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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官路-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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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如此,这里也不种水稻,亦没有旱稻,所以他也知道戴干爹给他送大米熬粥喝是多么珍贵的情谊!
  因为没有玉米和地瓜、土豆这些救灾粮食,所以现在百姓的粮食还是很紧张的,农闲时候吃一顿干的,农忙是两顿,行情不好的时候三顿稀的都有可能。干的就是吃馒头,各种麸面面食,粗糙难吃。稀的就多了,什么疙瘩汤、豌豆汤、杂米粥之类的,总之谈不上好吃。
  刚来的那几个月他还没怎么见,后来韩家生活变差,那些也就是饭桌常客,连林大秀这个少爷都跟着吃。
  秋天收了秋谷子、高粱等谷物之后,就要种小麦,菜园里早种了萝卜、白菜、现在再种点菠菜、蒜什么的,这是过冬和早春的主要蔬菜。
  林重阳就在那里和张氏聊,好奇宝宝一样问她这是什么、怎么种、怎么收,张氏觉得稀罕就认真回答他。像模像样地聊了一会儿,林重阳就笑:“菠菜吃得早,小麦吃得晚,种在一块正好作伴。”
  张氏哈哈笑,“好啊作伴,你和狗蛋那样。”
  说者有心听者也有意。
  韩大壮对张氏道:“娘,小九说得对呢,咱们把菠菜种在麦子地垄上,还不长草呢,院子里空了地多种点其他的多好。”
  张氏不知道行不行,让他跟他爹商量,后来一商量觉得可行,后来韩家就将麦地里略宽一些的地垄利用起来种菜,果然可以方便又节省土地。
  韩大嫂在准备抓周的东西,对趴在箢子上研究小麦种子的林重阳道:“小九,娘抱你看好玩的。”
  林重阳和狗蛋被抱去炕上,先行演练一下抓周事宜。
  林重阳虽然有点无奈,不过也知道这是大人的美好祝愿。
  他看炕上摆着几样东西,有算盘、书、木刀、发簪、面药空盒子、饭勺子、秤杆子、笔等。
  林重阳看得想笑,就这么几样能囊括那么多职业?不过随即一想也对,古代也就是士农工商,还真是差不多呢。
  胭脂水粉之类的就算了,虽然其实他最喜欢的就是那些胭脂水粉以及簪钗金银首饰啊。
  前世她可是个古典迷。
  可恨的是穿越到古代终于有机会可以享用,结果却来个釜底抽薪直接变成男儿身,让他没资格打扮了。
  泪!
  林大秀看他一双眼就在那些首饰上流连,顿时有点着急,想引着他去抓书本、笔、算盘之类的。
  今天还没正式抓呢,林重阳决定不惯着他爹,抬手就把那些首饰搂进怀里。
  看他一副流口水的样子,惹得大家笑起来。
  林大秀有点冷汗,讪讪道:“这小子看来不是读书的料。”
  韩大嫂等人心里立刻浮起一句话来:子承父业啊。年轻轻就先把孩子生了,真是招惹女孩子的好手啊。
  林重阳拿着那些首饰把玩了半天,很快就失去兴致,因为韩家条件不是多好,这些发簪、手镯、戒子做工不够精致,只有一根莲花银簪还算不错,应该是张氏之前置办的。
  张氏和媳妇赶紧夸林重阳,“咱们小九以后是个万人迷,长得这么俊,公主都得抢破头呢。”
  农家人喜欢说些八卦闲话,根本不管犯不犯忌讳,也没人来管这个。
  林大秀看儿子的眼神有些不一样,寻思难道这小子以后招蜂引蝶妻妾成群不成?
  因为林重阳抓了一堆首饰,林大秀一夜都没睡好,觉得第二天抓周也没必要抓,毕竟今天只是演练,抓的不好也没啥,明天可就是正式抓周,万一会影响孩子的未来怎么办?
  天下父母都是哪怕自己不行,也一定要望子成龙的。
  不过后来他就想通了,黑夜里搂着儿子自言自语:“我真是糊涂了,自己不是什么上进的,哪有资格嫌弃你不上进呢。我不是读书的料,又怎么能强求你一定是读书的好料子呢。我儿子这么聪明,比他们都聪明多了,干啥也不差的。”


第13章 戏弄换钱
  抓周那天一早,趁着韩老爹和韩椿儿他们还不出门,大家吃了早饭赶紧给孩子举行抓周仪式。因为是农忙时候,也没有亲戚来,大家自己热闹一下,算是一个仪式。
  刚把俩孩子往炕上一放,狗蛋先冲着林重阳去了一下子给他摁倒,口水流他一脖子,恨得林重阳想把他踹下炕去。
  被扯回来重新摆回,狗蛋眼睛盯着林重阳,他喜欢抢林重阳的东西,别人拿什么他就想要什么。
  不过林重阳只是看,没拿。
  然后狗蛋的视线被一把木头刀吸引住,果断抓住了,咿咿呀呀地挥着。
  见狗蛋已经有了所爱,林重阳这才不急不忙地开始挑自己。在林大秀的期盼里,林重阳把那些东西挨个扒拉一遍,一会儿要拿胭脂一会儿要拿发簪,一会儿又要拿大勺子,把个林大秀折腾得跟坐过山车一样紧张。
  最后林重阳决定结束这样的游戏,就把一本书和一支笔拿在手里把玩,他寻思这两样够了吧,没必文房四宝都拿全吧,他小手拿不过来啊。
  “哎呀,以后咱们小九要考状元呢!”
  “还有狗蛋也不差,狗蛋要当大将军!”
  大家都说着对孩子的祝愿话,热闹着。
  韩椿儿道:“娘、嫂子,狗蛋也该起个大名,要不就让林大秀给起一个,他是读书人,不会比别人起得差,咱也不用麻烦别人。”
  讲究一点的人家都是拿了礼物去请那些私塾先生们起名,不讲究的直接就是某大、某二,或者牛马、壮之类的取名。
  参考韩大壮。
  林大秀忙摆手,“这可不行,我读了那点书哪里起的好。”
  他自己儿子还随便敷衍的呢。
  韩大壮道:“重阳起得就很好,林少爷不要客气,咱们喜欢你给起。”
  林大秀挠挠头,歉然道:“那容我回去想想。”
  事情就这么定了,他起怎么也比狗蛋铁柱的好听。
  一想到大名叫韩狗蛋,林重阳就觉得蛋疼——他现在有蛋了,可以名正言顺说蛋疼!
  抓周之后林重阳又被戴上了长命锁,还把手镯脚镯也戴上,那是戴干爹和李干爹送的。
  林重阳觉得自己别的没有,就是爹多!
  等韩家人都去下地的下地,卖肉的卖肉,林大秀就抱着儿子回家抄书,顺便绞尽脑汁给狗蛋想名字。
  结果到夜里,林大秀也没想出合适的名字,倒不是想不出,而是想了好几个,不知道哪个更好。
  林重阳则在研究自己的那些长命锁和手镯之类的,放在嘴里咬咬试试,果然是银子的。
  他是不是有点太财迷了呢?
  他不是不喜欢戴,而是想收着,财不外露嘛。
  他有点困了,见林大秀在这里抓耳挠腮的,这样一个俊美的少年做出这样不雅的动作,实在是浪费这样一个好皮囊啊。
  爹,你就只有脸,可得好好顾忌一下啊。
  你说你就是个靠脸吃饭的,难道还想靠脑子不行?
  给狗蛋起名字有什么困难的,你就从书里找一个寓意不错的就好了,否则汉字浩瀚如星,你能每一个都起遍不成?
  林重阳爬过去,信手指了一个字,一看居然是信字。
  韩信,嗯……不大妥当。
  那就叫韩兴好了啊,兴旺的兴,喜庆吉利,寓意也好。
  他戳戳林大秀,“兴,韩兴。”
  一边说着他还拿细细的手指头在纸上比划,要不是现在拿不了笔,真想写给他看。
  林大秀啊了一声,就看儿子已经在书里翻到了一个兴字,他笑道:“这个名字不错,就叫韩兴,小九真会起名字。”
  林重阳白了他一眼,当然啊,他目前的学历怎么也是博士啊,起个名字还是很简单的好吧。
  于是狗蛋童鞋从现在开始也有了名字,就叫韩兴。
  九月秋高气爽,空气清冽舒服,院子里的石榴树上还挂着几个残留的未长好的石榴,林重阳特意让他爹留下好看的。
  林重阳站在炕上,举着手臂让他爹伺候自己穿衣。
  “林大秀,独、坐、幽、篁、里——”说长句子嘴巴没那么利索。
  林大秀一边给他套上夹衣,系好带子,顺口背道:“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嘿嘿,儿子考老子,难不倒我的。”
  林大秀抄熟了三字经和千字文之后,林重阳指挥他抄大学,平时也要背诵唐诗。
  林大秀当初读几年书,启蒙时候学得不错,先生一直夸他脑瓜好背书快,虽然后来荒废几年,可毕竟还年轻捡起来也轻松,不过是抄写几遍,就又朗朗上口。
  穿好衣服,林大秀已经背了几首不同的诗都没有出错,有点小得意。
  林重阳翻了他一眼,“三岁、小孩子、背。”
  林大秀:“……”
  晨起后,林大秀做饭,林重阳在院子里摇摇摆摆地绕弯,练习走路,顺便思考人生。
  他们现在过得非常拮据,幸亏有戴敏辉和韩家接济,否则父子俩早就饿成魂儿了。林重阳站在银杏树下,抬头仰望着高大的银杏树,树叶已经变黄,被阳光一照份外好看。金黄色的树叶之间有白果在晃动,密密麻麻的,这可都是药材啊。
  白果是好东西,既可以当药材换钱,还能当食材,收拾出来,熬粥、炖菜、做汤,既营养又美味,甚至也可以炒食加工一下做零嘴,亦可以用糖腌渍,做法简单基本不会失手。
  这东西林重阳小时候吃过不少,爷爷祖上是军阀,奶奶家是,后来虽然没落,但是养成的一些习惯还在,尤其吃食讲究,他也跟着有口福,学了不少东西。
  他自己摇摇晃晃地去韩家找他干爹韩大壮。
  韩大壮正从街上挑水回来。
  他们两家都没有井,不过老石榴巷的东头有一口甜水井,修着井亭,大家都去那里担水。
  “干爹。”林重阳嘴巴抹了蜜。
  韩大壮停下来,笑道:“小九起这么早。”
  林重阳就指了指院子里,“干爹,打果果。”
  韩大壮仰头看了看,笑道:“你等着,干爹挑完水就来。”
  很快韩大壮拎着狗蛋过来,狗蛋拖着一根长长的竹竿,这小子比林重阳大半个月,个头比林重阳高了一块,力气也大很多。
  可他没自己走得稳当,林重阳还是找到一点平衡。
  林大秀也不是做自己的饭,而是给儿子熬肉粥,小孩子一天吃好几顿,不好总去韩家拿,他的晌饭和晚饭基本去韩家吃的。
  熬上粥,他就出来帮忙。
  韩大壮左手举着竹竿,右残臂帮忙固定,一下下地敲,林大秀就帮忙捡。
  林重阳看见狗蛋捡起来就往嘴里塞,怕他卡着,更怕他中毒,立刻就抢过去。
  他平日里注意训练手指灵活,这个比狗蛋强得多,一下子就抢过来。
  狗蛋也不恼,笑呵呵的,“九九,吃、吃吃。”一边说一边口水直流。
  林重阳攒着白果,“果果,换糖糖。”
  这棵树能打不少果子,自己家吃不完的,当然还是卖到药铺里去好。
  白果可以换钱,老百姓当然知道,但是林大秀不那么清楚,现在听说可以换钱,他也来了兴致。
  后来吃过早饭,韩椿儿和韩大嫂几个也来帮忙,上面够不到的,韩椿儿就爬上树一通敲,除了实在太高的没办法,其他的倒是打了个七七八八。看着韩椿儿那么利索,林重阳鄙视地瞧瞧自家爹,看来还是得继续锻炼他的身板啊。
  刚有张脸有什么用,他又不肯靠它吃饭!
  韩椿儿看向林大秀道:“这么多白果,留一些自己家吃,剩下的就可以送去药铺。”
  林大秀点点头,“你决定吧。”因为他根本不懂,到底多少钱也不清楚,他去送也送不出价钱,韩椿儿厉害,去送估计也比他多一些钱呢。
  韩椿儿心里顿时甜滋滋的,生怕自己脸红被人看见,赶紧低头去装白果。
  他们一共收了差不多有七八十斤,用两只口袋装了,韩椿儿用独轮车推去药铺,顺便就去猪肉铺子接替她爹。
  忙活这一上午,接着就要吃晌饭,之后林大秀抄书,林重阳和狗蛋玩一会儿就各自午睡。
  傍晚韩椿儿把卖白果的钱带回来,新鲜的白果不是很值钱,一共七十八斤,一斤卖十二文钱,共得936文。林重阳怀疑十二文是韩椿儿跟人家抬的,只怕人家原本要给十文钱的。他跟韩椿儿出去次数多就知道,买东西韩椿儿会想办法砍下点来,卖东西就要多加一点上去。她没有都要钱,而是换了一些小孩子常用的药丸、散剂之类的在家里备着,拉肚子的、消化不良的都有。
  除了药,还有一小笸箩鸡蛋,一小口袋小米,一口袋给小孩子吃的细面。
  还剩下四百五十文,里面有几块小碎银子,一串钱。
  林大秀把那一串钱留下,碎银子还给韩椿儿当他的伙食费。当然他知道自己给的远远不够,不过现在就这点本事,能给多少就给多少,人家也没嫌弃,他自然也不好多说什么。
  韩椿儿也没推让,就把银子收在荷包里。


第14章 早慧前世
  这日天瓦蓝瓦蓝的,只有天边飘着几丝云絮,林大秀将儿子放在自己脖子上驮着,手里拎着小书箱去给陆老板送书。
  在儿子的调教下如今他抄书又快又好,陆老板早就没了最开始的那点偏见,后来主动给他涨钱。不过林大秀没同意,他知道自己的本领刚开始不值那个钱,人家是看在人情上才给的,现在自己也不过值这个价,当然就不好多要。
  林重阳没料到他爹私生活上搞不灵清,这件事上却弄得蛮清爽,虽然有点心疼没涨上来的钱,却也有点欣慰。
  孺子可教啊。
  大人算钱聊天的时候,林重阳自己摇摇摆摆地去前面书铺逛逛。之前来的时候他都被带去后院,因为腿脚不利索没能参观一下,现在自己手脚自己做主,当然要去瞅瞅。
  都说会走的娃你看不住,一眨眼他就摇晃得没影。
  启明书斋前铺后院,对着县前街有三间小巧的铺面,铺子里摆满高大的榆木书架,靠门的地方摆着稍矮的书柜,上面放着店家重点推荐的书籍。
  当下最新程文、话本等新书,另外还有一些四书五经、朱子集注等名家著作。
  这会儿书铺里人不是很多,只有三五个白衣书生在翻拣挑选,看他过来都不由自主地夸道:“这孩子真俊。”
  林重阳立刻嘿嘿笑,逢人三分笑嘛,大家都喜欢的。
  果然他们更加高兴,还有人逗他,问他叫什么,多大了。
  林重阳笑嘻嘻的:“两岁。”
  “哟,才两岁说话这么利索,挺不错啊。”其中个子最高也最俊的书生弯腰捏捏他脸蛋,实在是白嫩嫩的太可爱了让人忍不住就出手捏一捏。
  林重阳立刻摆手,晃着小身子躲,“君子、动口不动手!”
  “哟呵,你们听,这小孩儿说话怪利索的,文绉绉的呢。”俊书生更来了兴趣,“这么聪明的孩子,赶明儿咱告诉夫子,夫子肯定感兴趣。”
  诸人都笑起来。
  林重阳看他们挑选的书,都是一些与四书五经有关的,还有几本子集,他就探着头想看仔细点,由此判断他们应该是要考秀才的书生吧。
  “喂小孩儿,你识字还是怎么的,看你着急的。”俊书生又逗他,“你认识吗?”他把一本书朝着林重阳递过来。
  林重阳探头看,指了指其中一个字念道:“经。”
  不过是一本易经名人注释而已,他怎么就不认识了?
  俊书生惊讶地看着他,有人笑道:“小孩子看三字经,肯定就认识这个字。”
  俊书生就问林重阳三字经会背吗?
  林重阳看他穿着白衫,戴着书生的头巾(如今他根本搞不清楚此时代的各阶层应该穿什么制式衣裳)虽然是布衣,却不是普通的棉布和麻布,反而是那种贵的细麻布。
  有钱人!
  他两眼发光立刻进入奶娃状态,歪着大脑袋,啃着手指头,一副笑眯眯的样子。
  俊书生倒是秒懂,笑道:“你要是会背,我给你一文钱。”说着就果真从荷包里掏出五六个钱来。
  林重阳一边鄙视自己财迷,一边伸出小手去拿钱。
  “哎,你还没背呢。”
  林重阳看了他一眼,淡定地把钱放在自己胸前的口袋里,慢悠悠地开始背起来。
  “人之初,性本善……”
  他倒是没有太卖弄,背几句就停了。
  俊书生有点懵,“我这么大话都说不利索呢,他居然会背三字经,人比人真能气死人,真是个小天才。”
  他同伴戏谑道:“他还知道要钱,我倒觉得这人之初啊,性本奸。”
  几个人哈哈笑起来。
  林重阳小脸涨红,不过并没得反驳,因为他也这样认为的,而且自己真有点财迷,哎,穷怕了啊。
  姐姐不跟你们中二少年一般见识。
  林大秀和陆老板出来,那几名书生也去结账,他们就说起林重阳刚才的表现来。得知林重阳居然就是眼前这狐狸精脸的儿子,他们都有点张口结舌,“呵呵,呵呵,失敬,失敬。”真是没想到,这么年轻就当爹了,看起来比他们还小呢。这也太猴急了吧,怎么不得等十八九岁啊。
  林重阳父子不知道的是,这些书生回学堂可没少感慨他们父子俩,让他们也莫名其妙就成为大家嘴里的稀罕人。
  这一次林重阳又替林大秀选了几本书,除了四书那几本,另外还有朱子集注。这些其实是林重阳挑来想自己看的,顺便给林大秀洗洗脑,让他也跟着背诵。
  在这个时代,他感觉除了读书似乎没有别的出路。看看韩家就算原本小康之家,因为上面没人,出了事就没人管,衙门也推三阻四的。还有韩家之所以对他们父子这样好,也是因为林家是读书人。
  这个时代,士农工商,士排第一位,只要识字就受普通百姓尊重,若是有一个半个的功名,那要被供起来的。
  他和林大秀出去玩的时候,就曾经看到一个秀才大摇大摆地在路上走,旁边一仆张伞,行人见了都要站在一边打千问好,口称“相公”。
  那拉风的感觉让人记忆犹新。
  这还只是最底层的士,若是中举之后,政治地位,经济地位蹭蹭直上,更是了不得的前程。
  所以林重阳觉得怎么也得拉扯着他爹考个秀才,像个男人一样立起来,免得被家人和外人笑话。
  陆老板看那小娃娃在挑书很惊异,连夸了好几句。林大秀有些不好意思,赶紧把书放下,就拿了一本论语和释义。
  林重阳想想这两本书等爹抄完他也就背过,到时候再换其他也好。
  不能太过显眼,他并不想当什么神童,起码现在不想。
  父子俩与陆老板告辞,然后陆老板就看到这样一幕:俊俏爹先蹲下,更俊俏儿子摇晃晃地爬上他的背,再一拱骑在他脖子上。
  “小九坐稳了,”林大秀叮嘱一声,拎着书箱驮着儿子稳当当地出发。
  父子俩还要一唱一和地背书,现在背的是千字文。
  “我滴个天嘞,这林妖精养了个小神仙啊!”
  要是林重阳听见陆老板这么评价他,他会很谦虚地说“哪里哪里,无他,唯方法对耳。”
  前世还是林玖的时候,小时候就是个别人家的聪明孩子,她自己不觉得多聪明,一切不过是因为找对方法,找到自己擅长的而已。
  她一直觉得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然后找对方法做足准备,其实没有不成功的。
  当初父母都是大学老师,她跟着住家属院,从小就在一群性情各异的教授眼皮子底下接受洗礼,有些可以称之为变态级别的。尤其有几位老教授孩子都在国外,身边没有儿孙可以享受天伦,就把林玖当成一个寄托。而林玖的爸爸妈妈忙起来,也是各自十天半个月不见面的,至于有没有女儿估计都忘了。林玖就在那样的环境里,东家呆西家住,所以从小就背三字经、唐诗宋词、四书五经,还听历史教授讲历史,什么史记、资治通鉴之类的,那都是小意思啊。
  后来她还被洗脑语言是多么美的艺术,一定要学语言类专业,而她也不负众望,果真对文科特别热爱,尤其是汉语言。
  幸亏她并没有被变态的培育养得厌学,反而在那样的经历中找到了乐趣。
  以学习为乐,以背书为乐……
  学习路上一帆风顺,哪怕高考,除了代数她略微有些不那么待见,其他根本不需要花费太多心思。就这样一路考考考,最后成为一名年轻的女博士,又直接留校成了一名大学教师。
  很多人都羡慕她聪明又漂亮运气又好,可她认为真的是因为找到自己的兴趣并且用对方法,做足准备,所以才会事半功倍。若是让她做不感兴趣的事情,没有积极能动性性,那她也不会出成绩的,比如说各种手工课。
  对她来说三百六十行,读书最简单啊。
  现在的他也唯有读书才有出路,生存、体面、尊严,都只有读书才能给他。
  所以他绝对不会容许他爹偷懒的!
  有林重阳督促,林大秀就算想偷懒也没的偷懒,更何况还得拼命赚钱糊口养儿子。不过他并没有多大的上进心,抄书就只抄书,觉得赚那点钱糊口就行,根本没想过趁着抄书自己也好好努力也去考个秀才回来。
  林重阳意识到他的不思进取,却没法着急,现在自己还小没有办法全面展开思想工作,免得吓到林大秀。
  好在林大秀并不是真蠢,一边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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