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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极至尊-第3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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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此行的对手是野蛮人,不管怎么说他们也是人,总要比猛兽好对付一些。
叶云扬耸耸肩,他没有作答,而是转过头走进舱门。
李昊快步跟上来,舱门自行关闭,十几秒钟后,飞梭慢慢升上天空,到达一定高度开始加速,很快消失无踪。
驾驶舱里,叶云扬选好地图坐标,按下确认键,飞梭转入自动驾驶。
李昊从背包里拿出长剑,仔细检查确认没有问题,然后拿出袖箭绑在手臂上。
叶云扬看了一眼,说实话神族在制器方面不比人族强,李昊算是根正苗红的富二代兼官二代,他用的东西都是上等货色,可是这套袖箭不管从材料还是工艺方面,都跟圣天大陆上的精品相距甚远。
他转身拿起一个背包,扔给李昊,说:“送给你的。”
“什么东西”李昊问。
“打开看看就知道了。”他并没有想要为其解释的想法。
带着疑问,李昊打开背包,顿时眼睛一亮:“这是梅花袖箭,好精致啊还有,这是连发手弩吗,居然有两把,而且一模一样”
叶云扬看着水晶玻璃窗外的景象,语气平淡的说:“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这东西在圣天大陆只能算普通货色,你再不济也是李家的小少爷呢,别露出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你别扯了,什么普通货色,你是圣天大陆的名人,同时是两个帝国的女婿,而且还是大汉的平南王、大秦镇北王的独子,你能用普通货色”李昊一点儿都不觉得丢脸,用很熟练的手法将梅花袖箭绑在左臂上,尺寸异常合适。
这种袖箭可以装六只长六寸的利箭,三棱形的箭头上带有凹槽,可供淬毒,跟他之前用的那根单管袖箭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就在二人说话的同时,飞梭开始减速,悬停在梅雨失踪的地方。
第七百一十五章 上当
李昊忙活半天,砍了一大堆的树枝,用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把飞梭完全隐藏起来。
一转头,他看到身穿迷彩服扛着大背囊的叶云扬,吃惊问道:“你这是什么打扮”
“很普通的丛林装,你不觉得穿这样的衣服,能让我很好的隐藏在植被茂盛的地区吗”叶云扬反问。
李昊指了指他的脸:“还是很明显啊,大老远就能看到你这张小白脸儿。”
叶云扬瞪了他一眼,从口袋里掏出黑绿两色油彩,涂抹在脸上,连脖子也涂了,很快跟衣领融为一体。
李昊眼睛发亮,把手一伸:“我的呢”
“没有。”叶云扬很光棍的说:“你是临时加入进来的,所以没有准备多余的装备,你凑合把脸涂黑就行了。”
说完,他把油彩递过去。
李昊气的干瞪眼,看到手里的油彩他灵机一动,先把脸涂花,然后将外衣涂成迷彩色。
叶云扬皱了皱眉,心道这小子蛮机灵。
李昊也扛着一个背包,二人走进林子。
因为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就算是绑架梅雨的人留下些许痕迹,也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之所以选择这条路线,是根据救援队在沿途留下的几号。
“云扬,我们家那位老祖宗说,救援队可能凶多吉少。”李昊右手持剑,左手拿着连发弩。
叶云扬走在前面,说:“雷院长说过同样的话。”
李昊机警的看了右侧一眼,确定没有危险,接着又说:“救援队最后一次向长老会发消息,是六天前的事情,队长说找到了小雨留下的信息,应该很快就能找到野蛮人的秘密据点,仅仅过了几分钟,就再也联系不上他们了。四大长老怀疑,他们是中了敌人的圈套。”
叶云扬皱眉:“可信度高吗”
“应该不会错的。”李昊很肯定的说。
叶云扬冷笑:“既然都知道原因了,为什么不马上派人过来援助”
李昊苦笑:“谁说不是,我们家那位老祖宗说,是钱长老建议从长计议,说再派人无非是添油战术,在野外环境中,野蛮人占据绝对的优势,除非我们占据绝对的兵力优势,否则是不可能打赢的。”
经过之前的那场恶战,神族元气大伤,为数不多的青壮劳力正投入到重建城池的工作中,的确派不出更多的人手。
反观野蛮人,他们并没有遭到兽潮的侵扰,反而因为猛兽被消灭了三百多万头,生存条件从艰辛变得简单起来。
按照长老会的说法,野蛮人是要趁机崛起。
叶云扬不以为然,据称野蛮人的数量不足万人,他们能强大到哪儿去,神族虽然只剩下五分之一的人口,却还有将近五百万呢,双方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野蛮人绑架梅雨,无非是看上了和她一起降落的飞翼,在搞清楚飞翼的结构之前,他们应该不会为难她。
也就是说,梅雨是安全的。
因为到现在为止,神族都没能搞清楚飞翼的原理呢,只是吃透了它的在结构方面的内容,距离仿制尚需一段时间。
野蛮人在制造方面和神族差距甚远,仅仅半个月的时间,能不能修好飞翼的故障都是两回事儿呢,只要梅雨的嘴严一些,对方定然无计可施。
跟着记号,二人的行进速度很快。
到下午四点的时候,李昊突然指着前面的大树说:“就是那边救援队到了这里之后,用通讯器报告坐标,紧接着就完全失去联络,这里很有可能隐藏着野蛮人,我们小心一些。”
叶云扬点点头,同时心里泛起嘀咕,昊子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鉴于以前李昊的种种表现,他总是能说出很多别人不是知道的事情,所以叶云扬没有多想。
不一会儿,他们在一处地势平坦的地方发现大都痕迹,几块石头上有干涸的血迹。
“云扬快来看,这是野蛮人的箭。”李昊有新发现。
在一棵直径四十厘米的树干上,差有一支弯弯曲曲的羽箭,箭杆用树枝做成,只是简单的砍去旁边的小枝杈,并未细致加工,箭尾上的翎毛用不知名的鸟羽制成,也不精致。
叶云扬伸手将羽箭拔下来,箭头尾端带着锈迹,前面的三棱形刃部布满缺口,一看就是被重复使用过多次造成的。
再穷的神族也不会用这样的羽箭,可以确认出自野蛮人之手。
“别碰,箭头上有毒。”叶云扬拦住李昊。
李昊的手差一点儿就触碰到剪头了,他不在乎的说:“野蛮人的毒有什么可怕的,他们那么穷。”
“千万别小看他们。”叶云扬正色道:“毒这种东西跟钱没有直接关系,他们长时间生活在野外,与各种猛兽和毒物为伍,能更轻松的获得剧毒,不同配比的毒药,得用不同的方法才能解毒,咱们还是小心一些为好。”
李昊深吸一口气:“有道理,听你的。”
接下来,二人重点排查此地留下的各种痕迹,以便做出更准确的判断。
因为现场留下的血并不多,说明救援小队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遭到偷袭,在毫无还手之力的情况下被对方制伏,继而带走。
既然被对方带走,他们一定会挣扎,留下线索。
顺着这条思路,加上仔细观察,线索逐渐明晰起来。
“就是这边,不会错的。”李昊见叶云扬也指着这条路,心中更加笃定。
沿着这条路往前走,天色渐渐黑了下来。
二人尽量放慢脚步,不发出异响。
随着夜幕降临,线索越来越难找,叶云扬建议说:“不行就到这里吧,我们找个相对来说安全的地方宿营,等天亮了再说。”
李昊刚要点头答应,侧前方发出草丛的呼吸声,他们同时屏住呼吸。
伴随着呼吸声,还有树枝折断和物体摩擦地面的声响,李昊举起手弩,对准声音传来的位置。
叶云扬微微摇头,意思是不要着急下手,先搞清楚情况。
几分钟后,一颗头发乱糟糟的脑袋露出来,然后是一张脏兮兮的脸,带着惊恐和疲惫的眼睛。
“什么人”李昊瞄准那人的脑袋。
那人先是吃了一惊,然后语气激动的说:“别杀我,我不是野蛮人,我是神族你们,你们是空战队的叶云扬和李昊吧,我是救援队的毛宏伟,是来找梅雨教官的。”
叶云扬皱眉:“你真是救援队的人”
毛宏伟点头:“千真万确我们的队长是赵锦程,是连盟长老会的赵长老向我们安排任务还有,我跟李昊的父亲李世勋有数面之缘,你们还不相信吗”
李昊和叶云扬对视一眼,二人同时点头,如果对方是野蛮人冒充的,不可能说出他们二人的名字,更不可能知道李昊的父亲叫李世勋。
“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你怎么会这样”李昊放下手弩。
毛宏伟长出一口气,说:“六天前我们遭到野蛮人的偷袭,队长赵锦程被四支箭同时射中,我们几个也没能幸免,敌人在箭头上涂抹了致人昏迷的毒药,我们虽然力战不降,但还是败在他们手里,然后被俘虏了。”
几个人被带回野蛮人的驻地,遭到严刑逼供,队长赵锦程拒不低头,被对方残忍杀死,接着又有两名队员被杀。
毛宏伟和另外几个同伴活了下来,但每个人都被废去修为,而且打断四肢,吊在木架上示众,整整五天五夜,受尽折磨。
昨晚趁人不注意,毛宏伟用嘴咬断麻绳获得自由,因为实在是没有能力救同伴一起脱困,他只能独自逃走。
叶云扬用刀劈开手臂粗的树枝,当做夹板固定毛宏伟的断肢。
“多亏遇到你们,我还以为被野蛮人追上了呢。”毛宏伟眼睛里带着兴奋的神色,说:“那些人心狠手辣,一点儿情面都不讲。”
李昊投射过来询问的目光,他摇摇头,说:“已经彻底废了,除非是虚弥境的高手以一半修为做代价,否则是不可能恢复的。”
毛宏伟目光一暗,说:“我知道自己的情况,能活着见到自己人,就已经很满足了,如果能回到神界,就算是一辈子当残废我也认了。”
叶云扬原本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人家是因为救援梅雨落得如此下场,但是当他看到毛宏伟暗淡的目光中,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兴奋,心里咯噔一下。
李昊拍着胸脯说:“你放心,等到了城里,我一定会让父亲倾尽全力救你,就算是不能让你恢复如初,至少也能恢复一半的修为。”
“多谢李公子。”毛宏伟感激道。
叶云扬越发觉得不对劲儿,说:“我们离开这里,马上。”
“为什么”李昊不解的问。
嗖
咄
一支羽箭钉在几米开外的树干上,箭尾不住的颤动。
“不好,野蛮人追过来了”李昊收起手弩,腾出手来去挽毛宏伟的胳膊。
叶云扬先他一步,抬脚将毛宏伟踹出几米远。
李昊眼睛一瞪:“你干什么”
“逃命要紧,那还顾得上他。”叶云扬说。
“什么,你要丢下他”李昊脸上出现愤怒之色,他不知道云扬是这样的人。
叶云扬皱眉道:“难道你没看出来,这家伙已经背叛神族了,野蛮人分明就是他引过来的什么手脚并用爬到这里,野蛮人怎么可能追不上一个手脚具残的家伙,我们上当了。”
说完,他拉着李昊的胳膊就跑。
第七百一十六章 熟人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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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七章 一起打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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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八章 让神族汗颜
山谷里隐藏的小村落共有六百多名居民,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是野蛮人的一个小分支,老族长负责和其他村子的联络工作,有的时候会率领村中的青壮年猎人,外出与其他村落的人联合起来,一起进行狩猎和各种交流活动。
此次外出打猎的人共计三十一名,带队之人是老族长的侄子,名叫腾兴安,年龄超过两百岁,等级不低于神话境神族,在之前伏击救援小队的任务中,他一人俘获包括毛宏伟在内的三个人,立下大功劳。
加上叶云扬、梅雨和李昊之后,狩猎队变成三十四人。
梅雨在队伍中的等级最低,但没人看不起她,当年是她仗义出手救了老族长,是所有村民的大恩人。
叶云扬从少年野蛮人手中接过方天画戟,李昊接过手弩和袖箭等物,用最快的速度装配完毕,狩猎队出发。
今天的天气不错,万里晴空,徐徐微风带吹在脸上,让人觉得十分惬意。
梅雨走在队伍的中间,猎人们以她为中心组成椭圆阵型,这是为了保证她的安全,叶云扬和李昊也处在中心位置,受到同等待遇。
腾兴安走在最前面,叶云扬身边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猎人,手里握着一把锈迹斑斑的斩马剑,脸色略显苍白,握着刀柄的手会不自觉的抖动。
他是第一次参加狩猎活动,所以会有些紧张。
经过交谈,叶云扬得知他的名字叫米昀,是腾兴安的外甥。
“怎么,是紧张还是激动?”叶云扬笑着问。
米昀点点头:“都有!我们这次的主要任务不是为了食物,而是为族人寻找增加修为的灵物,这些东西都是很难猎到的。”
听到灵物二字,李昊表示很感兴趣,问:“什么样的东西才称得上灵物?”
米昀摇摇头,这孩子有些木讷,简单说就是脑子不太灵光,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回答,一着急憋红了脸。
梅雨开口说:“在他们的字典里,凡是能够用于提升修为、解毒和增加身体功能的物品,全都可以称之为灵物。我刚刚过来的时候,老族长用一种名叫火灵丹的东西作为招待品,吃了之后能增加人的玄力,十分神奇,火灵丹就是灵物。”
“对!”米昀用感激的目光看了梅雨一眼,他认为是梅雨帮他解了围,接着说:“我们这次的任务中就有猎取火灵丹一项,它来自火甲虫,舅舅知道好几处火甲虫的繁殖地,有他带路,我们一定会大丰收的。”
叶云扬见李昊一头雾水的样子,问:“昊子,你没听过火灵丹?”
李昊摇头:“从没听说过。”
叶云扬皱了皱眉,又问:“小米,火甲虫是最近一些年才出现的兽类吗?”
米昀摇头:“当然不,火甲虫一直都有,族长爷爷说过,自从第一代野蛮人定居此地之后,就懂得从火甲虫体内获得火灵丹,服用火灵丹增加修为。”
叶云扬转头看着李昊,意思是这么好的东西,你这个李家大少都不知道,是长老会刻意隐瞒,还是他们压根儿不知道这件事。
李昊两手一摊,这样的问题他无法作答。
队伍一路向前,在行进的过程中遇到几头小型野兽,猎人们纷纷表演自己的射箭技能,凡是出现在视线中的猎物,竟然无一逃走。
叶云扬表示叹服,要知道猎人们使用弓箭极为普通,腾兴安手里那把五成新的复合弓是一行人当中最好的,箭支是猎人们亲手制作,几乎找不到箭杆笔直的一支箭,或多或少都带有些许弯曲,箭头更是使用过多次的,上面布满大大小小的缺口,有些缺口里还带着黑色的干涸血迹。
可就是这样的弓和箭,被猎人们运用的纯…熟无比,几乎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箭无虚发。
对于一项不善于射箭的叶云扬来说,这种技能足以让他五体投地,就连箭法不错的梅雨都表示很佩服。
叶云扬甚至在想,如果给野蛮人配备和神族一样的装备,神族在他们面前还有优势吗?
如果给他们比神族还精良的装备,神族岂不是只有挨虐的份儿。
中午时分,队伍停下来用餐,腾兴安让人拿出准备好的肉干,就着山泉水填饱肚子。
叶云扬观察发现,猎人们对食物极为珍惜,就连骨头上的一丁点儿肉都不肯浪费,细细的啃干净之后,将骨头统一收集起来,挖个坑埋掉。
李昊也发现了这一点,庆幸早上吃饭的时候没有浪费,否则的话他这个李家大少会更不受野蛮人的欢迎。
吃干粮是为了节省时间,半个小时后队伍准时出发,猎人们有着良好的时间观念,腾兴安站起来不到五秒钟,所有人都跟着站了起来,根本用不着多说话,大家很有默契的继续上路。
神族自诩族人素质高,但是在对抗群兽攻城的时候,很多人为了活命都会选择后退,必须有城守部的长老从旁监督,才能做到令行禁止。
又往前走了十几里路,腾兴安举起右拳,示意大家放慢速度,同时压低声音说:“前面就是一处火甲虫的聚集地,上次也是我带队过来,当时有一百六十多只,我们猎杀了不到八十只,一年半过去了,它们应该恢复到一百四十只左右。”
猎杀不绝,是猎人狩猎的信条之一,被他们延续传承了上千年,留给猎物一条生存和繁衍的路,也是留给子孙后代生存的机会。
腾兴安继续说:“大家注意,火甲虫能喷出腐蚀性很强的毒液,一旦粘在身上,就会烧化皮肤和肌肉组织,中招之后不要惊慌,更不要用手去触碰,否则你的手指就保不住了。正确的方法是用麻布快速擦拭,然后扔掉麻布,最多灼伤皮肤,过几天就会自愈,都记住了吗?”
众人沉声道:“记住了。”
米昀从背囊里取出几片厚实的麻布,分别递给叶云扬、梅雨和李昊三人。
“谢谢。”叶云扬微笑道。
“不客气,应该的。”米昀憨厚一笑。
队伍分散开来,太过集中的队形更容易遭受火甲虫的毒液攻击,化整为零才是最佳选择,四名经验丰富的猎人负责保护叶云扬三人,他们最后一批进入甲虫巢穴。
嗖!
腾兴安射…出一支羽箭,正中侧前方快速爬行的火甲虫,箭头刺穿甲虫头部和背部的结合处,将其钉死在地上。
火甲虫类似放大版的七星瓢虫,直径超过三十厘米,有脸盆那么大,脑袋偏平,多数情况下藏在背部突出的硬壳中,眼睛旁边生有三寸长的触角,口器位于双眼之下,腹部…长着六条强有力的腿,活动极为迅速。
噗……唰!
藏在右侧草丛里的火甲虫喷出毒液,宛若一道流星,朝着腾兴安飞来。
腾兴安经验丰富,在听到声音的同时就已经做出闪避动作,而不是先确定毒液飞来的方向,这是一种很聪明的做法。
毒液的速度很快,但凡有一点儿闪念,就会被击中,如果没有及时躲避,当你看到毒液飞来的时候,基本上就已经中招儿了。
毒液从他的身侧飞过,打在后面的树干上,寸许厚的树皮当场爆裂,木屑纷飞,毒液发出嗤嗤的声音,冒出白烟的同时,剧烈的腐蚀着树干,留下拳头大小的深坑。
叶云扬挑了挑眉毛,心道火甲虫的毒液够猛烈。
李昊抬起手弩,对准草丛中的那只火甲虫,然后扣动弩机。
嗖!
当……嘣!
弩箭命中甲虫,但是被它光滑的外壳弹飞,落入草丛中。
“怎么会这样?”李昊表示无法接受,手弩虽小,但因为制作工艺精良,外加使用的材料很讲究,不管是射程还是力道方面,都不输给腾兴安的那把复合弓。
米昀解释说:“火甲虫的外壳十分坚硬,还很光滑,加上圆弧状的造型,除非命中头部和背部的结合处,也就是颈部,才能将其杀死,射其他地方是没有用的。”
李昊再次抬起手弩,刚瞄准火甲虫就放弃了,说:“我自认为没有射中它颈部的能力,你俩呢?”
梅雨摇头,叶云扬尚未表态,他就把手弩递给米昀:“你来吧。”
米昀也摇摇头,但他举起手中的桑木弓,说:“我更习惯用它。”
原来是用不惯弩,叶云扬微微点头,米昀从箭囊中取出一支羽箭,开弓搭箭屏住呼吸。
嗖!
羽箭的速度并不快,桑木弓的力道比复合弓差很多,但并不影响羽箭准确命中火甲虫的颈部。
李昊彻底服了,米昀的箭术已然超过多数的神族,要知道他是第一次随队狩猎,之前只是在村庄里练习射箭而已。
猎人们一边躲避毒液,一边抓…住机会放箭,不消片刻便已经有四十多只火甲虫被钉死在地上。
腾兴安随即下令:“掷火把,驱散其他的火甲虫,迅速打扫战场。”
二十几名猎人同时点燃火把扔出去,在正前方形成一条圆弧形的线,火甲虫惧烟火,纷纷向后撤退,直到逃至无踪。
腾兴安把手一挥,猎人们快步上前,每个人对着一只火甲虫,他们的动作十分熟练,先用匕首撬开火甲虫的外壳,然后在里面切出寸许深的口子,一枚红色的珠子显现出来。
取出珠子,然后拔…出羽箭放回到见囊中,把火灵珠交到腾兴安手里,最后捡回火把将其熄灭,任务完成。
第七百一十九章 危急一刻
猎人们很有默契的退出火甲虫活动区,向东快速行进四里,在一条小河的上游停下。
“稍事休息。”腾兴安指着河对岸的平地说:“留下六个人负责安营扎寨,其他人十分钟后出发。”
叶云扬三人刚刚坐下,腾兴安走过来,从兽皮小包里掏出三颗火灵珠,笑着说:“三位是客人,可以尝试一下火灵珠的味道,梅雨小姐知道食用之法。”
几秒种后,三人手里各多了一颗红色的珠子。
“多谢前辈。”叶云扬拜谢道。
腾兴安摆摆手,转身布置安营寨扎的事情去了。
火灵珠的直径接近两厘米,表面光滑,透明度极高,里面像是有一团跳动的火焰。
梅雨开口说:“服用方法很简单,先放在口中用舌头压住,以唾液润之,片刻之后便会感觉到珠子发粘,同时伴随着灼烧感,随着时间推移,灼烧感会越来越强烈,直至口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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