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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春风-第1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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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他有好多年没有碰过女人,赵明华那个死丫头叫男人唱曲儿不过瘾,还要到绥德找汉子。
  为什么要成亲呢,如果没成亲,她爱做什么做什么,和他没有一丝儿关系,可现在不行,她是他婆娘,对,叫婆娘。
  沈砚气得在屋里转了好几个圈,又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是脂粉味儿,没办法,都被姑娘们摸了一天了,能没有味儿吗?
  他洗了个澡,加了薄荷叶子,总算是把味道都去掉了。
  然后,他来到院子里,飞身跃到屋顶,坐在屋顶上看着满天星星。
  陕西的星星好像都比京城的多些。
  就像他头顶的草那么多。
  不行,他不能让这个小东西快活了,他要到绥德去捉奸!
  说走就走!
  沈砚从屋顶上跳下来,高喊着备马,不到半盏茶的功夫,他已经驰骋在榆林卫的大街上。
  他没带随从,这事太丢人,太影响他的形像,还是不要带了,免得过后还要灭口。
  沈世子要出城,城门官哪敢怠慢,城门大开,让沈世子出城。
  沈砚疯跑出二三十里,眼前出现两条大路,他没有迟疑,朝着他看着最顺眼的那条跑了出去。
  他听丝丝说过,过了米脂就是绥德。米脂出美人,所以他的判断不会出错。
  沈砚又跑了三四个时辰,天已蒙蒙亮了,大路上渐有人影。
  这时又出现了两条路,这一次他没有直觉了。
  刚好有人路过,沈砚揪住那人便问:“哪条路是往绥德的?”
  那人是个赶早拾粪的老头,大清早的被个凶神恶煞的人揪住,吓得直哆嗦,粪筐从肩下掉下来,马粪、羊粪、牛粪洒了一地,把沈砚吓得差点跳起来。
  他是金枝玉叶的贵公子,活到这么大,还没有一次性见过这么多粪。
  “你你你,要干什么?”沈砚喝道。
  老头抖得像筛糠:“大王饶命,大王饶命,小老儿身上没钱,只有一块馍馍,您要就拿走。”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好在老头虽然害怕,脑袋倒还灵光,当他搞清楚状况,知道这人是问路的,便像看傻子一样看着马上的山大王:“你说绥德,这关绥德啥事儿,这两条路一条通往子洲,一条通往米脂。”
  什么?
  沈砚刚刚松开的手又抓过来,揪着老头的领口,恶狠狠地问道:“这里不是米脂?这是哪儿?”
  老头儿又开始哆嗦:“这是。。。。。。这是横山!”
  横山?
  沈砚在榆林两年多了,当然知道横山,从榆林穿过米脂就到了绥德,而他现在的路线却是从榆林到横山,再从横山到米脂,最后从脂再到绥德。
  也就是说,整个晚上他都是在走冤枉路,越走越远的冤枉路。
  沈砚觉得自己就像是个充了气的猪肺,噗的一下,泄气了。
  拾粪老头见他泄气了,反而感觉他不是那么凶神恶煞了。
  老头在路边的大石头上坐下,又看看沈砚的高头大马,束发的明珠,指指旁边的另一块石头:“你是从榆林过来的吧,唉,到这里也不容易,八成赶了整夜的路,坐下歇歇脚。”
  沈砚皱皱眉,真就坐下了。
  可是那堆大粪还散落在地上,臭哄哄的,很不好闻。
  “你怎么不把这些捡起来?”沈砚提醒,熏死了。
  “太阳要出来了,正好把粪晒干了,省得我回家再晒,晒干了再收。”
  老头边说边从腰下拿出烟袋锅子,递给沈砚:“啜两口,就闻不见臭味了。”
  沈砚的眉头拧成川字,嫌弃地看看老头枯黄的手指头,和那泛黄的烟嘴,摇摇头:“你自己啜吧。”
  老头倒也不推让,拿到嘴上狠狠地啜了两口,然后享受地喷了口气,又对沈砚道:“好闻吧。”
  沈砚干咳一声,用衣袖挥了挥,才把那口烟给挥开:“这是什么破玩艺?”
  “破玩艺?这是老汉我自家种的,上好的旱烟叶,我婆娘都给卖了,就给我留下一点儿,我平时都舍不得啜。”老头又啜了一口,眯起眼睛晃着脑袋,那样子要多享受就有多享受。
  沈砚冷哼:“连个破烟叶也不让你抽,那样的婆家还不休了?”
  “休?你这娃说话没脑子,自己的婆娘是说休就休的吗?”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个硬梆梆的馍馍,“这馍,我婆家做的,看着不好看,可是顶饿,吃上两个,一天都不会饿肚子。”
  他又指指脚上那双打着补丁的旧布鞋:“这鞋,是我婆家一针一针纳出来的,她的眼睛都花了,就是给我纳鞋底纳花的。”
  “你说,这么好的婆娘能休吗?她是脾气不好,年轻时动不动就跑,害得我三天两头到山嘎啦里把她拽回来,可是她无论怎么跑,都是在我能找到的地方,为啥哩?还不就是怕我找不到她?唉,你这娃还小,不懂哩。”老头又啜了一口,啪啦啪啦地咂咂嘴,重又把烟杆儿递给沈砚,“啜两口,有什么烦心事儿就都没了。”
  沈砚没动,没有再把烟袋锅子推开,可也没有接过来,只是直勾勾地看着老头,老头被他看得直发毛,这娃子该不会中邪了吧。
  “啥啊,你看啥啊?”老头问道。
  沈砚这才缓过神来,他下意识地接过烟袋锅子,猛的啜了一口,措不及防,被呛得咳嗽起来,咳得很猛,像是要把肺给咳出来。


第五九九章 蠢相公
  老头连忙起身,在他的后背上使劲拍了几下,沈砚这才喘息着不再咳嗽,老头就又从腰上解下一个巴掌大的小葫芦:“喝两口润润嗓子,我婆娘自己酿的,比城里卖的还要好喝。”
  沈砚被那口烟呛得喉咙发干,想都没想,对着葫芦就是一口,火烧火燎的感觉充斥着整个口腔,他过了好一会儿才能说出话来:“你丫的这是什么玩艺?”
  老头又不高兴了,劈手把葫芦抢过来,用袖子掩着,像是生怕他再抢回去一样:“这可是好东西,我婆娘酿的,整个村子里就数我婆娘酿的酒最有味儿。”
  沈砚张张嘴,让清晨微凉的空气进到嘴里,这才觉得好受一点儿:“又是你婆娘?你那是什么婆娘?”
  “好婆娘,亲婆娘,陪我睡觉给我生儿育女的亲婆娘。”老头梗起婆子。
  沈砚不屑:“我给你出钱,娶个十八岁的黄花闺女,你把你婆娘给休了。”
  “去!你这娃儿说的什么话,那黄花闺女能看得上我?能给我酿这么好的酒?能给我烙这么好的馍?还让我休了我婆娘,我休了她,邻村的王老汉立马就把她领过去,我才没有那么傻。”
  沈砚哭笑不得:“就你那婆娘还有人抢着要啊,我不信。”
  老头梗着脖子,懒得理他,若不是大粪还没有晒干,他才懒得和这娃儿磨嘴皮子,这个娃儿脑瓜不灵光,动不动就让休妻,可惜了一副好相貌,是个蠢的。
  见老头不理他,沈砚笑了笑,仰头看天,这陕西的天儿可真蓝。
  “对了,你说你婆娘每次跑出去,都会跑到你能找到的地方?有没有找不到的时候,你真的每次都能找到?”沈砚问道。
  “那是,不管她是藏到哪里,准保是我能找到的,唉,那个时候还以为我机灵,她太笨,这才一找就能找到,到了如今就明白了,她不是笨,她是故意躲在那里让我去找,找回家哄一哄,她就死心塌地和我睡觉,给我生娃。”
  老头脸上笑开了花,皱纹团起来,像个风干的大桃核。
  沈砚扬扬眉,赵明华那个死丫头可不就是总是能让他找到吗?从她一进山西时他就知道,她到陕西他更知道。
  哼,这老头懂什么,没见识。
  “那是你没出息,我才不稀罕她陪我睡觉,给我生儿子,想陪我睡觉的女子多的是,我要是想生儿子,不知多少女人心甘情愿地给我生。”
  老头又吧哒一口旱烟,脑袋摇得像拨郎鼓:“说你这娃脑瓜不灵光,还真没说错。那上赶着陪你睡觉的都是婊|子,那上赶着给你生娃的不但是婊|子,还是贱|货,那能和自家婆娘比吗?连自家婆娘的脚趾头都比不上。好女子能上赶着陪你睡觉?能上赶着给你生娃?”
  沈砚愣住,搜肠刮肚想要想出个主动陪他睡觉又想给他生娃的好女子。。。。。。好像真没有。
  小雅还在的时候,他求过小雅好几次,有一次还发脾气砸了东西,小雅也不肯。。。。。。
  唉,昨天他被摸得差点少层皮,小雅和赵明华那死丫头可都没有摸过他,一次也没有,他真是太亏了,太亏了。
  沈砚继续仰头望天,这天真他妈蓝啊。
  老头越发觉得眼前的后生脑瓜有毛病。
  如果没毛病,好端端地谁会去绥德走到横山来?
  如果没毛病,好端端地谁会总把休妻挂在嘴边?
  如果没毛病,能被一口烟一口酒呛成这模样?
  这后生大半夜的赶夜路,从榆林赶到横山来,一看就是没有婆娘的,有婆娘的能不抱着婆娘睡觉,深更半夜跑出来?
  脑袋瓜不灵光,蠢成这样,难怪娶不上婆娘。
  老头怜悯地看看沈砚,见他还在仰头望天,长长地叹了口气,也不管地上的大粪有没有晒干,捡起来放回粪筐,唱着山歌儿走远了。
  直到脖子开始疼了,沈砚这才低下头来,老头早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沈砚也站起身来,走到马前,却没有翻身上马。
  还去绥德捉奸吗?
  有什么可捉的,反正她也跑不远,总是能在他能找到的地方。
  回榆林吧,丝丝她们还在等着他。
  想到这个,他的头皮发麻,似乎又有一双双涂着蔻丹的鸡爪子冲他摸过来。
  他打个激凌,太吓人了。
  他牵着马,没精打采地走在官道上。
  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
  像他吧,幼年丧母,少年丧妻,唉,是妻子被人毁了。
  如今到了青年时,娶个小媳妇还不省心,他的命可真苦,比黄连还苦。
  他伸手想去抱小狗,小狗不在,他抱住马头。
  秦玉章娶了媳妇就不要他了,骆淇更加不用说,爹娘俱在,有妻子有孩子,和他就不是一路人。
  这个世界上,就数他没人要了,没人要了。
  沈砚重又找了块石头,也不管石头还有对螳螂正在成亲,一屁|股坐下去。
  公螳螂被他压死了,母螳螂见到口的美食没有了,狠狠划了沈砚一下,落荒而逃。
  沈砚根本顾不上,他蜷在那里,捂着脸哭了起来。
  反正大早上也没有人,反正有人看到也不认识他。
  他的郡主娘不要他了,小雅不要他了,秦珏也不要他了,他太苦了。
  他哭了半晌,这才感觉舒服了,抹干眼泪,重又上马,在原地打了一个圈儿,向着榆林卫的方向而去。
  他改主意了,过年他也不回京城了。
  秦玉章和罗锦言肯定又在他面前卿卿我我,看着来气;
  骆淇和黄氏坐在一起,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看着就膈应;
  总之,他的狐朋狗友里就没有一个顺眼的。
  还有小雅。。。。。。成亲了,嫁给那个叫纪秋的书生。他让人打听了,纪秋无父无母,也没有兄弟姐妹,小雅嫁给他,没有婆婆管着,也没有妯娌和小姑子,算是很省心吧。
  李家兄弟多,虽然没有练武的,但纪秋只是个书生,四个打一个,肯定不会吃亏。
  如果纪秋欺负小雅,李家会替小雅出头吧。。。。。。用不到他了。


第六零零章 夜明珠
  沈砚觉得回京城真没意思,祖母肯定会向他痛骂赵明华,还有庆王府的那一大家子,说不定还会找上门来找他要人。
  这叫什么事啊,那臭丫头给他戴绿帽子,他还要应付她娘家的人。
  整个大周朝,就属庆王府人最多,听说庆王爷都认不全自己的孙子孙女,至于那些外孙外孙女,更是多得记不住。
  想想,这么多人,都要找他要人,他想想就头疼。
  这样一想,还是应该把那死丫头抓了,到时庆王府闹起来,也好把死丫头交出去。
  沈砚重又掉转马头,向是通往米脂的那条路而去。
  这次他没有走错,不过也是多绕了几个弯,没办法,他是独自一人出来的,没带随从,也没带军中的斥侯。
  傍晚时分,沈砚到达了绥德。
  这一路上,他走的都是官道,并没有进城,当然路过米脂时也没看到绝色美人,只看到几个粗壮妇人在田间忙碌,也没看出有多么美丽。
  传言就是这样被越传越邪忽的。
  看到这几个妇人,沈砚就放心了,既然米脂的婆娘没有传说中那么美,那么绥德的汉子当然也不会有多么英俊了。
  这个死丫头,许久未见,她竟然这般这般。
  他终于离开官道,进了绥德城。
  绥德不大,这时已是傍晚,街上的人很多,都是急着赶回家吃饭的。
  沈砚先是看到一个大腹便便的大叔。
  这就是绥德的汉子?
  就是这位大叔年轻三十年,也不是什么美色。
  接着沈砚又看到一个长了满脸痘痘的少年。
  这就是绥德的汉子?
  沈砚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再向前奔去。
  天已擦黑,沈砚的肚子咕噜噜叫了起来,马也累得乏力,跑不动了。
  沈砚这才想起,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他除了喝过拾粪老头的一口烈酒以外,米水未尽,这匹马也是在那个时候歇息了一刻,也同样是粮草未吃。
  沈砚是公子哥儿,可他更是出身世袭武将之家,武将没有不爱惜马的,他可以不吃不喝,马却不行。
  当务之急,就是找个地方住下来,让人好生伺候他的马。
  沈砚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他知道赵明华在太原住在四方客栈,在西安住在广升客栈,可是在绥德,她住哪里?
  并非他的人没有打听到消息,而是他听说她来了绥德,就雄纠纠气昂昂地捉奸来了。
  这个时候他才想起来,他捉的哪门子奸?
  奸夫呢?
  在西安还有个唱曲儿的男人,在绥德呢?总不能把整个绥德的汉子都抓了?
  谁让你们长得好看,要抓!
  沈砚想起进城时遇到的那个胖大叔和满脸是痘包的小兄弟,他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
  如果现在回榆林卫,他的马会累死的,先住一晚,让马缓一缓再说。
  马儿已经疲惫,沈砚也就没有苛求,随便找了一家看上去稍大的客栈,让小二牵了马去好生饮喂,他要了间上房,正要抬腿上楼,那掌柜的道:“大爷,咱们这里是小本生意,房间要先交,承惠三钱银子。”
  沈砚点点头,他住客栈也没有自己掏过银子,自是不知三钱银子是贵还是便宜,不过他也不在意,只要能把他和他的马照顾好,三百两都行。
  他下意识地想叫人付帐,一转身,这才想起,他没带随从!
  从小到大,沈砚走到哪里,都会跟着一堆服侍的,他要花钱,自会有人给他付帐,让沈世子随身带着一堆碎银子,那也太掉价了。
  昨天出来时,他没带随从,当然也就。。。。。。没有银子,连三钱也没有。
  掌柜的显然没有想到,这么一位虽然满脸风尘,但贵气难掩的爷虽然没有钱,他赔笑说道:“若您没有碎银子,小号能给您兑开。”
  嗯,掌柜的想多了,还以为这位阔公子带的都是整锭银元宝,没有这种小碎银。
  沈砚蹙眉,他怎会知道还要住宿,还要用银子啊,如果知道是这样,他就带上一两个随从了。
  昨天晚上,他从屋顶上跳下来就让人备马,待到马被牵出来,他立刻飞身上马,跑出了八面胡同。
  别说银子,就连玉佩什么的随身之物也没有。
  气氛攸的尴尬起来。
  掌柜脸上的笑容就有点僵硬了,但他经验老到,立刻开始打量起沈砚来,打量着看看有没有值钱的物件能够抵上三钱银子。
  头上束发的是两颗大指肚小龙眼那么大的明珠,他没见过也听说过,这铁定不是普通珍珠,十有八、九是传说中的东珠。
  这玩意儿他可不敢要。
  再往下看,有了,他看到沈砚腰间挂着的一个陈旧的荷包,荷包里应该有银子吧,或者是银票?
  “大爷,咱这里虽是小地方,可是紧挨着榆林卫,因此四大钱庄在此都有分号,或您手头不方便,小的这就让人到钱庄给您兑票子。”
  对,肯定是银票,小荷包里放不下银子。
  他又想多了,除了早年从宣府贩马,沈世子身上就没带过银票。。。。。。自是有人给他装着银票。
  沈砚不耐烦了,见那掌柜的目光停留在他腰间的荷包上,这才想起荷包里有样东西,是他偶尔拿来照明的。
  他解开荷包,从里面掏出一颗珠子来,往桌上一放:“把这个先拿着抵帐,等我回去以后再让人拿银子来赎。”
  那珠子在柜台上滴溜溜打个转儿才停下来,安安静静躺在那里,光华盈润。
  掌柜的看着这颗珠子,嘴巴张得大大的,这颗珠子,比起眼前这人头上的两颗东珠还要大些,还要晶莹。
  他的喉咙里嘎嘎做响,本能的知道这珠子不能收,人家说了回头再来赎回去,万一是赃物呢,万一是碰瓷儿的,用颗假珠子要换真珠子,再或者这是圈套,天啊!
  沈砚见他这副德性,还以为他嫌弃珠子不够值钱,小地方的小掌柜,真是没见识。
  “这是夜明珠,能值很多三钱银子,你放好了,别给爷弄丢了,爷还没玩够,等爷回去就让人拿银子赎回去。”


第六零一章 恨春时
  听到夜明珠三个字,掌柜的终于回过神来,来了来了,这就是骗子,骗子,夜明珠什么样,他反正没见过,整个绥德怕是也没人见过,用颗假珠子说是夜明珠,到时再拿三钱银子赎回去,他就是把客栈赔上也不够啊。
  “客官,大爷,大老爷,小号是小本营生,赚不得几个钱,您这宝贝咱不能收,对了,您还是到别家住吧,咱这里住不下您这尊大神。”
  这叫什么话?
  “你这里住一晚才三钱银子,老子给你一颗夜明珠,你还不肯收?你他妈的脑子让驴给踢了?”沈世子不高兴了,不对,沈世子高兴和不高兴时,都会讲粗话。
  小时候他太过娇惯,骁勇侯不顾昭福县主的反对,把他送去大营里待了半年,这半年里,他学会了赌钱、打架、讲粗话。
  果然原型毕露了吧,掌柜的抹一把额头的冷汗,只差一点儿,他就上当受骗接下这颗夜明珠了,太险了!
  “来人啊,把这骗子打出去!”
  这里是绥德,你一个外乡人,还敢造次?
  掌柜的一声令下,就跳出来五六个拿着大棒子的伙计,用他们能想像出来的最凶狠的表情瞪着沈砚。
  他们不想惹麻烦,当然也不会真的打人,这些就是装装样子,吓吓人而已。
  但是沈砚已经怒了,他从昨天,不,好几天了,就是一肚子的气,今天跑了那么多冤枉路,现在不过就是想住下来,吃吃饭饮饮马而已,你们还敢打架?
  论起打架来,整个大周朝,除了秦玉章,老子就没怵过谁!
  老子早就想找人打架了,活该你们送上门来。
  沈砚脸上一寒,顺手抄起一张板凳朝着其中一个伙计就砸了过去。
  “啊!”一声尖叫从门口传来,沈砚吓了一跳,手上失了准头,板凳没砸到伙计身上,反而砸烂了一张桌子。
  “你这骗子,还敢砸店!”掌柜的真的怒了,他原本就想吓吓人,把这骗子吓走了事,哪想到这是个泼皮,真的要砸店。
  沈砚才懒得理他,他要看看是哪个不要命的鬼哭狼嚎,让他没把那个伙计给砸死。
  他扭头去看,就看到一个捂着胸口惊魂未定的老女人。
  这老女人有点面熟,像是在哪里见过。
  老女人吓成这样,还老母鸡似的护着身后的一个小个子男人,这男人长得也太好看了吧,妈的,绥德男人果真这么好看?不对,不好看,娘娘腔,京城里那些说他长得像女人的,就该来看看,到底谁更像女的。
  不对,不对,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也面熟,面熟。
  见他虎视耽耽瞪着门口,掌柜的立刻反应过来,连忙高声道:“明公子,您别怕,这里不关您的事,您快上楼歇着。”
  明公子?
  明公子?
  怎么这样耳熟?
  对啊,赵明华那死丫头在外面不是就是化名明公子吗?
  想起赵明华,沈砚立刻明白了,难怪这个不男不女的、这个老女人,连同跟着他们的那另外几个不男不女的,全都使劲瞪着他,他还以为他们是被屋里的气氛吓着了,分明不是,这是做贼心虚!
  “赵明华,死丫头,你还往哪里躲!”
  沈砚咬牙切齿,朝着门口就扑了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沈砚还没有扑到跟前,两个同样男装打扮的女子已经护在赵明华身前。
  沈砚的脚硬生生停下:“滚开!”
  话是对那两个女子说的,眼睛却狠狠盯着被两个女子和刚才发出尖叫的那个女人挡在身后的赵明华。
  那个老女人其实并不老,也就是三十多岁,沈砚已经想起来了,她是赵明华的陪嫁嬷嬷刘江氏。
  但是这两个女子他不认识,也不面熟。
  两个女子站得极稳,纹丝不动,根本没把他的那声“滚”当回事。
  “让开!”沈砚脸上的寒意更浓,他碍着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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