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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旌旗-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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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年轻英俊,穿着华丽的全身甲,铠甲在阳光下发出星星点点蓝色的闪光,那是钢铁之中馋了秘银的特征。他的铠甲和武器上不时流动奇光异彩,一看就知道是强大的魔法物品。

后者已经人到中年,胡子拉渣,亚麻色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除了一件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旧胸甲之外,再没有哪怕第二件防具。手上的剑倒是闪烁着魔法光芒,但看剑身上的水母图案,分明是虚空假面教会提供给缺乏趁手武器参赛者的制式附魔兵器。落魄到这种程度,简直可悲!

史宾社的步伐轻快敏捷,动作灵活而快捷,从骨子里面透出年轻人的灵性。他的剑法并不是很依照剑术的规律,时常出现一些不合常理甚至于糟糕的手段,但他却用自成一家的剑术将这些称得上破绽的地方统统弥补,行云流水一般的剑势里面,找不到哪怕一点点可以占到便宜的机会。

最难得的是,他即便是在激战之中也保持着优雅的姿态,俨然就是从骑士故事里面走出来的白马王子,风度翩翩俊美潇洒,仿佛只要一挥手便连恶龙都能斩杀,只听得观众席上无数尖叫和欢呼的声音,不知道勾走了多少怀春少女的芳心。

而赫尔曼就截然相反,他的剑术简直朴素到了极点——注意,不是朴实,而是朴素。

所谓朴实,指的是像尼古拉斯那样,尽管没什么华丽快捷的招数,可一招一式都能够将效率充分发挥,防御时找不到任何空隙和漏洞,进攻时永远都攻击对手的薄弱环节,让面对他的人憋闷无比,无论技艺还是力量都不能充分发挥,最后只能窝窝囊囊地失败。

赫尔曼不是这样,他的剑技并不那么严谨,相反有些粗糙。看得出他每一招每一式都下过苦功,不知道练了多少次。就像是隋雄穿越之前地球上著名的传说“对着大树挥剑十万次可以练成盖世神剑”那种,真正是把一招一式练到了炉火纯青。但他招数之间的衔接明显有问题,看得出来没有拜过名师,也没有身经百战的磨练,很多招数的变化衔接显得随意,不客气地说,简直全是破绽。

但赫尔曼却有一种野兽般的直觉和惊人的敏锐,每当史宾社想要利用这些破绽来攻击的时候,他就会猛然爆发出惊人的高速,不仅将自己的破绽弥补,还能反过来攻击。不止一次让史宾社反而有些吃亏。

次数多了,史宾社也就干脆不急着抓住机会进攻了。他对于自己的体能有绝对的信心,相信自己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比一个年龄恐怕比自己老师还大的人还差,所以他打定了主意跟赫尔曼拼耐力,无论是打上几个小时也好,打上几天也好,他要用年轻人的体力和完善的剑术把对手活活拖死!

“这个年轻人真是出色!”天空中,莫拉尼赞道,“年纪成名却不骄不躁,剑术如此华丽,性格却这么沉稳,是个罕见的人才啊!”

隋雄的武艺实在谈不上高明,看不出史宾社的剑术厉害在哪里,但他看得出史宾社和赫尔曼截然不同的态度——战斗已经打了超过一个小时,史宾社始终保持着冷静的态度,脸上始终带着自信的微笑;但赫尔曼的脸色却越来越阴沉,他的眉毛越皱越深,眼神也越来越凶恶,呼吸都越来越急促,喉咙里面不时发出几声低吼,简直就像是一只陷入了困境的猛兽,正在低声地咆哮。

“奇怪,他怎么这样?”他纳闷地说,“现在战况还算是对半开吧,可他为什么看起来好像落在下风似的,一副很急躁很烦闷的样子?”

莫拉尼仔细看了一会儿,摇头:“这人脑子有问题。”

“啥?”

“这个人脑袋有病。”莫拉尼说,“不知道是小时候受过伤,还是先天性的,总之他的脑袋有问题。严格地说,他是个天生的笨蛋,也就比痴呆儿略微好一点罢了。”

隋雄大吃一惊:“痴呆还能练成这么厉害的武艺?”

“我以前也没见过这种事情。不过传奇生物里面多的是基本没有智力的,所以理论上痴呆完全可以是高手。”

隋雄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个犹如困兽一般低吼着,将制式双手剑挥舞得像刮风一样,不断步步紧逼,却占不到半点便宜,显得异常狼狈的男子。

他披头散发,胡须也乱七八糟,脸上的神情更是丑陋不堪,仔细看去,脸上的确带着一种呆滞的感觉,常常显得浑浑噩噩。

可是……隋雄突然注意到,赫尔曼的眼里不时有一道灵光闪过,那是智慧和灵性的光芒!

这个人……并不仅仅只是个痴呆!

“或许我们该帮帮他。”他说,“这样一个能够把剑术练到如此地步的人,不该一辈子都稀里糊涂地过了。”

莫拉尼皱了皱眉头:“这需要智慧领域和治疗领域的神力,咱们可都没这种本事。靠转换神力来实现的话,成本太大了。”

“我来想想办法吧。”隋雄笑了,“痴呆这种事情……并不一定非要用法术解决的。”

他将灵魂感应的力量慢慢渗透出去,无声无息地渗入赫尔曼的大脑,检查着这个人脑子的情况。

不管先天痴呆还是后天痴呆,反正痴呆多半是大脑出了问题嘛。

很快,他就发现了问题。

赫尔曼的脑子里面,有很大的一块不仅供血明显少,神经网的电流也异常的薄弱,在他的感应之中,就像是这人脑子缺了一大块的样子。

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赫尔曼才会显得如此的痴呆和笨拙,在灵活和敏锐的方面完全不行。

如果能够帮他把脑子治疗一下,把缺损的部分修好,或许他就能够恢复清晰的思维,不再是个痴呆了吧?

隋雄是如此想的,也是如此做的。

这场比赛结束之后,他来到了因为输了比赛而满心沮丧,坐在选手餐厅角落上闷头啃猪蹄的赫尔曼。

“你好,我觉得你需要治疗。”

赫尔曼抬起头,看着那个漂浮在自己面前的绿色水母。

“我不吃海鲜。”他说。

隋雄噎了一下,叹了口气,说:“我是虚空假面,我想要试着治疗你的痴呆。你愿意吗?”

赫尔曼瞪大了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过了几秒钟,他低下头,在桌子上找来找去。

“你在找什么?”隋雄问。

“爸爸说过不能喝酒,喝醉了会被人骗……我喝酒了吗?为什么不记得?”赫尔曼喃喃自语。

隋雄气得抡起触手就抽了他一记脑门:“你算哪颗葱!大爷我哪来的闲工夫骗你!”

赫尔曼这才确定自己没喝醉,他犹豫了很长时间,最终答应了隋雄的建议。

于是隋雄为他做了治疗。

治疗的内容很简单,就是隋雄把一根触手化成探针刺进他脑壳里面,给他脑子缺损的部分进行修复,补足血管和神经。

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不容易。人脑的神经和血管何等复杂!就算是医学专家也不敢说自己完全了解,更不要说隋雄这个二把刀。

但隋雄有个优势,他能够清清楚楚地看到赫尔曼脑子里面的结构,无论是血液的流动还是神经电流,在他的灵魂感应里面都是一清二楚的。而且他的精神极为强大,足以分析大量的数据,纵然面对无数繁复的结构,也不会晕头转向。

即使这样,他也依然花了足足两三天的时间,才把赫尔曼的大脑完全修复好。

修复和制造是不同的,如果只是制造的话,他只要半天就能完工。但制造出来的脑子和赫尔曼是不是适合?就要打个问号了。没准“制造”完毕之后,赫尔曼的记忆里面会少掉很多内容,又多出很多莫名其妙的东西。

所以他必须一点一点地修复,才能保证不出问题。

当所有的修复工作都告一段落之后,隋雄施法让赫尔曼从沉睡中醒来,询问他的感觉如何。

赫尔曼有些睡眼朦胧的样子,迷迷糊糊地看着他,眼神之中满是迷惘。过了一会儿,他的眼神渐渐清明,脸上那稍稍有些呆滞的神情也渐渐消失,慢慢显出了几分刚毅之色。

“我想起来了!”他说,“很多已经忘掉的事情,很多我本来没往心里去的事情……我都想起来了!”

“……我是问你,现在脑子感觉如何?有没有还迷迷糊糊的?”

赫尔曼从手术台上爬了下来,向隋雄单膝跪倒:“伟大的虚空假面陛下,您赐予了我新生!请恕我无法找到合适的华美辞藻来赞美您!从现在开始,我就是您忠实的仆人,请您务必允许我为您效劳!”

隋雄愣住了:“我就做了个手术,怎么就收了个部下呢?”

但看赫尔曼那坚决的样子,他也不好拒绝,于是这事就这么定了。

顺便说一句,因为术后需要修养,赫尔曼无法参加败者组的比赛,弃权败。他的对手菲雷克斯在擂台上等了半个小时,最终稀里糊涂地赢得了至关重要的复活赛。

第七十八章

“你要去找人报仇?”传送阵旁,隋雄好奇地问。

赫尔曼点点头:“当初我脑子不好使,被人诱骗丢了爵位。现在我要回去,给那卑劣的骗子应有的惩罚!”

“要夺回爵位吗?你一个人不够吧。我再派几个人帮你。”隋雄说,“混江湖最重要的无非三多,兄弟多、家伙多、票子多。你一个人过去,没钱没势的,想要报仇很难吧。现在你是我教会的人了,不如稍等一下,等天下第一比武大会结束了,到时候拉上一大票兄弟,到仓库里面挑选一批趁手的家伙,再带上一大笔钱……那就妥了。”

赫尔曼笑着摇头:“谢谢陛下的好意,但我的仇人实在不是什么上得了台面的角色,不值得让堂堂虚空假面教会出动大批高手去对付他。而且我也不打算再去夺回爵位了,我只是要复仇而已——这很容易,没什么难的。”

“我给你治疗的时候看过你的记忆,你姓阿姆斯特尔,是神圣天使王国阿姆斯特尔子爵的继承人。阿姆斯特尔子爵在神圣天使王国也算是一号人物,你一个人去报仇,不容易的!”

“继承爵位的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我们兄弟俩的关系老实说也不算太差,我不会去找他麻烦的。”赫尔曼说,“不过呢,当初我那位继母的兄长,我的舅父大人,他可是很‘关照’我的。在他的安排下,我当年以非常耻辱的方式丢掉了爵位,不去好好‘报答’一下他,我真是连觉都睡不着啊!”

“咦?”隋雄回忆了一下,想起了赫尔曼丢掉爵位的那件事,忍不住叹了口气。

在他那个“亲切”的舅父关照下,傻乎乎的赫尔曼——当时他还是阿姆斯特尔子爵——被几个朋友诱拐了去妓院赌场玩,糊里糊涂地签下了若干欠债条,“借”了一笔简直足以买下整个神圣天使王国的巨款,而且还“弄丢了它”。

赫尔曼当然还不起这笔压根不存在的钱,就算整个阿姆斯特尔子爵领的财富,在这笔巨款面前也只是九牛一毛。于是他的舅父趁机出面,表示愿意帮忙解决债务问题,代价是赫尔曼从此要隐居乡下,不许再回阿姆斯特尔城,爵位当然也要转让给自己弟弟。

赫尔曼当初是个半傻子,虽然感觉有些不对劲,但终究想不通怎么回事,就让出了爵位,灰溜溜地去了乡下当护林员。他孤身隐居,每天和山林为伴,和野兽为伍。他除了练剑之外没别的消遣,将少年时代父亲教他的阿姆斯特尔家族剑术各个架势练得炉火纯青,更磨练出了堪比野兽的惊人敏锐直觉。

当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召开的时候,在一个偶尔来拜访的亲戚建议下,他才离开了已经住了快十年的乡下山林,前往虚空假面游乐场参赛……

当初赫尔曼脑子有问题,才会被骗得团团转。现在他脑子好使了,顿时就明白自己究竟上了什么当——天下哪个赌场能借出那么大一笔钱来!何况他当时是傻的,压根不会赌钱!

所以他这趟回去,是打算先收拾了那个骗他的赌场老板,再把勾结舅父算计他的几个仆人干掉,最后砍死舅父,这事就算圆满了。

尤其最后一条最要抓紧,因为他那位舅父最近得了重病,也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不抓紧时间的话,没准就只能对着墓碑咆哮了。

隋雄想了想,点点头,不过又让赫尔曼稍稍等一下。

片刻之后,一个满脸倦意的红发男子打着呵欠跑了过来,无奈地说:“水母老板,不是说好了我白天只要趴着不动装红龙,就算是工作了吗?怎么又要我跑外勤啊……”

“红龙可以暂时让霜去顶替,我给他用个长效巨大术,块头也差不多。”隋雄笑着说,“赫尔曼要去找仇家了断当年的恩怨,我们教会里面老江湖不多,有本事又有空的只有你了,你不去跟着镇场子,我毕竟不放心。”

红发男子自然就是传奇怪物“洒脱的怪鸟”法夫尼尔所变,他本来好端端穿着龙皮甲趴在“龙崖”那边冒充红龙,让游客们摸一摸惊叹一下,享受着这份只要安心睡觉就能赚钱的工作。此刻被隋雄叫醒去出差,当然满肚子不高兴。

不过毕竟天大地大老板最大,法夫尼尔就算再怎么不高兴,看在工资的份上也只好捏着鼻子认下了这趟外勤。他没好气地答应了下来,正打算陪着赫尔曼一起进传送阵,突然停下了脚步。

“怎么了?”隋雄问。

法夫尼尔上上下下打量着赫尔曼,过了一会儿,转头说:“这也太寒酸了吧!简直跟叫花子似的!老板你也太黑心了!起码给他换套像样的衣服啊!”

“还有……你看看他这头发,他这胡子……他这是要跑去某个歌剧院扮演流浪客?还是被熊咬过的那种吗?”法夫尼尔叹着气说,“老板啊,虽然说这年头要卖惨才能得到那些艺术家们的赞赏,可真正出来混江湖,体面还是很必要的!他这一身寒酸相,走在我旁边,那不是拉低了我的格调嘛!”

隋雄哈哈大笑,让法夫尼尔硬拖着心急如焚的赫尔曼,先去了一趟他最爱去的“庆典舞会”——欢乐之神教会经营的休闲娱乐中心,把头发胡子一顿打理,还让擅长美容的小姑娘给他洗个了澡,做了个全身按摩;然后去了库房,翻箱倒柜找了一套威力不一定很过硬但卖相简直可以闪瞎人眼的华丽装备,最后还拿了一条飞毯做装逼工具,才算是准备妥当,可以出发。

穿过传送门,俩人就到了神圣天使王国的首都,急着早点把事情办完好回家睡觉,养精蓄锐以备晚上去妓院“大战”的法夫尼尔直接在城里就显出原形,一把抓住赫尔曼扔到自己背后,叮嘱了一句“坐稳了”,就冲天而起,带着他招牌式的“桀桀”怪笑,犹如一架喷气式战斗机呼啸而去,在天空中留下一连串的爆鸣,也不知道吓得多少人尿了裤子,吓得多少畜生拉了一地。

他全力飞翔的速度简直快得吓人,风驰电掣一般划破长空,只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就飞过了大半个神圣天使王国,抵达了阿姆斯特尔城。

天空中,法夫尼尔翅膀一振,停在了一朵云彩里面。转头对被大风吹得头晕眼花的赫尔曼说:“你准备怎么干?”

赫尔曼现在还没从“晕机”里面恢复过来,有些迷迷糊糊地,茫然问:“什么‘怎么办’?”

“地方到了,你准备怎么报仇?”法夫尼尔问,“砍谁?怎么砍?红烧还是火烤?几分熟?话说在前面,我宁可吃草也不吃人肉,人肉难吃得要命!”

赫尔曼这才清醒过来,他想了想,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先去赌场砍人,再去子爵府砍人,最后去疗养的庄园砍你舅父……嗯,这是个刚健朴实的好计划,我喜欢!”法夫尼尔大笑,摇身一变化成人形,一手抓住赫尔曼,俩人直接从高空的云彩里面呼啸着坠向地面。

片刻之后,他们已经来到了那间当初设局骗了赫尔曼的赌场面前。

法夫尼尔左右看看,打了个响指,赫尔曼原本被风吹乱了的发型立刻变得一丝不苟整整齐齐,外形俨然是去参加授奖仪式的歌剧明星。

“走吧,我们去砸场子!”

不得不承认隋雄是个知人善用的人,法夫尼尔这家伙在“砸场子”这件事上,的确称得上专业高手。他只用了几分钟就把整个赌场变成了一片废墟,但却一个人都没伤着。如此专业和华丽的拆房子技巧,看得赫尔曼目瞪口呆,暗暗嘀咕自己这位同僚是不是建筑工出身。

“你们当初那个老板已经死了?”遍寻不着老板之后,赫尔曼从赌场管事那里得到了意料之外的消息,“怎么死的?”

“纵欲过度,死在女人肚皮上的。”双腿战战,裤裆湿了一片,更传出可疑臭味的管事哆哆嗦嗦地回答。

“真是个废物!”法夫尼尔不屑地说,“死在女人肚皮上的男人,简直耻辱!”

赫尔曼无意评价那赌场老板究竟是不是耻辱,叹了口气,询问当初自己那几个仆人的情况。

那几个仆人在帮着算计赫尔曼之后都得到了重用,除去一个后来生病死掉的,其余几个现在都算是领地的高层,分别外派在几个地方,负责一些具体的事物。

片刻之后,问清楚情况的他们再次出发,没花多长时间就找到了那几个人。

一个子爵领其实还是有不少高手的,但当变故发生的时候,这些高手们自然都会去保护子爵大人——然而,这次的“敌人”压根就没打算找子爵的麻烦,他们的紧张,根本毫无必要。

天色将晚的时候,法夫尼尔带着大仇得报而有些茫然的赫尔曼,回到了虚空假面游乐场。

“感觉怎么样?”隋雄问。

赫尔曼沉默了一会儿,满足地笑了。

随着这一笑,这位早已半只脚踏入了传奇境界的剑士身上腾起了奇妙的气息,终于突破了最后的障碍。

第七十九章

败者组决赛的那天,阳光灿烂,晴空万里,空气中似乎都漂浮着细小的金色微粒,让人觉得心情愉悦,又好像是有不知名的香气飘荡,叫人心旷神怡。

擂台上方的空中,几位神祇隐身于此,正在疑惑地交谈。

“你们觉不觉得今天的气氛很奇妙?”隋雄看看天,再看看地,再四面八方看看,纳闷地说,“我感觉到这个世界的源力正在轻微地震荡,犹如是要欢呼一般。你们感觉到了吗?”

其余几位神祇都微微点头,祂们也都感觉到了同样的东西。

“这是有谁要封神了?还是有谁要进阶了?”正义之神最老经验,略一思索就猜出了几分。祂先看看沃尓,又看看莫拉尼,笑着说,“看来我要恭喜你们了啊!”

正如他所说,最近这段时间沃尓和莫拉尼的神力都在突飞猛进,的确很像是要进阶的样子。

“我不确定。”沃尓说,“的确,自从我封神以来,神力一直都在飞快增长。感觉‘知识’这个神职似乎在世界之源看来很有份量的样子。但要说能够从微弱神力成长到弱等神力……我也没什么把握。”

众人把目光投向了莫拉尼。

莫拉尼沉思了一下,摇头:“也不是我,虽然我的神力这段时间暴涨,也隐约能够感觉到新的神职正在生成。但还没到时候……估计可能要等这次的天下第一比武大会结束的时候,新的神职才能生成。或许那时候我就能一举突破弱等神力,进入中等神力层次。”

正义之神沉吟了一下,说:“知识神职的重要性是毋庸讳言的,按照我的估计,仅仅这个神职和它的衍生,应该起码可以支撑起一个中等神力来。而随着这次天下第一比武大会,或许‘比武’这个神职会在如此巨大的关注下生成,到时候如果莫拉尼得到这个神职的话,从弱等神力到中等神力……不对,可能还差一点点,或许到时候你还要自设一些限制,把神力更加集中起来,才能进入中等神力吧。”

作为诸神之中公认的强者,又是大家的前辈,祂的判断无疑是令人信服的。

于是问题就转移到了“比武”这个神职上来。

“这个神职该给奥斯卡。”莫拉尼说,“祂到现在连个神职都还没有呢。而且这次的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其实是祂发起的,按说神职应该属于祂才对。”

“但我并没感觉到自己和这个神职有什么共鸣或者契合。”隋雄摇着触手说,“难道一个神祇能够接受和祂没有共鸣也并不契合的神职吗?”

显然并非如此,神祇要得到某个信仰方向的神职,自己必须要从心底认同它,自己的理念必须要和它契合,必须要能够从力量之源和它产生共鸣才行。

这就是信仰神职的坏处了,你不认同它,就没办法得到它。

相比之下,自然神职倒是无所谓认同,可却要求你对于这种自然元素的理解和掌控达到极高的水平,才能够获得神职。

两种相比,还是信仰神职比较容易获取。所以在当今世界的诸神之中,以信仰神职封神的神祇占了绝对多数。

诸位神祇一番猜测,最终还是不确定今天世界之源的激荡究竟因何而来,只能大家暗暗小心。

但不管怎么说,这里目前聚集了一位强大神力,一位弱等神力,两位微弱神力,必要时候还可以拉来一位微弱神力助阵,还有三个没正式神职的真神强者。战斗力方面更不要说,正义之神是公认的诸神之中最顶尖层次强者,也就深不可测的秩序之主肯定在祂之上;隋雄和莫拉尼都有击败中等神力的战绩,属于战斗力超越神格的典型;莫拉尼麾下的沉默武士虽然只是微弱神力,战斗力却不亚于一般的弱等神力;祂麾下另外两位从神“大鲶鱼”和“大蚯蚓”虽然智力不高,却也是两个合格的神级肉盾;就连刚刚封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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