么?”蓝枫脚下一顿,微微蹙眉。

    “谢谢神仙叔叔救了我娘亲,能不能收丁成为徒,这样,我娘就不会再生病了。”小男孩恳求道。

    蓝枫轻扯嘴角,勉强笑道:“你误会了,我就是会点小法术,机缘巧合之下救了你娘,不是什么神仙的。”

    “您就是,求求您了。”丁成小小的身子微微颤抖,就是不愿意起身。

    “这……”

    蓝枫的目标是复活妹妹,随便救个人,怎么可能就这样草率收个凡人徒弟?

    他神识窥探丁成的身体,发现他灵根并不差,沉吟片刻,点头道:“要不这样吧,我在宣德山有一位故友,他叫卫明哲,你去找他,报上我的名字,他应该有这个能力让你成为宣德门弟子。”

    丁成神色一动,连连扣首道谢。

    “希望你不会重蹈我的覆辙。”蓝枫深深叹了口气,袖子一挥,化作一道长虹,飞了出去。

    丁成抬头,瞠目结舌,结巴道:“真的是仙人,这世上真的有仙人!娘……宣德山在什么地方啊?”

    ……

    这里距离村口并不远,蓝枫飞行术还算可以,仅仅用了三息时间,便落在了村口的玉米地里。

    玉米足足一人高,并没有人发现什么异常,和往常一样,他隐去了自身的修为,不知什么原因,他的修为,在其他修士眼中,似乎总是要低很多,现在又因为魂器的强大压制力,金丹期以下,是不会有人看透他的修为的。

    即使是金丹期以上,看到他的修为也只是行气期,并未筑基。

    蓝枫穿过了玉米杆,正要从地里走出,突然,只感觉后背,有一条虫子,“呲溜”一声,窜到了他的右臂上。

    几年都没有任何反应的血蛊,又有动静了。
………………………………

第二百六十三章 患难与共

    他隐隐约约记得,十几年前,楚荒城中,疯师父跟他说了这样一段话。

    “蛊虫会给你带来很多好处,同样的法术,有了血蛊,你施展出来会比普通修士强很多,当然,这主要取决于血蛊的等级!”

    “这东西还升级?”

    “是的,不过升级了就没那么容易了。蛊虫本就是一种毒虫,在你的修为增强的同时,需要为它寻找毒种,毒性越强大的毒种,它升级的就越快。

    血蛊筑基后,就可以帮你打败结丹期的修士了。一旦它达到了元婴阶段,就能离体。离体后的蛊王,还会继续升级,到了化形期,就能变换出各种样子,成为你最忠诚的守护者。”

    经历了这么多事,蓝枫几乎都忘记自己身体内还寄存着一只恶心但却潜力巨大的生物,此时此刻,血蛊突然再次出现,竟然有些激动。

    曾经最让他忌惮的虫子,今日,却让他感觉如获至宝。

    筑基期的虫子,可以打败金丹期的修士,这跟他现在的魂器,作用相当。也就是说,他拥有了两件魂器。

    而让血蛊成长的方法,似乎并没有那么难,只要任何有毒的东西,都可以让它修为增进啊。

    想到这里,蓝枫瞬间激动起来,他盯着手臂上那微微凸起的长条形肉包,目光闪动。

    “师父能轻而易举让虫子离体,当初由于害怕,没有多问,到底怎样控制它呢?”蓝枫努力回忆着当初疯师父召唤血蛊的方法。

    记得当时,师父只是张开了嘴,那虫子便自行从他口中爬了出来。

    “不可能只是张张嘴这么简单,虫子一直在丹田中成长,会不会是在张嘴的同时,使出丹田之气呢?”蓝枫摸着下巴犹豫片刻,神色一动。

    他余光四下一扫,发现周围没人,席地而坐,双腿盘起,闭上眼睛开始呼吸吐纳。

    全身用力,缓缓吸入空气,使腹部慢慢膨胀,至弧形并使下腹部达到弧形状态。

    此时肺部及腹部会充满空气而鼓起,但还不能停止,仍然要使尽力气来持续吸气,等到实在不能继续吸气之时,屏住气息。

    蓝枫眉头微蹙,持续片刻后,实在坚持不住了,才缓缓将气呼出,同时尽量使下腹部往里收缩,并用力使横隔肌收缩。

    就这时,停留在他右臂上的血蛊身子蓦地一动,快速朝丹田方向溜去,蓝枫感觉身体发麻,但他并未停止,继续向外吐气。

    虫子速度很快,它到达丹田内,在里面停留片刻,四处乱窜了几圈,突然抬起头,盯着蓝枫的呼吸通道,眼中寒芒闪过,身子一转,迅速朝蓝枫的口中急行窜去。

    一阵发呕的感觉,让蓝枫差点吐出来,但他皱紧眉头忍住了。也只是持续片刻,便消失,紧接着,只感觉有一条长虫,正在他口中上下浮动。

    能感觉到,这虫子身体坚硬,更奇怪的是,它身寒如冰,并没有因为存活在蓝枫体内,而有正常生物的温度。

    蓝枫脸色苍白,额头见汗,也来不及吐气了,伸手放在了下巴下方,刚一张嘴,那虫子便快速窜出,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蓝枫一边吐气,一边转眼望向手掌,这是他第一次认真端详血蛊。

    之前,血蛊一直生存在他的体内,除了那一次在杂货铺中,他在吐出的黑血之中随意瞥见了几条虫子,便再也没有见过,今日一看,竟然有种特别的感觉。

    这血蛊身长两寸,通体鲜红,远远看去,就像是一片长形的红叶,但它的头顶,有一只黑色的眼睛,瞳孔是一条红线,此时正直勾勾地盯着蓝枫,看得他心里发毛。

    蓝枫深吸口气,正要仔细观察,这血蛊眼珠一转,便顺着他手臂上的血管,再次钻了进去,回到了丹田位置,安静下来。

    “想了很多种它的样子,没想到竟然是一只独眼兽,冷漠中不失可爱的小虫子。”

    蓝枫轻笑一声,发现自己已经不再排斥这条虫子了,反而对它还有一种依赖感。

    不过他不依赖也不行,毕竟这虫子与他共存亡,这可能算是他在这个世界里,现在唯一一个可以与他患难与共的小伙伴吧。

    说起小伙伴,蓝枫又突然想起了一个东西,想当初为了它,还差点被宫复玉的紫雷劈中呢。

    蓝枫苦涩一笑,一把破旧的小伞,已经出现在他手中。

    可就在这时,他余光一滞,只感觉旁边的玉米杆,开始剧烈晃动。

    可能是他太入神,连有人闯进来了都没有发现,而且此时此刻,竟然愣在那里,没有任何反应。

    与此同时,只看到两个十来岁的少年,慌慌张张窜了进来,时不时东张西望。

    “快点,再朝里面躲一点,他胆子小,肯定不敢进来,这样咱们就可以赢了。”胖少年扯着身边的伙伴,一脸坏笑。

    就在他们一直回头时,突然撞在了一个人的身上,两个少年同时抬头,与神情发愣的蓝枫相对而视。

    “啊!”少年突然大叫一声,惊呼道:“你是谁?怎么跑到玉米地里来了,吓死我了!”

    蓝枫尴尬耸了耸肩,笑道:“我进来抓野鸡来了,你们俩干嘛?”

    “抓野鸡?”胖少年眼睛冒光,来了兴趣,直勾勾地盯着他手中的那把小伞,道:“你手中的这把剑好特别啊,有点像一把伞。”

    “这本来就是一把伞。”蓝枫撇嘴,摇了摇头。

    “哦?为什么我看着是把剑?”胖少年摇了摇身边的小伙伴,问道:“你说那是剑还是伞?”

    “我看着就是把破伞,小胖,你的思想太古怪,石头都能被你看成金子,还是不要乱猜测了。”他身边的少年挑了挑眉,一脸不满。

    “是吗?”胖少年正摸着下巴思考,身后不远处的玉米杆,突然再次剧烈摇动起来。

    “这陈飞,竟然真的追上来了。”胖少年轻哼一声,突然灵光一动,指着旁边方向,对蓝枫说道:“叔叔,等会儿要是有人过来,你就说我们朝那边去了。”
………………………………

第二百六十四章 美酒配佳肴

    话刚说完,便扯着身边的少年朝着刚刚所指相反方向慌张逃走。

    此时虽说日头不是很好,天气却着实闷热,躲在这密不透风的玉米地里,实在憋的难受。

    “他的眼光确实独特,竟然会觉得小风是把剑……”蓝枫擦了擦汗,正自言自语,突然神色一动,盯着手中的小风,诧异道:“剑?”

    蓝枫抬头,遥望整个玉米地,天气暗沉,好像就要下雨了。

    只见不远处的玉米杆再次剧烈晃动了几下,突然拐了个弯,朝着另一个方向移动而去,蓝枫回过神来,盯着手中的小风,摸着下巴思考起来。

    小风表面上是一把打不开的伞,那么它实质上会不会是一把剑呢?

    这一次,他真的在伞的手柄位置,发现了一条并不明显的细线,只是因为之前端详小风都是在晚上,所以就连古灵精怪的王者,也并没有发现这点小细节。

    蓝枫沉吟片刻,双手分别握住伞的两旁,使劲一拉,可伞并没有任何改变,细线的缝隙,竟然就快要合上了。

    蓝枫眯了眯眼睛,盯着连接细线的那个风字,神色一动。

    这会不会就是小风的机关呢?

    就在他思考之时,几滴雨水落在了他的额头上,蓝枫皱了皱眉,正准备将小风收起来,一滴豆大的雨水再次落下,这一次不偏不倚,竟然直接打在了破伞正中央的那个风字上。

    蓝枫神情发愣,只看到小风上的那个字,突然开始发出刺眼的蓝光。

    雨水开始肆无忌惮的落下,蓝枫已经被淋成了落汤鸡,可奇怪的是,小风的周围似乎是有一个隐形的屏障一般,除了风字上的那一滴圆润的雨珠,再也没有一滴雨水落在它身上。

    “小风果真不是俗物。”蓝枫不禁感慨,可就在这时,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虽然在屏障的保护下,小风并未被雨水淋湿,可它的伞柄位置,却开始冒出露珠,这露珠,比蓝枫几年前在藏宝阁那个夜晚所见的,还要多出几倍,并且开始凝聚成一股清流,朝着那个发光的“风”字缓缓流去。

    蓝枫目瞪口呆,任凭雨水淋湿自己的衣衫,头发,而他的目光,却始终停留在小风身上。

    就在这时,小风终于有了最终的变化。

    “风”字上的蓝光越来越浓郁,已经接近黑色,就在这时,只听“咔嚓”一声脆响,那个风字消失了。

    蓝枫转眼一望,其实那个字并不是真的消失,它只是挪了位置,此时在伞柄的最底下,恢复如常。

    雨越下越大,蓝枫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右手握伞柄,左手朝前猛的一推。

    “哗啦”一声,并没有任何阻力,伞被他撑开了。

    外表破旧不堪的小伞,此时被蓝枫握在手中,竟然为他遮起了瓢泼大雨。

    他抬头,眉毛微调,眼中显出不可思议。

    这把伞,当属惊天之作,创造他的主人,一定拥有不可估量的手艺。

    内部构造十分普通,和平常的雨伞并无多大区别,如果蓝枫不是修士,肯定不会看出这伞中隐藏的秘密。

    重点就在这支撑起伞布的整个框架,每隔一小段,都有一个圆形小孔,小孔之中蕴含灵力,不时有强大的灵气从里散发而出,从而将天上的雨水阻隔。

    蓝枫不知到这伞中蕴含着多少灵力,也不知它的灵力从何而来,正思考之间,头顶的伞布上,突然出现了一段用灵力书写的文字。

    “呵,还真有人打开朱弦伞,看来是遇到了有缘人。吾名朱殇,此器曾为妹妹所创,奈何造化弄人,兄妹二人不得不分开,遂将妹魂寄于其内,原本以为沧海化作桑田,这把破伞不会被人注意,结果还是被人开启,悲哉…若尔善待吾妹之魂,此伞将成为绝世法器,伴尔驰骋整个修真界,无人可越矣。”

    “朱殇……这个名字好熟悉啊。”蓝枫努力思考,突然骇然失色,惊呼道:“那不就是之前阿飞口中的法器之祖匠王吗?”

    文字渐渐消失,能看到伞内,有一团幽幽蓝火,正微弱燃烧着。

    “这便是朱殇口中他妹妹的灵魂吧。”

    蓝枫喃喃自语,突然,一阵强风吹来,那灵魂微微颤动,“叽叽喳喳”的声音,在蓝枫耳边环绕,只看到小孔之中,瞬间飞出无数只灵气化作的小鸟,在他身边来回飞行。

    身边的玉米地已经一片狼藉,而他头顶的一方天空,已然放晴,更令人惊讶的是,竟然还出了太阳。

    “小风,没想到你不仅可以遮雨,还这么强大。”蓝枫正神情发滞,只听身后传来了一阵愤怒的咆哮。

    “是谁在我地里捣乱,哼,肯定又是你们这些小鬼在里面玩躲猫猫,看我不抓住你!”

    蓝枫眼睛眯起,大袖一挥,便消失在这一片玉米地中。

    雨越下越大,村里的人行色匆匆,全部都在找地方躲雨。

    一家酒馆中,坐着一群衣冠楚楚的商人。

    “老刘,这么大的雨,要不咱们再歇一晚上吧。”

    此时说话的这个肥头大耳的中年人,名叫苏集,是从南阳城中过来的一个商贩。

    站在门口那个马脸老者,就是他口中的刘念了。

    “家中有事,不能再耽搁了,今日必须走。”刘念神情严肃,果决说道。

    “唉,好吧。”苏集轻叹一声,撇了撇嘴。

    刘念从门口走了过来,敲了敲桌子,大喝道:“小二,来一斤牛肉!”

    “好嘞!”酒馆小厮也长眼色,顺手就从酒架上取下了一罐酒,放到刘念所坐的桌子上,讪笑道:“爷,您慢用。”

    苏集不高兴了,将小二又叫了回来,不满道:“慢用什么?没听到我们今日就要走了吗?还不把酒拿回去。”

    “美酒配佳肴,这是我们店里的风格啊。”小二苦着脸,很不情愿的抱起了酒坛子,正要离开,刘念突然开口了。

    “酒我要了,放这里吧。”

    “老刘,你等会儿还要驾车,喝酒不好吧。”苏集皱了皱眉。

    “没事,他家酒纯,今天就要走了,咱们每人喝上一碗,就当是践行了。”刘念说着,已经将酒打开。

    “老板,你这酒是不是掺水了啊。”

    旁边突然传来了酒碗狠狠掷在桌子上的声音。
………………………………

第二百六十五章 路费

    李念手中倒酒的动作猛的一顿,转过头去,只看到不远处的桌子旁,坐着两个青年,一个身穿湖蓝袍服,还有一个身着白色长衫,额头两股白发格外显眼。

    说话的,正是那个白衣男子。

    “兄弟,话可不要乱说啊,近半个月来,我一直在这家酒馆喝酒,他们的酒,纯着呢。”李念一边朝碗里倒酒,一边帮这家酒馆打辩护。

    那小二先是一愣,听到有人为他辩解之后,胆子也大了些,笑道:“是啊,我们家的酒,从来不掺一点水,客官要是不懂酒,那就到别处去喝,对比对比即可知晓。”

    “为什么就是不承认呢?”白衣青年轻叹一声,端起酒碗摇了几下,继而说道:“你自己过来看一看,这酒花都没有的酒,难道不是掺水了吗?”

    “你小子不要血口喷人啊!”本来坐在柜台算账的酒馆老板,突然站了起来,看到青年桌子上的一把破伞,想必并不是什么有钱的主,便给旁边的小厮使了个眼色。

    那小厮正要上前制止,白衣青年竟然自己站了起来,手一松,只听“咣当”一声,酒碗落在地上碎成了两半。

    “你要是不信,我还可以给你做个实验。”青年说着,从怀中掏出个火折子,点燃之后扔到了地上的酒里。

    还不到一息,火折子不仅没有燃烧,反而熄灭了。

    “你小子是来找茬的。”小厮说着,挽起袖子就朝白衣青年快步冲去。

    “慢着!”

    李念眼睛一眯,一把抓住了小厮的胳膊,沉声问道:“你给我说清楚,这酒里到底掺水没?”

    “没……没有啊!”小二脸色有些苍白,但还是挺直腰板,理直气壮说道。

    “好。”李念轻哼一声,手并没有松开,继而目光一转,对身边的一个伙计吩咐道:“阿力,你把酒坛子里的酒摇一下,辨辨真假。”

    阿力点了点头,辨认之后,恭敬道:“刘老爷,这酒确实不是那么纯。”

    李念眼睛一瞪,手上一使力,看着还挺精壮的酒馆小厮,瞬间被他扔了出去,撞到旁边的桌子,发出一声惨哼。

    “我在你家住了有近半个月,银子何时少过你们一两,竟然骗到老子头上来了?”

    “这位客官,您息怒啊。”酒馆老板脸色大变,连忙从酒架最底部拿了一坛酒,朝李念所在的桌子上一放,苦笑道:“客官,您的酒从来不掺假,今日小二可能眼睛花了,拿错了酒,您不要介意啊。”

    “去你妈的。”李念身边的苏集一把抓起老板的衣领,正要扔出,突然被人制止住了。

    他诧异扭头,只看到刚刚说酒掺水的白衣青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他身边,拍着他的肩膀笑道:“这位大哥,老板已经道过歉了,同是做生意的人,都不容易,何苦为难?”

    说着,抱起桌上的酒坛,回到了自己的位置,往桌上仅剩的一个酒碗里倒上半碗酒,先尝了一口,便给对面的蓝衣青年推了过去,点头道:“师兄,这酒不错,趁还没挥发,赶快喝了吧。”

    “你他妈又是谁?敢抢老子的酒,不想混了?”苏集放下手中的酒馆老板,矛头指向了白衣青年。

    “我叫蓝枫,兄台不是嫌这酒不好吗?扔了多可惜,我师兄喜欢喝酒,还不如给他喝,你说呢?若是仁兄不介意,可以来这里与我兄弟二人小酌几杯,可否?”白衣青年眨了眨眼睛,神色如常。

    “这位兄弟不仅勇敢果决,性格还直爽,老夫喜欢。”李念突然大笑一声,化解了尴尬的氛围。

    “在下蓝枫,想要搭个便车去南阳城,不知贵人是否路过,载我兄弟二人一程?”蓝枫站起身来,恭敬抱拳。

    “巧了,小兄弟还真是问对人了,我们正要去南阳城,今日就走,可以带上你!”李念毫不犹豫就同意了。

    苏集这下不淡定了,连忙来到他身边,皱眉道:“老刘,这两个人看起来有些古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别带他们了。”

    “咱们身上又没有什么贵重东西,把他们带上,路上还有个说笑的伴。”李念又在蓝枫身上扫了几眼,摇头道:“他没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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