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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手札-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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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有回头,只是远远地扬了扬右手,向我露出四根手指……而我完全弄不清楚她要表示的是什么意思。
我撑着魔杖在石头上坐了一会儿,让自己的呼吸平缓下来,然后又去看珍妮。真是让人头疼……我前几天才让她脱离了生命危险,到今天又变成了这种状况。我并不是那种想要帮助美少女成就大事业的好人,也不是那种见到尼安德特美女的样貌就被迷昏了头脑的白痴。之所以要把珍妮带在身边,是因为我需要那个“安塔瑞斯之盾”。
三百年前我在世界之树下被围困住,就是因为我需要借用它的力量。然而自我死后世界之树就被可恶的巴卡拉斯施加了封印,凭借那股天地之间最强烈的“生者魔力”抗拒一切黑暗属性的生物接近——这是一头多么可恶的龙!他这样做仅仅是因为我!
所以我需要同样拥有龙族气息的盔甲来带我冲破那层屏障——在我重新获得了所有的力量之后。然而从前的我愚蠢地爱上了一个女人,将那片龙鳞融和了她的血液制成了一件铠甲,于是今天我不得不带着具有她血统的后代——天知道是她和哪个杂种生出来的后代——在西大陆上走来走去!还要负责保护她的生命安全!
北方的那个精灵**师,化为人形的安塔瑞斯,火龙巴卡拉斯,神秘的东大陆人……这些从前都不会被我放在眼里的家伙如今都变成了我需要仰视的存在……天哪,我,死灵君王,毁灭与黑暗的代言人,行走在人世间的半神,我怎么能够忍受这样的耻辱!
迪妮莎对我威胁随着她的离开而远去,我的情绪却压制不住地狂躁起来。就在黄昏的时候,我竟然还对珍妮升起过柔情……那种可怕又恶心的感情,那种注定要被背叛的感情!
第三十章怎样幸运的人,可以曾经拥有你
这种狂躁的情绪使得我体内的魔力也躁动起来……不,不是我的魔力,而是那被我分离的黑暗特质所残留在魔力中的影响。这种感觉很奇特,却一点儿都不舒服,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知道自己的计划相对于普世道德观而言有多么的邪恶。但我却无法控制自己不去那样做……这是多么可悲。
珍妮的呼吸还算平稳,妖精之血与尼安德特人血统的混和产生了奇特的效果,加之安塔瑞斯之盾的庇护,她暂时还没有生命危险。只是她在飞出去的时候头颅撞在了石块上,右边的额角一片淤青,却没有流出血来。这伤势使得她处于昏迷状态……然而我更担心这样的撞击使得她的脑内产生了淤血。
在这样一个连人体内部有哪些脏器尚且搞不清楚的世界;这样的伤势可比恶魔之毒更麻烦。这个女孩子一定是在代替她的祖先偿还她欠下的债务……因为我从未见过一个人可以……倒霉到如此地步。
我将注意力转移到暗精灵的身上。他已经没有了呼吸,袍子破烂不堪,身下一摊血污。我用魔杖挑开他身上破烂的衣料,皱着眉头去看他身上零碎的散件。
然而眼前见到的东西令我大吃一惊。这个暗精灵的胸膛已经在猛烈的撞击之下裂开了,但胸腔里不是内脏,而是一团团黑色的、类似棉花一样的东西。我认得这种东西。这原本是生长在世界树附近的一种植物所产出的棉麻,在通用语中叫做“尼麻”,有极强的吸附性。精灵们用它来做沐浴时候的手巾,人类则将它继续加工,制成质量极佳的布料。它们具有滑顺柔韧的特性,常常被用于制作盔甲的内衬。而我的法袍也是用这种布料制成。
此刻这些尼麻被填充在他的身体里,中间包裹着一些香料和宝石,取代了原本那些内脏。我认得这种手法……这种拙劣的手法。在我刚刚开始研究魔法与生命的关系的时候,我就曾这样制作了我的第一个魔傀儡。香料与宝石为他们提供了生命力,尼麻的强烈吸附作用则保持着那些魔力不会溃散。尼麻并非像凡人理解的那样,仅仅是优良的布制品原材料——它更是优良的魔法材料,可以吸收魔力,遏制魔力扩散,否则它们也不会只生长在世界树的附近,使得人类无数次移植的尝试都以失败告终。
用这种方法制作的魔傀儡,看起来同活人一样,也会因为皮肤破损而流出红色的液体。但那却不是血液,而是用于润滑肢体关节的溶剂。我甚至猜得到制造出了这个魔傀儡的人,那个北之星冠,精灵**师对这个悲惨的暗精灵许诺过什么——你将从一个无法使用魔力的平凡精灵变为一个可以操纵这世界上最强大力量的魔法师。虽然你无法亲自使用法术,但你仍可籍由体内的魔力来发动储存与法杖中的法术。最关键的是,你将获得远超你能想象的生命……
听起来很不错,不是吗?尤其是对那些居住于地下的暗精灵们来说。只是无论何种魔法材料,无论怎样精良的魔法技巧,都无法替代生物机体那种精密而复杂的体系。这种魔傀儡的躯体将在三到五年之后开始腐烂,最终肢节崩溃,却不会死亡。运气好些的,会有人替他们了结痛苦。运气不好的,倒在某个人迹罕至的角落,用上几十年的时间来感受自己身体的腐烂以及痛痒和寂寞难耐,在魔力耗尽之后才失去意识。
这种由我独创的方法被记载在我的手札里,连同另一些令我变得无比强大的法术技巧,甚至包括了四个传奇法术。
这算是一个好消息,也算是一个坏消息。我的宝贝落到了一个贼的手里,而那个贼还想着从我这里得到更多。
我抽出长剑来,将剑尖对准那个暗精灵的额头,然后双手用力地一压,了结了他的痛苦。暗精灵的法袍里再没有其他东西,甚至没有一丁点施法的材料。而那两个武士的丧生的地点附近倒是散落着被斗气冲击得变了形的欧瑞金和欧瑞银。我收集了它们,又走回到珍妮的身边。
所幸的是他们的三匹马都还生还,只是呆呆地站立在那里,甚至连嘶鸣声也没有。越是低等的生物所受的本能制约就越强烈,在面对一头巨龙的时候——即便那是一头化为人形的巨龙——无论人还是动物都会从心底感到紧张与恐惧,那就叫做龙威。这三匹马受到的刺激显然更强烈些,我用了十几分钟的时间才使得其中的两匹黑马迈开了步子,并将珍妮搭在了马背上。
这是我获得新生以后初次骑马,而很多事情并非靠记忆中的经验就可以做得纯熟,因此我在歪歪斜斜地骑着马行走了将近一个小时候之后才成功地让自己保持了平衡。载着珍妮的马匹跟在我的身后,缰绳握在我的手中。走路产生的颠簸使得她的身体不住地下滑,而我也不能让她长时间地处于脑部充血的状态……于是我每隔一个小时就得将她扶下马来,休息一会儿。
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我强大的精神力使得一夜无眠对我的头脑毫无影响,但大腿内侧的皮肉却受不了了。那里开始发痒并且发热,我知道一定是被磨破了皮。晨曦迎着我们浮现于天际,而林间的蝉儿竟然在太阳完全升起之前就开始鸣叫。今天是一个好天气,也是它们残余生命里不多的好天气了。
我在马背上取出魔法书,试图记忆被用掉的那个“迪尔芬德之盾”。然而我却怎样也无法静下心来……我的思绪被现实与回忆搅乱,始终无法集中精力去理解那些字符并将它们刻印在脑海里。
其实我最大的烦恼之源就是身后马背上的珍妮。
在约克孙的的围墙之外,星空之下,我曾经改变了一个主意,选择让珍妮追随我。而其实我本打算在得到我的手札之后,用上面记载的法术将将她转为死灵骑士。这样的死灵骑士是通过魔法对生命进行改造所产生的最完美的成果。
它将具有生灵的生命气息,能够理智地不含任何情感地思考,不会衰老,不需要用体内的魔力来驱动,而是吸收生者的活力。它们没有黑暗生物那种特有的邪恶气息,因而完全可以穿戴着安塔瑞斯之盾,带我穿越世界之树外围由火龙所设下的绝对屏障。
但心中对她那位祖先的回忆以及她那种少女特有的天真与懵懂可耻地打动了我……打动了一个拥有数百年的记忆残片、却同时拥有一具充满活力的年轻身体的我,因此我想要让她以生者之躯追求我,而是不是一个没有情感的人形构装物。
……我甚至升起过让她代替她的那位祖先补偿我的念头。
然而经历了昨夜,我心中那些新生的念头都已被打散。若我是一个普通的年轻法师,一个拥有一座小小法师塔和一柄柳木魔杖的法师,我一定会欣喜于这样的一次巧遇,痴迷她美丽的银发和细腻的脖颈。然而那样平凡却幸福的生活对现在的我来说都变成了浑浑噩噩时候的一场梦……
但我终究记起了一切。
但珍妮终究不是她。她最终也没有属于我。那一夜之后她出卖了我,而后我再没有机会见到她。她后来会哭泣,还是感到解脱?我只能通过史书知道她又活了很久……久到拥有了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这世界上最可怕的距离竟然如此……我苏醒之后,再也见不到你,哪怕是恨你。
怎样幸运的人,可以曾经拥有你?
再不会有坐在路边等待旅人经过的日子了,再不会有牛油煎鸡蛋那样的一餐了,甚至再不会有一个小贩和气地笑着,从我的手中接过一串叮当作响的用贝壳制成的戒指。
我会怀念那斜坡上的小白花……然而仅仅是怀念而已。
如今我不得不再次思考最初的那个念头。珍妮不能死,至少在我重获魔力,进入世界之树的屏障之内以前。如果她的身体状况不能好转,我将不得不让她成为死灵骑士……
我侧头看了看被我放在一边树下的珍妮——她脸上的污渍已经被我用马鞍旁边挂着的水袋里的清水擦净,此刻有些苍白。嘴唇发青,眼睑微微地颤动,还有口水从嘴角慢慢地渗出来。
如果没有遇见我,她或许会在那个下午被路魔吃掉,也许会逃过一劫,现在依然在四处游荡,迷茫地寻找着她想要的“荣耀”。然而无论哪一种结果,似乎都比现在的处境好一些。
旁边的两匹黑马在吃草,并且悠闲地甩着尾巴。这些生物用不着知道自己将要去做什么,只要被驱使就好。它们能够如此之快地从紧张的情绪中平复下来,又能在下一刻立即抬起头,载我踏上去往古鲁丁的道路。这都是因为它们没有人类一样复杂而无聊的情感,其实未必不是一种幸福。
我这样想着,又去看看珍妮苍白的脸,忽然觉得原本有些透不过来气的胸口稍稍好受一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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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啊,看看能不能再写3000字亚。
第三十一章古鲁丁
两天以后,骑在马上发着高烧的我和依旧昏迷的珍妮看到了古鲁丁村庄的大门。那是一扇高大的、足以作为城堡城门的木门。岁月将黄褐色的外表侵蚀成了乌黑色并且留下了刀劈斧砍的痕迹,一些黑褐色的印记——不知是历年积攒下来的血污还是油渍——在门上留下了奇特的花纹。这两扇木门的两侧是更加高大的石墙,它们带着同样的累累伤痕向四周延伸,将整个村庄——这个博地艮行省北方最大的、甚至比不少城镇的规模还要大的村庄保卫了起来。
这城墙足有五米高,是欧瑞王国法律规定的村镇一级城墙的最大高度。再高一些,就会被视为谋逆。这是因为德尔塔王室的成员原本也只是白槿花王朝的一个公爵,他们在建造了高大的城墙和密集的堡垒之后对当时的王室发动战争,凭借高大坚固的城墙拖住了王军的攻势,而后派遣一支秘密部队潜入了欧瑞王都杀死了所有的王室成员。
自此之后,整个欧瑞王国的君权得到了空前的集中。原本的皇家议会被解散,地方军被裁撤,取而代之的是王室直接控制的边防警备队和王朝禁卫军。德尔塔王室为了维持这些军队对外欠下了巨额债务,作为代价,他们让出了在西大陆的霸主地位,将欧瑞帝国更名为王国。国家元首不再自称皇帝,而是被称为欧瑞国王。
然而我知道,德尔塔王朝即将结束。因为迪妮莎正在去往王都的路上。从这里到王都,需要经过博地艮行省、塔米拉行省、希尔斯布莱德行省,而后穿越马拉雅山脉,最后才能到达目的地。快马换乘、脚不沾地的话,最快需要两个半月的时间。而如果仅靠步行,则需要将近七个月。
这将是德尔塔王室最后的七个月,之后这个国家会再次群龙无首,陷入混乱。现在的德尔塔王朝已经不是从前的白槿花皇朝,各地诸侯并没有绝对优势的兵力可以在这种突发状况中控制国内的政权……于是这将是我的大好机会。
我那最终用于向整个人类复仇的尼安德特人帝国,将在这一片混乱中诞生。我将紧握这混沌之中的王权,重新成为站在世界顶端的人。
然而我的雄心壮志,目前承载在我的这具因为高热而疲惫无力的凡人躯体当中。我牵着两匹黑马混杂在四个小型商队当中通过了并不严格的检查,在两个守门卫兵有气无力的目光当中通过了那扇敞开的大门。
看起来,古鲁丁村庄这些隶属边防警卫军的老兵们已经对频繁的战争感到了麻木。或者同我一样,他们也知道这一次与以往的进攻并不会有何不同——在分散于附近村镇的商队陆续躲进城墙避难之后,他们将紧闭厚重的城门,然后由那些被雇佣来佣兵接手防务,在打退了兽人的又一次进攻之后上报行省防卫厅,获得上级的嘉奖和荣誉。而那些佣兵则带着欧瑞金与失去同袍的悲伤离开这里,去寻找下一个可能使他们丧命的雇主。
古鲁丁村庄里并没有因为战争的即将到来而显得冷清,相反的,因为大量的商队涌进这里避难,这里的贸易甚至比以往更加繁荣。进了城门以后是一个巨大的广场,地面平铺着大块的花岗岩。这个面积相当于约科孙镇的广场被众多的商贩占据,地面积累着各种食物的残渣和废弃的商品,在夏末的阳光里散发着令人厌恶的酸臭味儿。
商贩们以一种完全不同于守城卫兵的精神气向每一个行人兜售自己的货物,只盼能在战争和雨季开始之前将它们统统换成欧瑞金或欧瑞银,然后离开这里。
我牵马载着珍妮从这片极广阔的广场当中走过,耳边是一片嘈杂声。不少衣服破旧的小孩子活跃地在我身边跑来跑去,明亮的眼睛里充满着贪婪的意味,紧盯着我腰间的凸起。这些小家伙都是些“金手指”,大多被一个衣服光鲜的混混所控制,尽可能地盗窃每一个行人的财物,然后供那个人挥霍……这种事情在几百年前屡见不鲜,没有想到现在依旧如此。取得了西大陆的霸主地位之后,人类进步的脚步似乎因为缺乏压力变得缓慢了。许多事情数百年来一成不变,除非有某种巨大的外力去打破它们。
我不愿意被这一群小家伙围住不得脱身,于是将腰间的那个凸起露出我的袍子……那是我的诅咒魔剑的剑柄。接着我用左手一拉,令那魔剑的剑身露出了一截来。阳光立即在雪亮的剑刃上反射出一抹寒光,寄居其中的魔灵也感受到了周围浓重的生人气息,于是变得躁动不安,想要饱饮鲜血。
一阵本能的恐惧感立即侵袭了那几个孩子的心灵。原本蹦蹦跳跳嬉笑着盯着我的小家伙们立刻变了脸色,甚至还有人惊慌地跌倒,然后飞快地跑起来,头也不回地跑开了。之后的三到四天晚上,他们都将被噩梦折磨,然后感到头晕乏力……不过仅此而已。我并不想在进入城镇的第一天就制造几具尸体,给自己惹上麻烦……尤其是在这种被战争阴影笼罩的状况之下。
穿越这个广场使得我更加疲惫——那些污浊的空气可并不适合一个病人呼吸,小商贩们的叫嚷和招呼也让我心烦。尤其还是在我感觉自己的肋骨被迪妮莎的那一击弄裂了几根,导致我的胸膜发炎的情况下。我想要找到一家不错的旅店将珍妮安顿下来,然后自己去采购魔法材料和草药,先保证她不会再有生命危险,然后把自己弄得活蹦乱跳。
但让我恼火的是,村庄里的有限的几家旅馆竟然都因为避难潮的到来而客满,甚至包括了一家一天要一个欧瑞银这样天价的高档旅店!
我牵着马停在一条稍微僻静些的道路旁边树木的阴影里,看着那些来来去去的本地人,感觉糟透了。
第三十二章我觉得我得了胸膜炎了
古鲁丁村庄的布局是一个大十字,依附着东西纵横和南北纵横的两条主干道,又建修起不少较窄的道路来。主干道上分布着大量的店铺,它们的交汇处就是大广场,现在我站在主干道之后的一条道路的路边,将身体用我的袍子裹紧。虽然依旧是夏末午后炎热的天气,但高热还是让我觉得寒冷。我想我身体里的那些创伤一定是发炎了——我有几十种法子去干掉一只小哥布林,却没有任何办法让自己立即感觉好起来。魔法很强大,却不是无所不能。
这条道路上分布着一些规模较小的店铺和旅馆,我的斜对面则是一家面包店和一家水果店。喷香的面包和色彩艳丽的水果被店主摆在门外,我却没有一点胃口。我的身后是一扇紧闭的木门,大概是一户人家。
附近的店主人们隔着木头窗子好奇地打量着我,猜测着我们的身份,打发无聊的午后时光。
我也看了看他们,觉得喉咙里开始发痒,并且干得厉害。我从马鞍上取下水袋晃了晃,发现只剩下一口水了。珍妮闭着眼睛靠坐在大树下,依旧毫无意识。我看了看她干裂的嘴唇,又掂了掂手里的水袋,还是把最后那点水送了进她的嘴里。但她只凭着本能喝进了很少的一部分,更多的水顺着她的嘴角流下来,浸湿了她胸口纠结在一起的长发……那些头发因为连日的奔波所带来的灰尘已经不复从前那种银亮,而是呈现出一种死气的苍白来。
我看着她现在狼狈的样子,又想起第一次在路上见到的那个神采飞扬的女骑士,忽然觉得心酸又无力。
看起来疾病真的会让人变得软弱,我竟然又开始对这个女人生出怜惜的情感了……
我为她擦干了嘴角抬起头来,却发现一个穿着格子布裙的女孩子,左手挎着一个篮子,正站在路对面看着我们。我只当她也是那些好奇的本地居民中的一员,只是淡淡地瞥了她一眼,就站起身上将那个水袋挂在马鞍旁边。但当我回过身来之后,发现她竟然还在看着我们。她亚麻色的头发被编成两条辫子,垂在胸口。两只眼睛细细长长。嘴唇仿佛为了配合她的眼睛,也是薄薄的两片。总的来说,不与精灵的女孩子和尼安德特人的女孩子比较的话,在克莱尔人当中,她还是一个相当有吸引力的姑娘。
于是我隔着有三三两两的行人经过的道路,向她微微歪了歪头,那意思是:“有事?”
这个女孩接触到我的目光,似乎立即变得局促不安起来。她侧过身去,似乎想要走开,却没有迈开步子。接着她又看看自己的篮子——那篮子里盛着三条从旁边的面包店里买来的黑面包——然后深吸了一口气。
我一直看着她,拿不准她到底有什么话想要对我说。她不像是那种做皮肉生意的姑娘,也不像是给旅店拉客的人,做“金手指”的话,年纪又太大了些……看起来完全是一个普通的村民,看着我,做什么?
这时候那女孩竟然穿过了街道向我们走了过来,神情严肃而紧张,就好像我是一尊挂着青苔爬满了常春藤的金牛神雕像,而她要来膜拜我一样。下一刻,她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身上散发着衣服清洗之后的皂角味儿,亚麻色的头发被阳光映成了橘红色,手指因为劳作而有些粗糙——无论如何都是一个最普通的少女。
“……先生,”她神色肃穆、结结巴巴地说,“您是找不到旅店了吗?”
我忽然弄明白这女孩想要做什么了。原来她是想要带旅行的人去家里住。这种事情其实挺常见,但是在这个时代风险也挺大。因为你很难弄清楚你带回家里的人会不会在看到你美貌的妻子之后忽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也很难弄清楚那人会不会在结算了住宿费用之后又跑回来把你们全家干掉然后抢个精光,又或者那人安安稳稳地住了几天结清食宿费用后即将离开,却忽然跑来一堆人说他是他们的仇人,顺带把你也送去见了星界诸神。
虽然那些事情大多发生在比较偏远的山区村镇,但在人口流动频繁的古鲁丁村庄,也很难杜绝此类事件。每年来来去去的佣兵和商队有十几万之多,仅凭城镇治安官手中的那点力量,可远不足以应付那么多事情。
这个女孩大概是第一次招人回家,却正赶在我觉得自己虚弱得要死掉,烦躁得要发狂的情况下——真是个好姑娘!
于是我没有让这个看起来几乎扭头就要跑掉的女孩再多说话,而是疲惫地挥手打断了她:“如果你家里足够清静而且干净的话,我们就走吧。”
她愣了一愣,然后脸上蔓延出喜悦的笑容来:“我家里很干净的,我保证!而且只有一个妈妈,也很清静……”
“那么就走吧。”我说,“顺便帮我把我表妹扶上马,她还生着病。”
我记得后来我曾经问过这个名为艾舍莉·崔碧思的姑娘,为什么从来不敢带人回家的她会选择了我。当时她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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