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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诸天万界-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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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不断的试验,不断地获取生死间的奥秘,不断地研究灵魂,实力终于更进一步,达到了传奇中期。

    最初的时候,也很满意,毕竟实力再一次的进步了,不是吗?那个时候,也很有底线,实验的对象,不过是一些小白鼠或者动物。

    可是人的贪婪,总是没有尽头的。到了传奇中期之后,克尔苏加德想要更进一步,却根本就没有门路。因此,为了实力进步,便只好在通灵术的研究上,更进一步了。

    后来,得到了巫妖王的召唤,获取了耐奥祖的馈赠,实力达到了传奇后期。如今,一朝转化为巫妖之后,实力更是达到了传奇巅峰。

    传奇巅峰啊,那可是往日里自己在做梦之时,才能达到的境界。人类世界的天下第一法师,安东尼达斯,也就才这个实力!

    感受着自己的实力,回忆着自己的这一生,克尔苏加德只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哈哈,我克尔苏加德,又回来了!”一边说着,克尔苏加德还得意的舞动了双手。

    然而,就在此时,克尔苏加德却忽然感到了不对劲之处,眼角的余光,忽然现了一抹白色的毫光!

    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为何精神力根本就没有现?难道此物的材料,可以屏蔽精神力?

    还有,此物又为何会在此时出现呢?

………………………………

第三十二章:命匣不灭,我就不死的小克,卒!

   

    来不及思考了,危机,致命危机!

    克尔苏加德下意识的,就用了一个瞬移出来,尽管可能不管用,可还是用了的好。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克尔苏加德使用的是近距离随机传送。

    正是因为随机,所以才安全!连自己都不知道落点会是哪里,敌人自然也不会知道了。

    瞬间,身影就消失在原地,出现在了十几丈之外。然而,此时视线之中的那道白色的毫光,更近了!

    精神力探测之下,白色毫光的附近,什么人都没有,眼珠子转来转去,也什么都没现。

    与此同时,乌瑟尔则是一个跳越,来到了半空之中。同时,大锤举起,无尽的能量瞬间散出来。

    “看来是逃不掉了,不过,我是巫妖啊!”

    说着,还残忍的笑了笑。巫妖最有名的特点是什么?那就是命多能活啊!只要命匣不灭,就可以再次复活。既然逃不掉,那就一起死吧!

    这么一想,手上就有了动作。一道银白色的光辉,直接以他为中心,向四方散去。甚至就连空间,都被这一道法术给冻住了。

    只要史阿执意刺杀,肯定会被冻住的。哪怕给了自己一刀,度也会慢了下来。到时候,一个刺客,正面接乌瑟尔的大锤,后果其实已经注定了。

    见状,史阿不闪不避,身影一闪,就来到了克尔苏加德的身边,匕轻轻一划,嗤啦一声,整个人的身影,就再次消失不见。

    紧接着,乌瑟尔的大锤,就来到了史阿的身后。

    碰!

    伴随着金属碰撞声,史阿反而还借助着这一锤的力量,直接逃离了这里,一个闪身,再次消失不见。

    “哈哈,命匣不灭,我就不死,这又有什么意义呢?”说话的同时,还在不断地释放着魔法,探索着周围的一切。

    与此同时,虚空之中,直接就传来了一道声音。

    “真的吗?不就是留了一丝灵魂本源在命匣之中吗?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对了,我手中的这枚匕,叫做弑神。是一柄专门用来针对你们这种纯粹的能量生物的。就连所谓的神灵,在这枚匕面前,也只有扑街的份。”

    不过,说着说着,克尔苏加德就静了下来。自从被划了一刀之后,就感觉精神力在迅的流逝。

    如今,不过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一身强大的精神力,就直接流失了一半,而且,还越来越快,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

    传奇巅峰

    传奇后期

    传奇中期

    传奇初期

    又过了几个呼吸,此时的克尔苏加德的实力,甚至连传奇都保持不住,刷的一下,就跌落到了传奇之下,仅仅只是一个精英罢了。

    没有人能在死亡面前免俗,哪怕是克尔苏加德这样的疯狂科学家,也不例外。直面死亡的威胁,而且是再也活不过来的那种,哪怕是他,此时也冷静不下来了。

    他辛辛苦苦的增强实力,实验通灵术,甚至接受巫妖王耐奥祖的馈赠,把自己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后来还创建诅咒神教,一手传播了亡灵天灾。这一切,究竟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长生不死!

    可是到了此时,一切都是虚的。原来,哪怕转化为了巫妖,也还是会死的。

    “不,这不可能!我是巫妖,命匣不灭,我即不死,这不是真的!”

    “巫妖王,伟大的巫妖王啊,救救我吧……”

    话音刚落,一道道强大无比的精神能量,瞬间从克尔苏加德的灵魂之中,喷涌而出。

    质量很高,数量也不少。竟然暂时的稳住了他的气息,不过,还没来得及高兴,实力就再次下降了。

    “不,我还,还,不想,不想死,啊!”

    说着,克尔苏加德就一动不动的躺在了地上。很快,甚至就连尸骨,也直接化为了灰烬。在一阵风吹来之后,直接就随风飘荡了。

    看了看已经毫无光芒的匕,史阿也不由得可惜的叹了口气。这一回,这把匕上面,储存了一年的能量,就彻底的用完了。下一回使用,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呢。不过,彻底的杀死一位以难缠著称的巫妖,似乎也不亏。

    与此同时,就在克尔苏加德刚死不久的时候,阿尔萨斯也得知了此事。

    克尔苏加德死了,彻底的死了,根本就救不回来,哪怕是巫妖王亲自出手,也是一样。

    刚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阿尔萨斯是拒绝承认的。可是没办法,事实就摆在这里,不信也没用。

    仔细的思考了一下,又看了看自己已经支离破碎的身体——胸口上有一个巨大的创口,铠甲都已经被轰烂了。左臂的关节,有些不稳,还需要休整一下。右臂……

    又看了看对面的那个没脸见人的家伙——也就是林扬了,毕竟是带着面甲的。身上的铠甲,仍旧是亮莹莹的,连一道划痕都没有。

    再考虑到巫妖王传递的信息之中,所透露的那个神出鬼没的刺客,阿尔萨斯很快就做出了决定。

    既然打不过,那就逃跑吧!

    想做就做,霜之哀伤瞬间散出一阵阵极为耀眼的蓝色光芒,很明显又要爆种了。

    一剑劈退了林扬之后,阿尔萨斯二话不说,转头就走。同时,挥了挥手,数十里外的五十多万骨头架子么,便齐齐动手了。

    排列成整齐的队伍,一个方阵一个方阵的行进着。即便隔着数十里远,也能感受到天灾军团的滔天威势。

    五十多万啊,直接朝着银月城进,目的不言而喻。也就是说,为了守住银月城,林扬只能留在这里,而不是冲上去,继续和阿尔萨斯硬刚。

    如此一来,离开的机会,也就有了。只能说,大手笔啊。五十多万骨头架子,一起出动,就为了打个掩护而已。也就只有天灾军团,才有这种给大手笔了。

    “你是个不错的对手,下次见面,我会赐予你永生的!”看着满身盔甲的林扬,阿尔萨斯从头到尾打量了一下,而后说道。

    “呵呵,你是个悲剧的主角,下次见面,就是你身死之时!”

    嘴炮打完了,阿尔萨斯也直接消失不见。而林扬,也不得不回到现实。看着蜂拥而至的五十多万骨头架子,林扬只感觉,好生坑爹啊!

    此时,整座银月城的精灵们,都被死亡能量影响,一身实力,大打折扣。十成大概能顶多只能挥出三四成的样子。

    也就是说,理论上讲,整座银月城的战斗力,瞬间消失了一大半。可用之兵马,一下子从两万精英,变成了七八千的样子。

    而敌人呢,则是五十多万如鱼得水的骨头架子。更重要的是,守护银月城的魔法结界,也已经消失了。

    没有了地利,正面和五十多万骨头架子硬碰硬,这画面简直不要太美。

    而林扬属下的?也就是五千人类士兵,此时受到的影响,要小一些,但是最多也只能挥出七成,或者八成的实力了。

    豺狼人受到的影响最小,基本上没有影响。彼此加一加,再加上银月城的,就是两万出头的精兵,再加上多达几十万的普通精灵,以及数目众多的光明符箓,似乎也不是不能打。

    只不过,打完之后,五六十万的精灵,还能剩下几个,这就真不好说了!

    那么,直接逃跑呢?看了看族人们的状态,凯尔萨斯下意识的就摇了摇头。如果此时硬要逃跑的话,恐怕死的族人只会更多吧!

    这个问题,林扬想到了,凯尔萨斯自然也就想到了。只可惜此时的他,一身实力,早就十不存一了,精神也面临崩溃。毕竟,很多时候,不是你努力了,就能成功地。

    “元帅,你有什么好办法吗?只要能够拯救我的族人,哪怕王室所有的财宝,全部献上,也没有问题。”凯尔萨斯连忙说道。

    闻言,林扬很是认真地思考了起来。血精灵一族,王室这数千年以来的财宝,在三阶、四阶这个层次的积累,已经比得上主世界的顶级家族了吧?

    毕竟,现在那些顶级家族,还没有力,还没有开始入侵其他世界,论财宝,最多也就是这个数目了。

    “好,我试一试。”林扬点了点头。而后,就开始翻找了起来,这也是法宝多了的苦恼啊!

    “天宇之塔,此塔属于空间系的宝物,擅长……不合适,不选!”

    “悼亡之剑,此剑……不选了,我要的是防御。”

    “守护之钟,可以吸收不同属性的能量,用来守护、进攻均可,属于五阶的中品灵宝。效果很好,但是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嗯,就你了。”

    说着,右手轻轻一挥,一座玄黄色的大钟,瞬间出现。刚一出现,体型就迅扩大。

    数丈,数十丈,数百丈……很快,就变成了数万丈大小,笼罩在整个银月城的上空。同时,散出了一阵金黄色的光芒,牢牢地守护住了整座银月城!

    与此同时,守护之钟直接化身饕餮,疯狂的抽取着整个银月城的奥术能量。

    当的一声,伴随着一道清扬的钟声,一道肉眼可见的金黄色波纹,直接朝着外界散而去。数以万计的距离很近的骨头架子,瞬间完蛋。

    林扬知道,守住了!也幸亏这里是银月城,也幸亏这里最不缺的就是能量了!

………………………………

第三十三章:抱大腿

   

    转眼之间,七天的时间,就过去了。

    此时的银月城,比起之前,终于要好了一些。城外的骨头架子们,也彻底的退去了。反正,面临着威力全开的守护之钟,哪怕是巫妖王本人来了,也没有丝毫办法。

    也就是有太阳之井了,在此地,不说能量无尽,至少还是足够守护之钟使用的。否则,换一个地方,换一个种族,肯定没这效果。

    哪怕是实力最强的暗夜精灵们过来了,也未必可以像太阳之井这样,源源不断的提供能量。

    可即便如此,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原本数目众多,即将漫出来的太阳之井,此时很明显的干瘪了下去。

    大约有三分之二的井水,彻底的消失了。当然了,这其中究竟有多少井水,是真的被消耗了,这个就没必要说出来了。

    毕竟,林扬拿出法宝,保护了整座银月城,守护了五六十万精灵们的性命,这就已经够了。因此,虽然凯尔萨斯知道,这其中有不少猫腻,可还是心怀感激。

    太阳之井只要没被一次性用光,总是会恢复的。而精灵们,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了。再说了,此时的太阳之井,已经被污染了,在彻底的净化之前,是不能用的。因此,损失了也就损失了吧。

    “这一次多谢了,如果不是元帅的话,我们血精灵,说不定就要灭族了。”看着林扬,凯尔萨斯有些疲倦,又有些感激的道。

    短短一月之内,经历了父亲死亡,银月议会近乎全灭,族人死伤一半的事情之后,只要是人,总是会有些疲惫的。

    “咦,你们不是叫高等精灵吗?”林扬明知故问的道。

    “为了仇恨,为了生存,我们改名了,现在叫做血精灵。从奎尔多雷,变成了辛多雷。”

    也对,虽然此时的血精灵比起历史上要好一些,至少银月城还好好地。尽管太阳之井,同样的被污染了,尽管国王和议会,同样的全灭,可是至少希女王这样的精英,此时还活的好好地。

    整个精灵一族的人数,也没有像历史上那样,直接从七位数,跌成五位数。至少,现在还保持着五六十万的数目。

    论实力,好好休整一下,虽然比不上人类七国之和,但是过其中的任意一国,还是可以的。

    但是,这些凯尔萨斯都不知道啊。他只知道,自己的族人损失惨重。银月城虽然没有被彻底的攻破,可是也好不到哪里去。

    尽管阿尔萨斯已经被击败,可是银月森林之中,仍旧有许多地方,都永远的被污染了,根本就不能居住。

    “辛多雷也不错,至少族人还在,希望就还在。银月城不能住了,就换一个地方呗。反正刚好此时这里天灾肆虐,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呢!”林扬笑着道。

    不过,话音刚落,就想起了另外一件事,另外一块大6,也就是暗夜精灵们所在的地方了,血精灵们真的能拉下脸面,去投靠几千年前的族人?

    然后从此改变对魔法的狂热,集体再次信仰月神艾露恩,从此以后男性精灵,走上德鲁伊之道,女性精灵走上哨兵之路?

    林扬觉得,这不现实。那么和兽人抢居住的地方?这也不现实!似乎,此时撤退到卡利姆多大6,也不是什么好的选择。

    那么留在洛丹伦大6,直面天灾军团?这样似乎还是不好。算来算去,整个艾泽拉斯世界,竟然没有一块儿平安的地方。

    “这是药丸啊!这绝对是药丸啊!未来还会有阿克蒙德降临,还会有基尔加丹降临,还会有死亡之翼掀起的大灾变,还会有上古之神,这个世界的凡人,实在是太痛苦了!虽然价值很高,可是绝对不适合人类居住。”林扬暗自吐槽道。

    “对了,元帅,这就是王室数千年以来的财宝了。其中,有许多魔法石都被我扣了下来,好让族人们缓解魔瘾,所以,我又补充了一些别的财宝。”说着,就递了一个金黄色的袋子过来。

    这个袋子,拿在手里蛮轻的,几乎感觉不到重量。拉开系带一看,林扬直接就惊呆了。

    入目之处,全部都是浓浓的青气,偶尔还有一些紫气。再仔细看的话,在底下,还有大批量的黄气。可问题的关键是,数量多啊!

    五阶的宝物,一件都没有,但是五阶的材料,倒是有十来件的样子。

    至于四阶,也就是所谓的传奇级的宝物,就不少了。粗略一看,就有二十四件。至于四阶的材料,就更多了,肯定是上百了。

    剩下的,就是三阶的宝物了,大概几千件的样子。几千件三阶的法器,这真的是了。就这,还没有计算材料。

    最重要的是,在袋子里面,还有着数目惊人的金币。没错儿,就是金币了。黄橙橙、亮莹莹的金币。

    一枚金币,大概有一两黄金的样子。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些金币之中,都含有少量的魔法元素。属于奥术金币,更值钱一些。

    和普通的金币兑换起来,大约是十比一的样子,而且一般还换不到。黑市上的价格,都是二十比一。拿到主世界的话,完全可以当做礼物,当做收藏品送出去。反正,也是异界的土特产了,很受欢迎的!

    “王子真是客气了,一下子就送了我这么多宝物,搞得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林扬突然有些腼腆的道。

    本来嘛,按照他的想法,凯尔萨斯随便拿出几件传奇级的宝物,几百件三阶的法器,意思意思就行了。可谁知,凯尔萨斯竟然一下子拿出了这么多?

    这就有些不好意思了,毕竟,你哪怕坑人,也不能带逮着一个老实人,一直坑个不停啊?

    “银月城已经不适合居住了,太阳之井也已经被污染了,在被净化之前,也不能使用了。族人们这些日子以来,更是全靠魔法石度日。元帅,你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闻言,林扬忍不住就点了点头,这才对嘛。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怪不得一下子给了这么多好处,原来重点在这儿啊。

    解决的办法有很多,最简单的就是帮助血精灵们,直接净化太阳之井,同时,解决死亡能量污染,还有天灾军团的瘟疫问题。

    直接把这几个问题解决掉,很难吗?只需要一件四阶传奇级的光明系法宝,持续不断的使用即可,或者找到一件五阶的法宝,短时间内,使用一下也行!

    可问题是,如果真的这么干了,对血精灵就真的好吗?不一定。以他们的实力,面对越来越强大的天灾军团,还有未来的阿克蒙德等众多大、boss,独自生存真的很危险,很危险。

    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此一来,刘昊的建国计划,还不知道要拖多久。

    那么,不如换一个思路,找一个主子如何?

    “如果有人,能够解决你们的魔瘾问题,解决你们的生存问题,同时还对血精灵一族提供庇护,你愿不愿意举族投靠呢?”林扬忽然问道。

    而后,看了一下有些呆愣的凯尔萨斯,林扬接着道:“这个问题不必现在就回答,你可以先思考一下,在和别人讨论一下。”

    说着,林扬就离开了。毕竟,这涉及到一族的核心存亡问题,不适合多说什么。

    而且,在林扬看来,未来的艾泽拉斯,注定是一个多灾多难的世界。血精灵独立生存的话,哪怕不灭亡,也好不到哪里去。

    没有半神级别的高手,面对着一个比一个凶猛的大反派,能不能存活下去,真的是一个问题。

    毕竟,这里是现实世界,不是暴雪随意编造的。和原来的魔兽世界,必然会有着越来越大的出入!

    一个小小的巫妖王就把整个世界,搅得天翻地覆,那么未来的死亡之翼呢?未来的阿克蒙德真的会如同了历史上那样,傻傻的被算计,直接碰的一声完蛋掉?这不现实!

    因此,讲道理,此时的血精灵一族,如果就此投靠刘昊的话,成为刘昊的班底之后,安全性反而会大大的提高。

    毕竟,以如今的情况来看,此方世界,最强壮的两条大腿,就是太平道和刘昊了。

    这两条大腿,比起五色龙王,比起巫妖王,比起上古之神,比起这么多的大反派们,都要强的多得多。

    关键时刻,太平道可以召唤张角,刘昊可以召唤她爹,也就是灵帝。这两个家伙,无论是哪一位,都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此方世界的价值。

    讲道理,艾泽拉斯虽然不适合人类生存,但是单纯地从价值,从财富的角度来看,真是一个很不错,很不错的世界。

    有人类、有矮人、有血精灵、有暗夜精灵,此外还有龙族、地精、侏儒、牛头人、半人马、野猪人、豺狼人等数不清的种族。光是拖到实验室里解剖,研究生物多样性,都能解剖大半年呢!

    还有各种各样的神灵、妖怪(也就是那些野猪人的半神、乌鸦人的半神、对了,还有塞纳留斯)。

    还有一个燃烧军团,也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这些,都是财富啊。只可惜,林扬实力太低,啥也干不了!

    “曾经有一条粗壮的大腿,摆在我的面前,但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了我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可以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条大腿说三个字……”

    “哎,希望这些精灵们,能想通吧。”林扬喃喃地道。

    如果他们真的想通了的话,自己也可以拐带个成千上万人嘛。反正有神奇的黑科技,不对应该说是黑魔法——黑暗之门。

………………………………

第三十四章:只有她绿你,没有你绿她!当然了,想造反的除外!

   

    又过了数日,或许是想清楚了,或许是被族人们的魔瘾症状所困惑,或许是少数服从多数,血精灵们,终于做出了决定,前往刘昊所在的地方,寻求解决魔瘾的办法。? ?

    如果刘昊真的能解决魔瘾问题,那么举族投靠也不是不行,如果刘昊也没有办法的话,就当做是一场举族大迁徙了。反正,此时的银月城,早就不能住人了。

    “情况就是这样了,只要长公主你处理得当,解决了他们的魔瘾问题,立即就可以收服整个血精灵一族。这可是整整五六十万精灵啊,培养得当的话,每一个都可以轻松地拥有二阶修为。”

    “而且,这么强大的一股力量,无论日后想干什么,都方便许多。须知,如今许多顶级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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