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英雄联盟之秤砣门崛起-第22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而如果是对线,那么不管怎么与大树打,巨魔根本不需要开大,只需要靠被动的回血以及装备的吸血来与大树对殴,谁怕谁啊,有本事大树你就打死我呗,哥哥,我和你对拼掉的血,马上就又能够吸回来,兵线带过来之后,我才懒得鸟你呢,趁你收兵慢,我就直接当着你的面拆你的塔了……

    甚至是兵线结束的时候,我都可以硬扛着继续拆一段时间的塔,哪怕你打我就打我呗,你打我更好,兵线不容易清掉,我可以多拆会儿塔,至于掉的那点儿血谁在乎,马上回头收点小兵或刷一波野,立刻,血量就健康,甚至是满了,就问你服不服?

    什么,你们敢一群人过来抓我,说抓死我之后就可以打大龙从而推进了?做梦吧你们。

    一是我会做一定的视野,二是我会有意识,知道不对就逃跑。有w和e,逃跑还是勉强不错的。

    再说了,若是你们真来追到了我,那么,第一时间,我会拖住时间,让队友先去打大龙,到那时,你们的美梦一样的破灭。

    搞不好,我还会将你们的输出拼命的换掉。

    所以,来抓我吧,快来抓我呀,不然,我就要将上路打穿喽!

    是吧,若是不来追我,也行啊,我就当着你大树的面拆拆拆,也不还手,让你打,我只管拆,一路拆到你基地,就问你慌不慌,怕不怕?
………………………………

第703章 休闲才是王道输赢不是结果

    总之,不管你怎么来,我都会有自己的节奏,这就叫做游戏充满节奏感,一旦节奏感掌握在我手中,你会发现,你杀我,你劣势,你不杀我,你也劣势,你来找我,劣势,你去找我队友劣势,你分推,劣势,你打团,你不劣势,不管怎么样,你永远都处于劣势……

    你永远会有一种压力感,哪怕人头比例并没有过大的悬殊,但是,你都会知道,感觉到对方给你带来的巨大的压力……

    所以说,不管打什么英雄,就得有相对应的思路来应对。只要思路一清晰,一明朗,又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呢?

    否则,岂不是一个英雄百分百的胜率,别人都不用玩啦?

    怎么可能。

    所以,事实上一切很简单,当你掌握了每个英雄的优劣性之后,你才能够发扬不同英雄的优劣性,将其优点发扬光大,发挥到极致,利用对手英雄的劣势,同样利用到极致,如此才能够将比赛的节奏掌握到自己的手中,这样,绝对不再是人头的问题了,而是比赛的胜利将会永远向你敞开着大门,你会赢得让对手没有了脾气,不服不行……

    这就叫做智商碾压,一般人我都不会告诉他!

    随着陆飞玩这款游戏进入了平静期,也慢慢的开始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就像当初从三连冠的世界舞台上退役下来一样,游戏打着叫上朋友一起来开黑的口号,一起来游戏,一起来快乐,可是,事实上,自从玩了这款游戏之后,朋友不但没有变得更多,反而越来越少了,越来越淡膜了,这是为什么?

    很简单,因为比赛的输赢。

    即使是朋友,即使是一盘盘虚拟的游戏,即使是虚拟的输赢,根本胜并没有得到什么奖励,输也没有得到什么惩罚,但是,每个人却都一样的迷恋于其中,疯狂的一心只想求胜,却不愿意输,就算是朋友间感情再好,打起来游戏,就动了争强斗胜之心,赢了倒好,输了就彼此埋怨,说对手菜,打得不快乐,争得脸红脖子粗,甚至,以后就不愿意再在一起快乐的打游戏了……

    到了玩物丧志的状态,走火入魔了!

    游戏是为什么?

    是为开心。不开心的玩游戏,那有什么意思?

    在游戏中彼此谩骂污辱,那又有什么意思?

    这样的游戏体验能够争得上快乐吗?能够称得上愉悦吗?能够称得上正能量吗?能够对生活有所益处吗?

    都没有。

    反正与真正的现实生活越来越远了,离朋友的关系也因为一盘盘的输赢与争执越发的对立了,因为一盘盘看不见摸不着的比赛的输赢使得大家彼此埋怨着,彼此之间的关系出现了裂缝,出现了问题,是得不偿失的问题。

    其实,朋友在一起玩游戏,不管输赢,就算是逗比的时候,也是挺快乐的,也是挺可乐的。何必将输赢看得那般重要呢!

    只是,人生来就有争强斗胜之心,因此,想要一味的平静是很难做得到的。

    也因此,许多人在开黑玩了游戏之后,与亲朋之间的关系搞得疏远了。搞得彼此之间没意思了。

    再也不在一起玩了。

    不管是游戏里,还是游戏外。

    我们再也不要做朋友了。

    因为玩得没意思。

    就是这样。

    所以,陆飞开始渐渐的对这个游戏变成了典型的休闲玩家了。最刚开始,他也曾沉迷于其中,觉得很好玩,觉得很看重输赢,赢了挺乐,输了却很不开心,有的时候还和队友们谩骂,玩得不开心,却还是很想再开一局再赢。

    结果很多局都容易遇到各种状况。

    现在,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典型的休闲玩家了。这样就像无官一身轻一样,反而挺痛快的。

    为什么,因为不管输赢,都觉得挺轻松,我尽力了,至于结果是赢或是输,不再那么重要了,反正我玩得欢乐了。

    不管是高超的三杀四杀与五杀时刻,还是逗比的瞬间,自己都会在电脑屏幕面前乐个够。这样就很好。

    至于这款游戏里面那些圈内人与职业选手每天故意弄出来的撕比,也不关注也不在乎,你们爱怎么小丑就怎么样小丑,你们爱赢赢,爱输输,爱喊口号就口号,爱装比就装比,爱梦想就梦想,反正谁谁谁都和我无关。

    我只是一个业余玩家。

    偶尔玩一玩。

    就这样。

    再不会被游戏所操纵了,而不是去陪家人。

    人是在主见意识的人,而不是因为玩物而迷失。

    自从退役之后,可以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了。游戏,终究只有偶偶玩玩才有趣。

    难道不是吗?!!!

    当这款游戏认为越精进的时候,实际上是他已经精进得太迟了,已经到了没落的时候了。

    而玩家从游戏中走出来,才是真正的成熟。

    休闲才有休闲的逸致。

    ……

    关于艾翁荆足的故事

    蘑菇的聪慧总能让我惊奇。

    半人半树的艾翁荆足常在符文之地的丛林中游荡,所经之处无不生机盎然。他知晓自然界的种种秘密,无论是飞禽走兽还是游鱼虫孑,都与他交谊深厚。在逍遥四野的途中,艾翁会向路遇的人传授奇特的智慧,或是培植丰茂的丛林。时不时地,他也会向口风不严的蝴蝶托付自己所知的秘密。

    早在弗雷尔卓德的久远年代,艾翁还是一个心志如铁的勇猛战士,甚至还顶着“无情者艾翁”这样的诨号。但是,随着冰裔们的崛起,无奈的艾翁和他的同胞在他们眼中只是妄想挑战他们的无助凡人。为了推翻术士们的统治,艾翁和他的亲信们谋划了一个计策。他带着身经百战的部下,从霜卫的冰冻港出航,前往传说中一切魔法的源头之地。如果艾翁能够掌握那样的能力,颠覆冰裔指日可待。当舰队越过了地平线的弧顶,便消失在了记忆的边缘,落进了族人们的神话。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们,弗雷尔卓德当地的历史中也再无半点他们的事迹,宛如雪中的小路一般渐渐隐没。
………………………………

第704章 翠神艾翁

    大海根本不把他们崇高的使命放在眼里,肆意玩弄他们的舰船。如同血盆大口一般的恶浪劈头打来,拍散了战士们最后的一点决心。艾翁的剑沾满了众多哗变士兵的鲜血,终于陪伴着他的舰队登上了艾欧尼亚的海岸,然后又是一场对当地居民的无情屠戮。艾欧尼亚人投降了,他们领着弗雷尔卓德人来到了一处名为奥米卡亚兰,意思是“世界之心”的圣林。艾翁的很多手下都认为这是一份献给征服者的礼物,一个臣服的证明。但就在那片古怪的碧绿园林中,他们遇到了最猛烈的还击。

    一种神秘的新敌人出现了半人半兽,奇美拉似的身体,无情地捕杀着本就人数不多的准征服者们。尽管死伤惨重,不屈不挠的艾翁还是带着残部找到了艾欧尼亚人的圣物:帝柳。那是一株壮丽的巨树,柔顺的枝叶如同薄纱一般垂挂下来,轻闪着金绿色的光芒。艾翁的手下在怪兽的进攻中几乎全军覆没,而他却望着那株圣树沉思起来。为了瓦解敌人的意志,艾翁攥紧了手里的战斧,鼓起以一当十的巨力,砍在了树干上。然而,他没有感觉到手心传来的冲击。什么也没有。帝柳重重地倒下,所有的生命力一泄而空,但他的眼前只剩下夺目的光。

    接下来的事情更加诡异了。他的双手分别融进了战斧的握柄和帝柳的枝干,四肢伸长,皮肤表面虬结起来,变得粗糙干硬。他无助地站在原地,看着自己身体的其他部分随之变化。不多时,他的身材就变成了三米多高,一双眼睛俯视着已经死去的同伴。他感觉不到胸腔里心脏的跳动,但他的意识却非常清醒。

    他听到身体深处传来一个声音。“看。”

    似乎只是眨眼之间,成堆的尸体开始消融,原地生出了大片斑斓的蘑菇丛,还间杂着虫鸣。血肉成了食腐的鸟群和类狼的美餐,骨头化作土地的肥料,死者生前吃下的果核发芽生长,结出了新的果实。山峦缓缓涨落,仿佛是在深沉地吐息。新叶复萌,新花怒放,死去的人反哺了无数生命,在目之所及的地方汹涌地爆发。

    艾翁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美丽的盛景。生命,千万种形式的生命,紧紧相依,互不分离。他突然明白了自己所犯下的错误,他为自己的无情感到无可平复的惭愧和悲痛。他哭了,露珠般的泪水溅落在他新生的树躯和枝叶上。我是变成了帝柳吗?他不禁想到。

    又是那个声音。“听。”他便听了。

    起初,他什么也没听到。紧接着无数走兽的呜咽、河流的叫骂、林间的呼啸、苔藓的哭泣……所有生命都在哀悼着帝柳,汇成了一曲痛彻心扉的交响。无边的悔恨冲进艾翁的心口,他哭叫着,祈求万物的原谅。一只小松鼠跳上了他的腿,他随即感觉到了附近动物的目光,植物也向他探出了根须。大自然凝望着他,一股暖流渗进了他的心底那是宽恕的温热。

    当艾翁终于可以挪动双脚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整个世界早已天翻地覆。他原本的暴力和残忍早已淡化成心房中辽远的回声。他再也不是那个只会带来毁灭的人了。艾翁有时甚至会忍不住问那个声音,为什么?为什么被宽恕的是他?

    那个声音第三次响起:“长。”

    这次他被搞糊涂了。这是要他自己生长,还是帮着这个世界成长?他意识到两者都对。毕竟,生长本身对谁都不坏。艾翁看看自己,树皮似的皮肤、长满蘑菇的手臂,还有一窝松鼠藏在他腰间原本挂着刀鞘的位置。这副新的身体着实让他吃惊不小。他发现自己可以把脚趾钻进土中,和根须与小虫交流即使是泥土都有自己的意识!

    艾翁觉得,作为一个绝佳的开始,他应该去了解世上所有的生灵,于是他就这么干了。这花去了他几个世纪的光阴,具体多久他也说不上来,因为愉悦的时光总是稍纵即逝。他逛遍了全世界,与所有生物,无论大小,都成为了亲密的伙伴。他看透了他们的毛病,也为他们的小小情趣由衷开心,还会时不时地伸出援手。他帮毛虫开出捷径,与绯红树怪玩闹,安慰心情低落的厄玛克,和干瘪的老蘑菇们一起大笑。只要艾翁经过,处处都是鸟语花香。

    有时候,有些粗暴的掠食者会无端地伤害别的动物,他也会出手解救。有一回,他发现了一个受了重伤的石巨人。他知道她已经活不久了,于是从河里捞了一块卵石,为她捏了一颗新的心脏。矿物精灵与生俱来的习性,让石巨人成为了艾翁的过命之交。他叫她小菊,因为她的石头身体上竟然会神奇地开出小花儿来。现如今,只要艾翁有危险,她就会飞奔到他身旁。

    还有些时候,他也会碰见人类,大部分人都还算是和平的。他们叫他荆足。关于他的奇妙善行,也留下了不少传说。但是,人类的索取远多于奉献,而且在残忍和善良之间反复无常。艾翁感到很不安,所以他离开了。

    他第四次听到了那个声音。

    “现。”

    艾翁离开了林地,走向了满是人类的世界。久违的决心又回来了,但这一次并不是出自恶念或是残暴。终有一天,他希望能成为他曾摧毁的事物。如果他想把自己当作是新生的帝柳,他就要细心地照顾人性,帮助他们去看、去听、去生长。曾经身为人类的艾翁清楚地知道,这很不容易,然而他微笑着接下了这个挑战。在太阳最后一次沉入地平线之前,他有充分的时间去完成这项任务。

    毒物

    对于多数人而言,一百年很长。一整个世纪的时光,可以让一个人走遍世界,遇见成千上万的同胞,或是完成数不胜数的杰作。所以,每个人都会说,在一个地方站着不动呆上一个世纪,简直就是暴殄天物。但是,恰恰是这样的一段岁月,艾翁荆足所收获的,远远超出任何人的奢望。
………………………………

第705章 小菊

    比如,他平息了一簇地衣和他们寄居的巨石之间漫长的争执;帮助每一批过冬后的松鼠找到他们忘记藏在哪里的秋实;把一只离群的狼哄回了她的族群尽管其他狼都说她的嚎叫“太刺耳”。

    艾翁的趾头穿过浮土,深深扎进地下,绕过戒心重重的块茎和健忘的蚯蚓,与古树们的根缠在一起。周围的丛林因而怦然大盛。当然,还有很多很多事情,但这些例子已经足以证明他这一个世纪的成就。

    万事顺流如意,直到有一天,檫树丛嘀嘀咕咕地说,森林边缘进来了不干净的东西。

    猎人!树根把他们的叫喊传了出去,大半个森林都听到了他们的警报。

    艾翁知道檫树非常神经兮兮,哪怕是一只盐蜗牛稍稍偏离了路线也会让他们紧张地举起叶子。而且归根到底,打猎也不见得一定是坏事,因为在生命的循环中,没有什么东西是毫无用处的。但檫树已经通知了知更鸟,然后鸟儿又告诉了蝴蝶们。而一旦蝴蝶知道了什么秘密,那这片森林就全知道了。

    所以艾翁站直了身子,简单地安慰了一下一窝子大钳蚁,因为他刚刚挪了一下他们的老家,甩甩身子摆掉了干硬的树皮,然后悄悄地出发了。他脚下步步生花,一路穿过了丛林,而檫树的警报已经沸反盈天了。

    三个,他们。松鼠絮絮叨叨。

    眼睛就像一对血月。迅捷蟹躲在河泥中胡言乱语。

    比厄玛克还要嗜血。这是厄玛克们的声明。

    游隼发誓说猎人是为了掏走他们的蛋。象牙白菊则担心起自己最得意的花瓣搞得小菊也一惊一乍起来,因为她很爱花。艾翁一一安抚了他们,然后叫他们藏好自己,直到威胁过去。他假装没有发现小菊一直跟在他身后,尽管她觉得自己潜行的本事一流。

    他看到了一头八角羚死在草丛里,三支箭穿透了它脖颈上厚实的肌肉。一滴眼泪滑出了艾翁的眼窝,一只名叫米可斯的松鼠窜上他的胸口,轻轻地依偎在他的脸颊。

    “猎人将肉做成食物,”艾翁大声地说:“猎人把骨头削成玩具和工具,猎人剥下皮毛做成了大衣和靴子。”

    地上的尸体不见了八根珍珠般泛光的长牙。艾翁把手按在地上,八角羚身边生出了一圈小小的雏菊。一条幼年的石鳞蟒钻了出来。他们的智力非常早熟。

    “没咝咝咝咝……事了?”小蛇嘶声问。

    艾翁知道,蛇类通常会为自己口齿不清的毛病感到惭愧,所以长久以来他们在说话时都会尽量避免用上带“丝”音的词汇。他也劝过他们大胆地挑战这些最难堪的发音,结果他们心领神会之余矫枉过正,现在说话不带这个音都不行了。

    蛇啊,真的是,顺时随俗。

    “现在没事儿了,小家伙。”可怜的小蛇肯定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在这里盘好,帮我守着八角羚。等我解决了这件事就会回来。”艾翁命令小蟒蛇。

    里斯蓓每走一步,八角羚的长角就会咔哒咔哒响个不停,搞得她很头疼。为了不惊动下一个猎物,她只好停下来重新捆扎一遍。在河流上游,这些角能卖一笔好价钱。城里人在这些乡下土药上花起钱来毫不吝啬。

    独眼,方下巴的猎人妮可,又发现了一列八角羚的蹄印。她向里斯蓓身后的埃多挥手示意。埃多是城里的富豪,带着一把鲸骨弓。他咧开嘴笑起来,森森的牙齿和邪恶的眼睛,让里斯蓓这个猎团中最年轻的成员不禁一凛。

    前方的空地上,另一头八角羚正在咀嚼它最喜爱的草皮。三名猎人慢慢地靠上去,连一片落叶都没有惊动。

    正如反复演练过的那样,三人同时张弓搭箭,小心地瞄准了目标。八角羚的脑袋仍然垂着,新鲜的土莓和摇橹草让它吃得头也不抬,脖子上的肌肉也藏在了草丛里。只要射穿了脖子,它的血就会止不住地流出来。猎人就可以锯角了。埃多说过,锯角就是要趁八角羚还活着的时候,这样才能保证角的品质。

    她架着弓等待着,汗珠从她的脖子上淌下来。正当那头野兽扬起头的瞬间,摇橹草突然开始疯长,片刻的功夫就从脚踝高过了头顶。草茎向着太阳伸展出去,大团的鲜花爆炸一般绽放开来。一堵满是花朵的草墙严严实实地挡在了八角羚身前。

    埃多的弓掉在地上。妮可的独眼似乎要从眼眶里蹦出来。里斯蓓一箭脱手,不知射去了哪里。她后退几步,惊魂未定地靠在一棵树上。

    “我跟你说过的,这片林子有问题。我们趁早走吧。”里斯蓓轻声说。

    “这种妖术,我处理过。按我的法子来就好。”妮可说。

    她把弓箭收回箭袋,从皮带上解下一柄寒光毕露的长匕首。

    埃多也是一样。他们让里斯蓓待在原地,看好已经到手的长角,然后两人鬼鬼祟祟地没进了草墙。她屏住呼吸等待着,但却听不到他们的脚步声。她真心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像她的同伴那样,悄无声息,致人死命。然而,她始终摆脱不掉脑海中的一个想法:也许这面草墙是一个警告呢?她想起了奶奶讲过的故事,说的是有一些带着魔法的生物在世界上游荡。小孩子的童话罢了,她安慰自己。

    一个怪异的陌生声音突然划过林地。不是八角羚的尖叫,而像是沉重的石块被人用力地砸在地上发出的碎裂声。不管是什么,都足以让埃多和妮可撤退了。两人不要命似的跑回来,面无血色,三眼圆睁。紧接着她便看到了让她的伙伴落荒而逃的东西。

    一朵花,一朵小小的象牙白菊,在草墙顶端舞动。看起来还挺奇妙的。

    然而,里斯蓓发觉那朵花靠近了。草丛向两边分开,冒出一尊披着青苔的石头巨像。它全身顽石,体形魁梧,走路还带着节奏。里斯蓓过了一阵子才弄明白眼前发生的事情,她听到一个冷静的声音呼唤着巨像。
………………………………

第706章 植物的保护神

    里斯蓓抓起装着长角的包裹,跟着妮可和埃多跑起来,试图想起回到营地的道路。每一棵树脚下都生出了一道新的草墙。有什么东西在草里潜行,搅起了叶子,看着里斯蓓无助地在原地打转,发出咯咯的笑声。她独自一人,困在了一座诡异的森林里。与此同时,鬼怪一样的树木背后还在不断地冒起草丛。

    里斯蓓发觉自己已经被圈起来了,就像奶奶放牧的羊群一样。虽然明知道前方是个陷阱,她仍然挺直了腰杆,跟着草丛走去。

    艾翁看着年轻的猎人钻出了草叶的迷宫,慢慢走近了八角羚的尸体。可怜的家伙看起来完全吓坏了。她肯定从来没见过他这样的人或者东西。他想表现得绅士一些,但人类的反应总是不尽相同。一点也不像,比如,拉克猫的**声那样大同小异。

    “请你,不要害怕。除非那是你的自然状态。如果是那样,你就先躲开吧。我会等的。我真不介意。”

    艾翁不打算吓跑任何人。但是没人能保证别人的感受。

    动手吧。”里斯蓓说。她的声音发颤,眼神畏缩。“我闯进了不该来的地方,我知道。我现在落到你手里了。痛快点儿吧。”

    “快?”艾翁耸耸肩。“当然。我刚才没想到的是,你有更合适去的地方。那么,好极了。”

    女孩闭上了眼睛,仰起脖子露出喉咙。她的手伸到背后摸到了刀鞘,然后握紧了匕首。如果他敢过来,就有好戏看了。

    “但是我只是想知道原因。”艾翁的声音里充满了愉悦。他树枝一样的指头伸向八角羚的尸体。他的手臂抻得超出了极限,轻柔地爱抚着它沾满血迹的皮毛。

    里斯蓓抽出匕首,立刻感到脚踝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