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邪神旌旗-第14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几个小时之后,在自己的秘密基地,辛迪加陷入了沉思。

看来……世道变了。

这个时代,已经不是适合没本钱绅士们的时代了。

想到这里,他就下定了决心。

从此,活跃于蓝月亮王国和千泉王国边境的著名大盗“坐山王”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几个月之后,金币联邦北部,多了一个叫做“托马斯”的小贵族。

第四十三章

不甚明亮的坑道里面,一群穿着厚重防护服,看起来犹如从科幻游戏里面走出来一般的工人们,正挥舞着镐和铲,努力地挖掘着。

他们用铲子把泥土一块块挖出来,遇到石头就用镐,无论镐还是铲都是使用了“半附魔”技术的,挖掘泥土的时候十分省力,也就遇到石头的时候会辛苦一些,但终究还是能够解决。

挖出来的泥土和碎石被分别铲到旁边的两辆板车上,每积了一车,就有人负责把车子推出去,沿着倾斜的坑道一路向上,推到出口处附近那个处理站,换一辆空车子回来。

至于送到处理站的泥土或者碎石,会由在那里工作的见习魔法师发动魔法阵来净化,净化完了之后由别的工人接手送到地面,派上其它的用途。

这工作挺辛苦的,一般人做不来。就算勉强做了,也会累得如同死狗一般,没几天就积出一身病来。这些挖掘工们一个个都是从拓荒者里面精挑细选出来的,原本身材就比较壮实,开工前还经过了半个月的培训和调理,顿顿有肉,现在一个个身体都处于巅峰状态,空手打架的话,刚入行的冒险者可能都打不过他们。

而他们之中,有一个防护服颜色特别显眼的,是他们的队长。

和那些壮汉们相比,这位队长要矮小一些,身材也没那么壮实的感觉。但他的工作效率反而比大家都高,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他使用工具比别人要灵活和巧妙一些,挖掘的姿势也更加合理,正是技术上的差距,产生了工作能力的差距。

而且他在工作的同时,还能抽出精神来注意周围的情况。比方说看看用来支撑坑道顶部的那些木条够不够结实,比方说对照铅垂线看看挖掘的方向对不对,再比方说检查大家的防护服和工具,看看有没有什么隐患……

总而言之,他既是工人,也是巡检,还是保姆,一个人做几个人的事情,偏偏都能够做得顺溜,虽然不敢说特别杰出,至少样样都能应付得过去。

这就是能力!

一开始的时候,壮汉们对于这个身材明显比他们小一圈的队长是很不服气的,尤其当他们得知这人其实也就是个矿工出身,既不是退休冒险者也不是落魄贵族,跟他们一样都是从南方落魄而来的拓荒者,无非也就比他们早来几年的时候。

但一个多月下来,他们都服了。

同样的时间里面,队长就是能够比他们做更多的工作,而且工作之余,队长还有空照顾这个照顾那个,工作完了还不像他们那么累。

这是什么?这就是本事啊!

不仅如此,他甚至还读书识字。这些工人们工作之前要签合同,都是他读着讲解的,那些不会签字只能盖个手印的,也是他一个个问了名字之后,在手印旁边签下名字的。

这个世界的教育水平是很低的,纵然前些年出了一位以知识和教育为神职的神祇,面对平民大多连饭都吃不饱的情况,祂能够做到的事情也很有限。而这些拓荒者们在平民里面都是相对比较穷困的,别说读书识字,他们当中不少人甚至连个像样的名字都没有。

对他们来说,“读书识字”这个技能,实在是太高端大气上档次,远远超出他们可以企及的水平了!

拓荒者们敢于跨越千山万水,到传说中骷髅吃人的不毛之地讨生活,都是有些胆识的。但再怎么有胆识,他们终究还是寻常平民,不是刀头舔血的冒险者,也不是习惯尔虞我诈的贵族或者官吏,他们的本质依然还是淳朴老实的,面对杰出人士,他们理所当然会佩服和低头。

于是,队长的权威自然就确立了起来,大家也就习惯了服从队长的领导。

坑道里面不见天日,唯有镶嵌在洞顶的发光魔石照明,好在角落里面摆着一台座钟,可以告诉大家时间。

差不多下午五点的时候,队长就招呼大家收工。

“还早呢,再干会儿吧。”有人如此说。

“对啊,不是刚刚才休息过吗?”

因为报酬和工作量是直接挂钩的,所以工人们都想要多干一些。但队长可不答应,他强调着“安全第一”,连推带赶地让大家结束了工作,回到地面上去。

当然,他们也要先去接受净化,等净化完了,才能脱掉厚重的防护服。

安全第一,是工地的铁则。任何不懂得这条规矩,不遵守这条规矩的人,哪怕只有一次,也会被立刻开除。

一群人站在净化法阵里面,看着乳白色的光芒犹如流水一般漫过身体,不由得相顾而笑。

记得他们第一次接受净化的时候,有人大喊大叫,担心自己会被淹死,闹得鸡飞狗跳,连队长都压不住。后来发现闹了个大乌龙,被管事的监工一顿嘲笑。

那监工是个少年郎,约摸也就十五六岁,可年纪虽小,却已经是一位正式的魔法师,真是让人羡慕!

身为施法者,他的社会地位是极高的,按照社会上的规矩,莫说嘲笑几句,就算是当场把人打死也不算什么。但这少年其实相当和善,平易近人,该说的说,该笑的笑,和邻家孩子也没什么差别。

呃,差别肯定是有的,邻家孩子不如他。

或者说,这出色的少年,才是货真价实的“邻家孩子”。

这个世界也有类似地球上的传统,父母批评孩子的时候,常常用“邻家孩子”如何如何出色来作为例子,只是寻常平民家庭的邻家孩子,就算再怎么出色,又怎么能够比得上一位高贵的施法者呢?

……没准队长家孩子可以,假设他还来得及娶老婆生孩子的话。

赖夫将工具搁在工具架上,穿着防护服来到冲洗间,转动开关,让被正能量浸润过的清水缓缓流下,将身上冲洗一番,然后关上开关,脱下了防护服,回到工具间,挂在旁边的晾衣架上。

他摇摇脑袋,转转身体,让连续工作了几个小时而有些僵硬的身体活动起来,运动了好一会儿,才感觉身体完全舒服,深深地叹了口气。

“当队长真是挺累的啊!”

累是必然的,别人在忙碌的时候他比别人跟忙碌,别人在休息的时候他还不能休息,要检查每天收工后工具和防护服的情况,避免出现意外。等一切都检查好了,吃完了晚饭,如果有时间的话,他还会去魔法学校旁听,或者去图书馆看书自学。相比那些吃完饭就到处溜达消磨时间,或者干脆去酒馆里面嘻嘻哈哈,再或者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自然要累上很多。

但这是他自己选择的生活,他也乐在其中。

菲雷克斯校长说过,人的生命是很短暂的,与其把时间浪费在抱怨或者玩乐上,不如做一些让自己等到老了快要死的时候,回头看看,能够让自己微微一笑的事情。

赖夫觉得,自己这么下去,等到老了临死的时候,一定是能够笑出来的。

可惜他缺乏魔法的天赋,成不了法师,否则的话就更好了!

检查完了所有人的工具和防护服,赖夫走出工具间,看到好几个工人说着笑着在外面等着,见他出来,都笑着跟他打招呼。

这些人是特地等他的。

看到这些工友们,赖夫也笑了。

“嘿,队长。”

“你今天可出来得有点迟,是工具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只是有几个人防护服没洗干净。”

“哈哈哈!让我猜猜,是不是稻草、麦子他们几个?”

“是啊,还能是谁呢。”

“这几个家伙!我听说他们晚上睡觉前连脚都不洗的。”

“什么?!那他们老婆怎么会让他们上床?”

“天晓得,反正我要是敢晚上不洗脚,我老婆绝对要把我踹下去的。”

“醒醒吧兄弟,你哪来的老婆!”

“我就是打个比方嘛,队长你说是吧。”

“……我可以打你一顿吗?”

“别!千万别!我就是开个玩笑,队长你别发火嘛。”

“不过话说回来,队长你现在也算是有点有身份,还读书识字,为什么不讨个老婆呢?我觉得你要是去讨老婆,就算杂货店哈曼老板的女儿,也娶得起吧。”

“我的天!哈曼老板的女儿才十二岁!你们这些家伙脑子里面究竟在想什么啊!”

“想着今晚吃什么呗。”

“哈哈哈!说得对啊,今晚吃什么?”

“去酒馆吃吧,酒馆的厨子到蓝翔技校旁听过,烤肉烤得很好!”

“天天吃烤肉,不腻吗?我想要喝鱼汤。”

“鱼汤很贵的,一盆就要两个银币啊!”

“……喂!为什么你们都看着我?”

“当然看着你啦,队长你有钱啊。上次大家一起领薪水的时候我可注意到的,金灿灿的好几枚呢!”

“我怎么会交你们这种朋友!”

“哈哈哈!大不了下次我请客就是。”

“……你确定下次你请客?该不会打算请我蔬菜汤配黑面包吧?”

“咦?!真不愧是队长!”

“……我真该打你一顿!”

“下次放假的时候,咱们去河边捕鱼吧。我老婆说她昨天看到河里有鱼了。”

“哇!那不是可以自己煮鱼汤喝了!”

“……你敢煮我们也不敢喝,还是捕回来找厨师帮忙比较好。”

“队长你也太看不起我了!我当年也是山上捉兔子水里捞鱼虾的人啊!”

“你就吹吧,山上捉兔子水里捞鱼虾,结果混到要跑这里来讨生活?你当我傻子啊!”

“我的话还没说完嘛,我是说,我邻居当年是这种人,我跟着也学了点。”

“学了多少?”

“大概……上山我能认识兔子,下水我能认识鱼虾。煮熟的我跟它们就更熟悉了。”

“……吃货!”

一行人说说笑笑,沿着新铺的碎石路,向辉石镇走去。

夕阳下,他们的身上仿佛镶嵌了一圈金边,闪闪发亮。

第四十四章

秋高气爽。

在主位面南方的雷霆公国,就算是秋天,气压也不会很高,空气也不会相对干燥,当然也不会让人有“爽快”的感觉。

但如果面对着金灿灿的农田,整整齐齐的,一个个穗子沉甸甸的,不用收割光靠看就能估算出收获很大……

这种情况下心情还不爽的,大概只有两种。

一种是变态,还有一种是信仰饥荒之神的疯子。

克里克既不是变态,也不信仰饥荒之神,所以他看着那片广袤的金色田野,心情很好,笑得很开心。

“真是无法想象!”站在他身边的,是基恩领的法术顾问,达姆韦德法师。这位平常都显得很冷静甚至于冷酷的法师,此刻也满脸震惊,一抹奇异的光芒在他眼中闪烁,让原本有些阴沉的他都显得灿烂了许多。

“看这田地,一亩田怕是能够收到三四百斤吧。”莱顿管家注视着田地,微笑着说,“老爷,您真是太厉害了!”

“厉害的是那些农民们,而不是我。”克里克笑着说,“我只是出了点主意,真正耕作的还是他们自己啊。”

“光靠农民们自己,几百年来始终也就那样。”达姆韦德法师认真地说,“在得到消息之后,我就仔细研究过历史记载。除了由法师管理的特殊农田之外,普通农田一般一亩地也就百来斤收成,能够有二百斤就堪称奇迹,足以让人们举行盛大的祭典,感谢富饶女士(丰收女神)。像基恩领这样的情况,除了一些一看就知道胡扯的吹牛皮之外,可以肯定历史上没有发生过。”

克里克笑了:“历史总是在前进的嘛。”

“是啊,历史总是在前进的。”达姆韦德法师微笑着点头,又出神地看向那金色的田野。

“只是……我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能够亲眼目睹这样一幕,甚至于我还是推动历史前进的人物之一……”

从肥料到开垦,再到各种农具的研制,兼职炼金术士的他出了很多的力气。正如他自己所说,如果说眼前这一幕就是“历史在前进”,那么他在推动历史前进这份伟大事业里面,的确是出了不少的力气。

或许贵族们会看不起这个,但作为一个施法者,一个兼修了学者职业的施法者,达姆韦德深知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自己就算将来老了死了,也很可能因为这番功绩得到某位神祇的赞赏,被提拔获得永恒的生命。又或者即便没有神祇特别赏识自己,地狱的王者们也会因为这伟大的功绩而对自己另眼相看,给自己以优待。

在这世上能够不朽的,唯有神祇和功业。

智力只有九的莱顿管家想得就没那么远,曾经管理农庄多年的他很快就估算出了今年的收成,然后进而估算出了可以收到的税款,于是老脸笑得几乎绽开了一朵花。

但他突然又不笑了,因为他想起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老爷,我们这里收成这么好,粮食的卖价会不会降低啊?”

虽然他的智力不够高,但当了这么多年的管家,社会经验还是很充足的。他记得每到丰收的年景,商人们就会压低粮食收购的价格,以至于丰收也不见得能够真正得到多少好处。

雷霆公国地处南方,气候温暖、土地肥沃,这些年来一直是重要的粮食产地。但这里的农夫们也好,领主们也罢,从没有谁能够靠种粮食发财。

尽管这次基恩领的丰收情况异乎寻常,已经连“奇迹”都不足以形容。但对于商人来说,横竖不就是压低收购价嘛……

克里克眉毛微微一挑,问:“你估计商人们会往死里压价?”

“没错,这种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莱顿管家叹了口气,“每当丰收的时候,商人们就会把粮食收购价格往死里压……见得太多了。”

“那是针对平民,难道说对我们贵族,他们也敢这么做?”克里克沉声问道,“遇到脾气暴躁的贵族,直接把这些奸商绞死都有可能吧。”

“呵呵,只要能赚钱,绞死算什么?”莱顿冷笑着说,“当年我就听说过有一位子爵愤而绞死压低粮食收购价的商人,结果怎么样?还是没人收购他的粮食,最后都烂在了仓库里面。”

“……这不合理啊!”克里克皱眉说,“命比钱重要多了吧!”

“太深奥的东西我就不明白了,反正我从没听说过有商人不在这种时候拼命压价的。”莱顿叹了口气,说,“一般来说,他们会形成一个同盟,拟定一个大致的价格。无论如何,都只能在这个价格上下浮动,整个国家都是如此。”

克里克的眼睛顿时亮了:“整个国家都是这样?”

“没错。”

“那就不用担心。”克里克大笑起来,“之前我已经派蕾娜去调查过了,除了我们基恩领,别的地区今年的收成和往年应该没多大差别。换句话说,粮价应该是差不多的。”

莱顿管家顿时愣住,他想了好一会儿,总算明白了过来,也忍不住哈哈大笑。

既然整个公国的收成情况都和往年差不多,那么超级大丰收的基恩领自然就赚到了,大赚特赚!

“太好了!明年领地的财务会宽裕很多啊!”

克里克笑着点头,虽然当初在虚空假面游乐场中大奖赢到的那笔钱还没用完,但对于一个领地来说,终究还是要靠自己的出产才稳定,也才能让人放心。

只要领地的农业收入能够保持现在的水平,他有信心在五年之内将基恩领建设成整个雷霆公国最繁荣的男爵领。给他十年时间的话,相信就算是子爵领也未必能够及得上这里。给他二十年的话,光凭这区区一个男爵领,就足以和那些能够左右国家大政的实权伯爵们掰腕子!

时间,是站在他这一边的。

三人说着笑着,从瞭望台上下来,返回了城堡之中。

而在基恩男爵领的每一处田地里面,农夫们都正在喜悦和担心着。

喜悦,自然是因为丰收。

担心,则是害怕收割前的这最后一段时间会下雨。

众所周知,收获季节是最怕下雨的。一旦淋了雨,谷物的质量就会下降。而且淋湿了的谷物需要更多的时间才能够晒干,就会消耗更多的时间精力。如果万一晒得不够干的话,就会发霉变质,卖不出价钱来。

“村里的谷仓不够大啊!”

“不如趁现在增建谷仓,顺便扩大晒谷场吧?”

类似的话语出现在各个村子的村长嘴里,而请愿也很快就送到了领主的手中。

克里克自然不会拒绝这样的请求,他还顺便联系了属下的两位骑士,建议他们也抓紧收获之前的最后空闲,增建谷仓,扩大晒谷场。

他在领地内的威望很高,一声令下,几个村子的居民就一起行动,投入到建设工作之中。

幸运的是,这次大约真的是丰收女神保佑,此后的小半个月里面一场雨都没下。

趁着这份难得的干燥,秋收工作紧张地进行着。因为收成太多的缘故,原有的人手不够,克里克还不得不临时雇佣人手,去加快秋收的速度。

也幸亏了这样,仅仅就在秋收工作全部完成之后的第三天,一场大雨就席卷了整个南方。

大雨中,不知道多少农民泪如雨下,也不知道多少领主唉声叹气。但可以肯定,基恩领的农民和领主不在其中。

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在筹备今年的丰收祭典了。

而丰收女神教会的人也很快得到了消息,赶来了这里。

他们宣称这次的丰收来自于女神的馈赠,号召基恩领的人们要信仰女神,这样才能够得到保佑,才可能有下一次的丰收。

已经被克里克收买,改行给他当侦查员的蕾娜迅速得到了消息,并将其上报给了克里克。

“大人,您看应该怎么办?”基恩男爵领的高层会议上,霍华德·詹姆斯骑士皱眉问道。

他可不是丰收女神的信徒,他也根本不信今年的丰收跟那位女神有什么关系。

众所周知,自从上次跟财富女神争斗失败,瞎折腾了一回之后,丰收女神这些年都挺沉寂的,没什么大的举动。要说祂会特地为一个连神殿都没有的地区降下恩赐,赐予如此的丰收……呐,詹姆斯骑士智力是不高,可也别把他当傻子忽悠啊!

何况这些年来,丰收女神也不是没赐福过某些地方,但谁听说被祂赐福的地区能够丰收到亩产三四百斤这个地步的?

克里克微微一笑,眼神却有些阴冷。

领地能够丰收,既是因为科技的进步,也是因为农民们的辛苦。丰收女神教会什么都没做,却想要现在跳出来摘桃子,他怎么可能答应!

贪天之功为己有,也不怕功劳太大把他们给压死!

但他并没有急着下定论,而是先询问部下们的意思。

“算了,大家也是为了高兴一下嘛……”莱顿管家显然属于老实,眼看着大丰收,他的心情很好,不想跟丰收女神教会闹翻。

“这个……我觉得不如趁机会跟他们搞好关系吧?”年青的欧斯骑士,已故迪沃尔·欧斯骑士的儿子夏尔提议。

这个提议得到了不少人的赞同,丰收女神毕竟是一位很有影响力的神祇,如果能趁机和祂的教会搞好关系,那倒也不错。

克里克不置可否,转头看向虚空假面教会的主祭。

这位主祭是最近刚换来的,名叫米洛蒙,是个狼人。据说他不仅身手高强,脑子也很好用。

迎着克里克询问的目光,兽人帝国曾经的出色侦察兵,现在的虚空假面教会地方主祭,美食家米洛蒙先生微微一笑,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既然我们这里这么丰收,别的地方反而遭了灾,那不是应该联系那些遭灾的地方嘛。”他说,“女神的‘恩赐’啊……”

克里克的眼睛顿时亮了。

第四十五章

米洛蒙,男,年龄保密,自称年轻有为,出身于兽人帝国狼人族青牙部落,是一位出色的侦察兵,擅长包括侦察潜行追踪射击等等在内的一切侦察兵技能,除了近战。

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个真诚于美食的美食家,信奉“美食乃是上苍赐予凡人最后的恩惠”这种怪异论调,曾经为了履行对美食的真诚,前后数次冒着巨大的风险潜入虚空假面游乐场侦察,调查了上百种各不相同的食品,做出了切实可靠的评论。

后来,在乔修和霜刺杀兽人帝国高阶圣职者的过程中,原本在追杀者一方任职的他因为对于美食的真诚,毅然放弃了对狼人之神的信仰,觉醒为一个半兽人,并且投入了虚空假面教会,当了一位光荣的圣职者。

在他担任圣职者期间,最主要的成绩就是推出了一份名为《米洛蒙餐评》的期刊,大约每个季度出一期,介绍大陆上的各种特色美食。这份期刊卖得很好,不仅畅销主位面的各个国家,甚至卖到了其它位面。有位面旅行家信誓旦旦地说,曾经亲眼目睹一个巍峨如山的超巨型土元素津津有味地阅读着使用魔法放大的《米洛蒙餐评》。

至于米洛蒙本人……和很多人猜测的不同,他既不是一个阴沉的刺客,也不是一个肥胖的大肚汉,更不是一个摸摸小胡子笑眯眯的老江湖。他矮矮的,身材很匀称,只是有点圆头圆脑。不知道为什么,他明明是狼人,可蓬松的毛发和短短的尾巴怎么看都像是狗——而且还是一种叫做“博美”的宠物犬。

隋雄曾经就这个问题询问过他,然而并无结论。他也曾经取自己的血液用魔法分析,结果确定自己是百分之百的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