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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魔法师-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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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走?没那么容易吧!”第普笑道,“就乖乖的待着吧!这是在拯救你,拯救你那肮脏的灵魂。”
“还拯救得不够啊?”萨瑞斯立刻鬼叫了起来,“帮你夺回地,帮你进山,再帮你找个村子。你知不知道,这么的∨∨风∨∨学,※。≠。■时间,我能搞到多少钱呀?现在是白白为你出力,我觉得我都快要变圣人了。”
“还圣人呢!”第普“哼哼”了几声,“知道不?你浑身上下都被污秽浸透了。现在做的这么点小事,最多洗刷干净你屁股的那一块,还早着呢!”
“还早?”
……
在第普决定进山以后,所有人都是竭力反对。可第普的犟脾气也上来了。就算是最终失去了黑眼领,也要去努力一把,不能这样灰溜溜地逃走。
见第普主意已定,其他人也没办法劝了,于是就开始商量起该如何进山。
而第普就是冲动,肯定也谈不上有什么计划,反正到时候见机行事吧!而布莱克要负责领地的事务,克伊又在养伤,所以第普就准备自己一个人进山。
可这想法一提出来,又被众人全票反对。可第普坚持道:一个人反而没牵挂,来去自由,反而比较安全。
现在所有的人对第普的实力也都有了了解,所以也说不出什么反对的理由。可是真的让他一个人去,还是有些不放心。于是退而求其次,就让第普再带上个同伴,也能有个照应。最好那人还是熟悉山里的情况,能兼职做个向导。于是……倒霉的萨瑞斯又被拉了壮丁。
其实萨瑞斯是个很简单的人。他从小就是孤儿,被一位住在格伦威尔城的人类老人收养。后来那老人把自己的一身本领都传授给了萨瑞斯。至于是什么本领?也就不用详细介绍了。后来萨瑞斯又给那位老人送了终,然后自己就开始了简单的生活。
萨瑞斯也没离开过格伦威尔城,他每天就是重复着以往的生活。该修炼的时候就修炼;该吃饭睡觉的时候就吃饭睡觉;当看到“肥羊”的时候,该出手的时候就出手。所以到了现在,萨瑞斯已经有了五级大剑师的实力,早就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应该说,萨瑞斯就是延续着惯性在生活。他没什么追求,也没什么开销。所以他已经有一笔很大的积蓄,其实根本不需要去做什么小偷。而且他也根本没想过要改变这种生活,除了偶尔出城找个遗迹练练手,除了偶尔入烟花之地解决一下,他就是日复一日地重复着这种枯燥的生活,而且还甘之如饴。
这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别看萨瑞斯的嘴皮子很利索,但他自己却没什么主见,是需要别人给他拿主意的人。
所以到了黑眼领以后,第普让他跟着就跟着,让他冲就冲。而现在的萨瑞斯早就服用了“面团解药”了,可他还是习惯性地待在了黑眼城堡。
反正这里有吃有喝人也多,还能与第普斗斗嘴,比以往的无聊生活有趣多了。所以一时半会,萨瑞斯还不想着要离开。
没想到这一留,就留出事来了。而萨瑞斯的性格又很软弱,发觉自己又被抓了壮丁以后,他就无力地抵抗了一会儿,然后还是被第普逼着同行。不过萨瑞斯倒也挺合适,他的特就很适合这种侦察的工作,实力也不差。
而且萨瑞斯也在格伦威尔城里待了近二百年了(矮人寿命在八百年左右,换算成人类年龄,现在的萨瑞斯是二十出头),虽然出城的频率不高,但总量就很庞大。也早已熟悉了周围的山山水水,所以是个很优秀的向导。
之后的情况也不详叙了,反正决定以后。第普与萨瑞斯说走就走,他们骑着一匹马就出发了。
进山以后,萨瑞斯当然不会去拿什么主意,而第普其实心中也没有底。那怎么办?总不见得直接去大槐镇自投罗网?所以漫无目的地转了一天以后,还是第普决定先找个外围的村子去问一问。
萨瑞斯当然是无可无不可,就去村子呗!反正这俩人的实力也相当强悍,也根本不惧怕外围的这些烂狗。于是他就带着第普向最近的村子走去。
所以说,此时的第普虽然是个行动派,但他根本就没什么计划。也不怕这样打听会否打草惊蛇,让鬼刀有了准备。他就像是踩上了西瓜皮,滑到哪里是哪里。不过……毕竟他太年轻,这也是成必定要经过的阶段。
而山区中的村子大多数都在谷地,分布的也很散。路上走得无聊,这俩人也就习惯性地斗起了嘴。事实上,萨瑞斯也不会提前回去,第普也不会把他的话当真。俩人就是……好玩嘛!
……
又走了一段路,第普突然问道:“你说奇怪不?不是说进了山,单身客就是肥羊,必定会有人来抢,而且咱们还有匹马呢。怎么都两天了,还见不到一个人影呢?”
“那还不好?”萨瑞斯大大咧咧地回答道,“省得你又拿出那块盾牌。那天回去以后,恶心得我三天没吃下饭呢。”
“没吃下饭?光顾着喝酒了吧?你放心,我们黑眼城堡肯定把你招待好。住多久都没问题。到时候按着账单付钱就行。”
“没钱!帮你做事,还想要钱?不过第普,问你一句,你做这样的事就不发毛吗?”
“没……什么感觉啊!”第普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自己也觉得很奇怪。第普一直听说,头一次杀人,人总会有些不舒服,严重些的甚至会有呕吐和昏迷。可无论是威尔森的那一次,还是很血腥的艾奇塔的这一次,第普杀人前后却相当平静。
第普并不知道,自己服用的龙精丸中,有着远古龙神血脉的仙女龙的精血太过猛烈,所以在性格上,他也有些变异,并不觉得杀戮有什么不习惯。
“怪人!”萨瑞斯摇了摇头。这些天他也观察过第普的性格,发觉第普并不是嗜杀如狂的杀人狂魔,反而心地相当不。当然,也谈不上是善良。要不然,第普也不会为一些流民的安危,自陷到现在这样的困境。
而元生大陆上的传统是根深蒂固的。一位贵族领主,一位魔法师,能不顾自己的安危,却去拯救有如草芥般的流民。这样的行为,简直就是圣人所为了。在现在的元生大陆上甚至都已经绝迹。而平民们也都认为:贵族抛弃平民,而保存自己的行为是相当正常的,也不会受到任何指责。而骑士精神,那只是对贵族等上等人说的。
由此可见,第普这样的行为是多么难得,甚至被人难以理解。如果在贵族圈中流传出去,那一定会再一次的成为笑话。
而萨瑞斯不愿意自己拿主意,或者说,不愿意动脑筋,那并不代表他笨。如果萨瑞斯不聪明,他也不可能有现在的成就。他只是习惯性的……懒罢了。
所以萨瑞斯就惊讶地发现,第普其实是真心的,他确实是想让这些流民的日子过得好一些。并不是在哗众取宠,想要搏个虚名。所以在内心里,萨瑞斯其实也对第普有些佩服,因此面对第普那些强拉的行为,他也就半推半就了。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第普这样的贱人竟然也会玩一次仁者无敌。
可就在这时,第普突然看到远处升起了一股浓烟。他立刻指着那个方向,急切地问萨瑞斯道:“那是不是我们要去的村子?”
“就是那里。”萨瑞斯的神色也严肃了起来,“怎么会着火呢?引起山火可就糟糕了。”
“也可能是有人放火!”第普判断道,“咱们也别走道了。找个高处,先摸清动静再说。”
“好!”
第143章看不懂
而此时,就看出第普没经验。他没办法安排那匹马呀!
在山里骑马,优点多,缺点也同样多。关键是目标太大,根本就离不开山道。那让第普又怎么样上山呢?
而且这匹马是从威尔森那里得来的,有火云马的血统,能值个几十个金币。让第普就这样白白放弃,他也有些不舍得。
所以犹豫了半天,他才吩咐道:“在路旁找棵树系上吧!离路远一点,真的被人牵走,算我倒霉吧!”
如果说开头只是不顺的话,侦察的结果更是把他俩给搞迷糊了。
第普他们找的是一座不高的小山丘。可山丘上树木丛生,路很不好走。不过这也难不倒他们,就是比较浪费时间。这时候的第普就想起:自己其实已经是位大魔法师了。可还没机会学习飞翔术。要不然,完全可以贴着树梢飞上山头,哪儿会这么澜!
所以当到达山丘顶上的时候,浓烟已经小了许多。当第普拿出赏花筒,隐蔽在一棵大树上观察时,只见到着火的是村里一间草屋,而大火也已基本扑灭,有几个人正帮忙从草屋中搬出尸体。
而那些尸体很显然是一家老小。看这情形,应该是一场意外。大白天都能失火烧死,那家人也是够倒霉的。
♀♀风♀♀学,≯。⊕。◇可接着,第普就觉得有些不对了。
看到那些尸体以后,村里有些老人、妇女就远远地围住了救火的那几个人,流露出很强烈的敌意。甚至远远看那动作口型,双方似乎还发生了口角。
这是什么状况?第普就有些摸不到头脑了。这落日莽原上的风气很奇怪啊?连救人的人都会受到指责谩骂。
看到那几个人受到围攻,从村外又冲进来十几个人。他们挥舞着棍棒刀枪,一边打骂,一边就驱散了那些老人、妇女。
“咦?”第普更觉得看不懂了。都是一个村子的,怎么会动作那么大呢?难道是民风彪悍?那也不应该去打老人和女人呀!
可接着,那些人汇合以后,却到一旁推出了几辆大车,车上都是满满的粮包,那些人就拉着车向村外走去。
“他们到底是不是一个村子的?”第普疑惑地问萨瑞斯道。因为看了这村子的大小,就知道大车上是村里大部分的存粮。而那些人取走粮食以后,村中人根本是难以为继,那也太狠心了些。可是刚才那些人又是在救火。这状况……?第普是越来越糊涂了。
而萨瑞斯也接过了赏花筒。他看了半天,也同样不能判断:“看不出来。”可接着他就叫道:“那些人过来了,朝着我们来了。”
第普抢过赏花筒,定睛一瞧,确实是走向这里。于是第普立刻就有了决定:“既然送上门,那就抓住他们。问问山里的情况。如果他们是给鬼刀运粮的,那就截了他们。”
“这样不好吧!”萨瑞斯反对道:“万一他们是村里的呢?你这样动手,反而会搞僵了。是不是等他们过去,咱们再到村里问一问?”
第普一听也对,可他依然在嘴硬:“随便吧!抓住问也一样。你不是说,这村子是鬼刀的地盘吗?应该都是鬼刀的人吧!动手也不会。”
“你怎么这样?”萨瑞斯叫了起来,“只知道动手,不会用用脑子。”
听到萨瑞斯“再启战火”,第普也立刻反击:“我是不会用脑,可你有脑子吗?呵呵!”
“你懂什么?你懂什么?我是靠手艺吃饭的,哪像你只会卖苦力?”
“手艺?什么手艺?萨瑞斯老爷!说的清楚些嘛!没关系的。不过,我好像发觉你的屁股又有点变黑了。哈哈哈!”
“神经病!”
……
说话时刻,这俩人就下了山。他们躲在山道旁的密林中,准备近距离看看那些人。第普倒不是非的要动手,其实萨瑞斯的话也对,完全可以到村里问一问。
可是他俩刚躲好,就发现了惊奇的一幕。第普看到自己的那匹马悠哉悠哉地在山道上散步,还时不时啃啃道旁的青草。
第普顿时怒了:“你是怎么系的?马怎么跑出来了?快去!快把它牵回来。”
萨瑞斯也同样傻眼了:“我明明系好了呀?来不及了,他们已经走近了。”
原来萨瑞斯在系缰绳的时候,因为怕山里的野兽会捕猎马,所以就系的很松松垮垮。万一野兽来,那这匹马也能挣脱得开,可以有机会逃跑。没想到那匹马太热爱自由了。见到他们俩离开,它立刻就挣扎了一下,然后就……
而那些人也已经发现了马,见到马的身上鞍镫齐全,他们立刻就警惕了起来,停下了大车,又提起了手中的刀枪,还不断地在往山道两旁打量。
山道上突然出现了一匹马,而那匹马也肯定是有主的。很明显,那马匹的主人应该就在附近。
可是等了好一会儿,那些人还是未有任何发现,于是他们就一边警惕,一边小声地商量了起来。
“这马是谁的?怎么会在这里?”
“会不会有埋伏?”
“你傻了吗?一匹马能有多少人?咱们可有十七人呢。”
“会不会是跑丢的?”
“不知道!”
“别多话了。去个人,把马牵过来吧!如果真的是跑丢的马,那就运气太好了。这马也能换不少粮。还能拉车。靠!这车子也太重了。”
“那我去!”
“小心一点!如果有动静,先跑回来。”
“好勒!”
……
于是大车旁出来了一个人,轻手轻脚地向马走去。而随后也出来了三、四个人,举着刀枪护在他的两旁。而其他的人依然守在大车的边上。
而密林中,第普就对萨瑞斯耸了耸肩。他笑得也有些无奈:“没办法了,准备动手吧!再不动手,马可就没了。”
第144章这才知道
除了躺倒的四、五个人以外,大车旁其他所有人也都跪倒一地。
那些人除了领头那位小头目是一级剑士以外,其他都是些普通人。所以实力太过悬殊。而萨瑞斯根本没动手,第普就把所有人都收拾干净了。虽然第普并没有动兵器,但凭着他的力量和速度,只是一拳一个,拳拳见肉,根本来不及格挡躲避,打到即骨折。所以当那位小头目也被打倒以后,余下的人就发了一声喊,接着四散做鸟兽散了。
可这些人怎么逃得掉呢?没多大功夫,都被抓了回来。幸好,第普不是个嗜杀的人,抵抗和逃得快的那些,最多打断手脚。其他那些人只要乖乖跪地投降,第普也不会去伤害他们。
看着这一地的人,萨瑞斯凑过来问道:“把他们怎么办?”现在这情况也不可能收容俘虏,放又不能放、杀又不能杀,反而是在找麻烦了。
而那小头目倒也硬气。他捧着断了的右手,额头上都是豆大的汗珠。可他依然很客气地在放软话:“这位师傅!是我们有眼无珠。可我们只想把马抓住,以后有机会再还给失主,并没有想要干什么。如果有冒犯,那小的就磕头谢罪了。请您高抬贵手,别和我们一般见识。”
那小头目所说的“师傅”,当然不是要拜第普%√%√风%√%√学,↗。☆。≥为师。这是元生大陆对武者的尊称,就像是对魔法师的尊称是“大师”一样。
而此时那位小头目的心中正后悔着呢。
其实只要是落日人都知道,在落日莽原上,如果遇上几位衣着光鲜的人,那一定要快些避开。这种人的实力肯定很强悍,所以根本不害怕什么盗匪团伙,敢在莽原上单独行走。虽然那小头目当时并没有见到第普和萨瑞斯,但总是看到了这匹神骏的骏马。马都这样了,那么人还会差吗?所以他后悔着自己的鬼迷心窍,会得罪了眼前的这俩个人。
而第普没管那小头目的话,他直接问道:“你这些粮食是送往哪里的?”
“送往大槐镇!这位师傅!咱就是跑腿的人,老大们的话不敢不听啊!这些粮都是借的,等过去以后,我们肯定还、肯定还!”那小头目急忙解释道。
“大槐镇?”第普的脸立刻阴沉了下来。他已经听明白了,这些人是到村中去抢粮的,而且还以为自己是在行侠仗义。而第普可没空去管那些破事,他只想了解大槐镇的鬼刀:“你们是鬼刀的人?”
“不是!不是!”那小头目一看第普的脸色,就忙着介绍自己,“我们是破瓜老大的人。现在破瓜老大正带人在大槐镇挑鬼刀的地盘呢?”
“嗯?”这句话的信息量很大啊!第普一下子就提起了精神,“什么鬼刀、破瓜的,怎么都是起些这样的烂名字?别废话了,老老实实把事都说出来,怎么挑地盘,说的清楚些。”
“诶!”那小头目连忙点头哈腰地答应了下来。
通过察言观色,那小头目就发现第普与鬼刀不对付。为了自己能够脱身,他当然要说明白破瓜正在攻打鬼刀,而他们也是破瓜埃塔的人。所以他倒介绍得十分详细。
破瓜埃塔广发“英雄帖”以后,所有的人都很给面子,都带着人按时到达。
其中飞拳希尔和铁索贝宁带来了义和兄弟会支援的近四百人,都是能打的烂狗。而神汉德里森也带来了三百人。至于暴狼泰利斯则带来了一百二十几名兽人骑兵。而这些人手都是能打的好手,在莽原上也算是精锐了。
而破瓜埃塔自己则凑出了七百多人,虽然人数最多,反而是良莠不齐。但不管怎么样,合在一起也有一千五百多人了,算得上是声势浩大了。
汇合以后,破瓜埃塔也毫不拖拉,他派人到大槐镇送了战书,要约定时间、地点开打。
不要误会了,这倒不是破瓜埃塔讲究什么战争礼仪。之所以要送战书,只是因为这是落日莽原上争夺地盘的一个传统。
由于落日莽原上的资源相当匮乏,根本支撑不起时间的争斗。而持久战,更是两败俱伤的蠢事。很简单的道理,这么多人都去全脱产打仗了,就算是打赢占了地盘,事后也要迎来大饥荒,自己的实力也会大损。
而落日莽原上的战争,往往是双方约好地点大干一场。谁胜谁负也就是一锤子定音。不会去讲究什么后勤,更是很少用什么虚虚实实的计策。关键是耗不起啊!所以莽原上的战争,更像是在打群架。
可出乎破瓜埃塔他们意料的是,战书下了以后,鬼刀却不作任何回应。这种违反常规的举动,就一下子让破瓜埃塔他们乱了阵脚。
于是破瓜埃塔立刻派人打听,没想到打听的结果就是鬼刀在山下的地盘被一位领主给挑了,所以驻守在那里的艾奇塔三百多人都给灭了。所以鬼刀已经处于绝对劣势,他也已经不敢再来对仗了。
一得知这消息,众人都是大喜。于是破瓜他们又派人送了一封信,让鬼刀主动让出地盘,当然,还有交还上次被劫的货物,以及赔偿若干等等。而破瓜就保证:放鬼刀的人离开。
而这也是落日莽原上的传统。如果一方主动认输,那么一般胜方也不会赶尽杀绝。而鬼刀可以跟着别的豹头混,也可以回魔湖岛的虎座那里。虽然机会很小,但起码也有个东山再起的机会。
归根结底,无论是虎座,还是豹头,他们争夺的也只是利益。很少有人会为斗气去冒什么生命危险。何必呢?在落日莽原上生存本来就不易,活下去才是最最重要的。
而这时候的破瓜埃塔他们就已经准备大肆庆贺了。他们全都认为,鬼刀会乖乖认输。虽然落日人的争斗讲究传统,可一旦违反传统,那报复也绝对是相当残暴。而鬼刀会甘愿丢了自己全家和手下的性命吗?就是他愿意,他的手下也不会愿意吧!
没想到鬼刀的行为还是让破瓜埃塔他们都大吃一惊。
这次又传来消息:鬼刀在自己的地盘上大肆搜刮粮食,又把地盘上所有的烂狗和鸡仔青壮都集中到了大槐镇,然后加紧备战,准备守住自己的老窝大槐镇。
这就把破瓜他们彻底给搞糊涂了。鬼刀这么做,根本是毫无意义,简直就是个自杀行为。而他最多也就给破瓜他们带来一些麻烦罢了。
为什么是这么说呢?那就先介绍一下白沙山区的情况吧!
白沙山区的每块地盘都是以一个镇子为核心,全都控制着附近少则十几、多则几十座村子。而镇子当然就比较热闹咯!一般附近都有些特产和矿藏。
当然,落日莽原上资源很匮乏。而白沙山区里,那些魔兽也早被猎取得差不多了。这里出产的只有些木材和几座很小的贫矿。
一开始,占有地盘的人都是自己组织人手开采,想把所有的东西都独吞。可是渐渐的,他们却发现,还是外人来开采比较好。
为什么呢?
那是因为自己独吞以后,落日人根本没技术去精炼,卖给商队的只有原木或者矿石等。而且那些商队还肆意压价。反正你不卖也不行,否则就换不到你所需的物资啊!没办法,那些原木和矿石又不能当饭吃。
给了外人以后,那些占有地盘的人虽然只能占些干股,似乎少了许多。但是一来,外人的技术好,开采量也大,总收入上下降不多,甚至还能持平或者多上一些;二来,那些外人可是带来了一帮人。那帮人总得消费吧?于是酒馆、**、赌场等也应运而生。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个小镇,而最大的油水反而是小镇上各商家的保护费了。
所以白沙山区的各个小镇就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那些外来商人都有着很大的话语权。所以无论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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